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2023-09-04 06:06:21 学校工作总结 下载本文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的经验方法以及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总结吧。那关于总结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总结又该怎么写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总结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学校扫黑除恶工作总结篇一
二次供水是指将水源经过处理后通过管网输送到用户家中的一种供水方式。在现代化城市中,二次供水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二次供水涉及到生活安全和健康问题,因此保障二次供水的安全生产至关重要。下面将从加强管理、健全制度、优化设备、强化培训以及有效应急五个方面谈谈我对二次供水安全生产的心得体会。
加强管理是保障二次供水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无论是水源水质的监控,还是管网的检修与维护,都需要有专人负责。因此,我在实际工作中提出了加强管理的建议。首先,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例如,明确责任人的职责,制定巡查计划和检修计划等。其次,采用现代手段,如安装监测设备,提升管理的科技化水平。通过定期巡查水源和管网,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修复,确保供水的可靠性。
健全制度是保障二次供水安全生产的基础。制度的健全还需要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一方面,应该有完善的水质检测制度。我们可以建立一个合格的实验室,用于对水源和二次供水的水质进行定期检测,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另一方面,还应制定一套完善的应急预案,为突发事件提供必要的解决方案。通过健全制度,可以规避风险,提高供水的安全性。
优化设备是保障二次供水安全生产的关键之一。在我所在的公司,我们进行了一次设备更新换代,将过时的设备替换为更加先进的设备,极大地提高了供水的质量和效率。例如,我们引进了水源净化设备、水压调节设备等,使得供水系统更加稳定,水质更加清洁。因此,我认为优化设备是不可或缺的,只有以先进的设备为依托,我们才能够更好地保障供水的安全和稳定。
强化培训是保障二次供水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作为二次供水的从业人员,我们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因此,我公司组织了多次培训,涵盖了水处理、设备操作等方面的内容。通过培训,员工的综合素质得到了提高,并且意识到了供水安全的重要性。同时,培训也提高了员工的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得他们在工作中能够迅速反应并果断处理各种突发情况。
有效应急是保障二次供水安全生产的最后一道防线。突发事件无法完全避免,关键在于我们能否在发生事故时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因此,我们公司建立了一系列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定期演练。在演练中,我们通过模拟不同的事故场景,提前解决可能遇到的问题,并依照预案进行应急处置,以保障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有效应急是保障二次供水安全生产的最后一道防线,只有做好应急预案,才能够在突发事件面前保持高效应对的能力。
总结以上,二次供水安全生产涉及到多个环节,需要从多个方面加以保障。加强管理、健全制度、优化设备、强化培训以及有效应急是保障二次供水安全生产的五个关键措施。只有做到不断完善和加强这五个方面的工作,我们才能够确保二次供水的安全和可靠,为人们的日常生活提供一个安全和健康的保障。
学校扫黑除恶工作总结篇二
一、编制目的
1、结合我村饮水安全工程实际情况,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件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切实提高保障我村供水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我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编制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v^水法》、《^v^传染病防治法》、《^v^水污染防治法》、《^v^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件》、《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和文件;地方性相关法规等,并结合xx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3、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饮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建立饮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镇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村应急领导成员根据应急要求快速做出反应,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在供水事故处理和控制中,以保证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为重点,采取强有力措施和一切必要手段,把事故范围降到最低程度。
4、适用范围
学校扫黑除恶工作总结篇三
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是指针对突发事件、灾害事故等可能造成供水安全问题的情况,进行预先制定、协调、指挥和组织等应急救援工作的方案。当前,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城市化进程加速以及人口高速增长等因素,各种自然灾害和人为因素对供水系统的影响越来越大,因此建立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显得尤为重要。
建立供水安全应急预案需要重视以下要点:
一、制定应急预案前要对供水系统进行评估,了解系统的弱点和薄弱环节,为应急预案的制定提供依据。
二、制定应急预案时应采用科学、综合、灵活和实用的原则,细化预案内容、明确组织指挥系统、做好应急物资的准备和统一协调救援力量。
三、在应急预案制定后,要进行组织、演练、完善和修订,同时不断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提高应急救援部门和人员的应对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应急管理制度和推广应急救援科技设备,应用高科技手段提高供水安全应急预案的可靠性和效率。
目前,国家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已经开始对供水安全应急预案进行积极建设和完善,建立了包括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响应、信息共享等在内的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以确保供水系统在突发事件时的安全稳定。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都需要持续不断地改进和完善。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要认识到供水安全是我们生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要积极参与到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中来,同时也要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减少对供水系统的破坏和损失,共同维护供水系统的稳定和安全。
综上所述,建立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对于保障供水系统安全稳定、减轻灾难损失具有重要作用,应该得到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关注。
学校扫黑除恶工作总结篇四
