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协会章程

2024-04-11 07:12:47 精品范文 下载本文

第1篇:志愿者协会章程

爱心务川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爱心务川志愿者协会,简称爱心务川

第二条、成立时间:2014年1月18日

第三条、本会性质:爱心务川志愿协会,是一个由务川籍大学生自愿参与组织并独立运行的非盈利性青年组织;爱心务川志愿者协会以‘服务家乡发展,关注家乡教育;发展仡佬文化,传播感恩之心’为宗旨;立足务川,面向全市、全省、乃至全国,以资源的纵向积累、横向协调,并为新时期的务川发展尽绵薄之力。

第四条、本会宗旨:团结和组织务川优秀大学生和青年志愿者,在相关部门的指导和领导下,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为主导。唱响时代主旋律,传播优良文化品德,树立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务川大学生青年良好形象。弘扬家乡民族文化,宣传家乡旅游景点,推广家乡特色产品。服务家乡发展,关注家乡教育;发扬仡佬文化,传播感恩之心。

本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稳定、安全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国民合法权利,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本协会自愿接受相关单位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我们的使命:让当代大学生能成为:追求真理,善于创新;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知行(言行)统一,脚踏实地;理想远大,热爱祖国。敢于担当的有责任青年。

第六条、本协会原则:自愿参与,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

第七条、我们的口号:感恩故土·回报家乡。

第八条、本会精神:奉献我乐意,互助我成长!

第九条、我们的远景:打造出一支卓越,知名的大学生青年志愿者队伍:专业化,系统化,让所有加入的青年大学生资源共享,以组织为荣,第十条、本协会的目的和意义:

(1)收集各成员联系信息,汇集务川精英,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库;

(2)联络务川籍在外工作人员,争取更多的人为务川发展添砖加瓦;

(3)组建一支志愿者支教团队,利用每年的寒暑假奔赴各个乡镇学校去支教;

(4)组建一个“爱心务川”公益团队;

(5)挖掘、培养一批优秀人才在外宣传务川、推广务川、发展务川;

(6)组织务川大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锻炼大学生能力的同时为家乡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7)促进组织成员内部交流,应用网络等工具,建立务川大学生我们自己的人才交流平台。

第二章、制度

第十一条、成员(待进一步确定)

务川籍大学生

第十二条、为使本协会得到更加科学完善的管理和健康良好的发展,为了能给本协会创造更好的工作条件和发展环境,特制订以下制度。

第十三条、本协会每一位会员均应遵守组织的各项制度和章程。

第十四条、本制度尚不完善,每一位会员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第三章、领导及干部制度

第十五条、爱心务川志愿者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会员大会,由主席或副主席负责向大会宣读该学期工作总结和下学期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主席团和理事会会议。

第十六条、在爱心务川志愿者协会全体会员代表大会上由主席和副主席对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和落实。确力领导干部和本会会员的考核工作制度。

第十七条、主席团有权修改本章程,有权吸纳和开除会员,召开会员会议。

第十八条、爱心务川志愿者协会实行集体领导,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实行表决,由2/3以上人数通过方可生效、领导及干部不能一意孤行,违背民主原则。

第四章、会员制度

第十九条、会员的吸纳和裁退

(1)会员的吸纳:凡拥护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社会,热爱家乡,热爱集体,并自愿为务川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协会作出贡献,回报家乡的,递交一份申请资料并审核通过后就可以成为会员。

(2)会员的裁退:凡不遵守国家规章制度、本会规章制度,有损本会形象者,屡次不参加工作、活动者,视其情节轻重,经过大会研究作出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条、会员的义务

(1)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本会监督的权利和有权退出本会。

(2)会员有责任参加大学生青年志愿者的相关活动,在参加活动过程中不能做出有损组织形象和利益的事,严禁会员在外个人以组织名义进行有损组织形象利益或非法的活动。

(3)为务川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献言献策,为家乡发展做出贡献。

(4)作为会员,有义务听从大学生青年协会选举产生的领导机构的指挥和安排。

(5)遵守务川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章程及相关规定。

(6)会员有权对协会的不良现象或不好做法提出反对,并可以向会长或理事会做出建议。

(7)积极准时参加本会组织召开的每次会议,不能按时参加者应事先向主席或相关人员说。

第五章、选举制度

第二十一条、主席任期为一年;

第二十二条、主席选举方法:前期由本会指导、主席和理事任命。后期发展到一定阶段由各部门抽出10%-20%的会员,实行无记名投票选举,经多轮选举决定本会下届主席及主席团成员。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共同商议,全体会员大会上主席提名,由务川大学生青年全体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六章、奖惩制度

