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党建管理岗位职责和目标(精选3篇)_党建管理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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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为社会组织提供党建管理岗位
关于为社会组织提供党建管理岗位
补贴办法(试行)
京社领办发[2017]12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面、务实、有效开展,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16﹞27号)、《北京市2016—2020年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保障规划》(京办发﹝2017﹞4号)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三年行动计划》(京组通﹝2016﹞44号)等文件精神,本着总结经验、弥补不足、规范运作、促进发展的原则,结合新的工作形势和任务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为社会组织党建管理岗位提供补贴的根本目的,是支持社会组织配备、配齐、配强党建工作人员,促进其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确保社会组织正确的发展方向。
第三条
社会组织党建管理岗位补贴支持工作,由市委社会工委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协调落实。
第二章 岗位确定
第四条
本办法中的社会组织党建管理岗位主要包括:
(一)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建委)及其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相关管理岗位;
(二)在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正式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等;
(三)在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正式登记、尚未成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
(四)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党建工作岗位。
已有明确财政渠道支持的以上岗位,不在本办法支持之列;鼓励以上党务工作岗位与业务工作岗位交叉融合,体现“党建和业务工作一起抓”的原则要求。
第五条
岗位数量标准。根据经费额度和实际需要,每年对拟支持的岗位数量进行核定:
(一)每个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本级党建委(含党建办)支持1-3个岗位;
(二)已正式成立的社会组织党委、社会组织联合党组织、社会组织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支持对象;
(三)已建立党建工作小组的社会组织,由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党建委综合统筹,采取联合的形式,每10个党建工作小组支持1个岗位;
(四)暂未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原则上由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党建委综合统筹,采取联合的形式,每10家社会组织支持1个岗位,用于党群工作开展;
(五)专门从事党建研究、促进等工作的社会组织,给
予特殊支持。
第六条
申报及审核程序
(一)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本级的岗位需求应按本单位相应工作程序(如党组会、理事长或会长办公会等,下同)明确意向后,填写《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本级党建管理岗位支持申报表》(见附件1);
(二)一般性社会组织的岗位需求应在明确意向后,向本领域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提交《社会组织党建管理岗位支持申报表》(见附件2);
(三)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负责对本领域申报的岗位进行初审、把关、推荐,经综合衡量、务实考察、认真研究并履行本单位相应工作程序后,形成明确的审核意见,统一向市委社会工委报送推荐结果及相应材料;
(四)市委社会工委进行审核、确定岗位,并以《岗位支持通知书》的形式予以明确。
第三章 岗位聘用
第七条
岗位确定后,各单位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岗位人员选聘、择优录用。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原则上从具有专业资格的人事(劳务)派遣等机构引入所需人员。
第九条
岗位聘用人员基本条件(一)中共正式党员;
(二)忠于党的事业,具有一定的党建专业知识、理论
素养和政策水平;
(三)了解党建实务工作;
(四)具有相应的组织协调、文字表达等工作所需能力;(五)身体健康,党建委主任、副主任年龄不超过70周岁,党建办主任、副主任和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其他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用人单位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相关资格条件;选用人员时应严格遵守市委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第十条
人员聘用基本程序
(一)向社会或一定范围内公开发布相关招聘信息;(二)严格审核应聘人员的基本资质;(三)组织应聘人员进行必要的相关测试;(四)按照内部规定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五)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将《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3)及时报送市委社会工委备案。期间如果出现人员变动,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市委社会工委。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结合实际制定《岗位说明书》,明确不同岗位所承担的具体工作职责。
