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简报

2022-11-17 08:25:30 精品范文 下载本文

第1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简报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简报

简报一:

近日,眉山市有效化解劳资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市政府督查室等有关部门组成3个督查组,实地走访项目工地23个、企业12户,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调阅资料、实地抽查、访谈民工等方式,对全市贯彻落实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暨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行了专项督查。

督查发现,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迅速贯彻全省全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劳资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加强督促检查,总体情况稳定可控。督查组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2017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目标。一是勤排查。要对拖欠工资问题全方位开展排查,实施动态管理,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二是重监管。各级各部门要按各自职责进行监管,注重从源头防范治理拖欠工资问题。三是重化解。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及时化解发现的问题,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四是保稳定。要依法严惩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用非法手段获取合法权利,积极防范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完善制度措施,形成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体制机制。

简报二:

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社会稳定,人社部、发改委、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国资委、工商总局、全国总工会共12各部门日前决定,从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建设施工企业以及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企业及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等企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专项检查分阶段进行:一是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2016年11月15日至30日)。二是执法检查阶段(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春节前)。

简报三:

10月2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率国务院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部际联席会议第三督查组来宜,对我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在当日下午召开的专题汇报会上,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张小平就我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王宏安陪同督查并主持专题汇报会。

张小平在汇报时指出,“十二五”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级政府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清理工作,全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5年多来,全市共检查用人单位1.1万户,投诉结案4794起,结案率达到96.3%,补签劳动合同1.1万人;共为4.8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4.3亿元,督促848家用人单位为5010名农民工补缴社会保险费2011万元;移交公安处置恶意欠薪案件12起,移交法院强制执行66起。虽然我市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年年清、年年欠”现象时有发生、少数施工企业未与农民工签订合同,用工管理混乱等问题。

张小平表示,我市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以抓铁有痕的作风和钉钉子的精神,扎实推进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农民工监管信息化等各项工作,着力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水平。

在宜期间,督查组实地查看了铜万高速、宜阳新区坤田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并召开现场座谈会,详细了解政府投资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及发放情况。

在听取我市有关情况汇报后,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取得的成绩,并指出,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的形势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作仍然艰巨。

督查组要求,要进一步明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要求,努力实现年关讨薪案件、讨薪人数、因讨薪引起的`群体性的事件“三个明显下降”,为实现2020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目标打下基础;要及早谋划部署保障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尤其是政府投资项目农民工工资问题更要及时解决,同时对建设等重点领域要突出治理;要进一步加快落实一号文件,加强机制建设,建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欠薪行为,对恶意欠薪行为,要加大行政与刑事司法联动;要完善部门联动机制,落实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和职能部门的行业主管责任,建立健全问责制度,并纳入政府考核体系。

第2篇: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简报

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简报

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简报一:

经市政府研究,宜春市决定从即日起至2017年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6年度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全力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有效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此次检查是对使用农民工的各类建筑工地,特别是对全市范围内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清查,重点清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以及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

宜春市人社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工作,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公安部门负责审查处理人社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城建、城管、房管、交通、水利、公路部门参与对本行业的执法检查,并配合人社部门做好有关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各类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及时完成政府工程决算并督促用工方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国资部门负责协助人社等有关部门处理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国土部门负责依法审查国有、集体土地使用和流转等合法性;工会组织开展贯彻实施人社部门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活动,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请人社、城建等有关部门处理。各级发改、监察、工商、司法、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

各地要将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内容,认真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存在领导不力、监管不力、配合不力、处置不力和工作人员推诿扯皮等不作为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为扎实开展排查,宜春将组成联合专项行动小组,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市在建和已建工程项目逐一进行排查;同时市人社局根据已受理的欠薪投诉案件和各成员单位的'自查台账,对案件所涉项目的整体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底数明确、心中明了。检查组各成员单位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责令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出实招化解工资支付问题,排除隐患;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城建、工商等部门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予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向社会公示,限制参与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投标,禁止入市,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工资案件,人民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紧急通知》精神尽快执结;对已移送公安部门侦办的工资案件,公安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人员配置和技术配合,及时侦办。对因特殊原因导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应拿出具体的工作方案或解决措施,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简报二:

