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股票网上发行
第1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股票网上发行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股票网上发行
关于股票网上发行这个知识点大家有了解吗?下面本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股票网上发行,仅供浏览。
一、网上发行的概念和类型
股票发行是股票交易的前提。我国股票发行曾经采用过多种方法。有些股票发行利用了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投资者可以直接通过交易系统认购新股;有些股票则通过其他渠道由投资者认购。通常,前者被称为“网上发行”。对于证券交易所市场个人投资者来说,网上发行与其关系最为密切,因为他们可以直接参与这样的新股发行。
(一)网上发行的概念
股票网上发行是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新股发行主承销商在证券交易所挂牌销售,投资者通过证券营业部交易系统进行申购的发行方式。股票网上发行方式的基本类型有网上竞价发行和网上定价发行。在我国,绝大多数股票采用了网上定价发行。
网上发行具有以下优点:
1、经济性。
2、高效性。
(二)网上发行的类型
可分为网上竞价发行和网上定价发行。
1、网上竞价发行
新股竞价发行在国外指的是一种由多家承销机构通过招标竞争确定证券发行价格,并在取得承销权后向投资者推销证券的发行方式,也称招标购买方式。
网上竞价发行除了具有网上发行经济性、高效性的优点之外,还具有以下的优点:
(1)市场性。即通过市场竞争最终决定较为合理的发行价格。
(2)连续性。即保证了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价格的平稳顺利对接。
2、网上定价发行
新股网上定价发行是事先规定发行价格,再利用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即主承销商利用交易系统,按已确定的发行价格向投资者发售股票。
新股网上定价发行与网上竞价发行的不同之处主要有两点:一是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不同:定价发行方式事先确定价格;而竞价发行方式是事先确定发行底价,由发行时竞价决定发行价。二是认购成功者的确认方式不同:
定价发行方式按抽签决定;竞价发行方式按价格优先、同等价位时间优先原则决定。
例5—1(2012年3月考题·判断题)
在网上定价发行方式下,新股认购成功者是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的。()
【参考答案】×
【解析】在网上定价发行方式下,新股认购成功者是按抽签决定;竞价发行方式按价格优先、同等价位时间优先原则决定。
网上累计投标询价发行和网上定价市值配售也都属于网上定价发行模式。
二、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程序
(一)基本规定
1、申购单位及上限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不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社会公众股上网发行总量的1‰且不得超过99999000股。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申购单位为500股,每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本次上网定价发行数量,且不超过999999500股。
2、申购次数
除法规规定的证券账户外,同一证券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包括在不同的营业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其余申购由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自动剔除。新股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例5—2(2012年3月考题·判断题)
在采用新股上网定价发行方式时,若同一证券账户多次申购,则全部申购均视作无效。()
【参考答案】×
【解析】在采用新股上网定价发行方式时,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交易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新股申购一经交易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3、申购配号
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4、资金交收
结算参与人应使用其资金交收账户完成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并应保证其资金交收账户在最终交收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如果结算参与人发生透支申购的情况,则透支部分确认为无效申购。
(二)操作流程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新股资金申购网上发行与网下配售股票同时进行。对于通过初步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均按照定价发行方式进行。对于通过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按询价区间的'上限进行申购。网下累计投标确定发行价格后,资金解冻日网上申购资金解冻,中签投资者将获得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及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
操作流程,现阶段采用的主要办法:
1、投资者申购。申购当日(T+0日),投资者在指定的申购时间内通过与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和申购数量缴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足够资金的投资者,必须在申购日之前(含该日),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必须在申购日之前(含该日)在与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2、申购资金冻结、验资及配号。申购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T+1日),由中国结算公司的分公司进行申购资金冻结处理。下午4点前(深交所规定3点前),申购资金需全部到位。下午4点后,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公司分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发行人应当向负责申购资金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支付验资费用。然后根据验资结果确认有效申购总量,并将根据最终的有效申购总量对有效申购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统一的连续配号。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并按以下办法配售新股:
(1)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该次股票上网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该次股票发行量时,则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一个申购单位新股。
例5—3(2012年3月考题·判断题)
以网上定价发行方式发行新股时,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该次股票发行数量时,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摇号抽签,确定成功申购者。()
【参考答案】√
【解析】以网上定价发行方式发行新股时,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该次股票发行量时,则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一个申购单位新股。
