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综合的应急预案

2023-03-20 07:12:39 精品范文 下载本文

第1篇:电力企业综合的应急预案范文

电力企业综合的应急预案范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保不齐会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将危害降到最低,常常需要预先准备应急预案。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电力企业综合的应急预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电力企业综合的应急预案1

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孙庆平

副组长:宋明友洪作奎

二、两种情况下的停电处理方法及首要措施。

1.接到停电通知的情况:

在接到停电通知的情况下,行管科应事先将停电线路、区域、时间、电梯使用以及安全防范要求等情况通知师生员工、学院各系、部门(特别是饮食中心、教务科及宿管科)及学校教职工住户,以网络、广播、粘贴停电通知的形式发布停电消息。同时,行管科应做好停电前的应变工作。

2、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电的情况:

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电的情况下,行管科全体在校电工应立即到行管科办公室集中,确认是内部故障停电还是外部停电。若系内部故障停电,应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若系外部停电,一方面要防止突然来电引发事故,一方面致电供电公司查询停电情况,了解何时恢复供电,并将了解的情况通知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

三、停电应急预案。

1、对于有多路电源供电或配备自备应急电源的,而用电单位应通过隔离故障点(如故障点出现在该单位)、各电源间倒闸操作或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应按正确操作方法,尽快恢复对本单位重要用电负荷的电力供应;若外部故障停电,须拉开低压总开关、拉开进线开关,防止来电后可能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人身伤害。

2、学校重大会议及活动,根据需要租用供电公司发电车。

3、根据停电范围与可能的停电时间启动相应应急保安措施,门卫、保卫人员应加强警戒与巡视,加强重要部门、重要设备的保卫工作,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的单位,应根据突发停电可能带来的影响、损失或危害,制定突发停电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要根据情况做好对宣传公告、妥善安置、紧急救援或疏散,稳定学校学生情绪,防止引起学校学生不必要的恐慌。

4、配备自备保安电源、应急照明灯、必要的应急物资(处理内部电力故障需要的一些常用维修设备和材料)。平时定期对内部的保安电源及设施进行检查,如自备发电机、应急灯、出口指示、人流导向指示灯(牌)等,有效提高突发停电事件应急能力。

5、电梯、公共场所停电应急管理规定。

①在电梯里通过警铃、对讲系统、移动电话或电梯轿厢内的提示方式进行求援;保持镇静,可做屈膝运动,以减轻对电梯急停的不适应,耐心等待救援人员的到来;在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前不得撬砸电梯轿厢门或攀爬安全窗,不可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轿厢外,与电梯轿厢门或已开启的轿厢门保持一定距离,听从救援人员指挥。

②要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保持镇定;如果停电时间较长,一时不能恢复正常秩序,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按照应急灯指示的线路有序撤离。公共场所突发停电进行人员疏散时,特别要注意保持镇定,一定要与大多数人的前进方向保持一致,不要乱跑乱挤,以免引起踩踏的事故。

6、教学楼晚自习大面积停电的紧急预案:

若出现停电情况,教师首先将学校学生控制在教室内,维护秩序,稳定学校学生情绪,等待来电或在教师指挥下,带领学校学生安全离开教学楼。(正常情况也要保证所有学校学生安全离开教学楼);值班教师迅速了解情况,通知有关负责人,进行维修、安排值日教师稳定学校学生;如停电不能在短时间内恢复须疏散学校学生,防止踩踏的事故;疏散学校学生时,老师控制楼道、楼梯口,组织学校学生有序疏散,学校学生下楼梯一律靠右边行走,禁止学校学生在疏散过程中停住弯腰去系鞋带或捡丢下的物品,各楼层疏散必须错开时间,防止拥挤、践踏。

7、宿舍停电的紧急预案:

管理员在第一时间通知值班领导,并听从值班领导的安排;停电后,各个宿舍学校学生必须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嬉闹,不准私自点蜡烛;室长指挥本宿舍学校学生迅速就寝,并注意安全;在此期间,住宿学校学生严禁互串宿舍或到楼下来;值日教师一定要负起责任,拿手电到宿舍督促学校学生就寝并处理应急事件。