第四章 人员管理考核
第十二条
人员到岗后,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负责岗位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
(一)实行实名制管理,体现到岗位聘用、工作开展、4
人员变动、补贴发放、考核评价各个环节;
(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聘用人员树立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并按照《党章》及有关规定要求加强教育管理;
(三)建立考勤制度,做好岗位聘用人员的出勤和请销假登记;
(四)建立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岗位聘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搞好在岗培训,提高聘用人员的业务能力;(六)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岗位聘用人员健康成长。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每季度对岗位聘用人员进行一次考查,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考查评价办法,考查内容一般包括:
(一)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具体表现在政治态度、思想意识、道德修养等方面;
(二)党的知识和工作能力,具体表现在工作思路、知识掌握及工作处理等方面;
(三)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具体表现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工作责任心等方面;
(四)在岗履职和工作实绩,具体表现在工作完成、作用发挥及取得的成绩成效等方面;
(五)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具体表现在执行廉政纪律、工作纪律及内部规章制度等方面。
用人单位要对岗位聘用人员作出考查意见,并保留书面
记录。
第十四条
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采取日常检查、中期考查和终期考核等方式进行服务管理。
(一)日常检查。不定期对本领域岗位聘用人员上岗出勤、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抽查或集中检查。
(二)中期考查。在岗位聘用人员到岗6个月时进行,主要内容是岗位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岗位人员履职情况等,可集中组织或单独组织,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审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
(三)终期考核。在岗位周期结束前一个月内,一般以考评会的形式集中组织进行。主要内容:
1、岗位聘用人员进行个人述职,总结一年来开展工作、取得成效情况,查找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2、形成考核评价表,对岗位聘用人员进行打分测评; 3、用人单位汇报一年来岗位工作开展情况、取得实效、岗位聘用人员的表现等。
第十五条
市委社会工委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含委托第三方调查),对全市党建岗位工作的整体成效进行跟踪督导、考核评估。
(一)每月以电话、访谈等形式了解聘用人员思想动态、工作表现等,不低于总数的10%;
(二)每季度通过多种形式了解核实聘用人员在岗情况,不低于总数的30%;
(三)分批组织岗位聘用人员轮训,对培训不合格的进行警示谈话;
(四)参加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召开的年终考评会,并提出意见建议;
(五)掌握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年终考评情况,对岗位整体工作进行分析,形成总结报告。
第五章 经费使用管理
第十六条
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在经费到账后,应结合本单位、本领域实际支付资金。
(一)一次性拨付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逐月发放;(二)岗位聘用人员经第三方劳务机构等派遣的,资金拨付及发放方式根据双方委托协议实施。
(三)由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直接向本领域岗位人员逐月发放。
岗位聘用人员的补贴发放,应做到按月及时,不得提前或累积。
第十七条
岗位经费要专款专用,不能用于给非聘用人员发放奖金或补贴,不得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或变相使用。对违规行为,视情节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
市委社会工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要加强全程监管,定期检查、动态掌握本领域岗位经费的使用、发放和剩余情况;
指导、督促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岗位经费;配合市委社会工委进行督导和检查。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要建立专门台帐,单独核算,不得与其他经费混合使用;将聘用人员的岗位补贴领取、发放账目明晰记录;保留好经费支持凭证(如本人领取签字、银行转账凭条等)。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委社会工委、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各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可依据本办法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各区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区相应支持办法。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2篇:岗位职责和目标
省 三 建 八 分 公 司
批准人:
岗 位 责 任 制
