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有偿补课的自查报告

2023-09-18 07:14:52 精品范文 下载本文

第1篇:禁止有偿补课自查报告

禁止有偿补课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全面做好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为端正教育行风,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现将学校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一、加强思想教育,从源头上杜绝。

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执行领导承包教师制,开学初将举报电话和领导承包教师名单面向社会公布于全体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我们每月进行一次师德事迹宣讲,学习师德标兵和优秀教师、教育专家的理念和先进事迹。开学初开展了师德大讨论,每位教师还书写了学习心得体会。

二、学校与教师签定纠风责任状,从行动上约束。

认真开展师德教育,结合东罗中心小学教工实际,做到有针对性、有措施,学校与教师签定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在校树立“爱生如子”的教师典型,建立理解、尊重、信任、宽容的新型师生关系,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三、不定期找学生、家长进行座谈,了解教师思想及行为动态。

通过与学生及家长的座谈,我们了解到学生及家长对我校的师德师风状况非常满意,班主任能利用自习课或午间休息时间对学困生进行无偿补课,没有进行有偿补课和参与社会办学及为社会办学提供生源提取好处费的事件发生。

总之,我们能正确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能全力做好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为促进我区教育健康、蓬勃发展做出我们应尽的贡献,我校无一例“有偿补课”行为发生。

第2篇:禁止有偿补课承诺书

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禁止有偿补课承诺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禁止有偿补课承诺书一:

根据调兵山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紧急通知”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严禁有偿补课承诺书严禁有偿补课承诺书。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6、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7、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8、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8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教育局关于对“乱办班 乱补课”的相关处理规定。

校 长:

承诺人:

禁止有偿补课承诺书二:

为贯彻执行肥城市教育局关于强化治理教师办班、有偿补习等违规行为的要求精神,认真做好我校严禁组织有偿补习专项治理活动工作,做一名道德高尚、行为规范的人民教师,我承诺如下:

1、不参与任何学校组织的有偿补习;

2、不参与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外人员开展针对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动;

3、不参与培训机构或家长委员会等之名的有偿补习。

4、不以任何名义违规办班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习,强化训练或参与其中有偿授课;

5、不从事违规有偿托管托教;

6、不参加社会举办的各种以升学为目的培训班、补习班等兼职补课活动。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如查实有违犯行为,本人愿意按有关规定接受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和处罚,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当年度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

学校:(盖章)XX小学

教师:(签字)

20xx年7月 日

第3篇:禁止有偿补课实施方案

广平县第二实验小学

关于暑假期间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邯郸市教育局《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暑假期间集中整治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工作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尹国强

副组长:张艳平郑志千 李艳风 张连菊 组 员:樊振忠 韩艳敏 刘晓娟 刘瑞霞

史英广 王改敏 刘雪娟

二、扎实开展宣传动员

学校在放假前组织全校教师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邯郸市教育局《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暂行办法》、和广平县教育局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精神,要让每名教师都明确上级禁止私自办班补课的具体要求,严禁班主任及其他教师以任何借口、在任何地点补课、私自办班及强迫学生到指定的补习班补课,严禁任课教师以任何理由在校外兼职上课,坚决杜绝教师为为社会办学招生拿回扣行为。

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学校和教师在7月14-7月18日开展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自查自纠活动,自查自纠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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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禁止有偿补课责任状

禁止有偿补课责任状

**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为树立**教育良好社会形象,坚决刹住在职教师利用寒暑假及课余时间乱补课之风,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治理内容

1、中小学教师在校内、外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及辅导等行为。

2、教师进修学校在职研训员举办有偿面向公办中小学在校学生文化课补习及辅导等行为。

3、教师进修学校研训员和中小学教师参与社会民办教育机构和其他社会人员组织的针对中小学生文化课补习辅导等行为。

4、中小学教师在校内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参加以艺校之名举办的奥数、特色英语、作文辅导等有偿补课及辅导等行为。

5、学校为教师或社会办学人员有偿或无偿提供办班、补课场所、设施等行为。

二、治理办法

1、教育局将**年定为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年。

2、坚持抽查和经常性检查相结合。

3、根据群众举报组织人员进行重点检查。

4、强化对全县重点校和名师、骨干教师等重点教师的有效监督。

三、处罚办法

(一)对违纪教师的处罚办法

在专项治理活动期间,对顶风违纪教师除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外,将视情节给予以下处罚。

一是解聘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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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禁止有偿补课责任状

禁止有偿补课责任状

为了落实的文件精神,我校要求教师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分管领导特与每位教师签定禁止有偿补课责任状:

1、教师不组织参与对学生的有偿补课。

2、不动员、不暗示或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3、不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人员组织的补习班或辅导班有偿兼职兼课。

4、对被举报且核实确有补课行为的教师,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不予晋职晋级,专业技术岗位降低1-5个等级,取消当年绩效工资。

5、被上级教育监察机关查实确有补课行为的教师,严格按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教师:

分管领导:

中学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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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禁止有偿补课责任状

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责任状

为树立中山学校教育良好社会形象,坚决刹住在职教师利用寒暑假及课余时间乱补课之风,根据巴彦淖尔市教育局【2009】5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治理内容

1、学校在职教师在校内、外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及辅导等行为。

2、在职教师参与社会民办教育机构和其他社会人员组织的针对学生文化课补习辅导等行为。

3、在职教师在校内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参加以其它之名举办的奥数、特色英语、作文辅导等有偿补课及辅导等行为。

4、校领导为教师或社会办学人员有偿或无偿提供办班、补课场所、设施等行为。

二、治理办法

1、学校将2009年定为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年。

2、坚持抽查和经常性检查相结合。

3、根据群众举报组织人员进行重点检查。

4、强化对全校教师、名教师、骨干教师等重点教师的有效监督。

三、处罚办法

(一)对违纪教师的处罚办法

在专项治理活动期间,对顶风违纪教师除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外,将视情节给予以下处罚。一是解聘教师聘用合同。

二是违纪教师3年内不允许晋升职称;待聘教师3年内不得聘任。

三是教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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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个人自查报告

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个人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在全体教师中弘扬良好的师德师风引导教师树立强烈的职业光荣感、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引导广大教师正确理解、充分认识师德规范的基本要求和深刻内涵,提高贯彻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自觉性,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学校对全体教师进行有偿补课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未发现一例从事有偿家教事件,现将我校自查情况进行汇报:

一、成立有偿补课自查自纠领导小组。我校成立由陈宝平校长任组长,王爱军书记任副组长,各处室成员组成的“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 “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按时有序开展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提升教育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此次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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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有偿补课自查报告

朝阳市第二十五中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向学生家庭摊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务行为自查报告

根据市教育局“朝阳市龙城区治理公办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向学生家庭摊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行为的实施方案”通知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校在职教师进行自查:

1、无教师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

2、无教师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不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4、不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5、不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并从中获利。

6、不做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7、不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8、不以任何形式私自向学生推销、征订教辅资料。

9、绝不以任何形式收受家长金钱和礼品等财物。

总之,我们能正确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能全力做好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为促进我区教育健康、蓬勃发展做出我们应尽的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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