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2023-02-08 08:04:12 精品范文 下载本文

第1篇: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第二章录用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服务承诺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第三章工作守则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七、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九、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十一、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公司总部:上午: 8:00 — 12:00 下午: 2:00 — 6:00 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第十四条: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第十五条: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第十六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一、迟到、早退。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卡上签字或书面说明者除外。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管签字证明。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二、旷职(工)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处。3、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4、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遣费。第四章待遇第十七条: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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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北京拓德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人事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 招聘与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招聘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招聘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招聘流程:

1、用人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给人事管理部门,人事管理部门制定招聘计划报总经理批准

2、人事管理部门实施招聘计划,完成筛选资料、确定候选人、商定面试实施办法。

3、用人部门、人事管理部门和公司总经理共同面试,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4、人事管理部门与拟聘用人员就工作合同进行无保留的沟通确定最终聘用人员报总经理签字批准。

5、人事管理部门向拟聘用人员发出聘用通知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服务承诺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七、体检证明

第七条: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试用员工到岗签订《试用合同》。员工试用期满经考核正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 工作守则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七、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九、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十一、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每周5天、每日八小时工作制:

上午:8:30—12:00 下午:1:00—5:30 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第十五条: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卡上签字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管签字证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二、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处。

3、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4、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遣费。

第四章 待遇

第十七条: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第十八条: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和补贴。

第十九条:月薪工资在次月15日前发放或存入员工在内部银行的帐户。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第五章 休假

第二十条:按国家规定,员工除星期六日休息外,还享有以下有薪假日: 元旦:1天;春节:3天; 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 中秋节:1天; 国庆节:3天,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二十一条:一般员工连续在公司满二年时间后,每年可获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天,在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延长1天,最长10天。员工探亲假期间,原待遇不变。第二十二条:未婚员工探亲只能探父母,已婚员工探亲只限探配偶,每年限一次。第二十三条: 在公司工作的员工按国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规定发给加班工资或值班补贴,如安排补休,则不计发加班工资和值班补贴。

第六章请假

第二十四条:员工请假和休假的分类、审批及薪资规定见本制度附表。

第七章加班

第二十五条:加班费的计算:一般员工加班工作时间记为员工的有效工作时间,以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100%计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时间按实际加班工作时间的两倍计算,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200%计算。第二十六条:业务部门人员平时加班,不计发加班工资,依照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第八章出差

第二十七条: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第二十八条: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第二十九条: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报销费用和交通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第三十条: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第九章培训

第三十一条:为提高公司员工的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第三十二条: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进入公司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第三十三条: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第三十四条: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第三十五条: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卡》上,《员工培训登记卡》由人事部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第三十六条: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全额报销学杂费、部分报销学杂费、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等支持。

第十章调职

第三十七条: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第三十八条:各部门主管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

第三十九条: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一周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岗位报到。

第十一章保密

第四十条: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第四十一条: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是涉及公司的意见和信息,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泄露和发表。

第四十二条: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第四十三条: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第四十四条: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第四十五条: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十二章考核

第四十六条:员工考核分为:

一、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三个月)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正式录用。

二、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人事部与经理室共同拟制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经理负责拟制及修订。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每3个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员每月考核一次,特殊人员可由主管和副总经理决定其考核的密度。

第四十七条: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经理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对公司的评价、薪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

第四十八条: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第十三章奖惩

第四十九条: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三种:

一、嘉奖:任劳任怨、辛勤工作,长期一贯完成岗位职责,足为楷模者,部门经理提出总经理给予200元的奖励

二、表彰:积极改进工作并产生良好效益者,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批准,给予1000元的奖励。

三、特别奖:为公司引进优秀人才或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成绩显著者,由员工所在部门的经理书面提出,报请总经理和董事会批准给予一定额度的奖金和公司颁发证书。

第五十条:员工的惩罚分为四种:

一、批评:未能及时完成公司交办的工作者予以批评。

二、罚款:违反公司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和轻微损失者给予一定罚款并批评。

三、记过:未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给予记过并罚款

四、除名:擅离职守或擅自做主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给予除名并给予罚款。

第十四章福利

第五十一条:公司为正式员工办理三险一金。费用支付办法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五十二条:试用员工试用期不享受公司的所有福利。公司为试用期的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其费用由个人支付。

第五十三条:本公司每年为正式员工提供1次体检。

第十五章资遣

第五十四条: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对员工予以资遣:

一、停业或转让时。

二、业务紧缩时。

三、不可抗拒力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员工的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五、员工对所担任的工作确不能胜任,且无法在公司内部调整时。第五十五条:员工资遣的先后顺序:

一、历年平均考绩较低者。

二、工作效率较低者。

三、在公司服务时间较短,且工作能力较差者。第五十六条:员工资遣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随时通知。

二、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十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十五日前通知。

四、在公司工作在三年以上者,于二十五日前通知。第五十七条:员工自行辞职或受处罚被除名声,不按资遣处理。

第五十八条:员工资遣,按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 资遣费得发放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章辞职

第五十九条: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具“辞职申请”经主管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续。并视需要,开给《离职证明》。

第六十条: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责任人员辞职,根据职级的不同,需提前2—3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第六十一条:辞职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公司文件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章安全与卫生

第六十二条:本公司各部门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第六十三条: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各项规定,以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安全。

第十八章附则

第六十四条:有关办法的制定:有关本公司员工的(1)考核(2)职位职级晋升(3)年终奖发放(4)各种津贴给付等,其方法另行订之。

第六十五条: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人事管理部门。第六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北京拓德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2009年4月

第3篇: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使本公司员工的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二、聘用

第三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新进人员事务处理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办公室办理招聘录用事宜。

第四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办公室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应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五条 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三日者,不给工资。

第六条 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办公室送交下列表件:

(一)户口复印件及医院体格检查表。

(二)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三)保证书及三个半月内半身免冠照片4张。

(四)试用同意书。

(五)人事资料卡。

(六)其他必要的文件。

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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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郑州征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讨论稿)

2014年5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体员工的职业道德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公司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有权视实际情况,将其内容修订和补充,经修订及补充之条款,将以通知形式传达所有员工。

第二章 员工招聘

第四条 员工招聘和录用

1.原则:根据本公司特点,本着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注重各类资格证书积累,按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敬业精神择优录用;

2.条件:

(1)具有专业学历本科以上人员或高中级专业职称人员;(2)试用期间能独立完成本职工作,经考核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3)公司需引进的其它专业人员。第五条 员工推荐

1.员工信息通过现场招聘、网上招聘、内部推荐及待岗人员等方式建立,办公室确定并负责审查;

2. 各部门所需员工确定后,办公室汇总,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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