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墓搬迁通告-通告

2022-12-30 08:02:32 精品范文 下载本文

第1篇:坟墓搬迁通告-通告

坟墓搬迁通告-通告

坟墓搬迁通告-通告1

加快国家气象观测站搬迁项目的建设进度,县政府决定对国家气象观测站搬迁项目范围内部分坟墓进行搬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搬迁对象

东至汝城大道,西至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南至官桥村通村公路,北至对门岭的所有坟墓。

二、搬迁时间

20xx年8月31日—20xx年9月30日。

三、搬迁实施人

被迁坟主的亲属。

四、搬迁补偿标准

参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各被迁坟主的`亲属要主动到汝城县气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35-8231xx8或13574563xx0)进行申报登记。凡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申请认定的,视为无主坟墓处理,并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迁移,统一安葬在县公墓山或集体公山。

(二)各被迁坟主的亲属要积极支持配合迁坟工作,克服困难,顾全大局,服从安排,确保国家气象站搬迁项目范围内坟墓搬迁工作顺利进行。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xx县人民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坟墓搬迁通告-通告2

为确保xx市中心粮库扩建工程和xx镇缸窑古村落开发项目的顺利实施,妥善处置项目红线范围内公葬墓群、独墓、无主墓葬,稳步推进“两路两侧”、“四边三化”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殡葬管理办法》、《义乌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决定对xx镇相关区域内的坟墓进行搬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搬迁范围

本次搬迁范围原则上包括xx镇缸窑、上包西塘村项目红线内的所有坟墓以及王阡三村部分坟墓(不包括已迁入镇生态公墓区的坟墓)。

二、搬迁期限

属本次搬迁范围内的所有墓葬,必须于20xx年12月28日前迁往镇生态公墓区安葬。

三、搬迁地点

xx镇公益性生态公墓区。

四、搬迁须知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xx镇缸窑、上包西塘村死亡人员的骨灰必须到镇生态公墓区内安置,如有违反者将依法处置。

2、相关区域内的所有墓葬由所在行政村负责告知墓主自行迁出,凡涉及公墓、独墓群由相关单位积极配合进行迁葬,无主墓葬由行政村负责搬迁。

3、凡涉及搬迁的坟墓,在迁葬后每穴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超过本公告规定搬迁期限一个星期未迁出的墓葬,按无主墓进行处理。

4、本次坟墓搬迁禁止燃放鞭炮,倡导文明、有序、节俭。

5、本公告发布后,由民政、公安、林业、国土资源、综合执法、宗教等部门组成联合巡查组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xx县人民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第2篇:坟墓迁移通告

坟墓迁移通告

通告,是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事项的周知性公文。通告的使用面比较广泛,一般机关、企事业单位甚至临时性机构都可使用,但强制性的通告必须依法发布,其限定范围不能超过发文机关的权限。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坟墓迁移通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坟墓迁移通告 篇1

为加快国家气象观测站搬迁项目的建设进度,县政府决定对国家气象观测站搬迁项目范围内部分坟墓进行搬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搬迁对象

东至汝城大道,西至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南至官桥村通村公路,北至对门岭的所有坟墓。

二、搬迁时间

20xx年8月31日—20xx年9月30日。

三、搬迁实施人

被迁坟主的亲属。

四、搬迁补偿标准

参照《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郴政办发〔20xx〕31号)文件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各被迁坟主的亲属要主动到汝城县气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35-82310xx或135745631xx)进行申报登记。凡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申请认定的,视为无主坟墓处理,并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迁移,统一安葬在县公墓山或集体公山。

(二)各被迁坟主的亲属要积极支持配合迁坟工作,克服困难,顾全大局,服从安排,确保国家气象站搬迁项目范围内坟墓搬迁工作顺利进行。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xxx

20xx年xx月xx日

坟墓迁移通告 篇2

为认真贯彻执行宁波市《殡葬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全镇墓葬管理秩序,根据(临政〔20xx〕109号)文件精神,提升坟墓管理秩序,我镇将对汝东村九龙山区域内(后岙朝南山)的坟墓开展集中搬迁专项行动,凡上述区域范围内都属必须拆迁的坟墓,由坟主在本通告之日起至20xx年4月20日前到汝东村办理坟墓迁移登记手续,请知悉的亲友相互转告。

