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工作实施方案

2023-11-01 07:14:02 精品范文 下载本文

第1篇:征地工作实施方案

双江自治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征地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严格和规范我县土地管理,切实提高政府参与土地调控的能力,确保扎实有力推进全县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用地需求,促进双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保证产业发展项目、省市县重点项目、社会公益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县城市综合开发等用地为重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县“十二五”规划为依据,以统筹各行业科学、规范、健康、有序发展为目标,以县政府为责任主体,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扎实有效推进项目建设用地的征地工作,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双江自治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征地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杨绍珊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杨家文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戴 鹏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唐永飞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新刚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

成 员:杨发琼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李 伟 县政法委专职副书记

杨国贵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双和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 军 县财政局局长

罗恒荣 县住建局局长

董光明 县水务局局长

杨绍兵 县农业局局长

魏江腾 县民政局局长

罗文英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

蔡 伟 沙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李国胤 勐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罗华庚 县招商局副局长

申学谦 县林业局副局长

杜静梅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征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征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由李双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同时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两个征地工作组,其名单如下:

(一)沙河征地工作组

组 长:戴 鹏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蔡 伟 沙河乡党委副委书记、乡长

李双和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李 波 沙河乡政法专职副书记

杨绍祥 沙河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武装部长

董光平县国土资源局勐勐分局主任科员

李荣宽 县国土资源局干部

李支祥 县国土资源局干部

鲁怀忠 县林业局干部 孔继祥 县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中心副主任

范志华 县农业局主任科员

段志华 沙河乡人民政府干部

刀玉洪 沙河乡人民政府干部

赵 毅 沙河乡干部

李志华 沙河乡土戈村党总支书记

李志华 沙河乡允俸村党总支书记

李光惠 沙河乡允甸社区党总支书记

陈发支 沙河乡南布村党总支书记

(二)勐勐征地工作小组

组 长:王新刚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李国胤 勐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杜静梅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李如昌 勐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赵紫龙 勐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武装部长

唐永华 县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

李 后 县国土资源局勐勐分局局长

苏力兵 县国土资源局勐勐分局副局长

罗维绪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 唐自琴 县农业局推广中心干部

刀应良 勐勐镇干部

刀 星 勐勐镇干部

李新成 勐勐镇干部

铁红仙 县国土资源局勐勐分局干部

罗荣昌 勐勐镇公很社区主任

三、各相关单位职责

征地工作采取属地负责的办法,由乡(镇)对辖区内征地工作负总责,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完成。

(一)县国土资源局。按照征地工作范围、政策措施、补偿标准,细化分工,制定征地工作方案;协调县相关部门办理征转用地报批的前期工作;协助乡镇确定四至红线范围,做好实地丈量、地上附着物登记等工作;协调、监督征地安置补偿资金的申请、划拨和兑现;负责办理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它事项。

(二)属地乡(镇)。根据征地工作方案负责做好群众思想宣传及政策解释工作;对征收集体土地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及丈量、登记、造册;负责用地报批资料中需村、社确认资料的整理和上报。

(三)县财政局。负责编制资金预算及解决征地补偿安置所需的资金,根据征地进度审核并拨付征地补偿资金;监督和审核资金使用情况。

(四)县建设局。负责审核所征土地是否符合城乡利用总体规划,出具选址意见或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协助属地乡(镇)规划预留用地;

(五)县林业局。负责办理林地征占用的审批手续等相关事宜。

(六)县水利局。负责办理涉及水利审批的相关手续;负责对农户自建水利设施进行补偿测算登记。

(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审核手续,出具?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和?征地社会保障审核意见书?。

(八)县民政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户办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九)县农业局。负责对青苗等地上附作物进行补偿测算登记。

(十)县招商合作局。负责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业主的协调服务工作。

(十一)县信访局。负责做好被征地来信来访群众思想疏导工作。

(十二)县监察局。负责对征地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四、征地范围

根据双江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目前城镇化、工业化建设用地的需求,结合全县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经县委十二届一次常委会议和县人民政府第十四篇2:征地工作实施方案

征地工作实施方案

一、项目地块批准后在规划选址、环评、等相关手续齐全。签订征地委托合同。由公司企投部牵头到地块所属乡镇,对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类别、房屋和其他地面附着物及各种设施进行勘察,后与国土所进行后续工作如何开展讨论思路方向。

二、由乡镇府与国土所对地块所涉及的村队的群众进行摸底调查对土地被征收的意见、想法、会出现的问题。后与我公司企头部进行工作交流,得出解决方案推进办法上报公司分管领导,由公司高层进行实施方案的定夺。

三、制定土地征收和安置补偿。

1、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

2、青苗补偿标准

3、被征地农民的社保安置方案。

四、对地面附着物进行登记。先由政府发布《土地征收通告》,就征地位置、范围、实施单位等告知被征地村组和全体村民。

2、对地面附着物造册登记。

五、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听证会

六、土地征收的报批

七、土地征收和安置补偿公告 2013年11月15日篇3:征地拆迁工作方案(工作流程)征地拆迁工作流程(工作方案)

征地拆迁工作分为十个阶段:

①征迁准备阶段②宣传发动阶段③勘察核实阶段④征地拆迁阶段⑤资金兑付阶段⑥拆迁安置阶段⑦进场施工阶段⑧服务招商阶段⑨竣工通车阶段⑩验收总结阶段。

一、征迁准备阶段

1、委托文物、压矿、地灾、水保、环评、土地等相关咨询评估机构完成相应的报告书,并获取相关行政批文后,委托国土咨询评估机构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及土地预审呈报书,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2、在设计单位出征地红线图后,委托林业勘察单位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使用林地调查报告》,报林业厅初审,报国家林业局批准。

3、省政府印发永武高速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4、地方政府建立相应的征地拆迁协调领导小组,并成立全职的征地拆迁办公室,办公室应设立土地核查小组、房屋丈量小组、矛盾纠纷协调小组。

5、根据初步设计编制征地拆迁简介,准备征地拆迁使用的各种表格及工具、用具等。编制项目征地拆迁实施预案,为正式实施征地拆迁做好充分准备。

6、召开征地拆迁动员大会。

二、宣传动员阶段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项目的重要性和征地拆迁政策。通过宣传发动,使沿线群众和征迁安置对象熟悉掌握永武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政策、计划安排,争取公路沿线被征单位和个人积极 配合、参与、支持。