为了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和生产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是指列入国家和省农村饮水安全规划, 以解决农村居民和农村中小学师生饮水安全为主要目标的供水工程,包括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包括取水设施、水厂、泵站、公共输配水管网以及相关附属设施。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公益性基础设施,其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因地制宜、统筹城乡、分类指导、多措并举的原则。
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投资建设、经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向农村延伸城镇公共供水管网,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一编制专项规划,健全管理体制,落实扶持措施,实行规范运行,保障饮水安全。
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的责任主体,对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负总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卫生、环境保护、价格、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的相关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义务,有权制止、举报污染农村饮用水水源、损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违法行为。
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表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应当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优先建设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提高供水工程规模效益。
经批准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需要修改的,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
以国家投资为主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单位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
日供水 1000 立方米以上或者供水人口1 万人以上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其他工程参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入户部分,由农村居民自行筹资,建设单位或者供水单位统一组织施工建设。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在主体工程所在地公示工程规模、国家投资计划或者财政补助份额、受益农村居民承担费用、工程建设概况、建设工期等内容。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和设施设备等,应当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国家投资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合格后,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清产核资,明晰工程所有权、管理权与经营权,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所有权:
(一)国家投资建设的集中供水工程,其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三)国家补助、社会资助、农村居民建设的分散供水工程,其所有权归农村居民所有。
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以依法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转让工程经营权, 转让经营权所得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以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由所有权人确定经营模式和经营者(以下称供水单位)。所有权人与供水单位应当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投资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由县级人民政府委托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乡( 镇) 人民政府行使国家所有权。
鼓励组建区域性、专业化供水单位,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行统一经营管理。
供水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 符合规范的制水工艺;
( 二) 依法取得取水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
( 三) 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六)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日供水1000 立方米以上或者供水人口1 万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供水单位应当设立水质检验室,配备仪器设备和专业检验人员,负责供水水质的日常检验工作。
供水单位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条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并指导供水单位限期整改,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技术指导。供水单位在整改期间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供水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设计的水压标准,保持不间断供水或者按照供水合同分时段供水。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确需暂停供水的,应当提前24 小时告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供水设施维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暂停供水时间超过24 小时的,供水单位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供水单位应当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定期进行检测、养护和维修,保障供水设施安全运行。
供水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供水档案管理制度。水源变化记录、水质监测记录、设备检修记录、生产运行报表和运行日志等资料应当真实完整,并有专人管理。
供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接受有关部门对供水水费收入、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供水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公告国家和省有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政策措施,并定期公布水价、水量、水质、水费收支情况。
鼓励供水单位使用自动化控制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和节水的技术、产品和设备,降低工程运行成本,提高供水的安全保障程度。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按照补偿成本、保本微利、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供水单位应当与用水单位和个人签订供水用水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供水单位应当在供水管道入户处安装质量合格的计量设施,并按照规定的时间抄表收费。
