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件灰色风衣优美散文
第1篇:那件灰色风衣优美散文
那件灰色风衣优美散文
那年秋天,朋友送给我一件灰色风衣。那是我人生最低谷的时候,自己蜗居在一个草房内爬格子,几乎没有了生活来源。婚姻失败,事业无望,家居陋室,几乎是无法看到生活的光明。阴暗的卧室,阴暗的小院。这间陋室还是几个朋友凑钱给我租居的,小院靠近黄河边,每天晚上,可以听到黄河水的浪声。郁闷的时候,我就起来到大堤上散步。黄昏的大堤到了深秋秋叶发黄,长长的大堤上杳无一人,只有稀疏的星星陪伴。秋风更是寒凉,走在长长的大堤上,我不但感到孤单,更倍感凄凉。
就在秋天到来后的几天,我的几个朋友来到这个小村庄,找到了我的房子,我们一起畅谈了很久,终于我的心情开始畅快起来。朋友们鼓励我勤奋习作,给我带来了书籍、稿纸,还带来了一件风衣。
风衣是灰色的,漂亮,大方,得体,穿起来以前的颓唐一下子就消除了。我十分喜欢这件风衣,晚上写作的时候就披上它,可以抵御黄河风的侵袭,能够安心地写作。出门会友的时候,可以做一件非常漂亮的'礼服,很自然,很大方,让以前的寒酸远离我而去。晚上走在大堤上,穿着风衣眺望那混沌的河水,一下子就把心中的不快和郁闷全都扔到了爪洼国了。
记得见另一个女友的时候,我就是穿着这件风衣,我的气质一下子把对方降服了。于是在那个小草房里,我收获了新的爱情。她从远方而来,带着文学的梦想,我们一起在黄河大堤上散步,我们谈论契诃夫、莫泊桑、大小卓玛、托尔斯泰。她更喜欢狄更斯的小说,我们就谈狄更斯,然后回来一起研究巴金、矛盾、鲁迅等等的作品。她带来了很多名家的书籍,我们每一本书都一字一句地品味着……
白天去黄河滩里挖野菜找一些野味,还能抓一些野兔子回来改善生活。我们在瓜田里守夜,明亮的月色,闪烁的明星,我们看着绿色的西瓜地,似乎也要找出鲁迅先生笔下的那只獾来。獾没有发现,倒是看到了很多野狐,在茫茫的月色中自由撒着欢。
我穿着这件灰色的风衣,和她在这个荒凉的原野里自由穿行着。记得一次我们遇到了一个很粗很长的蟒蛇,当时她吓坏了,我们一起逃走,逃到了一片槐林里,风衣竟然被槐林挂烂了。
她非常心痛地看着风衣,灯光下她开始用针线给我缝补,因为接到了朋友的电话,我要和一个出版社的编辑老师见面,他们似乎对我的文章很感兴趣,于是她在夜间坚持要给我缝补衣服。灯光下的她拿着针线一针一线缝补着,那么的专注,我发现这个时候的她更加美丽动人了。
当我们兴致勃勃地要去和编辑老师会面的时候,意外突然发生了,她昏厥了,昏倒在了草房里,我当时就傻眼了,马上联系了好友,他们从城里急忙赶来,我和他们一起把她护送到了医院。可到了医院她已经停止了呼吸,她走的是那么匆忙,没有交代什么,甚至没有说出自己是哪里人,就匆忙地离我而去了。那时,我感到天地崩裂了,无法相信这是真的。
按照她的希望,我把她葬在了我们一起经常约会的河滩里,想让她时刻听到那滚滚的黄河水声,和我的呼唤声……
晚上回到了草房,我独自坐在书桌前,看到她留下的书籍,那书籍依旧留着她身上的芳香,这个世界就是这么无情,把她从我身边夺走了。我看到了那件叠得整整齐齐的风衣,那个破烂的口子上,她连夜绣了一朵美丽的桃花。风衣还是那么的干净,这是她临走的时候洗后烫干的。我穿上了风衣,来到了她的坟前告诉她,她的手艺很好,这个风衣缝补得很得体,比以前更加有艺术范了。
