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转诊岗位职责(精选3篇)_医保岗位职责

2021-11-27 岗位职责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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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医保转诊转院(双向转诊)规定

医保转诊转院(双向转诊)规定

一、转诊转院原则:患者自愿、保证安全原则 ;分级诊治原则;专科特色原则;资源共享原则;连续治疗管理原则。

二、转诊转院条件:

(一)转入条件:二级以下医疗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受诊疗条件限制不能诊治的疑难复杂病例;突发公共卫生和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疾病诊治超出基层医疗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其它原因不能处置的病例。

(二)下转条件: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患者;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患者,或诊断明确,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患者;各种恶性肿瘤患者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手术愈合后需长期康复的患者;需长期护理和照护的老年患者;自愿要求转回基层医疗机构和挂钩合作单位后续治疗或康复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患者。

(三)上转条件:我院难以诊治的疑难复杂病例;因受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自愿要求转市级医院的病例。

三、转诊转院程序和医保待遇

(一)转入程序和待遇:患者持下级医院开具的《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转院转诊证明》或《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市内非参保地三级医院就医申请表》到所在地医保管理机构审批同意后(72小时内),持初始病历检查资料和相关手续到我院医保办登记盖章后到入院处以“转入”方式办理入网登记手续;患者在24小时内办理转入登记,只补足三级医院起付线标准费用,不再扣取起付费;出院时持《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转院转诊证明》或《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市内非参保地三级医院就医申请表》、出院证到医保办审核和结算。未按规定在72小时内到当地医保管理就够办理转诊转院申报审批手续的(职工医保到当地医保中心审批,居民医保到当地社保所审批或电话告知),其住院起付线提高5%,同时报销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职工和居民医保病人在市内二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住院由本人自助选择,不受转诊转院限制。

(二)下转程序和待遇:患者病情稳定后需转往下级医院继续康复治疗的患者,在本人或家属签字同意前提下,由主管医生开具《双向转诊联系单(下)》,并做好转回登记,详细填写患者治疗情况和注意事项,经科主任签字后,交医保办盖章送对外医疗办预约基层医疗机构,然后转回继续康复治疗,主管医生对下转患者3天内电话回访病情和给予指导;患者出院时以“转院”方式办理审核结算和结账手续,患者在24小时内转回基层医疗机构不再扣取起付费。

(三)上转程序和待遇:患者病情需转市内区外三级医院治疗时,由主管医生开具《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转院转诊证明》和《双向转诊联系单(上)》,转诊证明经科室主任和分管院长签字,医保办盖章后按“转院”方式办理审核结算,并到出院处以“转院”方式办理结账手续。同时,将双向转诊单交对外办预约登记。24小时内入住转入医院不再扣取起付线。未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或未在72小时内到区医保管理机构办理《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市内非参保地三级医院就医申请表》审批手续的(职工医保到区医保中心审批,居民医保到当地社保所审批或电话告知),其住院起付线提高5%,同时报销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

第2篇:医保病人转诊转院流程

医保病人转诊转院流程

1、参保患者所患疾病在市内定点医院不能确诊或确诊后无条件治疗需转其他医院治疗。转诊转院分内转和外转。内转是指市内定点医院范围内转诊转院,外转是指向上级定点医院转诊转院。

2、对于内转,转出定点医院主管医师要征求参保患者意见,报本院医保科(办)批准登记后;主动与转入定点医院联系,妥善安排好参保人员就医。参保人员按住院流程在接诊医院办理住院手续。

3、对于外转,严格按照三级转院制度(转上不转下)。确需外转,由转出医院主管医师提出理由,经科主任批准填写转诊转院申请表,经本院医保科(办)审核盖章,参保患者所在单位盖章。报医保中心批准后方可外转至指定医院。病情紧急,可先转诊转院,但要在3个工作日内补办。

4、转诊病人确诊后,需要住院治疗的,原则上回市内定点医院住院治疗。门诊医疗费由个人现金支付愿意由个人帐户支付的,治疗终结后可持有关手续和单据、本人IC卡到市医保中心核销个人帐户金额。

5、转外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支,每月15日前由用人单位凭批准手续、诊断证明、每日费用清单、收据等资料报市医保中心医疗科审核后,按规定报销。

6、参保患者因公出差或经批准探亲期间因病需要诊治和住院治疗的视同转诊转院。

7、转诊转院病人执行我市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其医疗费用在规定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降低10%。

8、转院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确因病情需要应报市医保中心办理延期手续,未经批准和手续不全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中心不予报销。

