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车进口岗位职责(精选7篇)_整车进口

2022-07-08 岗位职责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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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精整车间岗位职责

精整车间岗位职责

1、车间主任负责车间全面工作带领车间全体员工完成公司和厂部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做好车间生产、技改、质量、安全、环保等各项专业管理工作做好车间人员管理和物资管理工作及时传达上级部门的各项工作要求和会议、文件精神做好车间员工培训工作带好车间员工队伍及时完成有关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或指令性工作任务。

2、车间副主任协助车间主任完成车间分管工作司和厂部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内的人员管理和物资管理工作

带领车间相关员工完成公

做好车间分管范围

做好车间相关专业管理工作

按分工范围及时传达上级部门的各项工作要求和其它临时性或指令性工作任务。

3、车间办事员:负责车间办公室办公用品的计划申报领用发放工作

负责领取公司、厂部下发的文件、简报传真、技术资料等负责有关文件、记录表格等文字材料的打印、复印、抄报等工作负责车间宣传方面的日常工作办好车间的宣传工作办好车间宣传板报及时将有关通知传达至班组或员工等负责车

负责车间5S管理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工

负责本岗位相关危险源、4、车间材料员负责车间备件材料领用手续的办理工作和使用情况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自采备件的出、入库手续办理工作和相关合同、票据的管理工作负责车间备件、材料、工具等物资月消耗情况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负间人员出勤情况和劳动纪律的日常工作作负责车间办公设施的各项管理工作和其它后勤工作责车间有关备件的报废手续办理工作负责车间劳保用品的领用和发放管理工作负责车间C类物资、工具等物资领取、库存管理、台帐登记管理工作负责车间备品备件计划的整理上报工作负责与对口部门协调催办备品备件计划的落实工作负性或指令性工作任务。

5、车间安全员负责车间人身、设备、设施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厂部有关安全会议的内容传达、落实工作组织车间有关安全的活动、比赛等对车间员工进行安全方面的培训、检查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等

负责车间安全板报的定期更换和安全资料的组织学习等负责车间岗位工序及质量管理工作负责车间工艺备件的使用跟踪、检查、技术改进等工作负责车间三体系管理工作

负责车间设备管理

负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责车间员

负责车间技术资料的管理作任务。

6、冷床工按质量标准要求进行定尺剪切巡检

负责维护和操作设备按时进行

及时处理对生产中出现设备、安全、工艺质量、影响环境等方面的问题或上报负责冷剪剪刃的更换、间隙测量、及运行监护负责定尺的调整、检测、监护工作负责本岗位危险源、环境因素的管理工作及时完成厂部或车间安排的其它工作和临时任务。

7、挑钢工负责维护和操作设备按时进行巡检

对生产中出现设备、安全、8、数支工严格按工艺质量标准要求精心数支对生产、货场反馈的数支异议应及时复核处理

负责本岗位危险源、环境因素的管理工作

及时完成厂部或车间安排的其它工作和临时任务。

9、打捆工负责拍齐、捆扎作业对钢捆运输、吊运中出现的断带现象及时进行处理对生产中质检人员查出的有质量缺陷的钢支务。

10、5#台操作工负责维护和操作设备安全、工艺质量、影响环境等方面的问题环境因素的管理工作

按时进行巡检对生产中出现设备、负责本岗位危险源、及时处理或上报及时完成厂部或车间安排的其它工作和临时任务。

11、挂牌、挂吊工负责对钢捆挂牌并规范指挥天车吊运钢捆负责本岗位危险源、环境因素的管理工作及时完成厂部或车间安排的其它工作和临时任务。

13、大班长负责大班的全面工作负责班组危险源、环境因素的管理工作

第2篇:宁波整车进口获批

梅山保税港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获批

近日,梅山保税港区传来喜讯:2012年11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批复梅山保税港区、张家港保税港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青岛前湾保税港区为我国新一批汽车整车进口口岸。梅山保税港区将成为我省目前唯一一个汽车整车进口口岸,从而结束我省需从省外口岸

进口汽车的历史。

记者从梅山保税港区口岸事务管理局获悉,早在1994年之前,宁波口岸曾开展汽车整车进口业务。一位姓汪的市民告诉记者,他至今还记得1992—1994年间宁波保税区里面停满了保税状态的进口汽车,当时这些汽车就是从北仑港进口的。1994年,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全国汽车整车海路进口口岸缩减为上海、天津、大连、广州这四个,今年以来又逐步