由于工作之事,我不得已离开了那个偏僻的小村,我要去市里教书了,这是朋友推荐的一家民办中学。拿着朋友的介绍信,我找到了这个学校,负责人说起朋友的介绍,很赞赏我的文采。毕竟是一份很稳定的工作,我还是很珍惜的,很快我就和这里的学生们打成了一片,我的课程也受到了同学们的欢迎。特别是我的作文课,其它班级的同学都争先恐后来听,让我倍感自豪。
我是穿着那件风衣去讲课的,很多同学都喜欢我的风衣,特别是风衣上的桃花,他们说就那简直就是真的一样。细心的学生竟然看出了桃花里边蕴藏着一个名字,都惊讶地说:“这花是彭老师绣的啊!”同学们一个个都过来争着看我的风衣,都认出了风衣绣花者,就是他们曾经的语文老师。她是他们最喜欢的老师,他们开始讲述了他们老师的很多往事。这时,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我的这份工作就是她留给我的。
风衣,教室,还有这里的同学,都留有她的痕迹,我感到无地自容,是我霸占了她的一切。忽然觉得,我就是她的罪人。
那一夜,我梦见了她,她还是那么的纯真,她让我好好照顾她的学生,因为她已经无法再和孩子们在一起了……
清明节的时候,我带着这些孩子们去了那个滩区,在大堤上寻找着她走过的痕迹,我和孩子们来到了她的坟前,把一束束桃花放到了她的坟前。我跪在她的坟前,眼含热泪告慰她的在天之灵:“现在我接了您的班,同学们都很努力学习,我一定要完成您的生前愿望!”
在那个学校我送走了那个班级的学生,他们都考上了自己喜欢的高中,我决定离开学校去换一种生活方式。我喜欢郊游,喜欢大自然,喜欢去世界外找世界。这也是我们以前的共同愿望,我们曾经约定,一起去浏览祖国的大好河山,我现在就决定去完成我们的愿望。
穿着这件灰色风衣,我开始踏上了游览世界的步伐。我的风衣上还带着她亲手绣的桃花,桃花里边蕴藏着她的名字,我这时候才明白了,她已经永远地和我在一起了……
第2篇:情暖风衣散文
情暖风衣散文
一
这是一件薄款风衣。纯黑色,质地上乘,面料丝滑极有手感,无论怎么揉捏,怎么胡乱叠放,都绝不会有半点褶皱。
十二年了。从得到这件风衣时算起,迄今已有十二年了。
那年,我念初三。一天,一位同学过生日,大伙聚在她家。她有三个姐姐,均在沿海打工。她家的衣柜里,有很多姐姐们带回的衣服,且每一件都非常时尚漂亮。其中,就有这件黑色风衣。那同学个子不高,又很胖,这风衣自是穿不上的。因此,她将这风衣送给了另一个同学芳。
芳与我因家近,从小一起玩到大,不是姐妹却胜似姐妹。芳得到这件风衣后欢喜不已,我很是羡慕。芳看出了我的心思,便将风衣借与我穿。这一借就几乎成了我的,芳一直没有问我要,还一如既往的与我交好。
芳说,你个子比我高,你穿更好看。
其实,我知道,芳之所以把风衣给我,一来是见我真心喜欢,二来是她很清楚我家条件,实在没有多余的钱买衣服。她就是这样,心疼我,却从不表露出一丝怜悯,只一味对我好。
秋去冬来,薄款风衣自是不能御寒的,但我仍旧一直在穿,只是里面加了紧身毛衣。如此搭配,确有些不合时宜,但在当时还真没觉得有何不妥。纵有同学玩笑说:“嘿,你要风度,不要温度啊。”我也只哈哈一笑便了。
