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传媒职业学院的招生章程

2022-12-25 08:03:00 精品范文 下载本文

第1篇:关于山东传媒职业学院的招生章程

关于山东传媒职业学院的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普通高职(含山东省春季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4193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济南市经十东路8678号(校本部)邮编:250200

山东济南市燕子山西路38号(西校区) 邮编:250014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我院前身创建于20xx年,20xx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八条 基本情况:

★学院品牌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与省教育厅共管。是一所广播影视及大众传媒类公办普通高校。

学院地处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教学及生活设施齐全,有宽敞明亮的教学楼、图书行政楼、艺体馆、食堂和实行公寓化管理的学生宿舍;拥有能够进行现场直播的演播中心和有线电视专业实验室;有先进的校园计算机网、有线电视网和以国家有线电视网为依托的交互式远程教室等公共服务设施。设有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广播电视系统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学院集教学、科研、创作为一体, 成果斐然,近年来公开出版各类著作和教材30余部,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00余篇。承担了《男人地带》《汽车新干线》《风采》等电视栏目的摄制工作,以学院为主拍摄的国内第一部60集大型系列专题片《齐鲁民俗》的播出,标志着学院在教学与实践的探索上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学院注重与广播影视及文化传媒行业的发展相结合,建立了含山东电视台在内的100余个校外教学实训基地,与部分地方广播电视台建立起了战略合作关系,为学生实习实训和就业提供优越条件。

★办学条件

学院具有完善的教学设施设备,除建有教学楼、宿舍楼、实验楼、图书馆、实训中心、演播中心外,还配有形体训练房、健身房、暗房、微机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播音小课教室、电子阅览室等。

校内教学实训中心专业设备处于国内行业领先水平,主要有数字视频非编工作站机房,视频线性对编机房,EDIUS 视频非线性编辑机房,苹果后期包装机房,二维动画实验室,三维动画实验室,650平方米高清综合演播室, 200平方米训练演播室,100平方米虚拟演播室, 200平米摄影棚,标准暗室,标准播音小教室,播音上镜综合训练室,专业摄像机 100 余套,数字视听实训室,电子组装实训室,广播影视设备维修维护实训室,有线电视实训室,计算机网络实训室,电视发送与卫星发送实训室。为全院师生提供科研、实验教学及实训场地。

★师资力量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既有一批具有丰富广播电视从业实践经验的专业课教师,又有一批多年从事专业技术教育并取得一定成果的基础课教师,同时还常年聘请中央电视台、山东电视台等媒体专业骨干任课。其中硕士学位及以上教师占48%以上,双师型教师占24%以上。

★专业设置

学院现有播音主持、影视艺术、信息工程、新闻传播、动画五个教学系和基础教学部及实训中心,开设主持与播音、电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动画、影视广告、编导、新闻采编与制作、文化事业管理、影视多媒体、有线电视工程技术、广播电视技术、广播电视网络技术、移动通讯技术、物业管理、电子声像技术、人物形象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影视表演、新闻与传播、网站规划与开发技术、录音技术与艺术、影视灯光艺术等23个专业。

学院开设的专业紧紧围绕广播电视及大众文化传媒发展需要,理论与实践并重,其课程比例为1:1,实现零距离上岗。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详见学院网站http://www.sdcmc.net/,招生简章,及20xx年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主持与播音专业要求考生:①身体无残疾,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异常。②身高要求:男生在1.70米以上,女生在1.60米以上。

第2篇:山东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山东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职业学院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要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328。

第五条 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学院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

第九条 学院概况:山东职业学院(原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山东省教育厅唯一直属高校,也是山东省唯一具有铁路行业背景的高职院校,2014年以优秀等级通过国家100所骨干高职验收。学院前身是成立于1951年的济南铁路机械学校,1958年至1963年曾为济南铁道学院,2000年改建为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由隶属铁道部交由山东省教育厅直属管理,2010年经山东省政府批准,学院更名为山东职业学院。

学院位于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校园占地1242亩,校舍面积36.68万平方米。设有铁道车辆与机械工程系、铁道机车与机电装备系、铁道供电与电气工程系、铁道信号与信息工程系、铁道工程与土木工程系、铁道运输与财经管理系、城市轨道交通系、生物工程系等8个教学系,招生专业40余个,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2715人。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恪守“知能共进,德道同优”之校训,坚持“为学生的学习和就业服务”的办学理念,秉承“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的.人才培养特色,坚持“以育人为核心,以服务为基础,以管理促发展”的教育理念,毕业生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广泛认可,就业率高、就业质量好。在“山东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和“山东高校就业工作评估”中均被评为优秀,获得由山东省人事厅、教育厅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荣誉称号,获得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颁发的“学生资助先进单位”称号。

