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管岗位职责(精选5篇)_政府采购岗位职责

2022-03-28 岗位职责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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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政府采购管理岗位职责

A岗

1、在处长和分管副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办法,制定全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制度、实施办法等;

3、负责拟订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计划;

4、负责编制全系统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办理备案和审批事项;

5、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招标、谈判、询价的具体业务,拟订政府采购合同等;

6、负责监督、检查所属单位的政府采购活动等;

7、负责采购合同审核、采购资金的支付与结算手续,编报采购信息报表等;

8、负责与财政政府采购资金的对账工作;

9、负责办理全系统政府采购资产调拨手续;

10、负责全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发现工作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11、负责协助做好全系统政府采购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12、负责与本级政府采购部门的协调工作;

13、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B岗 国有资产管理或其他人员不在岗时,负责其各项工作。

第2篇: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中心全面工作,对局分管领导负责。

2、制定七台河市政府采购中心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中心各部门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3、负责组织实施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并督促合同履约。

4、制定中心内部采购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协调监督考核并使其正常运行,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规避采购风险,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5、审定项目采购方案、招标等采购文件、评标及定标办法;审核供应商资质。

6、签发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资金支付申请书、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单等中心有关采购业务文件。

7、自觉接受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组织并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集中采购机构的年度业绩考核并进行整改,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进展情况。负责中心采购人员年度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8、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综合信息部部长岗位职责

1、负责部内全面工作,对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负责。2、制定中心长远发展规划和近期工作目标,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完成目标任务。

3、制定综合信息部年度政府采购工作目标,负责组织实施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并制定中心采购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和方案。

4、对采购过程中的采购计划、委托协议签定、采购公告信息发布、采购合同签署发票管理及资金结算等事项提出具体处办意见。

5、负责采购项目技术参数的初步审核工作。

6、负责对预算额度在10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归档文件的审核工作。主要是依据《政府采购法》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对归档所需的采购文件进行审核,主要包括政府采购计划文件、招标文件、开标文件、评审文件、中标文件、合同文件、验收和结算文件及其他文件等,同时,审核采购活动各个环节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完备。

7、负责质疑、举报项目答复意见的技术审核和政策把关。

8、负责中心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招标采购有关技术性文件的读解工作。

9、负责对审核资料原始文字记录的管理与归档工作。10、定期进行采购中心业务的调研、运行情况统计分析反馈和回访工作。

11、梳理供应商询问质疑和投诉事宜,负责对受理结果的整理报办工作。

12、负责对《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的考核落实工作,认真执行考核办法,接受财政监管部门的综合考核。

13、协调本部与其它部门采购的具体事宜,协调部门之间工作的衔接与运行。

14、负责对部内工作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考核。

15、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综合信息部资金结算组岗位职责

1、负责中心的部门预算编制,做好会计、统计工作,负责决算的编报和财务收支的管理。

2、办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结算手续及采购业务的统计、分析、报送与评估工作;定期编报财务报表、采购项目一览表、投标和履约保证金及标书收入明细表;定期对采购项目履约情况进行回访工作。

3、负责《政府采购转帐通知书》和《发货票》的登记和催办。

4、负责对审核资料原始文字记录的管理与归档工作。5、中心采购档案的归档和整理工作。

6、负责文件的收发、传递、督办与反馈、机要、保密等工作。

7、负责办公设备、用品及消耗材料的计划、保管和分发,办公设备的维修与维护,安全防火防盗等行政后勤事务工作。

8、完成综合信息部部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综合信息部综合信息岗位职责

1、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的接受、登记、录入、传递;负责公告信息的发布与管理;负责发售采购文件;负责正式采购合同的签定及备案;负责文印管理;做好现金出纳员工作。

2、负责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技术参数的初级审核工作。3、负责质疑、举报项目答复意见的技术审核和政策把关工作。

