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四年,我来过情感散文
第1篇:那四年,我来过情感散文
那四年,我来过情感散文
时间应该有月余,才记得要写点什么感想之类。因为,关于青春,写什么都觉得不合适,毕竟时光在墙上剥落,也未必见得能够看见小时候。越想回忆得别致,或许越不敢下笔,是一种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的心态么?
青春,有太多的回忆,回忆得多了,就说明我们也老了。老了,也适合去回忆一下我们曾经疯狂而偏执的青春吧。
青春散场,但愿时光俱暖。
看着那些泛黄的相片,竟然有点莫名的小忧伤,是对岁月无情的洗礼一种默默的抗挣吧,也只好这样解释了。
十四年之前,或许你也不认识我,我也不可能会认识你,毕业后,缅怀着那些时光的音符流串的声响,大多时候还是很悦耳的,但也不排除间或的噪音。于是,有了相见的理由与冲动,或许这是对青春的一种念想。
十年的时光,大多数人应该是没有见过的,于是,给了我们十年相聚的理由。每个人想到同学聚会,还是有些激动,心里会隐约地奔腾着一条河流。同学聚会,越来越成为时下比较流行词汇,趁着我们还不至于太成熟,还有资格去回忆一下青春,我们也变得流行起来。
筹划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如果没有记错,应该是从四月份就开始,但期间三个月都因为这样的事情或者那样的理由,而没有筹划停当。期间很多人问,到底如何了,除了沉默,依然还是沉默。客观来说,大家都是天南地北的,一个班六十多号人,要聚在一起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而且,时隔那么多年,你还是当初那个时候的样子么?又或者,每个人心里都有其它的顾虑。
当聚会变得庸俗的时候,就失去了聚会的价值了。
当有人去讨论聚会到底有没有意义的时候,她本身就变得没有意义了。
当有人试图去揣摩聚会的种种攀比与功利时,她又变得庸俗了。
或许有人说,庸俗有什么不好,当我们在菜市场讨价还价的时候,我们就庸俗了,我们应该要感觉到我们已然进入了这种生活。我们要习惯在庸俗中保留着一点小清新,就当是生活的调叶剂好了。
其实,庸俗也未必有什么不好,只是我们也偶尔可以在庸俗中去寻找那么一点儿文雅,那怕是一点儿就好。
聚会的前困后果就不细说了,可以考虑另作专篇去讲下过程,这里只是讲一种感受,很简单的感受。
个人认为,聚会是一个见面的过程,见面的过程只是在相互的脸上去印证一些青春的过往,表示我们曾经相遇过,曾经相知过,曾经在某个地方呆了四年,曾经留下了一些我们一直绕不过去的回忆。
在那些年,幸好遇见你,这是关于同学之情的词汇,没有情爱的'成份。自然,个别的也有情爱的成分,毕竟每个人都曾经有过青春的萌动期。如果要将遇见上升到缘份的程度,那么,在一起读过几年年,在一起工作过几年,或者因为某个兴趣爱好而讨论过,也是一种缘份。显然,我们是在一起读过四年书。我们在快要成熟或者说是渴望成熟的年纪,在一起读过几年书,在彼此的心里留下过或浅或深的印痕,而有一些深化成了友谊,这些情分很简单而又很真实,丝毫没有功利的因素,也显得弥足珍贵了。
说到缘分,显然就是一种善缘,算了,缘分这玩意儿不要去分个善恶好了,反正是缘分就好了。
大学四年,相对于小学五年(彼时我们小学是五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来说,在一起读书时间还算是长的。小学因为太童真,而对于友情的理解也相对片面,但一直也不否认,童真未必是一件坏事,也有可能会很长远。大学的时候刚刚好,理解力相对要好一些,既有童真的成分,亦有其它的味道的杂陈。当然也有人说,高中不只是三年好不好,想起来,也听过高中读了八年的,但是,未必大家都会陪着你读八年呀。而大学,大家都是相互陪着读了四年的,这里边哭过,笑过的情景剧戏份会更重,自然缅怀起来,也相对更有说服力。