增加到9个。

近年来,我省进口汽车消费量约占全国进口汽车整车的10%—15%,是名副其实的进口汽车消费大省。2011年,浙江进口车上牌量为10.5万辆,宁波1.6万辆。截至去年底,浙

江进口车保有量42.7万辆,宁波为6.69万辆。

“但目前我省市场上进口的汽车大部分来自天津口岸,我省众多口岸却无一有汽车整车进口资质。”梅山保税港区(产业集聚区)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作为全球最为重要的货物港之一的宁波港,2011年货物吞吐量居世界第五,集装箱吞吐量稳居大陆港口第三位、世界港口第六位,但宁波口岸此前并不在汽车整车进口口岸之列。“此次梅山保税港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的获批,将使宁波港口岸功能更加完善,其国际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浙江省唯一的汽车整车进口口岸落户在梅山保税港区,将使其成为宁波港进口商

品国际物流链的重要一环。

增设梅山保税港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将更充分地发挥梅山港港口物流吞吐潜力,增加进口,提升物流综合效益。该负责人表示,宁波以及周边地区作为进口汽车消费重要市场,相关汽车进口企业也可就近办理通关手续,一来减少企业通关成本,提高通关效率,二则也

可减轻道路交通及环境保护的压力。

“我们的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汽车整车进口量20万辆以上,全面形成具有高辐射力、高附加值的进口汽车综合产业链。”梅山保税港区(产业集聚区)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港区有如此优越的区位、政策和功能优势,浙江及周边省份又有如此巨大的市场潜力,所以梅山要努力在通关通检、运营成本等方面形成竞争优势,打造梅山汽车整车进口贸易便利化平台。根据规划,梅山汽车整车进口区域将分为四个功能区,总占地面积约1000亩。分为:码头作业区、汽车堆场区、检测检验区、综合配套和增值服务区。项目将分两期建设,一期启动汽车堆场、专用滚装码头及汽车检测线建设;二期规划建设汽车贸易城及PDI增值服务中

心、集散分拨中心、装饰中心、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

第3篇:机械精整车间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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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整车间岗位职责、车间主任负责车间全面工作带领车间全体员工完成公司和厂部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做好车间生产、技改、质量、安全、环保等各项专业管理工作做好车间人员管理和物资管理工作及时传达上级部门的各项工作要求和会议、文件精神做好车间员工培训工作带好车间员工队伍及时完成有关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或指令性工作任务。

2、车间副主任协助车间主任完成车间分管工作带领车间相关员工完成公司和厂部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做好车间相关专业管理工作做好车间分管范围内的人员管理和物资管理工作按分工范围及时传达上级部门的各项工作要求和会议、文件精神做好员工培训工作带好员工队伍及时完成有关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或指令性工作任务。

3、车间办事员:负责车间办公室办公用品的计划申报领用发放工作负责领取公司、厂部下发的文件、简报传真、技术资料等负责有关文件、记录表格等文字材料的打印、复印、抄报等工作负责车间宣传方面的日常工作办好车间的宣传工作办好车间宣传板报及时将有关通知传达至班组或员工等负责车间人员出勤情况和劳动纪律的日常工作负责车间5S管理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负责车间办公设施的各项管理工作和其它后勤工作负责本岗位相关危险源、环境因素的管理及时完成有关领导交办的临时性或指令性工作任务。

4、车间材料员负责车间备件材料领用手续的办理工作和使用情况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自采备件的出、入库手续办理工作和相关合同、票据的管理工作

负责车间备件、材料、工具等物资月消耗情况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负责车间有关备件的报废手续办理工作负责车间劳保用品的领用和发放管理工作负责车间C类物资、工具等物资领取、库存管理、台帐登记管理工作负责车间备品备件计划的整理上报工作负责与对口部门协调催办备品备件计划的落实工作负责本岗位相关危险源、环境因素的管理及时完成有关领导交办的临时性或指令性工作任务。