第3篇:医保岗位职责

医保岗位工作职责 1.在医院分管副院长和财务科的领导下开展各种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项目日常工作。2.严格执行医保中心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学习业务知识。负责医保政策的宣传、贯彻、咨询、执行和解释工作。3.为已参加医保的住院患者进行身份证、医保卡等证件的核对、审核,严禁挂名和冒名顶替住院。

4.严格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的内容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出院患者的审核、结算和复核以及住院处方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审核结算工作,不徇私情。

5.配合医保中心,加强医保病人的费用管理,做好医保病人医疗费用审核与控制工作,维护医院的正当经济利益。6.与医保中心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热情接待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的来访、审核人员对医保业务的审核及参保人员的咨询、投诉。7.上传下达医保政策及有关医保文件,根据医保政策的不断调整,向医院院务委员会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医院进一步完善院内各医疗、护理、医技、财务等岗位的医保管理规章制度和流程,配合医院各部门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改正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及时,汇报问题及时,确保我院医疗保险工作健康发展。8.按照各医保中心特殊病种门诊和家庭病床的标准,做好各医保病人特殊病种门诊和家庭病床的初审工作。9.每月及时向市医保中心报送结算报表及相应明细报表,同医保中心办理对账工作和结算手续,及时回笼我院垫付资金;及时汇总各科室住院医保患者费用明细,提供各科医保患者费用数据上报财务科并做好科室内部备份存档。篇2:医疗保险办公室岗位职责

医疗保险办公室岗位职责

(一)医疗保险办公室主任职责 1、认真组织实施基本医疗、商业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业务审核、结算工作。2、经常深入临床科室调研,落实医疗保险政策,为参保病员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及时妥善解决政策运行中出现的问题。3、负责组织对临床科室执行医疗保险政策、相关制度和规定的督查和考核,及时纠正或查处违规行为,维护参保人员的利益。4、负责做好与保险管理机构和经办部门的业务交流与沟通工作,主动上门征求意见、建议,并及时向院长报告。随时做好医疗保险各类数据、信息及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供院长决策参考。5、随时做好参保人数的清理、核对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医保中心或保险管理机构缴纳参保费用。6、做好科际间的协调工作,共同做好全院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等业务工作。

7、协助参保病人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做好异地转入病人的联系、接待、报销工作。8、随时了解医疗保险各种政策变化并向领导汇报,在医院医疗价格、药品价格根据政策变动后及时向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提供依据,做到同步调整。9、做好科室内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认真组织落实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职工思想和道德教育,团结同志一道工作,起好表率作用。

(二)医疗保险办公室结算员职责 1、在科室主任管理下,承担基本医疗保险、企业离休干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病人的医疗费用结算、本院职工医疗费用的审核、报销工作。2、熟悉各类保险政策、用药目录和结算、报销业务,及时、准确地为参保病员结算、报销费用。

3、认真核实参保病人与医疗、结算有关的各类证件,做好证件及费用的报销登记工作。4、认真做好医疗保险各类业务报表、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妥善保管病人的报销凭证,真实、准确地为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提供报销依据。5、全心全意为医保病人及职工服务,做到诚实守信、语言文明、态度和蔼、解释耐心,让病人及职工满意。6、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保送门诊、住院病人月报表,协调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对医院的经费拨付催收业务,并及时与财务部核对帐目,做到帐帐相符。7、做好与保险机构、参保病员及科际间的协调工作,随时收集相关意见或建议,不断

总结,改进服务工作,为病员提供便捷、优质的结算、报销服务。篇3:医保办公室工作职责

医保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新工伤保险

条例》及本区域医保规定,时刻牢记:以参保人员的利益为重,全心全意为参保人员服务。

二、负责医保政策、医保规定宣传,定期组织科室人员学习医保政策及本区域医保通知

精神。

三、负责监管门诊、住院参保人员用药治疗情况,住院参保人员的病历、医嘱及费用清

单要求一致性,及时提醒、督促科室医师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

四、参加医务处组织每周一次医疗查房工作,查看住院医保病人合理用药及检查治疗情

况,并负责对住院医保病人进行身份、医疗卡、病历本对照抽查工作。

五、负责医保诊疗目录的代码匹配上传工作、医保药品目录代码匹配上传帮带工作、每日医保数据上传对账工作以及医保相关事项。

六、负责我院参保病员医疗费用个人支付、统筹金支付和公补金支付核查对照工作,每月向各区域医疗保险机构申请核拨上月份医疗费用事项。

七、按照我院医保管理规定,对各区域医疗保险剔除的部分医保费用,实行科室及人员

八、负责与地方医疗保险机构的工作协调,组织指导科室开展地方参保病人的就医管理。

医保及新农合人员在我院就医结报政策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一)住院结报:

1、起报线:500元,第二次住院起报线减半:250元; 2、结报比例:

3、一次性住院超过90天的,以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二)普通门诊结报:

参保病人门诊起报标准840元,发生医疗费累计840元以内,可报20%,超过840元至1.5万元部分,在即可报45%,退休可报50%,70周岁以上人员可报55%;1.5元万以上部分,以上人员均可报70%(三)特殊病种门诊结报: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

(一)住院结报:

1、起报线:800元,第二次住院起报线为:500元; 2、结报比例: 3、一次性住院超过90元的,以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二)普通门诊结报:

成年人、未成年人普通门诊首次参保结报10%,连续参保结报20%。

(三)意外伤害门诊结报:

未成年人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超过50元以支付80%,最高支付额以5000元为限。

(四)特殊病种门诊结报:

成年人特殊病种门诊结报:50%;

未成年人特殊病种门诊结报:60%。

三、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

(一)住院结报

1、起报线:1000元,第二次住院起报线减半:500元; 2、结报比例:

3、一次性住院超过90元的,以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二)普通门诊结报:

我院属新农合市级定点医院,暂不运行新农合普通门诊结算。

(三)特殊病种门诊结报: 1、起报线:1000元,第二次特殊病种门诊费用结算取消起报线; 2、一次性特殊病种结算周期不超过90天。篇4:医保科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 1、在院长领导下,督促检查组织实施全院的基本医疗保险、合作医疗工作。2、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3、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宣传政策,督促各种制度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严防差错、纠纷。4、监督、检查全院工作人员对基本医疗保、合作医疗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组织培训本院职工掌握政策和有关规定。5、建立从挂号起经诊查、审核、划价、收款、取药、观察静脉输液等处置、记录,直到住院一条龙服务。5、严格控制医保超支,努力争取与下达的指标相吻合。依照规定开处方、办外转、外购药、特批检查及审批单据。

6、及时填写传染病、结核病、癌症病人报告卡及相关类登记。7、领导本科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指导、监督、审核、检查、协调、处理参保、参合人员的各种问题。

8、及时向院长、分管副院长提出奖惩、处理意见,批准后负责检查实施。9、定期就医保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等问题向主管院长汇报,以求解决。10、完成院长、分管副院长布置的临时工作。1、在科长的领导下,实施科内各项具体事务。2、拟订相关业务计划,经科长批准后负责实施。3、负责各项政策细则的整理、督导及实施。4、认真执行和积极宣传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工伤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各项政策、规章制度,耐心细致做好指导解答工作。5、审核参保职工、参保居民、工伤职工及参合农民住院是否符合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负责住院处方及特殊检查、治疗、医材及特、适、贵重药品的审批、审核工作。6、负责住院参保职工、参保居民、工伤职工及参合农民的身份核查,监督自费控制、告知及执行情况。

7、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统一的收费标准,不分解收费及乱收费。8、负责审核、办理参保职工、参保居民、工伤职工及参合农民的出院结算手续。9、将住院病人信息及时上传给市区医保中心及各县合疗办。10、负责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定期报送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执行情况。

11、负责向各县合疗经办机构定期报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执行情况。12、负责科内各类文件、档案的登记、整理、归档、保管。13、汇总各类资料进行统计分析,上报相关部门。

医保科工作制度 1、认真履行办公室职责,执行合作医疗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学习业务知识。2、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认真、严谨,按时按质完成本职工作,做到忠于职守、通晓业务、秉公办事、热情服务。

3、严禁以职谋私,优亲厚友。4、认真遵守作息时间和考勤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提高办事效率。工作人员的请、销假制度与医院的一致。5、对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医药费用的审核、上报工作,接待群众热情礼貌,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的发生。6、工作时间严禁干私活、打牌、玩游戏等娱乐活动。7、加强网络管理,不准私自更改程序。凡人为或过失造成系统瘫痪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8、关心集体,爱护公共财物,励行节约,反对浪费,凡破坏公共财物者,必须照价赔偿。9、维护团结和睦的人际关系,同事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爱护、互相帮助。10、工作中因不负责任或故意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责任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11、本制度由合作医疗办负责监督、检查、落实。篇5:医保专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医疗保险专职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熟知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法规。2、负责制定详实的医保政策培训计划,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培训。

3、对药店工作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耐心解答,并进行业务指导,使之符合医保政策。对不执行医保规定的有权向主管领导报告,并进行相应处理。4、负责接受并配合医保中心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5、及时反馈各种信息。

6、负责门店每季度考核与工作总结分析。7、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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