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绞车房岗位职责(精选5篇)_煤矿绞车房

2021-05-09 岗位职责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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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煤矿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

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

一、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确保安全运转,完成本班提升任务。

二、工作前检查好信号。机械和电气各部及安全保护装置,动作是否灵活可靠各零部件是否牢固,钢丝绳有无断丝、变形,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三、集中思想,谨慎按操作规程操作。信号不明确不准开车,绞车有异常不开车。运行时注意绞车运转响声状况,电流、电压、液压站油压、润滑油指示、深度指示器位置,轴承和电动机温度。

四、每天要对钢丝绳及进行检查,以延长钢丝绳使用寿命。

五、绞车司机发现超负荷时,应立即停车制止。

六、认真执行交接班制,交清设备运转状态,交接班人必须签字。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七、搞好绞车房清洁卫生工作,无杂物,绞车无油迹。

石墨十矿

2015年8月1日

第2篇:绞车司机岗位职责

绞车司机岗位职责

1、绞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必须了解本台设备的结构、性能、原理、主要技术参数,牵引能力及完好标准等,并掌握一般的检查、维修、润滑保养及故障处理;

3、必须了解安装绞车巷道的基本情况,如斜长、坡度、变坡地段,支护方式,轨道状况,安全设施配置,信号联系方法,牵引长度及规定牵引车数等;

4、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并在斜巷的上下口、中间水平车场等处安装警示灯,由司机操作,开车红灯亮、停车红灯灭;

5、必须穿工作服,扎紧袖口,精力集中,谨慎操作,不得擅自离岗,不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情,行车时不准与他人交谈;

6、负责搞好本班的安全提升工作;

7、绞车安装地点,必须便于操作和看望,无杂乱等物; 8、凡是倾斜井巷上部车场(或井口)的阻车器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

9、认真检查设备,材料必须捆绑固定牢靠,重心必须稳定; 10、认真检查核对所挂车辆的重量和数量,是否符合规定; 11、运送超重、超高、超长、超宽设备、材料等特件应有安全提升措施,方准提升;

13、上岗期间必须忠于职守,对不符合提升规定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应严禁提升;

.14、检查绞车控制开关,操纵按钮、电机、电铃等应符合防爆要求。声光信号必须兼备,声音清晰,准确可靠;

15、绞车运行中,应集中精力,注意观察,手不离闸把,如收到不明信号立即停车查明原因;

16、在岗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岗。需离岗时,必须请示领导;

1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登记好当班绞车运行记录。

.信号把钩工岗位职责

1、信号把钩工必须懂得所使用车辆,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工具等设备设施的结构以及使用性能,并能正确处理运行中所出现的一般故障,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斜井提升,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信号把钩工负责监督执行;

3、斜井井口的阻车器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 4、提升时必须加装保险绳和跟车棒;

5、上岗前必须扎紧袖口和腰带,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6、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和接头(钩头与钢丝绳的连接)以及各种使用工具是否完好、齐全、灵敏可靠,并查看钩头15米以内的钢丝绳是否有打结、压伤、死弯等不安全隐患,如不符合提升要求,严禁发出开车信号提升;

7、详细检查斜巷内有无障碍或影响安全提升的不安全隐患,如有,则应及时处理消除,有无其它工作人员工作,若有应立即通知那些工作人员撤离安全地带,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开车提升信号;

8、提升运输材料、设备时必须捆绑固定牢靠,重心必须稳定; 9、认真检查核对所挂车辆的重量和数量,是否符合规定; 10、运送超重、超高、超长、超宽设备、材料等特件应有安全提升措施,方准提升;

11、提升信号的设置,要求声光齐全,通讯设备可靠,要设置红灯信号,行车时红灯亮,停车时红灯灭;

.12、绞车停运超过6小时以上或因事故检修后,开车前必须对所有信号,通讯设备进行检查试验(试验前,必须与各信号点及绞车司机联系明确后再进行),确认正确灵活畅通后,方可作业;

13、在岗位上,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联系工作中(如用电话或口头与他人联系),发送信号,必须精力集中,细心操作;

14、收到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同时可用电话或回点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废除本次信号,重新发送;

15、发出信号后,发现提升容器的运行方向与所发信号规定的方向不一致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后,再重新发出信号;

16、工作中必须与把钩工密切配合,联系信号要清晰准确。当把钩工允许发信号时,信号工应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发出信号;

17、信号发出后,不得离开信号机旁,要观察提升中的运行情况,监视运行中的信号系统,如有紧急情况,可随时发出停车信号;

18、每次挂钩完毕,必须对车辆各倍位、保险绳连接装置等再详细检查一遍,看是否完好正确、牢固可靠,然后看望车辆运行方向有无障碍和隐患,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开车信号指令;

19、车辆运行时要严密监视车辆运行状况,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立即赶赴现场,详细检查,确定异常事故性质,制定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20、工作完毕,必须清理现场,将钢丝绳、保险绳、工具和多余不用的连接环、插销等连接装置放置在轨道以外安全可靠地带。上部车场(或井口)把钩工还应检查挡车器或挡车栏是否处于关闭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以防发生意外;

.21、上岗期间必须忠于职守,对不符合提升规定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严禁提升;

22、在岗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岗。需离岗时,必须请示领导;

23、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斜井的有关安全规定;

.绞车司机技术操作规程

一般规定:

第一条 绞车司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第二条 必须了解本台设备的结构、性能、原理、主要技术参数,牵引能力及完好标准等,并掌握一般的检查、维修、润滑保养及故障处理;

第三条 必须了解安装绞车巷道的基本情况,如斜长、坡度、变坡地段,支护方式,轨道状况,安全设施配置,信号联系方法,牵引长度及规定牵引车数等;

第四条 绞车安装地点应挂有司机岗位责任和绞车运行登记管理牌板;

第五条 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并在斜巷道的上下口,中间水平车场等处安装警示灯,由司机操作开车红灯亮,停车红灯灭;

