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岗位职责(精选8篇)_院前急救人员岗位职责

2022-03-26 岗位职责 下载本文

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岗位职责(精选8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院前急救人员岗位职责”。

第1篇:急诊科院前急救人员岗位职责

急诊科院前急救人员岗位职责

l、在急诊科负责人的领导下,严格按照院前急救规章制度,完成院前急救出车任务。

2、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中心调度指挥,按时随车出诊。

3、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高尚的医德、较强的急救意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工作规范,遵守诊疗常规,熟练掌握现场急救各项技术,掌握仪器设备、器械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4、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5、负责组织和指挥随车人员完成现场急救及转运工作。转运途中,密切监测病情变化,及时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

6、及时向伤病员及家属交待病情;送达医院后,负责向医院接诊医师交代病情。

7、按规定交接班,按时清点补充急救箱药品及急救物品。过期药品及时报废补充。

8、对突发公共事件和特殊人员要按规定积极处理、及时报告,服从现场领导指挥。

9、爱护医疗急救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按规定处理、上报。10、爱岗敬业,求真务实。以伤病员为中心,加强业务学习,在提高急救技能上下功夫,及时总结急救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提供优质服务。

第2篇:院前急救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急救站主任职责

1.在中心领导的带领下,负责急救站的全面工作。

2.负责急救站人员的工作安排,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急救站急救质量。

3.认真贯彻执行中心制订的工作计划,定期组织检查,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

4.认真执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急救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对差错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及时上报中心。

5.遇有重大灾害、事故,必须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亲临现场参与指挥抢救。

6.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医风。

护士长职责

1.在急救站主任的领导下,指导本科护理业务技术、科研、教学和排班工作。

2.负责急救站护理人员工作排班,制定护理工作计划,检查护理质量和服务质量,及时总结经验。

3.督促检查护理人员配合医师做好院前抢救工作及医嘱执行情况。4.督促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5.驾驶对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训练,提高院前急救的技术水平。6.督促检查各种急救药品、器材,应定量、定点、定位放置,并及时补充、更换。

7.督促医、护、驾做好救护车内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感染,保持车内外清洁、整齐和有效的工作环境。

急救站医师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抢救成功率。

2.在急救单元中实行医师负责制,充分发挥团队精神,以患者为中心,做好院前急救工作。

3.熟练掌握本专业知识和操作常规,积极妥善处理好院前危重患者抢救工作,医师要将病情、治疗方案、转送医院及时告知病家,请患者或家属签字。转送中做好途中监护工作。

4.患者转送至医院急诊科后泌须与当班医务人员交代患者病情和用药情况写好院前急救病历,严格遵守病案管理。

5.遇重大抢救和灾难事件应及时向中心(站)领导报告。

6.保障设备完好,提高使用率,及时补充药品和器材,保证患者得到有效的救治,按常规进行器械与车厢消毒。

7.严格遵守物价规定,合理收费。

8.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急救站护士工作职责

一、接诊实行24小时值班制,提前15分钟接班。

二、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后进行医疗机械的查点和药品的补充,确保急救物品及急救药品的数量和质量。

三、接诊护士到达当地医院后,需和患儿家属沟通,按照有关规定的出诊交纳转运费用。

四、在转运途中,须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配合医生对患者做出相应处理。

五、在转运过程中,着装整齐、态度和蔼、措辞得当,不得说笑和说一些有损于医院的言语,严防纠纷事故的发生。

六、到达医院后,接诊护士开出相关治疗费用,并陪同患儿家属于门诊收费室交纳住院押金。

七、整理急救箱物品,及时补充急救箱内物品及药品。

调度员职责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执行医疗规章制度。2.做好交接班工作,检查、测试通讯设备。

3.接到急救呼救信息后,问明地址,判断病情及现场情况,合理派出救护车及医护人员,做好记录。

4.遇到重大灾害事故呼救时,首先问明情况(如: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种类、伤亡人数和程度、联系人及电话等),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急救车辆,同时报告中心领导或值接领导。

5.做好通信设备的使用和保养工作,发生故障时,向领导报告,立即采取措施,保证通讯畅通。

6.急救通讯设备不得用于非急救通讯。

7.调度人员在工作之际,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努力提高调度、指挥、协调能力,做好调度和指挥工作。