三、勘察核实阶段

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以施工设计图为依据,通过实地勘察放线,划定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红线范围,对征迁范围内的实物指标进行丈量、清点、核实、登记、签认,为开展征迁补偿提供数据指标。

1、与地方征迁办签订红线边沟开挖协议。

2、由设计单位依据红线图划定红线范围,进行红线放样,项目办、地方征迁办共同参与。确定中线和边线、打桩、开挖边沟和边界保护。

3、勘测界定:土地勘测单位以施工图为依据,对项目征地进行勘测核对、绘制勘测界图、市县勘测定界报告书,正式确定公路用地范围。

4、实物指标调查,在划定公路用地红线范围的同时,与设计单位、各地征迁部门、国土部门、林业部门、被征户(单位)共同对红线内土地、建筑物、地面附着物等进行现场实地丈量、清点、登记、四方共同签认工作,调查登记结束后及时统计、核算、汇总并上报确认。征地拆迁调查资料应永久存档保存。

四、征地拆迁阶段

(一)签订协议

1、与市(县)征地拆迁部门签订征迁协议及项目管理责任书、征迁管理资金管理协议。

2、各地征迁部门以确认的实际核实面积和实物为依据,以村为单位分解到农户,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土地及房屋、类别、面积、补偿资金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期间无争议和举报,各地征迁部门,村组分别与被占地的单位、个人签订征地和房屋征迁补偿协议。

3、与沿线电力、通讯、水利等部门及其它设施的权属单位按实物指标调查结果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二)实施征地拆迁

1、按照征地拆迁实施办法,拆除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各类构筑物、地面附着物等,满足交地、施工条件。

2、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地方征迁办负责组织具体实施,项目征迁办指导、督促、检查征迁进度。

3、督促沿线电力、通讯、水利等部门履行协议,满足施工单位进场施工要求。

五、资金兑付阶段

1、保证征迁对象及时足额得到补偿。

2、依据征迁勘察、调查核实实物指标、核算征迁补偿资金,按照协议按比例分期支付补偿资金。

3、征地拆迁补偿费由项目建设单位按征地拆迁的实际进度分期付款。即:征地拆迁协议签订后先付征地拆迁补偿费的50%,土地丈量、调查及核算汇总上报后,在完成征地范围内的清障工作达到交地条件,经验收后,在建设用地交付施工单位使用并全面开工后,再付征地补偿费的50%;县(市、区)、乡(镇)政府与拆迁户签订协议后再付拆迁费的50%(拨付比例按省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4、电力、通讯、广播、水利等部门专业设施的拆迁补偿拨付比例按补偿协议的约定办理。

5、按照规定、进度分期拨付地方征迁办的管理费用。

六、拆迁安置阶段

按照拆迁安置办法,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把因修建高速公路搬迁的厂矿、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个体工商户、集体和个人的原有生产、工作、生活秩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恢复,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各地征拆部门一定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地方征拆办要对拆迁户宅基地安置点严格把关并告知项目征拆办,避免乱占耕地。

七、工程建设阶段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建设实际,对前阶段工作进行全面的清理和回顾。以施工单位进场交地为切入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妥善处理好本项目征拆的各种遗留问题的基础上,满足施工单位进场开工的要求;

2、地方政府办理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手续,配合国土部门获取土地使用批文,满足项目对用地的法律要求;

3、地方征拆办对征拆户宅基地安置点的选择要按规定、按标准执行;

4、施工单位进场,复核项目用地,正式移交施工用地;

八、服务协调阶段

1、施工过程中需二次征地: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当地政府人员现场核实补签征地手续。

2、协调好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与各方的矛盾与纠纷,协助施工单位办理临时用地、施工便道、取砂采石、用水用电等手续。

3、加强与个部门的联络,协调好项目办及各参建单位与各

个部门的关系。

九、竣工通车阶段

1、涵洞通道接水是否通畅,并经地方征迁办、项目办工程处验收。

2、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合同,恢复施工便道原貌。

3、督促施工单位对临时用地实行相应的绿化等措施恢复植被。

十、验收总结阶段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建设实际,对征地拆迁过程进行全面回顾和清理,以完善手续为切入点,妥善处理好征地拆迁的各种遗留问题,办齐各种批文和证照,满足工程交工验收是需要。

2、征地拆迁的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归档、移交工作,达到征地拆迁工作无遗漏、批文证照无遗漏、数据资料无差错的目的。

3、征地拆迁竣工验收总结工作:

(一)纂写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总结

(二)聘请有关部门对征地拆迁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或验收,做出结论性评价

(三)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4、征地拆迁验收总结是项目验收总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竣工验收的考核指标之一。

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土地预审、报批流程篇4:全县征地拆迁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全县征地拆迁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给全县征地拆迁工作营造浓厚、良好的舆论氛围,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全力打造活力钨都、绿色南安、幸福oo,现制定如下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征地拆迁工作又快又稳进行为目标,通过全方位、立体化、高密度的宣传,最大限度地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参与,形成积极配合拆迁的浓厚氛围,为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目的意义

通过集中开展征地拆迁宣传教育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县城居民充分了解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法律法规,以及改造老城区、实施新区开发对我县经济建设的重大意义,消除群众的后顾之忧,使被征地、拆迁的干部群众理解支持并服从征地拆迁工作,力求达到“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目标。

三、组织机构 成立以县委宣传部负责人为组长,县文广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国土局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广电新闻中心、县委报道组、县信息中心负责人等为成员的oo县征地拆迁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四、宣传形式和任务

全县征地拆迁宣传教育工作要采取媒体宣传、社会宣传与对外宣传相结合,坚持以正面引导和鼓劲为主,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争取广大被征地、拆迁群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重点突出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媒体宣传

时 间:2011年7月11日至12月31日

1、县电视台、《oo报》要及时刊播征地拆迁工作有关通告,以及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在《oo新闻》节目前后、《oo报》一版醒目位置刊发有关宣传标语;统一开设《树立oo形象 提速城市建设》宣传专栏,下设“政策导航”、“走马oo看变化”、“我为oo城市建设支一招”、“他山之石”、“曝光台”等子栏目,分阶段、分重点报道征地拆迁的进展情况,大力宣传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果。

