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学总结与分析_宗教学论文总结

2020-02-28 教学工作总结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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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学总结

一、神灵观念的主要类型

1、自然神:人类最早的宗教。——在人的想象力的作用下,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自然力或自然物,变成了超自然、超人间的神物,成为了宗教信仰和崇拜的对象。

2、氏族神:原始形式是图腾崇拜,后来发展为近祖崇拜和民族国家神。

3、职能神:具有某种特别属性和功能。(社会分工在宗教上的反映)如希腊罗马宗教中的战神雅典娜。

4、高位神或至上神: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各种力量走向统一,出现了至上神,出现了神之间的等级制关系。如宙斯。

5、绝对惟一神:这是一个绝对范畴,是一个绝对存在,被认为是独一真神。一般认为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属于此一类型。

二、宗教的构成要素

内在因素:宗教的观念或者思想 宗教的情感或者体验

外在因素:宗教的行为和活动 宗教的组织和制度

三、宗教的神迹及其创建主体

1.神迹,与神意或天命一样,乃是宗教乃是对于神可创造神迹事件的信仰,是一切宗教的特性。宗教赋予神的意志、智慧和能力是超人的、超自然的。宗教所谓的神迹,就是神按照自己的意志和能力创造的某些特殊事件。

2.神迹事件有两大特性: 一是“特殊”;

二是“反常”,即反乎自然常规,不能用自然法则作出解释。

两大特性不可或缺。所以,神迹的主要特性和本质内容,乃是对自然法则的违反和破坏,它是与自然法则直接矛盾的对立物。

3.总结各种宗教神迹的创造主体,大致有如下几种:(1)神和神圣力量

神迹总是发生或起源于某种神圣的、超自然的、精神性的神秘力量。这种神圣而又神秘的力量可能以个体化形式表现为上帝、诸神、精灵之类,也可能表现为非个体的泛灵论式的超自然力(法术力)。

(2)宗教创建人

宗教的创建人或教主,如果不是自封,也总是被其信徒群众奉为神圣人物。他们常常是神迹事件的主体和神奇传说的中心。他们的出生伴随着超自然奇象,生活行为笼罩着神秘主义的迷雾,生活的遗物、遗骨和坟墓都成了继续发生奇迹的源泉。

(3)圣人(萨满、高僧、高道、圣徒)宗教体系中有些“圣人”也常被认为是创造奇迹事件的主体。他们是人,比之于宗教创建者的超人地位他们更接近于普通人。但因他们往往自称(或被人相信)神灵附体,或者苦修得道,或者德行高超,从而超凡人圣,获得常人所没有的异能,能行常人所不能为的奇迹。

(4)圣物

宗教的圣人,尽管有时在其生前即被神化,但毕竟是人他们的寿命总是有限的(道教的仙人例外,他们肉体不朽、长生不老)。所以,各种宗教体系归之于圣人、圣徒的神迹大多是通过他们遗留在世上和坟墓中的非生命的遗骸或遗物而发生的。

(5)圣地

某些特别神圣的地方,也可成为神迹的发源地

总之,神迹信仰普遍存在于各种宗教体系之中,这说明神迹作为神的基本神性之一,与宗教本身有着不可分割的本质联系。

四、宗教经验及其表现

1.定义:宗教经验——就是宗教信仰者对于神圣物(神、神圣力量、神性物)的某种内心感受和精神体验。

2.宗教经验的种种表现:(1)在神圣物面前的敬畏感(2)对神圣物的依赖感

(3)对神圣力量之神奇和无限的惊异感(4)罪恶感和羞耻感、安宁感和获救感(5)自觉与神际遇或与神合一的神秘感

五、宗教经验的特征(1)突发性

宗教的神秘经验虽与宗教信仰者长期修炼有关,但却不是修炼的自然的和渐进的结果,而是在长期修炼的基础上出现的某个过程的突然爆发。

(2)短暂性

神秘的人神相契的宗教经验持续时间很短,往往是一瞬间,一般不会超过1-2个小时。一旦宗教信仰者转入清醒状态,他的神秘状态也就消失了。

(3)神秘性

绝大多数的神秘经验都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如詹姆士所说:这种神秘的主体内容一开始就表明,它不可表达,以至于无法用语言将它的内容作出非常恰当的报告。

(4)被动性

神秘的宗教经验者一旦进入这种状态,主体意志便完全丧失,处于一种不能自已的状态。

六、获得宗教经验的方式 1.理论的论证(或引导)

即用逻辑推理的方法,证明神的存在,或用理论上的分析,把信仰者引导到教义规定的修行目标上去,从而从理智上坚定对神和宗教的信仰,使虔诚的信仰转化为感情上的反应,产生神秘的宗教体验。

2.道德的净化

旨在使心灵洁净,行为纯正,从而邀取神、佛的恩宠和悦纳。宗教道德的核心,集中到一点就是对所信神明的敬畏和爱,要求信徒一言一行符合于神的旨意。由于宗教长期宣传神对人在道德行为上的监临与审判,自然会引起信仰者感情上的反应。

