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岗位职责(精选3篇)_商品交易中心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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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贵州股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挂牌协议
贵州股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挂牌协议
甲 方:贵州股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 所:贵阳市高新区长岭南路31号国家数字内容产业园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第一条
甲方是贵州股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股交中心”)的运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监督挂牌公司的股权转让及相关活动,实行自律管理。乙方是依法存续的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申请其在股交中心挂牌。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挂牌申请及相关文件,并取得了甲方同意挂牌的审查意见。
第二条 为规范乙方股权在股交中心挂牌行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等规定,签订本协议。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有权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授权范围内对乙方实施日常监管;甲方有权依据股交中心业务规则、办法、通知等规定(以下简称“甲方业务规则”)对乙方的股权挂牌、转让、终止挂牌等行为进行管理。(二)甲方有权依据公开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挂牌年费(暂免)。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甲方业务规则,为乙方及其他市场主体参与市场活动提供相关制度保障。
(二)甲方负责运营、管理股交中心、发布市场信息,为乙方及其他市场参与主体提供正常的信息环境。
(三)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的咨询,对其股权挂牌操作提供必要的指导。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有权向甲方咨询股权挂牌操作事宜,并获得甲方的指导。(二)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提供的股权转让、信息披露平台及相关设施服务。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管及管理。
(二)乙方承诺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乙方进一步承诺遵守甲方业务规则。乙方应保证并责成其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全体员工理解并遵守本协议内容。(三)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缴纳挂牌年费(暂免)。(四)乙方应按要求参加甲方组织的业务培训。
(五)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任何导致乙方不再符合挂牌要求的公司行为或其他事件。第七条
挂牌费(暂免):(一)挂牌费率:(暂免)(二)乙方应当在每年7月15日以前一次性缴纳本年度挂牌年费。(三)挂牌当年的挂牌年费按照挂牌首日和实际挂牌月份(自挂牌日的次月起计算)予以折算,于挂牌次年年费一并缴纳。
(四)乙方逾期缴纳挂牌费,甲方有权每日按应缴纳金额的3‰收取滞纳金。
(五)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于10个工作日内仍未缴纳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监管措施,并保留向乙方主张其违约造成之全部损失的权利。
(六)乙方股权终止挂牌后,已经交纳的挂牌费不予返还。第八条 本协议的执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业务规则执行。
第十条
与本协议的解释或执行有关的争议及纠纷,应首先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自争议或者纠纷发生之日起的30天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该项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 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如因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甲方业务规则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相关条款内容与修订或新颁布的上述法律、法规、规章、甲方业务规则等内容相抵触,本协议该部分条款将自动变更并以修订或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甲方业务规则内容为准。
尽管有前款内容,本协议其他不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甲方业务规则内容相抵触的条款持续有效。第十二条
乙方申请终止或被甲方终止在股交中心挂牌的,本协议自自动解除。本协议解除不影响甲方依法向乙方主张本协议项下未结费用、滞纳金支付的权利。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作出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有关本协议的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2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岗位职责
临沂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职责
根据国务院国办发[2002]2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临沂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意见》的要求,制定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即有形建筑市场,以下皆同)职责如下: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有形建筑市场有关规定和工作标准;
