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 职改办岗位职责(精选6篇)_林业工程师岗位职责

2021-08-27 岗位职责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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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职改办工作总结

篇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办工作总结 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办工作总结

一年来, 在局党委和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职称办紧紧围绕2010年全局工作中心和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团结协作,求实创新,以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各项政策,提高全县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为目的,认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档案的完善、各级各类证书的审核发放、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落实、职称申报评审。通过职称办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全年的责任目标和局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职称办一年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严格执行职称考试报名政策,规范考务工作管理

近一年来,我办严格按照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文件执行考试报名政策,其中职称英语报名人数107人,职称计算机报名人数139人,经济师报名人数139人,卫生系列报名人数135人,不符合报名条件人数33人。随着考试规模的不断扩大,考试业务的领域不断拓展,职称考试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也越来越多,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以明显不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我办从更新观念,改变工作作风入手,不断研究考试报名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我们的具体做法是:1.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考生报名时只需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到我办三分钟即可完成报名工作,免除了考试报名排队时间长的弊端,此举大大地提高了人事考试报名工作的效率,简化了办事程序。2.规范考生报名后在毕业证等重要证件的认领制度,坚持做到考生本人领取相关证件并建立取证登记名册,确保重要证件不丢失。3及时办理和发放考试类资格证书。根据双鸭山市人事考试中心通知,我们对通过考试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各专业各级别人员做到及时通知、收缴照片以及工本费,在逐一核对的前提下办理并发放资格证书,共计283人,其中经济师专业2人,卫生专业95人,职称外语99人,职称计算机87人,目前已全部发放到位。, 二.扎实工作,近一步规范职称档案管理

我办在2008年收集、整理历史档案信息资料的基础上,我们认真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抽调专人,彻底完成了往年档案的归档工作。在今年,我办共整理档案5053份,清理出以退休、退养专业技术人员档案709份,基本做到了专业技术人员按工作单位、年龄、从事专业上的分门别类,初步实现了微机化管理,极大地提高了职称档案归档的工作效率。

三、严肃职称评审纪律,积极做好中、高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

1.职称政策方面的理解还不够深入。

2、称政策的宣传上没有做到位。

3、篇2:石柱县职改办工作总结

石柱县人力社保局2011年事业单位管理和 职称工作总结

2011年,在市局事业处、专技处和县委政府的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立的建设渝东枢纽门户和绿色生态经济强县的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民生为本,突出人才优先,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方略,着力突出重点、规范运作、夯实基础、周到服务,积极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新的发展,现将一年来事业单位管理和职称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培育良好作风

我们把抓学习贯穿于工作始终,做到了学习工作两不误。一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提升政治素质。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求,对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细致地学习,深刻领会了学发展观的精髓和要义,政治素质得到了有效提升。二是积极投身干部作风、窗口建设年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按照局干部作风、窗口建设年要求,我们坚持换位思考,关注群众反映,积极从主观上分析差距,从细节上查找不足,结合工作实际,从一句话一个行为做起,克服平时的毛燥行为,对公开承诺进行监督和评议。三是强化工作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一年以,按照局党组开展业务学习要求,针对人少事多的实际情况,我们主要就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职称工作改革和当前各项业务政策制定了学习计划并进行了深入学习,使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取得了很好的学习效果。伴随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普查登记换证工作的开展,一些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前的问题又摆到了桌面上,我们对当时的职称政策,有的一知半解,有的一头雾水,我们把解释解决老问题作为新的学习机会,通过积极请示省职改办,请教原从事职改工作的老同志,查找查看历史职称评定条例,耐心分析学习,解决了有关问题的同时,填补了大脑中的历史政策空白。主要成效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取得可喜成绩。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坚持政策标准,重在考核业绩、能力、水平,既保证数量合理增长,又兼顾选拔质量。一是向省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156人(经省职改办审查1119人上报相应专业高评委),完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1000人,审批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493人;二是核准全日制正规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408人,五大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15人;三是办理外地调入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省认定45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73人;四是向省申报检察院系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4人,中级4人。

(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用工作积极稳妥运行。一是对人员变化较大的68家事业单位重新调整了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为新增的16家事业单位确定了管理编码,进行了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二是按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政策规定和程序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专业技术岗位首次聘用工作,完成171家事业单位4179名专业技术人员首次岗位聘用工作。三是完善了全市事业单位评聘情况数据库,共有48838名专业技术人员(正高413人、副高5295人、中级24869人,初级19235人,未定级2318人)入库,全市共设置专业技术岗位50794个(正高707个,副高7302个,中级21577个,初级21208个),为落实今年职称申报评审的结构比例控制政策提供了准确依据。