3.药物的作用

许多宗教神秘主义者都使用兴奋性和麻醉性药物,激发神秘的宗教体验。酒的兴奋性刺激,龙舌兰、大麻叶之类药物麻醉,往往使用药者的身体发生生理化学变化,从而引起心理上、情绪上的反应,产生神秘体验。

4.宗教的修习

各种宗教的神秘主义者为获得神秘的宗教体验,都有一套修习方法。中国道教的坐忘、止念、定观、存神、入静,印度宗教的瑜伽术,佛教的禅定、止观以及念佛诵经,伊斯兰教苏菲主义的静坐沉思„„都属于这个范畴。

上述这些修习方法虽然属于不同宗教体系,各有自己的特点,但却在基本点上有共同之处:它们都是通过控制自己的思想和感情,排除外物的刺激和肉欲的干扰,把思想集中到宗教目标上来。从宗教神秘主义角度看,这就可以使修习者的心灵脱离肉体的羁绊,超脱时空条件的限制,从而直接与超经验的宗教世界和神明交通际遇,产生神人合一的宗教体验。

七、巫术(magic)是一种广泛存在于世界各地区和各历史阶段的宗教现象。它的通常形式是通过一定的仪式表演,利用和操纵某种超人的神秘力量来影响人类生活或自然界的事件,以满足一定的目的。巫术的仪式表演常常采取象征性的歌舞形式,并使用某种据认为赋有巫术魔力的实物和咒语。

八、禁忌与巫术有原则性区别

1对待神圣物的态度上:巫术对神圣物的态度不是纯粹的谦卑与屈服,而是旨在通过某种方式力图控制它和支配它,使之为己所用;禁忌对神圣物的态度则是敬拜与畏怖,它力图控制和限制自己的行为,以免于干犯神圣物和神秘力量,使之不为己害。

2在表现形式上:巫术是积极的、进取的;禁忌则是消极的、防范性的。

3在行为目的上:巫术是为了达到某种有利于己的目的;禁忌则是为了避免某种有害于己的结果发生。综上:宗教禁忌作为宗教处理和对待人一神(神秘力量和神圣物)关系的方法和一种手段,是介于巫术与祈祷之间的一种类型。

九、宗教组织的社会作用

宗教组织作用具有双重性——既是宗教观念巩固和发展的手段和条件,又是宗教观念进一步发展必须突破的桎梏,宗教组织的类型不同,其作用和影响也不同

1、救世型的宗教组织直接干预社会生活,其社会作用明显。但对社会发展起正作用还是负作用,视其所维护的宗教观念的社会政治内容的性质而定。

2、出世型的宗教组织,对社会政治生活发挥作用的方式多为间接的,而更多地表现出宗教的消极作用——即转移苦难人民对社会现实的注意力。所以其总体作用是把积极的反抗力量转化为消极的旁观或遁世,往往利于统治者维护现实秩序。

3、政教合一型的宗教组织,对社会的作用类似于救世型的宗教组织。

4、政教分离型宗教组织的社会作用类似与出世型的宗教组织。

十、教义(Doctrine):指的是对其信仰、信条和教诲的一种理性的了解和概念的阐明,是关于信条和教诲的一种系统性的知识。宗教教义中最重要的核心部分,有些人称为“教理”(Dogma),是专门阐述宗教教义的原理和原则。“教理” 的理性和思辨性强于教义,是关于宗教教义的神学思考。教义和教理比之于简明扼要的宗教信条,是更为理性化、体系化的宗教知识。但在本质上,宗教的教义和教理仍不过是对宗教信条的解释与阐明,是宗教信条的概念化和理性化,二者之间不过是宗教发展阶段上的差异。

十一、宗教信仰:是指宗教信仰者对宗教的人格神或宗教教义、科仪、符咒等宗教价值目标的极度信服、尊崇,是宗教信仰者对其所信奉、趋赴的宗教价值目标的选择或承诺。

十二、宗教信仰的特点

1.追求的目标具有超现实性或彼岸性

宗教信仰的对象是人格化的神及对现实做了虚幻反映的教义,其信仰的对象具有超人间、超自然力量的属性,它们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不过是头脑中对彼岸世界的虚幻认识和追求。

2.非理性因素占有更加重要的地位

宗教信仰中的非理性因素占有更加重要的地位,在宗教信仰中,情感等非理性因素是使信仰得以产生和维系的首要前提。没有宗教情感等非理性因素的作用,仅理性因素是难以使宗教信仰得以确认的。

3.追求神圣性

宗教是对现实世界的一种颠倒了的异化反映,其所信仰的对象是永远不能被人感知的,更无法被人们的实践所证实,因此,宗教信仰的对象具有神秘不可测的特点,信则灵,不信则不灵。