如果没有记错,大学时男生和女生几乎各半,对于文科来说,男女比例相对还是比较均衡的。不像理工科生,女生几乎都是国宝级。也有外语系里边,男生是国宝级。读大一时,因在一个郊外的分院,上课是一个教室,连自习也是这个教室,大家的坐位相对比较固定,基本上这个教室就是属于自己班上的。而且男生与女生的宿舍是相对的,本身分院也只有两栋宿舍,几乎是遥遥相望。食堂只有简陋的一个,尽管是三五成群的打饭,当绝对是相互照面。班上的同学几乎都是每天都要见面,而且是多次见面,相对来说,在一起的感觉会好得多。
读大二时,搬回本部校区了,上大课的时候,好几个班在一起,大家也坐得七零八落,这时也每天见面,不过只是在教室里边上课的时候。大家也没有过多的交流,偶尔三五成群地坐在一起,属于小范围内的讨论。也只有在上班会课的时候,大家会坐在一个教室,感觉一下就回到了高中时代。而且在市区,不上课的时候,大家似乎都放飞似的,到处跑。对于城市的解读与向往,几乎都是在那个时候完成的。
读大三时搬到新校区,地处偏远,但上课的时候大家依然还是在一起,在食堂吃饭的时候也能偶尔碰见,甚至在网吧,或者是球场。但上课的时候,开始有很多人逃课的,特别是外国文学,偌大一个教室,不过二十多人上课,反正男生几乎都逃课,只有少数几个人作为代表就行了,感谢一下外国文学老师的宽容,我们的任性,他真的可以理解。男生依然会聚在一起打牌,一起打球,一起看球赛,特别是打牌,几乎是看客更多,在那个轻狂的年纪,就学会了。女生与男生在一起除了上课,几乎都很少碰面,但这些丝毫不会减少以前积累的友谊。
大四的时候,其实基本没有上课,大家都在忙毕业论文,实习,考研,找工作,听说也有抓紧时间谈恋爱的,说如果不能搭上恋爱的末班车,那么大学四年白活了。这一年,有很多同学都是很难相见的,除非是难得地开一次班会课,也是有什么重要的通知之类。男生要么打球,要么在打牌,要么在外面飞蛾扑火似的找工作,基本处于无政府状态,想干什么干什么,睡到自然醒,天天叫喊着无聊,然后在无聊中闲扯时光。只是那种无聊的生活,竟然也可以很快乐。
班上的男生因为一起打球,一起打牌,又或者因为好动的缘故,基本上这四年的时光,大多数都呆在一起,侃大山,看球赛,打游戏等等,相对来说,生活还是丰富多彩的,而且感情也比较深厚。至于女生,严格意义上来说,男生在玩的时候,她们都在好好上课,好好上自习,好好读书,远远要比男生认真得多。自然是男女有别,男生相对要调皮一些,也更搞笑一点。
十年聚会的时候,大家还是那么亲切,女生都展现着成熟的美,男生整体的变化也不大,脸上还是意气奋发。酒席上,大家也比较克制,竟然没有一个人喝醉,也没有一个人撒酒疯,一点都不好玩。大家很理性地吃着饭,聊着天,逛着学校,表达着见面的喜悦。许是大家的控制力,经过十年,都变得深刻起来。
大家坐在一起,缅怀了青春,说了一些当年的往事,调笑有之,深刻的也有之,林林总总,基本都是在一种喜悦的氛围里,桃李春风一杯酒,共话江湖夜雨四年灯。似乎少了当年毕业酒会时的疯狂,毕竟,十年可以让一个人更成熟与理性,这些从聚会的集体照就可以看出。
相见是为了更好地怀念,大家走到一起,一天多的时光,聊聊天,拉拉家常,一起走过那些校区,一杯酒,怀念着那些年,怀念着那些往事,然后,鼓起勇气又回到各自的生活原点,好好地生活。或许下一次再见,不知是何年。很多同学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到现场一展英姿,但,她们心里也一定怀念,怀念我们曾经经历的四年时光。
让我们记取,你的大学四年,我曾经过来。
第2篇:那四年,我来过情感散文
时间应该有月余,才记得要写点什么感想之类。因为,关于青春,写什么都觉得不合适,毕竟时光在墙上剥落,也未必见得能够看见小时候。越想回忆得别致,或许越不敢下笔,是一种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的心态么?
