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初级中学学校章程

2023-07-20 07:13:23 精品范文 下载本文

第1篇:乡镇初级中学学校章程范本

乡镇初级中学学校章程范本

如何制定乡镇初级中学学校章程?下面是小编特地为大家整理收集的乡镇初级中学学校章程范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乡镇初级中学学校章程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校校名:xx县xx镇初级中学

第三条 本校地址:xx县xx镇

第四条 本校性质:本校是一所公立的全日制初级中学。

第五条 本校学制:初中三年

第六条 本校的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

为学生的一生发展和幸福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发展。努力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艺术审美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劳动技能素质、交往合作素质。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的新生。

第七条 本校文化主题:智搏。

第八条 本校校训:自信、自爱、自律、自强

第九条 本校的精神:团结进取、敬业奉献、追求卓越、高效创新

第十条 本校的校风:厚德、诚信、博学、创新

第十一条 本校的教风:敬业、严谨、爱生、善导

第十二条 本校的学风:勤奋、慎思、乐学、进取

第十三条 本校的管理机关:xx县教育体育局。

第二章 管理体制、组织机构

第一条 本校校长由xx县教育体育局任免。

第二条 本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副校长由校长提名,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聘任。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第三条 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循法律法规确定的基本原则,组织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 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三) 按照教育规律办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 接受党组织的监督,重大问题主动听取党组织的意见,落实民主决策的程序。

(五)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六) 加快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

(七)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八) 廉洁从政,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

第四条 校长有下列权限:

(一)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决定权。

(二)有权提名副校长人选,有权按规定程序任免校中层干部,有权从学校的需要和实际出发,聘用干部、教职工,安排和调整干部、教职工的工作。

(三)在重大基建项目须报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基础上,有权决定一般建设项目的列项与实施。经费管理实行一支笔审批。

(四)有权根据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实际对干部、教职工进行奖惩。

第五条 本校设立校长办公室、教导处、保卫处、总务处。校长办公室、教导处、保卫处、总务处主任由校长提名,经教体局考察后聘任。

校长办公室、教导处、保卫处、总务处在校长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

第六条 本校的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在学校工作当中起政治核心、监督和保证作用。

第七条 本校建立工会,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其职权是: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二)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三)审议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方案、奖罚条例及各项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

第八条 本校建立共青团、妇联,共青团、妇联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开展活动。

第九条 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提法进行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实行学校工作报告制度,每学年末向本校职工代表大会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如实报告工作。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第三章 教育教学活动

第一条 初一新生按xx县教育体育局有关招生规定录入我校就读。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按规定修业期满,毕业成绩、德育考核、体育均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第二条 学校加强德育教育,主要内容与方法是:

(一)对学生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道德品质教育;精神文明教育;劳动教育;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教育;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健康心理教育;个性发展教育和环保教育等。

(二)贯彻《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中,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三)实行“社会、学校、家庭”三结合的德育一体化教育。

(四)德育教育中坚持正面教育,尊重学生人格。

(五)建立科学的德育评价考核制度。

第三条 学校加强教学管理,主要内容与方法是:

(一)实行班级授课制。

(二)确立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以教育科研为先导,优化课堂教学为重点,开发学生潜能为突破口,建立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和有利于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的教学新体系。

(三)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学大纲和课程计划设置课程。

使用国家颁布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学科教材、乡土教材、活动课程教材和实验教材。

严格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校历安排工作,不随意停课。

(四)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节假日、课余时间不得组织集体补课或上课。

(五)按规范上好体育课、体锻课,每天做课间操、眼保健操,保证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积极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

(六)加强艺术教育,初中上好美术课、音乐课,其他各学科也要发挥美育功能,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

(七) 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制度。

严格控制测验次数,每学期末在教体局组织下进行统一检测。

改革考试的内容、方法,着重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的考察,提倡独立思考、学有创见。

第四章 教师、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一)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

(二)保护和保障教师依照《教师法》规定所享有的权利。

(三)教师依照《教师法》规定履行义务。

(四)实施教师考核评价、班主任考核评价、科组工作考核评价、教学辅助人员考核评价、课外活动小组考核评价、毕业班工作考核评价等制度及其相关的奖励制度。

第二条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一)学生享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二)困难学生有接受助学金和减免学杂费的权利。学校实行特殊学生助学金和学杂费减免费制度。

(三)学生有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的义务。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奖励。对犯错误的学生进行耐心说服教育,对极少数错误严重、违纪违法又屡教不改的学生,视其所犯错误情节轻重,态度好坏,经学校行政讨论审批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等处分。初中义务教育阶段不开除学生。受处分的学生经教育确有进步,经讨论审批可撤消处分。