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保证入户计量设施的正常使用,并按时交纳水费。
用水单位和个人需要安装、改造用水设施的,应当征得供水单位同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输配水管网上接水,不得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用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水、国土资源、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划定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跨县级行政区域的水源保护区,应当由有关人民政府共同商定, 并报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 一) 以地表水为水源的,在取水点周围500 米水域内,从事捕捞、养殖、停靠船只等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在取水点上游500 米至下游200 米水域及其两侧纵深各200 米的陆域,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或者在沿岸倾倒废渣、生活垃圾。
( 二) 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在水源点周围50 米范围内设置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垃圾场( 站) 等污染源。
( 三) 以泉水为供水水源的,在保护区范围内开矿、采石、取土。
( 四) 其他可能破坏水源或者影响水源水质的活动。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划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保护范围,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供水单位应当在保护范围内设置警示标志。
( 一) 挖坑、取土、挖砂、爆破、打桩、顶进作业;
( 二)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 三) 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 四) 堆放垃圾、废弃物、污染物等;
( 五) 从事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其他活动。
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主管道两侧各1.5 米范围内,禁止从事挖坑取土、堆填、碾压和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等危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活动。
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沉淀池、蓄水池、泵站外围30 米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建畜禽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污水沟道以及其他生活生产设施,不得堆放垃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装、迁移、拆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不得从事影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运行安全的活动。确需改装、迁移、拆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的,应当在施工前15日与供水单位协商一致,落实相应措施,涉及供水主体工程的,应当征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造成供水设施损坏的,责任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赔偿。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卫生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水源、供水水质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有关监测机构对水源地、出厂水质、管网末梢水质进行化验、检测,并公布结果。
前款规定的水质化验、检测所需费用由本级财政承担,不得向供水单位收取。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供水单位应当制定供水安全运行应急预案,报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因环境污染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造成供水水源水质污染的,供水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供水,启动供水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并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卫生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专项经费。
运行维护专项经费主要来源:市、县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转让工程经营权的所得收益等。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作为公益性项目纳入当地年度建设用地计划,优先安排,保障土地供应。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企业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经营所得,依法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行的其他税收优惠,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违反本办法规定,供水单位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以及未按照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者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组织抢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上5000 元以下的罚款;发生水质污染未立即停止供水、及时报告的,责令改正,可以处5000 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规定,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擅自改装、迁移、拆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的;
(二)擅自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输配水管网上接水或者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用水的。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 元以上2 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1000 元以上5000 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损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沉淀池、蓄水池、泵站外围30 米范围内修建畜禽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污水沟道以及其他生活生产设施,或者堆放垃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 元以上2 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有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中,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情形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集中供水工程,是指以乡(镇)或者村为单位,从水源地集中取水,经净化和消毒,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利用输配水管网统一输送到用户或者集中供水点的供水工程。
