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退耕还林阶段检查验收自查报告

2023-07-28 07:13:18 精品范文 下载本文

第1篇:县林业局退耕还林阶段检查验收自查报告

县林业局关于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自查报告

根据川林发〔〕153号文,遂林发〔〕3号文件的安排,按国家林业局印发的《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全县实施的退耕地还林生态林、实施退耕地还林经济林进行了全面自查验收,现将全县阶段验收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基本情况

1.自查的依据

川林发〔〕153号文,遂林发〔〕3号文件,《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试行)。

2.自查范围及任务量

本次县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自查的范围包括实施退耕还林生态林8400亩,实施的退耕还林经济林151亩及生态林补查面积1.1亩,共计8552.1亩,涉及15个工程乡镇。

3.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做好此次全面自查工作,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从县林业局、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抽出了28名业务人员组成14个自查小组,在集中培训,认真学习检查验收办法及相关技术规程的基础上,深入工程乡镇开展了自查工作。县领导小组组织了2个督导组负责自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把关。自查工作从2月25日全面展开,至3月10日结束。

二、工程管理和建设成效

(一)面积保存情况

全县阶段验收总面积8552.1亩,自查保存面积8552.1亩,占100%。保存面积中成林面积8552.1亩,占100%;林权证发放面积8552.1亩,占100%。其中:生态林面积8400亩,实施面积8400亩,自查保存面积8400亩,占计划的100%。保存面积中成林面积8400亩,占保存面积的100%。林权证发放面积8400亩,占100%;退耕地还林经济林151亩,实施面积151亩,自查保存面积151亩,占计划的100%。林权证发放面积151亩,占100%;退耕还林生态林补查面积1.1亩,自查保存合格面积1.1亩,占100%,林权证发放面积1.1亩,占100%。

(二)工程管理情况

1.档案管理

县林业局配备了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落实了相应的设施设备,作业设计、合同卡片、自查验收、政策兑现相关工程建设资料较为完善。

2.管护情况

退耕还林地管护实行以经营者管护为主。县、乡层层制定了管护制度和办法,各工程村制定了退耕地管护的乡规民约。全县把退耕还林地纳入天保管护的范畴,作为天保管护人员的重要职责,退耕地管护总体效果较好。

3.退耕农户权益维护情况

从工程建设一开始,就认真贯彻执行了国家退耕还林政策,严格实行公示制度,加强了监督检查,把国家补助钱、粮兑现到退耕农户手中。特别是近年采取“一折通”方式发放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减少了中间环节,杜绝挤占、抵扣、挪用等违纪行为,维护了退耕农户利益,促进了工程建设。

4.退耕地效益情况

除业主承包经营的经济林地块管护措施落实,经营技术到位,效益较好,每亩收入可达多元,农户分散经营的地块经营管理较差,经济效益不高。

三、问题反映和分析

尽管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涉及面广、任务重等原因,在工程建设管理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少数农户只享受国家补助,不履行抚育管护的义务,部分地方管护较差。有些小班虽然总体上已经达到成林标准,验收合格,但仍有零星地块保存率较低,需要进一步补植。

附件:

1、遂宁市县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全面检查验收)结果统计表

2、遂宁市县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全

面检查验收)成林与林权证发放面积统计表

3、度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申请补查

面积统计表

第2篇:县林业局退耕还林阶段检查验收自查报告

县林业局退耕还林阶段检查验收自查报告

一转眼,时光飞逝如电,工作已经告一段落,转眼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有得有失,是时候仔细地写一份自查报告了。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自查报告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县林业局退耕还林阶段检查验收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川林发〔xx〕153号文,遂林发〔xx〕3号文件的'安排,按国家林业局印发的《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全县实施的退耕地还林生态林、实施退耕地还林经济林进行了全面自查验收,现将全县阶段验收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基本情况

1、自查的依据

川林发〔xx〕153号文,遂林发〔xx〕3号文件,《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试行)。

2、自查范围及任务量

本次县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自查的范围包括实施退耕还林生态林8400亩,实施的退耕还林经济林151亩及生态林补查面积1.1亩,共计8552.1亩,涉及15个工程乡镇。

3、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做好此次全面自查工作,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从县林业局、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抽出了28名业务人员组成14个自查小组,在集中培训,认真学习检查验收办法及相关技术规程的基础上,深入工程乡镇开展了自查工作。县领导小组组织了2个督导组负责自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把关。自查工作从2月25日全面展开,至3月10日结束。

