江西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主要措施)_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江西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主要措施)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三、主要措施
(一)扩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规模。
1.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残联部门会同有关单位继续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调查登记工作,建立残疾儿童复查机制.教育部门会同有关单位,规范特殊儿童随班就读服务机制,建立较为完善的普通学校开展随班就读工作机制,尽可能在普通学校安排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无障碍设施等建设,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便利。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可设立特教班。
2.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能力。各地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各地由国家支持建设的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按期开始招生。支持现有特殊教育学校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
3.组织开展送教上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教育资源,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每周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按特殊教育生均标准核拨公用经费,切实做好服务保障。
(二)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1.大力发展残疾人学前教育。各地要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并列入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统筹解决残疾儿童入园问题。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到2016年底,全省特殊教育学校应普遍开展学龄前残疾幼儿学前教育康复。残疾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应对学前残疾儿童实施合适的教育、保育、康复。
2.积极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各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招收残疾学生。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所属特殊教育学校须举办高中部。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选取办学条件较好的县(市)特殊教育学校开展高中阶段教育。扩大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残疾人特点合理调整专业结构,为残疾学生提供更多选择。
3.加快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根据社会需求和残疾人高等教育的需求,有计划地在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置3-5个特殊教育专业,鼓励符合条件的高等学校内增设特殊教育学院。对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加强远程教育,积极开展残疾人自学考试,为残疾人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提供便利。积极残疾人职业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三)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1.切实保障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从2014年起,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到2016年达到6000元。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2.进一步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针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在“两免一补”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各地可根据实际对残疾学生提供交通费补助,并纳入校车服务方案统筹解决。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政策。优先保障家庭的残疾学生享受我省学前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的助学政策。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
各级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优先资助残疾儿童。安排5%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劳动技能教育。中央返还我省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重点用于支持特殊教育发展。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四)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1.继续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支持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新建或改扩建一批急需的基础设施,为更多残疾人接受中、高等教育提供条件。支持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师范专业建设,改善教学设施条件,提高特教教师培养培训能力。
2.继续实施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项目。已建有特殊学校的地区要对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批准发而的《特殊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56-2011)》,对未达标的特殊教育学校进行改建、扩建。特殊教育学校要按照国家配备标准要求,及时配备教育教学、康复训练仪器设备。支持县(市)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中心),配备基本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促进全纳教育在我省的顺利开展。支持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推进“医教结合”实验,探索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加大对薄弱特殊教育学校配备教育教学和康复设施的支持力度。加强特殊教育学校信息化建设,到2016年实现所有特殊学校的“班班通”。
(五)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1.完善教师管理制度。针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少、班额小、寄宿生多、残疾差异大、康复类专业人员需求多、承担随班就读巡回指导任务等特点,按照学校类别适时调整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各市、县(区)要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正常教学和管理工作所需编制,配足配齐教职工。对于随班就读学校,也应根据随班就读学生数,配足配齐教职工,确保随就就读正常教育和管理的需要。各地核定给特殊教育中小学校教职工的编制,必须使用在特殊教育和康复工作方面,其他学校和单位不得占用或变相占用。全面落实特殊教育津贴等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倾斜政策。对在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在绩效考核中给予倾斜。各地要为送教教师和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的相关医务人员提供工作和交通补贴。
2.提高教师专业水平。逐步实行特殊教育教师持证上岗。落实教育部制定的随班就读教师、送教上门指导教师和康复训练人员等的岗位条件。加强对随班就读教师指导。将特殊教育相关内容纳入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将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纳入当地教师职务(职称)评聘体系。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力度,继续办好江西师范大学、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特教专业。鼓励各高校在师范类专业中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培养师范生的全纳教育理念和指导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教学能力。加大国培计划中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的比重。采取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逐级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全员培训和校长、骨干教师培训。加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指导、送教上门等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到2016年底,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都接受过至少一次省级以上培训。
(六)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
1.落实课程教材体系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订的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用好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的新编和改编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教材,覆盖所有学科所有年级。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注重学生的潜能开发和功能补偿。指导各地特殊教育学校增加必要的职业教育内容,强化生活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
2.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加强个别化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在我省三所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医教结合”实验的基础上,在更多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医教结合”实验,提升残疾学生的康复水平和知识接受能力,探索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各地探索建立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定期举行交流活动的制度,促进融合教育。以培养就业能力为导向,强化残疾人中、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特色,建好实习实训基地,进一步加强对残疾学生的就业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