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头发杂文随笔
第1篇:剪头发杂文随笔
剪头发杂文随笔
剪头的时候斜对面坐了一个小男孩,系着理发围布,安静地坐着。男孩的头发短,没一会儿就剪完了,耳朵附近留下一圈青青的头发渣,像成年男人下巴上的胡渣。
我想起小时候跟着奶奶去西门老街剪头,更小的时候洗剪吹一次估计要不到五块钱,但我的记忆停在五块钱。
遇上赶场天的话,路上都是飞舞的鸡毛,我也安静地坐在理发屋里,鼻腔里是杀鸡的味道。我不知道鸡要怎么杀,只是怀疑我闻到的气味像是用热水在烫鸡毛,活的。
理发屋的地没有瓷砖,也不是水泥地,就是坑坑洼洼的.不经修饰的大地。下雨的时候,我去过几次,脚下踩着黑乎乎的泥,剪掉的头发落下来也不怎么看得清。
来了一位成年男人,看样子还是个学生,他剪完头发,竟也是自耳朵至脖子留下一整圈的青色的渣。
是男孩理发的方式没变,还是男孩没变呢?
我恰巧在中间的位置,看小男孩是正脸,看大男孩是背影。他们向着同一个方向,留着相似的发型,好似我不小心窥见了时间的秘密。
第2篇:剪头发杂文随笔(优秀)
剪头的时候斜对面坐了一个小男孩,系着理发围布,安静地坐着。男孩的头发短,没一会儿就剪完了,耳朵附近留下一圈青青的头发渣,像成年男人下巴上的胡渣。
我想起小时候跟着奶奶去西门老街剪头,更小的时候洗剪吹一次估计要不到五块钱,但我的记忆停在五块钱。
遇上赶场天的话,路上都是飞舞的鸡毛,我也安静地坐在理发屋里,鼻腔里是杀鸡的味道。我不知道鸡要怎么杀,只是怀疑我闻到的气味像是用热水在烫鸡毛,活的。
理发屋的地没有瓷砖,也不是水泥地,就是坑坑洼洼的不经修饰的大地。下雨的时候,我去过几次,脚下踩着黑乎乎的泥,剪掉的头发落下来也不怎么看得清。
来了一位成年男人,看样子还是个学生,他剪完头发,竟也是自耳朵至脖子留下一整圈的青色的渣。
是男孩理发的方式没变,还是男孩没变呢?
我恰巧在中间的位置,看小男孩是正脸,看大男孩是背影。他们向着同一个方向,留着相似的发型,好似我不小心窥见了时间的秘密。
第3篇:杂文随笔
杂文随笔
一日友聚
昨日:一壶清酒,两水悠悠,三窗共台,四方末散,五福门下,六角同檐,七里飘香,八万同甘…九丈意段,十堂辛酸…今日:十里桥头,九载聚欢,八方共患,七眠难缠,六怀福门,五盼同台,四留情意,三窗畅谈,二人独坐,一舍难欢…
掠风起,孤云寂,风起狂阑万丈骑…心息阵风出凉意…水色山光,空岭远影,化海洋,流心淌…
埙曲记
愤慨心激素未息 ,括平欢腾出兰既。漂沐月聘花耸离 ,热康难系苦作涕, 星繁高月梦追奇, 一凉埙曲寒颤起 ,古候千丝瓜熟蒂, 今等万缕往事忆,夜深峭 ,寒声萧, 丝万缕 ,志状举 ,宽升堂 ,众身梁, 以记暖心房.....
焦夜
夜郊南归空浪挥 ,席枕难闲审缠绵, 推影笑叹尽谈深 ,何真归根泪满斟, 遥望挠伤月引光 ,浪尽劈林四更吟 ,归展冲缓慢条短 ,盼观辞乱共呈欢。
漫路
旧故草木,丛叶斑根,起落无常,聆耳倾听之。大阳东丈,故脸西幕,一容二串留言论,三笑四连绵延争。晓梦知迷惑人眼,放幻灭境失人尊,北星七斗志同向…弃失执得总在睛,阔鸿心…羡煞得知音
求缘
此生红石系姻缘,纵横千里藏悲欢。未
第4篇:天目山杂文随笔
袁宏道写了两篇天目山游记,其中一篇说:天目山有如下七绝:瀑如万縞,山石奥巧,庵宇精幽,雷声如婴,云状百态,树木珍奇,茶笋清香。循着袁宏道当年的行程,寻找他到过的幻住、高峰、死关、活埋庵,觉得这些名称,就可谓是天目山的又一绝。
中峰明本曾在“活埋庵”处的岩石上入定,来自高丽的弟子王璋说:“我师其活埋于此乎?”故名“活埋庵”。还有一种说法:“活埋庵”与一位无名高人有关。南宋末年的1274年,高峰原妙禅师来到了武康双髻峰,结识了在此修行的活埋庵主人,1279年他把在狮子岩修行的“死关”给了高峰禅师,自己跑到人跡罕到的西天目绝顶上,继续去过不为人知的修行生活了。高峰称赞他:“竹筧二三升野水,松窗五七片闲云。道人活计只如此,留与人间作见闻。”据说“死关”是个“离地一丈,非梯索不得入”的地方。高峰禅师在这里“不剪发,不澡身,冬夏一衣”地过着思想者的日子,一直到1295年圆寂。很多想来见他的人在岩下等上十天半月,往往不能见上一面。1286年,一位年轻人经僧人明山介绍,投在了高峰门下,他就是日后元朝最有影响
第5篇:饮食男女杂文随笔
从前很喜欢林夕,喜欢他的词,虽然后来总是会避开他写的歌,太伤感了。
在喜欢他的那段时间,会搜索一切关于他的事,有一次在图书馆看到一本署名是他的书,里面有一篇小散文———《饮食男女》,里面写的什么,我基本都忘记了,大概是写吃吃喝喝的香港男女,他认识的当然多数也是男女明星,但男女明星也是凡人,喜欢那家的牛杂,这家的夜宵,吃完夜宵就搓麻将,充满烟火气。大概是———即便是有钱人也有口腹之欲吧。
太久远的事了,可能记忆有偏差,网上也搜索不到这篇文章,只记得那种感觉———世俗又温馨。
也许,满足地吃,满足地喝,才更贴近生活、更能让人感到幸福吧。我这样想。
有时候,食物真的很治愈人。
其中,我最心心念念的是一碗泡面。
初中怎么吃都觉得都吃不饱的时候,来一碗的泡面。
高中,冬天的晚修之后,和舍友共享的那一碗泡面。
有一次被人偷了我的生活费,难过到不吃饭,被同学拉去小卖铺,她请我吃了一碗泡面。
导致我现在对泡面总有一种情结,隔一段时间就要吃一杯,而且是合味道海鲜味。高中晚修后,又累又饿的时候吃了一杯合味道海鲜味泡面,那时候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