甘肃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第八分公司
一、2008年度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目标、指标 1、重大伤亡事故为零;机械和火灾事故为零; 2、轻伤事故控制在2起以内;
3、安全达标率100%,优良率80%以上; 4、机械设备完好率92%以上;
5、施工现场噪音、污水、粉尘和有害气体排放符合规定; 6、交通治安分局1住宅楼工程创省级文明工地。二、目标考核
1、伤亡事故;机械事故和火灾事故轻伤事故以公司、分公司对项目部各次检查记录和项目部每月的安全报表为准; 2、安全达标率及优良率以公司、分公司对项目部各项检查评分记录为准;
3、机械设备完好率及施工现场噪音、污水、粉尘和有害气体排放检查记录为准;
4、文明工地以各项检查记录和最终获奖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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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甘肃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八分公司
2008年3月1日
甘肃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第八分公司
三、2008年度质量管理目标、指标
1、分部分项合格率合格率和一次交验率100%。2、顾客满意度在87分以上;
3、做好甘肃三建自建综合楼飞天奖审报工作,为交通分局1#住宅楼创“飞天奖”工程做好基础保证工作; 四、目标考核
1、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以现场评定资料为依据,一次交验率以交工纪录为准;
2、顾客满意度以收集到的顾客测评综合得分为准; 3、甘肃三建自建综合楼和交通分局1#住宅楼创“飞天奖”工程以基础资料和检查记录、批准文件为准;
批准:
甘肃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八分公司
2008年3月1日
分公司经理岗位责任制
一、代表分公司与公司签订年度目标和指标责任书,制定措施和带领全体职工努力完成。
二、制定分公司年度目标和指标,与项目部及相关人员签订责任承包书。
三、负责公司的经营工作,承接任务,积累资金,保持逐年发展。
四、负责分公司的资金管理工作,做好资金的合理运用和严格审批手续。
五、主持各项目部月度和阶段质量、安全及三标运行情况的检查并召开成本分析会,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六、审定各级安全责任制和分公司安全责任目标,审批安全经费并督促实施。
七、认真做好分公司的行政管理和重大问题的决策工作。
责任人:
批准:
分公司生产副经理岗位责任制
一、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材料、机械、施工周期内的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和带领职工积极完成分公司的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目标和指标。
二、参加项目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项目安全措施的审核工作,参与图纸会审,做好分公司范围内项目施工过程中生产管理工作。
三、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制定安全生产达标、创建文明工地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材料管理、机械使用、成本及三标运行情况,落实项目月度、季度、年度计划并参与由分公司经理召开的生产经营分析会。
五、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会和对各项目的检查工作。六、解决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其他问题。七、完成分公司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责任人:
批准:
分公司技术副经理岗位责任制
一、全面负责分公司的各项质量、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和落实并积极完成分公司的质量、安全、技术管理目标和指标。
二、编制技术方案和审定项目部技术措施工作,并检查督促落实。
三、制定质量管理和工程创优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确保实现。四、参加工程投标,主持图纸自审参与图纸会审工作,主持技术标的编制,优化施工方案和技术创新。
五、组织检查项目部的质量、安全及三标运行情况,参加由分公司经理召开的生产经营分析会。六、解决和处理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质量问题。
七、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制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八、完成分公司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责任人:
批准:
分公司预算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做好招投标工程预算工作,参与答疑和图纸会审及合同评审。
二、认真做好标后工程预算和施工预算,编制材料分析大表。三、了解和掌握工程预算动态,收集信息,及时向项目提供可靠的工程预算依据。
四、检查和指导项目施工预算、审核预算结果,确认月进度生产完成情况,和负责上报工作。
五、参加由分公司经理组织的项目月度和阶段质量安全三标运行情况成本分析会。编制施工项目节能降耗报表。六、负责检查项目签证、变更管理情况。
七、负责年度项目预、结算工作和工程交工后的决算工作。八、完成分公司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责任人:
批准:
分公司质量检查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遵守公司、分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协助分公司技术副经理做好分公司质量、安全、三标运行情况的检查落实工作。
二、做好各项目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的日常巡检工作,协助项目部及时纠正并落实技术质量、施工过程的技术质量问题。三、配合分公司技术副经理做好各项创优计划及措施的落实工作,并确保实现。
四、参与投标工程的技术标编制工作,参加各工程的图纸会审和技术方案、技术措施并督促落实。
