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部门和岗位职责(精选4篇)_设计院部门岗位职责

2022-07-19 岗位职责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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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设计院部门和岗位职责

设计院部门和岗位职责【篇1:设计院岗位职责】

一、管理层

常务副所长

1、监督建筑、景观、室内各小组的图纸质量;

2、协调三大专业之间的互动工作,与配套专业的合作工作; 3、对我所综合技术实力不断提升负责。

副所长

1、负责本专业的作品创新、图纸质量、效果及进度的统筹安排; 2、项目归档、收款、薪酬、分配、设计人员考核、录用及辞退; 3、维护好与客户的关系及沟通;

4、任何提交甲方的设计成果必须仔细校对,并发所长和常务副所

长备案,或经所长及常务副所长认可后,方可打印或发送给甲方。

各工种负责人(建筑、景观、室内、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1、参与所里的相关管理、决策及人员引进及考评工作; 2、参与项目经营管理,保持与客户有良好沟通及对接; 3、负责项目技术指导、监督、核准;

4、负责把控整体项目质量,参与定案决策权;

5、负责对设计的各项标准、规范及公司的各项技术规程执行的贯

彻和监管。

6、积极配合三大专业,保证图纸质量、进度,项目归档,本专业 的薪酬分配,本专业人员考核录用及辞退。

7、协调各配套专业,原土建设计,概算编制的配合。

8、做好每个项目的校对工作,负责图纸送审。图纸送审前需做好

准备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院里的规定执,认真校对并填写校对单,打印原土建平面,填写送审单,必须严格按照院里的规定执行。9、参加后期图纸交底和施工跟踪服务,负责项目的各类变更设计

文件(图纸跟联系单)内容的正确性和完整性。10、培训其设计人员。

办公室主任

1、负责制订本所管理规章机制及内部管理规范化、流程化、制度化; 2、负责本所人事招聘、管理等相关工作;

3、督促本所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利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4、负责本所外联及公司活动的策划、统筹、安排;

5、本所经营管理过程中所需文件、合同的起草及拟定;最终交与所长核定;

6、定期对本所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做分析报告; 7、负责行政人员的日常管理与协调。

二、基层

景观、建筑、室内设计师

1.热爱本职工作,不断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知识,提高工作技能和

专业知识,积极发挥个人专业特长和专业优势,以独特的构思和新颖的设计理念完成各项设计任务;

1、积极配合按时完成专业或项目负责人指派的的任务;

2、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设计文件,正确掌握设计原则,根据

任务要求主动了解、收集及存档有关文件、原始资料;

3、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不得拖沓,以各种理由

延缓项目进度;

4、项目成果发甲方确认原则上由负责人窗口发送,特殊情况须请

示负责人并经确认后方可发送或出成果文件;

5、项目向其他专业提条件须经负责人确认,提条件时需将项目的情况时间节点跟相关专业表述清楚;

6、按计划进度及时提交设计文件,确保设计出图质量;

7、任何文件的发送(无论是对外对内的文件)需以日常工作记录

表的签字为准,与甲方的来往函件包括qq聊天记录、邮件发送都要以截图的形式打印存档并打电话确认对方是否已收到。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结构设计师

1、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及地方行业规定;

2、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设计文件,正确掌握设计原则,根据任 务要求主动了解、收集有关文件、基本资料;

3、正确采用先进设计技术,复杂项目应做多方案比较,应充分考虑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靠性;同一项目同一专业的同类型子项设计标准、做法等应统一一致;

4、设计文件规范完整, 设计内容表达清晰,计算公式及数据全面正确,资料完整,满足设计深度要求; 5、按计划进度及时提交设计文件;

6、对设计图纸认真自校,确保设计出图质量; 7、认真对待校审意见,按校审意见进行修改并回复校审单至校审人。有异议者须征得校审人本人同意,否则必须按校审意见执行;认真对待方案预审、设计图纸会审、施工图审查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时弥补存在问题,积极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与设计有关的问题; 8、做好后期服务,及时将设计资料、原始文件整理并送交专业负责人一并归档;

9、设计人员对所设计的设计文件负责。

电气专业设计师

1、根据专业负责人的安排制定设计进度计划,按时完成所承担的设计任务。

2、认真做好技术准备工作,落实设计项目的内外部条件,收集设

计资料,研究计划任务,按工作流程管理的步骤要求展开设计工作。3、执行现行设计、规定、标准、指标、定额和技术措施及本公司

有关规定,认真负责地开始设计工作。

4、积极而慎重的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5、施工图阶段,及时与其他专业配合协调好,并及时给相关专业