(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品牌效应明显。突出考试安全主题,各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组织安全、规范、严明、有序,社会公论良好,打造了响当当的考试品牌。一是全年共计顺利开展各级各类职称考试报名29项23781人,圆满组织14 项考试33552人次;二是全年累计查处替考等严重违纪违规考生47人(其中职称外语 17人,计算机9人,卫生3人、经济14人、二级建造师3人,执业药师1人),均按规定做了“全部科目考试成绩作废、停考两年”的严肃处理,起到了有力的警示作用。三是监督指导市财政局顺利完成4008人次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今年 1月,在省人事厅对职称考试工作的评比工作中,我市的考务组织、考务操作、考风考纪和综合评比四项考核全部位列全省先进。

(四)职称证书普查登记换发工作维护形象权威。从今年3月份开始,我们布置并开展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普查登记换证工作,这项工作现仍在进行,目前,已完成海港区、开发区、昌黎县、抚宁县等7个县区及市直39个部门9万余人的普查登记工作,完成高、中级6万余人的证书打印工作,特别是在今年的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对所有申报推荐人员的证书先行进行了新版证书的打印换发,得到了省职改办的高度赞扬。对审查发现的31例假证书,我们进行了没收和注销信息处理,维护了职称证书的严肃性,维护了政策职能部门的权威性,维护了广大证书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大力培育工作人员良好作风

我们把抓学习贯穿于工作始终,做到了学习工作两不误。一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提升政治素质。按照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求,对《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两个读本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细致地学习,深刻领会了科学发展观的精髓和要义,在学习的基础上,每名工作人员还全面结合个人的思想工作实际,查摆了个人不足,剖析了具体原因,拿出了整改措施,科室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得到了有效提升。二是积极投身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按照市委干部作风建设年要求,我们坚持换位思考,关注群众反映(应),积极从主观上分析差距,从细节上查找不足,结合工作实际,对 6项公开承诺进行了合理修改,并从县区,市直机关、事业、企业单位,驻秦有关单位,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社区居民等多个领域遴选了100名服务对象报市行风办,接受大家的监督和评议。三是延伸工作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去年以来,按照局党组开展业务学习要求,我们主要就职称工作沿革和当前各项业务政策制定了学习计划并进行了深入学习,使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取得了很好的学习效果。伴随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普查登记换证工作的开展,一些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前的问题又摆到了桌面上,我们对当时的职称政策,有的一知半解,有的一头雾水,我们把解释解决老问题作为新的学习机会,通过积极请示省职改办,请教原从事职改工作的老同志,查找查看历史职称评定条例,耐心分析学习,解决了有关问题的同时,填补了大脑中的历史政策空白。

(二)严格标准,促进规范,着力提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质量篇3:职称评定工作总结

2013年职称工作总结

深化职称工作改革,完善专业技术管理制度,是适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人才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职称工作是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内容。是国家重视知识分子的重要体现。重视职称工作就是重视人才。我院的职称评审工作,一直受到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和平区人社局及和平区卫生局关于岗位设置的各项规定执行,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根据多年来的职称评定工作经验,对我院职称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院职称工作现状

我院现在基本实现职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在职称评聘工作中,实行了“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相结合的是申报推荐方法。实行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制度,营造了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人才评价机制和环境。

1、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院领导班子和院内高年资医师组成的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称工作的分工职责,并指定专人负责职称评审工作。每年年初将职称评审工作纳入院年度工作计划,并在年初做好摸底工作,为全年职称工作打好基础。

2、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自职称评聘工作开展以来,专业技术评聘工作实现了正常化,使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了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得到了公正的评价和社会的认可。在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会地位,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3、职称评聘工作的开展情况。我院职称工作一直以来能够严格根据上级主管机关关于职称报考、评聘工作的各项规定,来知道我院的相关工作,杜绝因人而定的陋习。对于因各种原因未能报考、评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时给予政策解释。避免了因其个人不了解政策,而发生人事争议及纠纷。为院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营造了一个和谐、公平的工作环境,使其能够安心的开展本职工作。