四、做好自备电源发送电工作

自备电源发送电应以照明、生活用电为主,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局部重要建筑因某种原因不能由自备电源提供电源,向供电公司申请移动发电机来供电)。供电范围为:

1、白天供电范围:

白天以水泵房、学校学生食堂为主要供电对象,兼顾行政楼与教职工宿舍。关闭新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电教中心以及附中的电源。

2、夜晚供电

晚间供电以水泵房、学校学生宿舍及图书馆为主要供电对象,兼顾行政楼与教职工宿舍。关闭教学场所及附中的电源。

五、做好防范,加强巡查检修,防患于未然

1、行管科要经常对学校的配电房供电设施设备及线路进行检查,确保安全用电。

2、行管科继续完善值班制度,加强夜间的`守护,确保学校的校园安全。

3、按规定时间检查应急灯是否完好,如不能用,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修理。

4、经常教育所有的老师和学校学生要安全用电。

电力企业综合的应急预案2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公司程序文件规定,公司建立电缆断损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电力、电信、光缆断损安全隐患包括:掉闸社会停电、触电、通讯中断等。

启动应急预案的程序为公司主管经理对各相关部门发布启动令,项目部经理在发生上述安全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公司主管经理。按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同时判断事故的大小,是否要求应急服务机构的帮助。

1、项目部救援人员组成:

项目经理、技术、安全、材料、救援人员等,成立事故应急救援小组,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救援工作。

1.1安全人员救援工作中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1.1.1进行现场抢险安全技术交底;

1.1.2组织救援人员立即在现场20米半径以外,封闭现场,设置警戒线;

1.1.3保证抢险人员自身安全,同时避免被救助人员二次伤害。

1.1.4夜间抢险有充足的应急照明设备;

1.1.5派专人在各相关路口,疏导交通;

1.2.技术人员救援工作中应采取的技术措施

1.2.1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小组人员及专业电工携带抢险料具进入抢险现场;

1.2.2由专业电工穿戴绝缘防护用具,迅速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体拉断电线,切忌用金属或用湿手去拉电线,断电之前严禁去拉触电者以防连锁触电;

1.2.3施工时挖断地下电缆、碰触高压线,必须速报应急服务机构进行断电;

1.2.4如发生社会停电,示其抢修时间长短,联系发电机,进行临时供电,以减少对社会的影响;

1.2.5对于因触电导致伤员心跳停止,应在断电后,原地仰卧放平,连续的进行人工呼吸,直到医护人员到场;

1.3 材料人员负责备存救援工作中所必须的抢险物资及供应。

1.3.1准备抢险用的急救药箱、简易担架;

1.3.2准备抢险用的灭火器;

1.3.3准备抢险用的照明设备;

1.3.4准备抢险用的木方、木板;

1.3.5准备抢险用的绝缘手套、绝缘鞋;

1.3.6准备抢险用的车辆;

1.3.7准备警示标志用的红帽子、警戒条旗、反光背心、警示灯。

1.4项目部针组织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进行演练。

2、公司工程部负责日常的项目部抢险物资、措施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发生事故后应注意以下问题。

3.1如有受伤人员立即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

3.2避免受伤人员二次伤害;

3.3如出现死亡事故应保护现场,及时通知主管经理;

3.4事故现场如抢救伤员需移动有关设施前,应对物体、痕迹、状态等进行影录、标记、制图,保证资料的完整、真实。

4、保证通信畅通

4.1应急救援小组主要人员预先确定通讯方法,发布相关人员通讯录,保证联系畅通。

4.2公司工程部电话:8353388-工程部,或公司发布的相关人员通讯录。

5、抢险报警电话

5.1治安:110

5.2消防:119

5.3急救:120、999

5.4管理单位的工程抢险电话。

为保证生产安全,各部门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关内容加强安全管理,有详细的技术交底及安全技术交底,避免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促进公司发展,提高公司社会信誉度,坚决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电力企业综合的应急预案3

