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教学设计_保护生命健康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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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教学设计
辛集中学 何召军
课标要求:
二3.2 知道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非法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习目标:
(一)情感、态度、价值观:认识到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落实行动依法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二)能力:联系实际感受、体验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性,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能力。
(三)知识: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犯,了解一些自我保护的常识。学习过程:
一、导入新课
(一学生播报最近发生的安全事故新闻)
1.11月22日凌晨2时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石化黄潍输油管线一输油管道发生原油泄漏。10时30分左右,在准备抢修过程中发生爆炸,爆炸波及到青岛市丽东化工厂部分设施。造成47人死亡。
2.11月19日20时30分许,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南路十八里店乡小武基村一库房发生火灾。造成12人死亡。
3.11月1日16时许,广西区梧州市岑溪市三堡镇车河村,三堡炮竹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1人死亡。
4.10月28日7时45分,新疆自治区伊犁州奎屯市境内,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水泥搅拌车与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正三轮摩托车追尾相撞后,又与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面包车(实载10人)相撞。造成10人死亡。
生谈感想。
师小结:由此可见,现实生活中,侵害我们健康甚至生命的事件时有发生。那么,怎样才能依法维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怎样才能让我们生活的更加快乐、安宁?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进思想品德课堂,共同探讨这一话题。
二、探究新课
(师说明:今天的这节课,让我们再次走进三年前发生在河北大学校园的“飙车案”,进一步感受生命健康权。)
【案例呈现】 案例概述:2010年10月16日21时40分许,在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区的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学生生活区,发生了目前社会广泛关注的“官二代”校园“飙车案”。两位被撞女生分别是陈晓凤和张晶晶,两人是河北大学工商学院2010级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班学生,且是同宿舍好友。10月17日17时20分,伤情严重的陈晓凤因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与陈晓凤一起被撞的张晶晶,伤情为左膝盖粉碎性骨折,右手手指淤肿,左手手臂擦伤。
受害者:据生前好友介绍,晓凤身高160厘米,留着中长直发,性格开朗、爱说话、老实稳重、学习刻苦。上大学后,陈晓凤选学了跆拳道课,并且爱上了滑轮滑。事发当时,陈晓凤刚参加完一个社团舞会后,在张晶晶的搀扶下学习轮滑。
“要求上进”是陈晓凤留给其辅导员杨子波的印象,开学初,她就参加了班级组织委员的竞选。陈晓凤和哥哥陈林打小就感情很好。“我管她叫妞,她学过素描,比较干练,有自己的思维。”陈林回忆说,“晓凤的两个奋斗目标是双学位和公务员。”
警方反应:“飙车案”发生后,警方依法对肇事者李启铭刑事拘留。并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只要触犯法律,将严格依法予以惩处。案发后,李启铭家属对受害者家属积极赔偿,赔偿死者陈晓凤46万元,伤者张晶晶9.1万元,取得对方谅解。法庭鉴于李启铭认罪态度较好,其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酌情从轻处罚。李启铭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肇事者:李启铭,又名李一帆。男,22岁,现住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卫士小区12号楼2单元201室,河北传媒学院播音主持专业2010年6月毕业,案发前在保定某单位工作。
10月16日21时40分许,在河北大学工商学院生活区南门被拦截住时,李启铭“嚣张”地说“看把我车刮的……我爸是李刚”。经警方确认,李启铭父亲的确是李刚,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分局副局长。河北大学即在北市区公安分局辖区。
学生反应:事发地段、易百超市门口是河北大学工商学院传统的学生休闲玩耍场地,平时就有好多人在那里打羽毛球、练习轮滑、练功。
10月16日,黑色轿车撞人后,很多学生围拢过来,“大概有100多目击者”。有的学生拨打110、120,有学生帮忙维护现场秩序,有的学生对现场进行拍照,有的学生跑到校医院去叫值班医生并帮助拿救援设备,还有很多学生去通知门卫关门拦截车辆,特别是以武术协会成员为主的学生还追赶肇事车辆……
【问题探究】
1.读“案例概述”部分思考:陈晓凤和张晶晶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害? 学生回答: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师:我们把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称之为生命健康权,什么是生命健康权?让我们了解一下。