4、负责政府采购中心执行上级部门关于招标采购有关技术性文件的读解工作。

5、负责综合调研、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分析汇总上报、政府采购宣传报道、中心人员年度考核及业务培训工作。

6、负责采购业务全过程监督和质疑投诉的情况分析汇总以及对采购项目履约情况的回访工作。

7、负责中心制度的拟定和文字材料的汇总、整理工作。8、负责内部办公自动化及内部网络建设和管理。9、负责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和网上采购管理系统的开发、维护、升级和推广应用。

10、负责采购活动的图像、影像等记录媒介的摄录、编辑、制做和整理工作。

11、负责采购人信息库的建立、更新、分类、管理和维护工作。12、完成综合信息部部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采购招标部部长岗位职责

1、负责部内全面工作,对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负责。2、制定采购招标部年度政府采购工作目标任务,统筹安排制定具体采购方案,编制采购文件,组织招标评审,组织实施完成年度政府采购目标工作任务。

3、定期进行采购招标业务的调研、运行情况反馈和回访工作。

4、协调本部与其它部门采购的具体事宜,协调部门之间工作的衔接与运行。

5、负责对部内工作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考核。6、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采购招标部一组岗位职责

1、负责采购人提出的政府采购计划中采购项目的审核,与采购单位进行沟通衔接,详细了解采购需求,完善技术参数,填制采购项目确认单。

2、负责制定统一规范的采购文件,统一规范各种招标相关文件及其表格文本模式等。

3、负责对采购项目的前期论证和调研,按标书范文制作招标文件。

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分包情况提出潜在供应商的领域和数量;并按照采购项目的技术复杂程度和采购预算规摸,提出拟聘请专家的领域、职称、人数意见,并履行相关程序。

5、采购文件的拟定和编制;组织采购项目预备会及现场踏察,对组织招标或竞争性谈判过程中,依据招标文件规定需对预中标供应商进行考察后方能确定招标结果的采购项目,配合采购人对其企业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和履约能力等进行考察,为评标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主持采购项目的开标会、评审会,组织评审委员会对采购项目进行评审和定标;撰写评标报告,填发中标(成交)通知书;招标会议的记录,采购档案的归集、整理。6、负责协调发售标书并开具《投标保证金通知书》。7、采购合同的拟定与完善。

8、负责商品信息库和供应商库的建立、更新、分类、管理、维护和应用。

9、招标现场秩序的维护。

10、负责招标采购数据信息的收集记录统计分析整理工作,并报综合信息部。

11、协调配合对采购项目质疑和投诉情况的调查处理和回访工作。

采购招标部二组岗位职责

1、负责采购人提出的政府采购计划中采购项目的审核,与采购单位进行沟通衔接,详细了解采购需求,完善技术参数,填制采购项目确认单。

2、负责制定统一规范的采购文件,统一规范各种招标相关文件及其表格文本模式等。

3、负责对采购项目的前期论证和调研,按标书范文制作招标文件。

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分包情况提出潜在供应商的领域和数量;并按照采购项目的技术复杂程度和采购预算规摸,提出拟聘请专家的领域、职称、人数意见,并履行相关程序。

5、采购文件的拟定和编制;组织采购项目预备会及现场踏察,对组织招标或竞争性谈判过程中,依据招标文件规定需对预中标供应商进行考察后方能确定招标结果的采购项目,配合采购人对其企业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和履约能力等进行考察,为评标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主持采购项目的开标会、评审会,组织评审委员会对采购项目进行评审和定标;撰写评标报告,填发中标(成交)通知书;招标会议的记录,采购档案的归集、整理。

6、负责协调发售标书并开具《投标保证金通知书》。7、采购合同的拟定与完善。

8、负责商品信息库和供应商库的建立、更新、分类、管理、维护和应用。

9、招标现场秩序的维护。

10、负责招标采购数据信息的收集记录统计分析整理工作,并报综合信息部。

11、协调配合对采购项目质疑和投诉情况的调查处理和回访工作。

合同监审部部长岗位职责

1、负责部内全面工作,对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负责。2、制定合同监审部年度政府采购工作目标,负责组织并参与完成年度采购监督审查验收工作目标任务。