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芳会怒气冲冲地叫我把风衣还给她。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那是正月初几,天还很冷。我与芳共同的好友波,特地来看我们。本来是件高兴事,却因一些缘由闹得很不愉快。
波是个阳光帅气的男孩,初中刚毕业,投身于理发行业。与波相识,是前一年,他来给亲戚拜年,他的亲戚与我家是邻居,一起吃了饭。当晚,我把波介绍与芳认识,波就成了我与芳共同的好友。这一年来,我们常有书信往来。
在波写给我的信中,我隐约感觉到,他对我似乎有种朦胧的情愫,只是从未说过什么,我也装作懵懂无知。波这次来,得知我竟有了男友(一段无疾而终的早恋),他虽没说什么,但看得出他心情很糟。
那晚,我们在河边的竹林里燃起了一堆火。波不知何时买来的白酒,一个人悠悠地喝着。芳劝波别喝了,波却总笑着说没事,难得见我们,高兴。我因男友在旁,实在不便多说什么,很是尴尬。后来,男友说天冷,劝我们早些回去,波却执意不肯。我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十分为难。芳一下子就生气了,怒气冲冲地说:“波难得来一次,你就这样把他晾在一边?还是不是朋友了?重色轻友!你要走可以,把衣服脱下来还我,那是我的!”
我完全没想到芳会这样!我一把将风衣脱下,并狠狠地扔给了她,然后转身离开了。
当时,我没有去想,芳拿着风衣目睹我离去的背影会有多难过,多失望。也没有去想,芳平日里对我的好,只顾赌气去了……
芳要回风衣后,将其胡乱叠放在衣柜一角。不知是她本就不稀罕,还是因为与我吵架的缘故。总之,她再没有穿过。庆幸的是,我们的友谊并没有因一件风衣而受影响。吵过之后,很快便和好如初,仍旧一起上学放学,一起玩闹,形影不离。
中考之后,我与芳十多年的姐妹,终将各奔东西。我去外地上学,她去外地打工。因是她先走,所以是我帮她整理的行李。当从她衣柜中翻出这件风衣时,我们都不明所以的笑了。芳说:“这件风衣还是你穿着好看,你拿去吧。”不知为何,当我再次拿着这件风衣,竟没了先前的欢喜,反有些难为情。不过,芳忙着叮嘱感叹伤怀,根本没有觉察出我的不自然。
芳很感性,容易哭,也容易笑。我陪着她在马路上等车,不过半个小时,她就哭了好几回。每见她眼圈一红,眼泪一滚,我就笑。见我笑,她也笑。哭哭笑笑间,车来了。她拖着行李上了车,又从车窗里探出头来拼命朝我挥手。我也将手举得老高,不停地挥动。
当车影消失,尘埃落定,发现空荡荡的马路上只有我一人时,我才真正意识到自己失去了什么。那些与芳形影不离的日子,那些浪漫美好的青葱岁月,从此便都一去不复返了……
二
我没有将风衣带去新的学校。因为一见这风衣,便会想起那次与芳吵架的事。我为自己当时的行为深感自责,所以不敢再穿这件风衣。
这一年寒假,我回家,发现这件风衣被晾晒在院中。问了母亲才知道,原来母亲在整理屋子时,无意中翻出了这件风衣,见款式好,成色新,颇为喜欢,就穿上身试了试,竟十分合适,于是就一直在穿。母亲说,这衣服是黑色的.,耐脏,而且质量好,怎么洗也不旧。她还经常穿着去上班呢……
母亲上班的地方叫电冶厂,所干的活是最不起眼最卑微的——拣灰石子。开学前,我曾去帮过母亲两回,深知个中滋味。那是电冶厂最后一道工序,工人把用过的灰石子从高高的台阶上“轰隆”一声倒下来,一时间,四周尘烟滚滚,呛得人咳嗽不止,更睁不开眼,头上身上亦全是灰。然而,为了能多抢一些有用的灰石子,不得不赶紧围上去挑拣,拣了一袋又一袋,如获至宝。这一批拣完后,又等下一批,如此反复,最后将装好的灰石子拿到指定地点称,按重量算工钱。钱不多,一个月也就五六百,却是家里最重要的经济来源。那几年,母亲不知吃下了多少灰尘。