3、摇号抽签、中签处理(T+2日)。如果有效申购总量大于该次股票发行量,主承销商将于申购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组织摇号抽签,公布确定的发行价和中签率,并按规定进行中签处理。
4、申购资金解冻(T+3日)。主承销商公布中签结果,中国结算公司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并按规定进行新股认购款划付,即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账户上扣收新股认购款项,再划付给主承销商。申购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按相关规定办理划转事宜。
5、结算与登记。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承销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网上发行结束后,中国结算公司完成上网发行新股股东的股份登记。
[提示]:T+0日申购,T+1日申购资金冻结、验资及配号,T+2日摇号抽签、中签处理,T+3日申购资金解冻。
(三)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的衔接
1、发行公告的刊登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发行申购日一个交易日之前刊登网上发行公告,可以将网上发行公告与网下发行公告合并刊登。
2、已经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3、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的回拨
发行人可以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与网下发行数量的回拨。如作回拨安排,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资金验资当日通知证券交易所。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证券交易所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进行回拨处理。
4、网下股份登记
网下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向中国结算公司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办理股权登记,中国结算公司在其材料齐备的前提下2个交易日内完成登记。网上与网下股份登记完成后,中国结算公司将新股股东名册交予发行人。
(四)网上增发新股的申购
增发新股是已经上市的股份公司再次向社会发行股票。增发新股也可以采用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网上增发新股申购的一般操作程序与新股网上发行申购基本相同。
第2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大纲_证券发行与承销
2013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证券发行与承销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告,2013年第一次、第二次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以及第一、二、三、四次从业资格预约式考试大纲及教材将继续延用2012年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及教材。(请参考报考详情)
目的与要求
本部分内容包括:证券经营机构的投资银行业务、股份有限公司概述、企业的股份制改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准备和推荐核准程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操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债券的发行、外资股的发行、公司收购、公司重组与财务顾问业务等。
通过本部分的学习,要求掌握上述内容以及相应的法规政策。
第一章 证券经营机构的投资银行业务
熟悉投资银行业的含义。了解国外投资银行业的历史发展。掌握我国投资银行业发展过程中发行监管制度的演变、股票发行方式的变化、股票发行定价的演变以及债券管理制度的发展。
了解证券公司的业务资格条件。掌握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资格条件。了解国债的承销业务资格、申报材料。
掌握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的总体要求。熟悉承销业务的风险控制。了解证券承销业务中的不当行为以及对不当行为的处罚措施。
了解投资银行业务的监管。熟悉核准制的特点。掌握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的内容,以及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监管。了解中国证监会对投资银行业务的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
第二章股份有限公司概述
熟悉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原则、方式、条件和程序。了解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概念、资格及其法律地位。熟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性质、内容以及章程的修改。掌握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变更要求和变更程序。
掌握资本的含义、资本三原则、资本的增加和减少。熟悉股份的含义和特点、股份的分派、收购、设质和注销。了解公司债券的含义和特点。
熟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定义和行为规范、股东大会的职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运作规范和议事规则、股东大会决议程序和会议记录。掌握董事(含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产生程序,董事的职权、义务和责任,董事会的运作规范和议事规则,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职权,董事长的职权,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董事会的决议程序。了解经理的任职资格、聘任和职权,经理的工作细则。掌握监事的任职资格和产生程序,监事的职权、义务和责任,监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监事会的运作规范和监事会的决议方式。了解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熟悉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的一般规定、利润及其分配、公积金的提取。
熟悉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和分立概念及相关程序,掌握股份有限公司解散和清算的概念及相关程序。
第三章 企业的股份制改组
熟悉企业股份制改组的目的和要求。掌握拟发行上市公司改组的要求以及企业改组为拟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熟悉股份制改组时清产核资的内容和程序,国有资产产权的界定及折股、土地使用权的处置、非经营性资产的处置和无形资产的处置,资产评估的含义和范围、资产评估的程序,会计报表审计。掌握股份制改组法律审查的具体内容。
第四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准备和推荐核准程序
掌握发行承销过程中的具体保荐业务;熟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掌握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验证、招股说明书摘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以及辅导报告的基本要求。
掌握主板及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辅导要求;了解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的目录和形式要求。了解主板和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程序、发审委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核工作。了解发行审核委员会会后事项。掌握发行人报送申请文件后变更中介机构的要求。