2、为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的各方主体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报名、开标及评标的场地服务以及评标专家抽取服务,为交易各方主体办理有关手续提供便利的配套服务。
3、为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机构派驻有形建筑市场的窗口,提供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条件服务,实现有形建筑市场从项目报建到竣工验收备案等一站式管理服务功能。
4、依据有关管理规定,对进场交易的建设工程项目实行登记制度。依法办事,遵守建设程序,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有关手续,严守秘密,创造公开、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
5、建立和完善计算机管理系统和信息网络,实现信息收集、发布功能,为交易各方主体及驻场部门提供高效的网络化办公系统。
6、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基本建设程序等咨询服务,提供有关企业资质、专业人员和工程建设相关信息的查询服务。
7、建立和完善评标专家抽取系统,对评标专家的出勤情况和评标活动进行记录和考核。
8、负责进场交易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备案文件等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统一管理,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按规定为有关部门及单位提供档案查阅服务。
9、对进场交易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及发包承包交易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开展调查。
10、建立有形建筑市场发包承包交易活动中建设企业和执业资格人员的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并形成档案,按规定提交给有关部门或向社会公布。
11、加强对交易场所的管理和维护,对驻场部门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进行考核评比,组织实施社会公示制度,抓好督办整改工作。
12、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不乱收费,不随意减免费用。13、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有形建筑市场的上述职能定位,结合临沂市编办关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人员编制的批复,现确定临沂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各科室设置和工作职能。
(一)有形建筑市场管理层
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三名。
主任岗位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
2、负责对有形建筑市场发展战略制定落实、日常工作实施全面管理;
3、负责有形建筑市场的勤政、廉政建设;
4、负责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
5、负责有形建筑市场的财务日常活动的管理,对国有资产的管理负有权责;
6、负责有形建筑市场的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
7、负责区县有形建筑市场的建设的指导、协调;
8、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主任贯彻实施国家及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
2、协助主任制定有形建筑市场发展战略和落实,协助主任对日常工作实施全面管理;
3、协助主任抓好有形建筑市场的勤政、廉政建设工作;
4、对有形建筑市场的日常财务活动、国有资产的管理负有监督和建议的责任;
5、负责分工范围内的业务工作的管理;
6、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管理科
设科长一名,副科长一名,工作人员三名(含文字秘书一人)。
综合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有形建筑市场的日常公务处理(包括电话处理、值班公务、办公用品管理、印信管理、会议管理);
2、负责有形建筑市场公文处理(包括收发、登记和分送,公文的拟办、批办、承办和催办,公文的缮印和校对,会议、电话的记录和整理,公文材料的归卷、保管和提供调阅);
3、负责对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办备案的文档、交易中心文档,负责收集、整理、保管、管理、鉴定、销毁;按规定为有关部门和有形建筑市场提供档案的调阅。
4、负责有形建筑市场礼仪管理(包括工作人员在岗的言谈举止、仪容风貌、文明办公礼貌用语);负责有形建筑市场的对外接待工作;
5、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内数据录入内容的文字和数字光盘资料存档的管理;
6、负责有形建筑市场的办公用品、设备管理;负责有形建筑市场的商务部的管理;
7、负责有形建筑市场的后勤管理(包括安全保卫、膳食、车辆、医疗保健、事故故障、环境卫生管理);
8、负责有形建筑市场的人力资源管理(建立人事档案、招聘和录入工作人员、业绩和提升的考核、培训、办理工作人员辞聘)。
(三)财务科
设科长一名,财务人员两名(会计、出纳)。
财务科工作职责:
1、依法进行会计核算;
2、依法实行会计监督;
3、拟定有形建筑市场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办法;
4、参与拟定经营计划、考核、分析预算和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5、为有形建筑市场的运用资金、利润分配提供方案;
6、收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等
(四)信息管理科
设科长一名,副科长一名,工作人员四名(其中网管员一人,信息录入员一人,网页设计师一人,信息采集一人。
信息管理科工作职责:
1、根据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和管理有形建筑市场和政府各部门驻场办公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有形建筑市场和政府各部门办公的信息化、网络化管理;