第三条 教职员工和学生对学校工作有意见、建议可以向校长提出,必要时也可向上级教育部门反映。

教职工和学生受到不法伤害,可以向校长申诉,也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控告。

第五章 学校卫生和安全

第一条 学校加强卫生工作

(一)建立和健全卫生工作制度。

(二)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和食物中毒。

(四)建立师生健康档案,监测师生体质健康。

第二条 学校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一)建立学校内部和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制度。

(二)建立治安、消防、防震抗灾制度。

(三)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自救自护能力。

(四)组织学生参加的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劳动、郊游等均应有足够的安全保护措施,保障师生安全。

第三条 建立警校联系制度,保护师生安全。

第六章 学校与家庭、社会

第一条 学校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办好家长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了解并帮助学校做好教育工作。

第二条 学校积极参与社区教育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为学校营造一个文明详和的周边环境。

第三条 建立劳动、技术教育、社会公益劳动基地等,促进学校与社会多种形式的结合。

第七章 总务后勤管理

第一条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做到绿化、美化、净化,具有良好的文化和育人环境。

第二条 努力按商洛市规范标准配齐教学设备、设施、场、馆、室,创造条件逐步更新装备,实现教学手段现代化。建立和健全设备、设施、场、馆、室的使用管理制度,提高效益。

第三条 学校经费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自筹资金为辅。

第四条 制订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合理使用资金,用好管好经费。每年年初制定经费预算计划。重大开支要经集体讨论决定。

第五条 严格按照市物价局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收费。

第六条 建立和健全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章程获得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同意始得通过。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形成决议后,由学校提出书面请示,报xx县教育体育局核准。

第二条 本章程如需要修订,需要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报xx县教育体育局核准。

第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四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五条 本章程于2xxx年1月17日经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经xx县教育体育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2篇:初级中学学校章程

初级中学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工程,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努力提高依法治教的水平,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隶属于英吉沙县教育局,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初级中学,学制三年。

第三条

办学宗旨:提供优质、高效的初中义务教育,奠定学生终生发展的基础。

第四条

学校办学目标:学校以“构建数字校园,创建现代学校”为载体,培养“品质良好、身心健康、能力出众、富有特长”的“北虹小君子”,建设“师德高尚、业务精良,富有个性、结构合理”的“北虹师资队伍”。在传承和发扬北虹百年老校的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创虹口区一流初级中学品牌。

第五条 学校近期目标:以建设好师资队伍为基础,以每个学生的充分发展为目标,实现“制度与文化的和谐、质量与特色的领先、人力资源与物力资源的优化”的跨越发展,力争三年进入虹口区办学的先进行列。

第六条

学校以“求真、求善、求美”为校训。

第二章

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学校的权利

(一)学校具有按照《学校章程》依法治校,自主管理的办学权。

(二)依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招生计划,学校实施招生工作。

(三)学校具有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提升受教育者的各方面素养,达成学校育人目标的权利。

(四)学校具有对学生进行学期及学年学业等方面的考核权利。

(五)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

(六)对学生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或结(肄)业证书。

(七)依据《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等相关法律文本及学校的《教职工聘任办法》聘任教职工。依据学校目标管理方案,对教职工的政治、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考核。

(八)学校有对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严重影响的教职工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的权利。

(七)依法管理、使用本校的设施和经费。

(八)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

学校的义务

(一)学校的办学需遵守法律、法规,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学校必须依法维护、保障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学校通过数字校园的构建,用网络和各种文本载体为学生及其监护人提供了解学校教育教学的情况。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第九条

教职工的权利

(一)教职工享有《教师法》规定的权利,必须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教师的合法权益。

(二)教职工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

(三)教职工享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

(四)教职工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根据《学校结构工资分配方案》获取结构工资,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规定时间的带薪休假。

(五)教职工享有对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

第十条

教职工的义务

(一)教职工应爱岗敬业,勇于改革,刻苦钻研,精通业务,崇尚科学,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宪法、法律、职业道德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荣誉和利益。

(三)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合同制。教职工必须履行聘约,服从学校分工,执行学校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任务。

(四)教职工应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认真参与教育教学活动,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教职工应主动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自觉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第十一条

学生的权利

(一)凡按有关规定经正常手续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即为本校在籍学生。参与学校安排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和维护教学设备和仪器。

(二)受平等教育的权利。

(三)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

(四)在学业成绩和品德操行上获得公正、全面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

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述或者依法提出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学生的义务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不良思想与行为。

(二)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争做“品质良好、身心健康、能力出众、富有特长”的“北虹小君子”。

(三)关心学校、班级,力争“求真、求善、求美”,自觉维护学校声誉,用实际行动为学校增添光彩做个,做个合格的中学生。

(四)完成学校规定的基础课程、拓展课程、探究课程的学习,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实践活动。

(五)认真、诚信地参加学校和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各项学业考核,服从市教委规定的升留级及毕、结业规定。