(出示:生命健康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身体组织、器官的完整和生理机能以及心理状态的健康所享有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过渡:陈晓凤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了侵害,一个鲜花般的生命离我们而去了。那么,陈晓凤是一名怎样的女孩?让我们调查追踪,走进陈晓凤。
2.看“受害者”部分,大家一定会感慨颇多,到底会有哪些感慨呢? 学生交流、讨论,发言。教师谈自己的感慨:最打动老师的是陈晓凤“有自己的思维”。而创新型人才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有自己独立的思考,不人云亦云。陈晓凤“学习刻苦”,“要求上进”,“比较干练,有自己的思维”,有自己的奋斗目标。也许,她就是创新型的人才。可惜,她是块金子,有的同学说,是金子在哪里都会闪光,可她还没来得及闪光就被融化了;她是颗星星,有的同学说,是星星就要闪耀,可她还没来得及闪耀就坠落了。
由此,你对生命健康权又有什么新的认识?会得出什么结论? 学生交流、讨论,发言。
名言欣赏:如果将生命健康与其他利益相比,生命是“1”,名誉、金钱、友情、地位等都是“1”后面的“0”。有了“1”,这个数可以是
十、百、千、万乃至无穷大;若失去“1”,即失去了生命,后面的名誉、金钱等再多也是“0”。
(教师与学生共同小结:“皮之不存毛将附焉”,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伴随公民一生的权利有物质方面的生命健康权和精神方面的人格尊严。)
3.河北大学校院“飙车案”后续进展情况如何?让我们继续调查追踪,阅读“警方反应”回答:
“李启铭赔偿死者陈晓凤46万元,伤者张晶晶9.1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说明了什么?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对于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还给予特殊的保护。为什么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特殊保护?(联系七年级“未成年人特殊保护”部分。)
学生回答:略。
师:我们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请同学们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条文:
我国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第119条规定,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0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第22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2006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条文)5.生命健康权是法律赋予我们的人身权利,当我们的生命和健康受到威胁和侵害时,我们应怎么办呢?让我们继续追踪调查,了解“肇事者”。
面对号称“官二代”李启铭这样“嚣张”的肇事者。陈晓凤的家属和张晶晶应怎么办?当时有的网友持这样的观点:
有的网友认为:算了吧,人家势力大,我们惹不起,给点钱就算了!有的网友认为:这不能算完,要以牙还牙,以恶对恶.等处理好这事后,花钱找“黑道”上的人与李启铭“算总帐”!师:你同意他们的观点吗?假如这样做,可能会 _______________。
追问:当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时,正确的做法是__________________。学生交流、讨论,发言。
师总结:拿起法律武器,依法保护生命健康权。
6.我们知道了当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时应如何去做。但现实生活中出现这样的现象,我们该怎么办呢?让我们一起走进生活,欣赏生活剧场:
李明的家庭经济情况不错,平时他对衣着要求较高。父母很宠爱他,给他买名牌服装,平时的零用钱也不少。一天放学路上,李明在小区的路口被两个“小混混”拦住了,领头的说:“听说你挺有钱,怎么样,借一些给哥们用用。”看着他们人高马大,李明没有动,所有的钱都让他俩给掏走了,损失了一些钱财,可他保护了自己的生命健康,而后拔打了110。(学生表演)
问:同学们的表演给我们什么启示? 学生回答:加强自我保护,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师:同学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如何呢?让老师来考考你。情境判断(如果遇到下列情形,你会怎么做?):
1.独自一人在家看电视时,电视插头不断出火花,线路发出难闻气味道…… 2.课间休息时,同学邀我去爬篮球架…… 3.骑车至十字路口,红灯亮了…… 学生回答:(略)。教师:看来同学们的自我保护意识还不错。在现实生活中,多一份防范,就多一份安全。在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中,你有哪些好的自我保护方法?请同学们分组讨论,献计献策。
学生分组讨论,展示。7.教师:这些做法都有利于提高自己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那么,当别人的生命健康受到侵害时,我们应怎么办呢?让我们先看看河北大学校园“飙车案”中陈晓凤的同学们是如何做的?读案例“学生反应”。
同学们的上述做法给我们什么启示? 学生回答:爱护、尊重他人的生命和健康。师小结:因此,我们要增强法制观念,决不能做侵犯和危害别人生命与健康的事。那么,在学校与同学们相处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呢?(同学之间要相互爱护、相互尊重,嬉闹要适度,避免因过失而给对方造成伤害,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和冲突。)
三、静听反思
同学们,现在让我们进入我们这节课的“静听反思”环节。出示反思内容: 我有这样的感受„„ 今后,我打算„„
我还有什么困惑或问题„„ 学生回答。老师适当点评。
师总结,表达希望:人人都享有生命健康权。珍爱生命不是一瞬间的感念,更不是一句时髦的话语,而是我们对生命的认识、理解、感悟和体验。今天这节课,不管是我在准备过程中,还是今天上课的过程中,都觉得心情沉重。每一个鲜活的生命给我们以活力、给我们以希望。衷心希望同学们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言行、依法维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也爱惜他人的生命和健康,让我们生活在活力与希望之中,去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