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与管理实施年终工作总结

2023-05-09 07:12:44 精品范文 下载本文

第1篇:县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与管理实施年终工作总结

县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与管理实施年终工作总结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阶段的学习或工作情况作加以回顾检查并分析评价的书面材料,通过它可以全面地、系统地了解以往的学习和工作情况,因此好好准备一份总结吧。那么如何把总结写出新花样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县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与管理实施年终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健全农村医疗预防保健网底,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为广大农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切实解决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xx]1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意见》(皖政[xx年]77号)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今年内在尚未建成标准化村卫生室的.行政村,全面建设规范化村卫生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卫生差距,满足农民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从整体上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设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医疗预防保健网底,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使全县村级卫生室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医疗活动明显规范,公益性质得到体现。为实施新农合门诊统筹奠定基础,从而满足人民群众预防保健及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三、建设范围

全县所有尚未建成标准化村卫生室的行政村,原则上均应按“一村一室,一室不少于2名医务人员”的要求,全面建设规范化村卫生室。卫生院和卫生分院所在行政村可以不设村卫生室,人口少于500人或面积较小且交通方便的行政村也可以不设村卫生室,未设置村卫生室的行政村,其基本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由卫生(分)院或相邻村卫生室提供。人口超过xx人,面积超过30平方公里且交通不便的行政村,可增设一个卫生站。

四、创建方式

(一)建设标准。规范化村卫生室医疗用房使用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实行诊室、药房、治疗室和观察室四室分开。

(二)选址要求。规范化村卫生室应建在人口集中、交通方便、便于群众就医的处所,原则上设在村部或学校附近。以当地群众步行30分钟能到达为宜,医疗机构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

(三)建设模式。规范化村卫生室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在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创建,实行“院建院管”,可以利用原村小学、村部的房屋改建,也可以租赁房屋进行改造。

(四)人员准入。乡村医生进入规范化村卫生室工作,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经个人申请后,由乡镇卫生院聘用。每室2-4名(其中有1名女性为宜),实行近亲属“回避”制度。

(五)运行管理。规范化村卫生室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由乡镇卫生院按照“八统一、两独立”的原则,对其人员、业务、药品、财务等实行一体化管理,即:统一机构设置、统一房屋建设、统一人员准入、统一药械购销、统一财务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制度建设、统一档案规范、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规范化村卫生室经考核合格,可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六)执业风险承担。规范化村卫生室实行“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进入规范化村卫生室的工作人员应预先交纳1—1.5万元执业风险责任金,用于在卫生室执业期间发生医疗纠纷时属于个人责任的赔偿。执业风险责任金不计利息,由乡镇卫生院保管,乡村医生离开规范化村卫生室时,执业风险责任金予以退还。建设初期乡镇卫生院可将该责任金用于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然后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提取的事业发展基金中归还。

(七)养老保险。进入规范化和标准化村卫生室的工作人员,应逐步办理养老保险,由乡镇卫生院统一购买,保险费由县卫生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村医个人按一定的比例负担,由县卫生、劳动等部门制订具体办法。

五、工作步骤

(一)试点阶段(20xx年7月至8月)

县卫生局选择一个乡镇进行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试点,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

(二)全面建设阶段(20xx年9月至12月)

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进行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12月份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使全县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走上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为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奠定基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是县委、县政府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卫生工作方针,关心农民健康、保护农村生产力的具体体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二)明确职责。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是卫生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县卫生部门负责制订全县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总体规划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指导各乡镇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工作。县发改、财政、土地、建设等部门,要从民生工程的高度,加大对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的支持力度,为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岳西县标准化公益性村卫生室设置建设规划》(岳政办秘〔xx年〕121号)精神,负责制订辖区内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落实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工作,及时解决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村民委员会要为规范化村卫生室提供良好环境。

