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区公办小学招生流程

2023-12-06 07:12:46 精品范文 下载本文

第1篇:珠海高新区公办小学招生流程

珠海高新区公办小学招生流程

小学教育一般是六年制,分三个阶段:一年级、二年级叫低年级,三年级、四年级叫中年级,五年级、六年级叫高年级。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珠海高新区公办小学招生流程,希望大家喜欢!

珠海高新区公办小学招生流程

(一)6月24日至6月30日,公示户籍学生及公布户籍学生学位安排结果。

(二)7月3日公布个人积分。

(三)7月4日—7月31日,家长自行在报名系统查看个人积分,如有异议,根据短信提示,在报名系统上上传补充材料申请复核。

(四)8月1日—8月14日相关部门复核积分。

(五)8月16日公布积分分数线。

(六)8月17日—8月21日公示政策性照顾生及符合积分入学资格学生名单。

(七)8月22日,公布政策性照顾生及符合积分入学资格学生学位安排结果。

(八)8月26日—8月27日,拟录取学生持全部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复核。

扩展材料

报名时间为5月8日上午9:00—5月31日下午6:00。

凡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申请学位的,均为有效申请。未按时报名申请的高新区户籍学生,教育行政部门不保证就近提供学位;未按时报名申请的非高新区户籍学生,不予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第2篇:珠海高新区公办小学招生对象

珠海高新区公办小学招生对象

小学教育阶段后为中学教育阶段,小学包含在九年义务教育内,小学教育不收取任何费用。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珠海高新区公办小学招生对象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珠海高新区公办小学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

具体分为以下五类:

1、具有高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珠海市规定的十三类政策性照顾生,在高新区工作居住的港澳籍人员的港澳籍子女参照政策性照顾生执行;

3、具有市内区外户籍,父母在高新区自有完全产权房产,按父母自有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登记地址安排学位;父母在高新区无完全产权房产,但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高新区内有三年及以上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的适龄儿童;

4、父母双方或父母一方为高新区户籍的非高新区户籍子女;

5、积分达到2020年高新区积分入学分数线的学生。

(二)适龄残疾儿童可向市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适合随班就读的也可以向学区内学校申请。不能随班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向其学区学校申请建立学籍,并向高新区教育局申请送教上门服务。

(三)因疾病等特殊原因,需延缓入学的高新区户籍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高新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

基本要求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禁止组织笔试、面试入学,继续实行按学区就近入学的办法。未按规定入读小学、初中的.,不得参与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

(二)坚持“房户一致”原则。高新区户籍学生,按父母自有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与“户口簿”一致的登记地址安排学位;本区内房户分离的,以持有自有完全产权的“房地产权证”为主要依据统筹安排学位。符合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视学位情况,可按父母自有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或“广东省居住证”登记地址统筹安排学位。

(三)实行网上招生。各幼儿园、学校要增强服务意识,积极指导、协助学生及其家长做好网上报名、入学报到等工作。

(四)统一信息审核。将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户籍、房产信息,政策性照顾材料、随迁子女积分项目相关材料,统一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保相关信息和材料准确真实。

第3篇:珠海高新区公办小学招生指南

珠海高新区公办小学招生指南

小学教育除了教育的特点外,还有独特的基本特征:一是全民性;二是义务性;三是全面性。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珠海高新区公办小学招生指南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全部小学学业的2019年应届小学毕业学生。

具体分为以下五类:

1.具有高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珠海市规定的十二类政策性照顾生,在高新区工作居住的港澳籍人员子女参照政策性照顾生执行;

3.具有市内区外户籍,父母在高新区无完全产权房产,但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高新区内有三年及以上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的适龄儿童;

4.父母双方或父母一方为高新区户籍的非高新区户籍子女;

5.积分达到2019年高新区积分入学分数线的学生。

(二)适龄残疾儿童可向市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适合随班就读的也可以向学区内学校申请。不能随班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向高新区教育局申请送教上门服务。

(三)因疾病等特殊原因,需延缓入学的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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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珠海高新区公办初中招生对象

珠海高新区公办初中招生对象

招生一般是指各个学校和培训机构招收新学生。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珠海高新区公办初中招生对象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珠海高新区公办初中招生对象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全部小学学业的2020年应届小学毕业学生。

具体分为以下五类:

1、具有高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珠海市规定的十三类政策性照顾生,在高新区工作居住的港澳籍人员的港澳籍子女参照政策性照顾生执行;

3、具有市内区外户籍,父母在高新区自有完全产权房产,按父母自有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登记地址安排学位;父母在高新区无完全产权房产,但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高新区内有三年及以上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的适龄儿童;

4、父母双方或父母一方为高新区户籍的非高新区户籍子女;

5、积分达到2020年高新区积分入学分数线的'学生。

(二)适龄残疾儿童可向市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适合随班就读的也可以向学区内学校申请。不能随班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向其学区学校申请建立学籍,并向高新区教育局申请送教上门服务。

(三)因疾病等特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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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珠海金湾区公办小学招生流程

珠海金湾区公办小学招生流程

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珠海金湾区公办小学招生流程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户籍、政策类

5月8日—5月31日

网上报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操作指引,按照申请类别,对应填写报读学校、个人信息、家长信息、房产信息、政策性照顾信息等,点击保存并成功上传。

5月15日—5月31日

特殊材料准备需准备的特殊材料

6月1日——6月25日

数据审核。区教育局分类汇总报名数据后,统一提交公安局、卫生和健康局、不动产权登记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核查。以上核查数据以5月31日报名结束日期前持有的信息为准。

6月26——6月29日

公示金湾区户籍类学生和市、区政策性照顾类学生以及金湾区外珠海市内户籍类学生

7月1日—7月6日

公示金湾区户籍类学生和市、区政策性照顾生类学生以及金湾区外珠海市内户籍类学生学位安排

7月8日—10日

已安排学校的金湾区户籍类学生和市、区政策性照顾类学生到拟录取学校进行现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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