(二)分散供水工程,是指以户为单位或者联户建设的供水工程。
本办法自2012 年5 月1 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改善农民的生存环境和生活条件,国家决定在中央建设投资中安排部分资金,专项用于补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为加强计划管理,保证各项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范围,主要指解决农村(包括牧区、渔区和农村学校)人口的生活用水。凡因开矿、建厂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水源变化、水质污染引起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负责解决。
第三条 中央补助资金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东部地区以自筹资金为主解决。
第四条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商有关部门,落实好规划的编制和报批、项目审批、计划下达以及建设与管理的监管工作。水利部门商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和指导项目的实施及运行管理。卫生部门负责提出急需解决的地氟病、地砷病、血吸虫病病区需改水的范围和项目建成后的水质检测、监测。
第二章 农村饮水不安全标准和解决标准
第五条 农村饮水不安全标准: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达不到《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基本安全规定的为饮水不安全。
第六条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或《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人均日生活供水量正常年份为40-60升,干旱年份或季节为20-40升;居民从公共给水点取水往返不超过20分钟;水源供水保证率为90-95%。
第三章 项目申报和审批
第七条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参照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管理。
第八条 原则上以地市为单元,由具有一定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现行建设程序的有关要求,由省级发展改革(计划)部门商水利部门审批。
第九条 地市级发展改革委(计委)和水利(水务)局根据年度计划控制规模,联合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计委)和水利(水务)厅(局)申报年度项目建议计划,由省级发展改革委(计委)和水利(水务)厅(局)联合编制省级年度项目建议计划,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
第十条 报送的文件材料包括:
1、农村饮水安全年度项目建议计划;
2、所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
3、省级有关部门对配套资金的承诺文件;
4、上一年度项目建设情况总结,包括工程进度、效益、配套投资到位和中央补助投资的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 水利部汇总审核各省上报的年度项目建议计划后,提出全国年度项目建议计划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各省和水利部的建议计划对年度任务进行综合平衡后,商水利部下达项目建设投资计划。
第四章 资金筹措与管理
第十二条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所需资金,由中央、地方和受益群众共同负担。
第十三条 地方对中央补助的水利基建投资、以工代赈等各种资金要统筹研究,合理安排;地方配套资金由省、地、县、乡各级在地方年度计划中落实。各渠道筹集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要在县级以上主管部门专户立账,有条件的地方应按工程建设进度实行报账制,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十四条 中央补助资金的项目建成后,如出现反复或新增的饮水安全问题,由地方自行解决。
第五章 项目实施
第十五条 根据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中央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以地市为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由省级水利部门审查后报省级发展改革(计划)部门审批,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备案。
第十六条 要求实施方案将项目计划落实到村和户,包括工程措施、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解决户数、人数及完成时间等内容,并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示。
第十七条 村级计划要根据工程类型和规模决定细化的程度。集中供水工程要细化到自然村,家庭水窖水池等工程要细化到户。
第十八条 实施方案的执行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并签订责任书。
第十九条 对设计、施工队伍和人员,制订严格的选择、使用和管理办法。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有条件的地区,工程材料和设备实行政府采购。
第二十条 根据项目特点,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工程质量责任制和监管机制。包括工程质量行政领导责任制、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领导人责任制以及工程质量检查监督管理办法等。
第二十一条 省级发展改革委(计委)、水利(水务)厅(局)全面负责对本省项目的监督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和办法的制定、项目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管理使用、合同执行情况等。
第六章 项目验收
第二十二条 项目完成后,有关地市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向省级发展改革委(计委)、水利(水务)厅(局)提出验收申请。由省级水利部门商发展改革委(计划)部门等有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备案。
第二十三条 对项目村验收检查要有受益人签字的实际受益人口和补助资金到户统计表(见附件1)。集中供水工程要求以自然村为单位,每村有不少于3名村民代表签字;家庭水窖、水池等工程要以户为单位签字。
第二十四条 复验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抽样县不少于任务县数的50%,每县抽验乡不少于任务乡的40%,每乡抽验村不少于任务村的30%。
第二十五条 验收主要针对组织领导、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质量、资金投入和工程管理等五个方面,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件2)进行。
第二十六条 验收评分按百分制计算,分为四个等级,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小于70分为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 验收结果将作为下年度安排项目的重要依据。对验收不合格的地区和项目,要立即整改,并通报批评。
第七章 建后管理与维护
第二十八条 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明确管理主体,制定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工程维修、养护、用水、节水、水费计收、水源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充分发挥效益。
