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障施救人员岗位职责(精选7篇)_清障施救队岗位职责

2022-01-03 岗位职责 下载本文

清障施救人员岗位职责(精选7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清障施救队岗位职责”。

第1篇:高速公路清障施救队工作职责

高速公路清障施救队工作职责

一、做好所辖路段交通事故、非交通事故的清障施救工作,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二、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高速公路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管理单位的指示、决定和要求,热忱为过往司乘人员服务,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三、做好路面巡查,及时获取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和故障车辆的信息,发现情况立即派员赶赴现场,迅速开展清障施救工作;

四、交通事故发生后,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事故现场的交通管制,协助现场公安交警人员撤离滞留人员、抢救伤者和财产、恢复交通并做好撤场安全工作;

五、遇险必救、遇难必帮,为发生事故或故障的车辆提供牵引、引吊等清障施救服务,清除影响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路面残留物,尽快恢复正常交通秩序,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六、主动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和路政管理单位维护路产路权工作;

七、接受路政管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完成监管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高速公路清障施救队队长工作职责

一、主持清障施救队全面工作;

二、负责抓好各项法律、法规和管理单位下发的规章制度及文件要求的贯彻落实;

三、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或故障后,组织清障施救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清障施救工作;

四、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提高清障施救人员的安全意识,督促相关安全制度的落实;

五、督促工作人员严格按省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规范收费、合理收费;

六、加强清障施救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文明服务教育,提高清障施救现场处置能力和文明服务水平,杜绝出现公路“三乱”现象;

七、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高速公路清障施救队队员工作职责

一、根据清障施救作业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认真做好清障施救工作;

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好事故(故障)车辆牵引拖带及现场的清理工作;

三、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清障施救技能,积极参加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四、严格按省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杜绝乱收费、敲诈勒索等行为发生;

五、严格遵守文明服务要求,为服务对象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六、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值班员职责

1、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2、遇来人到访,做到接洽有礼有节;

3、接警救援,询问清楚情况,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协调处理;

4、落实好交接班制度,遇情况及时向领导反映;

5、负责报纸、信件收发,管好公共设施,保持卫生整洁;

6、严格按照接警程序调配,不得玩忽职守,擅自离岗;

7、树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1、员工宿舍内公共设施属单位所有,爱护宿舍内公物设施,损坏者照现有价值赔偿;

2、员工必须由正门进入,不得攀爬阳台、翻越窗户,未经宿舍管理员检查并许可,任何人不得把东西搬离宿舍楼;

3、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室内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一切日常用具要干净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整洁美观,不准往窗外丢杂物、泼水。倒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

4、注意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物。禁止使用电炉、电饭锅,不准私自接电线,预防火灾事故,保证单位财产不受损失;

5、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宿舍严禁放高声喇叭,不准在宿舍内赌博、酗酒、偷窃及伤风华的其他行为,上下夜班的员工要保持安静。

6、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员工自己的财务自己保管,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人来宿舍住宿;

7、室内不准张贴带色情的画片、图象、放黄色录象带;严禁在宿舍区内燃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吵架、打架、斗殴现象;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8、员工退出宿舍时,必须办理退出登记手续,由宿管员清点宿舍一切物品,遗失、损坏则照价赔偿;

9、各部门有义务监督、执行本制度,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宿舍管理员应主动进行劝止,对于不听劝阻的员工,或明知故犯的行为有权视其情节轻重,向上级反映汇报;

昌樟路政排障(救援)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规和交通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做到文明服务,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遇到发生争议时要主动耐心的解释,必要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寻求调解;

3、排障(救援)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必须着统一制服,使用文明规范用语,保持着装、仪容整齐平整,便服制服不得混穿,禁止因私外出不应该穿制服的场合着装;

4、爱岗敬业,严格照章办事。杜绝“人情关、金钱关、情绪关”,不得少收或多收排障(救援)费,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取排障(救援)费;

5、排障(救援)工作人员不准收受司机的钱物,对暂时停放在停车场车辆的货物要认真清点及登记清楚并保管好;

6、排障(救援)工作人员在执行排障任务时,须按照车主的意愿,本着“就近停放”的原则,将故障车拖至车主指定地点,不得强行介绍修车业务;

7、排障(救援)是采取有偿服务方式进行的,但队员在收取排障(救援)费用过程中,要开出票据,不允许有敲诈勒索的行为;

8、必须按规定填写《故障车排障(救援)工作记录》;

9、排障(救援)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规办事,自觉遵守交警部门的规章制度,时刻不忘“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服务车主、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切实维护高速公路良好的社会形象; 排障(救援)队员日常管理规定

1、按规定时间作息,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法律、法规、收费文件与安全操作的学习;

3、不得酗酒、赌博,确保随时执行排障(救援)任务;

