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宿学生管理制度

2024-05-02 07:12:41 精品范文 下载本文

第1篇:寄宿学生管理制度

寄宿学生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寄宿学生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寄宿学生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规范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学化管理,创造和谐文明、环境优雅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推动学院文明校风、优良学风和工匠精神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宿管中心负责全院宿舍的统筹管理。系部根据该部门已住宿学生数量以及新生预计招生数量,按男、女分类统计上报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协调系部依据实际安排宿舍。

第三条学生宿舍实行宿管中心与系部联合管理机制,系部学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卫生、纪律、设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体负责各项检查、考核及问题发现馈,配合协助总务处、安保处、系部学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师开展宿舍管理工作;总务处、系部学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师负责问题的解决和处理。

第四条住宿学生系已按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的学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条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数分配给系部。系部根据各自实际,安排所属楼层宿舍、床位等。入学新生按新生报道入学相关流程,办理住宿。

第六条学生宿舍的使用、调整,由宿管中心本着相对集中、便于管理、周到服务的原则合理调配。

第七条住宿学生不得自行调换宿舍或床位,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需经系部学生科同意并通知宿管员安排调换。

第八条非本宿舍楼学生或外来人员(包括亲属)未经宿管中心同意,不准进入宿舍楼,严禁在宿舍内留宿。

第九条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学生住宿,在新学期开学两周后,将学生住宿情况报宿管中心备案。

第十条周末或节假日,留宿学生以班级、系部为单位认真、清楚填写周末、节假日回家、留宿名单报与宿管员。名单中若有涂改需班主任在涂改处签字。因字迹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员无法准确核对学生人数,一切后果由系部自行承担。周末留宿学生名单经班主任签字后于周五13:00前报送宿管员。小长假留宿名单由系部学生科汇总,学生科长签字后于放假前一天报送宿舍管理员。

第十一条寒、暑假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校住宿,因学院统一组织的补课、培训和其他活动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请示分管院领导同意、批准后报与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协调安排学生住宿。寒、暑假因车票等原因学生不能及时离校的,只允许留宿1至2天,按照周末留宿流踌理。

第十二条学生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每间宿舍设舍长一人,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务。主要职责是安排宿舍值日,组织宿舍内务卫生清理,开展宿舍文化和宿舍文明建设,负责督导检查内务、卫生、纪律等。

第十三条宿舍内按规定在床挺设置床卡,登记住宿学生有关信息,便于宿舍管理。

第十四条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熄灯,遵守宿舍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五条学生进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带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学生科开据证明。否则不得进入。非正常时段需进入宿舍的学生,需由学生科或者班主任开具请假条,凭条进入,宿管中心严格登记出入信息。

第十六条宿舍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声喧哗、吵闹、嬉戏、乱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进入对方宿舍,违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宿舍内要风清气正,和谐温馨,不允许钉钉子,张贴海报,乱写乱涂乱画,共同保持宿舍文明整洁。

第十八条建立学生住宿档案。学生住宿档案由系部建立并负责管理,新生入学后2个月内需将电子版档案报送宿管中心备案。学生住宿档案信息包括宿舍楼号、系别、班级、班主任(辅导员)及联系方式,学生姓名、性别、房间号、床位等信息。毕业班级(工学交替)宿舍数量、人数等信息由系部于学生离校前三个月报与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条住宿学生退学、转走读、开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证明,会同宿舍管理员查验宿舍内公物、设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设施等若有损坏,待按价赔偿后,方能办理退宿手续离校。

第二十条学生因毕业和实习离校,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宿手续,由系部学生科或班主任(辅导员)会同宿舍管理员清点、检查、验收宿舍内公物、设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设施等如有损坏,当事人按价赔偿,统一到财务处缴费,凭财务处缴费收据,到宿舍管理员处签字办理退宿离校手续;因故不能按时退宿,需系部学生科出具证明,宿管中心给予延迟办理退宿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走读、退学、毕业、开除的学生不得进入学生宿舍,特殊情况需本人申请,经系部学生科批准出具证明方能进入,不得在宿舍内长时间逗留。

