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计量人员岗位职责(精选8篇)_计量人员岗位职责

2022-01-21 岗位职责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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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计量人员岗位职责

胜利油田海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计量人员岗位职责

1、在单位技术厂长(或技术主管)的领导下,负责开展本单位计量工作。

2、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国家计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章制度,完成上级下达各项工作任务,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3、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所有计量器具,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台帐,随时进行计量器具的核对工作,保证计量器具的管理台帐与实物一一对应。

4、填报本单位计量器具的购置、封存、启封及报废单,报公司企业管理部审批后实施。

5、年初编制本单位本年度在用计量器具(A、B类)周检计划,经领导签字确认公司企业管理部审核合格后,严格按计划实施。6、负责C类(一般性管理)计量器具的外观检查和对比检查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做好相应记录。

7、负责对所有计量器具进行标识,无法粘贴标识的应做好标志牌,标明器具当前状态。

8、负责所有计量器具的发放、交接及报废器具的回收、处理。9、做好施工现场的计量法规宣传,监督指导计量器具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确保器具处于良好状态。

10、对在有效期内失准的计量器具,应立即组织修理、调整及校准,查明失准原因。11、负责本单位封存计量器具的保养,并做好相应记录。12、建立并保存计量器具的各类原始记录及技术档案。13、按时参加公司计量工作会议或计量业务知识培训等活动。

第2篇:计量人员岗位职责

计统部工作总结

计量支付、合同管理、进度计划、工程统计是我们计统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1、计量支付

为搞好计量工作,我科室深入工地现场,及时、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认真计算,仔细复核各结构物、路段的工程量,现已完成计量红线的工程量复核。建立了计量支付台帐及变更台帐,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并把好现场关,避免重计、漏计现场的发生,对于不合格工程坚决不予计量。截止210年8月底,已完成6期计量工作,累计支付金额65096502元(含预付款);在处理各种变更时秉承慎重、细致、严密的原则,抱着对业主、公司负责的态度,及时、准确整理相关资料,计算变更数量、金额,处理各类变更,截止目前累计发生变更13个。

2、合同管理

通过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了学习,熟悉了相关的文件、合同。对工程相关的各类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安全责任书、廉政责任书,进行了整理,对工程技术人员的各类证件进行了存放。随着施工的进行,对新增的项目进行了造价分析,核算成本,完善了合同管理。

3、进度计划

在开工初期,我科室编制了整体施工计划,及各年度计划,具体分解至每个月,为工程的全面开展作出了有力的保证。随着工程的进展,本着服务施工,合理安排工期的原则,对相关的工程项目进行了调整,编制了月计划表,使之更能符合工程进度的需要。

4、工程统计

按照业主、总监处的统一安排,对我合同段的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详细的分类统计。通过日报、周报、月报等报表的形式,详细统计工程实际完成情况,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临枣高速六合同计统部 2010.8.29

专业工程师岗位职责

1、服从分工,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履行工程师职责,对所管的工程质量承担管理责任。

2、熟悉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在施工过程中对质量、进度进行全面控制,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要按规范要求提出处理意见,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汇报,请求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处理。

3、负责制定本专业工程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指导现场施工员进行施工,填写施工日记并进行检查和监督。

4、审核施工队的施工计划、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变动设计的建议和报项目总工程师审查。对经批准后的施工计划、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督促其贯彻、实施。

5、负责所管项目,向施工队提供测量资料、设计图纸并进行交桩和技术标准、关键工艺、注意事项等交底;监督放样,校核平面位置及标高;监督操作工艺,组织中间抽检及分部、分项的承包人验收;对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督促施工员作好记录。

6、配合计量工程师做好计量及支付工作。

7、对所管工程,若发现施工队违反合同及技术规范,经劝阻和制止仍不改正,有权暂令其停止工作,并向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报告。

8、填写工程日记和各种施工记录,负责所管工程质检资料、验收资料、施工图表、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

9、监督施工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有权制止违反安全操作行为。

10、经常对施工队的质量意识及其质量保证组织、物质手段、质量标准等进行检查。

11、完成领导分配的其他工作。

测量工程师岗位职责

1、熟悉掌握导线点、水准点、路线及桥轴线桩位并随时进行校对。组织各标段间的贯通测量。组织全标段的导线点、水准点复测。监督施工队保护控制桩。

2、监督施工队的地面校核,复核施工队的测量成果。协同其他专业工程师校核路基、结构物放样,参与以上工程位置、高程、尺寸是否符合设计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3、保管好测量仪器并经常校核。督促施工队对仪器进行校核,保证使用精度。4、整理、保管测量原始资料和成果。

道路工程师岗位职责

1、对主线、匝道、接线的路基土石方工程,上下边坡防护工程、排水工程等管理事务及相关的检查、审核应提出意见、建议并按“专业工程师职责“履行其职责。

2、负责对进场便道、作业便道、借土、弃土方案进行审核,对以上工程临时用地提出审核意见报项目经理。

3、督促和指导现场旁站员及质检员进行常规压实度及操作监督;对所管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4、监督和检查施工队按规定清理好场地;排干场地积水;不良地层和软基进行处理、观测;开辟作业道路,保持现场机具装备完整完好;进行现场抽检试验。完成上述工作并经检验合格报监理工程师申请开工。

5、按照技术规范认真作好施工队首件工程方案的审查,施工检测及总结工作。

6、负责管理线外工程的施工。

结构工程师岗位职责

1、对凡属桥涵结构物的管理事务及相关的检查、审核提出意见、建议,并按“专业工程师职责“履行其职责。

2、对施工队的施工计划、网络图、施工方案、措施,补充施工图、挖基、围堰、筑岛等临时工程设计、吊装设计、支架及其施工图提出意见报项目总工程师审批。

3、根据地质变化情况及时提出地基加固处理意见上报项目总工程师,负责提供工程各部分的中间检查验收资料。

4、经常检查和校对结构物各部尺寸、高程,督促和指导现场旁站员、质检员进行砂浆、砼、钢筋及电焊的常规检验和放样;砌石、砼、预应力的工艺操作监督。对所管工程的质量检验报表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

5、对水下、高空、吊装作业安全进行监督,对违章操作者有权制止。

6、监督施工队按规范规定做好桥涵及结构物的回填及压实,特别是桥涵特殊回填区的压实。

现场旁站员岗位职责

1、必须熟悉合同文件,所管项目的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掌握工艺操作、施工基本要求及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2、对所管工程实行现场旁站监督检查。要坚守岗位,对每一工序,每一工程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监督,促使施工人员遵守操作规程,保证质量,杜绝弄虚作假,防止出现质量缺陷,确保工程符合图纸和规范要求。对所管工程的工艺、操作负现场监督责任。

3、配合质检人员做好常规压实度、砂浆及砼取样检验,砂石料取样检验。

4、写好工程日记和记录,发现现场执行情况与设计图纸.技术规范不符,应及时劝阻制止,情节严重者可令其暂时停工,并立即报请专业工程师及项目总工处理,做好工程量变化记录。

5、参与放样、测量、收方、中间交工检查、竣工验收工作。核实施工队提交的工程量计算表。

6、负责计日工记录并当日报专业工程师认可。

7、对施工队进入工地的材料进行签定、监督并取样交试验专业工程师检验,发现不合格材料拒绝使用,已进场不得使用,已使用者坚决令其拆除。

8、有权同意或不同意施工队提出的质量验收申请。

9、执行项目总工或主管专业工程师的指示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质检员岗位职责

1、在项目总工程师、各专业工程师及中心试验室指导下,配合现场旁站员对工程施工和使用材料进行常规试验和检验。

2、熟悉技术规范和有关检验要求;熟悉并掌握试验方法,随时校正试验仪表,保证试验精度。

3、坚守岗位,密切配合现场施工员和现场旁站员的工作,保证按规定对每一层次、工序不漏检,并配合施工进度不影响施工。

4、对各试验和检验成果,填写质检记录和检验单,签字后报经试验专业工程师和主管项目的专业工程师审查后报项目部统一上报监理工程师。

5、凡经检验不合格的工程,应及时报告现场旁站员和主管专业工程师以便采取措施。6、各应检验项目及抽检频率详见《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质检员及试验专业工程师有权视施工队实际工程质量情况,对工作的任何部位,临时指定抽样并适当增减上述抽样频率,或其中一部分改由施工队质检人员共同进行。

工程计划科岗位职责

1、审核各施工队的月计量支付、分项工程竣工计量支付及全部工程计量支付报表。经项目经理签发后上报监理工程师签认。

2、负责管理各种质量保证资料,主要是各种图表、技术资料、来往文件、书信的收集、上报、整理、汇总、归档。

3、组织各施工处相关人员,完成竣工资料的编制。

4、负责传达业主的有关通知、监理工程师指令。

5、参与复核各施工队所报的资料,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签发后,报监理工程师签认。

6、参与对工程实施性、月度计划的编制,参与对工程变更、单价调整、索赔的检查。

计量工程师岗位职责

1、参与各工程的收方、丈量;核实工程量;汇集各种质检资料。审核施工队的月计量支付、分项工程竣工计量支付及全部工程计量支付报表,经项目经理签认后上报。

2、对质量不合格或质检资料不全,或签证手续不完备,或计量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工程拒绝计量和支付。

3、负责内业主办的职责,负责图表及技术资料,来往文件、书信、图表、测绘(办公)用品的管理,负责上报资料、报表、竣工图纸的汇总和整理。

4、参与对竣工计划、工程调整、单价调整、索赔、罚款的检查。

资料员岗位职责

1、负责各种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申报、编号、归档和保管。

2、负责传达并落实协调服务指挥部的有关指令。

3、为各施工队提供优质的咨询服务和技术指导。4、复核各施工队所报的资料,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签发后,报监理工程师签认。

5、传达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6、组织各施工队相关人员完成竣工资料的编制。

财务科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按照《会计法》,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改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2、认真编排月、季、年度施工支出计划,合理安排资金。

3、按《会计法》规定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齐全,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按时结报。

4、按照银行有关规定,做好银行结算工作做到日清月结。

5、加强资金管理,现金银行业务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超过现金支出范围的所有支出,一律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6、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票据及有关的档案资料。

7、遵守、宣传、维护国家和部队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物资装备科岗位职责

1、在项目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政府和上级主管机关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

2、组织制定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初稿计划。参与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提出保障工程安全的措施和建议,组织开展施工安全教育,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负责组织工伤、肇事、工程事故的登记、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协助做好事故发生单位提出今后防范措施,抓好机动车辆、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3、贯彻执行有关工程机械、设备管理的指示、决定、指导施工单位设备管理、使用保管、维修报废等项规章制度,负责管理机械设备台账,及时掌握各施工队机械设备的异常情况,搞好调配工作,提高机械设备的利用率。

4、贯彻有关材料管理的政策,指示、决定,组织编制材料采购、供应计划,确定供应量和储备量,保证工程用料,组织材料的申请,订购、运输、验收、仓储、发数、调拨、核销等管理工作,指导各施工材料员搞好材料管理。

5、各施工队的材料负责人,必须精通业务,熟悉物资采购基本常识、检验方式、频率和仓储保管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材料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不得进场,把好质量第一关,各种材料进场后,必须按批量要求取样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得私自采购和使用定点单位以外的材料,一经发现,处以伍佰元罚款,一切后果自负。