第八章 目标责任管理
第二十九条 地方各级目标责任单位都要同目标管理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双方的任务与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水利部负责解释。各地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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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扫黑除恶工作总结篇五
供水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基本需求,对于每个人而言,无论在家中,还是在外出工作、旅行、参观等方面,都需要确保饮用水的安全。因此,保障供水的安全非常重要,我们需要时刻关注供水的质量和安全,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证水的质量。
第二段:了解供水源和处理过程
了解供水源和处理过程是保障饮用水质量的第一步。一般而言,饮用水的源头是体表水、地下水和混合水,之后会进入水厂进行处理和净化。在供水过程中,水厂会使用化学药剂和过滤器等方法去除水中的杂质和污染物,以确保水的卫生和健康。因此,我们应该建立正确的水资源观念并了解当地水源的质量,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水的安全。
第三段:注意自来水的管道和容器情况
尽管自来水已经在水厂经过多次处理后,但是在运输过程中还是容易受到管道或容器的污染。每家每户家里的自来水管道都需要周期性的维修和更换,而我们也需要保持饮水容器的清洁。特别对于瓶装水、开盖饮水等饮用水,一旦开启容器就必须要尽快饮用或放在清洁卫生的环境中储存。
第四段:关注饮用水的卫生
饮用水的卫生直接影响到人们的健康。一般而言,在煮沸饮用水时需要注意火力大小、煮沸时间和水质温度等因素。此外,在储存饮用水时,我们需要注意水的密封性和储存时间,并定期更换水质。此外,我们还应该多选择食品安全标准过关的水源,尽量避免饮用无保障的水源,从而保证自身健康。
第五段:总结提高饮水安全的措施
总而言之,保障饮用水的安全和健康是一项日常管理的工作。我们需要根据当地水源和降雨量等因素,对于自来水进行安全管理和消毒、定期更换过滤芯、定期更换活性炭、干净的容器和规范的消毒方式等等方面做出很多工作。同时,我们应该养成日常保持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以避免饮用不安全的水源或产生疾病等不良后果,在日常生活中注重饮用水的健康和安全问题。
学校扫黑除恶工作总结篇六
一是坚持科技创新,推广使用智能化水表xx块。
六是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二次供水管理。建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完善二次供水监管和验收备案、定期检查维护、水质化验等制度,全面贯彻落实《xx县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根据县城商住小区开发建设的需要,聘请专业公司进一步完善优化xx县二次供水运行管理平台;与各开发商、物业公司主动对接,科学制定各高层商住小区供水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各商住小区特别是高层楼房的xx小时不间断供水工作。
七是进一步完善xxx镇供水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提升xx镇水厂供水能力,确保xxx镇赵家、金魏、旧寨、后游子庄等xx个村xx多户居民用上自来水,使农民实现由自采水到安全水再到优质水的两次提升;积极做好xx镇新建商住小区、车站的通水工作,用自来水公司优质的服务、专业化的技术支撑,为xx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供水保障。
八是高起点规划,筹建日供水7万吨地表水厂。主动对接xx市南水北调水库建设,在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编制的供水规划基础上,聘请xx大学专家对xx供水进行再谋划、再提升。xxxx年,完成项目的选址,环评,可研的编制、报批和立项工作,为xx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强供水保障。
九是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扎实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公司年度目标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学习计划并组织教育活动,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工作台账;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公司工作总体规划,做到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一起研究和部署;主要领导履行反腐倡廉第一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工作情况。
十是持续开展“一创双优”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问责问效,凝心聚力谋发展。以作风建设为先导,以“三好、两满意、一放心”为标杆,大力弘扬淡泊名利、吃亏奉献、爱岗敬业精神。
新春伊始,万物复苏,征程再启。我们要马上投入到新年的各项攻坚战中,人员到岗,工作到位,聚精会神,全力以赴,确保各项工作快节奏启动、高强度推进、高效率落实,确保首季各项工作实现开门红,确保xxxx年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学校扫黑除恶工作总结篇七
在现代社会中,供水安全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尤其在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如自然灾害、水源受损或供水管道受损等情况下,供水安全问题将变得更加严峻。要确保供水安全,必须制定一份有效的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是一份文件,规定了在紧急情况下,保障供水安全的具体措施。在制定应急预案时,必须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并且要有针对性地设计相应的解决方案。预案必须明确责任、工作流程、资源保障等方面的标准,以便在应急情况下,能够对潜在危害进行快速响应。
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是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需要经过充分的组织和准备。首先,必须建立应急预案的专门工作组,包括水厂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安全生产人员等。然后,需要开展供水系统监测、预警等工作,不断更新应急预案中的涉及内容,确保其时效性。在实施阶段,要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行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供水安全。
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在制定时应该充分考虑到不同区域、不同应急情况的特点。根据其所在的地域特点,应该编写相应的预案,以便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对应的采取相应的措施。应急预案的制定还必须充分考虑到人员安全问题,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并确保供水管理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总之,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是保障全社会用水安全的重要保证。为了有效实施应急预案,我们需要时刻关注供水系统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同时,还需要建立全面的应急预案,及时调整和更新预案,以便迅速有效地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只有通过不断的努力和完善,保障供水安全,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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