第三章

学校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校长由英吉沙县教育局任命。

第十四条

校长的权力

(一)校长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的办学目标、办学规划、办学特色及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重要方面具有决策权。

(二)从学校的实际和需要出发,校长具有聘用干部、教职工,安排和调整干部岗位等方面的人事权。

(三)校长有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和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的奖惩权。

(四)校长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有决定学校内部布局、基建、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财政权。

第十五条

校长的义务。

(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遵循《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做好学校阶段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学校管理工作,提高学校办学效率,使学校有序发展。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四)按照教育规律,规范课程设置,注重“三大课程”的协调发展。

(五)以“发展学校特色,自培特色教师”的理念,行政培养和自主需求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提高。

(六)在做好校舍、教学设施、校园环境等基本建设的同时,规划校园数字环境为数字校园的创建提供硬件保障。

(七)强化法制安全教育,落实防范措施,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八)廉洁从政,顾全大局,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第十六条

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党组织必须切实加强对学校的政治领导,加强学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师生员工、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校改革发展等重大活动中发挥其政治核心、监督和保障作用。

第十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监督干部的基本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

第十八条

学校设校务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科研室、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按需要设主任及副主任。职能部门负责人竞争上岗,由学校考察,经公示后由校长聘任。

(一)校务办公室:负责校务的协调、人事、档案,对外联络、收、制、发文件和保卫等工作。

(二)教导处:负责全校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和教务管理等工作,以教研组和备课组为管理脉络。

(三)政教处: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以年级组和班主任队伍为管理脉络。

(四)教科室:具体负责学校质量监控和学校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及课题研究的管理工作,以课题(项目)组主持人为管理脉络。

(五)总务处:负责学校的物业管理和基建、后勤服务等工作。

第十九条

学校每周召开一次行政办公会议。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贯

彻执行学校工作意见。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有校级党政全体负责人、行政职能部门、工会、团委(队)主要负责人。

第二十条 学校接受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检查、审计、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 学校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二条 依据原国家教委《课堂教学计划》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育、教学计划,不得擅自停课、调课。停课半天须经校长批准,停课一天以上(含)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坚持以德育为核心,以学科教学建设为基础,通过感知、实践、课程等模块的学习,培养“品质良好、身心健康、能力出众、富有特长”的“北虹小君子”。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以党支部、校长室、政教办公室、团委(队)负责人及班主任为主要的德育工作队伍的同时,辐射全体教职员工,实施人人为德育工作服务的管理制度。

(一)开展分内容,多渠道,分层次,成系列的德育活动,开展德育校本课程的学习指导,发挥北虹德育网站的作用,加强各学科教学有机渗透德育,使德育有抓手、有落实、有实效。

(二)密切联系社会与家庭,办好家长学校,建立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增强教育合力。

(三)建立并贯彻《学生辍学问题的干预机制》,不让一个学生掉队。

第二十五条 政教处是学校德育工作职能部门。政教处通过弘扬民族精神,争做少年君子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操,提高德育实效性。

第二十六条

学校共青团组织是对学生思想工作教育的重要部门,配合党组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搞好团组织自身建设,在推进素质教育的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十七条

少先队大队部受政教处领导,是学校学生的群众组织,由少先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

第二十八条 班主任是班级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者、教育者和协调者,担负着协调本班各学科教育教学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学校依照《国旗法》规定,举行升旗仪式。

第三十条

学校对在校各项活动或学业优秀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为学校赢得荣誉,有杰出成绩的学生予以重奖。学校对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

第三十一条 学校教学管理实行教考分离制度。分别由教导处和科研室共同管理。学校建立由分管校长、教导处、教研组、备课组组成的管理网络。

(一)学校以课程管理为主线,提升教学管理的整体水平,探索教学管理策略;

(二)学校以课程研究为主线,变“重教轻学”为“重学引教”,主动干预不同学生的学业情况,指导学生学习方法;

(三)以课程设置的转变为平台,为学生提供特长、爱好展示的舞台;以课程评价为载体,稳步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十二条

教导处是学校教学工作职能部门。学校通过校本教研、校本课程、基本

教学环节的全程管理,完成学校各项教学和教研任务。

(一)学校教导处承担基础课程、拓展课程、探究课程等教学活动的全程教学管理。

(二)组织校本教研活动,创造一种有利于每个教师发展的教研氛围,建立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共同研讨、共享经验和共同发展的校本教研机制。

(三)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严格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制定学籍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借读等的程序。

(四)教导处对教材、学习资料实行统一征订。任何各人或其他部门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

(五)加强对各室(电脑室、语音室、理化生实验室、科技室、音乐室、美术室、图书阅览室、电子备课室、多媒体教室等)的管理,提高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音像资料,尤其是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费。