3、负责协调组织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做好采购合同的履约和验收,并组织做好采购业务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4、具体负责受理采购项目的询问、质疑和投诉处理工作。

5、定期进行采购履约业务的调研、运行情况反馈和回访工作。

6、协调本部与其它部门采购的具体事宜,协调部门之间的衔接与运行。

7、负责对部内工作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考核。8、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合同监审部监督检查岗位职责

1、制定评标纪律,协调确定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在相关部门监督下组织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并组织邀请纪检、审计、公证等部门参与监督,维护招标现场秩序。

2、负责采购业务的全程监督,对采购项目进行定期回访,负责组织采购人和专家对采购项目进行中期跟踪监督、督办及情况反馈、通报,并提出工作建议。

3、参与招标谈判文件的审核,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对签订的合同进行符合性审查。

4、受理供应商询问、质疑和投诉,协调处理答复,并报采购办备案。

5、负责中心在执行上级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性文件的读解工作

6、完成部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合同监审部履约验收岗位职责

1、制定政府采购验收管理规定和分类验收标准程序,落实项目具体验收方案。

2、组织协调采购人、专家、财政监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履约验收,进行绩效评价,并出具验收报告和相关评价报告。

3、对评审专家业务水平、工作能力、职业道德和供应商信誉度进行考核评价、记载。

4、开具履约保证金收取和退还通知,审核签批《支付货款通知书》。

5、协调配合对采购项目质疑和投诉情况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采购项目月、季、年度综合(含专家、采购人、供应商)信息的数据收集统计分析报告,并报综合信息部;定期编报待检待验采购项目一览表和验收项目运行表。

7、完成部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3篇: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在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政府采购中心的全面工作。2.组织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全员综合素质。3.负责审核政府采购预算经费及采购项目计划。4.负责投标、评标人资格审定。5.审定招标文件、招标公告。6.组织拟制、签订中标经济合同。7.负责管理政府采购资金专户。8.按政府采购制度操作规程,组织完成各项政府采购工作。9.负责政府采购中心人员管理,搞好内外协调。10.组织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4篇: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中心全面工作,对局分管领导负责。

2、制定七台河市政府采购中心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中心各部门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3、负责组织实施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并督促合同履约。

4、制定中心内部采购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协调监督考核并使其正常运行,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规避采购风险,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5、审定项目采购方案、招标等采购文件、评标及定标办法;审核供应商资质。

6、签发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资金支付申请书、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单等中心有关采购业务文件。

7、自觉接受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组织并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集中采购机构的年度业绩考核并进行整改,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进展情况。负责中心采购人员年度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8、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综合信息部部长岗位职责

1、负责部内全面工作,对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负责。

2、制定中心长远发展规划和近期工作目标,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完成目标任务。

3、制定综合信息部年度政府采购工作目标,负责组织实施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并制定中心采购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和方案。

4、对采购过程中的采购计划、委托协议签定、采购公告信息发布、采购合同签署发票管理及资金结算等事项提出具体处办意见。

5、负责采购项目技术参数的初步审核工作。

6、负责对预算额度在10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归档文件的审核工作。主要是依据《政府采购法》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对归档所需的采购文件进行审核,主要包括政府采购计划文件、招标文件、开标文件、评审文件、中标文件、合同文件、验收和结算文件及其他文件等,同时,审核采购活动各个环节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完备。

7、负责质疑、举报项目答复意见的技术审核和政策把关。

8、负责中心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招标采购有关技术性文件的读解工作。

9、负责对审核资料原始文字记录的管理与归档工作。

10、定期进行采购中心业务的调研、运行情况统计分析反馈和回访工作。

11、梳理供应商询问质疑和投诉事宜,负责对受理结果的整理报办工作。

12、负责对《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的考核落实工作,认真执行考核办法,接受财政监管部门的综合考核。

