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

2023-01-09 08:04:02 精品范文 下载本文

第1篇: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

荒地民汉合校2013年“法制宣传教育月” 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推进我校学法、知法、守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行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 “四好”少年,创建和谐校园。

二、活动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学校要围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和谐社会发展”的活动主题,结合本校的实际,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切实组织青少年开展好此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让学生从活动中获益。

2、突出主题,活动丰富。各学校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为青少年积极创设主题突出、形式各样、寓教于乐、生动活泼的法制主题教育,为构建和谐校园、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创造优良的法治环境。

3、加强宣传,及时反馈。各学校要精心策划,认真组织,确保法制宣传月活动收到实效。

4、将法制教育有机渗透到学科教学中,特别是班会课,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5、利用广播、国旗下讲话、班会、墙报、橱窗等阵地,对学生适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通过以上方式、方法,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法律意识,使学生能够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不断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

三、具体活动安排

1、法制教育宣传月启动

时间: 4月9日

范围:全校师生

2、召开法制讲座

时间: 4月11日

范围:全校师生

形式:集体听讲座

安排:请阿合雅乡派出所两名警员来我校做法制宣传讲座。

3、主题班会

时间:4 月15日(法制)

地点:教室

范围:全校18个班级

形式:主题班会

4、法制教育讲座

时间: 4月18日

地点:会议室门前

范围:全校师生

形式:集体听讲座

安排:学校陆书记讲有关法制教育内容。

5、征文评选

时间: 4月23日

范围:三至九年级,参加评比的征文每班不得少于三篇,参选征文不得抄袭。

6、出版一期黑板报。

时间: 4月23日

地点:教室板报

安排:由班主任负责,关于法制教育内容。

7、以班为单位,观看法制教育内容宣传片。

时间: 4月24日。

形式:在班级内观看视频点播

8、法律知识竞赛

时间:4月25日。

安排:举行法律知识竞赛,评选“法律知识小博士”。范围:各班班级

9、活动总结

时间: 4月26日

安排:各班班主任在班里做活动总结

荒地民汉合校2013年“法制宣传教育月” 活动方案

时间:2013年4月2日单位:荒地民汉合校

第2篇: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主题思想

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抵御社会不良影响、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不断推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

此次集中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教育活动的主题是:增强法制观念,预防违法犯罪,构建和谐校园。

二、时间安排

专项教育活动于今年9月份在大、中专院校和中学开学之际集中进行。

(一)6月至8月,为宣传发动和准备阶段。重点做好活动的舆论宣传,动员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并做好法制讲座的师资组织;举办学校校长、书记和兼职法制副校长培训班;组织法制文艺汇演彩排,图片资料、青少年法律知识资料册收集编印等筹备工作。

(二)9月,为实施阶段。主要开展图片巡回展览、法制讲座、社会法制实践、法制文艺汇演和法律知识测试等系列活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三、活动内容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内容,以海口市为重点,在全省各大、中专院校和中学在校学生中,着重普及宪法、民法、刑法、婚姻家庭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海南省禁毒条例等与青少年学习、生活、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学生的学习生活以及生理、心理、兴趣等特点,针对当前校园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普遍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一是全省所有大、中专院校和中学在专项教育活动期间,要结合学校

教学的具体情况和学生的知识层次特点,就近期我省校园内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情况,如暴力、恶性等重大案件的状况,以集中授课为主要形式,普遍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讲座不少于3个课时;二是在学校开学之际的家长会上,集中给学生家长上一次与青少年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制教育课,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师资由省普法讲师团或各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担任。省属大、中专院校和省属中学由省教育厅负责课时安排,省司法厅负责师资。市县中学由各市县教育局、司法局负责。

(二)举办中学校长法制教育培训班。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在暑假期间负责举办两期中学校长法制教育培训班,对我省734所中学校长进行培训,培训率达80%以上。为9月份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做好准备。

(三)图片巡回展览。由海口市司法局负责收集制作与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密切相关的资料图片,以海口、三亚等市县为重点,进行巡回展览。

(四)印发青少年法制宣传资料。省普法办负责组织收集有关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和针对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资料,编印发放各中学开展宣传教育。

(五)法律知识测试。由省教育厅牵头,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协助,结合海南省“纪念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活动,组织在校学生,开展“四五”普法青少年学生法律知识测试活动。

(六)法制文艺巡回演出。由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省司法厅、共青团海南省委、省普法办在海口联合举办全省大专院校和中学法制文艺演出。

(七)认真组织一次社会法制实践活动。各学校在活动期间,要采取“请进来”或“走出去”的方式,组织开展“小律师”、“小警察”、“模拟法庭”等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到监狱、劳教所或戒毒所接受直观、形象的“现身说法”教育。

(八)进行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由综治办协调公安、工商、文体等部门,大力加强学校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创

建“依法治校示范校”、文明校园、无毒校园等活动。促进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的完善。加大严厉打击以学生为侵犯目标的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打击摧毁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帮派活动。按照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要求,查漏补缺,不留死角,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对此作了一系列部署。集中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活动,是对青少年学生政治思想、道德纪律教育的重要形式和措施之一,是实现依法治校的重要步骤。各地、各部门和各院校一定要按照依法治省、依法治校和我省“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不走形式,突出重点,扎实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整合资源,综合治理,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各地各部门和各学校要把专项教育活动与普法部门开展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海南省第三个青少年法制宣传周、教育部门开展的“依法治校示范校园”创建活动、共青团开展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综治部门开展的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相结合,努力实现政治思想、道德纪律教育和社会法制实践的有机结合。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活动开展得既有声势,又注重实效。

(三)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要从当地学校的实际出发,作出活动的具体安排,做到专人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活动。宣传部门负责协调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开辟专栏专刊,制作系列专题节目,对我省集中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进行全方位报道。同时,各新闻单位要加强与中央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提供文字、图片、声像信息,将我省集中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情况,在

全国各大新闻媒体上得到展现。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由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普法办、团省委有关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指导、协调和落实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工作,检查活动的落实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具体工作由省普法办负责联系。

 

第3篇: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

三岔小学2017年法治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动师生学法、用法热潮,以学校为主阵地,加强法治教育,增加遵纪守法意识,有效地预防违法犯罪,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社会稳定”为主题,形成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学生遵纪守法的和谐氛围。根据县教体局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校,法制教育,紧密联系小学教育的要求,注重教育的实效,加强对宪法的再学习和再领会。深入进行以宪法、基本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

二、活动目的: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广大师生掌握与学习、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自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增强宪法观念和法律意识,使广大师生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习惯。提高广大师生思想道德素质,提高学校依法办学和管理水平,全面维护学校稳定、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扎实推进法制进校园工作,为建设和谐校园做出贡献。

三、活动时间:2017年4月1日至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做好对宪法知识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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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印发《2014年“法制宣传月”法制宣传工

作方案》的通知

各股、队:

现将《2014年“法制宣传月”法制宣传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执行。

-2013年4月9日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法制宣传月”法制宣传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根据全区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要求及市局、区法组办关于法制宣传月的工作要求,结合纳溪质监局工作实际,制定2014年“法制宣传月”法制宣传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宣传活动取得成效,我局成立法制宣传领导小组,由唐奎副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何晓波、张德胜任副组长,各股、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宣传股,由政策法规宣传股股长王方奎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联系及资料收集汇总工作。

二、总体要求

从3月25日到4月28日开展为期1个月的依法治区宣传教育月活动,迅速掀起法制宣传教育热潮,着力营造依法治区的浓厚舆论氛围,实现以宣传为引领,纵深推进依法治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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