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管理 工勤人员岗位职责(精选7篇)_工勤人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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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工勤人员岗位职责
工勤人员岗位职责
1、炊事员岗位责任制
(1)关心师生生活,了解师生口味爱好,热情为师生服务,要达到80%的人满意。
(2)热爱本职工作,精通业务,操作规范,具有高度的职业道德,努力提高烹调技术。
(3)保证每日的三餐两点准时开餐,保证食物卫生,做到菜香饭甜,随时调节饭菜的花色品种。不吃生、冷、焦食品,使学生吃好而不浪费。
(4)搞好食堂卫生,爱护公物,管好食堂物资和炊具餐具。忙时协助收拾碗筷、清洁卫生。
(5)依据就餐人数、学生年龄特点、所需营养成份及季节不同,制定每周、每日菜谱,开列采购清单,协助采购工作,把好菜品采购的质量关、数量关。
(6)经常清理各种调味品器皿,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开列采购清单,不能用过期、变质调味品,也不能在炒菜时才发现短缺匆忙购买。
2、帮厨人员岗位职责
(1)协助炊事员做好厨房的其他工作,摘菜、洗菜时,腐烂、虫咬、变质的一定要剔除。注意节约用水,做好每天碗筷消毒。
(2)关心师生健康,督促孩子吃好、吃饱,不要催促。保证开水质量,保障开水供应,热情为师生服务,要达到80%的人满意。
(3)搞好食堂卫生,保持清洁。
(4)与生活部密切配合,必要时协助生活部工作。学校安排的其他事项,必须服从安排。
3、保安人员岗位职责(包含接送学生的教职员工)
(1)认真负责地完成早、中、晚校门开放任务和负责在校师生的安全。
(2)加强巡视,提高警惕,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
(3)不能私自放人进校,若有来访客人,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方能入校。
(4)校门开放时,要坚守岗位,防止住校生在校期间私自出校。
(5)承担送接学生任务的教职员工应按时、按地将学生安全地送到家长身边或返回学校。
(6)做好安全消防工作,制订消防措施,保证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4、勤杂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整个校园的清洁卫生工作(另有安排的除外),保持窗明墙净,地上无垃圾、无污垢。开饭时,帮助打好足够的饭菜。
(2)认真及时打扫和整理学生宿舍,包括地板、洗手间、阳台、天花板、低年段帮助叠好被褥、整理床铺。做到室内无异味;地面、门窗、墙壁无污痕;天花板墙壁无蜘蛛网;室内用品摆放整齐,室内周围无垃圾;及时清洗、晾晒学生换下的衣服、鞋袜;经常清洁、晾晒被褥、床单。发现有传染病的学生用具,要全面更换并进行消毒。
(3)做好学生生活物品和生活环境的卫生消毒工作,口杯、毛巾、牙刷每周消毒一次,宿舍每半月消毒一次。及时打开水,保障学生饮水供应。
(4)学期期末,在有人协助的情况下,对所用过的物品要全面清洗、晾晒收捡好,并协助财会人员清点。开学前要对即将使用的物品进行全面晾晒给紫外线消毒六小时以上。季节更换时用所买物品时(如草席、凉席等)都得先洗、晒或抹等卫生处理后方可使用,以防学生皮肤病的发生。
(5)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发现水、电或物品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或处理。
第2篇:工勤人员岗位职责
咯尔中心校工勤人员岗位职责
学校工勤人员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学校正常教学的秩序,故而,为保证其工作的尽责有效,制定职责于下:
一、爱岗敬业,爱校如家。住校学生起床后的第二道铃声之时开启学校大门和教学楼铁门。
二、树立服务观念,工作态度严谨认真,热情和蔼
三、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按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四、第四节课后清除滞留楼上的学生(不能留学生在教学楼内),锁教学楼铁门和学校大门。下午于住校生就餐时间清除滞留在校内的非本校人员,锁闭学校大门。
五、坚持做好周六周日的护校值班巡查工作。六、。认真做好报刊、信件收发工作,确保准确、及时。在所负责的时间和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
责任人签字:
金川县咯尔中心校 2009年9月
第3篇:工勤人员岗位职责
工勤人员岗位职责
1、各岗位工作人员要(按规定的上班时间)保证按时上下班,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同时自行找人(本校在职教师)顶岗,并将顶岗教师报告给主管领导,保证随叫随到;
2、舍监教师经常检查宿舍的门窗、床位、电灯、消防等设施是否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做好记载。
3、舍监教师晚上就寝前必须清点住宿学生人数,对未归、晚归学生及寝室就寝情况如实做好记录,特别对未归学生情况及时报告给带班领导和班主任。
4、对寝室内的偶发事件(如生病、学生之间纠纷等)要做好记载,并及时报告给班主任和带班领导。
5、舍监老师在强调学生安全的情况下,指导学生打扫好各自寝室的卫生。
6、舍监教师要在学校规定地点看护好学生上自习,及时清点学生人数,对缺席学生及时和班主任沟通,并保证学生的自习安全,同时监督自习室卫生。
7、舍监教师负责办公室走廊及楼梯的卫生工作,要及时清扫、擦拭,做到不留死角、地面无灰尘、垃圾等。
8、负责印刷教师要保证及时为学校和一线教师印刷好各种资料,注意节约资源,并看护好设备不受损坏。
9、门卫及锅炉工要按照各自的岗位制度履行好工作职责。
签字:
东林一中
2014.3.1
第4篇:工勤人员岗位职责
工勤人员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国家和甲方的合法权益;
2.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教育和工作安排;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4.在聘用期内,自觉履行双方协商约定的义务,保守甲方的秘密;
5、服从管理,服从工作分配,不与领导争吵,无牢骚 怪话,责任心强;
6、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节假日和假期有临时 任务随叫随到;
7、工作主动,眼中有活,尽责尽职,及时做好各项服务 工作.