4、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5、队员遇工作与生活中的问题要及时向负责人反映,避免与其他部门和外来人员发生不必要的冲突;

6、各班长必须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管理好各班组成员;

7、各班长要严把收费关,不得多收或少收排障(救援)费、更不能接受司机的钱与物;

8、各班长要具体落实好车辆的管理规定与通讯设施的管理;

9、严格按章办事、文明服务,不准刁难司机;

10、树立主人翁精神,提高工作积极性,并经常参加一些有组织的劳动与活动。

第2篇:高速公路清障施救业务流程

高速公路清障施救业务流程

一、备警:全体当班队员统一着装和佩带工作牌,按准军事化要求集中待命,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每日晨会后集中检查处警装备,保持车辆等施救设备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

二、出警:当班人员接警后,必须问清楚处警地点、人员姓名、事故大小程度、车辆型号、应派施救车辆台数和种类、对方联络方式等,同时做好接警登记,立即报告站长。站长接报告后,应根据处警大小程度、施救难易情况等,即刻派施救司机、配吊和施救车辆。出警前必须检查安全备警装备,发车出警时限是5分钟以内,并及时与交警和现场人员取得联系。

三、行车:出警行车过程中施救队员应打开警示灯,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定,安全驾驶。出警途中,应与处理事故的现场人员及施救站保持联系。

四、施救:施救人员到达现场,摆放警示牌、锥形筒;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确定施救方案,施救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规拖车、吊车、停车;现场施救服从办案干警指挥,主动与客户沟通并告知客户车辆拖放地址及联系方法;车辆拖挂时,应检查车辆及牵引装置是否安全可靠;撤离前收回警示牌、锥形筒,并清理完现场遗留物和清洗路面。

五、拖车:拖车途中应打开警示灯匀速行驶,车速不高于60公里/小时;副驾驶员应时刻观察被拖车辆是否安全,及时排除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拖车未进站时,施救员不得无故中途停留。

六、回站:协助保安对车载货物和随车物品进行清点和进站登记、办理相关手续,签字确认后,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七、放车:施救站凭交警的放车单放车。施救站内部的操作程序为:核对交警部门的放车单→车主在《放行单》和《机动车辆入(出)库登记单》上签字→保安对照《放行单》、核对车辆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查验被放行车辆真伪→根据《机动车辆入(出)库登记单》核对客户物品,交客户签名确认→放行

第3篇:清障施救车辆管理制度

清障施救车辆管理制度

一、清障施救车辆属于特种车辆,专管专用。原则上只能用于清障施救、正常巡逻。有特殊情况用车,需报请队长审批。

二、清障施救车相对固定专人驾驶。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指定位置,并确保安全。

三、车辆交接前应主动清洗,保持外观整洁。

四、车辆不得停放公共娱乐场所。

五、驾驶员每天上班出车前必须进行常规检查,做好车辆每日保养工作,确保清障车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确保行驶安全。检查内容如下:

1、燃油、润滑液、冷却水、电池液是否正常,制动器(含手制动)、离合器是否正常;

2、方向盘、转向器、传动轴及转向横直拉杆连接是否牢固有效;

3、轮胎(含备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是否牢固;喇叭、灯光、雨刮器、示警灯、音响是否正常;

4、车窗、门锁是否正常,随车工具是否齐全;

5、各种仪表、示警灯是否正常,发动机声音有无异响;

6、车外观是否整洁,有无脱漆碰损痕迹,车内是否整齐干净。

六、日常清障施救工作,不得违章行车,必须确保行车安全。发现车辆出现问题,及时向中队领导汇报。

七、需要进行例保及中、大修时,向中队领导拟报修计划,待批准后方可修理。

八、建立车辆管理档案,一车一档。建立车辆使用、维修,定期例检台账。

第4篇:黄通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方案

咸通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方案

为了充分满足社会对咸通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文明规范的要求,保证咸通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工作文明服务,规范经营,维护咸通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为了切实加强咸通高速交通突发事件的清障施救,保障公路畅通,特制定本方案。

公司依托当地企业优势,计划在咸通高速马桥出口征地十亩,建标准停车场及办公区和员工宿舍区为一体的黄咸高速公路车辆施救站。计划皮卡车两辆,大拖车一辆,小拖车两辆,十吨吊车一辆。

1.严格按照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管理规范要求,统一作业车辆外观颜色及标识,集中培训作业人员,统一作业人员服装,统一持证上岗,挂牌服务。

2.配备完整的清障施救服务专业装备、设施,并定期维护和保养,并与具有专业装备单位建立横向联系机制,保证专业装备符合清障施救服务需要且能随时投入服务作业。

3.规范高速公路上安全设施的设置,规范清障施救作业流程。

4.文明服务,礼貌待人,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合理收费。

5.积极配合路政、交管部门处置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情况下,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车辆迅速、及时进行牵引、排障、遇交通运输生产事故时,迅速调集施救力量赶赴现场,听从路政、交管部门的指挥、调度,正确处置、快速处置,保证高速公路的畅通。

