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南苑小学入学条件

2022-10-18 08:22:41 精品范文 下载本文

第1篇:金华南苑小学入学条件

金华南苑小学入学条件

小学教育除了教育的特点外,还有独特的基本特征:一是全民性;二是义务性;三是全面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金华南苑小学入学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的学区内适龄儿童

招生计划

8个班级,每班40名,约320名学生。

报名地点

操场南边教学楼的二楼、三楼。

学区范围

东至八一南街,南至李渔路,西至双龙南街,北至婺江。

报名所需材料

(一)学区内学生

1、有房有户,房户一致。

户口簿和法定监护人居住房产的`房屋产权证原件。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抵押银行的,家长可通过手机APP “浙里办”查询并打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以备查阅,也可配合学校现场查阅。

2、有户无房。

(1)户口簿原件。

(2)家庭无房的相关材料。家长可事先通过手机“浙里办”APP查询并打印监护人和孩子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以备查阅。同时协助核实无房情况(从“浙里办”APP现场查验)。

(二)其它

根据上级从公安部门摸底出来的户籍生源情况,南苑小学学区内生源数已超过今年招生计划数,无法接受有房无户、无房无户家庭子女的报名申请。

日程安排

7月2—3日

本校学区内有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

政策安排人群子女报名

7月10日

学校公示预录取名单。

7月20日

发放《入学通知书》,请家长来学校传达室领取。

第2篇:金华小学入学政策

胜平大哥你好,我小孩今年6岁了,下半年就该上小学了,我老婆和孩子的户口都是在金东区农村的,我的户口是人才市场的集体户,由于经济困难,买不起房,一直都是在开发区秋宾这边租房住,已经快10年了,我和老婆也都是在这边上班,都有交纳社保,因孩子在老家上学不方便且没人照顾,想把小孩放在秋宾小学读书,本相去学校问问有什么条件,但是没熟人又没关系,保安不让进。不知道胜平大哥能否帮忙问问,我这种情况小孩入学该怎么办。

金华市区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办法

一、户籍在市区儿童、少年入学

(一)农村儿童、少年入学

具有金华市区农业户籍(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口本为准),长期生活在户口所在乡镇的适龄儿童、少年,以该乡镇为单位确定学区。报名时须携带户口本。

(二)城市儿童、少年入学

具有金华市区非农业户籍(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口本为准)的适龄儿童、少年,且户口与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居住房产一致,并在入学当年的5月31日前取得的,按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居住房产确定学区。

在具体界定中参照以下办法执行:

(1)适龄儿童、少年按户口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的居住住房一致的原则确定学区。报名时须携带户口本、房产证。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无居住住房,按户口所在地确定学区。报名时须携带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本、无房证明。

(三)政策安排人群子女入学

(1)当年转业到金华市区的军人,其工作单位、户籍、住房尚未落实的,凭转业安置**明,由人事关系接收所在的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解决其适龄子女入学。已落实户籍、住房的,按户籍所在地确定学区。

(2)外籍适龄儿童少年、港澳台胞、港澳台胞子女、金华市区归侨华侨子女、驻金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重大项目投资者(市区重点扶持优势企业或总投资额1000万美元(或8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重大投资项目主要负责人)子女、高层次人才(须得到市人才办认定)子女等,入学按国家、省、市、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办法:报名时须携带相应户口本、父母亲(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明(房产证或无房证明、租房合同)、相关证明材料,统一到就读学校归属的区教育局报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务工人员子女

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8〕69号)规定的,在金华市区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视为务工人员子女。

1.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一)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本人的户籍隶属于市区农业户口,要求在金华城市学校就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城市务工就业,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二是户籍所在乡镇学校同意外出就读;三是在金华城区务工一年以上(由所在企业证明并提供体现务工关系的一年

以上工资表、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个体户提供2013年6月底前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营运证、税务登记证等);四是在金华市区参加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2013年6月底前办理,且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连续缴费);五是监护人在城区有固定住处(提供房产证,或无房证明、租房合同,或企业安排的宿舍居住证明)。

符合以上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可持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乡镇学校填写《金华市学区内学生报名表》和《金华市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持《金华市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实际居住地学校申请入学。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本人的户籍不属于婺城区(含开发区)、金东区户口,要求在金华市区学校就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法定监护人持有我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二是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城市务工就业,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三是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教育局同意外出就读;四是在金华城区务工一年以上(由所在企业证明并提供体现务工关系的一年以上工资表、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个体户提供2013年6月底前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营运证、税务登记证等);五是在金华市区参加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2013年6月底前办理,且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连续缴费);六是监护人在城区有固定住处(提供房产证,或无房证明、租房合同,或企业安排的宿舍居住证明)。

符合以上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持《金华市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实际居住地学校申请入学。

3.招生安排

按照“就近入学、统筹安排”的要求,做好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工作。学校在满足本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后,空余学额可考虑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求,并首先考虑在市区购买住房年限情况,其次考虑按规定缴满基本养老保险年限情况,再次考虑租赁房产的年限情况。

对于符合务工条件,未能进入申请学校的务工人员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学校不得拒收。

务工人员子女,包括统筹安排的其他学生在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中享受本学区待遇。