第五章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操作
了解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总体原则、基本目标和内容。了解新股发行改革第二阶段的主要改革措施。
掌握股票的估值方法,了解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的基本要求。掌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与定价的制度。
掌握股票发行的基本要求,掌握战略投资者配售的概念与操作,掌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概念及其实施、行使和披露。了解回拨机制和中止发行机制。掌握网上网下回拨的机制安排;掌握中止发行及重新启动发行的机制安排。
熟悉首次公开发行的具体操作,包括推介、询价、定价、报价申购、发售、验资、承销总结等;了解网下电子化发行的一般规定;掌握承销的有关规定。要求掌握主承销商自主推荐机构投资者的机制安排。
掌握股票上市的条件与审核。掌握股票锁定的一般规定,掌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票的特别规定;掌握股票上市保荐和持续督导的一般规定;熟悉上市保荐书的内容。熟悉股票上市申请和上市协议。了解剩余证券的处理方法。
熟悉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的保荐和持续督导的内容;熟悉中小企业板块发行及上市流程。掌握创业板发行、上市、持续督导等操作上的一般规定;熟悉创业板推荐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掌握推荐创业板上市的鼓励领域及产业;熟悉创业板上市首日交易监控和风险控制的有关规定。熟悉创业板发行及上市保荐书的内容;了解创业板上市成长性意见的内容。掌握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
第六章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信息披露
掌握信息披露的制度规定、信息披露方式、信息披露的原则和信息披露的事务管理。
熟悉招股说明书的编制、预披露和披露要求及其保证与责任,了解招股说明书的摘要刊登、有关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信息的散发。掌握招股说明书的一般内容与格式。
熟悉路演、申购、询价区间公告、发行结果公告的基本内容。了解确定发行价格后,披露网下申购情况、网下具体报价情况的机制安排。
熟悉股票招股意向书及上市公告书的编制和披露要求,股票招股书意向书及上市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
掌握创业板上市招股书及其备查文件的披露、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等信息披露方面的特殊要求。
第七章上市公司发行新股
掌握新股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条件、一般规定、配股的特别规定、增发的特别规定。熟悉新股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的申请程序。掌握主承销商尽职调查的工作内容。掌握新股发行申请文件的编制和申报的基本原则、申请文件的形式要求以及文件目录。
熟悉主承销商的保荐过程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程序。
掌握增发的发行方式、配股的发行方式。熟悉增发及上市业务操作流程、配股及上市业务操作流程。
熟悉新股发行申请过程中信息披露的规定及各项内容。了解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时招股说明书的编制和披露。
第八章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
熟悉可转换债券的概念、股份转换及债券偿还、可转换债券的赎回及回售。掌握可转换债券发行的基本条件、募集资金投向以及不得发行的情形。了解可转换债券发行条款的设计要求。熟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价值、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价值及其影响因素。了解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主要动因。熟悉可转换债券发行的申报程序。了解可转换债券发行申请文件的内容。熟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核准程序。
熟悉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方式、配售安排、保荐要求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网上定价发行程序。掌握可转换债券的上市条件、上市保荐、上市申请、停牌与复牌、转股的暂停与恢复、停止交易以及暂停上市等内容。
熟悉发行可转换债券申报前的信息披露。掌握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披露的基本要求。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披露的基本要求。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完成后的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以及持续性信息披露的内容。
熟悉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概念。掌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的基本要求,包括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应满足的条件,以及预备用于交换的上市公司股票应具备的条件。了解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设计要求和操作程序。
第九章债券的发行与承销
掌握我国国债的发行方式。熟悉记账式国债和凭证式国债的承销程序。熟悉国债销售的价格和影响国债销售价格的因素。
熟悉我国金融债券的发行条件、申报文件、操作要求、登记、托管与兑付、信息披露。了解次级债务的概念、募集方式以及次级债务计入商业银行附属资本和次级债务计入保险公司认可负债的条件和比例。了解混合资本债券的概念、募集方式、信用评级、信息披露及商业银行通过发行混合资本债券所募资金计入附属资本的方式。
熟悉我国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发行的基本条件、募集资金投向和不得再次发行的情形。了解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发行的条款设计要求及有关安排。熟悉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发行的额度申请、发行申报、发行申请文件的内容。了解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类承销商的资格审查和风险评估。熟悉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条件、上市申请与上市核准。了解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上市的信息披露和发行人的持续性披露义务。
熟悉企业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注册规则、承销的组织、信用评级安排、发行利率或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及其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
熟悉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的特点、发行规模要求、偿债保障措施、评级要求、投资者保护机制和信息披露要求。
熟悉证券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条款设计及相关安排。了解证券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程序、申请文件的内容。熟悉证券公司债券的上市与交易。了解公开发行证券公司债券时募集说明书等信息的披露以及公开发行证券公司债券的持续信息披露。了解证券公司定向发行债券的信息披露。