6.单位接报警,备勤人员及负责人电话24小时畅通。保证随时能赶赴现场进行清障施救。

第5篇:某清障施救服务管理方案

XXXX有限公司清障施救服务

管理方案

高速公路清障救援工作是一个复杂、全面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一个快速、安全、高效的高运公路清施救体系,以确保清障施救工作自始至终有序、有力、有效地运行。

一、主动联系,完善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体系。

1、建立健全与高运路政、高速交警、经营单位“四位一体”的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起到了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的保障作用,充分依托辖区内高速路政大队综合协调的作用,加强清障施救过程中处置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协作和沟通,制定综合协作联勤联动方案,主动协调、处置合力、齐抓共管,以达到清障高效率、施救高效能。

2、完善路巡互动机制,实现与路政、交警路面巡查的无缝对接,及时、准确地为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提供必备、及时和准确的信息支持服务。

3、积极主动与高速公路抢修队联系,发挥其辅助清障职能。抢修队因其管理方式灵活、运转方式快捷、信息渠道通畅和操作方法多样等特点而成为高速公路清障施救中一支不可忽视的辅助力量.使之成为高运公路清障施救服务体系力量的有力补充,为打造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良好社会形象发挥积极的作用。

4、积极参与路政三级救助服务网络。主动融入高速路政建立的支队以“三级值班室”为中心,路政大队以路巡路查为重点,清障施

救队以救助为核心三级服务网络系统,形成信息畅通、联勤联动的工作格局。

5、规范工作运作程亭。清障施救按照快捷、便民、安全、高效的原则,由接警、施救和回访三个环节组成,凡是司乘人员需要帮助的事项,只需拨打路政电话清9 61 2 2。

6、探索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探索实践,大胆创新方式方法,使高速公路救助服务更加具有生命力。一是推行“需求式”服务。根据司乘人员的不同困难和求助需要.最大限度为司乘人员提供帮助;二是推行“互动式”服务。主动回访车主,了解救助过程中清障施救队员的服务态度,实现与车主之间的信息畅通和双向互动;三是推行“温情式”服务。对因交通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车主,主动减免救助服务费,给以人文关怀;四是推行“疏导式”服务。对司乘人员普遍关心关注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热点焦点问题,要求清障施救队员及时说明收费项目及标准、列明详细的项目清单并逐个解释,帮助理顺情绪、化解疑问。

二、落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强烈的责任心、严谨的作风、更大的力度,认真落实路政总队总队、支队、大队的部署和要求,着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公司确立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生产指挥调度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认真做到:组织、责任、制度、检查四落实。公司对车辆、司乘人员驾驶和停车场安全

责任逐级落实,责任到人,措施到人。同时,经常性地对安全生产制度、规章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注意把安全检查、交接班检查和和安全生产隐患相结合相等合,适时监控、监督,形成安全生产管理的网络体系。

2、认真抓好车辆设备和停车场等关链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车辆设备和停车场的安全是XXX公司安全工作的基础,公司积极实施制度化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要求每位员工按安全生产要求、操作规范程序和车辆管理办法进行操作。公司经常进行检查、抽查,从而有效约束和规范员工的行为。公司通过加强交接班管理对停车场车辆停放安全进行盘查,把握重点环节,排查安全隐患,如对入停的事故和违章车辆,及时切断车辆电源,并进行防火检查,杜绝不安全隐患。同时,公司注意加强安全教育和员工的岗位培训,并把安全生产和绩效考核紧密挂钩,强化了员工的责任心,坚决杜绝违章作业,确保公司的安全运营。

3、加大资金投入增设安全设备建立应预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工作能力,公司加大了资金投入,为停车场配备了消防器材和防火设备,一旦出现火情,可以有效处置;为拖车车辆、驾驶人员配备了防火、防暑、防冻相应设备。公司为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安全施救能力,研究制定并不断主善高速公路施救应急方案.进行了多次演练和实际救援、协调、配合、指挥能力得到良好锻炼,确保了妄全行驶、安全施救。

4、执行八项禁止制度。

(1)禁止清障施教人员不挂牌上岗。清障施教人员在作业申必须佩戴印有单位、姓名、照片、工种、编号、投诉电话的工作证,向服务对象表明自己的身份。

(2)禁止施救人员不出示收费标准收费。清障施救队员必须随车携带收费文件,使用文明用语、向当事人告知收费项目并出示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遇施救服务对象有异议的应做好细致解释。