4.严格的排他性宗教信仰具有严格的排他性,宗教信仰者除了自己所信奉的神和教义外,一般拒绝接受其他宗教的崇奉对象。

宗教的一个很重要的特征是对于人格化的神和代表他们的偶像的信仰。

十三、宗教与邪教的主要区别

第一,在崇拜对象上,宗教崇拜客观的神——超自然的东西或已经死亡的教主;邪教崇拜主观的神——活着的教主。

第二,在教化结果上,宗教的教化结果最终是使人向善;邪教的教化结果最终是使人向恶。第三,在追求目的上,宗教不贪图财、权、色,追求的是彼岸世界的精神利益;邪教特别是其教主贪图财、权、色,追求世俗的即此岸世界的物质利益。

第四,在教义性质和结构上,宗教本质上不搞迷信,它有完备的信仰理论体系;邪教主要是搞迷信,没有完备的信仰体系。

第五,在信仰方式上,正常宗教的宗教活动奉公守法、尊社爱教;而邪教却宣扬“神迹神力”,鼓吹迷信与盲从,妖言惑众。

第六,在组织方式上,正常的宗教组织公开、合法,与社会秩序和民众健康保持一种良好的和谐关系;而邪教的组织形式则多具非法性和诡秘性,利用“教主崇拜”和精神控制等手段危害群众身心健康,扰乱社会正常秩序。

第七,在信徒权益上,宗教一般都不限制和侵害信徒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而邪教非法限制和侵害信徒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

第八,在社会作用上,正常的宗教对社会发展有较强的适应性,与社会进步保持一种良好的和谐关系;而邪教则具有明显的反社会、反人类的性质,是一股社会进步的逆流。

十四、“圣训”(哈迪斯)

即穆罕默德在传教过程中发表的那些非安拉“启示”的言论和举动。穆罕默德弟子谈论宗教、经训和实践教理的重要言行,凡经他认可和赞许的也被列为圣训的范围。是对《古兰经》基本思想的阐释,它对整个伊斯兰教的教义、教律、教制、礼仪和道德作出了全面回答和论述。圣训的编纂工作直到9世纪初才完成,它们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古兰经》的注释和补充说明的作用。

十五、梵我同一

众多神灵中,有一个最高的神,这个最高的神就是“梵”。“梵”是宇宙的最高存在,它永恒无限,至高无上,无形式无属性,超越一切。印度教认为,毗湿奴、湿婆和梵天诸神是“梵”的具体形态的显现,而且显现了“梵”的三个不同的方面,代表着最高存在在创造宇宙过程中所起的三种不同的力量。这都反映了印度教的“梵我同一”学说。所谓“梵我同一”,意思是说人的灵魂或本质“我”只是宇宙灵魂或本质“梵”在人间的一种显现,“我”是“梵”的一部分,“我”是“梵”在人体中的代表,两者同根同源同体,是同一不二的。印度教假设人的自我有四个层次:首先是人的身体,其次是人心灵的意识层,第三是个人下意识的领域,第四个层次则更少被有意识的心灵所觉察。“梵我同一”的教义为印度教的精神解脱奠定了理论基础。印度教一方面认为梵是宇宙的原因和根本,另一方面又把它描给为极乐世界,是一个人应当追求的理想境界。“梵我同一”虽然说明了“我”是“梵”的体现,但是“我”在人世间受到肉体各种欲望的束缚,它的无限欢乐和智慧的本性一时还表现不出来,它有恢复其自己本来面目还原于梵的要求。因此,人只要进行瑜伽等修炼,克服私欲,就能使“我”从肉体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还原于梵,恢复其本来面目。这样,人的灵魂就可以实现解脱,达到永生极乐的境界。

十六、宗教学与神学区别

1.从目的上看:宗教学从理性出发,以认识宗教(多种宗教或整体宗教)为目的,神学从信仰出发,以阐释教义(只是一种宗教的教义)为目的3.从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上看:宗教学跨宗教、跨学科的研究,不只研究某一种宗教,强调不同宗教间的对话,对它们进行比较,能够摆脱各具体宗教的局限性。神学只研究自己的宗教,阐明自己的教理、教义,试图消融对方,使其他的宗教成为自己的一部分。

最后说的话:

此中包含60分,老师说有五道填空,两道论述,那么剩下25分应该是1道名词解释和2道简答。(因为老师说犹太教会出1道名词解释,所以只有1种排列组合就是1*5+2*10=25)

除此之外还剩10道填空,其中道教出一道题。(道教他说只出一道填空,我准备放弃)

还剩2个名词解释其中有一道应该在犹太教(目测是弥赛亚理想,当然也可能是应许之地和立约说)还剩2个简单题有一道在基督教,老师说基督教是重点,但是前面没有涉及基督教,但我真的不知道什么能考简答。(另外一道个人认为应该是第六或第七章的,这两章以上题目没有涉及)

第九章除了以上宗教信仰及其特征和宗教与邪教的本质区别外,其余的不考。

题型:填空题15个,每空1分,共15分

名词解释3个,每个5分,共15分

简答题4个,每个10分,共40分

论述题2个,每个15分,共30分

祝大家考好!我们都能90+ 2.从前提和方法上看:宗教学不以信仰为前提(悬置),客观描述,神学以信仰为前提,主观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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