5、车间安全员负责车间人身、设备、设施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厂部有关安全会议的内容传达、落实工作组织车间有关安全的活动、比赛等对车间员工进行安全方面的培训、检查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等负责车间安全板报的定期更换和安全资料的组织学习等负责车间岗位工序及质量管理工作负责车间工艺备件的使用跟踪、检查、技术改进等工作负责车间设备管理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负责车间三体系管理工作负责车间技术资料的管理负责车间员工培训工作及时完成有关领导交办的临时性或指令性工作任务负责车间相关危险源、环境因素的管理及时完成有关领导交办的临时性或指令性工作任务。(本文档仅供参考用途,所载资料皆来自整理,欢迎大家分享交流)

6、冷床工按质量标准要求进行定尺剪切负责维护和操作设备按时进行巡检对生产中出现设备、安全、工艺质量、影响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负责冷剪剪刃的更换、间隙测量、及运行监护负责定尺的调整、检测、监护工作负责本岗位危险源、环境因素的管理工作及时完成厂部或车间安排的其它工作和临时任务。

7、挑钢工负责维护和操作设备按时进行巡检对生产中出现设备、安全、工艺质量、影响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对作业台架上钢支按标准进行分拣并对分拣出的乱尺钢进行包扎称重、挂牌吊运入库负责本岗位危险源、环境因素的管理工作及时完成厂部或车间安排的其它工作和临时任务。

8、数支工严格按工艺质量标准要求精心数支对生产、货场反馈的数支异议应及时复核处理负责本岗位危险源、环境因素的管理工作及时完成厂部或车间安排的其它工作和临时任务。

9、打捆工负责拍齐、捆扎作业对钢捆运输、吊运中出现的断带现象及时进行处理对生产中质检人员查出的有质量缺陷的钢支应及时抽出负责本岗位危险源、环境因素的管理工作及时完成厂部或车间安排的其它工作和临时任务。

10、5#台操作工负责维护和操作设备按时进行巡检对生产中出现设备、安全、工艺质量、影响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负责本岗位危险源、环境因素的管理工作及时完成厂部或车间安排的其它工作和临时任务。

11、挂牌、挂吊工负责对钢捆挂牌并规范指挥天车吊运钢捆负责本岗位危险源、环境因素的管理工作及时完成厂部或车间安排的其它工作和临时任务。

13、大班长负责大班的全面工作负责班组危险源、环境因素的管理工作及时完成厂部或车间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和临时任务。

第4篇:进口业务员岗位职责

进口业务员岗位职责精选范文

下面是我整理的进口业务员岗位职责,欢迎参考。篇1

1.主管上级划分好的区域、县份并按月、季、年完成本区域销售目标 2.作好客情关系,负责区域内的市场开发与维护,协助其他区域开发工作。3.进行市场调查与研究,建立区域内客户档案。4.销售的预测。5.收集并提供市场情报。篇2

6.做好新产品的推广和不断开发新网点的工作及产品的陈列。7.做好本区域每天、每月、每年的货款的回笼工作。8.处理好本区域的客户投诉。

9.听从上一级领导的安排,不能擅自做主。10.对违背上级决议所造成的后果负责。篇3

11.对由于自己决策执行失误,造成不达目标或经济下降负责。12.对未完成月份和季度任务目标负责。13.对本公司信誉造成严重损毁负责。14.对公司机密泄露事件负责。

15.对事前未做充分调查版本号行性分析而草率作决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负责。篇41、有权对客户投诉提出便是理赔。

2、有权提出本区域内的促销申请活动及其他人员配合工作的申请。3、有权对本区域内的大客户的初步洽谈。4、对本区域内的通路提出针对性的看法。5、有权提出区域内用车计划的申请。6、向销售经理或助理汇报并接受其他领导。

第5篇:染整车间跟班技术员岗位职责

民品技术员兼烧毛技术岗位职责

一、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主管车间的民品质量和烧毛工作,负责民品质量理化指标。二、严格执行产品技术标准和工艺操作规程,制定措施,确保生产过程得到有效控制。三、负责车间生产民品大货质量和送检保证民品按时正常生产。不合格品及时反馈。

四、负责组织车间工人的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

五、负责建立日质量报表,各项指标的完成。六、配07铁灰和07中灰以及法式罗纹所用的罗纹。

七、负责民品发到后序使用的质量问题跟踪和协商利用。

八、负责坯布、色布烧毛工艺的制定和下达,并监督工艺执行。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如装卸)。