提条件。

6、图纸内容完备,整齐清晰、正确表达意图和设计结果,本专业

与其他专业在设计上相互一致,无错、漏、碰、缺。

7、对设计方案精益求精,认真地进行多方案比较,好中选优。8、专业之间互相交接设计成果时,上个环节的设计人员要进行严

格审定后予以交接,并对交接的内容负责。

中指出的错误,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10、认真参加交底和施工服务,及时做好设计信息反馈,汇同项目

负责人及时处理施工中的有关问题。

11、对所承担的设计任务的质量和进度负责。

12、项目完成后要及时准确的将工程资料按要求归档。

给排水设计师

1、根据专业负责人的安排制定设计进度计划,按时完成所承担的设计任务。

2、认真做好技术准备工作,落实设计项目的内外部条件,收集设

计资料,研究计划任务,按工作流程管理的步骤要求展开设计

【篇2:设计院岗位职责】

目录

前言 劳动工资管理办法

财务管理办法

设备、材料、行政备品管理办法

运输车辆管理办法

专业书籍管理办法

图纸管理办法

前言

这强化我院经营管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以管理求生存,以管理求发展,以管理求效益,合我单位各项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根据第八工程处内部经营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经院领导集体讨论通过,现把勘测设计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汇编成册,供院里职工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此管理制度汇编解释权在设计院,如与工程局和八处有关规定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

中水一局勘测设计院

设计处主任岗位职责

一、协助领导做好设计处的日常工作和设计院的其它工

作。

二、带领全处人员完成设计任务,安排日常设计任务。

三、指导本专业其它人员完成日常工作,把好设计质量关。

四、在投标工作中组织完成各专业的具体工作,并协调各

方面的工作。

五、熟练掌握cad制图,并在工作中熟练应用办公自动化

系统。

六、在干好本专业的同时,努力学习其它设计、施工、监

理等相关业务知识。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设计处副主任岗位职责

一、协助主任做好设计处的日常工作和设计院的其它工作。

二、指导全处人员完成设计任务,安排日常设计任务。

三、指导本专业其它人员完成日常工作,把好设计质量关。

四、在投标工作中组织完成各专业的具体工作,并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五、熟练掌握cad制图,并在工作中熟练应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六、在干好本专业的同时,努力学习其它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业务知识。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设计处水暖工程师岗位职责

一、在主任领导下完成本专业的工程设计任务。

二、对本专业的设计图纸质量负责。

三、完成本专业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及设计现场服务工作。

四、在工程咨询、监理、投标工作中,完成领导安排的水暖专业的具体工作。

五、熟练掌握cad制图,并在工作中熟练应用办公自动化系统。

六、在干好本专业的同时,努力学习其它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业务知识。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篇3:设计院各岗位职责设计院各岗位职责】

设计院各岗位职责 摘要:不依规矩,不成方圆。所谓大院设计质量高,靠的不是个人的力量,而是制度的力量。设计院有一整套完成的规章制度,能够保证设计质量不因岗位人员变化而变化。作为有制度的设计院,一般是要实行二审三校制度的。即设计人自校、自审;校对人校对;审核人审核。一张图纸出手要经过至少3个人的签字,从而保证设计质量。其中每个人按照自己所在的岗位负责,拿相应岗位的钱。设计的岗位一般包括:设计人、专业负责人、校对人、审核人等,而审定人通常是行政的。各岗位所承担的责任如下.关键词:设计院 岗位 1、专业负责人

在室主任及主任工程师的领导下,院级工程在院长及总工程师领导下,配合工程负责人组织和协调本专业的设计工作,对本专业设计的方案、技术、质量及进度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在工程负责人领导下,依据各设计阶段的进度控制计划制定本专业各个设计进度的进度计划和设计任务的分工,经室主任审定后实施。

2.应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规。搜集分析设计资料,主持本专业方案及初步设计,并对本专业的方案和技术负全面责任。方案及初步设计应该向审核人汇报,必要时,提请室技术会议,院级工程由院技术会议讨论决策。并在后续阶段实施。3.负责编写方案及初步设计文件。有关专业应写好人防、消防、环保、节能等专篇。

4.认真研究方案、初步设计阶段审批的意见。并对审批意见逐条落实。如执行有问题,应通过工程负责人与有关部门汇报认可,并有书面批复意见。认真填写审批处理意见记录表。

5.施工图阶段,进一步解决本专业的技术问题。协调各专业之间的矛盾,负责各阶段的汇总。及时主动向有关专业提出要求,并以文字或图表向有关专业提供所需要的资料。所提资料专业负责人应签名、签日期。