13、协调本部与其它部门采购的具体事宜,协调部门之间工作的衔接与运行。

14、负责对部内工作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考核。

15、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综合信息部资金结算组岗位职责

1、负责中心的部门预算编制,做好会计、统计工作,负责决算的编报和财务收支的管理。

2、办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结算手续及采购业务的统计、分析、报送与评估工作;定期编报财务报表、采购项目一览表、投标和履约保证金及标书收入明细表;定期对采购项目履约情况进行回访工作。

3、负责《政府采购转帐通知书》和《发货票》的登记和催办。

4、负责对审核资料原始文字记录的管理与归档工作。

5、中心采购档案的归档和整理工作。

6、负责文件的收发、传递、督办与反馈、机要、保密等工作。

7、负责办公设备、用品及消耗材料的计划、保管和分发,办公设备的维修与维护,安全防火防盗等行政后勤事务工作。

8、完成综合信息部部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综合信息部综合信息岗位职责

1、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的接受、登记、录入、传递;负责公告信息的发布与管理;负责发售采购文件;负责正式采购合同的签定及备案;负责文印管理;做好现金出纳员工作。

2、负责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技术参数的初级审核工作。

3、负责质疑、举报项目答复意见的技术审核和政策把关工作。

4、负责政府采购中心执行上级部门关于招标采购有关技术性文件的读解工作。

5、负责综合调研、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分析汇总上报、政府采购宣传报道、中心人员年度考核及业务培训工作。

6、负责采购业务全过程监督和质疑投诉的情况分析汇总以及对采购项目履约情况的回访工作。

7、负责中心制度的拟定和文字材料的汇总、整理工作。

8、负责内部办公自动化及内部网络建设和管理。

9、负责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和网上采购管理系统的开发、维护、升级和推广应用。

10、负责采购活动的图像、影像等记录媒介的摄录、编辑、制做和整理工作。

11、负责采购人信息库的建立、更新、分类、管理和维护工作。

12、完成综合信息部部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采购招标部部长岗位职责

1、负责部内全面工作,对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负责。

2、制定采购招标部年度政府采购工作目标任务,统筹安排制定具体采购方案,编制采购文件,组织招标评审,组织实施完成年度政府采购目标工作任务。

3、定期进行采购招标业务的调研、运行情况反馈和回访工作。

4、协调本部与其它部门采购的具体事宜,协调部门之间工作的衔接与运行。

5、负责对部内工作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考核。

6、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采购招标部一组岗位职责

1、负责采购人提出的政府采购计划中采购项目的审核,与采购单位进行沟通衔接,详细了解采购需求,完善技术参数,填制采购项目确认单。

2、负责制定统一规范的采购文件,统一规范各种招标相关文件及其表格文本模式等。

3、负责对采购项目的前期论证和调研,按标书范本制作招标文件。

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分包情况提出潜在供应商的领域和数量;并按照采购项目的技术复杂程度和采购预算规摸,提出拟聘请专家的领域、职称、人数意见,并履行相关程序。

5、采购文件的拟定和编制;组织采购项目预备会及现场踏察,对组织招标或竞争性谈判过程中,依据招标文件规定需对预中标供应商进行考察后方能确定招标结果的采购项目,配合采购人对其企业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和履约能力等进行考察,为评标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主持采购项目的开标会、评审会,组织评审委员会对采购项目进行评审和定标;撰写评标报告,填发中标(成交)通知书;招标会议的记录,采购档案的归集、整理。

