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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6 教学课件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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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致约•布洛赫》

一、写作背景

► 19世纪90年代,由于资产阶级和党内的机会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歪曲和篡改,否定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导向作用,否定政治斗争和无产阶级革命,宣扬资本主义可以“和平长入”社会主义,在工人中,特别在青年中产生了恶劣的影响,理论界出现了混乱局面。

► 一方面,德国资产阶级教授巴尔特把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立起来,歪曲唯物史观,说马克思只承认纯粹生产、技术的决定作用,从而歪曲经济对社会发展的作用的理论。他污蔑马克思的理论为“经济唯物主义”。他指责恩格斯到处扩张“经济结构”的概念,超出了纯粹生产、技术方面的理解。巴尔特把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经济结构的运动规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规律,错误地归结为工艺过程、技术的发展,因此,他把唯物史观说成是经济派的观点。

► 另一方面,与资产阶级思潮相呼应,在德国社会民主党内部出现了反对派运动,即所谓“青年派”,他们多半是一些青年文学工作者和新闻记者,其代表人物为恩斯特。他们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庸俗化、简单化,宣扬机械论。把马克思主义歪曲的面目全非。

► 为了解答思想上的疑惑,许多人(包括约·布洛赫)直接写信给恩格斯,请求解释一些有关历史唯物主义的问题,以澄清是非。1890年9月3日,柏林大学生约瑟夫·布洛赫就两个问题写信给恩格斯,请求答复:

(一)血缘家庭绝迹之后,在希腊人那里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为什么并没有成为非法的?

(二)根据唯物史观,经济关系是历史发展的唯一决定因素呢,还是只在一定程度上是其他所有关系的坚实基础,而其他关系本身也还是能发生作用的?

► 9月21(—22)日,恩格斯复信布洛赫,对他提出的问题作了详细回答。关于第一个问题,恩格斯认为这种婚姻形式是普那洛亚家庭形成过程中的必经阶段,但它仅仅“局限于夫妻双方或者是不同母亲生的”兄弟姐妹之间进行婚配,而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已经不准婚配。我们这里节选的是恩格斯关于第二个问题的精辟回答。

二、中心思想

► 恩格斯在这封信中反对德国大学生将唯物史观庸俗化,全面论述了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作用,以及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性与个人意志自由之间的辩证关系。恩格斯,认为唯物史观除了承认物质资料再生产的决定作用外,也承认意识等对人类历史有作用,应当将历史决定作用和上层建筑反作用统一起来,提出了“历史合力论”的重要思想,丰富发展了唯物史观。

三、内容解析

► 第一,恩格斯阐明了应当正确认识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诸因素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

► 首先,恩格斯指出:“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是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那么他就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

► 其次,恩格斯强调:经济状况是基础,但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阶级斗争的各种政治形式和这一斗争的成果;各种法权形式以及所有这些实际斗争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政治的、法律的、哲学的理论以及宗教的观点,即社会意识形态。

► 再次,恩格斯指出,历史发展过程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诸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在交互作用过程中,经济因素归根到底起着必然的、决定性的作用。然而,这种决定性的作用又是通过无数的偶然现象表现出来。如果把复杂的历史过程简单化,把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还原为经济决定论,就会犯机械唯物主义的错误。

第二,恩格斯论述了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性与个人意志自由之间的辩证关系。

► 恩格斯指出,我们自己创造着我们的历史,► 但是其一,我们是在十分确定的前提和条件下进行创造的。其中经济的前提和条件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政治等等的前提和条件,甚至那些存在于人们头脑中的传统,也起着一定的作用,虽然不是决定性的作用;

► 其二,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由于每个人的内在需要和外部经济条件各不相同,因此,每个人的意志就各不相同,这样就形成了无数个相互交错、相互冲突的力量。正是由于许多单个意志相互冲突,就使得历史发展的最终结果往往与每个人所设想的都不一样。这说明历史不是个人意志的产物,而是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作用的力量的产物,它服从于不依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个人意志等于零,每个人的意志都对历史的发展发生一定的影响。为了通俗地说明历史规律与个人意志的辩证关系,恩格斯用力的平行四边形作比喻,把每个人的意志看作是力的平行四边形中的每一个分力,而把历史的最终结果看作是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所产生的合力。

第三,恩格斯教育德国青年,一定要根据原著来研究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辩证关系。

► 不肯下一番苦功夫来研究原著,热衷于依靠第二手材料,必然要走弯路。并且说明,由于马克思和自己在创立唯物史观的时候,面临的主要任务是把唯心主义从历史领域中驱逐出去,所以,在反驳论敌时,曾经不得不强调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个主要的原则,并且不是始终都有时间和机会对上层建筑的反作用给予应有的重视和充分的论述。但是,如果要把基本原理运用于实际,就必须考虑到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复杂的具体的相互作用。