第二十四条、考核制度:爱心务川志愿者协会全体会员代表大会根据会员档案及活动,对全体会员的工作态度、能力、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据考核评比的成绩进行奖励。

第二十五条、奖励制度:爱心务川志愿者协会全体会员代表大会评比成绩,突出者在大会上予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二十六条、惩罚制度:爱心务川志愿者协会全体会员大会对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懈怠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通报批评、辞职、栽退等相应处罚。

第七章、财务制度

第二十七条、各部所需预支经费须由该组负责人交财务申请一份,申请表需注明支取金额、购买物品、日期、支取人员及会长审核签字。(报销表见附页一)

第二十八条、各项报销需有相应的票据证明。有效的报销凭证,包括车票、销售商品专用发票(手写或机打),若为手写发票,则须详细填写消费项目,否则不予报销。

第二十九条、车票类票据背面须写明经手人、时间、目的地及事由,并由部长签字;发票类票据背面须写明经手人、时间及开票原由,由部长签字;最后要由主席团审批之后方可报销。

第三十条、各部的经费可随报销,但总金额在五百元以上(包括五百元)的需在三天内上报主席团审批。(外出活动不能及时报销的特殊处理)

第三十一条、报销金额应与预算大体相当,严重超支的原则上不给予报销。

第三十二条、经费报销单不可作假,各负责人签字前必须严格审核,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章、部门责任

1.人事机构图

协会总会办公地设在重庆,目前全国共分8个分会共同运作。协会有总会、会长团、办公室三部分组成;总会下设有华北分会、华东分会、华南分会、华中分会、西南分会、西北分会、东北分会、贵州分会8个分会。办公室下属设有组织策划部、宣传部、文艺部、后勤保障部、外联公关部5个部门。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主要在务川县内完成。协会活动范围以务川县为主,依靠会员辐射全国。

联谊会各分会

一、分会结构图

二、分会管辖范围

分会

管辖

贵州分会

贵州

西南分会

四川、西藏、云南、重庆

东北分会

黑龙江、吉林、辽宁

华北分会

北京、山西、河北、天津、山东

西北分会

陕西、内蒙、甘肃、新疆、青海、宁夏

华东分会

安徽、江苏、浙江、上海

华南分会

海南、广西、福建、广东、台湾

华中分会

湖北、江西、河南、湖南

三、各部门及相关负责人的职能

(1)办公室各部门职能

部门

工作职能

办公室

资料整理、归档和保管,人员安排和协调,会议安排和记录,人才发掘及培养。

负责策划、组织和参与本会爱心公益活动和资金

宣传部

做好爱心务川志愿者协会的宣传,有关活动新闻稿的撰写和发表,横幅的宣传,活动后海报的宣传

视屏录制及相关资料保存等。

后勤及安全部

主要负责后勤,会议安排准备,文艺汇演活动对嘉宾的接待,宣传安全知识等。

外联部

为爱心务川协会拉赞助,采集赞助信息,制定合作协议,联络合作单位,递交资料,报传活动进展情况等。

秘书部

开会时总要事情的记录,协助主席团,收集会费,还有保管爱心捐助的费用,负责各项经费的管理等。

文艺部

组织安排各文艺活动

为联谊会各文艺活动储备人员并不断挖掘新人才

协调各部门搞好工作

组织策划

活动策划方案的制定

活动场地布置和组织活动

(2)会长团成员职能

职位

工作职能

总会会长

总的调度活动及成员的管理

协调理事会与下面办公室、各分会搞好活动等

总会副会长

两个副会长协助会长管理联谊会

其中一个主管各分活动,另一个主管联谊会内部各部门

各分会会长

组织各分会的建设及人员联系

组织老乡会,协调个分会组织活动

组织人员积极参加联谊会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3)联谊会主要人员

指导委员会

指导顾问:数名

理事团队:数名

主席团委员会:7名。

主席:1名

副主席:2名

秘书长:1名

副秘书长:3名

会长团:24名。

分区会长:8名 副会长:16名

办公室主要人员:19人

组织策划部

部 长:1名

副部长:2名

文艺部

部 长:1名

副部长:2名

外联部

部 长:1名

副部长:2名

宣传部:

部 长:1名

副部长:2名

后勤部

部长:1名

副部长:2名

指导顾问:由政府顾问,指导老师,名誉主席共同组成。负责指导主席团委员会开展各项活动主题、目的、思想、宗旨和意义的确定,把控本会宏观上的发展方向。

主席团:由正副主席、正副秘书长组成。全面负责本会运营、发展,决策、制定并落实本会近期规划、远期规划,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部署到各个部门,做好人力资源、社会资源的管理和公共关系的处理以及组织章程制度的完善。