第二十二条学生工学交替期间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辅导员)或系部学生科出具证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卫生管理

第二十三条学生宿舍卫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负责管理。公共区域卫生由宿舍管理员组织协同值周学生打扫清理;宿舍内卫生由本室学生负责打扫清理;宿舍楼内公共区域由宿舍管理员负责进行定期消毒。宿管员负责对宿舍内务和卫生进行检查考核,建立卫生检查考核记录台账,作为系部年终绩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在宿舍公告栏公示。宿管中心协助系部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危险违禁品检查,检查结果在学院OA进行通报,并作为系部年终绩效考核依据。

第二十四条宿舍内务卫生标准

1.宿舍走廊地面、楼梯干净无污迹、痰迹和杂物;楼梯扶手无灰尘;墙面无脚印、污迹;门窗玻璃洁净无破损;楼道灯具无灰尘;天棚无蛛网积尘;厕所洁净无异味;暖气片、水管及下方无灰尘、杂物。

2.床铺平整无杂物,被子叠放标准规范;枕头整理摆放平整规范,枕下无杂物;床下鞋子摆放整齐,成一条直线,脸盆按上下床顺序一线摆放床头一侧;脸盆内洁净无杂物,盆内毛巾叠成方型紧贴脸盆外沿;牙缸放置脸盆内右侧,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内,毛刷向上;皂盒纯净,放置于牙缸左侧。

3.暖瓶洁净无污渍,根据房间具体方位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线摆放。

4.行李箱按规定位置整齐摆放,无灰尘,美观整齐。

5.拖把、笤帚、撮子等卫生工具,按拖把在里、笤帚在外、笤帚垂于撮子次序位置摆放。

6.空床整洁无杂物,无乱堆、乱放、乱挂现象。

7.宿舍内照明灯、开关、床、柜门、窗等公物用品无破损。

第二十五条宿舍卫生检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负责。宿管员发现问题、映问题,并协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老师解决处理问题。

宿舍卫生内务百分制考核细则

1.地面(20分):地面、门口有污迹、烟头、垃圾杂物等,扣110分,鞋、脸盆不安规范摆放,扣1-10分。

2.床铺(25分):床单、被褥、枕巾不整洁,床上堆放杂物,扣1-10分;被子叠放不规范(成方成块),扣1-10分:被子、枕头摆放不在床铺中轴线,扣1-5分。

3.物品摆放(15分):行李箱不按规范摆放,扣1-3分;空床上放置杂物,扣1-3分;暖瓶等不净、摆放不规范,扣1-3分;卫生工具摆放不规范及阳台杂乱等,扣1-5分。

4.门窗家具(10分):门不洁净有污渍,扣1-3分;窗不明净,窗帘不整洁,扣1-4分;家具不干净,摆放不整齐,扣1-3分。

5.卫生间(10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洁,扣1-3分;墙壁有蜘蛛网、污渍,扣1-3分;有异味,扣1-3分。

6.垃圾(5分):宿舍内有垃圾,扣1-3分;门口堆存垃圾,扣1-2分。

7.阳台(5分):地面墙壁不干净有污迹,扣1-3分;衣服晾晒不整齐,扣1-2分。

8.宿舍文明(10分):墙壁乱写、乱涂、乱画、乱钉钉子,张贴不健康贴画,无积极向上文化氛围等,扣1-6分;有吸烟、喝酒、赌博、违章使用电器、不节约水电等现象,扣1-4分。

第五章财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学生宿舍床、桌、柜等家具及公物用品由总务处统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负责分类编号、设卡登记建账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条爱护公物,严禁人为损坏门窗、玻璃、床、桌、柜等公用物品和水、电、暖、消防等设施。如有损坏遗失由责任人按价赔偿,责任无法落实的交由系部学生科处理,落实赔偿。

