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残联副理事长及专职委员的工作职责_残联专职委员
乡残联副理事长及专职委员的工作职责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残联专职委员”。
乡残联副理事长的工作职责
1、走访残疾人家庭,了解残疾人需求,反映残疾人呼声,掌握辖区内残疾人基本情况,建立残疾人工作台账,实行动态服务管理;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文体等各项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社会服务“两个体系”建设,积极带领广大残疾人朋友向全面小康迈进。
4、开展残疾人自强教育,倡导“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组织发动残疾人参与社区建设和社会生活,遵纪守法,履行公民义务;
5、宣传残疾人事业,组织全国助残日、国际聋人节、国际盲人节、国际残疾人日、世界精神卫生日、全国爱耳日、全国爱眼日和全市专协主题年等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扶残助残活动;
6、完成上级残联、同级政府下达的其它各项工作。
村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工作职责
1、密切联系本村(社区)各类残疾人,掌握基本状况及需求,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听取其意见、反映其心声,发挥好宣传员、协调员、服务员作用。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文体、无障碍建设等各项工作,鼓励残疾人自强不息、乐观向上、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3、配合村委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社会服务“两个体系”建设和全面达小康等方面的服务工作,使残疾人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贫有所救。
4、按时参加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委的残疾人工作会议,完成上级残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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