对逾期不办理登记的,则作无主坟处理,由村拆迁小组统一迁往骑龙庙墓园或九龙山墓园。

特此公告

xxx

20xx年xx月xx日

坟墓迁移通告 篇3

为确保景文高速(景宁段)工程顺利实施;根据《浙江省殡葬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移范围:景文高速(景宁段)工程建设规划红线内的所有坟墓。

二、迁移时间:即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之前到各街道、乡镇景文高速公路建设专班办公室签订迁移协议书,并于20xx年12月22日(冬至)前全部迁移完毕。但各标段先行施工点的坟墓必须在20xx年4月5日(清明)前迁移完毕。

三、迁移地点:澄照生态公墓安置或自行选择墓地安置,但必须遵守《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规定。

四、补偿标准:按 《景宁县关于景文高速工程土地房屋征收安置方案》执行。根据殡葬改革有关规定,迁移坟墓原则上安置在生态公墓,生态公墓由政府在指定地点无偿提供。坟墓迁移费补偿为:

(一)、单棺800元/穴(座),双棺1000元/穴(座)。

(二)、单金400元/穴(座),双金450元/穴(座),三金以上(含三金)550元/穴(座)。

不迁入生态公墓安置,要求自行处置的,每穴(座)坟墓予以补偿4500元。”

五、要求评估补偿的.,由坟主申请,实行评估,按评估价补偿后自行安置。不再给予安排生态公墓。

六、奖励措施:在下列时间节点前迁移至澄照生态公墓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xx年4月5日(清明节)前,给予900元/穴(座)的奖励;20xx年8月15日(中元节)前,给予700元/穴(座)的奖励;20xx年12月22日(冬至)前,给予500元/穴(座)的奖励。超过规定时间的不予奖励。

自公告之日起,请坟主到各街道、乡镇景文高速公路建设专班办公室办理迁移的事宜,如逾期未迁移的,作无主坟处理。

xxx

20xx年xx月xx日

第3篇:幼儿园搬迁通告-通告

幼儿园搬迁通告-通告

幼儿园搬迁通告-通告1

各位小班新报名家长:

按照国家及xx市学校校舍安全整治工作统一部署,市建研检测有限公司近期对深幼进行危房鉴定,鉴定结果为C级危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对师生生命可能造成威胁,建议今年9月份起园舍空置。

经与相关部门协调,现为家长们提供深幼周边幼儿园报名指引(附件),请家长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择园报名。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xx幼儿园

xx年6月8日

幼儿园搬迁通告-通告2

为推动省级机关实验幼儿园的长远发展,在省、市、区三级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省级机关实验幼儿园将整体搬迁至水佑岗新园区。目前,水佑岗新园区一期工程内部装修已于x年12月完工,室外工程于x年4月完工,用于国际部过渡的南京艺术学院园区,也已于x年12月完工。

我局高度重视新园区的工程质量和环保问题,在设计、施工、选材用料等方面严格把关,并于x年4月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环保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考虑到新建筑物经过一个完整的高温季节,校区环境会更加安全舒适,为确保幼儿健康,经研究决定:省级机关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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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幼儿园搬迁通告

幼儿园搬迁通告

幼儿园搬迁通告1

为推动省级机关实验幼儿园的长远发展,在省、市、区三级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省级机关实验幼儿园将整体搬迁至水佑岗新园区。目前,水佑岗新园区一期工程内部装修已于xxxx年12月完工,室外工程于xxxx年4月完工,用于国际部过渡的南京艺术学院园区,也已于xxxx年12月完工。

我局高度重视新园区的工程质量和环保问题,在设计、施工、选材用料等方面严格把关,并于xxxx年4月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环保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考虑到新建筑物经过一个完整的高温季节,校区环境会更加安全舒适,为确保幼儿健康,经研究决定:省级机关实验幼儿园将在今年高温天气结束过后的十月份,由实验幼儿园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家长委员会成员参与,对新园区进行严格的环保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标准后,再确定具体的搬迁时间,届时将提前一个月通告。在此之前,幼儿仍在老园区就读。

专此通告。

xxxx年6月17日

幼儿园搬迁通告2

各位小班新报名家长:

按照国家及xx市学校校舍安全整治工作统一部署,市建研检测有限公司近期对深幼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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