2、县电视台要制作以城市规划、土地管理、新型城镇化建设为主题的专题宣传片,在重点时段循环滚动播出,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关注度和知晓率;《oo报》要组织开展以“我为oo城市建设支一招”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讨论,形 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3、县电视台、《oo报》要积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精心撰写和配发评论员文章,邀请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法律、城建、国土等方面的专家,通过撰写调研文章、访谈等形式,阐述做好征地拆迁、改造老城区、实施新区开发的重要意义及影响,有针对性地解读相关政策法规。要深入采访报道被征地、拆迁群众欢迎建设项目实施、热切希望建设项目早日动工的心声意愿。

4、县电视台、《oo报》要组织记者深入开展“走马oo看变化”采访活动,对征地拆迁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典型的人和事进行深入采访,集中展现oo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征地拆迁、投身城市建设的精神风貌;同时对在征地拆迁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曝光和批评。

6、县委报道组、县电视台外宣组要做好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采写稿件、采编新闻,宣传oo城市建设的重大进展与成就,扩大在全国、全省、全市的影响力。

(二)社会宣传

时 间:7月11日至12月31日

1、各相关乡镇和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充分利用简报、黑板报、宣传橱窗、大型宣传标牌等阵地,开辟相关专题和专栏,让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了解征地拆迁政策法规和城市建设的重大意义。要采取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挂图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城市建设给群众带来的实惠,宣传政府出台的各项社会保障优惠政策,形成全方位的宣传。横幅内容前期悬挂一些导向性的内容,中期要悬挂一些激励性的内容,后期要悬挂一些警示性的内容。乡镇悬挂的地点主要集中在圩镇、集贸市场以及辖内国道、主干道沿线;县直单位悬挂的地点主要集中的城区主干道、广场以及单位门口,具体安排见附件。前期横幅标语务必在7月15日前悬挂好。

2、县城建、国土部门要印发《致oo县广大市民朋友的公开信》、《拆迁补偿安置政策解答》、《土地管理法简明读本》、《城乡规划法简明读本》等宣传资料,将征地拆迁的意义和相关政策明明白白告诉群众。

3、要出动宣传车进行宣传。各相关乡镇和单位宣传车要保持较高的通响率,初期要做到全覆盖宣传,后期要有针对性选择征地拆迁难度较大的地区集中宣传。宣传内容和宣传路线由县国土部门牵头制 定,宣传车及相关设备由城建部门负责,录音制作由广电新闻中心负责。

4、县文广局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文艺工作者编排以做好征地拆迁工作、推进城市建设为主题的文艺节目,寓教于乐,精心组织各类展演及群众性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县司法局要做好相关法律服务宣传,做好土地征用、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依法做好律师的宣传管理工作和律师事务所的协调工作;制订和实施法制宣传教育方案,提高群众法制观念。

6、各相关乡镇和单位要集中开展“政策入户”宣传活动,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要结合“三送”活动,到所包扶的群众家中开展上户宣传,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眼前与长远的关系,认真了解群众对征地拆迁的态度,切实将征地拆迁政策法规普及宣传到千家万户。

五、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加快oo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好征地拆迁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对征地拆迁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实际,锐意创新,对照方案,认真实施。

2、严格纪律,准确宣传。各乡镇、各部门要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正面宣传、准确宣传、及时宣传,确保征地拆迁宣传不走样、不添乱。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组织新闻骨干力量,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各新闻媒体要按照统一的口径和内容进行宣传,对把握不准的内容要及时请示,重大稿件要按规定送审。在采访报道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服从统一指挥。

3、广泛发动,扩大影响。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努力创新征地拆迁宣传工作内容和形式,立足基层,广泛发动,在全县形成从上到下、从下到上、社会各界关注、干部群众热情参与的局面,真正把这项宣传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生动活泼、有声有色。各新闻媒体要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利用消息、通讯、综述、现场报道、特写、评论等体裁,努力提高宣传报道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4、责任到人,强化督查。各相关乡镇、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切实具体的实施方案,建立层层包抓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要成立督查组,对照任务,逐款、逐条进行检查,形成人人参与征地拆迁宣传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全县征地拆迁工作前期宣传标语及安排

附:

oo县征地拆迁工作前期宣传标语内容及安排

一、标语内容

1、节约集约用地,造福子孙后代!

2、坚持科学发展观,珍惜每一寸土地!

3、遵守城乡规划,严格依法用地!

4、土地利用节约集约,经济发展又好又快!

5、严格土地执法,规范土地市场!

6、依法土地登记,明确土地权属!

7、改革完善征地制度,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8、实施土地督察制度,依法依规管地用地!

9、严格土地管理,构建和谐社会!

10、以依法用地为荣,以违法用地为耻!

11、珍惜土地资源,构建和谐社会!

12、依法管理土地,合理利用土地!

13、坚持规划理念创新、方法创新、服务创新,不断提高城乡规划水平!

14、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和统筹作用,有效调控和引导城乡发展建设!

15、全民参与规划,了解规划,共同维护城乡规划!

16、建设要搞好,规划要先行;规划无小事,人人要关心!

17、规划连着你我他,顺利实施靠大家!

18、依法建设光荣,违法建设可耻!

19、拆除违法建筑,建设美好家园!20、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

21、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生活环境!

22、城乡规划是建设和管理城市的重要依据和基本手段!

23、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自觉遵守城乡规划!

24、大力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

25、加强规划管理,促进城乡经济快速、协调和健康发展!