(三)加强督导。建设“院建院管”的规范化村卫生室,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是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的前提和基础,是解决广大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力度,抓紧实施。县政府将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工作,列为民生卫生工程的重要考核内容,加强督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通报各地进展,推动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第2篇:县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与管理实施年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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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全农村医疗预防保健网底,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为广大农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切实解决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XX]1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意见》(皖政[XX年]77号)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今年内在尚未建成标准化村卫生室的行政村,全面建设规范化村卫生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卫生差距,满足农民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从整体上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设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医疗预防保健网底,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使全县村级卫生室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医疗活动明显规范,公益性质得到体现。为实施新农合门诊统筹奠定基础,从而满足人民群众预防保健及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三、建设范围

全县所有尚未建成标准化村卫生室的行政村,原则上均应按“一村一室,一室不少于2名医务人员”的要求,全面建设规范化村卫生室。卫生院和卫生分院所在行政村可以不设村卫生室,人口少于500人或面积较小且交通方便的行政村也可以不设村卫生室,未设置村卫生室的行政村,其基本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由卫生(分)院或相邻村卫生室提供。人口超过XX人,面积超过30平方公里且交通不便的行政村,可增设一个卫生站。

四、创建方式

(一)建设标准。规范化村卫生室医疗用房使用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实行诊室、药房、治疗室和观察室四室分开。

(二)选址要求。规范化村卫生室应建在人口集中、交通方便、便于群众就医的处所,原则上设在村部或学校附近。以当地群众步行30分钟能到达为宜,医疗机构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

(三)建设模式。规范化村卫生室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在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创建,实行“院建院管”,可以利用原村小学、村部的房屋改建,也可以租赁房屋进行改造。

(四)人员准入。乡村医生进入规范化村卫生室工作,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经个人申请后,由乡镇卫生院聘用。每室2-4名(其中有1名女性为宜),实行近亲属“回避”制度。

(五)运行管理。规范化村卫生室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由乡镇卫生院按照“八统一、两独立”的原则,对其人员、业务、药品、财务等实行一体化管理,即:统一机构设置、统一房屋建设、统一人员准入、统一药械购销、统一财务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制度建设、统一档案规范、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规范化村卫生室经考核合格,可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六)执业风险承担。规范化村卫生室实行“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进入规范化村卫生室的工作人员应预先交纳1—1.5万元执业风险责任金,用于在卫生室执业期间发生医疗纠纷时属于个人责任的赔偿。执业风险责任金不计利息,由乡镇卫生院保管,乡村医生离开规范化村卫生室时,执业风险责任金予以退还。建设初期乡镇卫生院可将该责任金用于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然后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提取的事业发展基金中归还。

(七)养老保险。进入规范化和标准化村卫生室的工作人员,应逐步办理养老保险,由乡镇卫生院统一购买,保险费由县卫生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村医个人按一定的比例负担,由县卫生、劳动等部门制订具体办法。

五、工作步骤

(一)试点阶段(2011年7月至8月)

县卫生局选择一个乡镇进行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试点,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

(二)全面建设阶段(2011年9月至12月)

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进行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12月份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使全县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走上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为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奠定基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是县委、县政府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卫生工作方针,关心农民健康、保护农村生产力的具体体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二)明确职责。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是卫生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县卫生部门负责制订全县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总体规划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指导各乡镇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工作。县发改、财政、土地、建设等部门,要从民生工程的高度,加大对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的支持力度,为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岳西县标准化公益性村卫生室设置建设规划》(岳政办秘〔XX年〕121号)精神,负责制订辖区内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落实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工作,及时解决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村民委员会要为规范化村卫生室提供良好环境。

(三)加强督导。建设“院建院管”的规范化村卫生室,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是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的前提和基础,是解决广大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力度,抓紧实施。县政府将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工作,列为民生卫生工程的重要考核内容,加强督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通报各地进展,推动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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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

马村乡加快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

马村乡把村级卫生所建设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加快标准化建设进程,着力健全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常见病诊治、疫情监测、预防接种、新农合推行等提供了保障,乡村卫生服务条件日益规范完善。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该乡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共参与的高规格领导小组,把村级卫生所标准化建设列入年终考核目标,并分别与乡卫生院和各行政村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完成村卫生所建设“双九十”目标。二是科学规划建设。该乡坚持为民、便民、利民原则,依据村落分部、交通状况,对全乡村卫生所布局进行了科学规划,并严格按照省定标准,做到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和药房“四室分开”,诊疗器械、用具齐全,人员、培训、业务、药品实行统一管理,实现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提高了农村卫生服务网络的整体功能。三是解决资金难题。该乡积极探索卫生所经营方式,鼓励村卫生员个人投资建设,并根据个人经济情况,组织部分村帮助协调村内空房、闲置校舍,免费提供经营场所。另外,部分村还通过协调贷款、干部垫资等方式,有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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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河北省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标准