(3)禁止清障施救人员安全装备不全上路作业。清障施救人员施救作业必须随车携带抢修工具、交通标志牌、反光锥筒、照明灯等安全装备。

(4)禁止不按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清障施救作业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5)禁止超时限计算清障费、超里程计算空驶费和收费不开票等乱收费。清障施救队必须确保拥有适合路面作业需要的施救车辆,并合理安排驻守地段,避免增加当事人不应有的费用支出;清障施救作业人员不得以“坑、蒙、骗、敲”等非正常手段私自收取费用;不得超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不得收费不开票和多收费少开票。

(6)禁止违法驾车。清障施救作业人员驾车行驶时不得违反交通法规,不得无驾驶证或无车辆行驻证驾驶、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违法掉头等。

(7)票止使用路政或警用标识。清障施救人员作业时必须统一穿着橘黄色救援抢险作业装,不准穿着疑似路政服饰的工作服装,损害高速路政形象,清障施救车辆必须安装橘黄色标志灯具,不准安装警

灯、喷涂路政或警察标识。

(8)禁止冒充路政、交警扣证、罚款。严禁清障施救人员冒充路政交警扣留驾驶证、行驶证,违法罚款或以交通违法相要挟收取费用

三、强化教育,进一步强化清障施教人员培训

为进一步强化清障施救的工作力度,规范清障施救的工作操作流程,提高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预防二次事故、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总结以往事故预防和交通管控措施经验。我公司经常组织清障施救人员进行培训,找出不足,明确措施,进一步提高清障施救人员的责任意识,防范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清障施救人员的工作效率,操作流程,管事效率与处置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能力和水平。

1、充分认识当前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消除侥幸心理,动员和组织广大清障施救人员,扎实地做好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预防二次事故的发生。

2、强化自身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加强对员工的思想动员,充分发挥救援施救人员的自身优势,确实增强“职责教育”、“宗旨教育”、“人性化教育”。

3、始终换位思考问题,关心当事人的疾苦。坚持合情、合理、合法的人性化原则,以真诚、热情、周到的方式方法严格、规范的操作流程做好事故现场的清撤工作,服务好司乘人员,服务好社会经济的发展。

4、最大限度的消除安全隐患,营造辖区良好的通车秩序,为人

民群众蓄造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

5、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提升二次事故的防范能力,清障施救的处置能力,改进工作方法、细化工作措施,提高事故现场及时清撤的工作力度。

6、进一步规范事故现场及时清撤的操作流程,强化清障施救人员协同作战的团队精神与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清障施救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和水平。

7、加强清障施救人员自我防护的安全教育,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护措施,增强防护装备。保证自身安全的能力和水平。

8、进一步规范、加强清障施救人员监督管理,增强协作单位的工作规范和水平,站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经济建设大局的高度,规范收费问题,增强服务理念。

四、面向未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1、严格执行《江西省高速公路清障施救管理规定试试细则

(暂行)》,进一步规范高运公路清障施救工作,采取“事前介入、事中监督、事后回访”等寺式,不断强化自身监管,优化服务水平,杜绝“公路三乱”行为发生;不断完善清障施救相关管理制度,创新清障施救服务方式;不断强化清障施救监管,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要求清障施教人员熟悉清障施教作业原则、收费标准、救援设备、操作规范、施救程序、责任追充等方面的详细规定,要求清障施救队员 在服务中必须向车主发放服务监督卡,确保车主对清障施救收费项目、标准的知情权,确保车主的合法权益。

2、深化五项措施为民服务。

(1)向社会公开清障施救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清障施救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

(2)加大路面巡逻频率,及时帮助困难司乘人员。

(3)及时、快速出警,当即告知当事人施救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4)认真对待投诉事件,及时查明事实真相,妥善解决当事人的合理诉求。

