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4-11-13 07:12:17 精品范文 下载本文

第1篇: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

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立项的通知

各分院:

为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激发、调动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科学研究兴趣,强化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按照《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我院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分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申报。

一、项目要求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项目形式予以立项,其范围包括理论与技术研究、发明、制作、创作设计等,或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2.项目必须思想新颖、目标明确、创新性强、技术先进、方法合理,以解决科学、技术、生产、生活和社会领域的具体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和方法创新为主要目的,以实验为主要手段,由学生自主选题,提倡学科交叉与联合。

3.每个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两年,均须在2018年5月底前完成。

二、申报条件

1.凡学有余力、品学兼优、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基础的我院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可自愿申报,每名学生同时只能参加一个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凡是参与2015年度项目尚未结项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申报。

2.每个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由3~5名相关专业学生组成项目研究团队,项目负责人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2014级学生(五年学制的须为2013级学生),训练项目的参加成员应有明确分工。

3.每个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申报立项程序

按照学生申请、分院遴选推荐、专家论证评审及学院择优资助的工作程序进行。

1.学生申请

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成员认真填写《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式三份,相关支撑材料集中附在申请书后。

2.分院推荐

项目负责人所在分院对本院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遴选推荐,于2016年5月30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word格式申请书及有关支撑材料,一式三份)和各分院推荐项目汇总表集中报送教务部,同时提交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稿。3.学院评审立项

学院对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2016年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结果公示一周,对无异议的项目或虽提出异议但通过复审的项目,确立为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四、其他

1.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应及时组织项目组成员利用业余时间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任何人(包括指导教师和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

2.对在项目申报过程中,经查实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3.项目的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管理事项均按照《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教务部 2016年3月11日

第2篇: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8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12〕29号)文件,我校确定为湖北省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16所省属高校之一,为做好201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各学院可以从学校已经批准的校级大学生创新实践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中推荐,也可以另拟研究项目进行申报。

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在校大

一、大

二、大三普通本科生,属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的,可适当放宽申报限制范围,但必须保证在校的时间有一年;创新训练项目参与人数为一般为5人(含项目负责人)。

四、项目研究实施时间一般为两年,项目严格按照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管理。

五、项目负责人填写《武汉纺织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所在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学校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211室);申请材料应提供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及电子档,《武汉纺织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纸质材料份及电子档。

六、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20日,申报工作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2759367535,邮箱:jwztc@wtu.edu.cn。

七、学院为管理项目的直接责任单位,每年9月-10月,学院向学校教务处提交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材料,在研项目接受中期检查,提交《武汉纺织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所提交材料为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稿,学校对项目执行情况不力的部门实行项目申报限额控制。

第3篇:关于申报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精神,我校将启动申报第四届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内容

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内容包括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二类,其中创业训练项目立项30项、创业实践项目立项10项。(根据报名情况酌情增减)。

(1)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2)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组织实施

学生以个人或团队(每个团队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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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计划”)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关于开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浙教电传2012〕309号)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目标

通过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二、计划内容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型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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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关于开展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4年大学生

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启动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的相关要求,为鼓励和扶持我校大学生创业,提高大学生创业积极性和创业能力,现将2014年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立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并鼓励积极报名:

一、申报对象

凡是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均可参与申报,学校学生开展跨学科、跨年级合作研究,项目成员不超过3人。已获得项目资助且未结题者不得参与申报。

二、申报类型

1.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2.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或者由本科生和研究生组成的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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