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课教师岗位职责_任课教师安全岗位职责

2020-02-27 岗位职责 下载本文

任课教师岗位职责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任课教师安全岗位职责”。

任课教师岗位职责

任课教师除执行学校有关教学、科研管理所要求的工作外,还应按要求履行下列职责:

1、每学期开学前认真制定教学工作计划。教师的教学工作计划必须按学校统一规定和教学大纲要求拟定,并于第二周周五之前交教研主任审查,根据教研室意见对计划进行修改。

2、严格按照课程的教学大纲、个人教学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教学活动并随时接受检查。已审定的教学计划由系办公室统一上网公布,并征求学生意见,必要时经教研室主任同意调整计划。

3、坚持教学“六认真”,课堂教学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教案上课,不随意删减教学内容等简化教学过程;不得无故缺课、擅自停课、调课和请人代课,因特殊情况需要停课调课和请人代课,需经系主任或分管教学的副主任批准,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手续,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的其它规定。

4、认真到班级辅导,每周对学生进行课程答疑解难辅导不少于1小时。

5、按时布置批改作业,作业不合要求者,教师应令其重做。每学期对学生作业全批全改次数不得少于所任学科的周学时数,部分批改应与集体评奖相结合。认真做好学生课程成绩记载统计,对学生的作业成绩、考试成绩、课程成绩不得随意涂改。

6、教师之间每期相互听课、学习交流不得少于5学时。

7、采用现代教育技术教学每学期使用多媒体课堂教学不少于课程教学总学时的50%。

8、按学校要求认真做好命题和阅卷工作。期末考试监考安排一经确定,教师之间不得随意更换。监考教师必须提前达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需要教务干事当面清点)和监考工作牌。

9、任课教师指导学生教育见习、实习等专业实践活动均应记载成绩,且在实践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将评定的成绩交教务干事统计归档。

《任课教师岗位职责.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任课教师岗位职责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任课教师安全岗位职责 教师 岗位职责 任课教师安全岗位职责 教师 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相关推荐
    [岗位职责]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