(5)公开服务承诺、推行微笑服务,真心为民排扰解困。

2、做好“四个强化”确保服务到位。

(1)强化工作原则。本着“规范管理、按章收费、快速反应、安全畅通、服务群众”的愿则,全面提高清障施救服务水平,着力规范清障施救行为。

(2)强化工作责任,明确职责,明确人员,明确范围、明确目标,不断提高清障施救工作的能力,加强廉洁意识,健全廉政工作机制,坚决杜绝“吃、索、卡、”行为。

(3)强化工作流程。统一各种操作规范和要求,执行统一的清障施救收费标准,使用统一的票据,执行诚信绩效考评体系,扎实有效地做好清障施救服务工作。

(4)强化工作监督。严格执行“一票一卡”、“一案一档”等有关规定,抓细抓实抓好清障施救服务工作。

3、推行绩效考核机制。

为进一步提升清障施救服务效率,确保清障施救服务规范,杜绝

“公路三乱”,从源头上杜绝公路“三乱”的发生,促进清障施救工作高效化、规范化、透明化、服务优质化。

第6篇:浅谈高速公路清障施救问题

浅谈高速公路清障施救问题

近年来,由于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民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因而,交通工具的拥有量大幅度增加。随之而来的路面车流量激增,于是对现行高速公路运输保障能力提出了严峻挑战的同时,也导致了路面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而大量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不仅造成道路使用品质下降,而且严重地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也破坏了高速公路的运营环境,从而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黄黄高速公路作为沪渝高速公路和福银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99年1月份通车以来已发生交通事故4300多起,死亡100多人,直接经济损失约3000万元左右。仅2010年1月1日到7月30日,此路段就发生交通事故300多起,共造成10多人死亡、几十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几百万元,引起社会极大的反响和相关管理层面的深思。因此,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健全和黄黄路段的交通事故有效处置机制,提高高速公路运输保障能力和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水平和效率,最大限度地降低并遏制黄黄高速的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危害,确保高速公路快捷、安全、畅通,更好地为“建设华中,高速先行”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工作服务,成为我们每一位“高速人”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一.清障救援工作现状及其成因

1.黄黄高速路况和过往货车的运载状况及特点

沪渝高速黄黄段从黄石大桥北岸起到黄梅县界子敦收费所,全长101公里,其中多处桥涵,最长处桥涵约有3公里路段,而福银高速黄黄段从黄梅县城黄梅所到小池镇约31公里,其中龙感湖特大桥长达9.8公里,该处桥涵在雨雪天气属于黄黄高速有名的事故多发路段。

历来过往此路段货车的运载情况分为六种:(1)散装型货物(包括煤炭、散装水泥和泥沙等)属于此路段大多数货车常年主要运载的货物,其运载方向一般由界子敦往九江或者从界子敦到黄石。司机大都熟识此路段特点。(2)季节性食品和零担型货物(包括西瓜、蔬菜和日用品等)。此类货物受季节性因素影响,多为夏季和冬季的外省籍车辆,运载方向从安徽过境黄黄再往江西方向。(3)灌装型货物(主要是水泥)。运载此类货物的车属于牵引车型。水泥灌装满载运行需受车辆启动状态制约。(4)建材和机械设备货物(包括钢筋、板材、瓷砖和重型机械设备等)。(5)木材、竹子。此类车辆运载小型杂木和大型圆木和毛竹,其主要方向也是由安徽至江西方向。(6)危险品(包括化学物品,燃油物品等)。运载此类货物的车已多次在黄黄高速发生事故。

2.清障救援的主要方法与措施

一旦以上所述货车发生侧翻事故,清障救援程序为:受伤人员救助——货物盘货——车辆施救。首先是对受伤人员进行救助。一旦受伤人员被困于驾驶室,现场人员就必须迅速对其被困程度进行判断,如较为轻微的则通常由路政员和抢修队配合,共同操作使用金属切割机、扩张器、多功能液压钳和液压千斤顶,或配合清障车牵扯将被困人员救出。如是较为严重者,则立即通知“119”施援,而路政员必须在现场做好被困人员的心理辅导和救援前的准备工作。其次是进行当场盘货。不同类型的事故货物有不尽相同的盘货方法,主要有:(1)人工搬运。此种方法主要针对散装型货物、季节性与抛货型货物、小型杂木和部分建材型货物;(2)叉车作业。主要用于建材型货物和大型圆木盘运中;(3)吊车吊装。主要用于机械设备和重型建材(如石头、板材等);(4)装载机操作。主要用于散货卸装;(5)外调特种车的抽卸(如水泥罐车、危化车等)。在实际操作中,这五种方法或独立操作或相互配合,其中人工搬运一般贯穿于另外四种方法中。最后是车辆施救,主要分为吊车和拖带。不同类型事故的车辆应根据受损程度和救援难度大小,出动不同吨位施救能力的吊车配合清障车或吊车进行施救。如集装箱和水泥灌通常由大吨位(一般为50吨或100吨)能力吊车施救,辅以中等吨位吊车配合。对于受损较严重以致于无法独立拖运的事故车,还要用平板车装载。而对于危化品车辆的施救必须在消防、环保和安监等部门指挥和协调配合下,由专业人士或专业车辆支援辅助才能开展。

3.清障施救之问题成因

(1)清障救援体系尚未形成规范化

高速公路清障救援体系是一个复杂、全面的系统工程。一个快速、安全、高效的高速公路清障体系,必须做到快速准确的事件反应、科学合理的现场清障施救作业、良好完善的信息服务。此三者中,唯科学合理的现场清障施救作业是整个高速公路清障体系中的重点;而快速准确的事件反应、良好完善的信息服务则是必不可少的辅助项目,三者关系密切、相辅相成。虽然当前高速公路监控系统是收费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分布在各收费站口,但对处理突发事件、确保通行费征收却能起到有效的监督管理作用;其监控系统中的路面监控系统未安装,一直不能为路政事故处理提供了技术支持。基于目前管理体制上的局限,监控中心和路政大队属于同级、互不隶属,而且路面监控缺乏,因此,路政大队在应对和黄黄高速突发事故时无法第一时间直接介入路面监控和报警话务的指挥、协调和管理,从而导致了相关信息无法及时反馈与沟通以及信息流动到清障施救公司,延滞了处理时间,给整个施救工作造成极其被动的局面。因此也就无法做到“事件反应准确,信息服务良好完善”,最终导致整个清障施救流程无法快速、连贯和统一。