熟悉资产证券化的各方参与者的角色。了解资产证券化发行的申报程序、申请文件的内容。熟悉资产证券化的具体操作。了解公开发行证券化产品的信息披露。了解资产证券化的会计处理和税收政策。
了解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的发行与承销。
第十章外资股的发行
了解境内上市外资股投资主体的条件。熟悉增资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条件。熟悉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发行方式。
熟悉H股的发行方式与上市条件。熟悉企业申请境外上市的要求。了解H股发行的工作步骤以及发行核准程序。
熟悉内地企业在香港创业板发行与上市的条件。熟悉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境外上市的具体规定。了解外资股招股说明书的形式、内容、编制方法。熟悉国际推介与询价、国际分销与配售的基本知识。
第十一章 公司收购
熟悉公司收购的形式、业务流程、反收购策略。
掌握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概念;熟悉上市公司收购的权益披露;熟悉要约收购规则、协议收购规则以及间接收购规则;了解收购人及相关当事人可申请豁免要约收购的情形和申请豁免的事项;熟悉上市公司并购中财务顾问的有关规定;熟悉上市公司收购的监管;熟悉上市公司收购共性问题审核意见关注要点。
熟悉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规定的基本制度、适用范围、并购方式、要求及涉及的政府职能部门;了解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审批与登记;掌握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公司的有关规定;熟悉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反垄断审查;熟悉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了解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其他有关规定。
了解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应遵循的原则;熟悉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的要求;熟悉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的外国投资者的资格要求;熟悉外国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的程序;熟悉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后的变更及处置。
第十二章 公司重组与财务顾问业务
熟悉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则,了解《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掌握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的界定;熟悉重大资产重组的程序;熟悉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管理和内幕交易的法律责任;掌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特别规定;掌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再融资的有关规定;熟悉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熟悉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共性问题审核意见关注要点。
掌握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适用事项;熟悉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的构成、任期、任职资格和解聘情形;熟悉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职责,熟悉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规定、权利与义务以及回避制度;熟悉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会议的相关规定;了解对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监督的有关规定。
掌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的业务许可和业务规则;熟悉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的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了解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的填报要求。
第3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发行与承销重点
第一章 股份有限公司概述
本章主要对股份有限公司作了较为详细的介绍。整章内容贯穿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基本规则。
第一节主要阐述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采取“行政许可”的原则。设立的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设立的条件有六个方面,即发起人人数、股本最低限额、股份发行的筹办与报批、制订并通过公司章程、公司名称和组织结构以及生产经营条件。公司设立的程序要经过确定发起人、申请与报批、募股缴款或发起人资、创立和注册登记等五个步骤。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发起人和公司章程,第一节就发起人的概念、资格、法律地位以及公司章程的内容和修改作了详细介绍。
第二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公司债分三个部分阐述。第一部分就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含义、资本三原则以及资本的增加和减少作了介绍;第二部分阐述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就股份的含义、特点、股份分派、收回、设质和注销作了说明;第三部分讲公司债券,包括公司债的含义、特点以及种类。
第三节着重论述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和组织机构。首先解
第4篇:股票发行与上市PPT证券从业资格
股票发行与上市 北京邦盛律师事务所
目录
第一部分:企业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 第二部分:上市公司再融资-可转债 第三部分:上市公司再融资-配股 第四部分:上市公司再融资-增发 第五部分:上市公司并购
第一部分
企业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IPO)
简介 IPO流程
上市过程中的法律事务 改制重组 准备阶段 申报审核 发行上市
关于证券律师
IPO流程图
改制重组---准备阶段(辅导)---IPO—IPO获得批准---完成IPO申请上市—开始交易
改制重组 基本要求 尽职调查 改制方案 重组方案
改制中的几个难点
注:拟发行上市公司改制重组指导意见
基本要求
主营业务突出 禁止同业竞争
避免、减少关联交易
机构、人员、财务、业务、资产独立 符合产业政策 机构独立
拟发行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不得出现混合经营和合署办公的情形。
控股股东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拟发行上市公司的机构设置。
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拟发行上市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任何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拟发行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