第6篇:青岛保税港区整车进口口岸介绍

青岛保税港区暨青岛汽车整车

进口口岸简介

一、保税港区有关情况(一)基本情况

青岛前湾保税港区于2008年9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规划面积9.72平方公里,其中,码头作业区4.8平方公里,物流加工区4.92平方公里。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拥有21个集装箱泊位,是我国第一个实现“区(保税区)、园(保税物流园)、港(前湾港)”整合升级发展的保税港区,符合国家“功能整合、政策叠加”的战略要求。

青岛前湾保税港区一期于2009年9月1日通过国家11部委的验收,一期封关面积3.42平方公里,包括报税物流园区1平方公里、青岛港前湾港区8个集装箱泊位和2个多用途泊位,青岛保税物流园区,招商局码头2个多用途泊位。二期封关面积2.02平方公里,包括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将南港区的青岛前湾联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9个集装箱泊于2012年5月8日正式封关运行。至此,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封关验收总面积跃居全国保税港区第三位,规划中的21个集装箱、散杂货泊位全部享受保税港区政策。

2013年,根据新区规划要求,将面积2平方公里的西海岸出口加工区纳入保税港区,调整后,保税港区海关特殊监管区总面积为11.72平方公里;另外将王台镇328省道以北33平方公里、董家口港划出20平方公里整体划入保税功能拓展区,同时划拨1.01平方公里汽车口岸功能区。至此,保税港区总规划面积达到65.73平方公里。

为了紧随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以及西海岸经济新区建设两大战略步伐,青岛保税港区积极转变发展思路,先后

于董家口、平度、潍坊诸城、胶州、临沂、德州乐陵等地区设立保税功能区进一步扩大保税功能辐射范围,拓展腹地,带动周边以及内陆地区经济发展。(三)青岛保税港区功能、政策优势

31、进出境贸易

(1)区内企业可以从事进出境贸易、转口贸易、过境贸易。

(2)区内与境外间进出口的货物,海关实行免税或保税政策,并实行备案制,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3)贸易企业从区外购进货物出口离境的,可办理出口退税。

2、出口加工

(1)区内加工贸易企业不实行分类管理、不设银行保证金台帐。

(2)产品区内销售或出口,免征生产环节增值税。(3)加工出口产品入区的料、件免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免领进出口许可证。

(4)境外入区的料、件加工周期不受时间限制。

(5)经批准,区内企业可在区外进行部分工序性加工。(6)利用国内原料、零部件加工产品离境后,国内原材料部分可享受出口退税。

3、保税仓储、商品展示及其它服务贸易

(1)在区内储存货物的品种和仓储时间不受限制。(2)允许区内仓储的货物进行商业性简单加工。(3)允许区内企业从事面向国内市场的大宗进口物资分拨业务。

(4)鼓励企业在区内建立保税商品展示交易市场。4、外汇政策

(1)区内企业可开立外汇现汇帐户,并可在境外开户。(2)保税区内企业允许保留现汇,周转使用。

(3)区内企业不需办理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核销手续。(4)区内与境内区外的所有经济交易,区内区外机构均不需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手续。

(5)贸易项下外汇可根据项目运作需要自由汇往境外。(6)企业年度税后利润外方所得部分经核准可自由汇往境外,其中人民币可换成外汇汇往境外。

(7)区内企业资本项目外汇专用帐户可以在注册地开立,也可以在注册地以外地区开立。

(8)区内企业之间以及保税区之间的交易,可以以外币计价结算,也可以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二、汽车口岸概况

2012年11月6日,国务院正式批复青岛保税港区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结束了山东省长达18年没有整车进口的历史,实现了国家战略层面的重大突破。根据规划,到2015年青岛口岸将实现整车进口10万辆,出口8万辆,带动形成千亿元规模的汽车全产业链。

(一)战略意义

按照年整车进口10万辆、出口8万辆计算,整车进口货值约41亿美元,关联零部件进口约4亿美元,累计进口总值45亿美元,整车出口货值约12亿美元,青岛口岸汽车整车进出口总额60亿美元左右。

青岛口岸腹地包括山东、河南等沿黄九省区,辐射范围、进口汽车市场、汽车产值分别占全国的52%、25%、18%。2011年,沿黄地区进口汽车上牌达24万辆。此前,在天津和上海之间1400公里左右的空间没有整车进口口岸。据测算,相比天津、大连,青岛口岸距离国际主航道近400海里,每标箱陆路物流成本可节约7000多元。