二、城区安排

略篇5:海石湾镇关于红山路扩建项目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实施方案

海石湾镇关于红山路扩建项目征地拆迁安

置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本次征迁项目位于现红山路公路东侧,共征地约44亩,实际需征地34.84亩。(含已代征道路。)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实施,镇党委、镇政府决定成立海石湾镇红山路扩建项目征地拆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 军 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马千里 镇党委副书记

郎世进 镇政府副镇长

包海涛 镇政府副镇长

王 彬 镇武装部部长

李 龙 镇纪委书记

张文英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倪艳丽 镇财务所所长

李剑锋 镇民政办主任

周 顺 镇土地城市管理所所长

马 越 镇党政办副主任

王晓军 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任

马 军 上海石村党支部书记

刘德明 上海石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土地城市管理所,周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马越同志任副主任,主要职责是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沟通、落实及资金管理等工作。

具体工作实施由六个工作组组成,分别为政策宣传组、信访接待及矛盾纠纷调处组、土地丈量组、拆迁安置组、社会保障组、纪检监察组,各小组具体分工和工作职责如下:

政策宣传组:由马千里、郎世进负责,主要工作职责是征地拆迁工作中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和解释工作。

信访接待及矛盾纠纷调处组:组长王彬,承办部门为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要工作职责是做好因征地拆迁引起的群众上访及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

土地丈量组:组长包海涛,副组长周顺,承办部门为镇土地城市管理所,主要工作职责是会同区国土局、海石村委会完成拆迁户摸底调查、土地丈量、房屋作价等工作。

拆迁安置组:组长包海涛,副组长周顺,成员倪艳丽、马越、苏玉栋、祁万臻,承办部门为镇土地城市管理所、党政办、镇财务室,主要职责是安置占地农户,补偿款的发放

等工作。

社会保障组:组长张文英,副组长李剑锋,主要工作职责是配合做好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农转非、过渡期城市低保、承包地的变更、纠纷调处等工作。

纪检监察组:组长李龙,承办部门为镇纪检办,主要工作职责是对征地拆迁安置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三、实施步骤

为了加快拆迁安置步伐,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具体步骤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2年2月15日——2月25 日)。调查摸底工作。对拆迁安置户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掌握拆迁区域内常住人口底数,住房结构和面积,宅基地面积,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出适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2012年2月26 日—— 3月 6日)。征地拆迁宣传工作。进村入户,做好村民的宣传、说服和解释工作,将国家征地补偿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到户,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第三阶段(2012年 3月 7日—— 3月 27日)。征地补偿实施阶段。全面完成征地拆迁安置的土地丈量、房屋评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清点登记工作。

第四阶段(2012年 3月28日—— 4月20日)。征地拆

迁收尾阶段。完成补偿工作,落实补偿款项,督促项目用地内拆迁工作,交付土地。

四、拆迁安置的相关政策及规定

为保证顺利完成红山路扩建项目的土地征收拆迁工作,本次征地工作严格按照以下相关政策及规定:

1.征地补偿标准:本次征地补偿按照《红古区海石湾城市规划区征地补偿办法》执行。2.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根据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批转《区物价局区住建局<关于执行2010年度兰州市房屋重置价格的意见>的通知》执行。具体补偿价格由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成新、设施等因素综合评定。3.拆迁安置:被征地拆迁户的安置办法按照《红古区海石湾镇海石村被征地拆迁户的安置办法(试行)》(海政发〔2010〕168号)执行。安置点为西口棚户区改造安置楼。住宅安置采用1+1安置模式,临街铺面安置采取1:1安置办法。4.拆迁奖励:被拆迁户限期完成拆迁的,按政策规定享受3.8万元的奖励。5.被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农户依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精神,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凡本人自愿农转非的被征地农户,可以纳入社区统一管理。6.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办法按照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红古区贯彻实施<甘肃省征收农民集体

所有土地补偿费用分配使用管理办法的意见>的通知》(红政发〔2007〕4号)执行。

五、总体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

红山路扩建项目是我区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举措,对完善城区交通体系、改善城市投资环境、提高城市整体形象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全镇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做好充足准备。2.明确工作职责

各工作小组要落实各自的职责分工,紧密配合,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与相关单位之间加强配合,团结协作。努力将红山路扩建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做到实处。3.精心安排各项工作 征地拆迁是各项工作中不易做好的一项工作,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被征地群众的利益放在征地拆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有效的排解各种纠纷,做到既不损害国家利益又能保证被征地群众的权益,真正为项目建设开好头,走好第一步。

第2篇:征地工作实施方案

征地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征地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征地工作实施方案1

为切实做好瑞赣高速公路瑞金段的征地、拆迁工作,确保高速公路建设顺利进行。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瑞金至赣州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动员会议纪要的通知》(赣府厅字[20xx]10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坚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坚持统一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紧紧围绕瑞赣高速公路瑞金段20xx年10月开工和20xx年底建成通车的目标,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本市境内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任务,并确保工程移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久生计有保障。

二、工作方法、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一)工作方法

1、工作机构。瑞赣高速公路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瑞金段经过我市云石山乡的坡下村、回龙村、云石山村、沿坝村。整个征地、拆迁补偿和安置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瑞赣高速公路瑞金市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由瑞赣高速公路瑞金市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征迁办),会同云石山乡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云石山乡政府成立相应的征地拆迁安置机构,由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配备2-3个工作人员,沿线村指定1名工作人员。

2、征地工作。根据瑞赣高速公路瑞金段施工设计红线图,由用地单位、市征迁办、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和云石山乡政府一同确定征地的范围、地类和数量,并会同权属村、组和农户分户丈量,经征地户签字后汇总复核,张榜公示,补偿到户。

3、拆迁工作。红线内房屋及地上附属建筑物的拆迁,由用地单位、市征迁办和云石山乡村两级及拆迁户共同进行实地丈量,认定房屋结构、数量,共同签字确认后,汇总复核,张榜公示,并与拆迁户签订拆迁协议,补偿到户。

(二)时间安排

1、20xx年8月份,云石山乡要成立征地拆迁安置组织机构,安排专职工作人员。

2、20xx年8月开始,以乡、村为单位, 搞好宣传发动工作,宣传建高速公路的重要性,宣传本实施方案的精神,使广大的征地拆迁户积极支持高速公路建设。

3、瑞金段分为A标段和B标段,B标段是云石山乡,涉及到坡下、回龙、云石山、沿坝四个村,全长4.22公里。因此,对B标段要求在20xx年8月20日—9月15日,集中开展征地拆迁的丈量登记、张榜公示工作,并签订好征地拆迁协议。

4、20xx年9月15日—30日, 全面完成房屋拆迁,并抓好拆迁安置地的落实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各有关单位、云石山乡人民政府要从大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和动员沿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高速公路的建设,为瑞赣高速公路瑞金段的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2、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征地拆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有关部门和云石山乡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搞好协调,及时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协助拆迁户搞好过渡和安置工作。

