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备案、股权变更

2022-12-20 08:11:21 精品范文 下载本文

第1篇:关于章程备案、股权变更

关于章程备案、股权变更

大家对公司章程了解多少?那么,今日,本站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章程备案、股权变更,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办理公司章程备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全体股东签署亦可);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如国有独资公司章程修改需经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登记的基本步骤是怎样?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情况下,需召开股东会决议,作出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权转让及未受让股权的其他股东相应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决议;股权在公司内部股东互相转让的情况下,可不召开股东会。但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股权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3) 股权转让后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由新股东会作出变更决议并由新股东签署;

(4)股权变更涉及章程修改的,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全体股东签署章程修正案或公司章程;

(5) 公司准备相关股权变更登记申请材料提交至注册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相关知识

公司章程可约定的事项

1、股东持股比例可与出资比例不一致。对于该问题,公司法并未明确规定可由公司章程另行约定,但司法实践已经认可上述约定属于公司股东意思自治的范畴。

在公司注册资本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下,各股东的实际出资数额和持有股权比例应属于公司股东意思自治的范畴。股东持有股权的比例一般与其实际出资比例一致,但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内部也可以约定不按实际出资比例持有股权,这样的约定并不影响公司资本对公司债权担保等对外基本功能实现。如该约定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未损害他人的利益,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属有效,股东按照约定持有的股权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2、分红比例、认缴公司新增资本比例可与出资比例不一致。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3、表决权可与出资比例不一致。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可通过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时的剩余股东同意权、优先购买权。侵害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是有瑕疵的,公司法之所以对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设置剩余股东同意权、优先购买权等制度进行限制,主要是基于对有限公司人合性和股权自由转让两种价值理念的平衡。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践中公司情况千差万别、公司参与者需求各异,需要更多个性化的制度设计。欲顺应此种实际需求,法律需减少对公司自治的干预,由股东通过公司章程自行设计其需要的治理规则。因此,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场合,允许股东通过公司章程事先自由安排出让股东与剩余股东间二者的利益分配。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5、公司章程可排除股东资格的继承。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行使股东会职权。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7、召开股东会会议的通知期限可另行约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8、公司章程对公司董、监、高转让本公司股份的限制可高于公司法。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第2篇:外资企业合同章程变更备案

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变更业务流程

日期:2012-07-1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办理部门:审批登记科

法律依据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公司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关于改进和完善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其变更事项审批工作的通知》、《关于下放本市外商投资企业减资等审批工作的通知》、《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延期有关问题的意见》等。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一般变更事项受理后5个工作日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审批流程

申报人提交资料→合格受理→内部审核→审核通过→出具批复、批准证书→送达申报人。

所需材料

做下列变更事项,需提交资料原件(注明提交复印件的除外),如有外文资料须另附一份中文翻译件

(一)注册地址变更

1、办理变更事项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2、申请书(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3、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4、合资和合作企业须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成员签字),外资企业提供章程中规定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决议并签字

5、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协议书或修改章程条款(须股东各方法人代表签字,中方加盖企业公章)

6、租房协议书(新地址)

7、房屋产权证明(新地址)

8、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9、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外区县或外省市转入本区企业另行提供:

1、外商投资企业备案材料(具体明细清单网上办事指南中查询)

2、上年度企业纳税情况说明(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本区转入外区县或外省市企业另行提供:

1、转入地审批机关出具的地址变更征询意见函或地址变更批复(原件两份)

2、上年度企业纳税情况说明(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二)企业名称变更

1、办理变更事项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2、申请书(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3、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4、合资和合作企业须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成员签字),外资企业提供章程中规定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决议并签字

5、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协议书(须股东各方法人代表签字,中方加盖企业公章)或章程修正案(外资企业提交,投资者签字)

6、工商部门关于企业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批准证书(正、副本)

8、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三)经营范围变更

1、办理变更事项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2、申请书(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3、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4、企业最后一次验资报告(加盖企业公章)