急救站驾驶员职责

1、积极参加学习,服从分配,听从指挥,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积极参加业务学习,掌握所驾驶车辆技术性能,不断提高驾驶水平。

3、服从120调度指挥,无派车单严禁出车,更不准私自出车和执行120任务期间绕道办私事。

4、执行任务时密切配合、协助急救医师,安全完成急救任务。5、掌握使用GPS、电台和警报器,以及车载设备,负责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6、严格按规定收费,栏目清楚,字迹工整,收费发票存根与医疗收据一并上交。

7、做好接班前的车辆检查,认真保养车辆。8、保持车辆整洁干净,随车物品固定牢固。9、上班期间严禁饮酒,未执行急救任务时不得乱用警报器,着装整齐,按规定穿工作服,佩带工作牌,以保持急救单元整体形象。10、下班时锁好车辆门窗,严防随车物品丢失。

急救员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积极热情,认真负责。

2.认真接受院前急救常识的培训,掌握基本急救技能。3.医务人员指挥,完成患者的搬运、转送工作。4.保持工作服及担架清洁卫生。

5.正确搬运患者,保证患者搬运途中安全,防止不良事件发生。

第3篇:院前急救各类人员岗位职责(汇总)

院前急救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急救站主任职责

1.在中心领导的带领下,负责急救站的全面工作。

2.负责急救站人员的工作安排,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急救站急救质量。

3.认真贯彻执行中心制订的工作计划,定期组织检查,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

4.认真执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急救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对差错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及时上报中心。

5.遇有重大灾害、事故,必须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亲临现场参与指挥抢救。

6.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医风。

护士长职责

1.在急救站主任的领导下,指导本科护理业务技术、科研、教学和排班工作。

2.负责急救站护理人员工作排班,制定护理工作计划,检查护理质量和服务质量,及时总结经验。

3.督促检查护理人员配合医师做好院前抢救工作及医嘱执行情况。

4.督促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5.驾驶对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训练,提高院前急救的技术水平。6.督促检查各种急救药品、器材,应定量、定点、定位放置,并及时补充、更换。

7.督促医、护、驾做好救护车内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感染,保持车内外清洁、整齐和有效的工作环境。

急救站医师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抢救成功率。

2.在急救单元中实行医师负责制,充分发挥团队精神,以患者为中心,做好院前急救工作。

3.熟练掌握本专业知识和操作常规,积极妥善处理好院前危重患者抢救工作,医师要将病情、治疗方案、转送医院及时告知病家,请患者或家属签字。转送中做好途中监护工作。

4.患者转送至医院急诊科后泌须与当班医务人员交代患者病情和用药情况写好院前急救病历,严格遵守病案管理。

5.遇重大抢救和灾难事件应及时向中心(站)领导报告。6.保障设备完好,提高使用率,及时补充药品和器材,保证患者得到有效的救治,按常规进行器械与车厢消毒。

7.严格遵守物价规定,合理收费。

8.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急救站护士工作职责

一、接诊实行24小时值班制,提前15分钟接班。

二、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后进行医疗机械的查点和药品的补充,确保急救物品及急救药品的数量和质量。

三、接诊护士到达当地医院后,需和患儿家属沟通,按照有关规定的出诊交纳转运费用。

四、在转运途中,须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配合医生对患者做出相应处理。

五、在转运过程中,着装整齐、态度和蔼、措辞得当,不得说笑和说一些有损于医院的言语,严防纠纷事故的发生。

六、到达医院后,接诊护士开出相关治疗费用,并陪同患儿家属于门诊收费室交纳住院押金。

七、整理急救箱物品,及时补充急救箱内物品及药品。

调度员职责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执行医疗规章制度。2.做好交接班工作,检查、测试通讯设备。

3.接到急救呼救信息后,问明地址,判断病情及现场情况,合理派出救护车及医护人员,做好记录。

4.遇到重大灾害事故呼救时,首先问明情况(如: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种类、伤亡人数和程度、联系人及电话等),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急救车辆,同时报告中心领导或值接领导。

5.做好通信设备的使用和保养工作,发生故障时,向领导报告,立即采取措施,保证通讯畅通。

6.急救通讯设备不得用于非急救通讯。

7.调度人员在工作之际,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努力提高调度、指挥、协调能力,做好调度和指挥工作。