6、负责协调发售标书并开具《投标保证金通知书》。

7、采购合同的拟定与完善。

8、负责商品信息库和供应商库的建立、更新、分类、管理、维护和应用。

9、招标现场秩序的维护。

10、负责招标采购数据信息的收集记录统计分析整理工作,并报综合信息部。

11、协调配合对采购项目质疑和投诉情况的调查处理和回访工作。

采购招标部二组岗位职责

1、负责采购人提出的政府采购计划中采购项目的审核,与采购单位进行沟通衔接,详细了解采购需求,完善技术参数,填制采购项目确认单。

2、负责制定统一规范的采购文件,统一规范各种招标相关文件及其表格文本模式等。

3、负责对采购项目的前期论证和调研,按标书范本制作招标文件。

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分包情况提出潜在供应商的领域和数量;并按照采购项目的技术复杂程度和采购预算规摸,提出拟聘请专家的领域、职称、人数意见,并履行相关程序。

5、采购文件的拟定和编制;组织采购项目预备会及现场踏察,对组织招标或竞争性谈判过程中,依据招标文件规定需对预中标供应商进行考察后方能确定招标结果的采购项目,配合采购人对其企业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和履约能力等进行考察,为评标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主持采购项目的开标会、评审会,组织评审委员会对采购项目进行评审和定标;撰写评标报告,填发中标(成交)通知书;招标会议的记录,采购档案的归集、整理。

6、负责协调发售标书并开具《投标保证金通知书》。

7、采购合同的拟定与完善。

8、负责商品信息库和供应商库的建立、更新、分类、管理、维护和应用。

9、招标现场秩序的维护。

10、负责招标采购数据信息的收集记录统计分析整理工作,并报综合信息部。

11、协调配合对采购项目质疑和投诉情况的调查处理和回访工作。

合同监审部部长岗位职责

1、负责部内全面工作,对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负责。

2、制定合同监审部年度政府采购工作目标,负责组织并参与完成年度采购监督审查验收工作目标任务。

3、负责协调组织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做好采购合同的履约和验收,并组织做好采购业务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4、具体负责受理采购项目的询问、质疑和投诉处理工作。

5、定期进行采购履约业务的调研、运行情况反馈和回访工作。

6、协调本部与其它部门采购的具体事宜,协调部门之间的衔接与运行。

7、负责对部内工作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考核。

8、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合同监审部监督检查岗位职责

1、制定评标纪律,协调确定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在相关部门监督下组织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并组织邀请纪检、审计、公证等部门参与监督,维护招标现场秩序。

2、负责采购业务的全程监督,对采购项目进行定期回访,负责组织采购人和专家对采购项目进行中期跟踪监督、督办及情况反馈、通报,并提出工作建议。

3、参与招标谈判文件的审核,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对签订的合同进行符合性审查。

4、受理供应商询问、质疑和投诉,协调处理答复,并报采购办备案。

5、负责中心在执行上级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性文件的读解工作

6、完成部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合同监审部履约验收岗位职责

1、制定政府采购验收管理规定和分类验收标准程序,落实项目具体验收方案。

2、组织协调采购人、专家、财政监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履约验收,进行绩效评价,并出具验收报告和相关评价报告。

3、对评审专家业务水平、工作能力、职业道德和供应商信誉度进行考核评价、记载。

4、开具履约保证金收取和退还通知,审核签批《支付货款通知书》。

5、协调配合对采购项目质疑和投诉情况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采购项目月、季、年度综合(含专家、采购人、供应商)信息的数据收集统计分析报告,并报综合信息部;定期编报待检待验采购项目一览表和验收项目运行表。

7、完成部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5篇:岗位职责之试析我国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职责权限定位

试析我国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职责权限定

【摘 要】政府采购是一个复杂多元的系统工程。在政府采购操作过程中,易发、频发侵犯供应商和采购人等主要当事人权益的违法行为,不利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造成社会福利的净损失。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公开、公正、公平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亟需加强监督与管理。如何对政府采购监管主体进行定位,并厘清其职责和权限,需要我们进一步的分析与研究。本文在分析我国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职责权限定位现状的基础上,揭示出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参照相关依据和原则,提出了规范我国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职责权限定位的基本思路。