(2)现场清障施救作业尚未形成专业化

首先,紧随着我国经济改革开放的步伐,处于内陆地带的高速公路的建设与发展已形成一定规模的产业链。然而,对作为高速公路的排头兵——清障人员却至今仍未被社会劳动部门纳入专业技术工种,实行持证上岗管理。而施救公司对清障员个人业务素质的提高也没有建立一套较为清晰可行的激励机制。因此,整个清障员队伍人员的思想、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路段的“科学合理的现场清障施救作业”。其次,施救人员较为紧缺,目前黄黄高速清障员15名,而且施救公司仅仅在黄冈武穴设有点,而管辖路段将近142公里,包含1个特大桥,一处大桥,多处中小型桥涵,辖区内路况复杂,交通事故施救呈时间长、难度大和危险性高三大特点,因此人员严重紧缺已成为达到事故清障“又好又快”目标一大掣肘。

(3)清障设备和能力的配置尚未形成合理化

近十年来,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社会车辆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高档轿车、多轴车、超限车增多,新手司机较多的同时,恶性交通事故的比例也在不断增高,由此而造成高速公路清障作业的难度越来越大。尽管施救公司配置的清障车、吊车于目前情况下还能对付应急事故发生的需要,但在处理此路段大型事故车辆清障施救时,因缺乏大型吨位如50吨以上施救能力的吊车而使现场施救人员只能望“险”兴叹、束手无策,不得不依赖外调施救车的支援。倘若外调施救车无法及时赶到,那么就会使事故车辆无法及时清理出现场,排除隐患,从而导致险情延续,随时可能诱发二次事故的发生。更何况,施救公司至今也没有将装载机和叉车作为清障设备配置;因此,对于当前黄黄高速侧翻事故现场散货型货车只能完全依靠人工装载,清理难度极大;加上事故又常在夜间或凌晨发生,盘货人力居住分散而无法及时聚集到位,致使清障作业时间长、工效低,直接影响了整体的清障施救工作效率。

二.改进黄黄路段清障施救工作的思路及对策

高速公路施救工作是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路政部门和施救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鉴于黄黄路段的特殊地理条件之构成在短时间内无法改变,而交通事故的发生又具有偶然性、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因而,本人从目前黄黄路段清障作业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和总结以往清障救援工作经验入手认为,当务之急,只有强化黄黄路政大队高速施救的监管职能作用,和提高施救公司施救能力,才能有效地避免此路段二次事故的发生,尽量缩短因车辆事故的发生而中断此路段的交通时间,努力维护高速公路的社会形象,建立起一套快速、安全和有效的黄黄路段清障救援系统。

(一)以人为本,科技辅助,建立高速公路

其一,必须加大对此路段路政员和清障员的合理配置。针对目前黄黄路段施救人员紧缺的情况,建议施救公司给予增配路政员二至三名、清障员二至三名。其二,应加大清障员的专业培训力度;其三,应该合理布置清障施救公司的驻扎位置,至少在龙感湖设立一个清障施救的点,保证施救能快速到达事故地点;其四,在充分利用现有设备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情况下,应根据道路特征、车辆通行量、主要行驶车辆类型和事故发生频率等因素来合理配置清障救援设备,逐步更换老设备,增加大吨位清障设备。建议施救公司增配一部50吨位以上施救能力的吊车、两部叉车和两部小型装载机,合理分布,合理使用,既可减少在发生重型车辆事故时对外调施救车的依赖性,又尽可能地摆脱传统的人工搬运施救方式,缩短事故盘货环节的施救时间,减少事故发生所造成的路产受损程度。