四、重要意义

► 《致约·布洛赫》是恩格斯论述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著名信件。恩格斯这封信有力地批判了唯心主义和机械唯物论对唯物史观的歪曲篡改,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历史唯物主义,对无产阶级科学地掌握社会发展规律,正确分析历史现象,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十篇

列宁 辩证法的要素

一、写作背景

► 《辩证法的要素》一文是列宁《哲学笔记》中关于黑格尔《逻辑学》一书 的摘要,完成于1914年9月一12月。

► 当时世界历史已经步入帝国主义与无产阶级革命时代。列宁侨居在瑞士伯尔尼和苏黎世,为探讨帝国主义时代的无产阶级社会革命和人类发展前途问题,特别是回击第二国际理论诡辩的需要,系统考察了辩证法思想的历史发展逻辑,研究了古希腊朴素的辩证法与黑格尔辩证法思想,查阅了马克思、恩格斯1300多封书信,做了大量的摘录与笔记,进行了颇有价值的理论创造,终至撰写成他的哲学巨著《哲学笔记》。

► 《哲学笔记》被称为“列宁思想实验室”,记录了列宁对西方哲学家和学者的著述所作的系统研究和批判性分析,反映了列宁重要的哲学思想。其中的《辩证法的要素》和《谈谈辩证法问题》,集中体现了列宁研究辩证法的丰硕成果,极大丰富与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思想。

二、中心思想

► 《辩证法的要素》提出了建构唯物辩证法体系的一些基本原则,而且提出了若干对这个体系的整体设想。主要包括一下主要观点:

►(1)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以及人类思维系统都存在着多样化的联系,而且这种联系是普遍的,绝对的;自然、社会与思维的发展正是在这种不断的联系与运动中实现的,不同事物之间的发展与运动都有自己不同的规律。

►(2)任何事物之所以运动与发展,根源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因为任何事物都包含有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正是在这种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过程中,在对立与矛盾中走向统一,在统一与和谐中存在对抗与斗争。

►(3)人类思维对外界客观事物的认识过程,是一个从现象到本质、从特殊到一般、从具体到抽象的不断上升、不断深化的螺旋式发展的无限过程。►(4)事物的运动与发展本质上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其中包含着内 容与形式、数量与质量之间的抛弃与回归;在不断的抛弃与回归过程中,实现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的历史演化,这也正是辩证法思想的核心所在。

三、内容分析

► 辩证法的十六要素,按其内容和性质大致分为五个问题。►

(一)辩证法的客观性(第1条)

► “(1)考察的客观性(不是实例,不是枝节之论,而是自在之物本身)。”

► 这条要素从辩证法就是认识论方面,说明辩证法和唯物主义的一致性。

► 所谓“考察的客观性”,就是用唯物主义的观点、客观地、本质地看问题,也就是如实地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去认识事物,不附加任何主观成分。而要贯彻考察的客观性,就必须掌握事物的本质、全体,即自在之物本身。

► 随便挑选一些个别的事实,并不是尊重事实,而是嘲弄事实,它与考察的客观性是格格不入的。考察的客观性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原则和出发点,它体现着辩证法和唯物论的紧密结合与高度统一。只有用唯物的观点和辩证的方法,客观地、本质地考察事物,才能正确地认识事物。

(二)辩证法的基本原则(第2、3、8条)

► 列宁在《哲学笔记》中明确提出辩证法有两个基本原则“发展原则”和“统一原则”。“统一原则”就是普遍联系原则。

► 1.普遍联系原则(第2,8条)► “(2)这个事物对其他事物的多种多样的关系的全部总和。”

► “(8)每个事物(现象等等)的关系不仅是多种多样的,并且是一般的、普遍的。每个事物(现象、过程等等)是和其他的每个事物 联系着的。”

这两条合在一起说明辩证法的普遍联系的原则。

它的基本思想有三点:

► 首先,一事物与他事物之间有着多种多样的关系,即事物之间的联系是复杂的多样的,其中有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等等。各种不同的联系,对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所起的作用是各不相同的。因此,要做到全面地看问题,必须对事物间多种多样的联系进行切实的分析和考察。

► 其次,在这些多种多样的联系中存在着一般的、普遍的联系,即本质的、内在的联系。因此,观察事物要把各种不同的联系区别 开来,注重抓住事物间的一般的、普遍的联系,做到从本质上看问题。再次,任何事物与其他一切事物通过直接的或间接的联系而 形成一个统一整体。因此,唯物辩证法要求人们对事物间的一切联系的总和进行综合的考察。这样才能做到主观同客观的一致,从而把握客观真理。