第六条 必须穿工作服,扎紧袖口,精力集中,谨慎操作,不得擅自离岗,不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情,行车时不准与他人交谈;

第七条 绞车安装地点,顶帮支护必须安全可靠,便于操作和看望,无杂乱等物;

第八条 绞车的安装,应平稳牢固,稳压支柱底座垫木无松动腐朽。安装在巷道一帮的绞车,其最突出部位应距轨道外侧不小于300毫米;

第九条 检查绞车制动工作闸。闸带必须完整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得小于4毫米,铜或铝铆钉不得磨闸轮。闸轮磨损不得大于2.毫米,表面平滑,无明显沟痕,无油泥,各部件螺栓、销、铀拉杆、螺栓及背板,限位计螺栓等完整齐全,无弯曲、变形。施闸后,闸把位置在水平线以上30度至40度即应闸死,闸位置严禁低于水平线; 检查及处理:

第十条 检查钢丝绳,要求无弯折、硬伤、无打结,无严重锈蚀,断丝不超限,在滚筒上绳端固定要牢固,不准剁股穿绳,在筒上的排列应整齐,无严重咬绳,爬绳现象。缠绕长度不得超过绞车规定允许容绳量。绳径符合要求。松绳至终点,滚筒上余绳不得少于三圈。保险绳直径与主绳直径应相同。并连接牢固。缆端连结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有可靠的护缆板;

第十一条 检查绞车控制开关,操纵按钮、电机、电铃等应符合防爆要求。信号必须声光兼备,声音清晰,准确可靠;

第十二条 试空车:可松开离合闸,压紧制动闸,启动绞车空转,应无异常响声和震动,无甩油现象;

第十三条 听到清晰,准确的信号后,首先开启红灯,发出行车警示,闸紧制动闸,松开离合闸,按信号指令方向起动绞车空转;

第十四条 通过以上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向领导汇报,处理好后方可开车;

第十五条 缓缓压紧离合闸反背,同时缓缓松开制动闸,达到正常运行速度;

第十六条 必须在护绳板后操作,严禁在绞车侧面或滚筒前面操作,严禁一手开车,一手处理爬绳;

.第十七条 下放矿车时,应与把勾工配合好,随推车随放绳,不准留余绳,以免车过变坡点,突然加速崩断钢丝绳;

第十八条 禁止两个闸把同时压紧,以防烧坏电机; 第十九条 如起动困难时,应查明原因,不准强行起动; 第二十条 绞车运行中,应集中精力,注意观察,手不离闸把,如收到不明信号立即停车查明原因;

第二十一条 注意绞车各部运行情况,如发现下列情况,必须立即停车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待处理好后再运行:

1、有异常响声、异味、异状;

2、钢丝绳有异常调动,负载增大或突然松驰; 3、稳压支柱有松动现象; 4、有严重咬绳,爬绳现象; 5、电机单相运转或冒烟; 6、突然断电或有其它险情时;

第二十二条 司机应根据提放煤、矸、设备、材料等载荷不同,根据巷道的起伏变化,掌握车速,严禁不带电放车;

第二十三条 接近停车位置,应先慢慢闸紧制动闸,同时逐渐松开离合闸,使绞车减速,看到停车信号后,闸紧制动闸,松开离合闸,停车停电;

第二十四条 上提矿车,车过变坡点后,司机应停车准确,严禁过巷或停车不到位;

第二十五条 正常停车后,应拉灭警示红灯,司机离岗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二十六条 严禁超载、超挂、蹬勾、扒车;

.第二十七条 矿车掉道,禁止用绞车硬拉复位;

第二十八条 如在斜巷中施工或运送支架,超长、超大物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按专项措施执行。

信号把钩工技术操作规程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 信号把钩工必须由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提升把钩工作实践经验,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第二条 提升信号的设置,要求声光齐全,通讯设备可靠,兼作行人的运输斜巷,要设置红灯信号,行车时红灯亮;

第三条 绞车停运超过6小时以上或因事故检修后,开车前必须对所有信号,通讯设备进行检查试验(试验前,必须与各信号点及绞车司机联系明确后再进行),确认正确灵活畅通后,方可作业;

二、收发信号

第四条 在岗位上,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联系工作中(如用电话或口头与他人联系),发送信号,必须精力集中,细心操作;

第五条 收到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同时可用电话或回点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废除本次信号,重新发送;

第六条 发出信号后,发现提升容器的运行方向与所发信号规定的方向不一致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后,再重.新发出信号;

第七条 工作中必须与把钩工密切配合,联系信号要清晰准确。当把钩工允许发信号时,信号工应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发出信号;

第八条 信号发出后,不得离开信号机旁,要观察提升中的运行情况,监视运行中的信号系统,如有紧急情况,可随时发出停车信号;

第九条 斜井升降人员时,信号工操作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每班挂车时或斜井井筒检修后,信号工必须与绞车房联系,进行一次空车试道运行;

2、信号工发出发车信号后,严禁再上、下人员,也不准废除本次信号再上、下人员。三、其它规定

第十条 各信号工与绞车司机必须用矿统一规定的信号指令含义进行工作联系,不得私自改变,也不得任意临时规定信号;

第十一条 运输大件、井筒检修、处理事故,运送火药特殊运行,应提前与绞车司机联系明确,以便按措施要求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 在岗时间不得撤离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岗。需离岗时,必须请示领导;

第十三条 认真执行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把钩工技术操作规程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 把钩工必须懂得所使用车辆,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工具等设备设施的结构以及使用性能,并能正确处理运行中所出现的一般故障,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二条 运行车辆的倾斜井巷,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把钩工负责监督执行;

第三条 凡是倾斜井巷上部车场(或井口)的阻车器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

第四条 提升时必须加装保险绳;

第五条 上岗前必须扎紧袖口和腰带,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二、准备工作

第六条 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和接头(钩头与钢丝绳的连接)以及各种使用工具是否完好、齐全、灵敏可靠,并查看钩头15米以内的钢丝绳是否有打结、压伤、死弯等不安全隐患,如不符合提升要求,严禁提升;