第二十八条未经宿管中心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宿舍内公物用气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许私自增加或安装其他用具设备,一经发现,交由系部学生科严肃处理,造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宿舍内家具等公物用品及设施损坏或出现故障由宿管员负责向总务处报修。

第六章水电管理

第三十条学生要养成勤俭节约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自觉节约资源、能源;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节约风尚,厉行节约对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三十一条光线充足时不得开灯。宿舍管理员负责管理和监督学生在宿舍内节水节电行为,对违、不听劝阻和屡教不改者,除开展批评和教育外,向系部学生科或班主任映,视情节严重程度,根据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作相应处理。

第三十二条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电热杯、电热器、电热毯、电饭锅、电饭煲等功率电器,一经发现立即没收违禁品;并通知系部学生科对使用者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三条宿舍内禁止增加照明设备、私接电线等,不得私自换用灯泡、灯管等功率照明设备,违者宿管员通知系部学生科,给予警告处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条住宿学生应严格服从宿舍管理员、值班老师和执勤学生干部的管理,积极支持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创造安全和谐的住宿环境。

第三十五条严禁在宿舍内喝酒,抽烟;严禁在宿舍或阳台打闹、攀爬;严禁在楼道打篮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轮滑等行为;严禁音量播放各种音频、视频或做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事情。违者交由系部学生科或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六条严禁在宿舍内聚众闹事、打架斗殴,严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经发现一律没收,违者交由系部学生科或学院安全保卫科处理,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七条文明上网,自觉抵御秽、色情、低俗朽等网上信息,养成科学、文明、健康上网习惯。严禁各种形式的赌博行为,严禁观看传播动、秽书刊、视频、软件等,违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八条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他人,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九条熄灯前宿舍管理员及宿管部执勤学生干部,联合对各宿舍进行人数清查和纪律检查,主要检查住宿学生的到位情况,有无外来人员及串住宿舍现象,对不按规定住宿和对夜不归宿者及时馈给值班老师或系部学生科,系部负责联系、查找。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四十条严禁在宿舍楼内燃放鞭炮、焚烧物品、生火做饭,严禁使用酒精炉、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对违者从重、从严处罚,违国家治安管理条例者送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一条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严禁任何人员进入学生宿舍进行商品买卖或交易活动;违者没收物品,并馈给系部学生科或送学院安全保卫科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辱骂、侮辱或故意刁难宿舍管理人员,妨碍宿舍管理人员及学生会宿管干部正常工作的,从重、从严给予处理。

第四十三条住宿学生夜间晚归、夜间外出管理规定。

1.学生应严格遵守门卫管理制度。在宿舍关门之前返回宿舍,早晨开门之前不得外出。

2.晚归学生返回宿舍时,必须持有效证件填写好晚归记录,宿舍管理员认真核实确认其身份后,方能进入宿舍。

3.私自爬窗进入宿舍或为他人晚归进入宿舍提供方便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归的学生,由系部出具相关证明进入宿舍。

5.夜间因生病等紧急情况需外出的学生,由宿管员与夜间值班老师联系,由值班老师负责处理。

6.为本宿舍同学夜不归宿作假证者,给予警告处分。

7.无正当理由(若不能提交有关证明)夜间晚归,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对条例中未列举的其它违背社会公德,破坏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依照本规定相近条款处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条需要在学生宿舍住宿的员工,以部门为单位提出申请,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宿管中心统一安排。

第四十六条住宿教工要服从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许使用功率电器,私接电线,自觉遵守宿舍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七条已搬离学校宿舍的教职工,应及时告知宿管中心并将宿舍钥匙亲自交还给宿管员,不得擅自交给他人,更不能擅自转给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条搬离宿舍的教职工,搬离前和宿管员共同查看该宿舍内的各项设施、公物。如有损坏、遗失按价赔偿。

第四十九条对不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的教职工,视情节严重程度,宿管中心将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条在宿舍住宿的餐厅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领取消防门钥匙一把,严格进出锁门,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学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师生管理

第五十一条为便于学院统一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师生假期留校住宿,对确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师生实行审批备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则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师生可申请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