2、负责信息(政策法规信息、招标投标信息、材料设备信息、企业信息、执业人才信息、分包信息等)的收集、发布等的管理工作;
3、负责提供招标公告发布、网上和有形建筑市场内的投标报名工作实施技术支持;
4、管理有形建筑市场的内外网运行和网络运营公司;负责网络身份认证锁的制作;
5、对有形建筑市场电子大屏幕、多媒体触摸屏等设备的运行维护;
6、负责建立与市建设局各相关部门、区县分市场建立工程信息交换平台,统一信息发布、数据统计的口径,建立整个临沂市有形建筑市场信息网络系统,并负责对其实施维护、管理、业务指导和协调;
7、负责打印中标通知书和进场交易工作量统计。
(五)交易管理科
设科长一名,副科长一名,工作人员三名。
交易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工程进场交易登记、招标公告发布服务,负责开标、评标场地的安排;
2、负责开标前将招标文件中有关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必要的数据录入,负责投标报名现场服务;
3、负责计算机数据库中投标企业、中介机构的资料核实、录入等动态维护工作;
4、负责专家库的维护和评标专家的抽取工作;
5、负责对招标办在开标、评标、评标书面报告备案以及合同备案过程中有关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必要的数据录入缺项的意见反馈工作;配合综合科档案管理员对资料的妥善保管。
6、为信息管理科提供数据,提供咨询服务; 7、负责交易服务费核算; 8、负责安排窗口值班人员。
(六)物业管理科和 行风监督科
设科长一名,工作人员一名,聘请社会监督员。
物业管理科和行风监督科工作职责:
1、受市建设局委托对政府各部门派驻有形建筑市场和有形建筑市场的窗口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履行职责、工作效率、工作纪律、服务态度以及廉政建设等方面实施监督;
2、受理对政府各部门派驻有形建筑市场和有形建筑市场的窗口工作人员在的存在问题的反映、举报的处理;
3、定期向市建设局有关部门和交易中心,做出驻有形建筑市场和有形建筑市场窗口工作人员行风情况汇报。
4、负责管理监督箱、举报电话并做好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
5、负责向社会聘请各界人士为“有形建筑市场监督员”; 6、负责水、电、暖、保洁等后勤工作; 7、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和夜间值班管理。
第3篇:交易中心工作岗位职责标准
一、招投标管理科(一)工作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协助办领导做好日常招标投标管理工作;起草修改招标管理的各种规定、办法;监督开标、评标、定标;加强招投标监管工作,核准招标方式,受理邀请招标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等;负责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管理、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聘用以及评标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工作等。
(二)岗位设置及职责标准(4人)1、科长(1人)
(1)工作职责:主持管理科全面工作,负责科室队伍建设;制定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协助办领导处理日常招投标业务工作;做好科室年度工作安排;组织科室的业务及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制定工作计划,起草修改招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开标、评标、定标过程,及时处理开标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加强与相关监督部门的配合、沟通与交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工作标准:严格管理,职工无违纪现象;考虑问题严密周全,组织工作协调到位;业务规章、计划制定及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作实际;执法严格,监督公正,程序合法,及时处理开标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无拒办、拖办、漏办等现象;与各监督部门驻场办、政府采购办等部门积极主动配合工作。2、科员(3人):(1)科员一
①工作职责:审查工程项目的招标条件;审查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条件;负责备案管理工作,包括年度备案、单项合同备案、项目备案、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备案等;核准招标方式,审查邀请招标资料,核查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各方主体的资格,提出初审意见并上报审批;查阅收集相关法律法规资料,根据工作实际起草招投标管理的各种管理办法、规定;负责评标专家选聘工作,负责对评标专家实行动态管理,配合搞好培训、考核等;负责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及相关备案资料的审查,中标通知书鉴证等;根据工作发展形势认真搞好工作调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②工作标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填写初审意见,把好各类审批备案关,按规定认真办理经批准的邀请招标手续;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严格保管各项审批表格材料,查阅便利。
(2)科员二
①工作职责:负责开标现场监督和服务等工作。监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开标、评标、定标过程;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现场验证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及时妥善处理开标现场出现的各种问题,维护开标现场正常秩序;做好开标项目台帐记录;配合做好对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配合搞好培训、考核等;负责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直接发包手续;结合工作实际做好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工作;根据工作发展形势认真搞好工作调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②工作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维护开评标现场秩序,严格审查各项资料,认真办理各项业务;严格执法,监督公正;与其他监督部门密切配合,客观公正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严守工作秘密;为交易各方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