安全员岗位职责

1. 在项目经理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负责本标段施工区的安全、消防、保卫工作。

2. 坚持开展安全日活动,及时布置活动的各项制度,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促各项制度执行情况。

3. 参与制定和修改本标段安全教育、安全活动的各项制度,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促各项制度执行情况。

4. 负责对各施工队安全员的业务指导,组织安全生产劳动竞赛,定期进行安全、消防、保卫的总结评比。

5.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指导工作,对管段劳务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6. 检查中发现隐患时迅速向有关领导和安全部门汇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7. 参加案件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分析、上报和资料的整理归档。

8. 完成领导分配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岗位职责

1. 在项目经理部的领导下,为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做好衣、食、住、行等服务性工作。

2. 热情做好接待工作,使客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3. 严格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做到各项工作能严谨而有序地进行。

4. 及时做好上情下传、下情上达的工作,确保政令畅通。

5. 做好本部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督办、归档工作。6. 按照部队的优良传统,与地方各级组织搞好关系,自觉遵守群众纪律,注意尊重地方风俗习惯,虚心向地方人民群众学习。

试验室职责

1、在项目部的领导下,负责对工程使用的水泥、砂、石、钢材等重要原材料进行检验,严格控制用于工程的原材料质量,防止不合格原材料用于工程,保证工程质量。

2、对结构施工的砼施工工序进行质量控制,监督督促严格按配合比施工,明解计量原材料用量,保证所浇筑砼的质量。

3、对路基施工的压实工序进行质量控制,保证各压实区能达到规范要求的压实度,从而保证路基施工质量。

4、对各种试验数据进行整理、分类、归档,确保工程第一手数据真实、准确,能真实反映工程质量情况,为正确评价工程质量提供数据,同时也为以后的类似工程施工提供参考数据。

5、保养、维护好各种试验仪器及设备,使各种设备处于正常状态,能良好的运作,随时可投入使用,不因仪器原因而影响试验结果。

6、服从项目部领导,积极配合其它部门,共同至力于提高工程质量的活动中去。

试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和有关主管部门颁布的试验、检测方面的政策、方针、法令、法规、规程。

2、全面负责试验室的各项工作,制定本室的工作计划和发展计划。

3、全面负责试验室内部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机构设置、人员安排。

4、负责试验室试验工作的实施和工作计划的督促检查和贯彻执行。

5、负责试验室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编制、上报、购置、更新、报废等事宜。

试验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室主任的工作安排。

2、严格按照国家和主管部门颁布的试验规程去进行试验操作。按时完成任务,并对试验数据负全面责任。

3、团结协作,刻苦钻研业务,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4、试验要有始有终,试验完成后要将试验场地收拾干净,仪器擦洗干净,东西摆放整齐。

5、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乱接电线,不留隐患,发现安全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6、正确使用各种仪器设备,仪器设备不得超检定周期工作,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

7、认真填写原始记录,严禁弄虚作假。

8、爱护公物,不得擅自外借试验仪器或承接试验任务。

项目经理

1、整个项目合同段工程质量工作负总的组织领导责任,代表公司履行与业主签定工程承包合同,执行质量方针,实现工程质量目标。

2、负责本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行。

3、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分工和协调,明确各业主部门和专业人员的职责。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建立恰当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调动参与本项目建设所有职工的积极

4、主持项目工作会议,审定或签发对内、对外的重要文件。

5、加强财务管理,督促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搞好经济核算,经常检查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合理使用资金,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并主持召开年、季经济分析会议。

6、了解、掌握全管段职工的思想状况和生活,工作情况,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教育和文化,技能和业务学习,搞好两个文明建设。

项目副经理

1、贯彻执行党的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命令、指示。

2、在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项目部施工生产工作;对施工生产的各项指标向经理负全责。

3、副经理协助经理抓好组织领导工作,并完成分管的本职工作;副经理向经理负责。

4、组织施工调查,主持审查工程技术部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5、签定内部经营承包合同,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合同目标珠实现。

6、根据经理部批准下达的施工计划,主持编制本项目季、年、月、旬的生产计划及完成的技术组织、安全措施。并组织全项目部职工均衡地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7、加强物资管理,严格执行材料消耗定额,督促材料人员编制材料计划,做好大堆料的采集存储工作,合理组织供料,并实行限额领料卡制度;搞好清仓挖潜和修旧工作,不断降低工程成本。

8、加强机械设备管理,督促机械技术人员管好、用好、维修好机械设备,充分发挥机械效能,严格执行机械管理维修制度,不断提高机械完好率、使用率。

9、加强劳动定额管理,督促定额人员搞好劳动定额管理工作,改善劳动组织,搞好生产班组“三笔账”核算,严格按定额,定员组织生产和分配,实行按劳计酬;压缩非生产性人员充实到生产第一线,促进生产的、发展。

10、加强安全、质量管理,搞好对职工的安全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严格执行安全、质量的规章制度,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和全面质量管理制度;审定安全措施和质量创优规划,组织定期的安全、质量大检查。

11、负责项目部所属各分公司生产班组长任免;主持对全项目部职工的技术考核,考工升级和晋级奖惩工作。

12、负责项目部生产会议,及时总结工作,布置任务,随时向上级请示,汇报工作。

13、加强与地方协调及综合治理工作。

项目总工程师

1、组织项目质量体系、施工组织设计扣编制及修改工作。

2、负责项目质量体系中有关技术工作的安排。

3、负责图册、文件、资料的分配、签发、保管及日常的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督促、检查本项目工程的各种质量记录,检查证的填写及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

5、负责质量缺陷,质量问题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重大事故的上报及处理工作。

6、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收集资料,做好清算索陪工作。负责本项目部技术考核和晋级奖励工作。

项目部工程科长

1、负责贯彻执行项目部质量方针,在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工程施工和产品(项目)质量管理工作和工程部的全面管理工作。

2、负责工程施工、产品项目生产的新技术研究,组织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并报总工程师批准。

3、负责复核审定施工技术设计图纸,并对图纸负主管责任。

4、负责组织工程施工,产品(项目)生产重要工序质量标准以及施工工艺的实施和技术交底教育。

5、负责指导基层开展QC小组活动和技术质量攻关。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工程质量,各分项工程生产质量方面的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处理施工生产中的重大安全、质量技术问题;参加项目部生产办公会,小结近期工程施工和产品(项目)质量,参加质量评议专题会议和安全生产专题会,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措施方案。参加重大工程项目的技术条款和施工方案的合同评审。认真分析业主的质量意见,对业主的质量意见采取可行措施并组织实施。

6、负责领导试验、技术、计量、调度和测量工作。

7、负责组织领导技术、试验管理文件以及所有技术图纸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工作,负责组织领导工程试验、技术总结工作。

8、负责工程创优规划和工序,质量控制措施的编制、修改,并及时完成项目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项目部质检安全科长

1、在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质量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施工过程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制止违规行为。

2、负责隐蔽工程的内部检查签证,并配合现场监理工程师做好隐蔽工程的检验签证。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工序有权令其返工或停工整顿。

3、负责核定工程质量验评结果,对申报验工计价的工程项目进行内部质量审查签认。参与组织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提出事故处理建议并上报公司上级部门。参加安全、质量事故大检查,及时编制安全、质量通报,审核评定申报单位优质工程。

4、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全员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协作编制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检查指导下级安质部门的日常业务工作,协作有关部门做好安质人员的职业培训。

项目部计量工程师

1、在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项目部的经营计划、统计验工计价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营、计划、统计验工计价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

3、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权,在经营权限内负责项目部日常的经营工作,满足项目部财务需要,并向上级授权部门和项目经理负责。

4、做好项目部的经营、验工计价和协调财务搞好成本管理和分析。国项目部经理决策提供准确的成本资料。

5、编制项目部的月、季、年度生产计划,按规定上报并负责督促实施。及时收集统计工程的有关数据资料,为上级部门和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资料,并及时完成项目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项目部财务科长

1、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法规。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坚决并维护财经纪律。

2、建立健全适应项目管理特点的财务管理办法和有关的规章制度,预测项目部费用支出及项目成本控制目标,制定并执行有关成本费用支出情况分析和项目经济活动分析。

3、集中管理项目资金,搞好资金预测,筹集资金,催收拖欠工程款项,合理使用和调配资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验工计价工作。

4、参与分包劳务合同的签订,执行并加强对分包工程款的管理,做好工程款的清算工作。

5、负责审查计工考勤,办理工资、奖金的计算和发放工作,编绘统计报表,季度、年度决算并及时上报,妥善保管各种财会档案。

项目部办公室主任

1、在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办公室的各项工作,并认真负责在态度搞好办公室分管的各项工作,掌握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2、起草项目经理部行政文件,经验交流材料,工作总结等各类文稿。

3、做好交班会、行政会议的会议记录。其它各类会议的组织、安排等工作。

4、做好接待上级领导,保证项目经理部指挥用车,并做好经理助手,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5、负责办公室正常工作安排,对党务、工会、共青团工作积极配合,并接待上访人员,回复上访信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6、负责后勤管理及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计量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现场的预算合同管理,组织编制施工预算,审核外包工程的施工图预算及工程决算并报局经营处审核。

二、根据有关部门或人员提供的变更洽商记录,及时编制增减预算,及时送建设单位签证。三、收集施工中与标书不符的以及标书、合同中规定允许调整的有关资料以便向建设单位索赔。四、实行工程概算结算办法的工程项目,对概算中的“参考价”向材料部门收集实际供应价;对暂估价按有关规定及原始凭证等资料,在结算时进行整理;对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必须与技术、材料、定额人员作实际考核,提出资料,作为补充单价和建设单位结算的依据。五、市政工程项目经理部负责编制市政工程概算、结算和施工预算以及现场的预算合同管理,有关概算、增减预算和结算,须报局经营处审核签章后送建设单位签证;参加市政工程投标报价工作。

六、参加图纸会审、技术交底,以及工程技术主管部门的施工组织设计讨论会,参加工程验收,整理竣工结算资料,编制结算书,经局经营处审核签章后,送建设单位签证。七、负责编写生产计划及其它生产报表。

八、会同财务部门制定工程成本计划,工程完工后负责进行实际成本核算。九、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3篇:计量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中心(站)的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2.传达贯彻实施国家计量法、法规、方针和政策。3.按规定定期报送鉴定中心(站)检定周期的强制检测计量器具。4.普及、宣传计量器具技术知识,对医护人员进行正确使用、维护、保养计量器具的教育。5.统一管理,建档建卡建册,保证中心(站)计量器具的周期的合格率达到100%。

第4篇:各级计量人员岗位职责(优秀)

各级计量人员岗位职责

a)电能计量部主任岗位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国家计量法律、法规,执行行业技术规范,以及本公司有关计量管理的企业标准,对电能计量部日常行政、生产服务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并会同电能计量专责人(师),负责解决电能计量检测技术及其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负责组织编制本部年、月生产工作计划,电能计量器具采购计划,制定首次检定、周期检定(轮换)、现场检验计划,以及计量人员培训计划。落实计量标准送检计划,省级公司际竞赛措施,以及本企业“创一流”各项指标,按月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考核,做好年终工作总结;