二、工程管理和建设成效

(一)面积保存情况

全县阶段验收总面积8552.1亩,自查保存面积8552.1亩,占100%。保存面积中成林面积8552.1亩,占100%;林权证发放面积8552.1亩,占100%。其中:生态林面积8400亩,实施面积8400亩,自查保存面积8400亩,占计划的100%。保存面积中成林面积8400亩,占保存面积的100%。林权证发放面积8400亩,占100%;退耕地还林经济林151亩,实施面积151亩,自查保存面积151亩,占计划的100%。林权证发放面积151亩,占100%;退耕还林生态林补查面积1.1亩,自查保存合格面积1.1亩,占100%,林权证发放面积1.1亩,占100%。

(二)工程管理情况

1、档案管理

县林业局配备了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落实了相应的设施设备,作业设计、合同卡片、自查验收、政策兑现相关工程建设资料较为完善。

2、管护情况

退耕还林地管护实行以经营者管护为主。县、乡层层制定了管护制度和办法,各工程村制定了退耕地管护的乡规民约。全县把退耕还林地纳入天保管护的范畴,作为天保管护人员的重要职责,退耕地管护总体效果较好。

3、退耕农户权益维护情况

从工程建设一开始,就认真贯彻执行了国家退耕还林政策,严格实行公示制度,加强了监督检查,把国家补助钱、粮兑现到退耕农户手中。特别是近年采取“一折通”方式发放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减少了中间环节,杜绝挤占、抵扣、挪用等违纪行为,维护了退耕农户利益,促进了工程建设。

4、退耕地效益情况

除业主承包经营的经济林地块管护措施落实,经营技术到位,效益较好,每亩收入可达多元,农户分散经营的地块经营管理较差,经济效益不高。

三、问题反映和分析

尽管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涉及面广、任务重等原因,在工程建设管理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少数农户只享受国家补助,不履行抚育管护的义务,部分地方管护较差。有些小班虽然总体上已经达到成林标准,验收合格,但仍有零星地块保存率较低,需要进一步补植。

第3篇:各乡镇退耕还林阶段验收自查报告

内江市市中区伏龙乡

2011年退耕还林阶段验收自查报告

市中区天退办:

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工作的通知》(川林函〔2010〕1069号)文件精神,以及内江市市中区天退办《关于2011年度退耕还林工程阶段验收的通知》内市区天退办[2011]1号文件,伏龙乡党委、政府形成由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带队组织实施,农业中心干部和涉及退耕还林的村、社干部为成员,对全乡退耕小班进行逐村、逐社、逐地块的自查。现将实施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验收的主要工作

(一)自查验收范围与内容

自查验收的范围:国家计划安排的2003年退耕地中的生态林;

自查验收的内容:退耕地面积、林木保存情况、工程管理等情况。

(二)自查验收方法

1、退耕还林逐村逐社逐小班逐户检查,查清每户合同面积、实际栽植面积、保存面积、合格面积、不合格面积、政策兑现情况等。

2、提出整改措施。将自查清理的情况按工程项目分小班逐一记录,对不合格的小班逐个整改,包括落实地块、补植措施、需苗种类数量、整改时间等。

二、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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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林业局检查退耕还林的紧急通知

林业局检查退耕还林的紧急通知

6月9日接区林业局的通知,国家林业局已到区检查退耕还林工作,且国家林业局检查已抽到务本乡,初确定到乡检查的时间为:6月16日-17日。检查的范围是:年、年的全部生态林和经济林。检查的方式是:到地块进行逐块检查,并选择性的抽取样地。为迎接国家林业局的退耕还林检查验收,经乡研究,对此次的检查验收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工作安排

1、退耕还林检查验收范围和内容。范围为:年的.全部生态林面积1374.70亩,年的全部经济林面积296.50亩,共计1671.20亩;内容主要包括:面积保存率、成活率、造林质量、造林树种和工程管理及竣工图的勾绘等。

2、检查验收方式。请各村、组高度重视这次检查验收,根据已下发到各村和企业的攀仁务府【】82号文件《关于务本乡年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及补植补种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务必请各村、组要先做好自查工作,了解每户退耕还林户地块现在的全面情况,要求农户做好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3、企业已经转让了的退耕还林,请各企业负责人认真对待这次检查验收,同时按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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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退耕还林阶段验收质量保证书

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质量保证书

本人参加东至县2008年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对检查验收结果做出如下保证:

一、坚持“公正、严格、准确、真实”的验收原则,严格按照《退耕还林条例》、《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办法》、《安徽省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实施细则》及《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试行)》执行;

二、严格遵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三、保证提供的检查验收数据符合《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试行)》要求;

四、保证对被检查乡镇的检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五、保证小班面积调查误差率在±5%以内,小班株数保存率调查误差在±3%以内。

保证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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