3、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和工作标准,做到实事求是、准确无误地丈量和清点征迁物,按照法定程序建立完善的档案以备查考。

4、严格资金管理,切实保障群众的利益,做到补偿标准、补偿资金及时张榜公布,以利监督。严格执行资金的拨付程序,及时足额地将征地拆迁补偿款发放到征地拆迁户手中。

5、对乡、村集体土地的补偿费,实行村用乡管,乡长审批,补偿资金权属单位使用要有计划,公开透明的用于因建高速公路受影响的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和集中安置点的道路、水电建设等集体公益事业项目。

6、有关部门要对因高速公路建设受到影响和损坏的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设施及时提出修复意见,配合市征迁办与业主协商,尽快组织修复,确保沿线群众的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7、高速公路征地报批,由项目业主提出用地申请,市征迁办配合,市国土、林业等有关部门按审批权限负责呈报办理相关手续。

8、市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赣府厅字[20xx]100号的有关优惠政策(见附件一),支持高速公路建设。

三、征地拆迁范围及对象

1、征地范围。征用土地面积以施工用地设计红线图和变更设计图面积为准。土地包括水田、旱地、水塘、果园、林地、未利用地(荒山地)、道路、河流、宅基地等,这类工程用地属永久性征地。弃土场、取土场、预制场、堆料场、施工便道、施工场地属临时用地,临时用地原则上不占用耕地。

2、拆迁范围及对象。指施工设计红线图内地表上的各类房屋建筑物及附属建筑物。主要有房屋、简易房(猪牛栏、厕所)、围墙、水井、沼气池、水塔、晒场、宅基地基础、砖窑、水池粪池、坟墓、电力及通讯设施等。有关房屋建筑面积的丈量,以边墙对边墙的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四、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补偿支付

(一)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是指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青苗补偿费。房屋拆迁补偿含建筑物补偿费、拆迁过渡费、搬迁费。

征地补偿标准按各种地类、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按房屋结构类别确定(各种地类的补偿标准见附表一、附表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见附表三)。

临时用地的租用,由施工单位会同市征迁办与所在乡村签订协议,国土、林业等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并由市征迁办结算补偿。补偿标准每亩每年1200元,含复垦费。

(二)补偿支付

征地补偿费及拆迁补偿费由市征迁办根据各村、组张榜公示的结果,按核定的征地拆迁补偿数额,专帐拨付给征地拆迁农户或权属单位。

征地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的发放分两次进行,即在丈量登记,并张榜公示核实无误,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后发放50%;在征地户交付土地后,拆迁户按协议要求拆迁到位并经验收合格后,将剩余50%的征地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奖励费发放到位。

五、拆迁安置

拆迁户的拆迁安置,要贯彻统一规划,合理安置的原则,对分散安置的农户,也要结合新农村规划建设,符合村规要求。云石山乡政府要在拆迁张榜后半个月内,落实新宅基地进行安置,按原有建筑占地面积1:1的比例安排。落实宅基地安置,一般不准占用耕地,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山坡地。占用耕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占用村内空闲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80平方米,使用山坡地的,每户不得超过240平方米。

云石山乡村两级应协助拆迁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有关部门除收取工本费外,免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城镇建设配套费、水土保持费、水资源费、土地管理费、规划费等。

六、补偿资金管理

1、瑞赣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统一管理,专户储存,做到专款专用的原则。

2、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拨付,市征迁办在收到建设单位拨付的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后,按照已核实并签字认可的征地拆迁面积、标准和金额,下拨到权属单位和个人。原则上不允许现金支付。

3、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必须按《土地管理法》和拆迁安置规定及时支付发放,做到手续齐全,台帐清楚,资料完整,不得克扣、拖欠和挪作他用。

4、对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发放情况,要进行张榜公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市监察、审计部门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督查,对克扣、拖欠、挪用、贪污补偿资金的,依法严肃处理。

七、奖罚措施

1、由于拆迁时间紧、任务重,为鼓励拆迁户加快拆迁进度,对能自觉配合搞好拆迁工作,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拆迁协议并在限期内完成拆迁的,按拆迁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土木结构房屋,分别每平方米奖励20元、15元、10元。对不按时签订协议,又未在规定时间内拆迁完房屋的,取消房屋拆迁奖励。

2、乡、村工作经费补助与乡和各村工作业绩挂钩,根据工作量和进度考核情况,由市征迁办对乡考核、乡对村考核、半年一次报市政府审批。

八、其它

1、征地过程中土地权属有争议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为了不影响施工用地,在土地权属未明确之前,由市征迁办和用地单位记录清楚被征土地(被租用土地)的位置、面积、地类并请权属争议方共同签字认定,待后解决。

2、高速公路施工建设期间如遇严重影响农业、水利、交通设施、重要文物和其它建筑物等问题时,云石山乡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报市征迁办,由市征迁办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3、高速公路用地属红线外的土地、公私财产,因高速公路建设施工造成受损的,由施工单位据实赔补。

4、确保安全施工。对各施工单位取弃土场,市安监、水保等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施工督查,确保人、财、物安全,并督促恢复造林,防止山体滑坡和水土流失。

5、对失地农民,要按照瑞府发[20xx]15号文件精神,落实帮扶措施。

征地工作实施方案2

云南省南北高速公路大通道麻柳湾至昭通、昭通至会泽段将正式开工建设,涉及XX县江底乡境内约**公里,切实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确保昭会高速公路XX段按时开工、顺利推进的前提和保证。为依法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实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XX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搞好征地拆迁工作的意义

征地拆迁工作是项目工程的基础性工作,任务完成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项目建设的进程,为确保如期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涉建乡镇、村组和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精心组织,强力推进,认真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为项目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经研究,决定成立XX县昭会高速公路XX段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 组 长:***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高速办,由刘朝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的征地拆迁和协调服务工作。从房产局、林业局、国土局、江底乡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开展日常工作,办公室人员由高速办及

高速办:XX、XX;

国土局:*名(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

房产局:*名(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

林业局:*名(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

江底乡:*名(*名领导,*名工作员)及涉建村组干部。

三、征地拆迁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宣传培训阶段(*月*日-**日)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全力做好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前期准备,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本阶段要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组织踏勘,做好项目建设的实物量调查,召开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的征地拆迁动员大会。