青春,有太多的回忆,回忆得多了,就说明我们也老了。老了,也适合去回忆一下我们曾经疯狂而偏执的青春吧。
青春散场,但愿时光俱暖。
看着那些泛黄的相片,竟然有点莫名的小忧伤,是对岁月无情的洗礼一种默默的抗挣吧,也只好这样解释了。
十四年之前,或许你也不认识我,我也不可能会认识你,毕业后,缅怀着那些时光的音符流串的声响,大多时候还是很悦耳的,但也不排除间或的噪音。于是,有了相见的理由与冲动,或许这是对青春的一种念想。
十年的时光,大多数人应该是没有见过的,于是,给了我们十年相聚的理由。每个人想到同学聚会,还是有些激动,心里会隐约地奔腾着一条河流。同学聚会,越来越成为时下比较流行词汇,趁着我们还不至于太成熟,还有资格去回忆一下青春,我们也变得流行起来。
筹划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如果没有记错,应该是从四月份就开始,但期间三个月都因为这样的事情或者那样的理由,而没有筹划停当。期间很多人问,到底如何了,除了沉默,依然还是沉默。客观来说,大家都是天南地北的,一个班六十多号人,要聚在一起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而且,时隔那么多年,你还是当初那个时候的样子么?又或者,每个人心里都有其它的顾虑。
当聚会变得庸俗的时候,就失去了聚会的价值了。
当有人去讨论聚会到底有没有意义的时候,她本身就变得没有意义了。
当有人试图去揣摩聚会的种种攀比与功利时,她又变得庸俗了。
或许有人说,庸俗有什么不好,当我们在菜市场讨价还价的时候,我们就庸俗了,我们应该要感觉到我们已然进入了这种生活。我们要习惯在庸俗中保留着一点小清新,就当是生活的调叶剂好了。
其实,庸俗也未必有什么不好,只是我们也偶尔可以在庸俗中去寻找那么一点儿文雅,那怕是一点儿就好。
聚会的前困后果就不细说了,可以考虑另作专篇去讲下过程,这里只是讲一种感受,很简单的感受。
个人认为,聚会是一个见面的过程,见面的过程只是在相互的脸上去印证一些青春的过往,表示我们曾经相遇过,曾经相知过,曾经在某个地方呆了四年,曾经留下了一些我们一直绕不过去的回忆。
在那些年,幸好遇见你,这是关于同学之情的词汇,没有情爱的成份。自然,个别的也有情爱的成分,毕竟每个人都曾经有过青春的萌动期。如果要将遇见上升到缘份的程度,那么,在一起读过几年年,在一起工作过几年,或者因为某个兴趣爱好而讨论过,也是一种缘份。显然,我们是在一起读过四年书。我们在快要成熟或者说是渴望成熟的年纪,在一起读过几年书,在彼此的心里留下过或浅或深的印痕,而有一些深化成了友谊,这些情分很简单而又很真实,丝毫没有功利的因素,也显得弥足珍贵了。
说到缘分,显然就是一种善缘,算了,缘分这玩意儿不要去分个善恶好了,反正是缘分就好了。
大学四年,相对于小学五年(彼时我们小学是五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来说,在一起读书时间还算是长的。小学因为太童真,而对于友情的理解也相对片面,但一直也不否认,童真未必是一件坏事,也有可能会很长远。大学的时候刚刚好,理解力相对要好一些,既有童真的成分,亦有其它的味道的杂陈。当然也有人说,高中不只是三年好不好,想起来,也听过高中读了八年的,但是,未必大家都会陪着你读八年呀。而大学,大家都是相互陪着读了四年的,这里边哭过,笑过的情景剧戏份会更重,自然缅怀起来,也相对更有说服力。
如果没有记错,大学时男生和女生几乎各半,对于文科来说,男女比例相对还是比较均衡的。不像理工科生,女生几乎都是国宝级。也有外语系里边,男生是国宝级。读大一时,因在一个郊外的分院,上课是一个教室,连自习也是这个教室,大家的坐位相对比较固定,基本上这个教室就是属于自己班上的。而且男生与女生的宿舍是相对的,本身分院也只有两栋宿舍,几乎是遥遥相望。食堂只有简陋的一个,尽管是三五成群的打饭,当绝对是相互照面。班上的同学几乎都是每天都要见面,而且是多次见面,相对来说,在一起的感觉会好得多。