真的不敢相信,这风衣经常被母亲穿着去上班还能像崭新的一样!我开始欣赏起这件风衣来。开学,我将风衣装进了行李箱。
学校是军事化管理,一周只有半天可穿便装,其它时候都是穿迷彩服。所以,我虽喜欢这件风衣,却也没多少机会穿。后来,我又将风衣带回了家,且没再带走。
毕业后,我去了沿海。多番周折,几经辗转,才终于稳定下来。那段日子充满艰辛,却无所畏惧。我很欣赏那时的自己,有理想,有追求,面对困难从不低头。那时正热播青春偶像剧《奋斗》,我亦如剧中人物一样,一直努力适应着从学校到社会的种种转变,一直为心中的理想奋斗着……
那年阳春三月,我工作后第一次回家。彼时,家中光景较前两年略有好转,毕竟我独立了,家中少了很大一个负担。不过,母亲仍旧在电冶厂上班。父亲的身体稍好了些,也谋了个活计。弟已高出我半个头。
在我房间的衣柜里,我再次看到了那件风衣,竟然还如新的一样!我问母亲,平常是否一直在穿。母亲说有,而且也穿着去上班。不过后来弟弟见了,说这么好的衣服穿着去上班太可惜了,就自己拿了去。我很惊讶,弟弟也穿过这件风衣?母亲笑着说:“是啊,他套在身上左右看,说姐姐这衣服,他穿着都合适,可高兴了,还穿着到处跑呢。”
弟小我四岁,高瘦,穿这风衣自然合适,且这风衣是黑色,就算男孩子穿上,也并不古怪。不过,听闻此事,我还是笑了很久。倒不是笑话弟弟穿我的衣服,而是为有这样一个朴实可爱不好面不讲究的弟弟而深感欣慰……
再次离开家,我又带走了这件风衣。但已不仅仅是出于喜欢,而是不知不觉中,对这件风衣有了深厚的感情,无论如何不舍丢弃……
三
岁月如流,人生几何。捻指间,不觉又过了好些年。这件风衣被我一直封存在衣橱一角。无论世事如何变迁,风衣一如当年模样,尽管也是饱经风霜,却无半点褶皱。每一次不经意间的触碰,都会感受到一股奇异的暖流,脑海中都会浮现出旧日时光里的一些人和事。
芳,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整日为孩子,以及家中生意操心。我们时常聊天,忆从前,说现在,内心总无尽感慨。芳说:“真不知那时候的我们,怎么能那么疯,那么傻。现在想起来,真的不可思议。”
芳所说的疯傻,有太多案例。如用破罐子煮野菜,洒点从家中偷来的盐便能吃得津津有味;如在垃圾场里争夺捡来的皮包、口红、零钱;如趁邻居不在家偷偷从门缝下钻进去找吃的,还在别人床上乱滚,玩够了再爬出来……还有很多,实在不胜枚举。
谈及现在的生活,自是各有各的喜忧。芳的孩子由爷爷奶奶带,她与丈夫在另一城市做生意。她常说压力大,心累,多想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对此,我亦感同身受。一个女人结了婚有了孩子,便有了束缚有了牵绊,不可能再随心所欲,恣意妄为。哪怕是并不算太出格的事,也总有诸多顾虑。这就是现实。我和芳可以在彼此面前肆意宣泄对现实的不满,而后又相互安慰,相互鼓励,然后继续在现实生活里从容地穿行。我们既能是对方倒苦水的垃圾桶,亦能是给予对方正能力的碧泉湾……