第三十三条

学校按学科建立教研组,设教研组长1-2名。教研组长既在学科教学上具有引领、示范的作用,又是教研组的管理者。

(一)学校加强教研组建设,形成目标管理、自主发展、构建特色的教研模式,发挥教研组五个功能。即:学习功能、管理功能、教研功能、育人功能、科研功能。

(二)以备课组为单位,加强学科的备课活动,提高教学实效。

第三十四条

科研室为学校科研及质量监控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教学评估、课程开发和课题管理。

(一)学校通过实验项目,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提升教师专业化发展。

(二)组织教师教育科研申报、教师教学反思、教学一得的撰写,负责课题管理,提供教师专业化发展计划的撰写要求,校本课程开发指南等。

(三)组织期中和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和考试以及相应学科的毕业、结业考试和考查。通过动态纵向分层质量监控体系,做好成绩统计和质量分析工作,监控学校教学质量。

(四)组织学生座谈会和学生、家长问卷等活动。

第三十五条

依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组织管理,认真开展学校体育和卫生工作。

第三十六条

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严格控制学校在校活动时间,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兴趣小组活动,激发学生兴趣,提高学生素质。

第三十七条

学校对在校学生的安全负责。对于超出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允许范围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参照《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等文件执行。

第四章

后勤管理

第三十八条

加强服务意识、安全意识。总务后勤工作必须坚持为教育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全体师生服务的原则,强化服务意识,主动、热情、安全、优质、高效、超前做好服务工作。

第三十九条

学校财务部门要严格遵守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勤俭节约,严守财经纪律,杜绝铺张浪费。

第四十条

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并采用规范票据。收好、管好、用好各项教育经费。

第四十一条

加强校舍、校产、物业管理,严防公物流失。

第四十二条

搞好学校整体规划,加快学校发展步伐,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进行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

第五章 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三条

学校党支部对学校工作实施政治领导,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对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及全局性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参与决策。党支部加强对工会、团总支、女工委等组织领导,发挥其重要作用。

第四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教代会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重大基建项目、教职工队伍建设、重要规章制度以及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中其他重大问题,并根据需要做出相应决议。

(二)讨论教职工的奖惩办法、奖金分配方案以及集体福利实施方案等有关教职工利益的问题并做出相应的决定。

(三)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及工会委员,建立工会委员会。

(四)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五)参与学校干部评议、考核。

(六)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需要,可以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日常工作由选举产生的校工会委员会负责。

第四十六条

学校定期召开各类代表及民主党派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教职工对学校教育、教学、行政事务等工作的意见。

第四十七条

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抵制、阻挠、打击报复。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修改提议获得参加会议的三分之二及以上有效多数票方得以修改,并报虹口区教育局核准后即生效。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2007年10月

第3篇:初级中学学校章程范本

初级中学学校章程范本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现代化教育,一般的初级中学是需要制定学校章程的,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初级中学学校章程范本,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

初级中学学校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现代化教育,进一步强化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校名全称:xx省xxx初级中学。

学校性质:公立全日制初级中学。

办学规模:初中三个年级。

学校地址:初一初二级部——xx省xx市经六路220号

初三级部——xx省xx市建设路97号

第三条学校的办学理念:精诚办学,追求卓越。

第四条学校精神:精诚、精美、精细、精深。

第五条学校的校训:崇德尚美,志存高远。

第六条学校的使命: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全面发展,培养特色人才,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

第七条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学校推广、使用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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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初级中学章程

初级中学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速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长桥中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校全称:上海市长桥中学。

第三条 本校地址:徐汇区龙临路20号。

第四条 本校在徐汇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实施教育工作,由徐汇区教育局主管,是全日制普通公办初级中学,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学校工作,修业年限为四年。

第五条 本校的办学思想:

学校遵循“依法治校,科研兴校,立足基础,发展特色”的治校策略,以“赞赏引领,和谐共进”为办学理念,坚持营造“学生想学、教师会教、互相理解、共同进步”的教育教学氛围。

赞赏引领:赞赏一词的本义是赞美赏识。获得赞赏、得到认可是人的内在需求。以赞赏激发学生提高学习自信心,使之成为促进学生端正学习动机、缓解学习压力的途径;以赞赏引领教师提升教学执行力,使之成为促进教师关爱学生身心、改进教学方式的举措。在赞赏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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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乡镇中学学校章程

XXX中学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依法治校水平,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构建现代化生态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各项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办学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学校文化建设为重点,以改革为动力,以管理作保障,以育人为根本,以学校生态系统为载体,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校,依法治校,科研兴校,特色强校”的工作思路,尊重教育生态规律,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和谐发展,科学发展,提升教育品质,让每位学生闪光,让每位老师成功,让每位家长满意。

第三条

办学总体目标:以构建现代化生态学校为总目标,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全力打造“和谐镇中”、“快乐镇中”、“平安镇中”、“墨香镇中”,努力培养德智双全,学创俱能,身心两健的合格中学生。

第四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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