4、现有人员结构和比例。我院一直以来能够严格按照根据和平区人社局及和平区卫生局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的规定,开展我院的职称评聘工作。我院现有人员8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88人,工勤人员1人。根据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1:3:6的结构,我院现有高级职称专技人员4人,中级职称专技人员22人,初级职称专技人员62人,符合岗位设置的要求。

5、提高了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和待遇,调动了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资待遇能够及时兑现,聘任工作 同个人待遇挂钩,同个人经济利益相连,极大地调动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了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的迅速提高。充分发挥职称评定工作的杠杆作用,激励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工作中不断创新,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

二、措施和建议

提高职称评定人数总量,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结构。随着医院建设的不断发展,引进人员水平的不断提高,职工的素质和工资待遇要求水平也在不断地提升。目前,专业技术人员总量较以前有了较大的提升。申报职称的职工越来越年轻化,但是,目前高、中级职称的缺口在不断地严重,这样不利于提高团队专业素质和竞争意识,并将进一步阻碍优秀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力的发挥。建议适当调整高、中级职称数量,调整岗位设置的比例结构,让更多优秀的人才得到实现自己价值的机会,从而更好地留住人才、使用人才。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4-03-20

第2篇:医改办职责

医改办基本情况

科室名称:医改办

科室人员:科室职责:医改和药政两项主要任务 具体工作:

1、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改成果。

2、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我区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统一网采,集中支付,零差率销售。

3、加强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监督管理,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机制。

4、在试点的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积极稳妥拓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5、持续强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广、宣传、培训。

6、继续做好基本药物制度月监测、评价工作。

7、认真贯彻对实施基药机构的处方点评月监测工作,提高基层医药卫生人员合理用药水平,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8、协调联系相关部门推动医改工作。

9、为2015年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作准备。

第3篇:岗位职责(改)

绵阳项目部经理岗位职责1、2、3、4、5、6、负责在绵阳地区的业务拓展。

对各项目实施中的所有问题向公司负最终责任。

根据公司项目组织机构编制要求,确定各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检查各项目合同执行,负责各项目管理费到位情况。执行建设单位发布的各项指令,接受建设单位的指导、检查、负责组织工程实施中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安排,审定各管理人员职责,检查各项目工作开展情况。

监督。

7、负责各项目办公及生活设施的管理。

8、负责各项目人力、物力及设备的协调管理。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岗位职责

1.按照项目服务管理合同要求,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工作。2.建立项目的组织架构,组织选配相应的成员。

3.负责组织编制管理方案并及时与业主沟通,建立良好的管理模式。4.全面撑握项目目标及约束因素,负责组织制定项目各种活动计划。5.负责组织落实工程实施过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设备材料、信息等管理与控制。

6.负责与项目外部沟通,获取项目所需资源以及业主、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

7.负责与项目多方建设主体沟通,全面协调、推进项目总体目标的实现。8.对项目进行阶段性考评,提出项目阶段性报告等。

9.负责审批项目对外的发文、相关工程管理报表和工程预结算成果。10.负责组织召开项目管理的重大会议。

11.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移交与备案,负责工程保修期内的回访与服务。

12.负责向部门经理汇报项目情况并协助贯彻、推行公司相关的管理制度。

13.协助项目办公及生活设施的管理。14.协助项目人力、物力及设备的协调管理。

15.廉洁敬业,以身作则,确保项目优质、安全、顺利的实施。

信息、合约及造价工程师岗位职责

1.2.3.4.协助项目负责人全面实施合同管理工作。协助项目负责人负责全过程的造价管理工作。协助项目负责人负责全过程的信息管理工作。

负责对招标代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实施管理,审核其报送资料。

5.6.负责审查合同,并组织合同的编制、签订与管理。

督促招标代理单位做好发出招标文件、邀请函及回标文件的收发等管理工作。

7.负责审查工程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等招标文件。8.9.主持招投标文件的评审会议,并编制会议纪要。

负责设计阶段的方案比选造价分析,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供业主及设计单位参考。

10.负责组织审查设计概算、负责组织项目工程概算、工程变更费用、工程结算等文件。11.负责审查工程进度款的计量计价情况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及定额相关规定。12.13.14.15.16.17.负责对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导致的造价变更的审查。负责审查违约与索赔处理意见。