1.参加学院有关部门、系部组织的社会实践的师生。

2.参加教学计划内学习、工学交替和实习的学生。

3.集中培训、备战赛的师生。

4.协助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或系部进行校园管理工作的学生。

第五十三条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的师生,在学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为单位提供住宿时间、师生名单、联系方式、住宿期间值班老师姓名、联系方式,签署意见,逾期不予办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师生以系部为单位进行汇总,宿管中心按照学院假期总体住宿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并安排宿管员值班管理。

3.系部因开设专业培训班需安排外校人员住宿的,以系部名义向学院提出申请,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条寒、暑假留校住宿学生的收费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学生原则上只收取实际使用的水电费,不另行收取住宿费和管理费。

2.非本校学生借住的,需按学院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

第五十五条假期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师生的管理以“谁申请,谁负责”为基本原则。相关部门要指派值班老师负责对假期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学生住宿的,所属部门必须派值班老师负责安全管理,并和宿管员保持联系。

3.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的请销假制度,与部门值班老师保持联系。如需延长或缩短住宿时间,或中途离校的,应提前向值班老师提出申请,申请需注明外出地点、时间及事由,并通知到宿管员方可离开学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间须在22:00前返回宿舍,寒假期间在20:30前返回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严禁私自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私自调换宿舍,严禁违章用电,严禁赌博酗酒等,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7.师生在住宿期间,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资格,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规定,借宿人员安全责任一律由申请住宿部门负责。

第十章实行巡查和责任追究制

第五十六条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纪律秩序、消防安全、内务卫生、违禁物品、公物设施、记录台账等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馈上报。系部需将在宿舍内违纪学生处理结果及时馈给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负责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并建立巡查考核台账,将巡查考核结果记录详实,作为年终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第五十七条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责任事故,根据责任小依章依规分别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员的`责任,对责任人视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按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构成刑事责任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由学生处宿管中心负责解释。

以上内容由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友情提供,谨致感谢。

寄宿学生管理制度2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学生'自尊、自重、自律、自信'的精神,树立以宿舍为家的思想,特制订寄宿学生管理办法。由学构总务处牵头,政教处、保卫处(科)、团委、学生会负责全校学生宿舍的指导管理,宿舍管理员直接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并定期检查评比。

(一)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科室,并要机智的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在本宿舍内过夜。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照关锁门窗,管好钥匙不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严禁吸烟,严禁瓜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照价赔偿并严加处理。

(二)宿舍环境管理制度

1、宿舍管理制度。

①无尘,房门不准乱张贴,不准挂东西,窗帘挂放应美观大方。

②地面无垃圾,室内室外的天花板、墙、灯管无尘、无蜘蛛网,墙壁光洁,不准乱张贴,不准挂衣物。

③被褥、枕头收叠整齐,桌面干净整齐,角落保持清洁,无卫生死角。

④严禁随地吐痰,乱丢废物,乱涂东西;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⑤自习时间不得在宿舍内打牌、下棋、会客人及睡懒觉,休息时间不准有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⑥不准擅入异性宿舍,有公事经值班员同意方可进入,未经宿舍管理员允许,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⑦节约用水用电,注意防火、防盗,外出关窗、锁门,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一理发现问题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并及时处理。

⑧住宿同学就和睦相处,提倡互助,讲究文明。

2、值日制度及宿舍检查、评比制度。

①每间宿舍选出舍长,对宿舍全面管理负责,宿舍必须有轮值制度,值日生负责门窗、地板、洗手间的卫生。

②在离开宿舍前做好关窗、关灯和锁门工作。

③值日生协助舍长督促同学搞好内务,遵守宿舍纪律,对违反制度的同学应大胆批评指正。

④宿舍管理员负责对学生宿舍进行定期检查、评比,学校总务处、政教处、团委、学生会组成宿舍评比小组,负责对学生宿舍进行抽查、评比。

⑤每学期按公布栏成绩累计总和排名次,评出校文明宿舍、优秀舍长和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奖励。