(3)科员三
①工作职责:负责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咨询服务工作;审查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及相关备案资料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②工作标准:仪表整洁,服务热情高效,答询耐心细致,办理业务认真迅速,无差错,使用文明用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熟练掌握并运用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把关;无服务对象投诉。
二、招投标稽查科(一)工作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督查、督办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配合有关部门或独立开展对建设工程交易市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执法检查;跟踪做好国有投资项目工程招投标活动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服务工作;受理招标代理资格申请、延续、晋升的材料初审、上报;办理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备案及外地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入市备案;负责组织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日常行为考核;受理社会投诉、举报,调解和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纠纷;按照委托执法权限,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工程招标前现场踏勘和中标后的管理工作;负责与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络工作;做好办案资料的保管、分类、登记、归档工作;对巡查记录和已结案件,及时汇总资料、制作案卷并归档。
(二)岗位设置和相应职责(3人)1、科长(1人)
(1)工作职责:主持稽查科全面工作,负责科室队伍建设;制定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负责宣传贯彻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与规定,督查、督办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招投标活动中的投诉举报的查处核报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络,对单位行政行为作出正确的法律解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工作标准:统筹安排科室工作,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做到法律法规宣传到位;与上级相关业务部门建立良好的工作联络、协调机制;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正确调解和处理各类纠纷,保证结果公平公正。
2、科员(2人)(1)工作职责
①受理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备案及外地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入市备案;受理招标代理资格初始申请、资格延续和资格晋升材料初审;负责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日常行为考核;受理建设工程交易中的投诉和举报,调解和处理招标活动中的纠纷;按照委托执法权限,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的执法检查;负责工程招标前现场踏勘和中标后的管理工作;对投诉举报案件查办情况反馈及时,投诉举报查处率达100%;根据工作发展形势认真搞好工作调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②受理建设工程交易中的投诉和举报,调解和处理招标活动中的纠纷;按照委托执法权限,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招投标法规的行为;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执法检查;做好办案资料的保管、分类、登记、归档工作;对巡查记录和已结案件,及时汇总资料、制作案卷并归档,负责档案保管;配合做好工程招标前现场踏勘和中标后的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工作标准:熟练掌握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做到法律法规宣传执行到位;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业务办理及时,对举报投诉案件依法及时处理,无拒绝、推诿等情形,投诉举报查处率达100%;执法公平公正,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投诉举报案件查办情况反馈及时;资料及时整理存档、保存完整。
三、交易中心(一)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有形建筑市场管理和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负责所属区县有形市场的建设和业务指导工作;为建设工程交易活动,提供场所和信息服务;为行政主管部门与监察部门实施监督提供条件,加强与驻场部门的联络沟通,搞好协调配合;负责“招标投标信息网”及有形建筑市场计算机管理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建立完善有形建设市场交易各方主体信用档案,采集、审核、汇总与发布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负责评标专家库的使用及专家考评管理的辅助等工作。
(二)岗位设置及职责标准(12人)1、副主任(1人)