第七条 详细检查斜巷内有无障碍或影响安全提升的不安全隐患,如有,则应及时处理消除,有无其它工作人员工作,应通知那些工作人员撤离安全地带,确认安全,方可提升;

第八条 认真检查设备,材料必须捆绑固定牢靠,重心必须稳定;

第九条 认真检查核对所挂车辆的重量和数量,是否符合规定;

.第十条 运送超重、超高、超长、超宽设备、材料等特件应有安全提升措施,方准提升;

第十一条 斜井运送爆破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检查信号装置是否可靠。如果信号不清晰或不完好、不可靠,严禁运送;

2、必须在提升前通知绞车司机和各水平把钩工注意,车辆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米1秒;

3、运送爆破材料时,不得同时运送人员和其它设备、材料或工具等; 三、摘挂钩操作

第十二条 待车停稳后方可接摘挂钩,严禁车未停稳就摘挂钩; 第十三条 操作时站立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以防车滑动碰伤身体;

2、必须站立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200毫米左右进行摘挂钩;

3、在单道操作时,一般应站在信号位置的一侧或巷道较宽一侧;

4、在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进行摘挂钩,如果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时,则应站在人行道一侧;

5、摘挂完毕需越过串车时,必须从车辆运行上方越过,严禁从两辆之间或车辆运行下方越过;

第十四条 摘挂钩时如遇到摘不开、挂不上等情况,严禁蹬绳.操作,必须采用专用工具操作,以防车辆移动使身体倾斜摔倒,造成事故;

第十五条 提升物料时,发现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长、超宽时,都不得发送开车信号;

第十六条 特殊设备、材料及和长大物件,要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提升措施作业,采用专用的连接装置,并由专人指挥进行提升;

第十七条 每次挂钩完毕,必须对车辆各倍位、保障绳连接装置等再详细检查一遍,看是否完好正确、牢固可靠,然后看望车辆运行方向有无障碍和隐患,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开车信号指令;

第十八条 车辆运行时要严密注视车辆运行状况,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立即赶赴现场,详细检查,确定异常事故性质,制定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工作完毕,必须清理现场,将钢丝绳、保险绳、工具和多余不用的连接环、插销等连接装置放置在轨道以外安全可靠地带。上部车场(或井口)把钩工还应检查挡车器或挡车栏是否处于关闭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以防发生意外; 四、其它规定

第二十条 倾斜井巷在轨道维护、掉道处理、检修等工作之后,提升之前,必须对轨道线路、巷道环境、防止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等进行详细检查,并且进行一次空车试行,证实巷道、轨道和各种安全装置没有问题后,方准提升;

第二十一条 串车进出车场,应做到目接目送,与信号工配合默契,以便做好随时发出停车信号的准备;

第二十二条 在倾斜井巷设置的风门,当车辆通过后,必须能.够自动关闭并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防止风流短路,造成意外事故;

第二十三条 上岗期间必须忠于职守,对不符合提升规定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应严禁提升;

第二十四条 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斜井的有关安全规定;.

第3篇:绞车司机岗位职责

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

1、绞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2、绞车司机应熟悉所操作绞车的构造、性能,每班班前必须对绞车、钢丝绳的工作状况进行详细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停止对绞车的操作。

3、绞车司机应坚持“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原则,严格执行“一声停车、二声上车、三声倒车”的信号规定。

4、绞车司机在工作时不得擅离职守,更不得从事与操作绞车无关的其它任何工作。

5、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填写当班设备运行记录。

6、若因人为的操作失误造成的跑车事故,将从严追究绞车司机的责任。

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1、开车前检查绞车制动闸和工作闸(离合闸)是否磨损严重,钢丝绳是否完好,信号是否准确可靠。

2、操作时,缓缓压紧离合闸把,同时缓缓松开制动闸把,使滚筒慢转平稳启动,最后压紧离合,松开制动闸,达到正常运行速度。3、下放物料时,绞车司机应与把钩工配合好,随推车随放绳,不准留有余绳,以免车过变坡点,突然加速损伤钢丝绳。

4、绞车司机必须在护绳板后操作,严禁在绞车侧面或滚筒前面操作,严禁一手开车,一手处理爬绳。

5、绞车运行中,司机应集中精力,注意观察,双手不离闸把,如收到不明信号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

6、司机应根据提放材料不同,巷道起伏变化,掌握车速,严禁断电放飞车。

7、最后检查绞车完后情况,清理绞车周围卫生。

第4篇:煤矿井下绞车房管理制度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1、要害场所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

2、要害场所防火防盗设施必须齐全,并有可靠的通讯设备。3、进入升绞车房参观、检查、联系工作的外来人员,必须有相关人员陪同方可进入。一切闲杂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绞车房。

4、所有进入绞车房的人员,不得妨碍工作人员操作,不得随意操作设备,要自觉遵守该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5、绞车房内不得存放无关物品,值班人员要保持该处卫生清洁、整齐。

6、绞车房司机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脱岗,在接班人员未到时,交班人不得擅自离岗。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程规章的规定。

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认真执行各种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工作前检查信号是否正常,机械和电气部分是否完好,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活可靠,钢丝绳是否牢固,有无断丝或变形,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

3、运转时注意各部运转响声,随时观察仪表指示情况,以及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变化,注意润滑系统供油情况,保证安全运转。

4、信号不清不准开车,中途停车不准松闸,绞车在运行中不准离开操作台。

5、履行岗位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期复训。无证不准操作,实习人员应有熟练司机指教。

6、司机在工作期间严禁说笑打闹,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准上岗睡觉和离岗早退,疲倦时要立即轮换操作,监护司机要认真检查。

7、按要求及时、清晰、完整、正确地填好各种记录,字迹工整,数据真实准确。

8、负责绞车机房的防火和防盗工作,严格执行进入要害场所的登记制度,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禁止入内。9、在进行提升人员或进行特殊提升任务时,必须由正司机进行操作、副司机负责监护,按规定速度提升。