6.组织并指导本专业设计人及制图人进行施工图设计。编写有关本工程统一技术规定和图纸目录。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本专业设计人、制图人认真自小计算书和图纸,提供出手质量。专业负责人应检查设计、制图人的设计文件,质量符号要求后,交校对人校对。质量差的计算书和图纸应该要求设计人修改后再校对。

7.检查校对人工作是否到位,是否写好校审记录单。无重大问题时,交审核人审核。校对、审核后由设计人一起修改。

8.对本专业的设计质量进行自评。负责本专业设计文件的归档。

9.开工前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工程中,做好工地服务。负责洽商变更、补充图纸。参加竣工验收。负责施工阶段洽商等设计文件的归档。

10.根据室和工程组的安排,进行工程回访和设计总结。

11.在技术问题上,与审核人意见有矛盾时,应听取审核人意见,必要时向总工室汇报,组成讨论决策。2、设计人

技术上、设计上接受专业负责人的指导与安排,对本人的设计进度和质量负责。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专业负责人的安排制定设计进度计划,按时完成所承担的设计任务。

2.认真研究设计基础资料,领会设计意图,掌握设计标准,做好所负责部分的方案设计,解决有关技术问题。

3.设计计算符合本工程的统一技术规定,计算准确无误,符合本专业对计算书的质量要求。无论是手算还是电算,设计人均应该对计算结果的准确、安全、经济合理负责。4.施工图阶段,在专业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解决好所负责部分的工种关系,给其它专业提条件,参加各阶段汇总。施工图应该符合设计深度要求,构造合理。图面紧凑、清晰、整洁、易读。

5.计算书、图纸认真自校,提高出手质量,对校对人、专业负责人、审核人提出的意见应该认真修改,并在校审记录单上写好处理意见。6.按设计文件归档要求整理好设计文件,较专业负责人统一归档。7.配合专业负责人做好设计交底工作,参加工地服务。

8.对施工图实习及毕业实习学生所画图纸,设计人认真校对后,交校对人校对。

9.根据上级审核所定原则对设计文件、图纸的设计质量、图面质量及计算数据负责;

10.对所做工作与其它专业的配合协调负责;

11.对与校对人、审核人意见不一致时,有权要求上一级直至总师作进一步仲裁,对仲裁的最后决定仍有不同意见时,可以保留备案,但必须执行;

12.对所设计的工作因不符合规定而发生质量事故时负主要责任,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分析原因、总结教训、进行检查处理。

在专业负责人领导下,对所校对的设计成品的质量负责。主要职责是:

1.按时完成图纸、计算书的校对任务。

2.校对人要看相关工种的图纸及所提资料,校对过的项目要符合规范、规程和统一技术措施的要求。计算书、图纸、说明等无错误和遗漏。负有根据上级审核所定原则,校对本专业图纸、计算书的设计依据、计算方法、计算数据和图面质量正确无误的责任;

3.填写好校审记录单。签图时,注意设计人的处理意见。凡属技术性不同意见由专业负责人裁定。

4.如发现设计文件不齐、问题太多,通过专业负责人有权退回设计人,重新自校修改后再校对。校对中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设计人员修改,在未修改完善前有权拒绝签字;

5.对经手校对的工作因不符合第1条规定而出现除上级审核所定的原则问题以外的重大质量事故时,与设计人负同等责任,应协助设计人进行检查处理。4、审核人

1.审核人应该在各设计阶段到位,参与方案、重要技术问题的讨论、审查与决策。方案阶段:审查有关设计条件及主管部门的文件是否齐全并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对设计指导思想、创优项目的创优目标及措施加以指导。分析比较各个方案,审核推荐方案。初步设计阶段:研究方案审批意见,在方案调整及深入解决技术问题的过程中,及时指导,提建议,并参加讨论决策。对一般技术问题多尊重专业负责人意见,重要技术问题应指导在前。

施工图阶段:研究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及有关主管部门对消防、人防、环保等专篇的审查意见,与工程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共同研究、落实。凡不能落实的,应研究解决办法,向有关部门汇报、落实、备案。对施工图阶段需要深化解决的技术问题加以指导、审核。2、对各设计阶段的成品及设计文件的质量全面负责。

检查专业负责人、校对人是否到位。检查校审记录单。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校对未到位,有权退回重校。对经验少的校对人,应加以指导,协助做好校对工作。