2.自己运动原则(第3条)► “(3)这个事物(或现象)的发展、它自身的运动、它自身的生命。”

► 这一条是讲辩证法的另一条基本原则,即发展的原则,其基本思想有两点:一切事物都是运动、变化、发展着的,而不是静止的,僵死的,所以人们观察事物、研究问题要有发展的观点;事物的运动是自己的运动,即事物有着内在的源泉和动力。

运动发展的原则和普遍联系的原则,是唯物辩证法的两大基本原则,它们既是不同的,又是密不可分的,因为客观事物的普遍联系同事物的运动、发展是结合在一起的。离开事物的相互联系,就说明不了事物的运动和发展,反之,离开运动、发展,也无法理解 事物的相互联系。运动发展原则和普遍联系原则相结合,构成唯物辩证法的完整的、科学的宇宙观。

(三)对立统一规律及其表现.(第4、5,6、9、13、14、15、16条)

► 1.对立统一规律(第4,5、6、9条)

► “(4)这个事物中的内在矛盾的倾向(和方面)。” “(5)事物(现象等等)是对立面的总和与统一。”

► “(9)不仅是对立面的统一,而且是每个规定、质、特征、方面、特征、方面向每个他者向自己的对立面的过渡。” ► “(6)这些对立面、矛盾的趋向等等的斗争或展开。”

► 这四条说明了对立统一规律的内容。各条分别说明了下列思想:

第一,一切事物中都存在着内在矛盾(第4条),这种内在矛盾性是事物的生命所在和自己运动的源泉。

►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同一的,而是包含着差别和对立于自身的同一,即是由矛盾着的两个方面构成的统一体,其中一个方面是肯定的,也就是保持事物存在的倾向或力量;另一方面是否定的,亦即促使事物变化的倾向或事物内部的不安。事物自身的肯定倾向和否定倾向,决定了事物既是自身同时又是他物。事物自身的这种内在矛盾性,是这个事物的活的生命所在和自己运动的源泉。

第二,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于一个统一体中(第5 条)。

► 唯物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现象、过程等等,在自身中都存在着矛盾,没有矛盾就没有事物。矛盾着的两方面本来是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的。但是,它们又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每一方的存在都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失去一方,另一方便不复存在。

► 事物是对立面的统一原理表明,事物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无论在自然界、人类社会还是在人们的思维中,任何事物或现象都作为矛盾的统一体而存在。简单的事物是由两个对立着的方面的矛盾统一体。复杂的事物则包含着更多的方面,表现为多方面的对立统一,整个世界就是一个庞大的矛盾体系。

第三,矛盾着的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第9条)。

► 唯物辩证法认为:一切矛盾着的对立面,都不是静止地共居于一个统一体中,而是处于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的斗争状态。斗争使矛盾双方的力量此消彼长,当双方力量的对比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时,它们便各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于是旧的矛盾统一体就被新的矛盾统一体所代替,旧事物也就转化为新事物。因此,观察事物不仅要看到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更要看到它们之间的相互转化。仅仅看到事物的相互依存,那只是认识到事物的现状,只有看到它们之间的相互转化,才能预见事物的未来。

► 对立面的相互转化不仅存在于新旧事物之间,也存在于同一个事物的每个特征、规定或方面。当然事物的某个特征、某个规定或某个方面的转化,并非整个事物的变化,但是这些转化的总和就构成了一个事物由旧质到新质的转变。没有转化就没有发展,因为发展不是量的简单增长,不是同一事物的重复,而是通过质变而实现的前进上升运动,是旧质到新质的转化。所以,对立面相互转化的原理是辩证发展观的实质。当然,对立面的依存与转化都是有条件的,也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转化的,辩证法就是研究 们在什么条件下是相互依存的,又在什么条件下才能相互转化。

第四,矛盾双方的斗争引起矛盾的展开或发展

(第6条)。

► 对立面的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相互限制的情况,形成了矛盾的斗争性。矛盾双方的斗争贯穿于一切事物或过程的始终,并使一事物向他事物转化。但是,相互排斥的斗争性并非在任何时候都非常尖锐、非常激烈,它有一个发展过程。因为矛盾本身有一个产生、发展、激化和解决的过程。一般地说来,矛盾斗争的发展过程,大体经历了这样的阶段:任何事物的内部都包含着差别,差别是矛盾的初级阶段,差别的两极化形成对立,对立是矛盾的进一步展开或激化,这是事物自身的发展规律。矛盾的斗争性随着事物的发展越来越明显,越来越激烈。因此,在观察事物、解决矛盾时,必须注意到矛盾本身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性质的矛盾,要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就是同一性质的矛盾处于不同发展阶段时,也要采取不同的方式去对待,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