(二)科学施救,合理安排,形成高速公路快速救援机制

随着恶性交通事故频率的上升以及车辆燃烧、危化品车辆事故的增多,对清障员的素质要求也相应提高了。作为参与高速公路清障施救人员不仅仅具备路政常识,还必须具有全面熟练的操作、维护保养清障机械的能力,同时还要有一定的医疗救护、心理救护、危化品处置和消防灭火等知识。如在“119” 和“120”专业救护人员到场前,应对现场实施合理控制、对伤员进行必要的救护,避免由于处置不当而诱发二次事故后果,杜绝施救人员只管清理现场、不管伤员、冷漠清障、无视他人等不良现象发生。其具体措施是,①必须组织清障员进行有关路政知识、清障施救范围、清障施救作业流程、破拆设备使用和清障施救收费管理等专业岗位定期培训,严格规范施救人员的清障施救作业行为;同时,加强工作纪律、职业道德和施救服务等方面的思想教育。②定期由路政大队对施救人员的快速、有效和规范的施救行为进行考核,如现场施救、划定施救作业区域、摆放警示标志牌、车辆停放、人员着装站位、受困人员解救和拖车合理行驶路线及速度等,要求人人做到业务熟练、操作规范、施救有效和安全保障。③组织施救人员针对“特大、较难、高危”的事故车辆施救问题及策略进行有效而深入的探讨。同时,聘请社会相关专家对特种事故车辆如危化品车辆、水泥罐车等施救注意事项进行讲解,以进一步提高施救人员对复杂事故类型车辆施救的现场研判和决策能力。

(三)主动协调,齐抓共管,完善高速公路清障施救体系

既然高速公路清障救援工作是一个复杂、全面的系统工程,那么就必须建立一个快速、安全、高效的高速公路清障体系,以确保清障工作自治至终有序、有力、有效地运行。1.建立健全由路政、养护、交警、监控、收费和施救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黄黄路段事故处置沟通协作制度,充分发挥辖区内路政管理综合协调的作用,加强对该路段的安全预防和事故处置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协作和沟通,制定综合协作配合方案,促成各协作部门特有职能的统合,实行综合协作管理,形成各方密切配合、主动协调、处置合力、齐抓共管的新格局,以达到清障高效率、施救高效能。2.吸纳监控中心部分管理职能,完善路面监控设备的安装,将路面监控和话务功能从监控中心单独剥离出来,融入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体系中,真正为路政执法和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提供必备、及时和准确的信息支持服务。3.充分发挥高速公路抢修队的辅助清障职能。抢修队因其管理方式灵活、运转方式快捷、信息渠道通畅和操作方法多样等特点而成为高速公路清障施救中一只不可忽视的辅助力量。因此,必须重视并加强对抢修队员的管理,严格规范抢修作业,培养抢修队伍的良好工作作风,使之成为高速公路清障施救力量的有力补充,为打造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良好社会形象发挥积极的作用。

总而言之,黄黄路段事故清障施救是近阶段黄黄路政大队路政管理中不得不面对、不能不思考的一项迫切的工作任务,也是一件反应要求迅捷、处置要求合理、结果要求有效的综合性治理工程。困难和决心同步,危险与勇气并存。为此,只有确立以人为本、贵在及时、科学施救、合理安排的施救理念,尽快地建立并完善高速公路清障施救体系,规范清障施救工作管理的规章制度,从早、从快、从严做好高速公路清障施救工作,真正实现黄黄路段清障施救工作快捷高效性、合理科学化,才能最低限度地减少国家和人民的财产损失,维护高速公路运营权益,树立路政队伍敢于吃苦、乐于奉献、勤于为民的良好形象,确保高速公路畅行天下、风雨无阻、利国利民。

第7篇:上海道路清障施救收费标准

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道路清障施救牵引服务收费的通知

沪价费(2011)012号

各有关清障施救牵引服务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清障施救牵引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和清障施救牵引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上海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规定,现就本市道路清障施救牵引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机动车因故障抛锚或发生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车辆不能正常行驶而影响道路交通的,由具有合法经营许可资格的清障施救牵引服务单位将车辆或障碍物拖移至不妨碍交通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并按要求对道路现场清理完毕,恢复道路交通的,可以按规定收取清障施救牵引服务费。

一、牵引费和清障施救费的适用范围。清障施救牵引服务费分牵引费和清障施救费。在不使用托架、不进行拆卸作业,不动用吊车等特殊装备的情况下将车辆直接移至不妨碍交通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适用牵引费;对无法直接牵引而需要动用特殊装备的适用清障施救费。清障施救费又分基本项目清障施救费和特殊情况清障施救费,基本项目清障施救费适用于发生人工装卸、使用轻型托架、拆中桥、装卸重吨物体等作业;特殊情况清障施救费适用于基本项目清障施救无法解决,必须使用吊车、铲车、卷扬机等装备的其它作业。

二、清障施救牵引服务费的定价形式。牵引费和基本项目清障施救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各服务单位可在不高于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具体确定本企业的收费标准。特殊情况清障施救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三、牵引费收费标准。牵引费由基本公里牵引费和超基本公里牵引费组成。牵引5公里(含)以内,按次收取基本公里牵引费;超5公里部分,按实际公里数加收超基本公里牵引费。

1、地面道路基本公里牵引费:小型车每辆每次250元;大型车每辆每次600元;特大型车(10吨以上平板货车、集装箱车、水泥搅拌车、油罐车、吊车、挖土机、压路机等)每辆每次700元。