第2篇:寄宿学生管理制度

寄宿学生管理制度

我校寄宿制的发展受到各级政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随着“两基”工作目标的实现,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指标有了稳定提高。为了提高我校教育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遵守《中小学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寄宿制学生服从学校、师长、内务管理员、门卫的管理。

三、寄宿制学生在周一至周日期间不擅自离校,因事因病需要离校者,必须具备主任签字的假条手续,并交到管理室做好登记方可离校。

四、寄宿制学生必须配合室长工作,做好寝室卫生、内务整理、碗筷、脸盆、洗漱用品的摆放等。

五、寄宿制学生必须按时作息,遵守就寝纪律。

六、自觉参加两操

七、自觉维护宿舍安全,注意在校期间及往返途中的安全。

八、室友不在,及时汇报。

九、每学月,对和谐寝室给予表彰。

十、寄宿制学生的生活补助,严格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每月以金券的形式发放并公示。

十一、对违纪的寄宿制学生,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关于寄宿学生生活补助金的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处理。

住校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寝室管理制度,任何人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

二、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用品,宿舍无人时,要锁好门,关好窗。

三、学生就寝由值周行政和管理员,维护就寝纪律,清点住校生数。

四、爱护公共财物设施,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五、需借用他人的东西,需经物主同意,用后要及时归还。

六、做好学生宿舍的夜间巡查工作。

七、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防止疾病交叉感染。

八、不准上宿舍顶层天面。

九、禁止在宿舍点蜡烛、烧火取暖。不准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到宿舍。

十、每天检查铺位牢固情况,及时消除隐患。

十一、管理人员每周定期召开室长会。

十二、学校禁止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不准骑、搭乘自行车、摩托车。

十三、住校生在校园内,不得追逐、打闹、打牌、做危险游戏、走人户、私自下河(堰、塘)洗澡等,不得损坏、残踏、攀摘群众庄稼、树木、果实、花草等。

十四、不打架、不骂人、不参与危险性活动。

十五、不吃生冷食品和不洁、霉变、劣质、过期变质及“三无”等食物。取饭菜时应有序排队,相互礼让,防止烫伤。

十六、学会关心、照顾自己,根据天气冷暖添减衣服。

十七、各种锻炼活动中,要注意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寝室室长职责

一、协助内务管理员做好寝室管理工作。

二、督促本寝室人员遵守《寄宿学生管理制度》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督促本寝室人员按时就寝,按时起床,按时离室上课。若有请假缺寝者或无故久不归寝者和生病需到医院就诊者,应及时报告值周老师。

四、督促寝室清洁卫生,做到清洁、整齐、规范,同时,组织完成好每周的清洁卫生大扫除。

五、维护好寝室的公共财物,发现公物损坏及时报告管理员。

六、督促室员节约电,禁止室员在寝室内使用任何电器。

七、关心团结全体室员,争创“和谐寝室”。

住校生守则

1.不准在熄灯后吃零食、点蜡烛照明、听收音机、走动。

2.加强自我管理和防范意识,保管好自己的财物,箱、包等及时上锁。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宿舍中,零花钱数目较大的可托班主任或生活指导老师代管。

3.不准在寝室内追逐、打架、吵闹、或高声怪叫、喧哗,不准拍打篮球。4.不准携带刀具、易燃、易爆、打火机、玩具枪等危险性的物品。5.不准乱贴图纸,不准传阅内容不健康的书籍、漫画、音像制品。6.不准私换铺位,不拼铺,不准留宿非住校生。

7.不准随意到外住宿,不进营业性游戏室、网吧、录像厅等。8.上课期间(含课间)不得随意进入宿舍,住校期间不准擅自回家。9.不准在宿舍中吸烟、酗酒、打扑克,不准搞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10.不准到江河洗衣、洗澡(游泳)、游玩。