► 总之,第4,5、6,9条揭示了对立统一规律的根本内容,这就是 “任何事物都存在着矛盾,矛盾双方既有同一性,又有斗争性,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属性,二者紧密相联、不可分割,相互包含、相互渗透,由于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作用,从而推动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2.质量互变规律(第16条)

►”(16)从量到质和从质到量的过渡。(15和16是9的实)“

► 这一条主要是讲量变和质变及其相互转化的规律。任何事物都有着量和质这两个方面,是量与质的对立统一。在质和量的关系中,事物的质规定着事物的量,事物的量又制约着事物的质。质总是一定量的质,量总是一定质的量,事物的质和量是变化着的。事物的量发生变化并超过一定的限度,就要引起事物性质的变化,旧质灭亡,新质产生。新质又规定了新的量,开始新的量变。量变是一个比较缓慢的过程,事物在量变阶段处于相对静止的状态,是事物质变的准备阶段。质变是一个飞跃过程,在质变阶段事物处于显著的变动状态,是量变的必然结果。没有量变就没有质变,没有质变,就没有旧事物的灭亡和新事物的产生。事物就是这样,由量变转化到质变,再由质变转化到量变,循环往复,不断推动事物向前发展。

► 第9条讲的是对立面的相互转化,因此,列宁认为质和量的相互转化是第9条的例证,即对立统一规律的表现。

3.否定之否定规律(第13、14条)

►“(13)在高级阶段重复低级阶段的某些特征、特性等等,并且

►”(14)仿佛是向旧东西的复归(否定的否定)。“

► 这两条要素实质上是一条,它们共同说明了事物发展的上升性和重复性的对立统一。

► 事物的发展过程总是不断地从低级阶段进到高级阶段,但它不是直线式的前进,而是螺旋式的上升,是在高级阶段上重复低级阶段上的某些特征。这种仿佛是回到出发点的运动,构成辩证法的否定之否定规律。

► 否定之否定的原理,说明事物的发展是由其自身的否定性而使它转化为自己的对立面,即由肯定过渡到否定,这个否定本身再进行自我否定即否定之否定。事物经过这样的转化之后,便完成一个发展周期。看起来,它似乎是向旧东西的回复,然而这是在更高基础上的回复。这个过程表明事物发展的上升性和重复性(曲折性)的对立统一。

► 事物通过否定之所以能向上发展,是因为否定不是全盘的否定,而是保持了肯定的东西在否定的东西之中,因此事物每经过一次否定,就增加一些新的内容而变得更加丰富、充实。事物就是在这样不断地否定再否定的过程中,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

4.内容与形式的辩证关系(第15条)

►”(15)内容对形式以及形式对内容的斗争。抛弃形式、改造内容 “

► 这一条主要讲内容和形式的辩证关系。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内容和形式,都是内容和形式的对立统一。内容是构成事物的一切内在要素的总和,形式是这些要素的结构或表现方式。在内容和形式的关系中,内容决定形式,形式表现内容,彼此密切联系着,没有无内容的形式,也没有离开形式的内容。

► 在事物的内容与形式之间,当形式适合内容时,它就推动内容的发展,但这种适合,只能是基本上适合,不会是绝对地适合,其中仍然存在着矛盾和斗争。不过,当形式不适合内容时,矛盾就更加尖锐起来。有矛盾就有斗争,所以列宁说,内容和形式的斗争以及形式和内容的斗争。

► 当着事物的内容进一步发展,形式落后于内容,成为事物发展的障碍时,发展壮大了的新内容就要求改变旧形式,建立适合自身的新形式以取代旧形式。新形式的建立又开始了与新内容的矛盾运动,新形式将促进、推动新内容的进一步改造发展,所以列宁讲„抛弃形式、改造内容”的过程,是矛盾运动的过程,故也是对立统一规律的表现。

(四)认识的辩证法(第7、10、11、12条)

► 1.认识的过程是分析和综合相结合的过程(第7条)

„(7)分析和综合的结合,——各个部分的分解和所有这些部分的总和、总计。

► 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认识方法,是对立统一规律在认识过程中的表现。

► 分析,就是分析事物的矛盾。事物内部有许多矛盾,有许多对立面,这些对立面既统一又斗争,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因此要认识事物,就必须把各个对立面、各个部分、各种要素分别地加以分析和研究,弄清它们各自的特点和地位。综合,就是把各个对立面、各个部分、各个要素联系起来加以考察,并把它们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加以把握。这就是列宁说的事物的所有„部分的总和、总计。