河北省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标准

(试行)

一、基本条件

(一)房屋

1、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2、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药房;

3、诊室、治疗室、药房独立设置、布局合理,符合卫生学标准。

(二)设备

1、基本设备

诊查床、诊断桌、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身高体重计、接种包、出诊箱、一次性注射器、药品柜、有盖方盘、消毒缸、氧气瓶(袋)、医用高压消毒锅、污物桶、资料柜、健康教育宣传栏;

2、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3、必要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

(三)人员

1、村卫生室人员包括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

2、从业人员必须具备法定执业资格,并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3、至少有一名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人员;

4、《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颁布之日起,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执业医师资格。

二、基本功能

1、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及技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工作;

2、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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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合阳县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实施的方案

合阳县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全县农村卫生服务体系,规范村卫生室建设和管理,提高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卫生改革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陕西省村卫生室管理规范(试行)》和《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建设标准化示范村卫生室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加大农村卫生投入,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实施和完善乡镇、村卫生室统一规范化管理,逐步缩小城乡卫生差距,满足农民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从整体上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09年底,确保全县每一个行政村有一所村级卫生室并达到本方案的建设标准,基本建成形象、规章制度、培训、用药、考核、资料、信息、设备配置“八统一”为基本内容,责、权、利相结合,设施条件标准化、考核管理规范化、督导培训制度化、经营服务优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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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管理制度

名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重新修订的规范化村卫生室

管 理 制 度

修订时间:2014年1月26日 修订单位:名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乡 村 医 生 职 责

1、认真执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承担区域内村民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初步诊治和社区康复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2、村卫生室标识规范、清晰,亮照行医。各种规章制度健全,人员岗位职责明确,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协管、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和初级卫生保健服务等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如实填写并上报有关卫生统计报表,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4、乡村医生必须在规定的执业地点和执业范围从事医疗、预防和保健服务。规范医疗文书的书写,做到看病有登记,取药有处方,收费有收据,购销有记录。

5、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定期参加乡村医生例会和其它会议及学习培训;钻研医术,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接受当地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及考核。

6、认真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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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一体化,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改革,巩固完善村级医疗卫生改革成果,结合“三型”卫生院的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的水平,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促进群众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好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促进我镇农村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巨城镇村卫生室一体化、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指导,以村级医药卫生改革为契机,按照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乡村卫生这一工作重点,以创新机制和加强制度建设为保障,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促进各项任务目标完成,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通过构建村卫生室考核评价体系,探索建立有目标、有责任、监督到位、科学评价的一体化管理新机制,促进全院村卫生室的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为广大农民提供安全方便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一体化、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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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钱岗卫生院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协议书

枣阳市新市镇钱岗标准化村卫生室

建设与管理协议书

甲方:(卫生院)

乙方:(行政村)

丙方:(乡村医生)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

卫生服务体系建议的决定》(鄂卫发[2009]29 号),进一步完善村卫生室的服务条件,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建立和完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体制,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加快推进全镇村卫生室整建,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决定对高庄村卫生室实施标准化建设与管理,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对拟实施标准化建设的高庄村卫生室进行现场查看,按照 《湖北省示范村卫生室创建标准》提出建设方案。

2、、按照“规划、施工、完工申报、市级验收”的程序,确定高东全同志为整建负责人,落实项目负责制,完成建设的管理、督导、验收等工作。

3、在建设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申请市卫生局采取“以奖代补”的 办法给予奖励补助和新农合定点。

4、按职能对村卫生室实行以“五统一”为基本内容的一体化管理体 制,即对卫生室的机构、人员、业务、药械、财务进行统一管理。

二、乙方的权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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