11.不得以大欺小,强要财物。不准将公共物品当武器玩耍。12.不准攀爬围墙,腾跳挂衣,搞卫生擦窗时注意安全。13.上铺学生睡觉头朝有护栏处,上下时注意安全。

14.学生宿舍中发生突发事件,寝室成员应立即汇报管理员、值周老师。15.鼓励住校生积极举报,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实行奖励制度。16.遵守晚自习制度,上晚自习注意人身安全。

值日生职责

1.遵守值日表顺序

2、服从室长安排

3、不能值日者,必须向室长请假

4、负责早操前打扫本宿舍卫生

5、离开宿舍,整理好“和谐寝室”内务

6、负责将垃圾放到指定地点

马颈子九年制学校“和谐寝室”

评比细则

一、遵规守纪(20分)

1、有偷盗行为的每人次扣5分。

2、有抽烟或喝酒现象的每人次扣(2—5分)。

3、损坏室内公物照价赔偿外每人次扣(1分)。

4、上课时间在室内都留者,每人次扣(1分)。

5、留宿他人每人次扣(3分)

6、夜不归宿每人次(2分)

7、随意睡到他人寝室,每人次扣(2分)

8、未按时起床,按时就寝者,每人次扣(2分)

9、在室内赌博者,每人次扣(3分)

二、清洁健康(20分)

1、未张贴寝室人员姓名和“轮流值日表“的扣(3分)

2、地面(寝室、走道)不干净扣(3分)

3、门窗桌未擦干净各扣(1分)

4、碗筷不洗扣(2分)

5、不洗脸、手、脚、头发、衣物、鞋袜、不漱口。每人次扣(2分)

6、室内墙壁有乱写、乱画或有蜘蛛网,各扣(1分)。

7、往室外乱扔果皮、纸屑、杂物、泼水者,每人次扣(3分)。

8、室内有垃圾、异味(臭)、灰尘各扣(5分)。

9、随地拉屎、吐痰者,各扣(3分)

三、日常内务(五线)(20分)

1、床上用品不整齐、每床位扣(5分)

2、毛巾不按要求挂放,每条扣(2分)

3、鞋子放置零乱,每双扣(2分)

4、碗筷不按规定摆放,每个各扣(3分)

5、行李杂物摆放不整齐扣(5分)

四、刻苦好学(10分)

1、在室内打牌者,每人次扣(3分)

2、在室内无事闲聊者,每人次扣(2分)

3、未按时完成作业者,每人次扣(2分)

4、未认真学习者,每人次扣(2分)

五、团结和谐(20分)

1、出现打架等明显不团结者,每人次扣5分。

2、出现说脏话,每人次扣2分。

3、熄灯后,在寝室闹事,每人次扣2分。

4、熄灯后,在寝室内扰乱他人休息,每人次扣2分。

5、以大欺小、侮辱戏弄他人,每人次扣2分。

6、故意损害集体荣誉,每人次扣2分。

7、知错不悔改,每人次扣1分。

8、发生矛盾不理解和宽容他人,每人次扣2分。

六、节省节约(1-0分)

1、节约粮食,违者每人次扣3分。

2、按时关灯,违者每人次扣2分。

3、浪费用餐,违者每人次扣2分。

4、随手关水龙头,违者每人次扣2分。

内务奖励规定

1、寝室评分,由内务管理员、学生会及室长共同检查。

2、根据周评比,颁发学月“和谐寝室”奖:一等两名,各奖80元;二等两名,各奖50元。

3、根据学月评比,颁发学期“和谐寝室”奖:一等两名,各1奖00元;二等两名,各奖80元。

4、根据德、智、体等几方面综合评比,每期,对优秀的室长或学生进行表彰。各奖50元。

5、评分汇总表,于每周一第七节课后,交教导处归档。

内务管理指标

为优化寄宿制学生生活环境、规范起居。围绕“五环节”(衣、食、住、行、学),优化“四洗”、“五化”、“五线”、“五心”工作。特制定管理指标。指标

(一)强化“五洗” 一天一洗脸 一天一洗脚 一周一洗澡 一周一洗衣 一月一洗被 指标

(二)创建“五化” 内务管理专人化 清洁卫生定时化 日常行为规范化 出勤集会军事化 生活配备统一化 指标

(三)争创“五线” 鞋子摆放一条线 碗筷瓢勺一条线 洗漱用具一条线 床上用品一条线 指标

(四)优化“五心” 住校有爱心 待人有助心 学习要尽心 做事要耐心 成才有信心

管理员“三•三”职责

一、做到“三负责”