2、高架、中环、外环、高速、越江设施和跨海大桥基本公里牵引费:小型车每辆每次300元;大型车每辆每次700元;特大型车(10吨以上平板货车、集装箱车、水泥搅拌车、油罐车、吊车、挖土机、压路机等)每辆每次800元。

3、超基本公里牵引费:小型车每辆每公里10元;大型车每辆每公里20元;特大型车(10吨以上平板货车、集装箱车、水泥搅拌车、油罐车、吊车、挖土机、压路机等)每辆每公里30元。超基本公里牵引费按整公里计费,不足1公里不计费。

上述牵引费收费标准(基本公里牵引费与超基本公里牵引费之和)每辆每次最高不得超过1500元。

四、清障施救费收费标准。

1、基本项目清障施救费收费仍按《关于规范本市道路清障施救牵引收费的补充通知》(沪价费〔2007〕011号)执行;

2、调整“现场清理”项目收费标准。分设“一般污染物现场清理”及“腐蚀性污染、油污染现场清理”两类,一般污染物现场清理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60元,单起交通事故现场清理最高收费额为600元;腐蚀性污染、油污染现场清理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100元,收费额按实际清理面积计算。

五、凡实施清障施救牵引服务的作业车辆和收费场所,都应将开展服务的所有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统一公示。作业前,清障施救牵引服务单位应向当事人明确告知所需的作业项目及收费标准。收费时应在税务部门统一规定的发票上注明所提供服务项目、计费单位和收费金额的明细内容,注明的内容或提供的清单应与收费公示的内容一致。同时,要向当事人提供规范的清障施救牵引服务作业单,并经当事人或委托人确认。

六、当事人或委托人对清障施救牵引服务收费有异议的,收费单位可以与当事人或委托人充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或委托人可以向行业组织或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调解处理,如对调解结果不满的,可以向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通知自2011年8月15日起执行。原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4)041号文同时废止。

上海市物价局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二○一一年八月三日

市市政局规范城市快速路和高速公路清障施救牵引行业收费标准

关于规范城市快速路(含黄浦江大桥和隧道)和高速公路清障施救牵引行业收费标准的通

沪市政计[2008]694号

市市管处、市公路处、各有关清障施救牵引服务单位:

为规范城市快速路(含黄浦江大桥和隧道)、高速公路清障施救牵引行业的窗口服务行为,根据局《关于对城市快速道路、高速公路牵引服务行业专项整治开展效能监察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依据市物价局发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局制定了统一的行业清障施救牵引服务的最高收费标准。现对清障施救牵引行业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在城市快速路(含黄浦江大桥和隧道)和高速公路上实施清障施救牵引的企业,收费项目和标准均要严格按照此标准执行。

2、在实际操作中,具体要求和道路清障施救牵引服务作业单按照市物价局(沪价费〔2007〕011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各行业处要加强对清障施救牵引企业的管理,杜绝乱收费现象。

4、本通知自2008年11月1日起执行。

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规范本市道路清障施救牵引收费的补充通知

(沪价费[2007]011号)

各有关清障施救牵引服务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清障施救牵引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和清障施救牵引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上海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规定,现对本市道路清障施救牵引收费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清障施救牵引等服务收费基本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各服务单位可在不高于本市指导收费标准的范围内确定本企业的具体收费标准。

二、清障施救牵引服务单位应按照被施救车辆的车型计收清障施救服务费。道路清障施救基本服务项目最高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

三、凡实施清障施救牵引服务的作业车辆和收费场所,都应把开展服务的所有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统一公示。收费时应在税务部门统一规定的发票上注明所提供服务项目、计费单位和收费金额的明细内容,注明的内容或提供的清单应与收费公示的内容一致。同时,要向当事人提供规范的《道路清障施救牵引服务作业单》(参考样式详见附件2),并经当事人或委托人确认。

四、当事人或委托人对清障施救牵引服务收费有异议的,收费单位可以与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或委托人可以向行业组织或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调解处理。如对调解结果不满的,可以向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通知自2007年11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道路清障施救基本项目最高收费标准》

附件

2、《道路清障施救牵引服务作业单》

上海市物价局

二00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1

道路清障施救基本项目最高收费标准

附件2

道路清障施救牵引服务作业单(参考样式)

一、牵引作业

1、车型是指小客车、大客车、小货车、大货车、特大型车。

2、牵引发生地点是指地面道路、高架(高架、中环、外环、高速、越江设施和跨海大桥)。

二、基本项目清障施救作业

三、其他项目及特殊情况清障施救作业

发布部门: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布日期:2007年09月26日 实施日期:2007年11月01日(地方法规)

《清障施救人员岗位职责(精选7篇).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清障施救人员岗位职责(精选7篇)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清障施救队岗位职责 乔甸护理人员岗位职责 清障施救队岗位职责 乔甸护理人员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相关推荐
    [岗位职责]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