学院重视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拥有完善的实习实训条件,拥有60余个校内实验实训室,14个“管理企业化、学习工作化”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152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其中有国家财政支持的“电工电子及自动化实训基地”、省财政支持的“数控技术实训基地”等重点项目。学院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可对48个工种独立开展高级工技能培训和鉴定,毕业生在获得毕业证的同时,可以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为顺利就业、零距离上岗提供了保障。

学院传承“德育化春雨、润物细无声”的育人风格,重视传统文化教育,成立学生科技、文化社团近48个,结合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形成文化育人与实践育人相结合的良好氛围,学生综合素质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十二五”期间,学生在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中共获得国家级一等奖13项、二等奖25项、三等奖16项,省级一等奖50项、二等奖45项、三等奖37项。截至2015年3月专利数目达到275项,被授予“济南市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单位”。

学院实施“个案式就业指导”,指导学生科学合理进行就业与职业生涯规划。常年来我院招聘的企业480多家,包括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轨道交通车辆集团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中铁十局、十四局、十六局集团、青岛港务局、烟台港务局、济南第二机床集团、北车风电有限公司、吉利汽车(济南)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徐工集团、东方道迩数字数据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中电装备山东电子有限公司、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等社会名优企业。济南、北京、太原、郑州、成都、西安等十多家铁路局和各地地铁公司招聘我院2015届毕业生1645名。学院积极推行订单式培养,先后与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等十几家企业合作开办了“北京局动车班”、“唐山机务段司机班”、“太原局司机班”、“四方动车班”、“齐鲁制药班”、“中石化十建班”等订单班。2015年将继续与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合作组建订单班,开展定向培养。

中央财政及山东省政府为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投入一亿多元资金,重点扶持师资队伍及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山东职业学院迎来职业教育发展更加美好的明天。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山东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山东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三条 山东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四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五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并最大程度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考生所在省政策要求必须按照该省录取原则录取的除外。

第十八条 所有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所有学生入校后要统一编入英语教学班学习(学校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语言课程)。

第十九条 男女生比例,铁道机车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电气化铁道技术、铁道通信信号、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限招女生比例为10%;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限招女生比例为20%;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道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它专业没有男女生限制。企业在我院“订单班”的招生性别比例遵从企业要求。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或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

我院普通专科(高职)学费标准每人每学年为:理工类专业5000元,文史类专业(会计电算化、国际贸易实务、旅游管理)4800元,艺术类专业7000元,校企合作办学类专业8000元,中外合作类专业12000元。

第二十四条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坚持“帮困助学”与“育人成材”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实施“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缓资助政策,形成了以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以奖、助学金为重要辅助,以勤工助学为主要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和优厚的校内奖助学金。建立了融多种形式于一体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 具有学籍的普通专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盖“山东职业学院”印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 邮编:250104

通信地址: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网址:http://www.sdp.edu.cn

联系电话:0531—66772233、66772211、66772188、66773226、66772199(传真)

第3篇:山东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介绍

山东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介绍

山东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介绍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要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328。

第五条 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学院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

第九条 学院概况:山东职业学院(原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山东省教育厅直属高职院校,也是山东省具有铁路行业背景的高校,2010年被遴选为国家100所骨干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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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2017年山东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7年山东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要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328。

第五条 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院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

第八条 历史沿革:学院前身是成立于1951年的济南铁路机械学校,1958年至1963年曾升格为济南铁道学院,2000年改建为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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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山东大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山东大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大王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各省区招生委员会关于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建立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

第二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委、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大王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3007。

第六条 办学性质:山东省民办高等职业学院,由山东省教育厅主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学制:三年。

第十一条 学院简介:学院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大王高新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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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山东职业学院的招生章程

山东职业学院的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职业学院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要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328。

第五条 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学院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

第九条 学院概况:山东职业学院(原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山东省教育厅唯一直属高校,也是山东省唯一具有铁路行业背景的高职院校,20**年以优秀等级通过国家100所骨干高职验收。学院前身是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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