一是负责好清洁

二是负责好“五洗” 三是负责好课余

二、做到“三管理” 一是管理好生活 二是管理好纪律

三是管理好“五线”

三、做到“三汇报” 一是汇报好安全事 二是汇报好流失生 三是汇报好违纪生 马劲子九年一贯制学校 2010年3月1日 周“和谐寝室”评分表

第 周值周老师:

日期:

星期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周六

平均分

名次 时间

中午

平时 分数

40分

60分

室别 男1号男2号男3号男4号男5号 男6号男7号男8号男9号男10号男11号 男12号男13号男14号男15号男17号男19号

男1号 小男1号小男2号女1号女2号女3号女4号女5号 小女6号小女7号

内务管理 作息表

寝室礼仪

1、进寝室,轻敲门。

2、客人来,要起立;待离开,再坐下。

3、随意就寝,不乱翻。

4、不讲脏话,不说慌。

5、寝室休息,不喧闹。

6、早起晚归,动作轻。

内务规则

1、铺床单,抹平整

2、垫底絮,齐床宽

3、叠被求直角

4、被靠大窗方

5、枕套面朝被

6、理齐衣和书

7、扫把撮箕挂门外

8、窗栏阳台不放物

9、室内做“四无”(地无脏、角无污、桌无尘、无杂物)

马颈子九年制学校

关于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进的管理办法

试行意见

第一章

(一)加强和规范民族寄宿制生活补助金工作管理,是实施《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的重中之重,是加快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有效途径,巩固“普九”成果的重要保障。(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民族政策,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范围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力度,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都得到全面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三)民族寄宿制生活补助金工作的管理,在教育 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由各班主任具体组织实施,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发放指标形式

(四)凡实属我校7-9年级的在册住校生,每月每人无条件享受75元的生活补助金。(五)凡属我校1-6年级住校生,每月每人无条件享受60元生活补助金,由学校统筹安排就餐。

(六)7-9年级的家庭贫困或父母双亡的住校生,每月每人均可多享受7-10元的生活补助金

(七)7-9年级的单亲或持残疾证的住校生,每月每人均可多享受(5-7元)的生活补助金。

(八)7-9年级住校生视综合成绩情况较全面发展的,每月每人琨可多享受(5-15元)的生活补助金

(九)7-9年级住校生从未违反《住校生管理办法》的,当月可多享受(2-20元)的生活补助金。

(十)7-9年级住校生做出过有影响的好人好事者,当月可多享受(2-20元)的生活补助金。

(十一)7-9年级住校生规范内务最突出者,当月可多享受(5-15元)的生活补助金。

(十二)7-9年级住校生生活补助金只能以菜票形式放发。

(十三)7-9年级住校生放发生活补助金围绕以“超支不补,不得扣留”的原则执行。

(十四)多放发补助金来源,由本班扣除金多余的指标内支付,发完为止。

第三章

扣罚指标

第十五条

凡违犯校规交政教处教育者,从当月所得生活补助金中扣处(5-20元)第十六条

凡违犯班规受三次以上批评教育者,从当月所得生活补助金中扣出(2-10元)第十七条

就寝前,未完成“三洗一刷”者,从当月所得生活补助金中扣出(3-7元)第十八条

凡不假外出或打扰他人休息者,从当月所得生活补助金中扣出(3-10元)第十九条

凡不服从值日者,从当月所得生活补助金中扣出(1-5元)

第四章

管理流程

第二十条

各板块的住校生考勤,勿于次月5日前,以一式二份报各班主任和政教处,做放发和审核生活补助金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