理事团队:由协卸任的会长、副会长,各部部长、副部长,各分会会长副会长,其他对协会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卸任后如无明确反对及默认为自愿进入理事会组成。保持和联协会的紧密联系,保持和增进新老会员的感情;引导协会的发展方向;参与协会重大事务的讨论、协商和决定;监督和指导协会的各项活动;监督协会的财务支出;对协会在任负责人具有建议权,理事会全体会议对协会现任会长、副会长具有弹劾提议权,弹劾提议提交协会全体大会审议通过,在协会全体大会闭会期间,被提议弹劾的负责人将暂停职权,并由协会在任其他负责人和理事会共同提名其他人员代理行使。

办公室:办公室委员会由各个部正副部长组成;正副秘书长长负责统筹、监督各部开展工作,保障每次活动顺利进行。各部负责执行、实施和落实本部

门的工作,及时汇报本部门的遇到的问题和发展情况。

会长团:会长团由总会、各分会正副会长组成,使总会和各个分会之间能够相互学习和了解各会最新活动同时提供帮助,主席:提供经验指导,以及具体活动咨询、监督。是本会的代表人,对外代表本会。对内主持本会的全面工作,负责本会统筹安排,活动计划的制定,活动总结呈报以及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副主席:负责协助主席全面工作,管理本会的制度管理,组织执行本会计划,协调各分会工作有效开展,充分调动会员的积极性。

秘书处:会员档案管理,本会信息管理,好的相关文件管理,财务管理以及人事考核,汇报工作。协助主席的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做好各项筹划工作及总结工作,负责会议记录工作和考勤工作,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负责策划、组织和参与本会爱心公益活动。

宣传部:负责本会的一切活动宣传,及时向本会主席团汇报,以及向广大会员和社会报道本会近期活动情况,扩大本会的影响,增强本会的知名度。

组织策划:负责本会的活动策划执行,活动方案的制定好修改,以及活动场地布置。

文艺部:树立本会形象,提高知名度,负责本会文艺演出活动,以及代表本会组织、参加各种文艺活动。

外联部:负责联系政府、企业、学校,对内外进行营销、公共关系的处理,为本会筹集各项活动经费和政治支持。

后勤保障部:负责本会组织活动时的物品采购、持续维持和安全工作。

第2篇:志愿者协会章程

玉山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玉山青年志愿者协会(玉山县义工协会)。英文名称为YuShan Volunteers Aociation(缩写YSVA)。

第二条 本会是由志愿、无偿为社会提供义工服务的各界人士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本章程适用于玉山义工协会所有成员。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本会坚决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通过组织义工服务活动,传递爱心、服务社会;倡导“参与、互助、奉献、进步”的义工精神;不为名利,以人为本,关注和帮助弱势群体,共建友爱互助的和谐社会。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共青团玉山县委员会的领导,接受玉山县民政局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

本会住所是——本会主要活动地域为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行政中心14楼。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业务范围包括:

(一)提供社会公益性的服务(科普、环保、关爱老人、妇女和青少年、社区服务、无偿献血、慈善服务、拥军优属、就业服务、文明劝导、交通劝导、公众场合维持秩序、法律宣传及援助、政府配套服务以及各种公益宣传等服务);

(二)提供社会孤寡老人、孤儿的扶助;(三)提供社会残障人士的辅助;

(四)提供贫困学生的资助和对口联络帮扶;(五)提供贫困人群的生活帮助;(六)提供大型自然灾害后的支援;

(七)与支持公益事业的基金会、企业、政府、媒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合作开展公益活动。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义工协会的会员种类,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个人会员是指承认本会章程,提出入会申请,并经本会审查通过,履行入会程序者;团体会员是指10人以上从事义工服务的团体,承认本会章程,经所属单位同意,提出入会申请,并经本会审查通过,履行入会程序者。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认玉山义工协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社会责任心强、关心社会、品行优良,自愿为社会服务,身体健康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和团体。

(四)凡年满18周岁都可以加入并成为正式会员,未满 18周岁可在监护人陪同下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但不能成为本会的正式会员。(五)能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 第九条

义工入会的程序:

(一)申请人提交入会申请表;

(二)本会进行资料审核;

(三)本会进行入会培训后发给义工服务证件及标志。第十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有困难时优先得到义工服务;

(三)向本团体推荐新成员的权利;

(四)参加本会开展的义工服务活动;

(五)对本会提出建议、批评与监督;