3)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领本部搞好班组建设和安全文明建设,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服务质量;

4)负责组织本供电辖区内用电计量装置的安装、接电、维护、检修、检定、检验、故障差错及事故处理等日常生产管理工作,并负责抓好电能计量器具的流转全过程管理;

5)参与本县供电区域新建电网工程和技改工程有关电能计量方式的确定、设计方案的审定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6)参与编制本县供电区域电网计量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7)负责组织发电厂、变电所关口计量点和各大用电客户计量点的用电计量装置技术改造工作,并会同电能计量专责人(师)共同配合生产技术科做好线损管理及电量平衡工作;

8)负责电能计量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

9)协助公司计量管理机构,参与因计量异议而引起的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

10)抓好安全教育与安全措施的落实,对本部安全生产负责。带领全体职工严格执规,形成人人讲安全、保安全的良好风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坚决杜绝习惯性违章,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11)组织本部职工进行为用电客户优质服务的思想教育,端正行业服务作风,努力提高思想素质、专业技术和业务管理水平;

12)经常了解本部人员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质量情况,对所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和解决办法;

13)承担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b)电能计量专责人(师)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计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种电能计量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配合电能计量部主任共同完成电能计量各项检验、测试任务。加强电能计量监督管理,负责全公司(含永安、清流二级公司)及其代管县的电能计量业务、技术指导;

2)负责编制公司电能计量专业技术监督年度计划,参加制定或审核电能计量部年、月生产工作计划(包括电能计量器具配备计划表、申购单,首次检定、周期[轮换]检定、现场检验计划),人员培训计划,以及省级电能计量公司际竞赛各项工作指标考核计划,并按时完成有关年、季、月统计报表和工作总结;

3)负责组织制订电能计量器具从标准到在线监测装置的配置、革新与发展规划,并做好本供电辖区内的用电计量装置管理;

4)监督检查计量标准器送检计划,在用电能计量器具首次检定、周期(轮换)检定、现场检验计划的执行情况,认真做好电能计量器具的申购、入库、领用、封存、降级、报废等流转环节全过程的审查及设备台账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检定证书、铅封钳、封笺的管理;

5)认真履行计量授权的权利与业务,依授权范围监督开展计量检定工作,并组织或参与由于计量异议纠纷的调解和仲裁活动;

6)参与新建、扩建、技改等项目有关用电计量装置方案的会审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解决生产上出现的电能计量检验、测试技术问题,组织推广先进的计量技术,为生产、经营服务;

7)协助公司线损管理委员会做好线损管理及配电网络线损分析工作;

8)负责电能计量标准装置的建标(复查)、计量标准保养、更新,以及在用电能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并承担有关计量监督的技术工作;

9)负责编制电能计量网络图、量值溯源图(或量值传递系统图),并组织建立计量管理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做到齐全、完整;

10)负责组织电能计量业务、技术管理,技术革新与技术改造工作,并抓好电能计量人员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C)计量检定人员(内勤)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本企业计量管理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颁发的计量检定规程及技术规范;

2)努力掌握必要的电能计量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正确地使用计量标准装置及仪器、仪表,并负责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一旦发现异常或故障及事故应及时向部主任或专责人员汇报,并中止检定工作,待修复后应对原被检表进行返检,必要时应进行计量数据追溯;

3)负责定期做好电能标准表的比对工作,做到比对数据严密可信。并承担电能计量标准装置历年总不能确定度的验证与重复性考核,以及计量标准稳定度记录填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负责承担高、低压电能表和低压电流互感器的计量检定(首次、周期)、修理、调试工作。检定时必须认真核对被检电能表的种类、等级与计量标准装置、检定人员所持证件允许开展的检定项目、范围相一致,严禁无证或失效证书人员从事检定工作,严禁失效的计量标准装置开展量值传递,计量检定员应对检定数据和准确性负责;

5)依计量授权范围和权限,承担用电客户委托的电能表或互感器进行检定、检修。受理外部委托的电能表或互感器进行计量仲裁检定时应做到认真仔细、数据准确无误、记录完整,并按规范要求填写检定记录和检定证书;

6)对检定或经调整仍不合格的电能表,应提交检定结果通知书,或通过修理进行调整合格。对新购置的电能表经检定不合格,应提出处理意见;

7)有权制止计量人员违规使用计量标准装置或其他仪器、设备的行为,以及无关人员擅自动用计量标准装置或其他试验设备;

8)保证计量检定的原始数据和有关技术资料的完整,并根据(外托)需要出具符合规范的证书;

9)负责电能计量检定室的安全、卫生工作,搞好安全、文明生产;

10)踊跃参加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技术素质;

11)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d)计量检定员(外勤)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本企业计量管理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颁发的计量检定规程及技术规范;

2)努力掌握必要的电能计量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熟练地掌握所承担的高、低压用电计量装置(含失压计时仪、电压补偿量)的装、拆、移、轮换、现场检验及故障差错处理,电压互感器二次压降检验,10kV及以上电流互感器和10kV电压互感器的检定(交接、定期),以及现场维护、检修工作,并承担电力负荷管理终端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以及负荷变化分析和预测工作;

3)熟悉电能计量标准器、仪器、仪表的性能、原理、结构以及使用方法,精心操作,并负责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4)认真做好计量检定、检验记录,对出具的检定数据和结论负责。建立健全外勤技术资料、图纸、台账、档案,做到齐全、完整;

5)承担用电计量装置的管理,做好事故或故障、缺陷处理,并认真查处用电客户违约、窃电行为,不得隐瞒私了;

6)负责生产场所的安全、卫生工作,搞好安全文明生产;

7)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技术素质,竭诚为用电客户服务;

8)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e)电能计量资产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上级颁发的有关用电和计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规范及企业标准;

2)负责本供电辖区范围内电能计量器具资产和其他消耗物资的管理,建立健全台账,做到账、物相符;

3)随时掌握电能计量器具和其它消耗物资的库存情况和需求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4)根据业扩工程流程或有关工作传单及时备好备足各种型号与规格的电能表、互感器及其消耗物资,认真做好领、退工作(核对户名、编号、容量、倍率、计度器读数、印封、合格证等有关事项,做到准确无误),并履行签章手续;

5)负责查对拆回的用电计量装置倍率、计度器读数、印封及外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部主任处理,不得隐瞒;

6)负责完成流程考核、管理等有关统计报表;

7)负责做好资产存放场所的清洁卫生和安全工作,搞好安全、文明生产;

8)踊跃参加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技术素质;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5篇:计量人员职责

计量人员职责

6、负责本单位计量仪器、设备、仪表的技术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六)、计量器具使用人员职责

1、熟悉《计量法》及计量基本知识,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熟悉计量器具性能,严格按要求使用,并负责计量器具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2、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计量器具有问题,要立即向兼职计量人员说明,确保计量器具准确、合理使用。

三、计量管理

(一)、计量设备及器具采购、入库、发放、降级使用、报废制度

1、计量设备、器具采购计划编制:各单位、部门在编制计划时必须注意选型,同类产品尽可能采用同一生产厂家,并考虑适用性,以便于维护、修理,避免造成浪费。

2、计量设备、器具采购程序:使用单位、部门于每月24日前提出采购计划(一式两份),经计质科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公司经理批准后,供应科负责统一采购。

3、准入库程序:新购进的计量设备及器具到货后,供应科及时通知计质科,计质科负责其检定工作。检定合格的,由供应科仓库保管员负责准入库并建帐登记;检定不合格的,一律不准入库,并由供应科负责办理换货或退货。凡购进无制造许可证标志的计量设备及器具不能办理入库,由供应科负责索取制造许可证或办理退货。

4、发放程序:经检定合格的计量设备、器具,由供应科负责通知相关单位、部门领用并办理批料和发料手续,领用单位凭四联领料单到计质科办理审批手续,经计质科科长或专职计量管理人员审批后在计质科发放,同时由计质科负责将报废的计量设备、器具收回。

5、计量设备、器具在停用之前,必须经计质科科长或专职计量管理人员审批,并建帐、立卡;投入使用前,必须经检定合格方可使用。

6、计量设备、器具流转必须有卡片跟踪。

7、对达不到精度的计量设备、器具,经检定部门鉴定后方可办理降级使用手续。

8、计量设备、器具报废要经计量检定部门出据有关手续,计质科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报废审查,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私自报废计量设备、器具。报废计量设备、器具一律上交计质科统一处理,不得由其它单位或个人保管。

(二)、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1、计量器具经检定合格并在检定周期内方准使用,不合格、超期未检、无检定合格证的计量器具不准使用。

2、计量器具使用前应校准,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送计量检定部门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3、计量器具使用人员是计量器具维护和保养的第一责任者,要经常对计量器具进行维护、保养,使其保持

第6篇:国家电网公司安全职责规范岗位职责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职责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级人员和部门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安全工作,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国家电网公司安全职责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二条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科学全面的“大安全”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全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 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级行政副职协助行政正职开展工作,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级工会应依法组织员工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与行政正职负同等责任。

第四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各部门人员,都应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程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接受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安监部门)的安全监督和指导。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简称“五同时”)。

第五条 本规范中所列各项职责是基于“公司”工作流程和专业特点进行编写,规范了“公司”各级人员、职能管理部门、业务支撑和实施机构的基本安全职责。

第六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公司”承包和管理的境外工程项目及公司所属其他相关单位参照执行。

第二章 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七条 单位领导人员通用的安全职责

(一)贯彻国家及行业内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 远利益、主业与集体企业的关系。

(二)协调和处理好各职能管理部门之间在安全工作上的协 作配合关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分管工 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 实现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三)对分管部门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安全职责履行好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失职造成 事故的应按本规范分清责任进行追究。

(四)按规定参加或主持安全工作会议,协商解决危及安全 生产的隐患及问题,对分管专业安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强调 部署重点工作。

(五)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教育培训、竞赛评比、表彰先进等工作,并依据各类活动,掌握各项规程规定和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解决电网运行、设备检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或倾向性问题,做到任务、时间、费用、措施、责任人“五落实”。

(六)主持或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处理,严格执行事故原因未 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简称“四不放过”原则)。负责审批分管范围内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统计报表,对事故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负责分管范围内事故处理的善后工作。

(七)经常性深入一线班组及工作现场,开展监督检查和反 违章工作,对作业环境、作业方法、作业流程、安全防护用品使 用及《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 并提出改进意见。

(八)负责分管范围内工作质量监督和管理,配合建立健全 本单位质量监督体系。

(九)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配合建立健全本单 位应急管理体系。组织制定(或修订)并实施分管范围内的突发 事件应急预案和演练,协同处置其它专业范围内的防灾减灾、抢 险救援等突发事件。

(十)充分发挥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完善安全监督手段。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监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和 职权。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主动接受安监部门的安全监督,加 强对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的安 全管理。

第八条 行政正职的安全职责

(一)是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 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定,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 整体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建立健全并落 实本单位各级人员、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制。

(二)组织确定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实行安全目标分 级控制,审定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举措。建立安全指标控制和考 核体系,形成激励约束机制。