(1)工作职责:主持交易中心全面工作,负责中心队伍建设;制定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及时处理和解决有形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交易活动中的问题;掌握中心工作进度,加强所属区县交易分中心的建设和业务指导工作;搞好实际调查研究工作,认真分析有形建筑市场的发展动态,掌握有形建筑市场建设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工作标准:抓好交易中心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认真部署交易中心各个时期的工作任务,检查调度及时;及时处理和解决有形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交易活动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各区县交易分中心工作运行有序,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符合规定;针对有形建筑市场建设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向领导提出建议性意见。
2、科员(11人)(1)交易管理与场所服务(2人)①入场交易管理与见证服务(1人)
工作职责:负责项目入场交易的时间及场所预约安排;建立进场交易项目登记台帐,负责交易服务费的计算及传递;编发项目招标情况周报;负责业务报表统计工作;负责入场交易见证工作:招标代理机构中介服务区受理业务的现场见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作标准:科学合理安排进场交易时间,场地;按规定及时办理入场交易登记,进场交易项目台帐登记及时、内容全面、无差错;交易费计算及时准确;对交易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及时上报监管机构。
②交易档案管理及开标现场服务(1人)
工作职责:建设工程交易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原始记录的保存、建档工作;招投标档案管理与查阅,实行档案管理电子化;标书投递的现场见证;维护场内秩序,为建设交易活动各方提供文明有序、卫生舒适的交易环境;积极协助监管机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作标准:档案资料整理完整及时,内容齐全、规整有序、方便查阅,电子化管理利用率高;进场交易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报告处置及时得当;开标前现场准备工作良好,工作认真细致无差错。
(2)网站与信息管理工作(3人)①网站建设与运行维护(1人)
工作职责:负责“招标投标信息网”网站建设、专业板块设计与更新;信息发布及网络咨询服务;负责采集整理与工程建设招投标相关的政策、法规、建材市场行情及时向社会发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作标准:招标投标信息网站内容更新及时,运转良好,实用性和互动性强;网络技术咨询指导工作热情周到。
②计算机维护及软件辅导(1人)
工作职责:负责交易大厅电子设备维护管理;负责电子化招标软件维护与更新;负责交易各方主体专业技术培训;负责办公计算机等设施维护;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作标准:各类设备维修及时,运行良好,定期升级,更新及时;电子化招标软件功能不断完善,交易各方主体技术培训及时、到位;计算机服务工作热情周到。
③工程信息统计管理(1人)
工作职责:负责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公示;负责投标企业信息库(包括业绩、押证等)的建立、维护和动态管理;负责采集、审核、汇总和发布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建立交易各方主体的信用档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作标准: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及时无误;企业业绩的审核、统计准确公正及时;严格按规定办理押退证,确保信用档案及时更新;建立并维护好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档案,对不良行为扣分和业绩公示及时,企业信息库实施动态维护。
(3)评标专家使用与服务(2人)①专家抽取与通知(1人)
工作职责:负责评标专家的抽取、通知 ;招标项目评委备案手续完备,查阅便捷;负责评标室的监督与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作标准:严格按规定抽取评标专家,程序严密,无泄密现象;对评标专家评标工作评价客观公正,入档及时;工作认真细致无差错。
②评标室监督与服务(1人)
工作职责:负责评标室的监督与服务工作;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评委违规情况;负责评标专家的日常出勤情况评价工作,建立专家考评档案,为评标专家实施动态管理提供依据;负责评标室设备维护、日常卫生管理;负责评标专家抽取、通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作标准:开标前准备工作到位(计算机设备运行良好);熟练使用评标软件;评标专家信用档案规范完整;服务热情周到,管理严格规范,严格执行逐级报告制度;开标后及时清洁评标场所,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4)安全保洁与商务服务(2人)
①工作职责:负责交易场所的安全与卫生工作;负责内部水电设施维护管理;为交易各方提供传真、复印等商务服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②工作标准:离岗前严格检查门窗、电源是否关闭;注意防火防盗,确保无责任事故发生;开标后及时清洁开标大厅,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商务服务热情周到。
(5)交易分中心工作(2人)①岚山交易分中心(1人)
工作职责:协助岚山区建设局做好招投标日常服务工作;负责交易场所的卫生及设备维护;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的发布;评标专家的抽取与通知;市场交易服务费的计算与收缴;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作标准:主动协调、积极配合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加强信息沟通与工作汇报;保证交易场所环境的整洁有序,设备运行良好;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发布及时无误;市场交易服务费足额及时收缴。
②东港交易分中心(1人)
工作职责:协助东港区建设局做好招投标日常服务工作;负责交易场所的卫生及设备维护;负责评标室的服务及专家的日常考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