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12-25 08:03:01 精品范文 下载本文

第1篇: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 13738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位于风景秀丽、文化浓郁的古城西安白鹿塬大学城,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国家计划内统招资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设有汽车工程系、城市轨道与铁道工程系、电子工程系、交通工程系、经济管理系、机械工程系、交通技术系、基础课教学部、思想政治课教学部等九个系部和驾训中心、职业技能鉴定站、汽车新技术研究所等教辅机构。拥有国家教改研究项目5项,国家级、省级重点专业5个,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示范实训基地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项,省级精品课程1门,公开出版教材14部,自编教材32种。学院已累计培养毕业生近10万名,他们中涌现出大量创业之星、企业骨干。学院现已成为世界主流品牌车企和众多道路桥梁、轨道交通企业首选的定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与保时捷、捷豹路虎、沃尔沃、奥迪中国、东风标致、上海通用、一汽大众、长安福特、比亚迪、奇瑞、陕汽重卡等著名整机厂进行深度合作,开办有11个国际知名品牌的校企合作班,开展订单教育。学院还在西安、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州等地建立了29个实习就业基地,与全国1580多家4S店(服务站)签约合作,确保了学生优质就业。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水安路168号

邮编:710038

学院网址:http://www.atc168.com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学院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和校友代表等组成。主要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对招生工作决策程序、决策执行情况和组织管理及招生工作纪律实施监督检查等。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咨询电话: 400-029-1987

029-82600000

029- 82600888

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atc168.com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在陕西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向社会公布。在计划执行过程中,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人数情况,适当调整分专业计划,尽可能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需要。

第九条 学院2016年招生计划及专业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一条 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二条 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学院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第十六条 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六章 入学资格审查

第十七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院根据《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管理细则》《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高职(专科)收费标准:

文史类 : 9360元/年

理工类: 9480元/年

省级重点专业: 9600元/年

住宿费 8人间(带暖气):1200元/年

6人间(带暖气):1800元/年

4人间(带暖气): 2400元/年

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二条 学院每年奖学金覆盖率超过35%。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2500-3500元/年;

综合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2000元/年;优秀学生干部800元/年;一等奖1500元/年;二等奖1000元/年;三等奖500元/年。

第二十三条 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根据工作种类、强度、时间、工作态度及完成质量情况发放报酬200-500元/月。

第二十四条 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陕西省教育厅审核通过,陕西省招办公布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2篇: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

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创建于1987年,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国家计划内统招资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位于文化氛围浓郁的古城西安白鹿原, 校舍建筑面积18.7万平方米。现有专兼职教师728人,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

一 学院特色:

学院下设汽车检测系、电子工程系、汽车运用系、机械制造系、经济管理系、基础课教学部、中专部、成人教育及继续教育部等八个系(部)和实训中心、驾训中心、国际交流中心、汽车新技术研究所、职业资格鉴定所等教育科研机构。现开设22个专科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运用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公路运输与管理6个专业为学院核心专业。其中,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和汽车电子技术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开设的《自动变速器原理与检修》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实训中心被评为省级示范教育实训基地。学院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韩、美、俄、德、日等国多所汽车高等院校和教育科研机构建立了学术交流与校际合作项目,与韩国大邱未来大学留学生项目已开展了4届。

二 招收专业:

喷汽车进修专业、高级汽车机修专业、电控汽车维修技师专业、汽车喷漆专业、汽车机电一体化专业、机械制造与控制、汽车制造与维修、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汽车运用与维修、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营销与策(汽车营销策划方向)、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运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道路桥梁与工程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整形技术、汽车改装技术、公路监理、高等级公路维护与管理、汽车保险实务、数控技术、公路运输与管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汽车运用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公路运输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汽车保险实务、高等级公路维护与管理、公路监理、汽车改装技术、汽车整形技术汽车电子技术、道路桥梁与工程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运用技术

三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性质:民办

四收费标准

文史类6600元/年,理工类6600元/年。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六 学院奖学金制度:

学院为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开设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元二等奖学金500元三等奖学金300元

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特困助学金2500元/人/年一般助学金1500元/人/年

七 学校地址:五西安市灞桥区水安路168号

联系电话:029-82600000

第3篇:万博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万博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万博科技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 高职

三、办学类型: 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 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西路1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严格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招委”)制定的录取规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录取专业时,平行志愿实行分数优先,即将所有投档考生按实际考分排列,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按照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有空余计划的专业;高考总分(含加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委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4、身体健康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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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4048;志愿填报代码E18(内蒙古自治区)

三、校址:呼和浩特市机场高速路44号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六、学习形式:所有计划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计划

七、外语语种:受师资等办学条件所限,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八、男女比例:不限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对各专业的要求执行。学生入学后按规定对其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体检要求或在体检表中未能真实反映出实际情况,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录取规则:

(一)、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我院鼓励考生报考第一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开始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三)、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自治区投档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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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黄冈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黄冈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院校名称:黄冈科技职业学院

院校代码:13799层次:专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考生咨询电话:0713-8118555 8118686 8671699(传真)

网 址:http://www.hbhgkj.com

E-mail:hbhgkjzb@163.com

办学地址:湖北省黄冈市东坡大道62号

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招收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3、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考核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考生品貌端庄,男生身高不低于1.68M,女生身高不低于1.55M。

4、在录取过程中优先第一志愿考生,接受调剂,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对享受优录政策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统计。

5、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院未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但承认该生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联考成绩和相关院校专业考试成绩。

6、我院录取男女比例不限,应往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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