(三)亲自批阅上级有关安全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解决 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和处理好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职能管 理部门之间在安全工作上的协作配合关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 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

(四)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级领导人员、各职能部门、业务支 撑机构、基层班组和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工作列 入绩效考核,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在干部考核、选拔、任用过程中,把安全生产工作业绩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五)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管理辅助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确保本单位从 业人员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做到持证上岗。

(六)省公司级单位行政正职直接领导或委托行政副职领导 本单位安监部门,地市公司级单位、县公司级单位行政正职直接 领导安监部门,定期听取安监部门的汇报,建立能独立有效行使职能的安监部门,健全安全监督体系,配备足够且合格的安全监 督人员和装备。建立安全奖励基金并督促规范使用。

(七)每年主持召开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 验,布置安全工作;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议和安全生产 月度例会,组织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对涉及到 人身、电网、设备安全的重大问题,亲自主持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及时解决。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工作,每年亲自参加春(秋)季安全大检查或重要的安全检查,针对发现的安全管理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和治理措施。

(八)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足额投入,保证反事故措施 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简称“两措”计划)经费需求。(九)建立健全本单位应急管理体系。组织制定(或修订)并督促实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预案要求担任相应等级的事 件应急处置总指挥。

(十)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 则,组织或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 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专题事故分析会,提出防范措施。

(十一)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广泛 征求安全生产管理意见或建议,积极接受职代会有关安全方面的 合理化建议。

(十二)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中所明确的职责。第九条 党组(党委)书记的安全职责

(一)在思想政治、组织宣传工作中,突出安全工作的基础地位,坚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原则,充分发挥党、团员模范带 头作用,以及党群组织对安全工作的保证和监督作用。

(二)把安全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参加有关安全 工作的重要会议和活动。

(三)在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及思想政治工作检查评比中,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四)领导和组织党群部门、党团组织,紧密围绕安全目标 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员工的思想素质; 做好安全生产先进事例的选树工作,及时组织总结宣传典型经验。

(五)做好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员 工队伍。

(六)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紧密围绕安全工作,开展思想政 治工作,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遵章守纪等教育,营 造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和安全文化氛围。

第十条 分管规划工作行政副职的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并贯彻执行实现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年度项 目计划。在前期规划设计、可研审查中组织贯彻落实《电力系统 安全稳定导则》等有关安全的规程规定和反事故措施要求。

(二)组织电网规划、设计审查,实行电网统一规划、设计,并坚持科学合理,安全经济,安全优先的原则,防止资源浪费。

(三)对电力生产运行、安全性评价、隐患排查中发现的涉 及电网规划设计中的问题和事故隐患,按照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的要求,负责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各项解决措施和方案。

(四)协助落实“两措”计划资金、重大工程项目安全设施 及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应急体系建设资金;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 护、消防、应急演练、教育培训、竞赛评比、表彰等各项安全活 动所需的费用,并对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提出整改建议。

第十一条 分管基建工作行政副职的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基建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基建安全 工作会议,部署基建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二)建立健全基建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落实安全文 明施工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与考核制度,组织贯彻《国家电网 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推行基建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建设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 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规定。

(四)负责基建“两措”计划项目落实、资金筹措,审定工 程建设项目中涉及重大安全问题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并督促执行,确保各类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五)组织开展工程安全管理评价,制定并实施基建系统的重大人员伤亡、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垮(坍)塌等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施工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建立有系统、分层次、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事故应急处理体系。

(六)组织开发、推广先进管理方法、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审定相关安全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解决基建安全技术上的突出问题,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

第十二条 分管电网运行工作行政副职的安全职责(一)组织制定电网运行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电网运行组织指挥体系,充分发挥保证体系的作用,组织做好电网调度管理规程的宣贯与实施,健全安全管理与考核制度,及时协调解决电网运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组织制定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的规程规定、技术标准和系统稳定措施;开展电网新技术应用研究和运行分析,批准电网特殊方式、电网黑启动方案以及重大措施方案的实施,审核相关专业安全制度规定,并贯彻落实。

(四)组织开展电网、继电保护和自动化设备以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中监控系统安全运行状况分析,针对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反事故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分管检修工作行政副职的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检修工作年度安全目标、工作重点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检修工作组织体系,充分发挥保证体系的作用,健全完善各专业安全管理与考核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

(三)组织制定有关设备检修工作的规程、技术标准,开展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应用研究分析,批准设备重大技术改造措施方案的实施,审核相关专业安全制度规定,并贯彻落实。

(四)组织制定反事故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

(五)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标准化作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人员伤亡、大面积停电、设备大范围受损、重要变电所和发电厂全停、大坝垮塌等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有系统、分层次、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事故应急处理体系,组织反事故演习。

第十四条 分管营销工作行政副职的安全职责

(一)组织编制营销规划并明确安全规划目标;组织制定营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和经营结算体系时,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

(三)组织对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应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报告政府职能部门,督促指导客户及时整改,严防客户事故危及人身、电网、设备安全。

(四)审核重大用电项目电网发展需求方案有关安全管理要求。(五)负责审核有序用电管理、大用户直接交易、供用电合同、业扩报装、自备电厂等相关安全管理内容符合规定。

(六)审核35 千伏及以下客户接入、分布式电源及微网管理方案安全措施齐全。(七)监督高危及重要客户安全管理、用电检查及反窃电管理、供电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重大活动客户侧电力保障各项措施的严格执行。

第十五条 纪委书记的安全职责

(一)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安全情况;督促领导干部和职能管理部门履行安全职责。

(二)督促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并配合事故调查组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 工会主席的安全职责

(一)组织对各级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或解决的意见、建议,督促整改。

(二)动员和组织工会会员围绕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竞赛、培训、合理化建议等活动;表彰安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三)参加审核本单位安措计划,对计划存在的问题,提出改正意见;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安全措施的落实,根据季节性特点提出员工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保护措施。

(四)负责群众性的安全监督,对员工因公负伤事故,负责与有关部门一起进行伤害程度的鉴定。

第十七条 总工程师(分管副职)的安全职责

(一)负责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完善技术管理制度体系,强化技术监督系统,落实各级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审定重大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二)组织编审年度“两措”计划,做到任务、时间、费用、措施、责任人“五落实”,监督检查实施进展情况,并根据需要及时进行完善和调整。

(三)组织审批本单位有关电网规划、建设、运行、检修等规程和技术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研究和审定电网运行方式,审定电网安全稳定措施,主持电网反事故演习,解决电网建设、运行、检修中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五)审定新建、改(扩)建、大修、技改、科研等工程和项目中涉及重大安全问题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并督促执行。

(六)组织力量,研究安全生产的重大技术问题,解决重大隐患;推广先进管理方法、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审查安全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审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试验和推广应用的安全措施和方案。

第十八条 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审计师的安全职责(一)总会计师的安全职责

1.健全安全生产相关财务、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并督促执行。2.负责各类安全生产项目纳入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确保各类项目资金及成本费用落实,保障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足额投入。

3.落实“两措”计划资金、重大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及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应急体系建设资金;解决电力设施保护、消防、教育培训、竞赛评比、表彰等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所需的费用。

4.组织对安全生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提出整改建议。

5.协调做好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及工伤抚恤工作。(二)总经济师的安全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2.负责按照“五同时”原则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纳入公司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3.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的安全保障措施经济指标,并制定安全技术经济指标。

4.负责在公司内发展建设管理中分解考核安全生产目标。5.负责经营合同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审定工作。6.负责落实劳动保护用品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三)总审计师的安全职责

1.组织落实审计工作目标责任制,指导协调年度安全生产审计项目计划的实施,对安全生产审计项目负主管责任。

2.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项目审计,完成各项审计任务。第十九条 分管其他工作(分管人力资源、分管消防保卫、分管车辆管理、分管物资或物资招投标、分管集体企业、分管科技信通、分管电力设施保护、分管法律、分管后勤、分管教育培训、分管农电管理工作)的安全职责,根据企业内部工作分工,承担相应安全职责。

(一)分管人力资源工作:做好安监部门设置和人员调配、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事故善后处理工作;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工伤认定工作。

(二)分管消防保卫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消防工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和防火演习;做好消防、危险物品保管等工作;参加电力系统的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消防设施的方案审查,使其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各类工程移交时,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应同时移交。

(三)分管车辆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行业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审核批准本单位制定的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监督做好各类车辆的维护保养,驾驶员(含兼职)的管理与培训;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分管物资或物资招投标工作:负责监督供应商资质审查工作的落实,确保有关反事故措施及要求在所购设备中得到落实;监督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管理,按照公司统一安排开展招标采购;保证应急抢险、事故抢修物资材料的及时供应;对所购物资符合有关安全强制性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

(五)分管集体企业工作:组织制定集体企业安全工作目标、工作重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集体企业安全保证体系;审批集体企业年度“两措”计划,保证足额投入,并监督落实;加强集体企业承、发包工程和临时用工管理,规范资质审核与合同管理,明确责任;组织集体企业安全检查活动,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或倾向性问题。

(六)分管科技信通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公司有关网络与信息通信系统安全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和规范;组织开展本单位网络与信息通信系统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技术督查、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安全科研工作,积极推广安全科研成果,以促进安全生产。参加或主持安全技术研讨会,审定安全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解决安全技术上的突出问题。负责较大技术革新和科研项目的分工协同,协助项目执行单位解决有关安全技术问题。组织做好环境保护、工业卫生、网络与信息通信系统安全管理等工作。

(七)分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贯彻落实《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负责审核批准本单位电力设施保护有关方案;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定期组织电力设施保护安全检查;加强与政府沟通协调,发挥政府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主导作用,协调公安部门或电力行政管理部门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行为,协助案件查处;定期召开电力设施保护会议,听取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工作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并组织贯彻执行。

(八)分管法律工作:监督做好有关电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培训;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供法律依据与建议;为电网规划、工程建设、电力设施保护、运行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为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等提供法律意见。

(九)分管后勤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医疗保健、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及生活福利设施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及规定;监督做好职工定期身体健康检查工作,保障工作环境健康;监督做好工作区、生活区的消防、特种设备及危险物品等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

(十)分管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教育培训部门引进先进的教育方法,教学手段,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践性、现场性,加强学习考核管理,提高培训效果。组织教育培训部门密切配合生产部门根据安全工作需要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开展安全技术比赛活动,并把安全知识教育列入分管专业技术学校、员工培训中心的教学计划,努力提高员工队伍的技术业务素质。负责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经费。

(十一)分管农电管理工作:参加农网发展规划编制,明确安全目标;监督农网改造专项工程安全管理;参与农村电网中相关安全和质量事故的调查;监督做好乡镇供电所综合管理、业务委托、电网建设、生产技术、农电培训、农电宣传、供电质量管理和优质服务安全管理工作监督与管理;配合做好农电安全专业化管理工作。第二十条 安全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师的通用安全职责(一)贯彻国家及行业内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主业与集体企业的关系。

(二)落实分管专业安全责任制,贯彻执行实现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具体要求和措施。协调和处理好分管专业部门在安全工作上的协作关系。

(三)对分管专业部门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安全职责履行好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失职造成事故的应按本规范分清责任进行追究。