2、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购置征地拆迁工作室内外所需用品和用具。

3、制作征地拆迁所需表册,搜集所需资料、图件。

4、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发布、张贴征地拆迁通告,制作、悬挂、张贴各种标语,并通过宣传栏、电视和有线广播及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做到涉建村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征地拆迁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5、组织乡镇、村组及征地拆迁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征地拆迁工作的相关政策、补偿标准、测量方法、补偿协议的签订、补偿款的管理与发放等。

(二)征地拆迁丈量阶段(*月**日- **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乡镇、村组及业主单位、设计单位采取边勘丈、边征地、边拆迁的方式,按照完成征地拆迁工作的勘测丈量工作。

(三)资料汇总、公示及补偿资金的兑付阶段(*月**日-*月**日)

在全面准确核实被征用土地及房屋面积后,及时将所测量数据汇总公示并上报昭会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划拨补偿资金,补偿金的兑付采用“一卡通”形式封闭运行,保证农户取款方便安全。

四、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征地拆迁补偿款设立专户管理,专户核算。征地拆迁丈量工作结束后,将征地拆迁丈量结果及补偿金额公示一周后兑付。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江底乡要成立“一把手”挂帅的征地拆迁安置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人员专门抓。各涉建村要成立以村干部为主体的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对本村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舆论引导。要采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充分宣传,及时公开征地拆迁协议和征地拆迁程序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全面报道,使涉建乡村对征地拆迁情况有客观公正的认识,让被征地拆迁单位和个人了解政策,理解、支持征地拆迁工作,为征地拆迁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严格执行政策。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标准统一,决不能以权谋私。

(四)坚持政务公开。坚持把各项政策、补偿标准、帐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各危害项目建设的违法行为,对煽动鼓舞群众闹事,干扰、影响和破坏项目建设的首要分子,公安机关要依法严肃处理,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1、征用土地补偿标准(附表一);

2、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附表二);

3、构筑物补偿标准(附表三);

4、房屋装修补偿标准(附表四);

5、坟墓搬迁补偿标准(附表五);

6、零星林木补偿标准(附表六);

7、搬迁、周转、临时过渡补助费指导标准(附表七);

8、划地安置费(附表八);

9、户外零星管道补偿标准(附表九);

10、电力改迁补偿标准(附表十)。

征地工作实施方案3

霍州至永和关高速公路是山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三纵十一横十一环”第八横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中南部西接陕西省通往延安市,到达陕、甘、宁等地的重要通道。工程涉及我市大张镇、辛置镇、白龙镇、陶唐峪乡、南环办的'十多个村庄,全长约20公里。为了确保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工程建设的协调和保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霍州至永和关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霍州至永和关高速公路建设协调领导组”(霍政办函[20xx]42号),全面负责工程征地拆迁和协调保障领导工作,并负责处理与工程建设单位的相关事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三个工作组。

1、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组日常工作,办理土地、林业等相关手续,综合协调处理工程建设施工中相关事宜。

主 任:孙杏锁(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主任:杨 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安志勇(市林业局局长)

张晓波(市交通战备办主任)

成 员:曹明忠(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魏英泽(市林业局副局长)

薛会平(市交通运输局财务结算中心主任)

张康华(市交通运输局农管办技术员)

2、征地拆迁协调评估组:主要负责征地拆迁的评估工作,并负责施工协调和善后处理事宜。

组 长:孙杏锁(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张晓波(市交通战备办主任)

张云峰(大张镇党委书记)

刘国平(辛置镇党委书记)

张伟兴(白龙镇党委书记)

门保生(陶唐峪乡党委书记)

侯晋川(南环办党委书记)

曹明忠(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魏英泽(市林业局副局长)

徐国宁(霍永高速指挥部主任)

成 员:王晓东(市交通运输局工会主席)

李 民(市交通战备办副主任)

张秀文(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办主任)

朱文梅(市交通运输局农管办副主任)

王华伟(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办副主任)

李小峰(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办副主任)

王 瑞(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办干事)

沿线涉及的乡(镇)、街道办行政正职、分管副职及相关村支书和主任均为成员。

3、监察审计组:负责整个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审计和检查。

组 长:朱壮军(市审计局局长)

成 员:胡文杰(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长)

时宏伟(市审计局投资审计股股长)

4、安全保障组:主要负责征地拆迁工作交通管制和安全保卫工作等有关事宜.

组 长:王文艺(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刘根生(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田晶杰(大张派出所指导员)

李忠忠(陶唐峪派出所指导员)

李志毅(辛置派出所负责人)

张顺平(南环派出所负责人)

刘建兵(白龙派出所负责人)

二、征地拆迁

1、本次征地拆迁范围为:东起大运高速观堆北,西在白龙镇耿家庄出境,长约20公里,涉及陶唐峪乡的辛庄、成庄、观堆、官底,大张镇的上乐坪,辛置镇的下曹、阴底,南环办的东湾、圣佛,白龙镇的柳树腰、陈村、陈家庄、寺庄等村庄,以及沿线部分厂矿企业。

2、本次征地拆迁按照属地原则,经评估组评估核实后,由沿线乡(镇)、街道办组织实施。

3、拆迁

(1)本次拆迁安置实行货币补偿,根据(临政办发[20xx]68号)《关于做好高速公路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执行。

(2)拆迁户新的宅基地由国土部门与乡(镇)、街道办及村按《土地法》重新予以核定审批。

(3)拆迁临时安置搬迁费、过渡费参照《临汾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临政发[20xx]32号)规定条款,结合我市实际执行。如不按评估通知规定时间完成拆迁者,该二项费用将不予考虑。

(4)被拆迁厂矿企业的补偿工作,结合当地实际,由项目单位同地方政府及有关单位共同组织调查,依法进行评估,参照晋政发[20xx]48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未尽事项,由有关部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单位与被拆迁单位商定补助补偿标准。

(5)电力设施、通信设施、大型水利和公路设施,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方案结合省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予以补偿,限期进行改迁。如有争议,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评估、评审后执行。

(6)对违法、违规、抢建、抢种、抢栽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机井、树木、农作物等不予补偿,并限期自行拆迁清理,不及时清理影响工程施工的,依法予以处理。

