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科岗位职责A38x58_信息技术部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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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科岗位职责
科长(副科长)职责
按照监狱党委和行政的工作部署及信息技术科职责,在监狱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本科室业务工作,具体职责有:
一、组织开展监狱刑释人员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管理工作。
二、组织开展监狱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业务。
三、组织开展监狱办公自动化网络建设和技术维护工作。
四、组织开展监狱监控网络系统的建设和技术维护工作。
五、组织开展监狱计算机应用管理。
六、协助处置监狱内紧急突发事件。
七、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信息采集收集员岗位职责
按照《贵州省监狱刑释人员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规定和信息技术科职责,在科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刑释人员信息采集和收集业务工作,具体职责有:
一、罪犯入监信息的采集和收集:
㈠、按规定收集入监罪犯名单;
㈡、按规定收集入监罪犯基本信息、法律文书、《入监登记表》等入监档案资料;
㈢、按规定采集并上传入监罪犯照片和体貌/体表特征。
二、罪犯服刑期间信息的收集:
㈠、定期收集帮教记录、期间表现等信息;
㈡、遇减刑、假释裁定送达时,及时收集有关信息; ㈢、遇服刑期间内罪犯死亡、脱逃捕回情况,及时收集有关信息。
三、罪犯出监信息的收集:
㈠、按规定收集出监罪犯名单;
㈡、按规定收集《罪犯出监鉴定表》、《综合评估意见表》等监狱文书资料。
四、随时浏览刑释系统网页,及时发现和处理拒签、帮教、通知通报等信息。
五、完成科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信息录入员岗位职责
按照《贵州省监狱刑释人员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规定和信息技术科职责,在科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刑释人员信息录入、传送、处理等业务工作,具体职责有:
一、罪犯入监信息的录入和传送:
㈠、按规定录入入监罪犯基本信息、判决情况、《入监登记表》等入监档案资料信息;
㈡、在完成照片上传和体貌/体表特征录入后,复核全部入监信息,并按规定传送户籍地派出所进行身份核实;
㈢、当身份核实通过后,及时将其信息传送户籍地司法所(安帮办),以建立期间帮教工作档案。
二、罪犯服刑期间信息的录入:
㈠、定期录入帮教记录、期间表现等信息;
㈡、遇减刑、假释裁定送达时,及时录入有关信息; ㈢、遇服刑期间内罪犯死亡、脱逃捕回情况,及时录入有关信息。
三、罪犯出监信息的录入:
㈠、按规定录入《罪犯出监鉴定表》、《综合评估意见表》、《刑满释放通知书》等监狱文书资料,复核全部离监信息后上报审核。
㈡、在审核通过后,按规定进行离监确认操作。
四、随时浏览刑释系统网页,及时发现和处理拒签、帮教、通知通报等信息。
五、完成科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信息技术员岗位职责
按照《贵州省监狱刑释人员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规定和信息技术科职责,在科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信息技术业务工作,具体职责有:
一、开展监狱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业务。
二、开展监狱办公自动化网络建设和技术维护工作。
三、开展监狱监控网络系统的建设和技术维护工作。
四、开展监狱计算机应用管理。
五、开展监狱刑释人员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熟悉信息采(收)集、录入业务,作好对内(与业务职能科室、押犯监区)和对外(与公安治安部门、派出所、司法所及安帮办)的信息衔接工作。
六、完成科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