(二)项目进展

我区依据《青岛保税港区汽车口岸建设运营工作会议纪要》中“以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发挥本土优势,走差异化道路,规划建设汽车口岸,探索创新进出口结合、内外贸结合、滚装船与集装箱运输结合、口岸与产业结合的汽车口岸运作模式”的指示精神,相关进出口汽车产业力争于2020年前后达到全国规模的三分之一。

汽车口岸规划示意图

目前,青岛口岸已临时开放青岛港4、5号泊位作为进口汽车专用码头,搭建包含2条汽车临时检测线及8万平米

临时堆场的临时口岸,已于5月31日,顺利通过了由国家海关总署、工信部、商务部、国家检验检疫总局等部委组成的联合验收小组的正式验收。青岛整车进口口岸一期已具备通关检测条件,第一批车将于7月份通过青岛口岸进入中国市场,标志着青岛汽车口岸正式进口汽车运行,后续进口车辆成品牌规模运营。

同时,青岛汽车口岸作为山东省唯一的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出口口岸,实行“进出口并举,内外贸结合”运行模式,即进口汽车及零部件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出口业务同步进行。2012年山东口岸共出口整车和零部件64亿美元,同比增长2.7%,其中整车出口36亿美元,汽车零部件出口28亿美元,居国内前列,发展潜力极大。青岛口岸无疑是山东及周边区域条件最佳的出口口岸。伴随着汽车口岸的获批,口岸设施的逐步完善,物流平台的扩充和搭建,以及国内省内汽车产业的优化整合,预计青岛整车及零部件出口业务将有显著地增长。这种优势会更加凸显,带来的结果就是许多厂家的产品出口会改变原先的出口路径而转投青岛保税港区进行。青岛保税港区作为出口业务发展最快、通关最便捷的区域之一,有着得天独厚的政策、产业和区位优势。

1、整体政策最全、最高,不仅拥有“境内关外、入区退税”的基本政策优势,而且积极探索新的政策制高点,根据汽车进出口口岸整体规划要求现已完成汽车零部件入区

退税及入库保税等相关产业政策的制定工作,同时结合口岸建设正在规划全国规模最大、政策最优、功能最全、最具特色的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出口基地。

2、各种综合服务体系最完善,提供包括货代、货运、报关、报检、仓储等一站式产业服务体系。

3、区位优势明显,青岛口岸腹地包括山东、河南等沿黄九省区,辐射范围广,汽车产值分别占全国的52%、25%、18%。今年青岛保税港区将积极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发挥青岛、济南、潍坊、烟台、济宁等五大区域性汽车产业集群聚集效应,打造沿黄流域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出口最便捷通道和集散地。

4、地理区位适中,而且交通运输资源极为优越,可实现国际国内水运、陆运、铁运和空运的最佳立体联运组合,将有利于国内外客商显著降低物流仓储成本,提高物流周转效率。

临时口岸运营与汽车商贸物流园区建设项目同步进行。现阶段,汽

厅 10

建设项目规划完成即将启动,该展厅位于青岛保税港区北门内侧,规划占地面积1.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万平米,预计使用年限为3-5年,待正式汽车商贸园区展销中心建设完毕后将整体搬迁。

第7篇: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整车特征核定规则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4号 【发布日期】2005-03-28 【生效日期】2005-04-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海关总署

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整车特征核定规则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4号)

为配合《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的实施,规范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整车特征的核定工作,确保核定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和透明,海关总署制定了《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整车特征核定规则》,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整车特征核定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整车特征核定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整车特征的核定工作,确保核定工作公开、公正、公平、透明,依据《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 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进口管理办法》)的规定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其税则归类总规则,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海关总署,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构成整车特征进口汽车零部件的核定工作。

第三条 整车特征国家专业核定中心(以下简称核定中心)接受海关总署委托,负责具体实施进口汽车零部件整车特征的核定。

第四条 核定中心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一)对已生产组装成整车的备案车型进行现场核定,并出具核定报告;

(二)对汽车生产企业自测不构成整车特征的结果进行简单复审或现场复审,并出具复审意见;

(三)对其他需要核定的车型实施核定;

(四)对企业开展自测进行指导、帮助;