读大二时,搬回本部校区了,上大课的时候,好几个班在一起,大家也坐得七零八落,这时也每天见面,不过只是在教室里边上课的时候。大家也没有过多的交流,偶尔三五成群地坐在一起,属于小范围内的讨论。也只有在上班会课的时候,大家会坐在一个教室,感觉一下就回到了高中时代。而且在市区,不上课的时候,大家似乎都放飞似的,到处跑。对于城市的解读与向往,几乎都是在那个时候完成的。
读大三时搬到新校区,地处偏远,但上课的时候大家依然还是在一起,在食堂吃饭的时候也能偶尔碰见,甚至在网吧,或者是球场。但上课的时候,开始有很多人逃课的,特别是外国文学,偌大一个教室,不过二十多人上课,反正男生几乎都逃课,只有少数几个人作为代表就行了,感谢一下外国文学老师的宽容,我们的任性,他真的可以理解。男生依然会聚在一起打牌,一起打球,一起看球赛,特别是打牌,几乎是看客更多,在那个轻狂的年纪,就学会了。女生与男生在一起除了上课,几乎都很少碰面,但这些丝毫不会减少以前积累的友谊。
大四的时候,其实基本没有上课,大家都在忙毕业论文,实习,考研,找工作,听说也有抓紧时间谈恋爱的,说如果不能搭上恋爱的末班车,那么大学四年白活了。这一年,有很多同学都是很难相见的,除非是难得地开一次班会课,也是有什么重要的通知之类。男生要么打球,要么在打牌,要么在外面飞蛾扑火似的找工作,基本处于无政府状态,想干什么干什么,睡到自然醒,天天叫喊着无聊,然后在无聊中闲扯时光。只是那种无聊的生活,竟然也可以很快乐。
班上的男生因为一起打球,一起打牌,又或者因为好动的缘故,基本上这四年的时光,大多数都呆在一起,侃大山,看球赛,打游戏等等,相对来说,生活还是丰富多彩的,而且感情也比较深厚。至于女生,严格意义上来说,男生在玩的时候,她们都在好好上课,好好上自习,好好读书,远远要比男生认真得多。自然是男女有别,男生相对要调皮一些,也更搞笑一点。
十年聚会的时候,大家还是那么亲切,女生都展现着成熟的美,男生整体的变化也不大,脸上还是意气奋发。酒席上,大家也比较克制,竟然没有一个人喝醉,也没有一个人撒酒疯,一点都不好玩。大家很理性地吃着饭,聊着天,逛着学校,表达着见面的喜悦。许是大家的控制力,经过十年,都变得深刻起来。
大家坐在一起,缅怀了青春,说了一些当年的往事,调笑有之,深刻的也有之,林林总总,基本都是在一种喜悦的氛围里,桃李春风一杯酒,共话江湖夜雨四年灯。似乎少了当年毕业酒会时的疯狂,毕竟,十年可以让一个人更成熟与理性,这些从聚会的集体照就可以看出。
相见是为了更好地怀念,大家走到一起,一天多的时光,聊聊天,拉拉家常,一起走过那些校区,一杯酒,怀念着那些年,怀念着那些往事,然后,鼓起勇气又回到各自的生活原点,好好地生活。或许下一次再见,不知是何年。很多同学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到现场一展英姿,但,她们心里也一定怀念,怀念我们曾经经历的四年时光。
让我们记取,你的大学四年,我曾经过来。
第3篇:爱情曾来过情感散文
爱情曾来过情感散文
知道你会走,只是不知道的是你将日期提前了那么多年。
认识你有几年了,那时候的你很关心我,对我也很好,我本以为我们就这样一直走一直走,然后也会有牵手时刻。所以一直都很任性的以为你不会离我而去。只是当你说,“我对你没有感觉,所有的一切可能都是假象”。我哭了,哭的不知所措,明明是那么真实的存在着,为什么会是假象?为什么先给我幸福的微笑,然后告诉我这笑容不是属于你的?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为什么一定要我把心交出来,你才说你没有心。
我不知道是你城府太深还是我已被你所谓的假象给迷惑了,竟然发觉不了你做的一切都是假的呢?很想问你,为什么你对我没有感觉,还能和我这么聊的起来,是因为无聊呢,还是因为你寂寞?对于这些我都不知道。我只知道当你跟我讲的时候,心里存留的最后希望都毁灭了。呵呵!最终才发觉自己才是最愚蠢的人!
