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资格考试资料法律 伦理学_法律伦理学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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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伦理学(重点)名词解释
道德: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形成的,依靠特殊的社会手段和人们的内心信念维系的,体现生活意义和善恶价值并调节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与心理意识的总和。
职业道德: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工作和劳动过程中所应遵偱的,与其职业活动特点相适应的行为准则、规范的总和。
教师职业道德: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过程中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必备的品德。教师伦理学:研究教育领域内师德意识、师德规范和师德实践活动规律的科学。师德义务:教师从事教育职业活动时对社会和他人应承担的责任。
师德良心:教师对社会和他人履行义务的道德责任和自我评价能力,是教师个人意识中各种道德心理因素的有机结合。
师德行为选择:教师在教育工作过程中,遇到各种道德关系和矛盾,又有几种可供选择的行为方案时,按照自己的道德信念作出的行为决定。
师德评价:教师按照教育行为善恶评价标准,运用校内外舆论,教育的传统习惯和教师的内心信念等形式,对自己和他人的教育活动过程中的种种行为作出的善恶道德评判。师德修养:教师个体改造、教育和锤炼自身职业道德品质,提高自身职业道德境界的实践活动以及所达到的程度和水平。简答
(一)职业道德及其特点
(1)内容上,职业道德鲜明的体现了职业特征,表达了特定的职业义务和责任。(2)形式上,职业道德具有具体性、多样性和灵活性,因而也更具有可操作性。(3)调试范围上,职业道德具有特定的适用范围和对象。
(二)师德规范的他律和师德自律
师德他律有(1)外在约束功能(2)外在导向功能。师德自律有(1)对他律的认同(2)教师为自己作道德立法和教师个人意志对爱好和欲望的把握。
(三)师德原则及具体要求
“热爱教育,忠诚教育”为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具体要求:
(1)深厚的职业情感和崇高的职业理想。(2)高度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
(3)正确处理教育事业的整体利益和教师个人利益的关系。
(四)教学中的矛盾及师德规范 教学过程中的伦理矛盾:(1)师生之间的矛盾
(2)教师个人的教学业务能力和水平不能适应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引起的矛盾。(3)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态度和责任心不能满足教学工作要求而引起的矛盾。师德规范
(1)热爱学生,诲人不倦(2)以身作则,为人师表(3)精通业务,学而不厌
(五)现代科技的挑战与教师道德品质的特殊要求
首先我们应该肯定,科学技术作为人类智慧和力量的结晶,提供了社会文明和道德进步的动力和源泉,但是科学精神本身要求我们正视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人类在应用科学技术为人类自身造福的同时,也必然会付出一定的代价;现代科技推动了人类文明的进步,也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道德恐慌和危机。因此,对教师道德品质提出了特殊的要求(1)要有强烈的教育和科研工作责任感(2)要有开拓进取和创新的现代人格(3)自觉的学习和应用新知识(六)师德良心的作用
(1)在教师选择行为之前,教师道德良心起着指导作用。
(2)在教师的行为进行过程中,教师道德良心起着自我控制和监督作用。(3)在教师的行为结束后,教师道德良心对行为起着自我评价的作用。
(七)师德修养的主要方法(1)学习——师德修养的基本方法(2)内省——师德修养的重要方法(3)慎独——师德修养的独特方法辨析
(一)师德规范体系的构成师德规范体系有3个内容构成,有师德原则、师德规范和师德范畴
(二)师德义务的特点 有2个突出的特点
(1)教师道德义务不与谋求个人权利和报偿相联系或相对应。(2)教师道德义务是教师自觉自愿履行的。
(三)师德行为选择的条件 有外部条件和教师个人的内部条件 外部条件(1)社会历史条件
(2)教师的具体生活环境和条件
(3)教师道德行为选择还受特定的社会道德价值观念和教师道德规范体系的制约。
内部条件(1)教师个人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2)教师个体道德素质
(3)个体能力素质
(四)师德评价标准
(1)师德评价标准是具体的、历史的、可辨的所以是相对的。(2)评价标准是客观的,确定的所以是绝对的。
(五)师德选择中的目的和手段
(1)道德目的决定道德手段,道德目的决定道德手段的表现形式。(2)道德手段又将反映和反作用于道德目的。(3)道德目的和道德手段在一定条件上可以相互转化。
4、论述
(一)联系实际谈谈当前加强师德建设的意义
在现代知识经济、科技革命的背景下,教育在整个社会的发展中有着重要的战略地位,而教育的发展与质量提升的关键是教师的水平,因此,加强教师道德建设十分重要。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面临着严重的道德困境,如屡禁不止的假冒伪劣、毒奶粉等事件,甚至造假现象已经渗入大学校园,如屡次出现的高校教授论文造假等学术腐败问题,因此,加强师德建设已经刻不容缓。
(1)学习和研究教育伦理学,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培养一支适应知识社会要求的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2)学习和研究教师伦理学,有助于广大教师全面了解、把握教师道德规范体系,弄清师德规范的形成,发展的客观必然性和遵守师德规范的必要性,从而自觉的用师德原则、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抵制各种错误道德思想、价值观念的影响。