针对岁末年初欠薪事件多发特点,华池县结合全市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行动,县人社、住建、公安、石化、工信、工商、交通、水务、总工会等9个部门联动,开展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华池县采取联合执法检查、开设投诉举报热线、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等形式,营造整治氛围。同时,对辖区用工比较集中的住建、交通、水务、石化等领域80家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受理劳动监察案件40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0起,成功为420名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384万元。

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简报三: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决定从20xx年11月28日至20xx年2月5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欠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现场检查,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

据了解,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吊销营业执照。对违反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也将依法处理。

与此同时,将实行重大案件曝光制度。各市、县(区)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时间较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向社会公布。对清欠中遇到的恶意欠薪“钉子户”和难以查处的重大案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促使欠薪问题尽快解决。

此外,还将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的违法犯罪活动,对违法刑法案件将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坚决依法查处。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当地人民法院将尽快执结。

第3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浅析

《社会学概论》课程论文

论文题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浅析

年级、专业: 2009级行政管理学生姓名:张月云学号:092221003完成时间:2010年12月12日成绩:指导教师林绍珍

福建.福州.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浅析

摘要:我国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广泛存在,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探寻法律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已经引起普遍的关注。这就需要我们思考更深的是如何探寻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治化之路,建立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的长效机制,通过法律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

关键词:农民工、农民工工资、工资拖欠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现状

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扩大,城乡之间劳动力流动加快,使原来呈隐性失业状态的广大农村富余劳动力更多地涌进城镇务工,形成“民工潮”。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工大军,政府缺少相应的对策,法律制定滞后,用工制度不规范,加上农民工自身法律意识不强,缺少维权能力,致使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日益严重且普遍化。据中华全国总工会调查显示:农民工按时拿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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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自查报告

根据市局转发的《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处认真对照文件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我处高度重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始终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来抓。一是重点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管,严格规范工程款的支付和结算工作;二是对施工企业进行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增强农民工真正地了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三是严格要求施工企业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落实工资储备金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

经自查,我处已建、在建工程项目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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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汇报

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情 况 汇 报

随 州 市 人 民 政 府(2011年12月27日)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确保两节社会稳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鄂政办电[2011]153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6部委《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11]10号)精神,我们结合工作实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总工会六部门,于2011年11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用人单位 378个,涉及建筑施工企业95家(其中市本级主要检查建筑施工企业49家),涉及农民工2.9万人。

一、主要做法

(一)明确职责,加强配合为了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我们按照上级要求,成立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商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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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试析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试析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农民工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而出现的一个规模庞大的群体,是中国传统户籍制度下的一种特殊身份标志,是指具有农村户口身份却在城镇或在非农领域务工的劳动者,是中国工业化进程加快和传统户籍制度严重冲突所产生的客观结果。这些年,每逢年关岁末,“农民工工资拖欠”几乎都会成为一个必然定时出现的热门话题,相关的新闻报道随处可见,一些政府部门照例也会定期地出台相应的政策通知,要求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但现实仍是“尚未得到根治”。

据调查,目前全国农民工总数约在2.1亿人左右,在工资拖欠方面,约有11.5%人在过去半年里有过一次被拖欠工资的经历,有4.3%和6.4%人有过两次或三次以上被拖欠经历。就拖欠金额来说,在最后一次被拖欠事件中,有46.15%的人被拖欠工资500元以下,31.3%的人为500-1000元,12.8%的人为1000-2000元,9.9%的人为2000元以上。其中有17.9%的人反映追讨工资是他们目前最大的困难。问题究竟出在哪儿、如何才能根本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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