具体负责与招标代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协调管理。负责整理工程前期的各种资料。

负责收集及传达政府部门和建设单位的有关文件。

负责来往文件、资料的收发管理工作,保证本项目管理部使用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的有效性,并进行必要的标识。18.19.20.21.22.23.24.25.做好本工程的工程资料并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工程资料应认真填写,字绩工整,装订整齐。填写施工现场天气晴雨、温度表。登记保管好项目部的各种书籍、资料表格。收集保存好公司及相关部门的会议文件。及时做好资料的审查备案工作。编写例会及日常会议纪要。交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报建报批工程师岗位职责

1、协助向市发展规划和土地局申办用地红线、申报修建性详规、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办《国有土地使用证》;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办配套设施管网综合手续;申办相关规划验收手续。

2、办理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及申办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手续。

3、进行消防报建,报审建筑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申办相关消防验收手续。

4、向相关单位申请项目的立项,报审建筑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5、进行防雷报建,申办相关防雷验收手续。

6、进行临水、永水、临电、永电的申报。

7、向公安交通管理局申办项目的立项,办理建筑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中永久出入门、停车位等的报建手续。

8、向规划局、消防局、人防办、环保局、发改委、住建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教委、环卫、卫生防疫站、气象局、市政、水务集团、供电局、通讯等相关部门申办的其他报建、报批事项及协助办理各项规费的缴纳手续。

9、负责提出具体报批报建的图纸技术要求(文本内容、图纸深度、份数);配合设计单位对经济技术指标和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核查。

10、负责向项目技术工程管理工程师、设计单位解释或指出报建过程中的政府政策及导向。

11、及时促进或优化政府合作关系,为项目管理部建立良好、长期的沟通平台。

12、及时准确地接收政府部门发布的信息(会议通知、培训通知、接待通知等)及时汇报给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部领导批示牵头安排人员完成参加(接待)工作。

13、报建资料的管理与归档。

14、协助绵阳项目部的后勤管理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技术、工程管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协助业主或报建工程师办理报审、报建,并提供所需的技术资料。2.负责编制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书,拟定勘察设计工作计划。3.协助业主优选勘察、设计单位。

4.负责组织施工图第三方审查所需的技术资料及审查计划,跟踪检查审查进度,并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所有审查批复文件应及时造册建档,向业主移交。

5.负责对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全过程的设计管理工作,以及设计文件的审核。

6.负责组织召开设计方案评审会,并如实完整编写评审会议纪要。7.负责统筹、协调、审查整个项目各专业设计衔接及配合。8.组织参与对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承包商的招标评标工作中的技术文件审核。

9.负责工程实施过程的工程变更、施工深化设计等设计文件的审核管理工作。

10.负责组织进行设计交底、施工图纸会审的管理,并跟踪督促设计单位对会审中提出问题的落实。

11.负责对重大工程变更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技术条件进行核查。12.负责协调设计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较大问题进行处理。13.负责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中的技术问题进行调查分析。14.负责对考查对象的技术条件进行考查,并编写考查报告。15.负责组织召开设计、施工深化设计等管理专题会议。16.负责本项目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工作。

17.负责设计文件及设计报审批文、工程变更、施工深化设计等设计文件造册建档管理。

18.配合合同造价管理工程师处理违约索赔问题。

19.具体负责与设计单位、设计审图或咨询单位进行协调管理。20.全面负责本项目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工作;并负责对项目技术类方案及文件的审查。

21.协助对项目进行阶段性考评,提出项目阶段性报告等。22.负责工程总体计划及阶段性的计划编制、检查,并根据工程实施状况对总体计划进行必要的修订与完善。

23.负责与业主工程代表的联络沟通,工程外部协调和工程前期准备阶段的内部协调工作。

24.负责组织召开工程管理例会及专题会议,并编写会议纪要。25.审核监理单位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26.负责工程实施过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设备材料、信息等管理与控制。

27.负责督促各承包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28.负责现场增加工程量的签证核查及管理。

29.负责对重大工程变更、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核查。

30.负责审核工程进度款申请及支付情况。

31.督促监理组织分部验收,协助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移交与备案,负责工程保修期内的回访与服务。32.负责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与报告。

33.负责对监理、施工及各承包商(含分包)的资质进行核实。34.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与归档。3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4篇:林业工程师岗位职责

林业工程师岗位职责

篇1:林业工程师岗位职责

1、搞好淇河绿化工作目标是补植完善淇河铁路桥至天然太极图段淇县范围的绿化、景观改造、档次提升。

2、协助领导完成各项业务技术工作。

篇2:林业局总工程师臧治华岗位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在局长统一领导下,分管林业站、科技服务站、种苗站、国营苗圃、湿地管护站工作及三北防护林工程。