(四)按规定定期参加安全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危及安全生产的隐患及问题,对分管专业安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组织或参加各类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教育培训、竞赛评比、表彰先进等工作,并依据各类活动,掌握各项规程规定

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六)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审批分管范围内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统计报表,对事故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负责分管范围内事故处理的善后工作。

(七)经常性深入一线班组及工作现场,开展监督检查和反违章工作,对作业环境、作业方法、作业流程、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及《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八)负责分管范围内工作质量监督和管理,配合建立健全本单位质量监督体系。

(九)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配合建立健全本单位应急管理体系。组织制定(或修订)并实施分管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同处置其它专业范围内的防灾减灾、抢险救援等突发事件。

(十)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监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和职权。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主动接受安监部门的安全监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 安全总监的安全职责

(一)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协助单位领导,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对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二)组织编制本单位安全目标规划,开展安全性评价,主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编制本单位各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策划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三)针对本单位安全状况和暴露的不安全因素,定期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随时向单位领导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实施。

(四)如实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汇报本单位安全管理状况。

(五)协调工程重大问题纠纷,审核重大工程事故及工程安全技术问题处理方案。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助理的安全职责

(一)协助单位行政正职,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承担所分管工作中相应的安全领导责任。

(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各项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三)督促所分管部门落实安全职责,研究解决分管业务工作中的安全问题。

(四)协助总经理调查研究、了解公司安全工作状况,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二十三条 副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一)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和监督管理工作。(二)负责组织编制并审批分管范围内现场规程和规定,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组织修改,补充完善。

(三)经常了解、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四)及时了解分管范围内技术人员及生产骨干的配备情况和存在问题,并向分管领导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二十四条 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副总审计师的安全职责

(一)协助分管领导完善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健全业绩考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并督促执行。

(二)落实“两措”计划资金、重大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及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协助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协助解决电力设施保护、消防、应急演练、教育培训、竞赛评比、表彰等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所需的费用。

(三)组织对安全生产项目计划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提出整改建议。

(四)参加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更改工程项目的审定工作,提出资金费用的落实方案或建议。

(五)协调做好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及工伤抚恤工作。第二十五条 基层单位二级机构(工地、分场、工区、室、所、队等)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一)是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根据企业的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组织制定实现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本单位安全目标的实现。(二)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两措”计划。结合安全性评价结果,组织编制本单位的年度“两措”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推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标准化作业,切实落实各项现场安全措施。

(四)组织或参加制定重要或大型检修(施工、操作)项目安全组织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月度例会,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组的安全日活动,抽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提出改进要求。

(六)组织本单位安全检查活动,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七)组织本单位安全规程规定和标准的学习、定期考试及新入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协调所属各班组、各专业之间的安全协作配合关系。

(八)做好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危险物品、特种作业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本单位事故统计报告和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六条 基层单位二级机构(工地、分场、工区、室、所、队等)党支部书记的安全职责

(一)在思想政治宣传工作中,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支部对安全生产的保证和监督作用,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支部的重要议事日程,参与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并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三)搞好单位安全文化建设,带领单位党团组织,围绕企业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和遵章守纪教育,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四)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及时解决职工中的思想问题,纠正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五)协助做好本单位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事故责任人和责任班组的思想工作。

第二十七条 基层单位二级机构(工地、分场、工区、室、所、队等)专责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一)负责归口专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强化技术管理制度的落地执行,落实各级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参加重大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编制。

(二)组织或参加编审归口专业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做到任务、时间、费用、措施、责任人“五落实”,监督检查实施进展情况,并根据需要及时进行完善和调整。

(三)组织或参加修编归口技术规程,参与上级单位管理制度修编,并组织实施。

(四)根据各个时期不同的工作任务及新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及时提出现场规程、图纸资料或设备系统、检修(施工)工艺、运行规程的补充或修改意见,经审批后监督实施。

(五)负责或参加编制设备大修(施工)、非标准检修、更改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或重要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批准后对工作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并布置、指导、检查班组技术员编制分项检修(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和交底工作,认真履行设备检修验收职责。

(六)参加定期的运行分析、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组织编制并实施归口专业各类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七)参加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审阅班组的安全技术台帐,并做好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图纸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安全技术规程宣贯培训,严格执行“工作票”和“倒闸操作票”(简称“两票”)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九)经常深入现场、班组,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做好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十)参加有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

(十一)审核归口专业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统计报表。第二十八条 供电所长的安全职责

(一)是本供电所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供电所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本供电所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对所辖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

(二)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实现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三)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组织编制重大(或复杂)作业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履行到位监督职责或到现场指挥作业,做好各项工作任务的事先“两交底”(即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有序组织各项生产活动;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及时纠正或制止各类违章行为。

(四)加强所辖设备(设施)管理,组织开展电力设施的安装验收、巡视检查和维护检修,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定期开展设备(设施)质量监督及运行评价、分析,提出更新改造方案和计划,及时编制、提报年度“两措”计划,经审批下达后组织实施。

(五)开展标准化作业,严格检修、施工等工作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加强电能计量装置和用电信息采集等设备的装拆、周期轮换、故障处理、设备现场检验等工作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管理,防止因客户或微电网反送电影响工作安全。严格执行业务委托有关规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六)建立健全安全设施和设备(如安全警示标志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等)、作业工器具、消防器材等管理制度,加强交通车辆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专项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安全性评价工作,根据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计划,并组织整改。

(七)组织编制各种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为各类事故处理和灾后抢险恢复做好准备。针对特殊天气、节假日及重要社会活动,落实对重要客户、场所可靠供电的措施方案,开展用电安全检查,保证安全可靠供电。

(八)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工器具及劳动保护用品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确保作业人员工器具及防护用品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要求,督促、检查、教育作业人员按规定佩戴和使用。

(九)组织开展《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贯,依法加强对所辖电力设施的保护,开展辖区安全用电检查和安全用电、依法用电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十)对本供电所全体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协助做好岗位安全技术培训以及新入职人员、调换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考试;组织本供电所人员参加紧急救护法的培训,做到全员正确掌握救护方法。

(十一)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通知、事故通报等,组织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规范应用风险辨识、承载力分析等风险管控措施,做好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领导、支持本供电所安全专责人的工作,亲自组织周安全日活动;经常检查现场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十二)严格执行电力安全事故(事件)报告制度,及时汇报安全事故(事件),保证汇报内容准确、完整,做好事故现场保护,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做好供电辖区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九条 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一)是本班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把保证人身安全和控制电网、设备、信息事件作为安全目标,组织全班人员开展设备运行安全分析、预测,做到及时发现异常并进行安全控制。

(二)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对现场规程提出修改建议;做好各项工作任务(倒闸操作、检修、试验、施工、事故应急处理等)的事先“两交底”工作,有序组织各项生产活动;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

(三)负责组织落实作业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履行到位监督职责或到现场指挥作业,及时纠正或制止各类违章行为。(四)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通知、事故通报等,组织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做好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规范应用风险辨识、承载力分析等风险管控措施,实施标准化作业,对生产现场安全措施的合理性、可靠性、完整性负责。

(五)对班组全体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协助做好岗位安全技术培训以及新入职人员、调换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考试;组织全班人员参加紧急救护法的培训,做到全员正确掌握救护方法。

(六)经常检查本班组工作场所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警示标志、通风装置、氧量检测装置、遮拦等)、设备工器具(如绝缘工器具、施工机具、压力容器等)的安全状况,定期开展检查、试验,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登记上报和处理。对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主持召开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次(或每个轮值)的班组安全日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针对性和时效性,并指导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八)开展定期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月”和专项安全检查活动,及时汇总反馈检查情况,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反事故技术措施。

(九)严格执行电力安全事故(事件)报告制度,及时汇报安全事故(事件),保证汇报内容准确、完整,做好事故现场保护,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十)支持班组安全员履行岗位职责。对本班组发生的事故(事件)、违章等,及时登记上报,并组织开展原因分析,总结教训,落实改进措施。第三十条 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一)是班组长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上的助手,负责监督检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个人安全劳动防护措施是否得当,及时制止各类违章现象;遵守劳动纪律,制止违章指挥和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

(二)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单位及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电网调度管理条例、运行及检修规程等,教育本班组人员严格执行,做好人身、电网、设备、信息安全事件防范工作。

(三)负责制定本班组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做好新入职人员、变换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培训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施。

(四)组织或参加周安全日活动,对本班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开展员工安全思想教育,联系实际,布置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批评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并做好记录。

(五)负责本班组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定期校验,确保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工器具处于完好状态。组织开展安全设施和设备(如安全工器具、安全警示标志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等)、作业工器具、消防器材等的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专项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安全性评价工作,及时汇报、处理有关问题。

(六)参与本班组所承担基建、大修、技改等重点工作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简称“三大措施”)的制定,做好对重点、特殊工作的危险点分析。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开展新技术研究应用;制定本班组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证。(七)按时上报本班组安全活动总结、各类安全检查总结、安全情况分析等资料,负责本班组“两票”的检查、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八)参加安全网会议或有关安全事件分析会,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第三十一条 班组员工的安全职责

(一)对自己的安全负责,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掌握必要的专业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积极开展设备改造和技术创新,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二)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坚守岗位,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履行工作安全责任,互相关心工作安全,不违章作业。

(三)接受工作任务,应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作业环境,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安全确认手续;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并规范开展作业活动。

(四)保证工作场所、设备(设施)、工器具的安全整洁,不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装置,正确操作机械和设备,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五)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六)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 各级职能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第三十二条 各级职能管理部门通用的安全职责(一)建立健全专业管理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体系。对所承担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负责贯彻专业管理范围内国家及行业内部颁发的有关安全工作法规、条例、规定和指令性文件。制定修订专业管理的技术规程规定和标准,并组织执行。

(三)根据企业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组织制定专业范围内实现企业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四)负责组织专业范围内人员安全规程规定和标准的培训学习工作。建立健全本专业各岗位安全责任制,负责人身、交通、消防、质量、信息安全等管理工作。

(五)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重大危险源、危险物品、特种设备以及外来人员(劳务派遣、厂家技术服务、参观、实习、挂职锻炼等人员)的安全管理。

(六)负责开展本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按规定向安监部门备案。

(七)根据职责范围、工作性质以及领导安排,相互协调和配合有关安全的各项工作。负责落实本专业信息安全防护工作。

(八)各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贯彻落实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有关决定事项,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应急体系建设与运维、相关突发事件预警与应对处置的组织指挥、与政府专业部门的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专业系统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编制与审核;组织或参加反事故演习。

(九)参加有关安全的重要会议、安全例会、安全检查等活动;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事件)调查分析,按职责分工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或协助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第三十三条 办公室(厅)的安全职责(一)及时转发上级有关安全文件,针对相关工作内容,协调落实责任部门,并做好领导传阅工作。

(二)负责突发重大事项工作协调,配合突发重大事项的信息联动、协同处置。负责突发重大事项的信息报告。

(三)负责本单位保密管理工作。(四)负责对重点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督办。第三十四条 发展策划部的安全职责

(一)编制本单位规划、电网规划、综合计划时,应按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充分落实安全生产相关部署。

(二)在规划设计、可研审查中贯彻落实《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三)编制项目方案时应将落实职业安全健康、“两措”计划等措施和要求作为方案的重要内容;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建设中,贯彻落实“三同时”原则。