► 分析与综合是相互结合的,二者彼此依赖,不能分割。首先,综合依赖于分析,没有分析,就没有综合。因为,没有分析,就不能对各个对立面、各个部分、各种要素有具体的认识,所以也就综合不起来。其次,分析也要依赖于综合。因为,仅仅有对各个方面、各个部分、各种要素的分析,而不对这些具体的分析进行综合,那么对事物的认识只能是片面的、局部的、零星的,把握不住事物的整体,得不出一个完整的结论。总之,正确的分析是正确综合的基础和前提,正确的综合则是正确的分析之提高和完成。因此,认识事物,必须坚持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科学方法。

2.认识过程是从不知到知、从少知到多知的无限过程(第 10条)

“(10)揭示新的方面、关系等等的无限过程。”

► 这一条主要讲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是一个无限发展的过。在辩证法看来,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永恒运动、不断变化发 的。变化发展,就其本质来说,不是量的增加或减少,而是新质 产生和旧质的灭亡,事物就处在新与旧不断更替的变化发展过 之中。在这个过程中,不仅一个事物的根本性质发生变化后,会 它的各个方面、各种因素随之发生变化,就是在根本性质未变的 况下,也会在运动变化过程中,产生出某些新的因素或方面,而 些新的因素或方面构成了新的关系。因此,人们的认识总是从 识事物的某一方面到更多的方面,从认识某种关系到多种多样 关系。所以,人们在实践中对新事物的揭示和认识是一个无穷尽的过程。新事物层出不穷,揭示事物的新方面、新关系等等也永无止境。人类的认识就是这样,从不知到知,从知之不多到知之甚多,逐步发展、永无止境。

3.认识是从现象到本质的无限过程(第11条)

►“(11)人对事物、现象、过程等等的认识深化的无限过程,从现象到本质、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更深刻的本质;”

► 这一条主要是讲认识的深化过程。人们从认识现象到认识本,是认识的深化。不仅如此,人们对本质的认识也是一个不断地由浅入深的过程。这是列宁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贡献。人类认识从现象到本质的过程,也就是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人们的认识总是从事物的现象开始,这是因为现象是本质的外部 现,是直接呈现在感官面前的。人们在社会实践的过程中,首先接触事物的现象,产生感性认识。人们的感性材料积累多了,经过大脑思维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加工制作功夫,就由感性认识飞跃到理性认识。这种理性认识,比感性认识更深人一步,它已经由认识事物的现象深入到认识事物的本 质,由认识外部形态深人到事物的内部矛盾,抓住了现象中普遍的、规律性的东西。所以,列宁说“认识是从现象到本质。”

► 认识不甚深刻的本质对于现象来说,无疑是深刻的;但是对于深刻的本质来说,无疑又是初级的、不深刻的。因为客观事物、现象、过程的本质有深浅不同的层次,分一级、二级、三级以至无限。因此,人类的认识,不仅是从现象到本质的深化过程,而且也是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更深刻本质的无限深化过程。正如列宁所说的,人的思想由现象到本质,由所谓初级的本质到二级的本质,这样不断地加深下去,以至无穷。

4.认识过程中范畴的发展与深化(第12条)

► “(12)从并存到因果性以及从联系和相互依存的一个形式到另一个更深刻更一般的形式。”

► 这条说明反映事物的认识形式(概念、范畴等等)是随着认识的发展和深化而不断发展和深化的。

► 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是从直接呈现在人们面前的许许多多、各种各样并列存在着的事物或现象开始的。当人们对这些事物或现象进行深入地观察和研究时,便发现它们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有的彼此并列,有的前后相继,而最简单、最常见,也最容易觉察到的联系,就是因果之间的联系,即一个现象出现之后必然引起(或产生出)另一个现象。为了把这种认识巩固下来,人们就创造原因和结果这种思维形式去概括和把握客观事物的因果联系。

► 在客观事物的运动发展过程中,总是原因产生结果,原因在先,结果在后。但是,在认识的过程中,人们往往是通过结果去认识原因。这是因为,原因产生出结果之后,就消失于结果之中或者说转化为结果,所以,人们总是在结果中寻找原因,认识原因。而要真正地认识原因,就要使认识从外在的现象深入到内在的本质。但这只是从事物的外在现象深入到内在本质的第一步。从因果联系中,人们进一步认识到相互作用,即认识到在复杂的事物发展链条中,原因不仅是原因,同时也是结果:结果不仅是结果,同时也是原因。相互作用比因果性更深刻地反映着客观世界的内在联系。