急救站驾驶员职责

1、积极参加学习,服从分配,听从指挥,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积极参加业务学习,掌握所驾驶车辆技术性能,不断提高驾驶水平。

3、服从120调度指挥,无派车单严禁出车,更不准私自出车和执行120任务期间绕道办私事。

4、执行任务时密切配合、协助急救医师,安全完成急救任务。

5、掌握使用GPS、电台和警报器,以及车载设备,负责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6、严格按规定收费,栏目清楚,字迹工整,收费发票存根与医疗收据一并上交。

7、做好接班前的车辆检查,认真保养车辆。

8、保持车辆整洁干净,随车物品固定牢固。

9、上班期间严禁饮酒,未执行急救任务时不得乱用警报器,着装整齐,按规定穿工作服,佩带工作牌,以保持急救单元整体形象。

10、下班时锁好车辆门窗,严防随车物品丢失。

急救员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积极热情,认真负责。

2.认真接受院前急救常识的培训,掌握基本急救技能。3.医务人员指挥,完成患者的搬运、转送工作。4.保持工作服及担架清洁卫生。

5.正确搬运患者,保证患者搬运途中安全,防止不良事件发生。

第4篇:院前急救护士岗位职责

院前急救护士岗位职责

1、在急救站护士长带领下,认真执行院前急救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医师完成急救护理工作。

2、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中心调度指挥,按时随车出诊

3、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急救意识,对伤病员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工作,熟练掌握现场急救各项护理技术,掌握仪器设备、器械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4、配合医师抢救伤病员,动作迅速、敏捷、准确,严格执行医嘱,用药做到“三清一复核”(听清、问清、看清,与医生复核)。抢救后迅速清理现场,一切用弃药械及包装物经核对后带回,不得遗弃于现场,并及时做好记录。

5、协助搬运伤病员,做好转运途中伤病员的固定及急救护理工作,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协助医师采取有效急救措施。

6、突发公共事件或遇大批受伤或中毒者时,服从现场领导指挥,协助医师做好检伤分类工作和对危重伤病员进行抢救。

7、抢救结束后,负责统计所有医疗物品消耗,并做好收费相关工作。

8、负责本车组急救药品、仪器、设备、氧气等的保管、领取、查对、交接,负责车上毒麻药品管理;保证车载仪器设备性能良好、电量充足、氧气足量,药品齐备;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保持车内各种器械设备表面的清洁,定期消毒。

9、爱护医疗急救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按规定报修,并及时补充更换出诊所用各种急救药品及器械,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10、爱岗敬业,求真务实。以伤病员为中心,加强业务学习,及时总结抢救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提供优质服务。

第5篇:院前急救护理岗位职责

院前急救站护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须持证上岗,具备良好的素质,高尚的医德,具备较强的急救意识,对患者有高度的责任感。

二、接到出诊通知后,根据伤病员的病情特点,迅速准备好有关抢救药品及器材,1分钟内(夜间2分钟内)随救护车出诊赶赴指定地点。

三、准备好各项急救所需用品、器材、辅料,在急救过程中,应迅速而准确的协助医师进行抢救工作。

四、坚守岗位、严格查对制度,用要做到“三清一复核”(听清、问清、看清、与医生复核),配合抢救患者,动作迅速敏捷准确抢救后清理现场,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主动报告医生。

五、遇大批受伤和中毒者时,配合医师做好伤情分级及对危重伤员进行紧急抢救。

六、配合医生及时书写急救病历,做到内容真实完整,时间记录准确。

七、出诊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充救护车上的急救药品及器材,并做好救护车那抢救器材的维护。

八、定时检查车内的仪器、物品、药品,保证完好充足无过期,定种类、定数量。各种物品要用后立即补充。

九、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负责车内及医疗器械消毒工作。遇有传染病时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

第6篇:院前急救护士岗位职责

莒县人民医院院 120急救站护士岗位职责

1、衣帽整齐,准时参加交接班。

2、接到“出警指令”后,根据伤员的病情特点,迅速准备好有关抢救药品及器材,3分钟内随急救车出诊,赶赴指定地点。

3、准备好各项急救所需用品、器材、敷料,在急救过程中,应协助医师进行抢救急救工作。

4、坚守岗位,严格查对制度,用药做到“三清一复核”(听清、问清、看清,与医生复核);配合抢救病人,动作迅速、准确;抢救后清理现场;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报告医生。