为确保我市电网安全运行,按照《省电力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电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市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管理和停电应急演练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高危电力用户安全生产管理现状,特制定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方案。

演练目的

为能够正确、有效、快速处置高危电力用户突发停电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停电损失,确保高危电力用户安全可靠用电,通过开展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各有关单位的应急能力,查找和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指导思想

(一)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突发停电应急能力和处置能力。

(二)统一指挥。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组织开展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恢复生产等各项工作。

(三)保证重点。在供用电设备停电处理中,要将保证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四)常态机制。通过开展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形成常态安全管理机制,维护好社会公共安全。

组织机构

组长:(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应急办主任)

(市安监局局长)

(市发改局主任科员)

(市煤炭局局长)

(市供电公司经理)

成员:各乡镇办和安监、煤炭、电力等部门有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供电公司,办公室主任由担任,负责组织协调高危电力用户进行停电应急演练。

工作安排

(一)动员发动。在3月1日前由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启动会,对演练计划、演练内容、演练要求及有关单位分工进行安排。

(二)演练整改。3月1日至3月31日为停电应急演练开展阶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演练计划并及时下发。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及高危电力用户要按照演练计划进行演练,对演练中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到位。

(三)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将安排督导检查组对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及高危电力用户停电演练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的要严肃批评,对消极演练或隐患整改不到位的高危电力用户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总结评价。演练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将对停电演练工作进行总体评价,对工作积极、措施得力的单位给予表扬,对工作迟缓、消极应付的给予通报批评。

部门分工

(一)安监局

1、制定本部门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方案;

2、组织协调安委会成员单位对停电应急演练给予安全保障和医疗救护等工作。

3、指导供电公司和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并对演练方案进行审核。

4、对停电应急演练要进行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下达整改指令书,并督导其整改到位。

(二)煤炭局

1、制定本部门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方案;

2、指导供电公司和煤矿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并对演练方案进行审核。

3、对煤矿停电应急演练要进行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下达整改指令书,并督导其整改到位。

(三)发改局

1、制定本部门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方案;

2、指导供电公司和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并对演练方案进行审核。

3、对高危电力用户供用电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导其整改到位。

(四)供电公司

1、制定本单位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方案;

2、向高危电力用户制定的停电应急演练方案提供技术服务;

3、配合高危电力用户进行停电应急演练;

4、停电应急演练并进行用电检查,查出问题和安全隐患要下达隐患整改(告知)通知书,整改情况向市政府汇报。

(五)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1、制定本部门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方案;

2、负责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停电应急演练工作。

第2篇:《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完善电力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第三条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网厂协调的原则。对涉及国家机密的应急预案,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 国家能源局负责对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对辖区内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涉及跨区域的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由国家能源局协调确定;同一区域内涉及跨省的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由区域监管局负责。

第五条 电力企业是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修订等工作,保障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 预案编制

第六条 电力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相关应急预案,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建立覆盖全面、上下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第七条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体系主要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第八条 电力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风险种类、应急能力及周边环境等,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主要从总体上阐述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原则,包括应急预案体系、风险分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等内容。

第九条 电力企业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事件类和社会安全事件类等各类突发事件,组织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电力企业为应对某一类或某几类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等内容而制定的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等内容。

第十条 电力企业应当根据风险评估情况、岗位操作规程以及风险防控措施,组织本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共同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电力企业根据不同突发事件类别,针对具体的场所、装置或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事件特征、应急组织及职责、应急处置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 电力企业应当成立以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组长,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成员中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持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电力安全培训合格证。

开展本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前,电力企业应当组织对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成员进行培训,明确应急预案编制步骤、编制要素以及编制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二条 电力企业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能力评估的基础上进行。

(一)风险评估。电力企业应对本单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及后果进行分析,评估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风险防控措施。