4、征地

(1)征占用土地补偿标准按照晋政发[20xx]38号文件执行,由国土资源部门提供地类依据;征占用林地由林业局提供林地依据,其他涉及公路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具体征地面积以实地丈量,复核面积为准。

(3)本次征用土地实行逐级负责补偿安置的办法,由市领导组与被征地乡(镇)、街道办及村签订补偿协议,乡(镇)、街道办和村委负责对本辖区内被征用地的承包农户进行补偿安置。

三、时间要求

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按时间要求完成征拆任务的乡(镇)、街道办将予以奖励。

四、具体要求

1、霍州至永和关高速公路是一项全省性的重点建设工程,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强化协调,保障施工。

2、国土资源、林业、水利、劳动等相关部门要为工程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减少工作环节,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减免有关费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相关乡(镇)、街道办及村要及时协调解决,决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或借口阻挠和干扰施工,否则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3、市协调领导组、相关乡(镇)、街道办设立征地拆迁费银行专户,专人负责,保证专款专用,确保征地拆迁费及时足额支付到位。不得借故拖欠和挪用,并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审计工作。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确因工作需要需进入工地的需与市协调领导组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

5、公安机关要为工程建设保驾护航,严厉打击一切不法行为,对拒绝、阻碍征地拆迁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6、征地拆迁工作人员要依法行使职权,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虚报冒领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征地工作实施方案4

京包高速公路是市政府迎奥运重点工程。京包高速公路途经城南街道辖区南郝庄、北郝庄、邓庄三个行政村。征地拆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了切实做好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结合城南街道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城南街道成立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城建科、财政科、经济管理科、监察科、宣教中心、信访办、社保所、司法所、派出所、各村村委会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北郝庄村村委会,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由各主管领导牵头,各科室工作人员组成十个征地拆迁工作组,主要负责征地拆迁中的具体工作任务。包村工作队队长是各村征地拆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征地拆迁工作的第一承办人。

二、政策依据

1.《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

2.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昌平新城东区成本测算和京包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京昌政会[20xx]24号)文件;

3.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昌平新城建设拆迁安置问题专题会议纪要》(京昌政会[20xx]50号)文件;

4.《昌平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规定》(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令第4号);

5.《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园林绿化局市国土局关于遏制本市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过程中抢栽抢种树木苗木行为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xx]20号)文件;

6.《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

三、工作安排

征地拆迁工作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7月5日至8月31日)的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1.7月20日前,成立征地拆迁组织机构,完成相关政策的查找和咨询工作,完成树木、苗木的清登、界定工作。

2.7月23日前,召开城南街道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动员会。

3.7月24日前,进行宣传发动、业务培训工作;发布树木、苗木采伐、移植通告;进行三个村企事业单位房屋等非住宅入户工作,核实情况、征求意见。

4.7月31日前,根据评估结果,完成林木的补偿工作;完成三个村企事业单位房屋等非住宅补偿工作;落实线内被拆迁人的住房安置工作,以确保8月31日前完成各项拆迁工作。

5.8月10日前,完成抢栽抢种树木、苗木清理工作。

6.8月15日前,完成三个村区域范围内树木、苗木的清除工作;完成线内住宅拆迁补偿工作。

7.8月31日前,完成三个村企事业单位房屋等非住宅拆迁工作;完成线内住宅的拆迁工作。

四、资金管理

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专户储存,统一管理,专款专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发放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做到手续齐全、台帐清楚、资料完整,不得克扣、拖欠和挪作他用。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发放情况,要进行张榜公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监察、审计部门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综合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力度,落实征地拆迁工作周例会制度和进度日报告制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要认真做好与区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与首发公司的定期协调机制,努力实现与区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之间的无缝衔接。领导小组下设各工作小组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工作,要深入基层指导和服务,全力配合三个村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三个村的包村工作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订详细的工作预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征地拆迁工作按计划推进。

二是要周密安排部署,确保辖区和谐稳定。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进行认真细致的工作,抓好每一个环节,避免出现底数不清、情况不明而急于求成、简单从事的情况,要真正做到时间、进度、质量有机统一。要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过程中的信访接待工作,从严从快处理阻碍、损害征地拆迁工作的违法乱纪行为。对于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积极协调、及时解决,做到不回避问题,不激化矛盾、不出现集体上访事件,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针对影响辖区稳定和工作进度的苗头性问题,要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协调、早解决,确保辖区和谐稳定。

三是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征地拆迁氛围。要坚持把宣传动员工作摆在征地拆迁工作的首要位置,制定京包高速公路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通告、悬挂横幅标语、设立咨询点、召开会议、入户工作等多种方式,有目的、有重点地开展正面宣传,广泛宣传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征地拆迁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教育和引导沿线群众以主人翁的态度理解、支持、关心工程建设,为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和施工建设营造良好的

征地工作实施方案5

为维护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至高速公路工程(段)征地拆迁工作按时、依法、有序顺利进行,根据海府办[20xx]22号文件规定,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征地工作本着“依法实施,合理补偿、妥善安置”的原则、兼顾国家、农村集体和被征地权益人三方利益。

(二)本次征地工作由市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协调,镇政府具体实施,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能配合开展工作。征地工作应做到责任明晰、任务明确、督查到位,按时完成,并自觉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群众及社会舆论监督,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久生计有保障,在最短的时间内生产、生活秩序得到正常恢复。

二、征地拆迁的范围

根据项目业主提供的至高速公路工程(段)勘测定界图,段长度为36.28公里,永久用地征地面积3454.41亩。其中,镇范围内931.42亩,项目征地拆迁由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两部分组成。

(一)永久用地部分。

权属情况为国营上埇林场79.15亩(国有土地)、镇人民政府3.08亩(国有土地)、上埇城镇用地48.34亩(国有土地)、镇上埇林场17.86亩(国有土地)、上埇林场28.38亩(国有土地)、集体土地667.52亩,未明确用地单位国有土地87.09亩,实际征地面积以现场勘测面积为准。涉及的权属村委会有5个,分别是上埇村委会、礼都村委会、田头村委会、龙池村委会、棉寨村委会。改移道路、道路连接线、沟渠涵洞顺接用地以及有可能发生的扩补征部分,根据实际用地需要确定。