5、合资和合作企业须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成员签字),外资企业提供章程中规定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决议并签字

6、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协议书(须股东各方法人代表签字,中方加盖企业公章)或章程修正案(外资企业提交,投资者签字)

7、属于增加经营项目的,须相应增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8、属于增加前置性审批经营范围的,须提供前置性审批批准文件

9、跨行业变更须有新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10、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1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四)股权转让

1、办理变更事项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2、申请书(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3、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4、股权转让协议书,必要条款参照《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股权转让方与接收方共同签字,中方加盖企业公章)

5、企业最后一次验资报告

6、合资和合作企业须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成员签字),外资企业提供章程中规定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决议并签字

7、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协议书(新的股东各方法人代表签字、中方加盖企业公章),变更企业性质(合资变外资或外资变合资)的提供新合同、章程。

8、股权接收方如为新的外方投资者需经所在国家(地区)公证机关(机构)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外方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港澳台投资者除外)

9、投资者注册地开户银行出据的资信证明原件

10、董事会发生变更的提交原股东董事会成员免职书、新股东董事会委派书,新的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身份证明

11、批准证书(正、副本)

1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合资(合作)企业变更为独资企业另行提供:

1、有2个或2个以上外国投资者的提供其签订的协议(合同)备案

2、企业新章程

外资企业变更为合资(合作)企业另行提供:

1、企业新合同、章程(须投资各方法人代表签字,中方加盖企业公章)

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企业另行提供:

1、中方投资者的主管部门对该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签署的意见

2、评估机构对需变更外商投资企业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3、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出具的确认书

变更为内资企业:

1、办理变更事项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2、申请书(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3、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4、股权转让协议书(原股东各方与接收方法人代表共同签字,中方加盖企业公章),5、合资和合作企业须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成员签字),外资企业提供章程中规定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决议并签字

6、提前终止合同、章程相应条款协议书(须股东各方法人代表签字,中方加盖企业公章)

7、股权接收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8、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9、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五)增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自审批机关批准一个月内缴清增资部分的20%)

1、办理变更事项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2、申请书(注明数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一个月内至少缴纳增资部分的20%、出资比例、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3、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4、企业最后一次验资报告(加盖企业公章)

5、合资和合作企业须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成员签字),外资企业提供章程中规定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决议并签字

6、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协议书(须股东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中方加盖企业公章)或章程修正案(外资企业提交,投资者签字)

7、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8、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六)入资期限、方式变更(法律规定期限内未入资,不予办理延期入资批复)

1、办理变更事项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2、申请书(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3、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4、企业最后一次验资报告(加盖企业公章)

5、合资和合作企业须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成员签字),外资企业提供章程中规定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决议并签字

6、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协议书或修改章程条款(须股东各方法人代表签字,中方加盖企业公章)

7、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8、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七)董事会组成、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

1、办理变更事项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2、申请书(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3、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4、委派方法定代表人对原董事、董事长的免职书(委派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中方加盖企业公章)

5、委派方对新董事、董事长的委派书(委派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中方加盖企业公章)

6、新的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董事会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新加入的董事签字;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中方加盖企业公章)

7、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8、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需要修改合同、章程的另行提供:

9、合资和合作企业须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成员签字),外资企业提供章程中规定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决议并签字

10、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协议书(须股东各方法人代表签字,中方加盖企业公章)或章程修正案(外资企业提交,投资者签字)

(八)投资方法定代表人变更

1、办理变更事项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2、申请书(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3、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4、合资和合作企业须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成员签字),外资企业提供章程中规定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决议并签字

5、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协议书或修改章程条款(须股东各方法人代表签字,中方加盖企业公章)

6、投资方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有关证明材料。

7、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8、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九)提前终止合同、章程

1、办理变更事项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2、申请书(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3、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4、企业最后一次验资报告、最近年度审计报告(加盖企业公章)

5、合资和合作企业须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成员签字),外资企业提供章程中规定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决议并签字

6、提前终止合同、章程协议书(须股东各方法人代表签字,中方加盖企业公章)