(二)应急能力评估。电力企业应在全面调查和客观分析本单位应急队伍、装备、物资等情况以及可利用社会应急资源的基础上开展应急能力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完善应急保障措施。

第十三条 电力企业编制的应急预案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二)有明确、具体的突发事件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三)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四)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五)相关应急预案之间以及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在内容上应相互衔接。

第十四条 电力企业可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以应急实用手册或应急处置卡的形式,图文并茂地说明预案中的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响应程序、处置措施、现场急救及逃生知识等内容。

第十五条 预案编制完成后,电力企业应当在应急预案评审前组织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或人员对预案进行桌面演练,以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并记录在案。

第三章 预案评审

第十六条 电力企业应当组织本单位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建评审专家组,涉及网厂协调和社会联动的应急预案的评审,可邀请政府相关部门、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 应急预案评审结果应当形成评审意见,评审专家应当按照“谁评审、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在评审意见上签字。电力企业应当按照评审专家组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评审意见应当记录、存档。第十八条 预案评审应当注重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九条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经评审合格后,由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印发。

第四章 预案备案

第二十条 电力企业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将应急预案报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备案:

(一)中央电力企业(集团公司或总部)向国家能源局备案。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向当地国家能源局区域派出机构备案。其他电力企业向所在地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备案。

(二)需要备案的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相关专项应急预案。

第二十一条 电力企业报备应急预案时,应先通过预案报备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经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网上审查并准予备案登记后,将有关材料刻盘送至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备案。

第二十二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电力企业做好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并对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的备案情况和备案内容提出审查意见。对于符合备案要求的电力企业应急预案,应当出具《电力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并建立预案库登记管理;对于不符合备案要求的电力企业应急预案,应当要求企业完善后重新备案。

第五章 预案培训

第二十三条 电力企业应当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工作,确保所有从业人员熟悉本单位应急预案、具备基本的应急技能、掌握本岗位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应急预案教育培训情况应当记录在案。第二十四条 电力企业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培训,并进行考核。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资源保障情况以及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措施等。

第二十五条 对需要公众广泛参与的非涉密应急预案,电力企业应当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做好宣传工作。

第六章 预案演练

第二十六条 电力企业应当建立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演练形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节约高效的应急预案演练。

第二十七条 电力企业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进行整体规划,并制定具体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

第二十八条 电力企业根据本单位的风险防控重点,每年应当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应当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九条 电力企业在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前,应当制定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目的、演练范围、演练步骤和保障措施等,保证演练效果和演练安全。

第三十条 电力企业在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后,应当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并针对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相关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评估和修订意见应当有书面记录。

第七章 预案修订

第三十一条 电力企业编制的应急预案应当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预案修订结果应当详细记录。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力企业应当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相应修订:

(一)企业生产规模发生较大变化或进行重大技术改造的;

(二)企业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指挥体系、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人员或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实施或应急预案评估报告提出整改要求的;

(七)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或有关部门提出要求的。

第三十三条 应急预案修订涉及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事件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预案编制、评审与发布、备案程序组织进行。仅涉及其他内容的,修订程序可根据情况适当简化。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对于在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 电力企业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实施应急预案管理有关工作的,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造成后果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六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可不定期督查和重点抽查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和评审情况。对评审过程存在不规范行为的,应当责令其改正;发现弄虚作假的,则撤销备案。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中所称电力企业是指以从事发电、输电、供电生产和电力建设等为主营业务的企业。

第三十八条 核电站涉及核事件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不适用于本办法。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3篇: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完善电力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电力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第三条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网厂协调的原则。对涉及国家机密的应急预案,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 国家能源局负责对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对所辖区域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涉及跨区域的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由国家能源局协调确定;同一区域内涉及跨省的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由区域监管局负责。

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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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电力企业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完善电力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电力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监管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本办法所称电力企业是指以电力规划设计、生产运行、检修试验以及电力建设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和单位。

第三条 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网厂协调的原则。对涉及国家机密的应急预案,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负责对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电监会派出机构负责对所辖区域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 电力企业是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完善电力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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