10、交接班时,在现场向接班司机详细交待本班设备运转情况、出现的故障、存在的问题。必须清理机房卫生和清点机房物品,巡视室内外情况,签字后方可离岗。

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1、检查各种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执行不好和未执行的要及时纠正。

2、检查设备性能、安全运转情况,检查试验各种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各种仪表指示是否准确。

3、检查硐室内设备卫生情况,检查绝缘用具是否齐全完好。4、检查值班人员的责任心和精神状态,对精神状态不好的和不负责的人员要停止其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

5、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指派专人迅速处理。

6、分管机电运输的副矿长、副总每月最少巡回检查一次。7、分管副区长每月至少巡回检查二次。

保护试验制度

1、试验时,试验人员应精神正常、精力集中,不得与他人闲谈,随时警惕异常现象发生。

2、各种保护灵敏可靠,保护设施完好,安全设施处于常闭状态。

3、日常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试验由维修工完成,试验后详细填写试验记录。

4、试验内容:桥头过卷保护、松绳保护、闸间隙保护、快速回油保护、深度指示器上过卷保护

5、维修人员必须对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进行试验,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及时整改。

5、维修人员进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试验时,严格按照试验方法进行试验,确保试验过程中提升设备及人员的安全。6、新安装的电气设备投入运行前必须对其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进行测定。

7、每季度对接地电网接地电阻值测定。

设备包机制度

1、包机人必须熟知提升绞车的构造、工作原理、技术特征、动作原理、提升信号系统和各种保护装置,并能够排除一般性故障。2、包机人员由绞车工和维修工共同组成,对包机范围内的设备使用、维护、安全运转负全面责任。

3、按检修计划和检修制度进行检查检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不得随意甩掉任何一种绞车保护装置,以保证安全运行。4、设备发生故障除了正常汇报外,维修工人和绞车工要密切配合,共同抢修,缩小事故影响时间。

5、包机人认真填写维修记录及各种记录、必须认真执行绞车房内各项规章制度。

交接班制度

1、绞车工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时必须在岗位现场进行。2、交接班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认真进行交接,交班做到“完全彻底”,接班做到“心中有数”。

3、交班中发生的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交班后出现的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

4、在规定的交接班时间内,如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有权系向领导汇报,并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岗位。5、交接班必须严格执行“六交”与“六不交”:(1)交清当班运转情况,交待不清不接。

(2)交清设备故障和隐患及其处理情况,交待不清不接。(3)交清应处理而未处理问题的原因,交待不清不接。(4)交清工具、材料和配件的使用情况,数量不符不接(5)交清设备和室内卫生打扫情况,不清洁不接。

(6)交清各种记录填写情况,填写不完整或与实际不符不接。6、交接班前应将各种记录填写清楚,将工具物品等整理摆放整齐。7、双方交接班无问题后要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

巡回检查制度

1、绞车工应严格按照巡回检查线路,每天逐点、逐项对绞车房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

2、巡回检查设备应本着听、闻、摸、看得原则进行,对带电设备巡回检查必须配戴经检查合格的绝缘手套,穿好电工绝缘靴。

3、及时把巡回检查情况记入巡回检查记录中。

4、班中每两小时巡回检查一次,发现异常或重大故障时,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处理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5、巡回检查内容:

(1)电动机的温度、振动、噪音等情况;

(2)减速器的温度、振动、噪音、油位等情况,以及联轴器的完好情况;

(3)滚筒装置,包括滚筒、主轴承及盘型制动器等部件的螺栓紧固等情况是否正常;

(4)液压站的系统油压、二级制动油压和残压是否正常;(5)润滑装置,包括润滑泵、电动机及附属部件运行是否正常;(6)配电装置、变频装置等是否正常;(7)过卷、松绳、闸间隙等保护装置是否完好;(8)深度指示器装置指示是否准确;(9)操作台的各种仪表指示是否准确;(10)信号装置是否声、光齐全,声音是否清晰;(11)绝缘用具、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合格;

设备检修制度

1、维修工对所辖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备长期运行于完好状态。2、按规定周期做好检查,发现故障和隐患应及时排除,并做好记录,不能及时排除的应汇报领导

3、维修工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与维护工作,时间一般利用交接班或停钩间隙,对安全控制系统和保险装置部分进行检修维护。

4、维修工每天要对滚筒、主轴减速器、联轴器、电动机、电压表、电流表、高低开关柜等各部件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维修工每天对钢丝绳、天轮进行一次周密检查,重点检查有无锈蚀和断丝股情况。

6、检修后的设备要确保安全运转,如果出现问题要追究检修人员的责任。

7、检修内容

1钢丝绳完好情况

2闸瓦磨损情况闸瓦调整

3液压站、减速器、联轴器、油泵油量情况及运行情况

4变频柜、操作台各仪表

5电气部分清理煤尘电气部分清理煤尘

6各部位螺栓紧固情况

7电机运行情况

8通讯、信号是否可靠

9绞车后备综保是否灵敏可靠

10各仪表情况

钢丝绳检查制度

1、维修工每天对提升钢丝绳进行一次检查,检查钢丝绳是否存在断丝、磨损、锈蚀和变形等情况。检查完毕后必须认真填写钢丝绳检查记录,测量点数不能少于4处,严禁假检和漏检。2、把钩工每班必须对钩头上方30米钢丝绳进行检查,检查否存在断丝、磨损、锈蚀和变形等情况,检查后认真填写记录。3、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

①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为5% ②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为10% 4、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到10%时,必须更换。

5、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锈蚀严重,不论断丝或绳径变细多少都必须立即更换。6、纲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到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继丝及直径减小超过《规程》的规定,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时,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纲丝绳。

提升机司机操作规程

1、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能独立操作。

2、有一定的机电基础知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3、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动作原理、提升信号系统和各种保护装置。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后应进行一次空负荷试车(连续作业除外)和每班应进行的安全保护装置试验,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在一般正常情况下,按以下操作顺序进行:

(1)、启动:收到开车信号→启动制动泵和润滑泵→确定提升方向→打开制动闸→操作主令开关→开始启动→均匀加速→达到正常速度,进入正常运行。

(2)、停车:收到停车信号→操作主令开关→开始减速→施闸制动→停车→停止制动泵和润滑泵

6、提升机的启动与运行。(1)、启动顺序:(1)、接到开车信号后,将闸手柄移至松开位置。(2)、根据信号及深度指示器所显示的容器位置,确定提升方向,操作工作闸至松开位置,同时将主令控制器推至上提或下放方向,开始启动。

(3)、操作主令控制器,使提升机均匀加速至规定速度,达到正常运转。

(2)、提升机在启动和运行过程中,应随时注意观察以下情况:

(1)、电流、电压、油压等各指示仪表的读数应符合规定。(2)、深度指示器指针位置和移动速度;(3)、显示屏上的各信号变化情况:

(4)、各运转部位的声响应正常,无异常震动;(5)、各种保护装置的声光显示应正常。

(6)、钢丝绳有无异常跳动,电流表有无异常变化。(3)、提升机正常减速与停车:

(1)、根据深度指示器指示位置或警铃示警及时减速。(2)、根据终点信号、及时使用主令控制器降低速度准确停车同时操作工作闸制动。(4)、提升机司机应进行班中巡回检查:

(1)、巡回检查一般为每小时一次。

(2)、巡回检查要按巡回检查流程依次逐项检查,不得遗漏。

(3)、在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7、提升机运行中出现下列现象之一时,应立即断电,停车;

(1)、电流过大,加速太慢,起动不起来,或电流变化异常;

(2)、运转部位发出异响;(3)、出现情况不明的意外信号;(4)、过减速点不能正常减速;(5)、保护装置不起作用;

(6)、出现其他必须立即停车的不正常现象; 8、运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断电进行紧急停车:

(1)、工作闸操作失灵;(2)、接到紧急停车信号;

(3)、接近正常停车位置,不能正常减速;

(4)、绞车主要部件失灵,或出现严重故障必须紧急停车时;

(5)、保护装置失效,可能发生重大事故时;(6)、出现其他必须紧急停车的故障。9、事故停车后的注意事项:

(1)、应立即上报调度和通知维修工处理,事后将故障及处理情况认真填入运行日志。

(2)、运行中发生事故,在故障原因未查清和消除前,禁止动车。原因查清后,故障未能全部处理完毕,严禁绞车运行。(3)、钢丝绳如遭受紧急停车等原因引起的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对钢丝绳和提升机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恢复运行。

(4)、因电源停电停车时,应立即断开总开关,将主令控制器手把放至“0”位,工作闸手柄置于施闸位置。(5)、过卷停车时,如未发生故障,经与信号工联系,维修电工将过卷开关复位后,恢复提升,但应及时向调度汇报,填写记录。

(6)、在设备检修及处理事故期间,司机应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提升机房,检修需要动车时,须由专人指挥。10、在进行下列特殊提升时,必须由正司机进行操作,副司机负责监护。

(1)、在交接班升降人员时。(2)、吊运特殊大型设备及器材等。

11、监护司机的职责:

(1)、监护操作司机按提升人员和下放重物的规定速度操作。

(2)、必要时及时提醒操作司机进行减速、制动和停车。

(3)、出现应紧急停车而操作司机未操作时,监护司机可直接操作制动闸把或紧急停车按钮执行紧急停车。

防火管理制度

1、绞车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2、绞车房出入口,必须保持通畅无阻,不得堆放杂物或堵塞过道出入口。

3、绞车房必须按照标准化要求,配备性能良好、足够数量的、能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认真保管保养无消防险情时不准随意动用。

4、绞车工必须爱护消防器材,熟知消防器材存放位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灭火方法。

5、消防器材指定专人负责每月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发现过期或失效的及时予以更换、补充。

6、消防器材要定点存放,要有明显的标志。

7、有火灾隐患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灭火,并汇报相关部门。8、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打开灭火器、更不得将消防器材故意损坏、外借。

第5篇:煤矿小绞车司机、猴车岗位责任制

小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

一、小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二、操作绞车时司机要集中精力,认真操作。三、当班司机在操作时,必须认真检查绞车的各个部位是否正常,否则不允许开车。

四、班中严禁睡觉,注意发送信号随时开停绞车。五、做好小绞车的维护、保养工作,做到有备无患,有特殊情况向科领导及时汇报。

六、绞车运行中,应注意电机、机械各部温度是否正常,随时做好运行记录。

七、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向科领导请假。

八、小绞车司机要敬岗敬业,认真负责,热爱本职工作,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11.4KW小绞车操作规程

1、小绞车司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2、操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扎紧袖口谨慎操作,操作时把不离手。

3、检查小绞车制动闸和工作闸(离合闸)。闸带必须完整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得小于4毫米,铜或铝铆钉不得磨闸轮,闸轮磨损不得大于2毫米,表面光洁平滑,无明显沟痕,无油泥。各部位螺栓、销、轴、拉杆螺栓及背帽、限位螺栓等完整齐全,无弯曲、变形。

4、检查钢丝绳:要求无弯折、硬伤、打结、严重锈蚀,断丝不超限,在滚筒上绳端固定要牢固,不准剁股穿绳。

5、滚筒上的于绳不得少于3圈。

6、如起动困难时,应查明原因,不准强行起动。7、禁止两个闸把同时压紧,以防烧坏电机。

8、必须在护绳板后操作,严禁在绞车侧面或滚筒前面(出绳侧)操作,严禁一手开车,一手处理爬绳。

9、滚筒的启动或停止应平稳、缓和,使绳速逐渐增加或减少,不允许做急剧的开车、停车、猛刹、猛提,以防损坏机体,严禁超载运行。10、小绞车启动时,缓缓压紧离合闸把,同时缓缓松开制动闸把,使滚筒慢转,平稳起动加速,最后压紧离合闸,松开制动闸,达到正常运行速度。