(四)组织规划、计划及项目审查时,充分听取生产运行管理部门的建议和意见;设备选型应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

(五)对电力生产运行中发现的涉及电网规划、设计中的问题,负责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各项解决措施和方案。

(六)建立健全集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和保证体系。审批集体企业年度“两措”计划,保证足够投入,并监督落实。

(七)负责检查与督促集体资产投资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国家电网公司和本单位有关集体产业管理的安全法规和规章制度。

(八)监督集体企业依法经营、规范安全管理工作;归口协调集体企业安全专业化管理。第三十五条 人事董事部的安全职责

组织建立健全干部考核制度。在领导干部的考核、任用和选拔中,把安全生产管理到位情况、管理水平和能力作为业绩考核和奖惩的重要内容。

第三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社保中心)的安全职责(一)负责本单位劳动组织的管理,建立合理的安全生产机制。在调整机构时,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监察机构配备足够的人员。

(二)安全培训计划、竞赛和调考纳入公司教育培训项目统一管理,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三)按照《劳动部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劳动条件分级工作的通知》(劳安字[1991]25 号),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员工劳动条件分级评定工作,为改善作业场所的环境条件和确定生产一线员工岗位工资提供依据。

(四)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中对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将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并负责考核兑现。

(五)负责员工各类保险按规定缴纳,做好因工负伤员工的致残等级鉴定工作,并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政策。

(六)监督集体企业用工安全管理工作。第三十七条 财务资产部的安全职责

(一)负责将安全生产相关项目及成本需求纳入全面预算管理。(二)负责有关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筹措和安排,确保“两措”费用及时到位。

(三)加强安全生产资金使用的财务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支付手续及凭据符合相关规定。第三十八条 安全监察质量部(保卫部)的安全职责(一)负责对本单位进行全面安全监督。监督各级人员、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及时反馈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修改意见;向上级有关安全监督机构汇报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二)组织制定公司长远安全规划、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保证措施,并将安全目标层层分解。负责本单位全面质量监督管理和质量监督关键指标的统计、分析和考核。

(三)组织制定安全技术及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监督劳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监督“两措”计划的执行情况。

(四)负责编制安全应急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应急体系建设,开展应急管理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应急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应急工作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及配合。监督应急处理预案及大型反事故演习预案的编制与执行;监督应急器材、车辆等定期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可用。

(五)审查本单位各所属单位安监部门的资质和人员资格。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安全监督体系人员、装备等状况,确保符合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要求。

(六)负责本单位生产、基建、供用电、农电、信息等安全监督、检查和评价。对生产现场(施工工地)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对作业环境、作业流程、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及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给予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七)对人身安全防护状况,电网、设备、设施、信息安全技术状况、环境保护状况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报请主管领导,并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限期解决。及时通报表扬和奖励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

(八)根据季节特点,适时组织专项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安全性评价工作,对安全性评价查评出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整改落实。

(九)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月度例会、安全监督(安全网)例会等,指导安全网活动,研究分析安全动态,布置安全工作,对每月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定期参加基层安全例会、安全活动,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十)参加和协助本单位领导组织安全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对安全做出贡献者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的建议或意见;通过事故快报、安全情况通报等方式,及时发布安全信息。

(十一)组织推广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十二)参与电网规划、工程和技改项目的设计审查、设备招投标、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有关生产科研成果鉴定等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安全培训、竞赛和调考;组织开展《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考试。

(十四)负责本单位人武、保卫管理工作;配合反窃电工作,负责与公安部门的外联工作。

(十五)负责本单位交通安全、电力设施保护、防汛、消防、防灾减灾的监督检查。

(十六)负责指导集体企业安全监督相关管理工作。第三十九条 运维检修部的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单位有关规定及工作部署,承担输电线路、变电一次和辅助设备、配电设备等专业管理职责,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各项规定,落实相关安全运行保障措施。

(二)组织编制并实施年度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配合安监部门落实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组织开展输变配电设备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对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或倾向性问题,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做到任务、时间、费用、措施、责任人“五落实”。

(三)建立健全现场标准化作业制度并监督实施,开展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和预控,应用生产信息化技术支持系统,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四)做好输变配电设备运行状态巡检、运行操作、维护检修、分析评价和建设改造等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编制作业安全保证措施,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作业现场有关安全文明工作的重大问题。对生产现场(施工工地)开展监督检查,对作业环境、作业方法、作业流程给予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五)负责配网(表箱前)运行、检修、改造和建设安全管理;负责配电自动化建设与改造、分布式电源(储能装置)接入技术安全管理。

(六)负责电网设备运检业务外委(外包)安全资质审查。负责项目合同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七)负责消防管理工作;负责防汛、防灾减灾、消防监控设备的现场巡视、运维和操作实施的安全管理。

(八)负责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工作;负责电网设施安防、安保设备的安全管理;负责电网运检安全管理方面重大问题的协调和处理;负责电力设施保护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及线路通道防护管理。

(九)配合物资部门参加设备监造、开展物资质量抽检,并对设备安全质量问题提出建议。

(十)负责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负责组织编制有关特种作业现场操作规程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负责生产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第四十条 建设部的安全职责

(一)组织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推行基建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检查各项规程规定、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并组织整改落实。

(二)组织做好现场施工技术管理,确保正常的安全文明施工秩序。组织审查项目标书和承、发包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条款、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重大问题;负责做好电网建设项目的属地协调工作。

(三)履行电力建设职能,负责所辖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管理,负责基建新技术研究和应用中的安全措施落实。

(四)确保工程安全费用足额计列与支付,监督检查所属施工企业和投资建设管理项目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费,保证工程现场满足施工安全标准化要求,做到专款专用;组织“两措”计划执行;审定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并督促落实。

(五)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建设中,组织落实事故防范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规定,并按照“三同时”原则,负责新建变电站安防、消防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管理工作,投运前做好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建、报验工作。

(六)组织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进行审查;规范合同管理,明确安全责任,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七)负责监控施工安全重大风险作业;监督检查施工企业大型施工机械(含特种设备)的技术检验和安全管理,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负责监督检查电网建设项目全过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八)落实对所属施工企业和投资建设管理项目分包管理责任,检查、考核、评价分包管理工作,负责对所属施工企业上报分包商资格的复审把关,检查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按规定审批项目分包计划与申请、核查进场分包队伍及人员资质资格工作,动态掌控工程分包信息,监督分包管理存在的问题整改,追究违规分包管理责任。

(九)组织推广先进管理方法、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解决基建安全技术上的突出问题,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

(十)负责基建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第四十一条 营销部(农电工作部)的安全职责

(一)负责电力市场营销工作安全管理,在业扩报装、营业、计量、用电检查、有序用电等营销业务中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程规定,并对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负责安全用电宣传工作。

(二)负责用电检查、业扩报装、电能计量、供电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重大活动客户侧电力保障、高危及重要客户安全、有序用电、自备电厂等相关安全管理工作。(三)组织供用电合同签订,明确供用电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做好重要、高危客户(如电铁、煤矿、冶炼、化工、医院等)的用电指导并履行供电安全风险告知,与本单位内部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强化用电安全管理等。

(四)负责审批客户供电方案,组织本单位内部相关部门对影响安全的因素提出改进意见;组织客户业扩工程的验收、送电,发现问题应提出整改措施,严防客户事故影响系统安全运行。

(五)协调、指导做好双电源及自备电源安全措施管理。协助客户制定科学合理的双电源及自备电源安全管理制度及防倒送电措施。

(六)负责35千伏及以下用户、380(220)伏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方案有关安全措施的审核。

(七)负责客户安全用电管理,组织用电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督促客户整改落实,严防客户电气事故危及电网安全。

(八)监督指导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安全管理工作。(九)承担农村用电安全管理职责;负责农村供电业务委托工作的安全监督与管理。

(十)协助做好农村低压电网专业人员(农电工)安全规程规定和标准的培训学习、农电安全宣传等工作。

(十一)负责农网工程新建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供电营业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协调做好县供电企业以及乡镇供电所的安全管理提升工作。

(十三)负责营销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第四十二条 科技信通部(智能电网办公室)(一)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组织编写相关安全技术规程和规定,培训作业人员,使其掌握安全技术特性和作业方法。

(二)组织开发、推广先进技术和设备,解决安全技术上的突出问题。加大安全生产方面的科技投入,编制有关安全生产的科技规划、年度科技项目计划,落实科技项目资金,并组织实施;组织审查有关安全生产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

(三)负责环保和工业卫生的归口管理,组织制定有关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四)负责网络与信息通信系统安全归口管理,负责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体系、防护方案设计及防护措施部署实施,以及全生命周期信息安全管控工作。

(五)加强对信息、通信工程的设计、设备选型、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程和规定要求。

(六)制定保障信息、通信网络系统设备安全运行的技术规程及制度,并监督执行。

(七)组织或参与信息通信系统安全检查,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通道畅通,保证通信系统安全运行。

(八)开展安全性评价,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并完善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各类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九)负责信息系统调度运行安全管理,建立信息安全防护和应急体系,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安全督查和应急演练。

第四十三条 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的安全职责(一)组织安全生产所需物资设备、材料、安全工器具、消防器具等的采购,对所购物资符合有关安全强制性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

(二)督促落实物资保管、存放、运输过程中涉及交通、消防及危险物品保管的规程、规定及制度。

(三)配合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保证“两措”计划等要求及行业技术规定的落实;负责防汛及应急物资储备运输,确保事故应急处理物资的供应。

(四)负责组织设备监造、开展物资质量抽检,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十四条 审计部的安全职责

对安全生产各项费用的开支进行检查,对各项工程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

第四十五条 监察部(纪委办公室)的安全职责(一)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履行安全职责。(二)参加有关安全生产活动,有计划的开展安全管理效能监察,为安全生产献计献策。

(三)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并配合事故调查组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十六条 思想政治工作部(直属党委办公室、团委)的安全职责

(一)在思想政治工作、文明单位考核评比及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和评比中,把安全生产工作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二)组织党、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抓好班子建设、职工队伍建设。

(三)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第四十七条 离退休工作部的安全职责 负责离退休人员康乐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第四十八条 经济法律部(体改办)的安全职责(一)负责做好有关电力安全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培训。(二)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提供法律依据与建议。(三)为电网规划、工程建设、电力设施保护、运行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

(四)为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等提供法律意见。

(五)负责本单位合同条款中有关安全职责条款的审核。(六)负责集体企业安全法律法规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七)协助相关部门编写安全及技术专业管理制度。第四十九条 对外联络部(品牌建设中心)的安全职责(一)负责制定本单位舆情监控和新闻风险防范预案,确保企业形象安全。

(二)负责舆情监测、分析研判、舆情预警、信息报送、舆情风险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十条 后勤工作部的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医疗保健、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及生活福利设施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及规定;对本单位职工食堂饮食安全负责。

(二)组织职工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保障工作环境健康。(三)做好工作区、生活区的消防、特种设备及危险物品等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负责本部办公楼宇及场所的安全保卫、消防、秩序维护等工作。