不知道最近的泪腺太过于发达还是真的被刺痛了心,总是看到忧伤的文字便联想到自身的体会。抬头仰望太阳,从没想到曾经发誓要做个向日葵般的女子,现如今却被透过指缝的'余光所灼伤。不再追忆那些
第4篇:谢谢你来过我的世界情感散文
谢谢你来过我的世界情感散文
我们是泪流满面的步步回头,还是要继续勇敢的往前走。
最近似乎发生了很多很多的事情,很多很多烦躁,也有朋友也经历了同样的事情;但是我想说的是:不管什么还是谢谢你来过我的世界,谢谢你从我的全世界走过。世界太大,过客很多。
有个朋友今天打电话跟我说,他失恋了,相恋3年此刻已然陌路。他跟我讲:他付出了一切,对方需要什么便去给予什么……说了很多很多,但是使我印象深刻的是他的承诺,他说:“无论你做了什么事情,我都不会离开;不论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会一直陪着你。”其实我觉得,爱情里面的承诺要有,但是不要去贬低了自己。你需要去有你的力量去拥抱你爱的人,的确爱一个人,就是把自己交给了对方,你有伤害我,冷落我的.权力,别的人没有。但是你爱一个人你是否去努力了,你只是把自己交给了她,你可曾去努力过什么。那个承诺看起来更像是贬低了自己的价值,更像是去跟对方说,“来吧!我交给你了,你想怎样都行。”我更觉得这不像是爱,如果你们真正相爱,为什么不去好好的一起努力,去共同去创造你们的明天。
当你去爱一个
第5篇:我曾经来过散文
我曾经来过散文
似乎有种老年的迹象,习惯性的早睡早起,到百丈峰之后,更是如此,无论多晚睡,生物钟都是固定在凌晨五点半。翻来覆去,想继续来一个回笼觉,却怎么也找不到方法,打开电视,来回穿梭在不同的节目频道,无意间看到电视机里正在播放着前阵子一部比较火的电影---《后来的我们》,虽然没有把它全部看完,但我很喜欢电影主题曲《后来》,不是因为煽情,而是因为它是我青春年华的主题曲。
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想回到故事最开始的地方。走过的人都喜欢说人生若只如初见那该多好,可是人世如此匆匆,此去经年,音讯全无,再美的的初见也会暗淡在时光的隧道里。陌路殊途,可是谁能料到呢?就像当初以为的地久天长。尽而全都化作一缕青烟随风而去罢了!有时候常说时间便是最好的见证和最好的良药,只是很多人不知道有些东西时间久了便淡了。
有那么一座山,我曾经来过,它叫百丈峰。
有那么一条路,我曾经走过,它叫景区公路。
有那么一湖水,我曾经看过,它叫共大水库。
有那么一座庙,我曾经去过,它叫云峰禅寺。
......
漫步是我认为最放松的休闲方式,尤其是在
第6篇:我曾来过散文
我曾来过散文
夏夜,在乡下的屋顶上乘凉,仰望满天繁星漫漫,清风徐徐,展开双臂,似乎就要融入这无尽的苍穹,不禁心胸大畅,心旷神驰。
在距此2240光年远的宇宙深处,或许有,我想一定有一颗星星,如果在那里回望地球,会看到一个怀揣匕首的汉子,正在歌声中渡过易水去刺杀秦王,寒风中,歌声苍凉。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荆轲——这悲情英雄的生命犹如流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绽放出璀璨的光芒。
其实,之于永恒的时间,我们短暂的生命甚至都不如一颗流星,那么,一切伟大的梦想--譬如富可敌国,或一匡天下,都可以理解为企图让这瞬间的生命在永恒的时间里闪耀。
“大丈夫居世,生当封候,死当庙食。闲居可以养志,读书足以自娱。”这也许就是有抱负的古人处事的姿态,这种姿态潇洒中隐含华丽。
“宋海翁才高嗜酒,睥睨当世。忽乘醉泛舟海上,仰天大笑曰‘吾七尺之躯,岂世间凡士所能贮?合以大海葬之耳!’遂按波而入。”
理性的分析,宋海翁此人无疑很荒诞,但是古人将他记录了下来,并冠以“才高嗜酒”这个不俗的评价,充分显示,面对如樊笼般的生命,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