【关键词】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职责权限定位

政府采购是以政府为主体,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运用财政性资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程序和方式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一个复杂多元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害关系和利益。在政府采购操作过程中,易发、频发侵犯供应商和采购人等主要当事人权益的违法行为,破坏了政府采购市场的正常运行,不利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并最终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造成社会福利的净损失。如何高效优质地完成政府采购任务,同时贯彻政府政策意图,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亟需优化各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利益结构,使各主体的权益得到维护和保障,以确保政府采购事业的顺利进行和完成。规范各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行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秩序,亟需加强监督与管理。如何对政府采购监管主体进行定位,并厘清其职责和权限,需要我们进一步的分析与研究。

一、我国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职责权限定位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以“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为主体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规定,为政府采购事业的良性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两法”均对政府采购监管主体给予了界定,并明确规定各监管主体的具体职责与权限。

然而,实践证明,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职责权限定位存在多方矛盾与问题,影响了采购质量和效益提升,严重干预了政府采购事业的良性发展。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职责权限定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两法”对监督管理权限划分存在矛盾

当前,我国出台了《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初步建立了政府采购法律体系,但对监管权限划分存在矛盾和口径不一致的问题。《招标投标法》中规定,有关行政监管部门有权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与管理,依法查处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但并未明确界定谁是真正的监管机构;《政府采购法》赋予了各级政府财政部门作为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

按照“后法优于先法”的原则,《政府采购法》是后法,其法律效力要高于先法(《招标投标法》),但当前“两法”享有同等法律效力。这种对监督管理权限划分的不明确不清晰,必然造成采购当事人难以知晓谁是真正的监管机构,一旦产生矛盾纠纷,便会出现相关部门互相“踢皮球”、推诿扯皮,被害人投诉无门的情形。在“中国政府采购第一案”中,北京现代沃尔公司先告到发改委,其称此事不在其职责范围内不予受理;后告到财政部,又吃了个“闭门羹”;最后,该公司以财政部不作为为由将其告上法庭。在此案中,究竟谁是监管部门,“两法”口径不一,责任人不一致,某些利益相关者被踢来踢去,其合法权益得不到切实有效的维护和保障。

2.“管采分离”工作未落实到位

随着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管采分离”体制逐步建立,为政府采购规范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管”,侧重于对政府采购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采”,强调具体政府采购操作实践。目前,我国“管”“采”双方权力界限模糊,不少地方政府采购监管与操作机构并未实现真正分离,却在机构设置上“做文章”,如在财政部门内部设立一个政府采购办公室或采购中心,代表财政部门行使政府采购监管和具体采购的双重职能,致使财政部门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将监督管理与实践操作混为一体,既参与政府采购商业决策,又忙于采购事务性操作,疏忽了对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资金支出的监督和管理,造成了监管的严重滞后和越位缺位。

另外,一些地方在实际工作中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虽已实行管采分离,但职责定位模糊,利益关系没有理顺,监管缺乏有效制约机制。“管采分离”工作未落实到位,监管失效的政府采购最终会由分散腐败走向集中腐败,使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受损。

3.监管机构的权力定位依据模糊

《政府采购法》赋予了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采购全过程的监管职权,其中包括对各采购当事人行为、采购程序等的监督和管理等。然而,这种监管权力定位不够明确,使得监管部门的行政裁量权过大,权力在行使过程中缺乏必要的制约。同时,监管机构行使权力的依据比较模糊,如规定可以制定集中采购目录,但对于目录范围、权力行使依据以及权力有无制约都未明确界定;亦可以改变采购方式,如由招标性采购改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或询价采购或其他,但未明确其改变的限制性条件。

应的执法依据和权力制约机制,必然会造成其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使政府采购的社会公信力下降,给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带来巨大损失。

4.负有监管职责的各部门之间权责划分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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