(四)负责本单位所属办公及非生产性土地、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

(五)建立并督促执行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与考核的相关制度。

(六)组织做好交通车辆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定期组织交通车辆安全检查。

(七)负责驾驶员(含兼职)安全管理;组织做好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

(八)负责小型基建和非生产性技改、大修项目安全措施管理。

(九)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第五十一条 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的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单位有关规定及工作部署,承担电网调度运行、设备监控、系统运行、调度计划、水电及新能源调度、继电保护、自动化等专业管理职责,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各项规定,落实相关安全运行保障措施。

(二)负责组织制定电网运行方式,在电网调度运行中贯彻落实《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稳定运行规定和安全控制策略。

(三)负责新设备启动投运方案的制定、协调及外部电网接入系统方案中有关安全措施的审核等工作。

(四)负责特殊运行方式、检修方式、过渡方式的电网风险评估,编制、发起电网运行风险预警通知单,提出电网风险预警管控措施要求。

(五)负责组织变电站集中监控信息接入、联合调试、验收等工作,负责监控许可管理、监控设备缺陷管理;负责遥控防误操作管理。

(六)组织电网事故处理;组织或参加电网事故分析会,提出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缺陷和存在问题;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制定或落实相关的事故防范措施。

(七)负责提出电力二次系统中继电保护及调度自动化的设计、设备选型相关要求,参加工程可研、初设、设备选型审查,参与设备招标和设计审定,配合设备出厂验收、现场调试。

(八)负责直调系统保护整定计算和运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继电保护运行管理规定、提出安全技术要求。

(九)严格执行《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保障电力监控系统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负责公司生产控制大区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负责发电厂涉网部分的监控系统和继电保护等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技术监督。负责统筹协调与电网运行控制相关的通信业务。

(十)对各并网发电企业依据并网调度协议开展各项涉及电网安全的专项和专业安全检查,根据需要制定反事故措施。

(十一)负责调控中心人员特别是调度、监控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检查、指导下级调控中心开展安全技术培训。

第五十二条 运营监测(控)中心的安全职责

(一)负责执行国家和上级单位有关规定,健全完善专业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工作时,能够体现安全生产有关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和规定组织开展相关专业管理工作。

(二)对主营业务活动和核心业务资源监测、风险管控运营分析及本单位经营管理中存在异动和问题,及时警示或通报有关部门,并协调解决。

(三)以安全健康发展为目标,对本单位主营业务活动、核心资源和客户服务的实时在线监测分析、协调控制。

第五十三条 电力交易中心的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单位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

(二)负责所辖电网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及安全、规范运转。(三)负责组织并参与跨区、跨省电力交易,认真审核有关安全管理事项条文,明确各方安全职责。

(四)负责审核购售电合同、输电合同、电力交易合同有关安全责任条款。

(五)负责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规范、安全、有序开展。第五十四条 工会的安全职责

(一)协助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及规章制度,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监督管理,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二)利用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参与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研究,并就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内容提出意见,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民主监督体系。

(三)在代表职工与单位签订集体合同时,合同条款中应包括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定和要求的有关内容,并定期进行检查。对有明显危及职工生命安全和可能造成财产重大损失的隐患,有权代表职工提出停止工作,进行处理的要求,并监督整改。

(四)负责劳动保护管理的监督,监督检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执行和职业安全健康设施的配置,提出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健康的意见和建议,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并督促执行。

(五)配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规定及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配合组织普及安全知识和紧急救护知识;关心职工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让职工安心工作。

(六)参加有关人身事故的调查处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工伤鉴定及有关抚恤政策的落实。

(七)参加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监督职业安全健康设施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实施。对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进行监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八)组织和参加安全生产重大活动及安全知识竞赛、评比和表彰等活动。

(九)负责牵头协调班组建设工作,通过标准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第五十五条 企协分会安全职责

(一)负责执行国家和上级单位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工作部署。

(二)负责单位基础管理研究与建设,对国际标准管理体系应用工作中的相关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提出建议。

(三)负责单位安全管理创新工作的协调和汇总。(四)配合做好单位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五)负责单位安全管理类专题调研和咨询工作。

第四章 业务支撑和实施机构的安全职责

第五十六条 各级业务支撑和实施机构通用的安全职责(一)业务支撑和实施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

(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标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涵盖本机构生产活动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建立健全本机构岗位安全责任制,负责本机构的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信息安全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应急处置与演练、风险监控等工作。(四)根据工作性质以及领导安排,相互协调和配合有关安全的各项工作。

第五十七条 电力经济技术研究院的安全职责

(一)开展宏观经济、能源发展、电力需求、电源发展等情况的研究分析工作时,应按照安全生产有关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对相关数据以及地方政府有关政策措施、发展规划等信息进行归集和分析。

(二)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设计时应当考虑施工操作安全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三)在电网规划、工程设计中贯彻落实《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反事故技术措施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编制电网规划、项目方案时,应将落实职业安全健康、“两措”计划等措施和要求作为方案的重要内容;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建设中,贯彻落实“三同时”原则。

(五)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应督促设计部门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及建议。

(六)开展电网规划、计划或电网项目可研、电力设施迁改方案、电源接入系统方案评审时,充分听取生产运行管理部门的建议和意见;设备选型应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

(七)对电力生产运行中发现的涉及电网规划、设计中的问题,负责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各项解决措施和方案。

(八)负责对本省公司有关业扩报装管理、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分布式电源管理等营销业务提供安全技术支撑。做好受委托工程业主项目部及电网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工作。

(九)在小型基建、非生产性技改大修项目可研、初设评审等工作中,对项目安全措施的完备性提出意见。

(十)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会议、安全检查等活动。(十一)参加有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并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第五十八条 电力科学研究院的安全职责

(一)组织开展系统调度控制、运行方式、继电保护、调度自动化及新能源、信息通信、环境保护、安全性评价等专业技术支持,以及信息安全技术督查、输变电设备状态在线监测与分析、本区域节能服务、新技术研究及推广应用、计量器具检定执行等工作时,负责贯彻落实相应的安全生产规定和要求,并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二)针对设备状态监测评估、有序用电相关业务支撑、业扩报装、分布式电源及微网供电方案审查等工作中,负责贯彻落实《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反事故技术措施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三)负责本单位各类检测、试验装置的安全管理、质量检验;对检测、试验装置(设备)或场所等落实相关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操作应用安全事项。

(四)负责开展电网运行方式在线安全稳定专项分析;负责信息通信技术监督及信息安全督查;负责试验、调试、带电检测等生产业务的安全监督;负责负荷管理终端和节能采集设备安装与维护工作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按照有关要求开展针对发电企业的涉网安全技术监督、并网安全评价工作;开展发电技术科学研究,参与行业有关安全规程、规定的编写工作。协助开展大客户用电安全检查工作。

(六)组织开发、推广先进技术和设备,解决安全技术上的突出问题。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负责组织编写相关安全技术规程和规定,培训作业人员,使其掌握安全技术特性和作业方法。

(七)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会议、安全检查等活动。(八)参加有关事故(事件)的调查,为开展电网、设备事故原因分析提供技术分析依据或出具相关技术分析报告,并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第五十九条 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的安全职责

(一)负责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实现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月度例会,综合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防范对策;针对有关安全事故(事件)组织开展分析会,查找事故(事件)原因,制定并落实反事故措施。定期参加所属基层单位班组安全日活动。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安全规程培训以及新入职人员、调换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考试;组织全体人员参加紧急救护法的培训,做到全员正确掌握救护方法。负责本单位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的资质审查、培训和发布工作;负责对施工项目部安全质量管理人员资格能力考核认定工作。

(四)执行国家、行业、国家电网公司有关技术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编制或实施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纳入年度生产计划和财务预算管理,确保资金投入到位。

(五)开展作业风险辨识和预控工作,针对电网施工、受委托电网检修和应急抢修业务等存在的安全重大风险,编制保障人身、电网、设备安全的措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组织开展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开展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机械机具、劳动保护专项监督检查,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机制,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

(七)健全本单位内部分包管理体系,明确单位领导、各职能部门、施工项目部的分包管理职责,落实分包队伍选择与培养、分包计划与合同、分包队伍教育培训、分包作业现场管理、分包评价与考核等各环节的管理。

(八)编制并组织实施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与省公司相适应的应急处理体系,负责本单位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参加反事故演习。

(九)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和涉及安全重大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及时、准确报送有关事故统计报告和报表。

第六十条 检修(分)公司的安全职责

(一)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实现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月度例会,综合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防范对策;针对有关安全事故(事件)组织开展分析会,查找事故(事件)原因,制定并落实反事故措施。定期参加所属基层单位、班组安全日活动。

(三)负责所辖输变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检修,制定并执行保障输变电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健全完善生产场所安全技术措施;开展输变电设备运维、检修、基建施工、大修技改安全监督。

(四)负责对所辖输变电设备的巡视检查,加强设备缺陷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审核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极限参数,并组织执行。及时发现安全生产中的重大或倾向性问题,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做到任务、时间、费用、措施、责任人“五落实”。

(五)执行国家、行业、国家电网公司有关技术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组织推行标准化作业,开展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和预控,对单位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六)编制或实施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纳入年度生产计划和财务预算管理,确保资金投入到位。为生产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检查、教育生产人员按规定佩戴和使用。

(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安全规程培训以及新入职人员、调换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考试;组织全体员工参加紧急救护法的培训,做到全员正确掌握救护方法;负责作业现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简称“三种人”)的资质审查、培训和发布工作;协调所属各专业单位、班组之间的安全协作配合关系。

(八)组织开展定期(或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开展安全设施和设备、大型施工机具、特种车辆、作业平台、大型试验设备等的定期安全检查及检测工作。负责电力设施保护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及时消除线路通道安全隐患;落实电网设施安防、安保、防汛设备及管理措施。(九)负责本单位小型基建、非生产性技改大修项目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公司人员健康查体工作。

(十)组织开发、推广先进技术和设备,解决安全技术上的突出问题。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负责组织编写相关安全技术规程和规定,培训作业人员,使其掌握安全技术特性和作业方法。

(十一)编制并组织实施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有系统、分层次、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事故应急处理体系;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反事故演习。

(十二)做好重大危险源、危险物品的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安全评估、报告备案、监控整改、应急救援等工作机制,完善安全警示标志,开展动态监控管理。

(十三)负责编制特种设备现场作业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四)参加或组织有关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制定并落实反事故措施;及时、准确报送有关事故统计报告和报表。

第六十一条 信通(分)公司的安全职责

(一)负责通信、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安全生产通信指挥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畅通。制定并执行保障通信网络系统设备安全运行的技术规定、规程及制度。

(二)制定并落实信息网络系统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加强对通信、信息网络系统的运行监控和管理,有针对性的做好设备防火、防雷、防静电、防雨、防盗等工作,及时发现系统异常并安排处理。

(三)加强对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设计、设备选型、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和要求。

(四)开展信息通信网络、系统及设备的安全配置管理、安全加固、日常巡检与监测、安全预警及事件处置等工作,保证网络与信息通信系统安全可靠。

(五)开展安全性评价,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并完善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各类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负责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统计分析工作。

(六)组织安全检查,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通道畅通,保证通信网络系统安全运行。