► 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过程,就是从一种联系形式到另一种联系形式的过程。客观世界的联系是多种多样的,随着生产实践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将会不断地揭示出更深刻、更普遍的联系形式,并创造出更多的范畴来反映这些形式。

(五)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

► “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确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可是这需要说明和发挥。”

► 这是列宁对辩证法十六条要素的总结,是列宁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思想所作的贡献和发展。为什么说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是辩证法的核心呢?我们知道,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学说。客观世界中的各种事物或现象都是普遍联系着的,其形式又是多种多样的。辩证法的任务不但在于揭示事物或现象间的普遍联系及其形式的多样性,而且在于说明联系的内容和实质。为此,就必须透过事物的外在联系揭示其内在联系。而内在的联系就是相互对立的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相互对立的方面之间的联系,亦即又对立又统一的联系。这就是客观世界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实质。由于辩证法的任务不仅在于揭示出事物或现象之间的联系,而且在于揭示出事物是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而这种运动、变化和发展是有其内在根据和源泉的,所以,它揭示了事物的内在矛盾性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发展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以及发展的形式是螺旋式的上升。

► 总观列宁辩证法的十六要素,可以清楚地看到对立统一规律像一条红线一样贯穿于十六要素之中。除第一条讲辩证法的唯物主义基础之外,其他十五条讲的都是辩证法的具体内容,其中第四、五、六、九条讲对立统一规律本身,第二、八条讲普遍联系的原则,而事物之间的任何联系都是矛盾关系;第三条讲发展的原则,自己运动的原则,而自己运动、发展的源泉是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第十三条到十六条,无论是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还是内容和形式等等,都是矛盾的展开之表现和结果;第七、十、十一、十二条讲认识的辩证法,也就是认识的矛盾运动。

► 但是,列宁认为,仅仅指出这些是不够的,必须加以说明和发挥。为什么需要加以说明和发挥呢?因为马克思和恩格斯虽然创立了唯物辩证法,然而却没有对辩证法的这个核心问题展开充分论述,这个问题是列宁第一次提出来的。列宁后来在其写的著名短文《谈谈辩证法问题》中,又说明和发挥了这一著名论断。

四、总结及意义

► 16条的内容可以简述为: ►

(1)事物的客观存在;►(2)事物的多种多样的关系;

►(3)事物的自己运动;

►(4)事物的内在矛盾;►(5)对立面的统一;►(6)对立面的斗争;

►(7)分析和综合的统一;

►(8)事物的普遍联系;

► 有人把16条称做“16要素”,这是不确切的,因为并不是每一条都是一个要素。有人认为16条的顺序是 一严密的体系,这也是不确切的,因为(1)至(7)表现了一定原则,(8)至(16)就显 得零乱。仔细研究列宁手稿,我们发现(1)至(7)是按照一定原则排列的,而(8)至(16)则是分别补充了(1)至(7),具体说,(8)补充(2),(9)补充(5),(10)(11)(12)补充(7),(13)至(16)补充(4)(5)(6)(的。如果以前7条为纲加以重组,可以看出一个符合上述建构原则的辩证法的要素的体系:

辩证法体系雏形

►(1)存在;►(2)(8)普遍联系;►

(3)自己运动;

►(4)(5)(6)(9)对立面的统一、斗争和转化;►(13)(14)(15)(16)对立 统一规律的表现:

否定之否定、内容和形式、质和量;

►(7)认识的基本因素;

►(10)(11)(12)认识的过程。

► 这个体系以存在为起点,以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按 存在一联系一运动一矛盾一认识矛盾运动的顺序展开,这是符合从抽象到具体、从简单到复杂的原则的。这些要素是列宁从黑格尔的一句话中引伸出来的,但这并不是纯逻辑的推演,而是对他研究《逻辑学》成果的总结。还应指出,这个体系不过是辩证法体系的一个雏形,严格讲,它不很完整,也不很严谨。《哲学笔记》中谈到的许多要素如本质和现象、必然和偶然、可能和现实、主体和客体、实践、人类历史辩证法等都没有包括进去,对立统一规律、从抽象到具体的原则也没有彻底贯彻,但一个完整而严密的科学的辩证法体系已经隐约可见,为后世建立这样一个体系开辟了道路,这个贡献是巨大的。

五、思考题

► 1.列宁提出辩证法的十六要素,在辩证法史上有何重大意义?

► 2.辩证法要素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 3.为什么说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辩证法十六条要素中的一条红线?