三、组织指导林业站日常业务工作,负责森林资源调查,造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等业务技术工作及造林工程的招投标及检查验收工作。

四、深入基层,抓好调查,掌握第一手材料,给局长当好助手。

五、配合局中心工作,协助局长完成好其他工作。

篇3:林业工程师岗位职责

1、分管工程设计与档案管理工作;

2、根据局委安排和工作实际统一参与造林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工程监理和检查验收等中心工作;

3、配合林业行政部门开展资源调查、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

4、推广林业科学技术,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篇4:林业工程师岗位职责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林业生产、规划设计、种苗、干果经济林、退耕还林等工作。

组织领导分管营林站、设计队、推广站、经济林站、退耕办、种苗站等股室站的业务工作,受局长委托向上级报告所分管的工作进展情况;

参与研究、拟定、修改全局工作计划;

负责参与拟定全县林业建设规划、年度造林绿化和种苗繁育方案。

第5篇:林业站岗位职责

林业站岗位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林业政策、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

二、指导和组织农村集体、个人开展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抓好种苗工作,实现良种壮苗化,负责苗木调度。

三、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及幼林抚育,做好施工指导监督和作业验收等工作。

四、协助主管部门和乡政府落实防治森林病虫害责任制,做好病虫害预防和防治等组织工作,检查落实防治措施。

五、按照林业行政处罚规定,及时上报林业盗伐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林业纠纷的调处工作。

六、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搞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七、搞好林政资源建档工作,掌握本乡森林资源的消长动态。

八、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6篇:南宁市职改办办事指南

南宁市职改办办事指南

一、大中专毕业生首次转正定职

(一)事项名称:大中专毕业生首次转正定职。

(二)设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认定暂行办法》(桂职办 [2000]49号)。

(三)申请条件:

1、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认定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认定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最后一个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可认定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硕士学位,前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可认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可认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博士后工作站合格出站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可认定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申请人所从事的工作必须与所学专业相符或相近才能定职,所在单位未设有相应职称系列工作岗位,不能办理。

3、申请人必须是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

4、转正定职期限已超过一年的毕业生,不再办理转正定职手续,可根据本人学历、资历情况,通过申报评审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5、对国家已统一开考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再办理转正定职手续,可通过参加考试取得相应职称。

6、所定系列、资格、专业根据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印发〈广西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业目录〉(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3〕81号)和《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一览表》执行。

(四)办理材料:

1、《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定职表》,贴2寸近期清晰免冠证件彩照,备办证用2寸同版彩照1张。(A3纸两面打印,一式两份)

2、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学籍档案证明),研究生以上学历者还需提供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

3、毕业院校颁发的报到证(若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为非申报单位,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编制证明)。

4、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还需提供从业资格证书(如教师资格证书等)。

5、职称计算机2个模块考试合格证,2015年后考取的模块到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daodoc.com/打印含有核查代码的成绩单(符合免试条件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当年公需科目考试合格证书。

7、身份证。

8、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申报人员还需提供南宁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管理系统信息查询结果报告单》。

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受理机构:

1、市属单位及非公单位人员由市职改办(市考试办)职称科办理。

2、县、区(开发区)单位人员按职称管理权限由所在地的县、区区(开发区)职改办办理。

(六)办理地点:市建政路三号办公楼一楼4、5、6号窗。

(七)受理时间:申报人资历期满当年度的8月-12月份的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2:00 14:30-17:30(夏时15:00-18:00)

(八)联系电话:0771-5668589

(九)办理流程:

1、申请。由本人填写《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定职表》(贴好照片),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交所在单位职改(人事)部门办理;档案托管在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的可由其办理。

2、审批。(1)初级:按管理权限报所在地的县、区(开发区)或市职改办审批。(2)中级:经主管部门职改办和所在地的县、区(开发区)职改办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职改办审批;若申请人在本市非公有制单位工作,还需到市工商业联合会审核盖章,方可上报市职改办审批。(3)高级:经主管单位(职改办)签署意见后送市职改办统一上报自治区职改办审批。