5、遇大批受伤或中毒者时,配合医师做好伤情分级及对危重伤病员进行抢救。

6、出诊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充救护车上的急救药品及器材,并做好急救车内抢救器材的维护。

7、定时检查车内的仪器、物品、药品,保证完好充足无过期。各种物品、药品用后要立即补充。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遇有传染病时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

9、负责维持车内卫生,负责车载医疗器械消毒。

第7篇: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简报

灵武市人民医院简报

(2014年度 第5期)

灵武市人民医院 2014年11月18日

铃声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

——灵武市医院院前急救网络使用知识培训

为进一步规范灵武辖区医疗机构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提高医院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确保在重大疫情发生时,能够反应迅速,处理及时。我院于2014年11月17日正式加入了银川市紧急救援中心,建立了灵武市急救分站,“120”院前急救归银川市紧急救援中心统一调度指挥。

为了提高急救分站的院前急救和应急救援能力,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院前急救服务,11月17日下午2:00分,我院特邀请银川市紧急救援中心副主任殷刚,指挥调度科科长杨蕴青、车辆管理科科长王晓东三人,在四楼多功能厅进行《灵武市医院院前急救网络使用知识培训》,医院应急领导

小组成员及急救中心全体医务人员,包括院内急救,院前急救,120急救车司机全部参加了此次培训。会上,院长胡学清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120急救热线是医院急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必须规范运行,生命大于一切,我们要不惜一切代价,做好急救工作;他说:这是一次正规化的培训,这标志着我院作为急救中心分站正式开始运行,灵武市急救分站的建设,要以银川市紧急救援中心为核心,医院网络信息化建设为基础,24小时听候银川市急救中心统一调度,确保急救工作的万无一失。之后由银川市紧急救援中心的三位领导分别对紧急救援工作做了详细讲解。

首先,银川市紧急救援中心调度科杨科长对《院前急救工作流程及院前医疗纠纷的防范》做详细介绍。她重点强调:院前急救是急救医疗服务的延伸,服务时限性强,要求我们要做到“有呼必应”“有求必救”。按照“现场抢救,就近救急,病人自愿,医院能及,统一调度”的原则,开展院前急救工作。同时杨科长通过培训对服务对象的特殊性、救治环境的局限性、院前急救工作流程、院前急救医疗纠纷的因素和防范对策等内容做详细介绍。

其次,银川市紧急救援中心的车管科王晓东科长,对《救护车交通事故分析及防范》做了专题介绍。他提到了救护车作为救援运输最重要交通工具,在整个救援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救护车的安全在救援工作中就变得尤为重要。王科长通过真实实例分析了救护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并且详细介绍了避免交通事故的防范措施。强调完善健全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行为规范、目标责任书、驾驶员岗前培训及车辆维修保养等制度对减少救护车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性。

最后,银川市紧急救援中心副主任殷刚对院前救援工作进行了总结。他提到:院前急救工作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提高应急救治能力,对于保障群众健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我们要不断加强急救服务内涵建设,强化“铃声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的服务意识,院前救援工作需要全员参与,共同努力。理论培训结束后,由杨科长带领全体参会人员到我院急救中心分站现场进行120网络信息指导,使大家更加真实的了解网络操作流程。此次培训,是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它为提高急救能力和水平及救援工作的深入展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8篇:院前急救医疗管理办法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3-12-19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 第3号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已于2013年10月22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主任 李斌2013年11月29日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管理,规范院前医疗急救行为,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水平,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医疗机构和人员。

本办法所称院前医疗急救,是指由急救中心(站)和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网络医院(以下简称急救网络医院)按照统一指挥调度,在患者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在医疗机构外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

第三条 院前医疗急救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合理配置、提高效能”的原则,统一组织、管理、实施。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保证院前医疗急救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医疗服务需求相适应。

第四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国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全国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规划和实施本辖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监督管理本辖区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五条 院前医疗急救以急救中心(站)为主体,与急救网络医院组成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共同实施。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将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纳入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按照就近、安全、迅速、有效的原则设立,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管理。