(六)参与本团体义工干部岗位的招聘,申请组织开展活动的权利。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履行义工服务承诺,完成本会安排的服务工作;

(四)尊重义工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义工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向义工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五)对本人推荐加入本会的会员进行指导与监督;

(六)不得以义工或者本会的名义组织或者参与违反义工服务原则的活动;

(七)团体会员应每年向本会报告工作。

(八)宣传本会的宗旨,维护本会的声誉,以实际行动扩大本会的社会影响。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交回义工服务证及标志,本会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会员连续半年内不参加义工服务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其义工服务证公告作废,半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加入。

第十三条 会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除自己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外,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对会员进行劝退或除名:

(一)不遵守纪律造成服务对象损失或影响义工服务活动成效,给义工服务造成不良影响;

(二)利用本组织名义,从事营利性及其他不符合本组织宗旨的活动;

(三)从事分裂社团、拉帮结派和私立小团伙的活动;

(四)屡次不服从组织正常工作安排,不服从管理;

(五)其他违反组织章程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情。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理事会是玉山义工协会的的执行机构,义工代表大会是本会最高权力机构。

义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十五条 义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订和修改章程;

(二)听取和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

(三)选举和罢免理事;

(四)决定本会终止事项;

(五)决定其它重大事项;第十六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义工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经到会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理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召开。

第二十条

本会理事每届任期为2年,可以连选提任。当选为理事的团体会员,由其负责人作为代表出任理事。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和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第二十一条 秘书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干事若干名组成,是理事会的办事机构,负责本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二条 担任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第二十三条 理事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职权为: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工作;

(二)检查义工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本会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经会长授权,可以行使会长职权。

第二十四条 秘书长其职权是:

(一)主持本会日常工作;

(二)向会会提名副秘书长人选;

(三)决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和解聘;

(四)处理其它日常事务。第五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

第二十五条 本会经费来源为政府扶持、社会捐赠和资助及其它合法收入,经费的筹集、使用、管理应当符合有关规定,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并以适当的方式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六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二十七条 本会依法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八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主管单位的财务审计。

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本会资产。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如下程序:

(一)理事会表决通过;

(二)义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三)义工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四)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三十一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并经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三十二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三十三条

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三十四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并向社会公告。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2009 年7 月义工代表大会通过,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网站为:http://bbs.0793ys.com/

本协会QQ群号为:49988109,浪漫玉山群作为预备群, Ⅰ群:34155309 Ⅱ群:17375425 Ⅲ群:72574337 Ⅳ群:108783371 V群:21520463 VI群:92792696 VII群:92964056 VIII群:36237884

第3篇:志愿者协会章程

志愿爱心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名称

本协会全称 “农大志愿爱心协会”。

第二条组织性质

本协会是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并组建的学生社团,是受校团委、社团联合会和院团总支监督和引导的非营利性学生社团组织。

第三条协会宗旨

贯彻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社

会道德风尚,维护校园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传承农大百年精神,提升个人素质修养,用我们给力的青春,澎湃的激情,使渤海校区更加灿烂辉煌。

第四条 社团口号

我年轻,我自信,我奉献,我快乐(待定)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凡取得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学籍,承认本协会章程,提出申请加入本协会并经审批合格的,方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对本会工作建议、批评并实行监督;

(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会员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享有章程所规定的权利;

(四)协会会员有退会的权利。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遵守本协会章程,服从协会安排,完成协会交给的任务。

第八条会员的退出和除名

(一)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协会。

(二)根据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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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志愿者协会章程

天丰青年追梦志愿者协会章程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天丰集团大农业的宏伟战略发展需要,加快推进天丰集团文化体系建设,集团总部决定成立“天丰青年追梦志愿者协会”。成立协会旨在将就职于天丰集团的青年有效地凝聚起来,增强天丰青年的主人翁意识,调动天丰青年的工作激情,提升天丰青年的综合素质、服务能力,激发青年团体的内外潜能。以协会开展活动为契机和平台,实现集团发现人才、培养人才、锻炼人才、储备人才、使用人才的战略构想。

集团将立足于战略发展需要,选用工作作风严谨、责任心强、执行力强,有理想、有抱负的优秀青年为协会的中坚力量,努力将“天丰青年追梦志愿者协会”打造成一支勇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各类公益性活动,有梦想、有感召力、传递正能量的队伍。协会会员将循序渐进地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抢险救灾、流浪救助、慰问照顾孤寡老人、伤残人士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为有特殊困难及需要帮助的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募捐服务,为改善社会风气,调节人际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伟大的中国梦添砖加瓦。

协会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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