3、发证。经职改部门审批同意后,凭身份证、回执单、证书发放审核表(一式两份),领取批文并办理证书。

(十)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专业技术资格重新确认

(一)事项名称:专业技术资格重新确认。

(二)设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认定暂行办法》(桂职办 [2000]49号)。

(三)申请条件:在市外企事业单位(含部队、中直、区直、外地市单位)评审取得的高、中、初级(含大中专毕业生首次转正定职)专业技术资格(自治区职改办授予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除外),调入我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国家机关原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工作人员分流到我市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也属于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资格范围。

1、调入后不改变原职务系列、资格名称和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单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满3个月以上的,准备材料齐全后按职称管理权限到所在地的县、区(开发区)或市职改办办理重新确认手续,换领批文和职称证书。

2、因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动,不再从事原来的专业技术工作需改变原来的职务系列或职务资格名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办理重新确认,可按规定程序重新申报推荐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3、国家已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职务系列、档次,不再办理重新确认。如已取得初级职称需申报中级的,可参加相应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取得中级职称需申报高级的,可参加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

(四)办理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贴2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备办证用2寸同版彩照1张。(A3纸两面打印,初级一式两份,中、高级一式三份),2、原职务资格评审表或定职表;

3、原取得职务资格批文;

4、原职务资格证书;

5、调令(任命书、编制证明)或劳动合同;

6、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军官转业证书等;

7、身份证;

8、中专以上学历证书和学历认证报告;

9、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申报人员还需提供南宁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管理系统信息查询结果报告单》。

备注:凡符合申办条件的,除原职务资格证书原件不再退还外,其他材料均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受理机构:

1、市属单位及非公单位人员由市职改办(市考试办)职称科办理。

2、县、区(开发区)单位人员按职称管理权限由所有地的县、区、开发区职改办办理。

(六)办理地点:市建政路三号办公楼一楼4、5、6号窗。

(七)受理时间: 上班时间均可受理。

(八)联系电话:0771-5668589

(九)办理流程:

1、申请。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交所在单位职改(人事)部门办理;档案托管在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的可由其办理。

2、审批。(1)初级:按管理权限报所在地的县、区(开发区)或市职改办审批。(2)中级:经主管部门职改办和所在地的县、区(开发区)职改办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职改办审批;若申请者在非公有制单位工作,还需到市工商业联合会审核盖章,方可上报市职改办审批。(3)高级:经主管单位(职改办)签署意见后送市职改办统一上报自治区职改办审批。

3、发证。经职改部门审批同意后,凭身份证、回执单、证书发放审核表(一式两份),领取批文并办理证书。

(十)收费标准:不收费。

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证注册登记

(一)事项名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证注册登记

(二)设定依据:《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桂职办[1998]78号)、《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工作的补充通知》(桂职办[1999]47号)。

(三)申请条件:遵循“谁发证、谁验证”的原则。凡经评审取得授予时间期满3年或经注册验证时间又满3年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均需办理验证注册登记手续。

(四)办理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证注册登记表》(单位审核并盖章);

3、经评审取得的,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批文或评审表复印件。备注:已注册验证登记的,无需提供批文和登记表。

(五)受理机构:市职改办(市考试办)职称科。

(六)办理地点:市建政路三号办公楼一楼4、5、6号窗。

(七)受理时间:每年5-6月份的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2:00 14:30-17:30(夏时15:00-18:00)

(八)联系电话:0771-5668589

(九)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专业技术资格验证注册系统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证注册登记表》并打印和加盖单位公章;

2、验证。(1)各县、区(开发区)专业技术人员可持证书原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证注册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送所在地职改办办理。(2)市内专业技术人员可持证书原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证注册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市职改办办理。(3)高级证书由市职改办统一报自治区职改办办理。

(十)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一)事项名称: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二)设定依据:《关于我区企事业单位一九九四年度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桂职改字[199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认定暂行办法》(桂职办 [2000]49号)以及自治区职改办公布的各系列(行业、专业)评审条件、职称管理政策文件和各系列职改办当年下发的评审部署文件。

(三)申请条件:全市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有聘约并工作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外籍人士及流动人员;南宁市户籍或人事档案存放在我市各级人才服务管理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部队非军籍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者,均可按规定程序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具体申报条件详见各系列职改办当年下发的评审文件。

(四)办理材料:

1、中专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及其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或免试)等证明材料;

2、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申报人员还需提供南宁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管理系统信息查询结果报告单》;

3、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业绩、成果、获奖证书;

4、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或科研报告的目录;

5、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考试合格证明材料;

6、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申报公示情况、单位推荐意见等。

(五)受理机构:

1、各系列高级、工程系列非公中级、南宁市综合性初级由市职改办办理。

2、其他系列中、初级按职称管理权限报相应系列职改办办理。

(六)办理地点:市建政路三号办公楼一楼107室。

(七)受理时间:

1、初级职称的申报。我市综合初级职称评审实行“一年四评”,申报者可以随时进行申报。各县、区(开发区)和其他系列的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可结合本地和本行业的实际合理安排,但原则上要求当年12月底前完成。

2、中级职称的申报。我市工程系列非公中级职称的申报实行“一年两评”,即于每年的5月份和10月份进行申报。教育、社科、档案、群文等其他系列的中级职称评审工作,一般于每年11月底前要全部完成。

3、高级职称的申报。按照自治区职改办的要求,我市教育系列高级评委会应在8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工程系列高级评委会应在9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卫生系列高级评委会应在10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

(八)联系电话:0771-5618053、5665129

(九)办理流程:

1、申报者从广西智融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aodoc.com)下载个人版申报软件按照界面内容及提示要求自行填报相关电子表格;

2、公示申报评审材料5—15天;

3、单位职改(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4、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非公有制单位申报职称者需到市工商业联合会审核盖章);

5、将申报材料送相应系列职改办组织评审;

6、对评审通过人的材料要集中审核、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相应职改领导小组签发下文,方可领取批文并办理职称证书。

(十)收费标准: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06]359号文件,正高450元/人·次、副高380元/人·次、中级230元/人·次、初级150元/人·次。

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办

(一)事项名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办

(二)设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认定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49号)

(三)申请条件:经转正定职、评审或考试(卫生、会计中、初级考试除外)取得、由我办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因故遗失证书后可申请补办证书。

(四)办理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登报声明;

2、经评审取得的,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批文或评审表复印件;经考试取得的,提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3、所在单位证明;

4、本人书面申请;

5、《职称证书发放审核表》(初、中级一式二份,高级一式三份),单位审核盖章;

6、身份证;

7、办证用1张2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经考试取得的广西资格(区票)证书还需2张1寸的同版相片。

(五)办理机构:

1、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由市职改办(市考试办)职称科负责办理。

2、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执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由市职改办(市考试办)考务科负责办理。

(六)办理地点:市建政路三号办公楼一楼1、2、3号窗(考务科),4、5、6号窗(职称科)。

(七)办理时间:上班时间均可受理。

(八)联系电话:0771-5668589(职称科)、0771-5624161(考务科)

(九)办理流程:

1、通过市级以上党报发布证书遗失声明;

2、申办人可持遗失声明和相关证明材料送市职改办办理(原核发部门为各县、区(开发区)的,送当地职改办办理;高级职称及经考试取得的证书,由市职改办(考试办)报自治区职改、考试部门办理。

(十)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

(一)事项名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

(二)设定依据:《关于规范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职办[2014]44号)

(三)申请条件:

1、通过职称评审或参加人事考试(卫生、会计中、初级考试除外)成绩合格的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由其所在单位到我办申请办理、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各县、区(开发区)职改办组织初级职称评审后,均可到我办申请办理、领取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办理材料:

1、经评审取得的,提供的材料有:单位介绍信、专业技术资格批文(可到市职改办申领)或评审表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证书持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经考试取得的,提供的材料有:单位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原件、证书持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自行组织职称评审的各县、区(开发区)职改办,在领取其通过人员职称证书时,凭批文和通过人员名单电子版领取初级职称空白证书,打印、盖章后发放。

(五)受理机构:

1、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由市职改办(市考试办)职称科负责办理。

2、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补办由市职改办(市考试办)考务科负责办理。

(六)办理地点:市建政路三号办公楼一楼4号窗(职称科),1、2、3号窗(考务科)。

(七)受理时间:上班时间均可受理。

(八)联系电话:0771-5668589

(九)办理流程:

1、我市经评审或考试通过人员所在单位凭单位介绍信、批文、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证书持有人身份证等材料到市职改办(考试办)申请办理职称证书。

2、各县、区(开发区)职改办在组织职称评审后,按规定程序报批下文,凭批文和通过人员名单电子版领取初级职称空白证书,打印、盖章后发放。

(十)收费标准:不收费。相关附件下载:

1、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定职表

2、关于印发广西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业目录(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3〕81号)

3、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一览表

4、学籍档案证明

5、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免试或可不参加考试审批表

6、广西壮族自治区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

7、职称证书发放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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