(五)建立和维护进口汽车零部件整车特征核定工作数据库;

(六)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五条 整车特征核定工作由核定中心组织专项核定小组实施。每个专项核定小组应当由3或5名汽车行业技术专家组成,汽车行业技术专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核定专家库中随机选定。

海关可派遣2-3名关税技术专家了解核定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对核定小组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二章 核定程序

第六条 使用进口汽车零部件生产汽车的企业,应当根据《进口管理办法》所确定的整车特征的核定标准,并参照《车身本体结构名称及示意图》(附件1)、《汽车关键件或分总成税则税目表》(附件2)进行自测。

自测结果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在车型公告后汽车零部件进口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自测结果不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填写《整车特征复审申请报告》(附件3),随附《整车特征核定(复审)零部件明细表》(附件4)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复审。

核定中心依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令,应当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简单复审或现场复审,并出具《整车特征复审报告》(附件5)。复审结果为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在复审结果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补充备案。

因进口零部件的构成发生变化引起整车特征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将有关车型作为新的车型进行备案。

第七条 汽车生产企业在备案的新车型生产组装成整车后10个工作日内,应当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核定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整车特征核定申请表》(详见附件6);

(二)备案车型自测报告;

(三)《车型零部件采购清单》;

(四)《整车特征核定资料清单》(附件7);

(五)其它所需资料。

第八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汽车生产企业核定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下达核定通知,并将有关资料转核定中心。核定中心收到通知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方案的制定,并将有关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有关海关选派海关关税技术专家对专项核定小组的工作予以协助,同时将核定安排通知企业。

第九条 核定中心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新车型核定通知后,应当于1个月内完成核定工作,出具《整车特征核定报告》(详见附件8)和《整车特征核定(复审)零部件明细表》(附件4),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第十条 《进口管理办法》实施之前已经投入生产的车型的核定按下述程序进行:

(一)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在《进口管理办法》实施后1个月内完成自测。

(二)自测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在完成自测后7个工作日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申请进行整车特征核定。

自测不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填写《整车特征复审申请报告》(附件5),随附《整车特征核定(复审)零部件明细表》(附件4),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复审。复审结果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在复审结果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补充备案,并申请进行整车特征核定。

(三)核定中心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令后,应当在3个月内完成核定工作,出具《整车特征核定报告》(附件8)和《整车特征核定(复审)零部件明细表》(附件4),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第十一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复审意见和核定中心的核定结果应当及时在“整车特征汽车零部件管理网(http://autoadmin.chinaport.gov.cn)”和“中国汽车工业信息网(http://www.daodoc.com)”上予以公告。

第十二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开会议对整车特征核定结果进行评议和监督。汽车生产企业对核定结果提出异议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进行评议。参会人员主要由相关汽车生产企业代表、汽车行业技术专家和海关关税技术专家组成。评议结果认为需进行复核的,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核定中心进行复核。

复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应当与原核定小组成员不同,复核小组组长不能由原核定小组成员担任。

核定中心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复核,复核结果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后对外公布。

第三章 核定标准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整车特征:

(一)进口全散件(CKD)或半散件(SKD)组装汽车的;

(二)在《进口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认定范围内:

1.进口车身(含驾驶室)、发动机两大总成装车的;

2.进口车身(含驾驶室)和发动机两大总成之一及其他3个总成(系统)(含)以上装车的;

3.进口除车身(含驾驶室)和发动机两大总成以外其他5个总成(系统)(含)以上装车的。

(三)进口零部件的价格总和达到该车型整车总价格的60%及以上的。本项整车特征核定标准自2006年7月1日起开始生效。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汽车总成(系统)特征:

(一)进口整套散件组装总成(系统)的;

(二)进口关键零部件或分总成组装总成(系统),其进口关键零部件或分总成达到及超过规定数量标准的(详见《进口管理办法》附件1、2);

(三)进口零部件的价格总和达到该总成(系统)总价格的60%及以上的。

第十五条 国内汽车总成(系统)生产企业生产的总成(系统)所使用的进口零部件不构成总成(系统)特征的,该总成(系统)视为国产总成(系统)。

第十六条 国内汽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对进口零部件(不含总成、分总成)及生产零部件用的毛坯件进行实质性加工的,所生产的配套零部件视为国产件。

