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职业病的通知

2022-11-12 06:28:07 精品范文 下载本文

第1篇:预防职业病的通知

预防职业病的通知

通 知

隧道协作队:

隧道施工是尘肺病的“滋生地”, 特别是长大隧道,洞内施工时间长,通风不畅,隧道内的灰尘处理不好,就有可能引起各种病症。为解决这些问题,确保现场作业人员身心健康。根据我公司近期关于《预防隧道施工中发生职业病等危害》的文件要求。现责令你施工队做到如下几点:

一是加强对作业工人职业病防治知识的教育。同时,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不断强化全体作业工人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有针对性的组织作业工人观看职业病防范要点,增强作业工人对职业病防范意识。 二是成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根据各工作面施工特点,成立了以各作业班组长为组长的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现场作业环境的`检查、检测、监督工作;并负责对洞内存在职业病隐患作业区及时公布在洞口公告栏内。

三是完善现场职业病防护设施。针对隧道内存在有害气体危害作业人员身体的情况,配备有害气体检测仪,安排专人负责日常检测工作。采用湿式凿岩、喷雾洒水、机械通风和个人防护等综合措施,使洞内粉尘浓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要求。配备洗浴间和更衣间等卫生设施,让现场作业人员下班后能及时洗掉身上的污垢,灰尘等,有效地防治职业病的发生。

四是严把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使用关。对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严格把关,没有质量保证的、不符合职业病防护标准的严禁采购。对现场作业人员不按要求配戴劳动防护用品以及穿戴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已破损或开裂的作业人员,检查人员则强制他们立即停止施工,并按要求配戴齐全后才允许进洞作业。

五是建立、健全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项目部要求你施工队在合适的时间内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岗前体检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你施工队伍承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在抓好作业人员的岗前、岗中、离岗体检工作的同时,为每位职工及农民工建立一份健康档案,切实将职业病的防治做到实处,让全体作业人员更健康、更安全的服务好现场施工。

安全环保部: 日期:

隧道队负责人: 日期:

第2篇: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

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

目的本制度是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作业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规范职业健康监护,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职业危害评价、作业环境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等的管理。

定义

职业病: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噪声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责 人事行政部

负责组织新入司人员的体检、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环境人员的体检,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负责根据体检情况合理分配员工是否从事相关岗位;

负责对存在职业禁忌症员工的合理安置和职业病员工相关待遇的办理; 安全部

负责组织对现场职业危害设施的定期检测。

各部门

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程序规定 无

职业危害告知

公司职业危害岗位和因素

职业危害岗位:电焊、油漆、打砂、维修、电工、修箱、打磨、工装。职业危害因素:

粉尘类:电焊烟尘、打磨粉尘(铁); 化学物质类:苯、二甲苯; 物理因素:高温(中暑);

职业性皮肤病:电光性皮炎(紫外线); 职业性眼病:电光性眼炎(紫外线); 职业噪声聋:噪声。岗前告知

公司新招聘的人员(含劳务工及临时工),如涉及职业危害岗位的,应在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等方式,将工作场所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后果、防护措施等书面告知员工。

劳务工由人事行政部监督劳务派遣公司在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将工作场所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后果、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其所属劳务工。

作业场所告知

用工部门应在作业场所设置规范、醒目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公司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职时和应急健康检查。人事行政部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有计划地到法定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员工(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新进厂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对长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组织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满一年以上,每年安排一次体检。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离职,可以申请职业健康体检;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90日内,可视为离职体检。员工可以选择放弃进行离岗前体检,并签订相关协议。

职业健康体检后90天内调离职业病危害岗位,离职时不得申请职业健康体检。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症和有健康损害的员工应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应及时告知用工部门和员工本人,并进行复查和医学观察。辅助岗位的员工每2年由人事行政部组织进行一次健康性体检。安全部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作业场所健康促进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健康风险评估,改善作业条件、改变员工不健康作业方式、控制健康危险因素、降低职业病风险。