11、接近停车位置,应先慢慢闸紧制动闸,同时逐渐松开离合闸,使绞车减速。听到停车信号后,闸紧制动闸,松开离合闸,停车、停电。

12、操作中发现声响不正常、制动不正常,滚筒刹车部分和轴承部分温度剧烈上升,钢丝绳有异常跳动,负载增大,或突然松驰,应立即停车检查,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13、如果停车时间过长,为防止重物下滑,应用刹车刹住滚筒,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14、操作完毕后,应停车、切断电源,清洁干净小绞车上的杂物。

15、严禁超载,超挂。

猴车司机操作规程

1、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司机必须熟悉索道人车的结构、性能及工作原理,并懂得设备的一般维护保养和简单故障的处理。

3、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4、索道人车全线尤其是上下人员地点要有足够的照明,确保上下车人员的安全。

5、在索道人车出入口应设有红灯警示牌,提醒乘坐人员做好下车准备。

6、信号系统必须具备双向且声光兼备。

7、行车信号为长音,点数规定“一停”、“二开”。事故点为“短促乱点”。

8、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的规定。

9、单绳索道人车运行速度不能超过1米/秒,乘坐间距不得小于7米。

10、单绳索道人车必须设有打点停车装置。

11、检查索道人车各部位连接件、紧固件是否有效。12、检查运转部位的油质油量是否符合要求。13、检查制动系统是否安全可靠。第三条:操作程序

1、机头司机开车前按规定信号发出开车预警信号,确认沿线无人施工作业。

2、机头司机在得到允许开车的信号后,应先开一次空车。

3、观察钢丝绳的运转方向,倾听各运转部分无异常情况时,方可开车。

4、当无人员乘坐猴车,需正常停车时,发出正常停车信号正常停车。

5、停车后,如发现倒车时,司机应按紧急制动按钮。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停车:

(1)机头电机、减速器等等传动部分有异常声响时。(2)机尾传动部分或拉紧装置有异常情况时。(3)托(压)索架有扭曲变形,无法正常运行时。(4)钢丝绳从托(压)索轮上跳出落道时。(5)吊具被卡绊或其它运转部件有卡绊情况时。(6)人有喊话或摆灯示意要求停车时。第四条:注意事项

1、检查人车各运转部位时,必须停车,锁开关并持停电牌。

2、司机要密切注意人车运行情况,时刻注意钢丝绳运行是否平稳,各运转部位声音是否正常。

猴车司机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第二条: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和交接班等有关制度。

第三条:工作前应详细检查信号、机械、电气系统各部分及安全保护装置,确保动作灵活可靠,各零部件齐全紧固。并检查钢丝绳有无断丝、变形,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第四条: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各部运转声音,信号不明不准开车。

第五条:精通业务、钻研技术、细心维护、保养设备、维护工应做到“三知”、“四会”。

第六条:岗位前后20米范围内工业卫生要清理干净。第七条: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和巡回检查记录。

定期检修制

第一条:抱索器或杆、托(压)索轮架必须统一编号。第二条:检查人员要做到精通业务、钻研技术,对设备需细心维护精心保养。

第三条:检修人员必须按班检、日检、旬检、月检的有关内容进行检修、维护。

1、班检:信号、减速器、钢丝绳、照明、各部螺丝每班巡检4次以上。发现问题立即停机处理。

2、日检:电机、减速器、机头机尾转动部分、钢丝绳每天检查一次,各部螺丝必须齐全紧固,信号必须齐全、可靠、灵敏。

3、巡检:吊具、抱索器的螺丝以及托(压)索轮架螺丝要分段进行紧固,每旬保证轮流紧固一次。

4、月检:机头、机尾传动部分,轴承、轴瓦每月注油一次。

交接班制度

第一条:交接班工作必须在工作场所进行现场交接,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第二条:交班人员要将设备运行情况、各种报表记录以及注意事项交待清楚,接班人员要全面认真地对各部分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交接。

第三条: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第四条:在下述情况下不进行交接工作: 1、卫生不好不交接。2、记录不全不交接。

3、工具配件数量不符不交接。4、操作当中不交接。5、事故处理当中不交接。6、问题不清不交接。

7、接班人员状态不好不交接。

单绳索道(猴车)简介

单绳索道人车,巷道全长320米,坡庆20018′5″,绳速0.9米/秒,采用RJY30型煤矿固定抱索器架空乘人装置,该装置主要由驱动部分、尾轮部分、张紧部分及电控系统组成,使用30KW电机,型号为YB250M-8,减速器型号为CWS315-40,每隔8米安装一组托(压)索轮,共63组,每隔7米以上安装一个吊具,共70个,钢丝绳型号为6×19-Φ20右交无油绳,驱动轮直径1.2米,运转方式为连续运转方式。

单绳索道(猴车)乘车规定

为使索道正常运行,保证职工乘车安全,特规定如下: 1、索道转盘前后5米严禁乘人。

2、上车时先双手握住吊椅杆,跨上吊椅坐上,然后双脚置于却踏杆上,运行时保证正确坐姿,集中精力注意前方,下车时先双足触地,臀部离开座位,然后双手松开吊杆。

3、索道人车一根猴杆(抱索器)只准乘坐一人,运行时乘车人员不得前后左右摆动吊椅,不得用手抓住运载索和触摸托(压)索轮,以防伤手。

4、职工乘过道人车只准携带一把工具(如铁锹、撬棍等等),所携物品长度不得超过1.2米,重量不得超过20公斤(饭包除外),宽×高不准超过300mm×300mm,同时所携带的工具必须与索道人车上、下行方向平行,严禁横、竖向摆放,其它设备配件、材料等严禁用索道人车载运。

5、上下乘车人员中途相遇时,不得嬉闹、握手等,以免发生危险。6、乘车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有毒等危险品。

上述六条规定,一经发现违规者,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者一律按严重“三违”处理。