(七)负责设备与业务系统的消缺和现场检修安全管理工作。

(八)编制并执行通信、信息网络系统“两措”计划。(九)编制并实施通信、信息网络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配合开展电网反事故演习。

第六十二条 物资(分)公司(招标代理公司)的安全职责(一)组织安全生产所需物资设备、材料、安全工器具、消防器具等的采购,对所购物资符合有关安全强制性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

(二)负责物资质量监督的具体实施,开展物资质量的抽检,监督监造单位的工作质量,参加监造设备的现场见证。

(三)督促落实物资保管、存放、运输过程中涉及交通、消防及危险物品保管的规程、规定及制度。

(四)配合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及履约协调,保证“两措”物资采购计划落实,且符合行业技术规定要求;负责防汛及应急物资储备运输。(五)组织编制火灾、泄漏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六)负责省公司库存物资仓储和配送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七)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六十三条 培训中心的安全职责

(一)注重收集和处理电力安全培训的信息,增强安全培训针对性,做好各级人员教育培训和人才技能鉴定实施工作。

(二)开展安全培训需求调研,做好培训项目和培训教学的开发研究工作;编制、实施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教学培训计划,及时开展教学效果评估工作。

(三)健全完善学员管理制度,严格学习培训纪律;加强住宿、教室消防、卫生、用电、逃生通道等设施安全管理;对学员培训期间的生活、人身安全负相应管理责任。

(四)配合组织开展安全规程考试、安全知识竞赛、技术比武等活动。

第六十四条 直辖市客户服务中心的安全职责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与考核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安全供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业扩报装安全管理,落实必要的技术防范措施。协助开展大客户用电安全检查工作。

(三)开展负荷监控,落实有序用电方案。组织制定并实施保供电应急预案,建立层次清晰、分工明确、相互协调配合的事故应急处理体系。

第六十五条 电动汽车服务公司的安全职责

(一)执行国家、行业、国家电网公司有关技术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实施电动车充换电设施建设、充换电操作、治安消防、安全标识、信息管理、应急处置、维护等全过程安全管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二)建立运行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安全工作基本要求、交接班制度、检查(特殊)巡视及日常安全管理的内容及要求。做好电源设备安全管理,建立相关安全技术装置、通风降温、防尘、防毒措施管理制度,对其安全状况定期开展检测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处理。

(三)编制设备操作手册或标准操作流程,明确对车辆进(出)站、电池充(放)电、换电操作、整车充电、电池周转、监控系统等各环节的安全技术及操作要求。

(四)建立健全防火防爆、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加强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明确防火重点部位,设置明显防火标志;编制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落实视频监控报警及防盗报警等技防措施;做好视频监控资料保存管理。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按照国家安全标识(GB 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和国家电网公司安全设施标准的规定,设置各类安全标志,做到清晰醒目、规范齐全、安装可靠、便于维护。

(六)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负责新入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全部工作人员应经消防培训。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负责组织编写相关安全技术规程和规定,培训作业人员,使其掌握安全技术特性和作业方法。

(七)制定落实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检查、教育作业人员按规定佩戴和使用。

(八)加强新建、改(扩)建项目技术方案审查、竣工验收管理,贯彻落实“三同时”原则。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和职业健康标准。

(九)编制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重点做好人身事故、电池燃烧、主要充换电设备损坏、恶劣天气等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方案编制、评审工作;定期开展反事故演习。

(十)参加有关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按时报送事故统计报告和报表。

第六十六条 综合服务中心的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本管理职能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省公司内部人才交流平台的建设与管理,主业外借人员的劳动关系管理;向主业单位提供符合安全资质条件的外借人员。

(三)负责应用“公司”报刊、电视台、网站、内部简报等媒体,开展安全生产新闻宣传报道工作,传播公司安全文化理念,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四)负责省公司安全重大事件的影像资料录制、电视专题片制作、新闻采访、编辑等工作;及时向有关主流媒体传递信息,做好对外传播和舆论引导工作。

第五章 附 则

第六十七条 公司各单位未覆盖到的专业、岗位(工种)等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六十八条 本规范由国网安质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第六十九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职责规范(试行)》(国家电网安监〔2005〕513号)同时废止。

第7篇:计量岗位职责

反违章六条禁令

一、严禁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

二、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

三、严禁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

四、严禁脱岗、睡岗和 酒后上岗;

五、严禁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

六、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HSE方针

三违

以人为本

预防为主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全员参与

持续改进

简述本岗位职责

(计量员岗位职责)1.执行公司油品数量和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与规定,贯彻执行内控及 HSE 体系要求。

2.严格遵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职业道德规范。

3.复核铁路罐车(水上油船)相关信息(手续),对于情况不明确的油品,应及时上报。

4.按规定做好油库接卸、储存、发付、输转油品的计量工作。

5.每日核对收发(车/船)油数据,及时填制相关单据、台账和报表,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6.参与油库及上级组织的油品盘点,确保账物相符。7.参与油品收、发计量纠纷的处理。

8.妥善保存各种原始单据、记录、台账和报表,认真清理、装订、统一编号,做到日清结。

9.做好计量器具的保管、养护和定期送检,及分担消防器材的维护和保养。10.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第8篇:计量岗位职责

计量员岗位职责

一、工作内容: 1.协助本部门领导认真执行国家计量法规、法令和标准,不断提高企业计量技术管理水平。学习、宣传贯彻计量法和法定计量单位。2.制订、修订各项计量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计量器具技术档案,完善各类计量器具建帐、立卡及有关技术资料收集; 做好计量器具的申购、更新、降级、报废等审查鉴定工作。3.编制计量器具配备计划、周期检定计划、抽检、抽查计划,并付诸实施。4.建立计量器具台账,办理计量器具发放、转移、报废手续,提出计量器具遗失、损坏的处理意见,做到帐、物、卡相符。5.做好各种计量统计工作。6.严格执行检定规程,做好检修记录,并妥善保管。7.做好购入、发放计量器具的检定、检查工作,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入库和发放。8.建立送检计量器具的检定溯源关系,按时送检。9.对车间生产关键重点工序中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巡回检定、检查。10.负责公司仪器仪表的维修维护工作。11.负责公司电器自控部分的维修维护工作。12.完成本岗位其他技术业务工作和领导交给的任务。

二、权限: 1.有权对违反计量法和法定计量单位的部门、个人进行监督管理,并责令其改正。2.有权对违章使用计量器具的人责令其改正;对损坏计量器具的情况提出处理意见。3.有权处理计量纠纷。

三、责任:

1.应对计量数据负责,应承担由于不准确计量数据所造成的损失的责任。2.应负由于对计量器具维护不妥而造成的损失的责任。篇2:计量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目 的:明确计量管理人员的职责。适用范围:企业计量管理人员的工作。

责 任:专职计量人员、兼职计量人员执行本职责,工程部部长对本职责的实施负监督责任。

职 责:

1.主管计量工作厂长的职责: 1.1 学习和掌握国家计量法令、方针、政策,结合本厂实际情况贯彻落实。1.2 负责审批计量管理制度,计量工作发展规划,量值传递系统及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和报废。1.3 定期研究计量工作,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1.4 组织和支持计量部门充分行使计量管理职能,对计量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专职计量人员的职责: 2.1 管理全厂计量工作,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在业务上接受省、市技术监督部门的指导、监督和考核。2.2 组织贯彻国家计量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对全厂计量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不断提高全厂职工的计量意识。2.3 建立计量器具管理目录及总帐、分帐,做到帐、物、卡一致,并对其中不合理的量具配备进行调整。2.4 负责完成在用计量器具的周检、抽检及其建档工作。2.5 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向厂领导汇报计量工作。2.6 组织职工推广计量测试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计量技术管理水平。2.7 经常不定期检查、监督各部门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3.兼职计量人员的职责:

3.1 在计量室的指导下开展和落实各项计量工作。3.2 努力学习和研究计量法规和计量技术,保证量值的准确性。3.3 经常检查本部门在用计量器具的性能情况,发现未达到标准和使用规定的,计量员有权责令降级使用或停用。3.4 各车间(室)兼职计量员,负责本部门的计量业务,严格按照本部门的产品工艺及产品质量控制计量检测点进行检定。3.5 按照本部门各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提前一个月向厂计量室提出检定报告,待安排检定。篇3:计量员岗位职责及权限 计量员职责与权限

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计量工作法和公司计量管理有关法规,严格执行各项计量管理规章制度,推行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制,做好分局计量管理工作; 2.掌握项目计量器具、设备的现状,建立健全计量器具台帐及技术档案,做到帐物相符;计量器具与技术资料(如出厂说明书、合格证、履历卡、周期检定报告、合格标志等)配套应齐全,计量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要及时收集、归档; 3.负责对项目计量器具的使用状态和维护保养进行监督,严格按照计量器具的周期鉴定要求,编制下达计量器具周期送检通知,并配合领导开展计量器具的周期送检和定期抽检检查工作; 4.负责对使用单位计量器具的流转过程和计量器具色标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防止不合格和超周期计量器具的流转使用; 5.在计量器具的搬运、贮存、防护、使用中应严格遵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计量器具的启用、检定、限用、降级、封存和报废应进行严格登记; 6.接受地方政府计量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按要求报送有关资料、报表等;

7.按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权限

1.有权检查在用计量器具的校准、维护和使用情况; 2.有权拒绝和制止计量器具在管理和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3.参与调查处理因计量器具失准导致的质量事故。篇4:计量员工作职责

计量员工作职责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计量人员的工作内容与要求,责任与权限,检查与考核。本标准适用于计量人员。

2、工作内容与要求 2.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以计量为准绳,做好本职工作。2.2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检定规程,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确保检定质量,做好各种检定原始记录。

2.3按各自分工保管好标准仪器设备及标准器具,认真做好维护保养工作。2.4服从分配,主动承担检定工作,尽量缩短计量器具检修时间,紧密配合车间生产需要。

2.5积极做好各种原材料,油料和零件的节约工作,调剂好计量器具的分配,压缩计量器具的购买资金,不得随意接受外单位和私人的计量器具的检定。2.6妥善保管好个人使用的专用检修工具。2.7经常整理好自己的工作环境,保持室内安静,上班晃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责任与权限

3.1对不按时检查计量器具和不检修计量器具而造成不良后果负责。3.2对不合格计量器有权禁止使用。3.3对必须进行检验的计量器具有权检验,并做好记录。

4、检查与考核

4.1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计量法的情况。4.2计量器具的维修与保养情况。4.3按厂《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篇5:计量管理员工作职责 **有限公司gmp管理文件

目 的:明确计量管理员的工作职责。

适用范围:计量管理员。

责 任:计量管理员执行本职责,工程部负责人监督本职责的有效实施。

内 容:

1、协助工程部经理搞好公司内部的计量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计量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决 定。

2、负责公司内部计量机构管理、量值管理传递、计量器具管理和计量单位管理。

3、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登记注册,制定检定周期计划,在用的检测、试验设备按计划请委托单 位检定,并对检验、试验设备进行标识。

4、负责对计量器具的使用者进行培训、考核,并协助办理相应的资格证书。

5、负责所有检测设备和仪器的技术资料、管理记录登记归档,统一管理

6、负责公司内部计量器具的日常管理工作。

7、按时完成公司领导、工程部安排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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