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合同

2023-01-02 08:09:25 精品范文 下载本文

第1篇:物业管理合同

物业管理合同

甲方:******业主委员会 乙方:******物业有限公司

为加强***小区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1、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住宅区、商铺

(2)、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3)、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2、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公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公用设施(公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4)、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公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5)、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6)、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的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7)、小区文化活动。

(8)、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9)、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

1、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结合物价局批复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其中,低层建筑每平方米每月0.80元,高层建筑(包括电梯)每平方米每月1.20元。商铺每平方米每月1.50元。

(2)、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每半年缴纳一次,缴费时间(1月1日至1月31日;7月1日至7月31日)

(3)、业主出租其拥有的房屋,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费用

由业主缴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责连带缴纳责任。

(4)、从下年起按每天收取应缴纳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千分之一缴纳滞纳金。

2、住宅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本物业的共用设施专用基金,由甲方负责在3个月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共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第四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车位实行收费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另做安排。

第五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增加业主费用。

第六条

为了加强小区管理活跃小区文化活动,物业按年总收入3%提取管理费,由业委会支配。

第七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 年,自 2018 年 元 月 1 日起到

年 2019年 12 月 31 日止。第八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共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以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4)、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年一次考核评定,协助乙方完成规定的目标和指标。

(5)、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的法规、规章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拖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6)、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7)、制定本小区业主公约,并向业主作好宣传、教育工作。(8)、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陵川县怡枫苑物业服务标准附后);

(3)、根据住宅区內大修、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

方审议通过后,从共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的监督,每年向全体业主公示一次管理费收支账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7)、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8)、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物业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情形进行处理;

(9)、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0)、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九条

物业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 一 年内达

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

第十条

奖罚措施

1、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2、如果乙方没有完成签订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终止物业管理合同。

3、因乙方管理不善或失误,造成业主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业主或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欲续订合同,需与期满前的 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优秀,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十二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未作规 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 三 份,双方各执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 一 份留存。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年

第2篇:物业管理合同

2011年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本合同主体

甲方:益阳市明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本物业名称:益阳市金山写字楼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合同编号:()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 型:写字楼

座落位置:市 路 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供乙方调阅查询。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5、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6、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7、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牧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8、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认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停车场、车库、公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保安亭、配电室、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等。

1、凡进入小区的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并引导车辆有序通行或停放。

2、对各类车辆免费实施看管,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1、房屋外观

⑴、确保管区内不出现乱搭、乱建、乱挂、乱贴的不良现象。

⑵、保持墙面整洁、卫生。

2、设备运行:

⑴、定期检查各类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

⑵、确保设备房的整洁、通风、无跑、冒、漏和蚁、鼠害现象。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⑴、对公用外墙、屋顶、配电房、传达室、楼梯间、楼道、广场、绿化进行维修、维护。确保公共通道的畅通和公共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⑵、对供排水管、电梯、下水道、化粪池、总水表、消防实行定期检查修缮,确保正常运行。

⑶、应特别重视电梯的安全使用及维护保养,确保大楼的用电安全。

4、环境卫生

⑴、垃圾日产日清日运,分类处理。

1、缴费标准:(本合同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所含内容的综合科目)按1.44元/㎡/月计算

全年物业管理费金额为叁万贰仟捌佰陆拾陆元整。

2、缴费时间:按季度的季中交纳。

3、付款方式:凭发票汇入甲方指定的帐号,帐号为:,开户银行:,户名:。

第五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按政府规定执行。电价为办公用电0.99 元/度,水价为非居民生活用水3.49元/吨另加8%的损耗。当水电价格调整时再依据政府部门相关文件进行价格调整。

第六条 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1、根据市政府文件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基金、乙方在购房时已向市房管局交纳维修基金。

2、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3、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乙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4、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连同

3、按供电部门实际供电量收取电费,损耗按用户分摊。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4、甲乙双方违反协议,双方都有权要求对方从逾期之日起每天缴纳3‰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补偿损失的应当以赔偿金的方式补足。

5、因甲方及其委托人违反安全用水、用电操作规程,或管理不到位而给乙方人员及财产造成损害的以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时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3篇:物业管理合同

南岸铁塔“南岸翠堤春晓FRRU-南坪支局”基站

物业管理费合同

出 租 方:[重庆雍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顾静] 法定地址: [ 重庆市南岸区南兴路230号负二层 ] 联系人:[李佳洋] 联系电话:[ *** ]

承 租 方: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南岸 ]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张伟] 法定地址: [ 重庆市南岸区茶园行政中心B区3号楼9层 ] 经 办 人:[ 刘凯 ] 联系电话: [ 62478202 ]

为发展通信事业,扩大国家公众通信网的覆盖区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租用通信基站用房屋/场地等事宜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租赁标的采用以下第[ 1.2 ]种方式:

1.1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楼顶的[]平方米场地用作乙方自建轻体房作为无人值守基站机房,并提供楼顶平台供乙方自行安装室外天线设备。乙方可根据基站需要安装框架或支架。甲方提供院内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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