三、特殊儿童、少年入学

适龄的中度视障儿童到省盲人学校报名入学(招生联系电话:0571-

63461643,***)、适龄的中度听障儿童到金华市启圣学校报名入学(招生联系电话:82666143,82668077),适龄的中度智障儿童到金华市启明学校报名入学(招生联系电话:89139502,89139501)。适龄的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可到所在学区学校随班就读,适龄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可由所在学区学校送教上门。

四、招生顺序

学校按照学区内儿童(少年),务工人员子女的顺序进行招生。

公办学校确保按学区招生,不招收择校生。

五、招生时间安排

1.5月20日,三区下达所属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实施细则。

2.6月底前,区下达所属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计划。

3.7月2-3日,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报名。

4.7月4日,符合务工人员条件,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市区有居住房产的务工人员子女报名。

7月5-6日,符合务工人员条件,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市区无居住房产的务工人员子女

报名。

5.7月10日,学校进行招生情况公示。

6.7月17日前,区教育局协调处理有关遗留问题。

7.7月18日,学校向区教育局上报招生情况。

8.7月20日,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各区教育局汇总各区属学校招生情况,上报市教育局。

9.7月25日左右由市教育局汇总三区情况,统一在金华教育网和相关新闻媒体进行公告。

六、有争议学区的界定 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遇到特殊情况,学校无法确定的,由收到报名申请的学校统一汇总,报相应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界定。若涉及到两个区以上的学区界定异议,由相关区教育局协调确定,学校不得拒收。

七、强化学籍管理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学生学籍电子化管理的意见》(浙教基〔2010〕163号)规定:学生必须在学籍系统中进行注册方可获得学籍,学生学籍与电子学籍档案联动,采用“小学入学建档,各学段随转”的原则进行管理。200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不得建立学籍档案。市区公办初中在招收市区以外生源的学生时必须征得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同意,并及时转入电子学籍档案。区教育局应严格执行招生规定,对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迁移学籍档案。

根据《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操作标准》的要求,“小学、初中98%的班级班额分别控制在35人、40人以下的为达标;有98%以上的小学、初中班级班额控制在40人、45人以下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区教育局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要严格设置学校的班级数和班额数。学校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

备注1.报名前须回户籍所在乡镇学校填写《金华市学区内学生报名表》和《金华市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2.报名时须携带(1)户口本;(2)居住证明(房产证,或无房证明、租房合同,或企业安排的宿舍居住证明);(3)务工证明(由所在企业证明并提供体现务工关系的一年以上工资表、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个体户提供2013年6月底前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营运证、税务登记证等);(4)社保证明。在金华市区参加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2013年6月底前办理,且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连续缴费)。

根据“分级管理,分级办学”的原则,我局责成开发区教育局进行政策解答,现反馈如下:信中涉及的小孩入学问题,秋滨小学将认真遵照《金华市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做好2014年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根据就近入学、分批录取原则,学校将先录取户籍在本学区的儿童少年,再根据学校空余学额情况分批统筹安排务工人员子女。录取时首先考虑务工人员在开发区购

买住房年限情况,其次考虑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年限情况,再次考虑租赁房产的年限情况。近期家长也可关注金华教育网和相关媒体对2014年招生政策的宣传,如有不明之处可与学校联系(电话:82273389)。

针对信中提到的“没熟人没关系,保安不让进”的情况,说明如下:根据校园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校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来访者必须电话联系被访部门或相关人员,经由保安确认核实,凭个人有效证件填写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从对师生安全负责的角度考虑,不符合外来人员进校规定的,保安必须禁止其进入校园。

第3篇:南苑小学德育总结

二〇一二年南苑小学德育总结

2012年,我校德育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学校德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坚持育人为本、创新发展的理念,以传美教育为主题,以“《弟子规》伴我成长”、“’生命与成长’心理游戏”为重点推进项目,深化“两纲”工作,以“问题解决式”班主任教研组建设为抓手,加强德育研究,着力提升学生思想道德素养和德育工作者水平,努力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一、两纲教育

我校以“《弟子规》伴我成长”为重点推进项目,落实两纲教育。通过开展《弟子规》学行活动,培养学生的基础文明和基础道德,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良好道德规范,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和社会环境。

1、营造浓厚的诵读书画氛围。在二楼开辟了《弟子规》书画长廊和《弟子规》书画教室。

2、《弟子规》课堂。每双周周二午会课,是《弟子规》学行时间。每个年级的班主任教研组成员分工合作,对每课精读的弟子规内容精心备课,形成系列的实施方案和配套的课件。通过解释文字意思、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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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海宁市南苑小学安全自查报告

海宁市南苑小学安全自查报告

根据全市安全工作紧急会议和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紧急会议的精神,深刻吸取“2middot;15”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切实强化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扎扎实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根据教育局的安排和要求,我校迅速进行了一次安全工作大检查,现把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良好教育教学环境是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的先决条件,为更好创造这个条件,学校建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有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各室负责人和年级组长为组员。认真制定计划,并具体实施。切实加强对校园综治、创安工作的领导。学校自创建以来,一直非常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并把其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学校一件大事来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年初,校长和各班班主任签定创安工作责任状,真正做到领导重视,制度落实,措施得力。“2middot;15”惨剧发生后,学校在第一时间,利用国旗下讲话向学生通报了事件的简单经过,并要求学生从小自觉培养美好品德,养成良好习惯,主动抵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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