(二)临时用地部分

1、大型临时用地:拌合站、取弃土场、堆料场、制梁场等为大型临时用地

2、小型临时用地:施工便道、工棚等为小型临时用地。

临时用地采用租赁方式有偿使用。

永久用地征地面积及临时用地面积以勘测定界图的数据为准。

三、征地和拆迁安置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按10.8468万元/亩的标准进行赔偿,依法有偿收回国有农用土地使用权的,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根据市政府十四届55次常务会议纪要要求,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不含房屋征收补偿和坟墓补偿)补偿费实行包干,标准为3.6万元/亩,其中3万元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1万元为工作经费,0.5万元为征地奖励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琼府[20xx]3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补偿,包干费用按征地面积由市国土资源局拨付给镇政府,由镇政府平衡统筹使用。

(三)按照市政府十四届43次常务会议纪要要求,征收农民集体建设用地,按照15万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偿,依法收回农村集体使用的国有荒地、沿海滩涂,给予“安置补助费”补偿。

(四)依法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及依法有偿收回国有农用地涉及地上建筑房屋及附着物的,按市政府批准最新的城市建设房屋参考基价及市政府批复的补偿标准执行。需要评估补偿的,按评估价格进行补偿,房屋征收安置按市政府批准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执行。

(五)坟墓按2500元/个标准补偿,特殊坟墓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

(六)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琼府[20xx]21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20xx]103号)规定执行。

四、组织机构

(一)征地拆迁工作小组

1、为了切实加强对征地工作的指导,镇政府成立至高速公路工程(段)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

2、项目业主征地拆迁工作机构

项目业主以派驻现场的工程现场建设管理部为征地拆迁现场协调机构,与我镇征地拆迁工作小组对接,组织协调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配合我镇征地拆迁工作。

(二)征地拆迁督查机构

项目的征地拆迁督查工作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定期对各镇征地拆迁进展工作进行督查。

五、职责分工

(一)国土所负责协调:征地红线图,征地测量等;协助镇政府对被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安置人数、附着物种类、数量等调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的确认签字等工作。负责办理征地档案组卷建档。

(二)各征地小组负责对被征地土地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核实,安置人数、附着物种类、数量调查、青苗清点及地上建筑物丈量并登记造册,确认被征地农民的失地面积及纳入缴费补贴范围的人数和对象,拨付征地补偿款等工作,负责预防和制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发布《征地公告》后,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违法抢种、抢栽、抢建及征地的宣传动员和调处征地中的权属、征地补偿、安置纠纷等,征地拆迁补偿费、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和统计表等所有涉及征地拆迁补偿的材料各征地小组负责完善手续,送镇政府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三)农业部门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户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的变更或注销工作,并牵头会同市审计局、市物价局进行特殊苗木和特殊鱼苗的评估,价格确认。

(四)社会服务中心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各项工作,负责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和老年生活保障补助的核定、发放、登记、退还等工作。

六、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以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完成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征地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3月1日至3月20日)

成立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为实施征地拆迁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实施征地拆迁阶段(20xx年3月21日至5月30日)

做好项目征地范围内土地权属界线、土地分类、丈量工作,并与被征地单位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拆迁现场实物分类清点、房屋丈量登记并与拆迁对象们签名确认工作,完成弃土场、取土场等临时用地的租用手续。拆迁安置方案制订和实施完毕,完成征地拆迁汇总及兑现征地款。

(三)征地收尾工作阶段(20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市规范建设用地报批及土地征收规定的通知》(海府[20xx]91号)文件处理好本次征地的各种问题,做好跟踪服务公路建设,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七、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强化领导,分级负责

在市委、市政府和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政令统一,分级负责、任务包干、限期完成”的原则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各征地小组负责各自地段内的征地折迁工作。

(二)定期汇报、掌握动态,各征地拆迁工作小组每周一报,每周五前向镇领导小组汇报各组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

(三)严把标准、规范征地:各征地小组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批准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实施土地征收,坚持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执行到底”,按时足额支付征地拆迁补偿款,切实维护和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确保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征拆清零,腾房交地。各征地小组要严格本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全力以赴,倒排进度,全面完成高速公路土地征拆清零及土地交付工作,确保高速公路建设施工单位及时进场施工。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征地小组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以会议、张贴标语等形式,积极宣传高速公路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进村入户广泛宣传征地补偿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争取被征地农民的理解和支持,使老百姓明白高速公路建设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好事,努力营造高速公路的良好氛围。

(六)明确主体,落实责任:至高速公路工程(段)土地征收工作由属地镇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征地小组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具体任务落实到有征地拆迁任务的每个村、每一户、每块地做到任务明确,时间明确,人员明确。

第3篇: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

2009-12-

4京包高速公路是市政府迎奥运重点工程。京包高速公路途经城南街道辖区南郝庄、北郝庄、邓庄三个行政村。征地拆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了切实做好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结合城南街道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城南街道成立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城建科、财政科、经济管理科、监察科、宣教中心、信访办、社保所、司法所、派出所、各村村委会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北郝庄村村委会,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由各主管领导牵头,各科室工作人员组成十个征地拆迁工作组,主要负责征地拆迁中的具体工作任务。包村工作队队长是各村征地拆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征地拆迁工作的第一承办人。

二、政策依据

1、《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臵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

2、昌平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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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征地工作实施方案(推荐)

征地工作实施方案

一、项目地块批准后在规划选址、环评、等相关手续齐全。签订征地委托合同。由公司企投部牵头到地块所属乡镇,对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类别、房屋和其他地面附着物及各种设施进行勘察,后与国土所进行后续工作如何开展讨论思路方向。

二、由乡镇府与国土所对地块所涉及的村队的群众进行摸底调查对土地被征收的意见、想法、会出现的问题。后与我公司企头部进行工作交流,得出解决方案推进办法上报公司分管领导,由公司高层进行实施方案的定夺。

三、制定土地征收和安置补偿。

1、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

2、青苗补偿标准

3、被征地农民的社保安置方案。

四、对地面附着物进行登记。先由政府发布《土地征收通告》,就征地位置、范围、实施单位等告知被征地村组和全体村民。

2、对地面附着物造册登记。

五、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听证会

六、土地征收的报批

七、土地征收和安置补偿公告

201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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