五、参加由分公司经理召开的项目质量、安全、三标运行情况分析会。
六、协助分公司技术副经理解决和处理各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质量问题。
七、完成分公司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责任人:
批准:
分公司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遵守公司、分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协助分公司生产副经理做好分公司质量、安全、三标运行情况的检查工作。二、做好对各项目施工过程安全生产日常巡检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并督促项目部及时整改和落实。
三、配合分公司生产副经理做好项目安全经费合理使用工作。四、参与投标工程的技术标编制工作,参加各工程的图纸会审工作,参与工程安全方案的编制。
五、参加由分公司经理召开的项目质量、安全、三标运行情况分析会。
六、协助分公司生产副经理解决和处理各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参加每月安全检查。七、完成分公司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责任人:
批准:
分公司劳资员岗位责任制
一、遵守企业的劳资管理制度,协助分公司领导搞好行政、生产、经营以及人员综合考核和负责分公司劳资管理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二、负责职工工资考核,晋级、发放工作,依据制度,参与职工奖罚、调动、借调(内、外部)、定级、退休等管理工作。
三、按时报送劳动工资报表及其它上级要求报送的各类统计报表,负责办理职工各类保险工作。
四、做好本部门的防火、防盗、节能降耗及环境卫生工作。五、负责收发各类文件并登记、建册,负责分公司行政财产、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并建帐建卡,接待处理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来信来访,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六、负责岗位人员、技术人员的内部外部培训工作,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并负责上报。
责任人:
批准:
分公司会计(出纳)岗位责任制
一、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二、认真执行经理“一支笔” 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和范围。
三、积极主动收取工程款,回笼资金并合理使用。
四、做好各项目财务监督、指导工作并参加由分公司经理组织的质量、安全、成本及三标运行情况的生产经营分析会。
五、做好分公司月度、季度、年度财务盘点和审计工作。六、每月负责定期汇总分公司成本报表,并监督指导各项目部成本会计的工作。
七、完成分公司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责任人:
批准:
分公司出纳岗位责任制
1、负责具体审核办理财务收支,编制收付款凭证。
2、对现金收支进行管理,收入及时送存银行,认真审核报销、现金支出是否合理。
3、保证库存限额在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登记现金、银行日记帐,做到日清日结,保证帐款相符。不允许白条抵充库存现金,并及时与结算中心核对余额,如金额不符,应到月末作出银行调节表。
4、对工资及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业务进行核算。
5、认真审核原始凭据,准确无误的进行报销。6、严格遵守财经制度与法规。
7、做好各项目财务监督、指导工作并参加由分公司经理组织的质量、安全、成本及三标运行情况的生产经营分析会。8、做好分公司月度、季度、年度财务盘点和审计工作。
责任人:
批准:
分公司会计岗位责任制
1、全面负责分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2、严格按照财会制度的要求,报销各种费用及工资的发放与分配。
3、严格做好成本管理,正确归集,分配各种费用。4、负责各种材料的入账与消耗核算工作。5、负责内部银行的核算工作。
6、负责资金的回收及工程财务结算工作。7、负责(每月或每季)按规定计提工资附加费。8负责按规定上缴各种费用。
9、严格按照财会制度的要求编制各种财会报表(月或季)成本报表。
10、负责分公司各种财会报表的汇总工作。
11、做好各项目财务监督、指导工作并参加由分公司经理组织的质量、安全、成本及三标运行情况的生产经营分析会。12、做好分公司月度、季度、年度财务盘点和审计工作。
责任人:
批准:
第3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
目录
1、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12、关于进一步理顺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隶属关系的意见······························93、抢抓机遇 扎实工作 努力开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局面···························124、关于以开发区、工业园区为依托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区域化的意见·····························145、大冶市非公有制企业调查汇总表·················236、阳新县非公经济组织情况调查汇总表·············477、黄石港区非公经济党组织情况调查汇总表·········628、西塞山区非公有制企业调查汇总表···············819、下陆区非公有制企业调查汇总表·················9110、铁山区非公有制企业调查登记表················9711、开发区非公有制企业调查登记表···············10212、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台账···················10812、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本情况汇总表··········10913、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本情况登记表·········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