(3)学些和研究教师伦理学,有助于教师在复杂的道德环境和伦理矛盾中进行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行为选择,从而提高对善恶、是非、荣辱的辨析水平,增强道德自主精神和自控能力。
(二)高校教师职业劳动特点与教师职业道德的特征
高校教师职业活动的特殊性:
(1)高校教育活动的目的是为社会培养中高级专门人才(2)高校教育活动的对象是趋于社会化的青年学生(3)高校教育活动的手段是教师的真才实学、人格品德(4)高校教育活动在时空上的弹性与自由度 教师职业道德的主要特征
1、在道德意识上,教师职业道德比其他职业道德有更高的要求
2、在道德行为上,教师职业道德比其他职业道德有更突出的示范性
3、在道德影响上,教师职业道德比其他职业道德更广泛、更深远
(三)教师与育人的关系及伦理意义
教书与育人的关系
1、寓思想教育与传授知识中
2、寓思想教育与各个教学环节中
3、寓思想教育于师生的交往之中 伦理意义
1、教书育人是塑造学生健康人格和展示自身人格的根本途径
2、教书育人是提高教育质量和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根本保证
3、教书育人是建立和谐师生关系、成为人民满意教师的重要内容
(四)联系当前的学术腐败讨论科研中的矛盾及其学术规范
科学研究是一种个人创造力与集体协作相结合的艰苦劳动,在进行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一些矛盾,包括:1.科研工作与教学工作的矛盾;
2.教师的科研能力、水平与职业要求的矛盾;
3.科研协作中的矛盾。
而学术规范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学术研究中的具体规则,二是高层次的规范。高校科研工作中的矛盾,许多涉及利益关系、学术品行、团队合作等,都与伦理道德相关,这就需要学术规范的调节,以形成团结协作、良性竞争的学术环境和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科学精神。
对于高校教师在科研过程中的道德规范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严谨治学,实事求是 2.团结协作,公平竞争 3.坚忍不拔,勇于探索。
教育法规
题型:名词解释;
辨析题(回答对错,然后回答理由)
简答题(论述题)一定要分条展开陈述名词解释
教育法规:通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调整有关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在教育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的总和。
教育法律规范:由国家颁布并通过一定的教育法律条文表现出来的,具有内在的逻辑结构的一般行为规则。
教育法律事实:法学理论上将能够引起教育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失的客观情况。教育法律责任: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因实施了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教育法律责任: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因实施了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当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教育立法:国家政权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行使国家教育权的行政机关,根据其权限和一定的程序,制定、修改或废止教育法律法规的活动。
教育行政法规: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为实施、管理教育事业,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教育法律救济:通过教育法律法规设定的程序和途径,裁决有关教育活动引发的纠纷,从而使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相对人获得法律上补救的活动和制度。
高等教育评估:中央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或经认可的社会组织,对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办学条件等,进行综合的或单项的考核和评定的制度。高等学校: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教师: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高等学校教师聘用制:高等学校与教师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由高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设置一定的工作岗位,按照教师职务的职责、条件和任期聘请具有一定任职条件的教师担任相应职务的一项制度
2、简答
教育法律责任归责要件
1、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必须违反教育法律法规
2、存在着损害事实
3、行为人有过错
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四者缺一不可 教师的权利
1、教师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称教师积极行为的权利
2、教师要求承担义务者履行法律义务的权利
3、当教师的合法权利受到侵犯时,教师有权通过行政和司法渠道确认和保护其合法权益 高校教师资格获取的条件
1、国籍条件
2、品德条件
3、学历条件
4、能力条件 取得高校教师职务的基本条件
1、取得高校教师资格
2、系统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
3、具备相应职务的教学能力与科研能力
4、承担相应职务的课程和规定课时的教学任务 教师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3、论述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