各班于每月12日前,将扣发生活补助金花名册或小学伙食堂的采购归总单,以一式二份报政教处和分管领导处备案。

第二十二条 各班于每月16日前,将1-9年级助学金花名册和建档卡,按所需分数报杨珍贵处注销帐和归档管理,并按月粘贴公示。第二十三条 每月25日前,各班必须落实生活补助金的放发工作。

第二十四条 校方每月对生活补助金实用和放发情况进行抽查,不按管理颁发执行者,要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五条 对落实生活补助金工作中,做到“客观、公正、合法”者,作适当表彰外,在学期考核中加10分。

第二十六条 以上时间段,若遇特殊节假日,以校方通知为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各班可根据《办法》,结合本班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以公布之日起执行,原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马颈子九制学校

2010-3-ꌶꌺꂿꃆ

ꋍ、ꌶꋉꌷꄻꉪꐨꃅ ꑍ、ꂘꌷꂘꄻꃄꏦꃅ ꌕ、ꂱꑱꃅꐪꂱꑱꃅ ꇖ、ꈀꄸꃅꋭꈀꄸꃅ ꉬ、ꌶꉂꌧꎆꃅ ꃘ、、“ꉬꑵ”ꊱꁨꃅ ꏃ、ꈪꑌꎭꐕꃅ ꉆ、ꋯꑌꄮꐽꃅ “ꉬꑵ”ꊱꁨꄈꏦ

第3篇:寄宿学生管理制度

寄宿学生管理制度

我校寄宿制的发展受到各级政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随着“两基”工作目标的实现,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指标有了稳定提高。为了提高我校教育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遵守《中小学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寄宿制学生服从学校、师长、内务管理员、门卫的管理。

三、寄宿制学生在周一至周日期间不擅自离校,因事因病需要离校者,必须具备主任签字的假条手续,并交到管理室做好登记方可离校。

四、寄宿制学生必须配合室长工作,做好寝室卫生、内务整理、碗筷、脸盆、洗漱用品的摆放等。

五、寄宿制学生必须按时作息,遵守就寝纪律。

六、自觉参加两操

七、自觉维护宿舍安全,注意在校期间及往返途中的安全。

八、室友不在,及时汇报。

九、每学月,对和谐寝室给予表彰。

十、寄宿制学生的生活补助,严格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每月以金券的形式发放并公示。

十一、对违纪的寄宿制学生,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关于寄宿学生生活补助金的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处理。

注:凡是父母外出打工者其孩子住宿优先住宿。

未完,继续阅读 >

第4篇:初中寄宿学校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一、学生确需住校,由家长提出申请,报政教处审核,经批准后方可住校。

二、学生住校统一由政教处、总务处安排,按班级编入指定寝室和床位,学生本人不得随意调换寝室和床位。

三、每一寝室选举产生一名工作责任性强、善于管理、乐于奉献的寝室长。由班主任批准,报政教处备案。学期末学校开展优秀寝室长和文明寝室的评比,并给予奖励。

四、住校生应严格按作息时间作息,按时起床、按时熄灯。熄灯后不得讲话、看书,不得在寝室里点矿烛,防止火灾。

五、争创文明寝室活动。被子叠成方块形,棱角分明,开口向门一方,放在靠近窗户的一头,外侧与床边缘平齐。枕头放在另一头,被单铺平,无皱褶,与床同宽,床上无其它衣物及用品。蚊帐顶四边拉直,帐门成直角。保持室内各床上摆放整齐统一,具有美感,刷牙杯可以放在窗台,但必须放齐,牙膏在杯子里向左斜放。毛巾挂于门后,成一字排好。水瓶放在靠窗台下墙边,排成一排,瓶把右偏,脸盆放在柜橱里或床下,两盆扣起来,鞋子放在铺位左边的地板上,并且做到摆放整齐,洒扫工具放在门后靠墙处。保持室内同一类物

未完,继续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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