母亲,现已无需劳累,日子过得清闲。但因父亲和外公的相继离世,母亲深受打击,忧思过重,身体有些不好。
许是应了那句“失去后才懂得珍惜”,母亲现在就时常念叨父亲的好。要知道,父亲在时,两人经常蹬鼻子上脸,大呼小叫,吵吵闹闹,难有清静时候。后来父亲患病,性情变得温和,对母亲竟分外体贴起来,以至于母亲对他始终难以忘怀。如今每次念及父亲,母亲都是满目柔情,让人既感动,又不免心酸。我知道,一向要强惯了的母亲,必定在无数个黑夜里偷偷哭泣。我知道,但我绝口不提。因为,我只想用欢笑来抚慰她内心的伤。
弟弟,现学业有成,工作稳定,让人很是欣慰。我与母亲有个共同的心愿,便是弟弟早日成家。因为有了自己的家,才能真正意识到责任,才能算真正的长大……
芳、母亲、弟弟,都是我很珍惜的人,他们都曾穿过这件风衣,这件风衣承载着友谊的珍贵、亲情的温馨,更承载着我对走过的时光、历经的岁月的深深怀念。我会一直珍藏这件风衣,亦如我会永远珍惜友谊和亲情,还有正一点点,一点点,悄然流逝的光阴……
第3篇:风衣殇事散文
风衣殇事散文
人对回忆都是惰性的,不管是痛苦的和幸福的。但记忆细胞像一位公正的雕刻大师总不以你的意志把该雕刻的永远记载在你记忆的石碑上。
妻子去世五年了,她的衣物我总没有那种能力予以清除而一直留在那个衣橱里。当我或是偶然的打开橱门,一件风衣便睹入我的眼帘,瞬间产生一些伤感和无奈的镜头,辛酸的记忆起一些往事。
妻子爱风衣。十一年前我出差南宁给她买回一件风衣,她爱不释手,但正逢暮春,她没穿几次便收藏于大衣橱中。可惜她六月份患脑血栓一卧不起了。风衣的实用价值消失了,变为她的欣赏之物。对她的病用尽了中西医各种方法竟然无济于事,“天无绝人之路”是假的。
记忆总是痛苦的:我记得我扶起她锻炼时她总要穿上这件风衣看看和试试,看着她对风衣的感情我知道她多么想再站立起来,哪怕是住着拐杖。几年的病榻生存,多少次穿上这件风衣。现在看来站着的是多么的幸福。
妻子爱穿风衣。妻子是一名护士,干过护士长多年,一件件的廉价风衣她图的是款式。妻子很漂亮但就是很矮,可能风衣能掩盖她身材的“缺陷”,但她穿风衣就是好看,一种气质使然。
记得有
第4篇:风衣的气质散文
风衣的气质散文
总觉得,衣服也是有气质的。而从没有哪一件衣服,像风衣这般,亦正亦邪,亦冷酷亦多情,亦正式亦休闲,亦复古亦流行。
??风衣一词,用得最多的英语是TrenchCoat,可译为战壕服。最早的风衣到底是Burberry还是Aquascutum发明的,一直争论未止,但是风衣的历史是从军人开始,这是没有争议的。它既能防风雨入侵,还同时保证了轻便与透气性。此设计被英国军队征用后,在军官中迅速的流行起来。
??风衣的传统样式是10颗纽扣的双排扣长款,颜色来自传统的大地色系以及海军蓝色,之后便变化多端。风衣的外形也开始偏离它的传统配置。使得它在原型得以保留的基础上,更是增加了时代感和观赏性。从时尚的角度而言,风衣早已超逾仅仅为了抵挡寒风的功能,它是一段历史,更是一种情结。
??其实,在中国的古代,也是有风衣的,只是多为斗篷披风的式样。据传是从蓑衣演变而来,最初用棕麻编成,以御雨雪,名谓“斗袯”。后多用丝织物制作,上绣花纹,讲究的还在里面衬以皮毛。又称“大氅”,凡冬天外出,不论男女官庶,都喜披裹斗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