第5篇:河南省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如何转管理岗位
河南省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如何转管理岗位
一:河南省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可以转岗竞聘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人员首次竞聘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应距国家规定的所竞聘岗位法定退休年龄满10年以上,且在本单位中层副职及以下岗位进行竞聘,首次不得竞聘担负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二:事业单位人员在三类岗位之间的转聘,是指工勤人员聘用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到管理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应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的岗位限额内、相应岗位出现空缺的前提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三:转岗人员要具有所竞聘管理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乡镇事业单位可以放宽到中专(中技),在本单位工作满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对工勤人员转岗竞聘管理岗位的等级也作出详细规定,如竞聘六级管理岗位,应在工勤技能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等。四:工勤技能人员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应参加相应层次专业技术最低等级岗位的竞聘,且必须取得所竞聘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6篇:实验室工勤人员岗位职责.
实验室工勤人员岗位职责 一、做好教学实验的准备工作。
三、熟悉实验室有关仪器设备和软件的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做好教学、科研工作所需仪器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工作。
四、负责实验仪器设备的管理和各种报表的填报和统计工作。
五、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调动,遵守纪律,爱护和管理好自己主管的仪器、设备、工具和器材。在教学、科研、实验和生产中坚持勤俭节约。
六、努力学习科学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七、认真做好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保证水、电正常运行工作。
八、搞好实验室设备器材的领用、购置、安装、验收工作,做好实验室物资设备的账、卡、物管理,保证账、卡、物相符。
九、完成中心主任交派的其他工作。实验教学中心 二 0 0 七 年 十 月
第7篇: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
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岗位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黑人发〔 2001 〕 77 号
各地、市、县人事局,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人事(干部)处:
现将《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岗位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适应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规范化管理,使工勤人员的岗位设置、技术等级设置、聘用及待遇等更加规范和有章可循,特制定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
一、制定岗位规范的指导思想
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符合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竞争激励机制和工勤人员岗位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工勤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勤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岗位规范的范围和对象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含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
体)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在岗工勤人员(含合同制工人),均实行岗位规范化管理。
三、岗位设置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设置要根据工作需要,依据岗位性质、工作难易程度、责任轻重和所需资格条件确定。
(二)岗位限额要控制在编制部门核定的工勤人员编制数以内。
(三)工勤人员岗位设置由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提出设岗方案。设岗方案要明确岗位职数、岗位责任、岗位所需条件、岗位考核标准等。各单位的设岗方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四、岗位等级设置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分为技术工人岗位和普通工人岗位。技术工人岗位设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和技师(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暂不设高级技师);普通工人岗位只设岗位,不设等级。
(二)技术工人各岗位等级设置全省实行比例限额控制,原则上技师岗位的比例控制在同工种技术工人总数的 5% 以内;高级工岗位的比例控制在同工种技术工人总数的 35% 以内;中级工岗位的比例控制在同工种技术工人总数的 35% 以内;初级工岗位不设比例限额。
(三)各技术工种中技师和高、中、初级岗位比例限额由省人事厅统一下达给各地市和各主管部门。地市的由地市人事局统一安排使用,省直单位的由各主管部门统一安排使用(岗位比例限额另行下达)。
(四)对确因工作需要,人员发生变化及其它原因,需要调整岗位比例限额的,可由各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
(五)对各工种技术等级岗位的考核评定,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设置技师岗位必须是国家规定允许设立技师岗位的工种,技师岗位的设置需经省
人事厅批准。对在不应设技师岗位的技术工种中评定的技师,工资不予兑现。
五、岗位等级考核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实行岗位等级考核制度。岗位等级考核分为确定岗位等级考核和晋升岗位等级考核。确定岗位等级考核是对新招收为机关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进行的考核,通过考核确定岗位等级;晋升岗位等级考核是对已取得初、中、高级技术等级拟晋升上一级技术等级的考核。
(二)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完成工作情况和技术业务水平。
(三)岗位等级考核按照岗位等级序列和工种类别进行,通过对相应岗位考核合格后发给《岗位证书》。
(四)各技术工种的岗位等级考核每年组织一次。全省技师和省直单位高、中、初级工的岗位考核由省人事厅统一组织实施;地市的高、中、初级工的岗位考核地市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六、申报条件
(一)技师岗位申报条件
1、取得本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五年以上。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1)在省、部级以上工人技术竞赛中取得名次;
(2)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的;
(3)获得市地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
(二)技术等级岗位申报条件
初级工:在本工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
中级工:取得本工种初级《职业资格证书》五年以上。
高级工:取得本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五年以上。
七、岗位聘用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实行聘用制。技术工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考核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后,聘用上岗。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聘用要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人事部门下达的岗位限额内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和聘用合同的签订均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加强对工勤人员岗位的管理,严格控制超岗位限额聘用,对解聘、低聘或自然减员等原因空出来的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用。
八、工资兑现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工资兑现应在人事部门下达的岗位限额内以本单位所下聘书为依据,本着聘什么岗位,拿什么岗位工资的原则,在聘期内享受相应的工资、补贴待遇。工资均从聘用的下月起执行。报批工资时,需携带《职业资格证书》、《岗位证书》及聘书等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