井口检身工管理制度

一、工作岗位,不准擅自离岗、脱岗,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二、严禁在上岗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三、对上岗不负责,造成漏检,发现一次罚款四、不按时交接班,迟到早走,按脱岗处理。五、要搞好岗位卫生,保持清洁。六、要爱护各种检查仪器和岗位设施,故意损坏按价赔偿。

100元。

井口检查工岗位职责

一、坚守职责,严格检身。

二、检查入井人员的安全帽、矿灯、自救器佩带情况。三、检查入井人员是否携带易燃品和酒后下井。四、检查升井人员是否拾企业财产。

五、随时检查井口附近20m范围内是否有违章现象。六、对入井人员要经常宣传安全注意事项。

猴车司机服务承诺

为更好地服务好广大职工乘坐猴车,我特做如下承诺: 一、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和交接班等有关事项。

二、精通业务,钻研技术,细心维护、保养设备,保证做到“三知四会”。

三、猴车运行时,精力集中,随时注意各运转部位声音有无异常,信号不明不准开车。

四、岗位前后20m范围内工业卫生要清理干净,做到室外无积水,保持没有任何杂物,每班至少清理卫生两次。

五、猴车操作室保持穿明儿净,做到室内无任何杂物,每班至少清理卫生两次。

六、工人上下班乘坐猴车期间,要站在室外,观察猴车前后10m运行情况,保证不在操作室内睡觉。

七、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写交接班记录和巡回检查记录。

以上承诺如果没有履行好,愿接受广大职工监督。

猴车管理制度

1、仅供人员乘坐地,严禁随身携带物料或超长工具等。2、必须在规定区域内上下车,严禁路途上下车。3、遵守乘车秩序,严禁抢坐。

4、集中精力、严禁打盹、睡觉。防止坐过上下车位置,以防卷入机头(尾)轮。

5、严禁乘车人员手握钢丝绳。

机电检修制度

1、定期检查信号、机电各部位及安全保护是否完好。2、经常对绞车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注油、试温。3、定期检查钢丝绳,断丝、锈蚀、变形不得超限。4、检查制动尾部保险绳是否灵敏、可靠,有无掉槽。5、检查坐杆有无松动、脱落、转子转动是否灵活。6、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司机岗位责任制

1、熟悉猴车性能和斜巷情况,持证上岗。

2、对本岗位安全及运行情况负责,遵守安全规程。3、负责监督乘车人员的乘坐况,保证人员安全。4、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乘坐。

5、坚持现场交接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司机操作规程

1、熟悉设备性能、按章操作,一丝不苟。2、开车前检查猴车各部位是否正常,方可开车。3、遇有紧急情况时立即停车检查,待查明原因后方可开车。4、做好猴车运行情况记录。5、搞好工作场所内的文明卫生及设备卫生。

煤矿井下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井下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管理,努力改善其运行条件,消除不安全因素,有效杜绝运输中的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应于全省煤矿井下使用的各类架空乘人装置。

第三条

矿井新安设的架空乘人装置在试运行后,要按照《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查规范》(AQ1038-2007),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并经使用单位、厂家联合组织验收达到标准要求、符合运行条件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矿井已安设的架空乘人装置,要按照规范由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定期进行检验。

矿井每月组织专业人员对架空乘人装置至少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采取措施,认真解决。

第四条

架空乘人装置司机必须经过安全和岗前培训,取得安全资格及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且严格执行年度考核制度。

第五条

省、市、县(区)级煤炭管理部门按照本规定行使监管检查权。

第二章

基础管理

第六条

架空乘人装置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要求。

(一)巷道倾角不得超过设计规定的数值。

(二)蹬座中心至巷道一侧的距离、运行速度、乘坐间距符事《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

(三)驱动装置必须有制动器。

(四)吊杆和牵引钢丝绳之间的连接不得自动脱扣。第七条

架空乘人装置必须具备以下保护,且动作灵敏可靠。

(一)过速保护。(二)欠速保护。(三)重锤限位保护。(四)上下变坡头掉绳保护。(五)全程急停保护。(六)断绳保护。(七)机头、机尾下车点乘人越位保护。

(八)液压驱动式架空乘人装置还应具有驱动油压过压保护、驱动油压欠压保护和液压油温超温保护。减速器设油位,油温自动检测报警保护。

(九)在离机头、机尾下车点十五米处应安装语音提示器。

(十)防偏摆保护。

第八条

架空乘人装置机头硐室必须悬挂以下制度:(一)司机岗位责任制。(二)司机操作规程。(三)司机交接班制度(四)巡回检查制度。(五)设备包机制度。(六)设备周期检修制度。(七)安全保护试验制度。(八)钢丝绳检查制度。(九)乘人须知。

第九条

架空乘人装置机头硐室内必须有以下记录:(一)设备运行记录。(二)司机交接班记录。(三)钢丝绳检查记录。(四)安全保护装置试验记录。(五)设备检修记录。(六)干部上岗记录。

第十条

架空乘人装置运行巷道无严重变形,地面平整,上无淋水,下无积水,巷道内应有充足的照明。

第十一条

架空乘人装置驱动部分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基础及钢架结构

1、混凝土基础牢固可靠,未出现开裂现象; 2、钢架结构无扭曲变形,螺丝紧固有效。(二)驱动轮

1、驱动轮轮衬磨损余厚不小于原厚度三分之一,否则应及时更换轮衬;

2、轮缘、辐条无裂纹、变形,键不松动,紧固螺母不松动。

3、驱动轮转动灵活、无异常摆动和异常响声。(三)工作闸和安全闸

1、工作闸和安全闸闸把动作灵敏、可靠、不松旷、不缺油,闸轮表面无油迹,液压系统不漏油;

2、松闸状态下,闸瓦间隙示大于2mm。制动时,闸瓦与闸轮紧密接触,有效面积不小于设备的60%;

3、闸带无断裂现象,余厚不小于3mm,闸轮表面沟痕深度不大于1.5mm,沟宽总计不超过闸轮有效面积10%;

