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教学心得_物理教学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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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物理课本中,虽然各个章节之间彼此是独立的,但是在学习这些章节的过程中,我们会发现有些东西是共通的,注意到这一点可以提高大家了解及掌握新知识的能力。在教学过程中有时会发现曾被自己忽略的细微方面,在真正了解之后觉得细微的问题并不是小问题,因为它可以反应出我们对某一类问题的理解。
在电路这一章节中,涉及欧姆定律这部分内容的选择题中常会出现这样的选项:根据U=IR,可知导体两端的电压与通过导体的电流成正比。在深入分析这句话之前,我们先看一下数学中的正比例函数,我们将形如y=k x(k≠0)的表达式称为正比例函数,在正比例函数中,对于自变量x取的每一个值,都有一个y值与之对应,且y/x的值为一定值k,我们称y与x成正比(注意不是x与y成正比)。当我们把表达式写为x=y/k(k≠0),这时y成了自变量,我们称x与y成正比。接下来我们继续回到刚才的物理问题中来,从数学角度讲,“根据U=IR,可知导体两端的电压与通过导体的电流成正比”这句话是正确的,在这个式子当中,导体的电阻是一定值,相当于正比例函数中的k,电流I是自变量,相当于正比例函数中的x,导体两端的电压U相当于y。但是,从物理角度来讲,这句话是不正确的,在物理学中,表示各个物理量的符号不单是一个符号而是带有物理意义的。在电路中,导体两端加上电压后,导体当中才会产生电流,电压是产生电流的原因,电流是导体两端加上电压后的结果,所以将其对应到正比例函数中时,电压只能以自变量的形式出现,电流是电压的函数。因此正确的说法是:根据I=U/R,通过导体的电流与导体两端的电压成正比。
与之类似的还有很多例子,比如,在光的反射定律中,我们应该说反射角等于入射角,而不能说入射角等于反射角,这是由于入射角的大小是我们可以决定的,是“原因”,一旦确定了入射角的大小之后,反射角的大小就是确定的了,是“结果”,我们只能说“结果”是由“原因”决定的,即“结果”=“原因”,而不能说“原因”是由“结果”决定的,所以“原因”=“结果”这样的写法是不正确的。再如,在匀速直线运动中有s=v t,其中v大小不变,所以我们可以说路程与时间成正比。再如P=F/S,根据此式,我们可知:在受力面积一定的情况下,物体所受压强与压力成正比;在压力一定的情况下,物体所受压强与受力面积成反比。压力的作用效果受压力和受力面积这两个因素的影响,这两个因素的共同作用效果用压强这个物理量来表示,那么,在这里压力与受力面积都是“原因”,压强是“结果”。这样的例子有很多,当我们学会其中一种,其他类似的问题也可以迎刃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