第十一篇 列宁《谈谈辩证法问题》

► [教学重点与难点]

1、重点: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的实质和核心,是区分辩证法与诡辩论的标志。理解对立统一规律的客观性、普遍性;理解矛盾是发展的动力、源泉,把握两种发展观的本质区别;领会对立统一规律是把握唯物辩证法的钥匙。掌握认识的辩证本质,领会辩证法也就是(黑格尔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理解唯心主义产生的认识论根源和阶级根源。

2、难点:列宁关于认识的辩证本质的论述。

一、应知知识

► 通过本讲的学习,同学们应理解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的实质和核心、对立统一规律是把握唯物辩证法的钥匙、掌握认识的辩证本质,领会辩证法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理解唯心主义产生的认识论根源和阶级根源。

二、知识、能力拓展方面

► 把握矛盾分析方法是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自觉地学会运用矛盾分析方法去分析今天的现实问题。

► 《谈谈辩证法问题》是列宁在瑞士侨居期间写作的一篇笔记式的短文,完成于1915年。

► 1914年前后,国际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同年8月第一次世界大战全面爆发后,国际社会各种矛盾空前尖锐化,无产阶级政党处在错综复杂的环境中,面临许多新问题。第二国际大多数党背叛《巴塞尔宣言》,堕落成为支持本国政府进行帝国主义战争的沙文主义的党。一些第二国际的领导人为了替自己政治的堕落辩解,他们用诡辩冒充唯物辩证法,抹煞帝国主义战争的性质,欺骗工人参加战争为帝国主义卖命

一、历史地位 ►

(一)科学价值

► 《谈谈辩证法问题》是唯物辩证法的经典著作。它不仅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而且为无产阶级政党提供了思想武器。

► 首先,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列宁第一次精确地阐明了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第一次指明了两种发展观的根本对立;第一次揭示了同一的相对性和斗争性的绝对性问题。

(一)科学价值

► 其次,第一次论述了辩证法就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揭示了认识的辩证本性,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学说;第一次从论识论和阶级利益的角度深刻分析了唯心主义产生的根源。

► 第三、列宁彻底清算了社会沙文主义的理论根据的反科学性,指出诡辩论的形而上学实质,为无产阶级政党制定正确的战略和策略奠定了哲学理论基础,捍卫了马克思主义的纯洁性。

(二)现实意义

► 当前学习《谈谈辩证法问题》,对于正确认识和解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方法论的指导意义。

二、中心思想

► 《谈谈辩证法问题》是列宁长期研究辩证法的总结。全文20个自然段。阐明了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揭示了认识的辩证本性,论述了辩证法就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揭露和批评了唯心主义认识论的哲学基础和阶级根源。

三、逻辑结构

► 全文20个自然段,可分为二个方面来把握:

1、论述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核心(§1—§12)►

2、阐述认识的辩证本质,论证辩证法也就是(黑格尔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13—§20)

[原文精读]

一、论述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核心(§1—§12)►

1、提出命题(§1.1)

► 列宁开宗明义指出:“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

2、列宁的说明、发挥和论证

►(1)、对立统一规律具有客观性和普遍性(§1—§7)► 文章一开始就明确之处,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独立统一体,矛盾是客观物质世界的辩证法,也是认识的内容和认识的规律,唯物辩证法是客观的、普遍的,世界就是矛盾,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

(2)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是区分两种发展观的重要标志。(§8--§9)

► 首先,列宁指出,哲学上的矛盾概念就是对立面的统一,对立的方面既分又合,既斗争又同一,构成了矛盾。

► 其次,列宁还论述了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是推动一切事物发展的源泉,由于矛盾是客观的普遍的,事物的一切发展过程都是自己的运动,要把它当作对立面统一来认识。

(3)它提供了理解唯物辩证法

其他规律的钥匙(§10)

► 无论是量变质变规律还是否定之否定规律,都是有对立统一规律的作用引起的,也是对立统一规律的体现。把握了对立统一规律,就可以正确理解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掌握了对立统一规律,也就从本质上抓住了辩证法。这说明对立统一规律在唯物辩证法体系中的核心地位。

(4)是否承认它是辩证法和诡辩论的分水岭(§

11—§12)

► 列宁在进一步论述对立面的统一性和斗争性的相互关系的基础上指出,是否承认相对和绝对的辨证关系是区别辩证法和主观主义即怀疑论、诡辩论的分水岭。诡辩论和怀疑论都是否认绝对的相对主义,是形而上学绝对化和片面性的表现形态。

二、阐述认识的辩证本质,论证辩证法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13—§20)