(四)声光信号 声光信号完好齐全、吊挂整齐,防爆报警信号灵敏可靠。(五)钢丝绳无严重锈蚀、变形,断丝不超过规定,运行平稳,速度正常。

第十二条

架空乘人装置的迂回轮及张紧部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迂回轮

1、轮衬磨损余厚不小于原厚度的三分之一,否则应及时更换;

2、轮缘辐条无裂纹、变形,轴不松动,紧固螺母无松动。

3、迂回轮运转无异常声响。(二)张紧装置

1、能够随时灵活调节运载钢丝绳在运行过程中的张力,活动部位移动灵活,不卡阻,转轴不歪斜;

2、重锤上下活动灵活,不卡、不挤、不碰支撑架,配重安全设施稳固可靠,重锤地坑内无积水;

3、滑动尾轮架距滑动导轨的极限位置不小于500mm,否则要考虑更换钢丝绳。

4、收绳装置灵活可靠。

第十三条

架空乘人装置的吊椅部分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各部件齐全完整,螺丝紧固有效,无开焊、裂纹或变形。(二)锁紧装置齐全、有效、无变形。(三)摩擦衬垫固定可靠。

(四)抱索器在钢丝绳上安装位置,应每月移分理处不小于一个抱索器距离(一般为40mm)的位置,以减小抱索器在驱动轮、迂回轮处对钢丝绳产生的扭曲应力,避免造成对钢丝绳的疲劳磨损,延长钢丝绳的使用寿命。

第十四条

架空乘人装置的轮系部分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所有的托轮、压轮应转动灵活,平稳、不晃动。(二)轮衬贴合紧密、无脱离,轮衬磨损余厚不小于5mm。托轮架稳固无变形、无位置偏移等现象。

(三)各部件连接螺栓紧固有效,焊缝无开裂现象。(四)各种轮衬符合阻燃、抗静电要求。

第十五条

架空乘人装置的钢丝绳部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钢丝绳的检验与安全系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99-402条有关规定。

(二)钢丝绳断丝的检查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05条有关规定。

(三)钢丝绳磨损的检查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06条有关规定。

(四)主运行钢丝绳应使用表面无油的钢丝绳,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五)钢丝绳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检查项目主要是断丝、磨损、锈蚀和变形等,若发现有断股、打结或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或绳径变细多少,都必须立即更换。

(六)张紧钢丝绳可用绳卡连接,但卡接必须可靠。(七)新购进的钢丝绳在出厂前必须做消除内部应力的拉力试验,以防止钢丝绳在运行时旋转。

第十六条

架空乘人装置的控制部分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主控台各按扭,开关灵活可靠。(二)指示灯指示正确。(三)电气设备完好、无失爆。(四)启动装置应实现软启动。

第十七条

架空乘人装置托梁、设备等防腐良好;托梁应编号管理;巷道内缆线整齐,并应悬挂里程牌。

第十八条

架空乘人装置应配置1-2套救护病床(救护担架)。

第三章 运行规定

第四章

第十九条

司机开车前应对架空乘人装置进行检查。检查各部位螺栓是否紧固;减速器或液压站油量是否充足;制动闸是否灵活可靠;各项保护是否动作灵敏;紧张装置是否符合要求;详细检查钢丝绳及接头状况;检查巷道是否存在影响运行的因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危及运行安全,严禁开车,并立即向矿有关部门和负责同志报告。

第二十条

架空乘人装置司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精心操作。

第二十一条

在架空乘人装置运行过程中,司机要随时注意设备运行状况,发现运行状态突然不稳定或其它意外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待查明原因,并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启动架空乘人装置运行。

第二十二条

操作人员因查找故障必须离开岗位时,必须按下控制台上的“急停禁启”按钮,并挂上“故障检修、禁止启动”警示牌,并向矿有关部门报告。当对系统全面检修时,必须断开总电源开关,挂上“设备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并派专人监护。

第二十三条

除配备的专用货物吊篮外,严禁使用架空乘人装置的吊椅吊挂运送物品。

第二十四条

乘车人员必须一人一座,不得超员。第二十五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物品的人员乘坐。

第二十六条

严禁严带超长物品的人员乘坐地。乘车时所带物品必须顺巷道方向携带,不得横放,以免碰撞逆向人员,并且前后均应留出至少一个座位不乘人,避免上、下人时伤及他人。乘车人员携带物品重量不得超过5公斤。

第二十七条

在设备运行中,乘车人员要坐稳,脚蹬稳,手扶吊杆,不得手扶牵引钢丝绳和触摸绳轮及邻近的任何物体,乘车人员不得嬉戏打闹,不得引起吊椅左右摆动,不得超过警戒线。

第二十八条

乘坐人员严禁中途下车,严禁来回乘坐才频繁改乘座位,严禁乘坐中睡觉,不准将灯带、衣物等挂在吊座位上。

第二十九条

上下车场人员集中时,不得拥挤,应按顺序上下,所有乘车人员必须听从司机指挥。

第三十条

停运期间上下人严禁走在钢丝绳下方,应走人行道。

第三十一条

架空乘人装置每天检修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

第四章

其它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一侧布置带式输送机,一侧布置架空乘人装置的巷道,除安全距离符合规定外,还必须设置安全防护隔离岗,隔离岗须经有资质的相关部门进行设计,隔离岗必须牢固可靠。

第三十三条

对于斜巷轨道同时布置架空乘人装置的巷道,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架空乘人装置机头、机尾最低点与轨道所运送的最高设备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00mm。

(二)架空乘人装置的吊椅不得影响轨道运输。(三)架空乘人装置与轨道绞车不得同时运行,两者之间须有可靠的电气闭锁。架空乘人装置运行时,其运行区间内不得停放任何车辆。

第三十四条

使用可摘挂吊椅架空乘人装置的,应设置足够空间的吊椅存放点,做到吊椅存放整齐;同时应有保证乘人间距的措施。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如与《煤矿安全规程》有抵触时,以《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

各部门各单位及煤矿企业应根据本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制定补充规定、实施细则和岗位责任制。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山西南娄集团秀南煤业有限公司。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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