7、清算组成员名单(加盖企业公章)

8、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9、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十)减少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1、办理变更事项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2、申请书(企业法人代表签署明确表达本企业未有任何已进入司法或仲裁程序的经济纠纷并加盖企业公章)

3、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4、合资和合作企业须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成员签字),外资企业提供章程中规定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决议并签字

5、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协议书或修改章程条款(须股东各方法人代表签字,中方加盖企业公章)

6、企业最后一次验资报告(加盖企业公章)

7、上月末资产负债表(加盖企业公章)

8、财产清单(加盖企业公章)

9、债权人名单(加盖企业公章)

10、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1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12、三次(一个月内)登在省级以上报纸的减资声明,距最后一次登报45天后提交申请。

13、企业关于3次公告的证明(加盖企业公章)

14、企业关于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的说明

(十一)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年限变更

1、办理变更事项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2、申请书(企业法人代表签署明确表达本企业未有任何已进入司法或仲裁程序的经济纠纷并加盖企业公章)

3、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4、合资和合作企业须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成员签字),外资企业提供章程中规定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决议并签字

5、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协议书或修改章程条款(须股东各方法人代表签字,中方加盖企业公章)

6、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7、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十二)中外方投资者名称变更

1、办理变更事项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2、申请书(企业法人代表签署明确表达本企业未有任何已进入司法或仲裁程序的经济纠纷并加盖企业公章)

3、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4、合资和合作企业须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成员签字),外资企业提供章程中规定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决议并签字

5、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协议书或修改章程条款(须股东各方法人代表签字,中方加盖企业公章)

6、工商登记部门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或国外登记机关更名材料)

7、新的营业执照(或外方商业登记证明)

8、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9、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十三)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各方出资比例变更

1、办理变更事项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2、申请书(企业法人代表签署明确表达本企业未有任何已进入司法或仲裁程序的经济纠纷并加盖企业公章)

3、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4、合资和合作企业须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成员签字),外资企业提供章程中规定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决议并签字

5、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协议书或修改章程条款(须股东各方法人代表签字,中方加盖企业公章)

6、股权比例变更协议(股权转让协议)

7、批准证书(正、副本)

8、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办理地点:海淀区阜成路67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企业服务中心2层51窗口

乘车路线:乘坐121路、27路、701路、392路、620路、40路、56路、335路、368路、87路、623路、645路、653路、505路、997快车、612路、967路、398路、746路、693路、619路、运通106路、运通102路,公交车西钓鱼台站下车。

开车路线:航天桥西空军总医院斜对面

联系方式:68465972

第3篇:股权变更章程修正案范本

股权变更章程修正案范本

如何拟定股权变更章程修正案?下面请看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股权变更章程修正案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股权变更章程修正案范本1

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 (登记事项) 、 (登记事项) ,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第 条原为:“………………”。

现修改为:“………………”。

二、第 条原为:“………………”。

现修改为:“………………”。

此章程修订案与原章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章程与本章程修订案有不同之处,以本修订案为准。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股权变更章程修正案范本2

根据本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______________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公司。”

现改为: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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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股权变更

(六)股权变更

● 必须提交的基本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报告(原件1份,打印,企业盖章);

2.企业董事会或权力机构一致同意股权变更的决议(原件1份,打印、董事会成员或权力机构成员签字、企业盖章);

3.企业各股东认可股权变更的书面意见(原件1份,股东方的董事会决议,股东盖章);

4.企业成立的批准或核准文件及变更事项的批准或核准件(复印件各1份),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副本2)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1份,企业盖章);

5.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的最新的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

6.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含补充合同、补充章程)(复印件 1份,外资企业只提交章程、补充章程);

7.股权变更后的企业修改合同、章程或补充合同、补充章程(原件各4份,打印、股权变更后企业的各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股东盖章)(股权变更后的企业为外资企业的免交企业合同);

8.新中方股东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企业盖章);新外方股东的注册登记证明或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1份,外国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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