► 列宁在阐述了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后,进一步阐发了对立统一规律也是人们认识和思维的辩证法的核心,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最根本的方法。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列宁指出:“辩证法也就是(黑格尔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列宁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阐述了这个问题。

1、唯物辨证的矛盾分析方法是认识事物的基本

方法(§13)

► 马克思在深刻剖析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基础上,论证了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必然性。列宁认为,马克思这种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方法是我们认识一切事物的正确方法。

► 从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社会种种矛盾的分析,我们看到,对立统一规律不仅是资本主义社会所固有的,而且是一切事物所固有的。因此,矛盾分析法应当是认识一切事物的科学方法。

2、任何命题都包含着丰富的 辩证法因素(§14—§15)

► 辩证法是人类全部认识所固有的。人们认识事物或研究人类认识的成果,都必须应用辩证法。这是因为一切事物以及反映它们的每一个命题都包含着矛盾,包含着辩证法一切要素的萌芽。

(1)个别和一般的辨证关

► ①个别与一般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 ► ②个别和一般具有差别性 ► ③个别和一般可以相互转化

(2)最简单的命题中都可以发现辩证法的“一切

要素的萌芽”

► 列宁认为任何一个命题不仅包含个别与一般的辩证法,还包含着必然与偶然、现象与本质的辩证关系。例如说“伊万是人”这个命题,已经把伊万的年龄、性别、高矮等偶然的、非本质的特征与“人”这个必然的、本质特征区分开来了。“伊万是人”这个命题就是本质和现象、必然和偶然的对立统一。“这就表明辩证法是人类的全部认识所固有的”。所以列宁得出结论:辩证法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

3、人类认识史的辩证发展进一步证明了辩证法和认识论的一致(§16—§18)

► 客观事物的发展是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从旧质到新质的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进的过程,而认识的辩证法又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因此,人类认识发展史以及人类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过程,也必然呈现出一个近似螺旋式的曲线。哲学史是人类认识发展辩证法的集中体现,由此,列宁以哲学史为例证明了人类认识史的发展,就是按照辩证法规律辩证发展的。

哲学史发展的辩证过程

► “古代:从德谟克利特到柏拉图以及赫拉克利特的辩证法。► 文艺复兴时代:笛卡儿对伽桑狄(斯宾诺莎?)。► 近代:霍尔巴赫——黑格尔(经过贝莱、休谟、康德)。► 黑格尔——费尔巴哈——马克思。”

整个哲学发展的辩证图景

► ①古代哲学发展的第一个圆圈,是从德谟克利特的唯物主义,到柏拉图的唯心主义,再到赫拉克利特的唯物主义的辩证发展。

► ②文艺复兴时代哲学发展是第二个圆圈,它是从笛卡儿的唯理论到伽桑狄的经验论,再到斯宾诺莎的唯理论的辩证发展过程。

► ③近代哲学发展是第三个圆圈,它是从霍尔巴赫的唯物主义可知论,经过休谟和康德的主观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再到黑格尔客观唯心主义可知论的辩证发展过程。

► ④哲学发展的第四个圆圈,是从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经过费尔巴哈的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然后是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

(三)唯心主义产生的认识论根源和阶级根源

(§19—§20)

► 列宁在全文最后两段,根据认识的辩证法,揭露了唯心主义产生的认识论根源和阶级根源。

1、认识论根源

► “直线性和片面性,死板和僵化,主观主义和主观盲目性就是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根源”。

2、阶级根源

► 列宁还分析了唯心主义产生和存在的社会阶段根源是由于反动统治阶级的需要。当人们把直线性和片面性的认识,死板性和僵化性的看法,主观主义和主观盲目性加以系统化、理论化形成唯心主义哲学时,“统治阶段的阶级利益就会把它巩固起来”。这就是唯心主义产生和存在的阶级根源。

3、唯心主义历史地位

► 列宁生动形象地把人类认识比作一棵大树,而唯心主义就是生长在这棵大树上的一朵不结果实的花。这就是说,唯心主义不是没有根基的,它的根基就是它的认识论。唯心主义是在人类认识的过程中产生出来。所以它是人类之树上开放出来的一朵花。但由于唯心主义只抓住了人类认识过程中的某个片断,不懂得认识过程的辩证法,因而把这个片断夸大到脱离物质,变成神化了绝对,这就从根本上歪曲了客观世界本身。因此,哲学唯心主义既不能科学解释世界,也不能有效改造世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列宁说,唯心主义是人类认识之树上的“一曲不结果实之花”。

► 关注我国哲学界近几年来关于认识的真理性的研究。

1、列宁是如何论述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核心的?

2、为什么说辩证法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 ►

3、学习《谈谈辩证法问题》一文有何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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