第七条 急救中心(站)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设置、审批和登记。

第八条 设区的市设立一个急救中心。因地域或者交通原因,设区的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未覆盖的县(县级市),可以依托县级医院或者独立设置一个县级急救中心(站)。

设区的市级急救中心统一指挥调度县级急救中心(站)并提供业务指导。

第九条 急救中心(站)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医院专科情况等指定急救网络医院,并将急救网络医院名单向社会公告。急救网络医院按照其承担任务达到急救中心(站)基本要求。

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及其内设机构、个人不得使用急救中心(站)的名称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第十条 急救中心(站)负责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指挥和调度,按照院前医疗急救需求配备通讯系统、救护车和医务人员,开展现场抢救和转运途中救治、监护。急救网络医院按照急救中心(站)指挥和调度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区域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地理环境、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配置救护车。

救护车应当符合救护车卫生行业标准,标志图案、标志灯具和警报器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急救中心(站)、急救网络医院救护车以及院前医疗急救人员的着装应当统一标识,统一标注急救中心(站)名称和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

第十三条 全国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为“120”。

急救中心(站)设置“120”呼叫受理系统和指挥中心,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120”呼叫号码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院前医疗急救呼叫电话。

第十四条 急救中心(站)通讯系统应当具备系统集成、救护车定位追踪、呼叫号码和位置显示、计算机辅助指挥、移动数据传输、无线集群语音通讯等功能。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开展演练,推广新知识和先进技术,提高院前医疗急救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能力与水平。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行政区域内人口数量、地域范围、经济条件等因素,加强急救中心(站)的应急储备工作。

第三章 执业管理

第十七条 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应当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操作规范、诊疗指南。

第十八条 急救中心(站)应当制定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规章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保证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规范服务和迅速处置。

第十九条 从事院前医疗急救的专业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医疗救护员。

医师和护士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医疗救护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前,应当经设区的市级急救中心培训考核合格。

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考核、聘任等方面应当对上述人员给予倾斜。

第二十条 医疗救护员可以从事的相关辅助医疗救护工作包括:

(一)对常见急症进行现场初步处理;

(二)对患者进行通气、止血、包扎、骨折固定等初步救治;

(三)搬运、护送患者;

(四)现场心肺复苏;

(五)在现场指导群众自救、互救。

第二十一条 急救中心(站)应当配备专人每天24小时受理“120”院前医疗急救呼叫。“120”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受理人员应当经设区的市级急救中心培训合格。

第二十二条 急救中心(站)应当在接到“120”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后,根据院前医疗急救需要迅速派出或者从急救网络医院派出救护车和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不得因指挥调度原因拒绝、推诿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第二十三条 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应当按照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意愿的原则,将患者转运至医疗机构救治。

第二十四条 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应当做好“120”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受理、指挥调度等记录及保管工作,并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相关规定,做好现场抢救、监护运送、途中救治和医院接收等记录及保管工作。

第二十五条 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费用,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第二十六条 急救中心(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的现场救援和信息报告工作。

第二十七条 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不得将救护车用于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除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救护车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第二十八条 急救中心(站)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作好应急储备物资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二十九条 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应当向公众提供急救知识和技能的科普宣传和培训,提高公众急救意识和能力。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的设置管理工作,对其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现本辖区任何单位及其内设机构、个人未经批准使用急救中心(站)的名称或救护车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应当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向同级公安机关通报情况。

第三十三条 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下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未履行职责的,应当责令其纠正或者直接予以纠正。

第三十四条 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应当对本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管理、培训和考核,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处理等。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六条 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使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七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一)未经批准擅自使用“120”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或者其他带有院前医疗急救呼叫性质号码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救护车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

(三)急救中心(站)因指挥调度或者费用等因素拒绝、推诿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

(四)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救护员,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四批新职业情况说明所定义,运用救护知识和技能,对各种急症、意外事故、创伤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施行现场初步紧急救护的人员。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救护车,是指符合救护车卫生行业标准、用于院前医疗急救的特种车辆。

第四十条 在突发事件中,公民、法人和其他单位开展的卫生救护不适用于本办法。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岗位职责(精选8篇).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岗位职责(精选8篇)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院前急救人员岗位职责 院前急救岗位职责 院前急救人员岗位职责 院前急救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相关推荐
    [岗位职责]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