第十七条 “实质性加工”的判定标准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中确定的实质性改变标准。

第十八条 适用进口汽车零部件实质性改变标准的原则如下:

以税则归类改变为基本标准。税则归类改变不能反映实质性改变的,以从价百分比、制造或者加工工序等为补充标准。

(一)税则归类改变标准是指在国内对进口材料进行制造、加工后,所得货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的四位数级税目归类发生了变化。仅经简单组装、切割等简单工序后改变4位税目的,不适用税则改变标准。

(二)从价百分比标准(即实质性加工比率)是指在国内对进口的中间品进行制造、加工后的增值部分达到或超过了所得货物价值的30%。用公式表示如下:

工厂交货价-进口的中间品价值-----------------------------X100%>=30%

工厂交货价

其中,“工厂交货价”是指零部件配套供应商交付给整车或总成(系统)生产企业的成品价格,或者整车、总成(系统)生产企业自行加工的零部件的工厂内部核算价格。

“进口的中间品价值”是指直接用于制造或装配最终产品而进口原料、零部件(含毛坯)的价值,以其进口CIF价格计算。

上述“从价百分比”的计算应当符合公认的会计原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

(三)制造、加工工序标准是指在国内进行制造、加工后赋予所得货物基本特征的主要工序。

第十九条 车身、发动机、变速器的关键件或分总成分成A类件、B类件两类。进口A类件、B类件之和达到或超过进口件总界定数量即视为构成总成(系统)特征;但是,如果进口A类件的数量达到或超过A类件界定数量亦视为构成总成(系统)特征。

从2005年4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A、B类关键件合并在一起按照总界定数量进行考核。

自2006年7月1日起,所有车型均按照区分了A、B类关键件的标准进行考核

第二十条 当关键件或分总成中的进口件价格比率超过60%时,则该关键件或分总成按进口件计算。生产企业应当提供所需零部件价格比率清单。

关键件或分总成原则上只计算到整车厂的第二级供应商。

由国内配套企业或贸易公司采购的进口零部件按进口件计算。

第二十一条 如果某车型中未含有《进口管理办法》附件1“总成(系统)界定表”中规定的功能相符的关键件或分总成,则相应地减少其总界定数量或总成(系统)数量。

第二十二条 对于全轮驱动车辆,“总成(系统)界定表”中的非驱动桥用分动器总成代替。

第二十三条 两个驱动桥及多桥车辆按照实际桥数分别判定总成特征,并相应增加整车特征总成界定数量。

第二十四条 进口比率的计算公式:

用部分进口零部件装车的,按下列公式计算进口比率:

进口单位产品散件总价

进口比率=----------------------X100%

单位产品散件总价

其中:“单位产品”是指单台份整车或总成(系统)。

“单位产品散件总价”是指:该产品有引进或进口的原车型或总成(系统)时,以原车型或总成(系统)CKD的CIF价格计算;该产品无进口的参考车型或总成(系统)时,按照进口件价格(CIF价格)加上国内配套零件、部件价格(扣除增值税)来计算。

“进口单位产品散件总价”是指所有进口件的价格(CIF价格)总和。

总成(系统)及整车的装配费不计入单位产品散件总价。

车身的涂装、焊装的加工费用不计入车身总成的价格。

整车和总成(系统)所使用的油料、液料等不计入单位产品散件总价。已封装入成品、半成品内的油料、液料等可计入单位产品散件总价。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消耗性材料,如果最终固化为产品的一部分,其价值可以计入单位产品散件总价。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则所称的车型是指以生产厂家、品牌、发动机排量以及型号、变速箱类型为划分标准的M类和N类机动车辆类型。在原车型基础上增加配置导致其所用进口零部件构成整车特征的,应将增加配置的车型作为新的车型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六条 现场复审结果为构成整车特征的,并且汽车生产企业的生产状况、进口汽车零部件价格等已经核实,同时复审结果满足核定报告要求的,经生产企业同意,并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核定小组可凭复审结果出具核定报告,不再组织核定。

第二十七条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核定中心工作人员、汽车行业技术专家以及海关关税技术专家等参与核定工作、进口管理有关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企业提供的有关资料予以保密。

第二十八条 因编造虚假资料造成自测结果不构成整车特征,复审结果构成整车特征的,属于《进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未如实申报行为。

第二十九条 本规则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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