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视为正常出勤,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对于接害工龄在5年以上的有害作业人员将进行重点保护。由人力资源部每年年底进行一次工龄情况的统计,根据公司生产组织等有关情况,与用人部门协商确定后安排调岗。

不得安排未经岗前体检、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和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个人、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公司应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为员工提供职业病防护用品,所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职业健康档案管理

公司应当为从事职业危害岗位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接触史; 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职业性疾病诊疗、医学观察等健康资料。

人事行政部应将体检结果及时告知相关部门及个人。除职业禁忌症外,其他体检结果不得公开,确保医学资料的机密,维护员工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体检结果存入个人健康档案保存。

人事行政部应将年度职业健康检查的资料整理归档,妥善保管,并建立职业健康体检台账(记录),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定期监督检查与考核。职业危害设备设施的管理

安全部组织对建设项目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进行识别,做好职业危害因素的治理和控制工作。

相关部门在新设备新材料导入、工艺变更、生产能力增加、新改扩建及改善活动策划时要对现场环境及人体危害程度进行先期的识别与评价,治理项目尽可能采用成熟、先进的治理技术和方法。

对生产现场由于防护措施效果不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各部门应及时进行整改以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严禁将有害作业以外包形式交给没有防护设施的企业。安全部组织各部门确定职业危害作业点,形成《职业危害作业点明细》,并制作《职业危害作业点平面图》。

安全部每年联系卫生防疫站对各职业危害作业点进行检测,并将检验报告及时反馈各部门,对检测超标的职业危害作业点通知相应各部门进行整改;对于因设备或工艺存在困难或尚不能解决的技术问题时,应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

职业病的诊断和治疗

职业病诊断应由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由三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职业医师共同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审核盖章后生效。

已被确诊为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者,相关的待遇由人事行政部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员工体检制度》

记录

《职业健康体检台账》(记录)由人事行政部长期保存

附录 无

第3篇: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

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职业卫生和职业病和管理,加强对尘毒危害点的控制,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文明生产,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少有害因素,为职工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

2、管理与监督

2.1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安全办负责制定劳动条件的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有毒有害作业职工的保健的管理工作。

2.2设置专人负责对职卫生工作的管理,其职责是:

a)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标准。

b)制定单位职业卫生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c)掌握单位有达作业点的分布情况,并按规定进行监测。

d)由人事办配合,对新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体检。发现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得从事有毒有害作业。

e)对长期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全接触有害因素员工的健康档案。

f)参加新、改、扩生产性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2.3公司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意见,安排患有职业病的职工进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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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

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总则

1.1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有关权益,促进生产发展,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是指员工在从事职业活动中,因接触尘、毒、噪声、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1.3 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机构与职责

2.1 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应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国家《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2 各有关单位必须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3 安技、生产、人力资源及工作等部门应密切配合,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职业病防治法规。

2.4 安技部门负责职业卫生工作规则和计划,进行职业卫生法规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根据企业的特点和要求开展职业卫生的专题调查和科研工作,并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统计上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

安技部门和有关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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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职业病预防试题

职业健康知识考试题及答案

车间(部门):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请将正确答案填在横线上,每题3分。

1.根据国家现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分工,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由负责。

2.根据国家现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分工,监督检查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以及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工作由负责。

3.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

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

5.我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原则是:“分类管理、”。

6.《职业病防治法》是为了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

关权益。

7.《职业病防治法》适用于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8.国家对从事放射、高毒等作业实行管理。

9.《职业病防治法》中所称用人单位是指

10.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11.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的各种危害。

12.《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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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化工职业病预防

关于申请试生产延期的报告

酸性蓝、酸性绿安全操作规程

盐城市兴华化工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默认分类 2010-05-17 08:23:27 阅读390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订阅

1目的为加强职业卫生规范化管理,预防、控制、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健康,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运行过程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是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对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直接领导责任。总经理负责建立公司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工作网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规、规章,把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列入公司工作议程,定期研究并采取有效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加大职业卫生资金投入,确保职业危害预防和控制所必须的经费,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3.2安全环保监督部是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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