3、对各阶段设计文件全面审核。设计成品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设计成品应符合批准的设计任务书、符合国家(包括所在地区)编制的法规、规范、规程的要求。审批意见得到贯彻、落实。各阶段所定方案、技术问题、构造措施等在施工图中得到全面落实。在设计人自校、校对人校对后,全面检查审核设计文件是否齐全;计算书、图纸是否准确;图签是否规范。写好审核记录单。审定人从院或室的行政领导角度对成品质量负责。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设计文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国家的政策、法规。各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是否齐全。审批意见是否认真贯彻并有记录。

2、对各专业中有关创新的部分,如建筑方案、各专业中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等重大技术问题应重点审定。

3、检查设计成品的质量:工程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校对、审核是否到位,校审记录单是否齐全。计算书、图纸质量是否符合院有关质量管理的规定。

4、检查图签栏各岗位是否符合有关注册建筑师职业规定及院认定的技术岗位。

第2篇:设计院岗位及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1 有关岗位及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5.1.1 院长(最高管理者)

a)向本设计院全体员工传达满足顾客要求和法律和法规要求的重

要性。

b)制定质量方针,在适当的层次上宣讲,以达到沟通和理解;并

在适当时机对质量方针的持续适宜性进行评审,包括为保持适宜性更

新质量方针。

c)确保质量目标的制定,并在部门层次上展开,确保质量目标与

质量方针相一致。

d)指导和控制质量管理体系的策划过程,确保建立的质量管理体

系符合 GB/T19001-2000(idt IOS9001:2000)标准要求;并且在对质

量管理体系的更改进行策划时,保持其完整性。

e)指导和控制与顾客有关的过程,确保顾客的要求得到确定,并

被满足。

f)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实施,包括持续改进和预防不合格,增

强顾客满意。

g)在本设计院内建立适当的沟通过程,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

性信息以及过程运行有关的信息在不同层次和职能之间传递,对外联

络,对内管理。

h)主持管理评审并确保管理评审的有效性;负责院内重在事务的裁决。

i)确保可获得必要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

j)负责不断改进设计技术装备,改善内部经营管理,降低成本费

用。

5.1.2 技术副院长(兼管理者代表)

管理者代表由院长指定:除了原有职责外,管理者代表还具有以下职

责;

a)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策划的结果,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得到

建立,实施和保持,包括指导和控制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b)协助院长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负责;确定院管工程项目。

c)负责监督总工室工作及相关技术咨询指导。d)负责产品设计的监督和跟进及审核。

e)向院长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并提出质量管理体系改进建

议。

f)促进本设计院员工以顾客为中心的质量意识的提高。

g)就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事宜同外部联络。

h)负责督导电脑管理工作。

5.1.3 行政副院长

a)协助院长贯彻实施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b)领导分管综合办公室和综合信息档案室工作,督促检查其贯彻

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c)负责监督员工的培训教育工作及信息情报的督导工作。5.1.4 总工程师

a)领导院技术委员会和设计室的设计、科研工作。

b)审核所负责院管项目工作的方案、施工图设计、技术总结、标

准(通用)设计,及明解决设计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c)分管全院的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工作,如推动科技进步,技术

创新,处理重大技术问题等。

d)及时掌握和介绍国内外的技术发展趋势、动态,审查院内外技

术交流资料。

e)负责院长下达的对外业务联系及重要工程项目、建筑设计,并

按设计程序进行质量管理。

5.1.5 副总工程师

a)协助总建筑师(总工程师)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负责;

5.1.6 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简称内审员)

内审员为兼职岗位,必须经专门培训,并通过考试,获取资格证书。

内审员在实施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时具体负责编写检查表,进行现

场审核,确定不合格项,编写不合格报告等方面的工作。

5.1.7 项目负责人

在院、室负责人领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掌握本工程的工艺和使用要求、收集、核实本工程中有关工程的设计

基础资料。

a)代表本设计院与设计项目有关的各方进行沟通,如与顾客,施工

单位,政府主管部门等沟通。校对相关工种的技术设计条件,统一设计原则。

b)组织各专业设计人同按照合同要求和本设计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规定,保质、按期完成设计和服务任务。

c)对于不能胜任工作的工种负责人不符合设计深度规定或不符合标

识规定的设计文件,有权要求更换和修改,完善各工种图纸的会签手

续。

5.1.8 专业负责人

a)负责就本专业的有关问题与外界(如顾客、施工单位等)沟通。

b)组织项目组中的本专业设计人中开展设计和服务工作,对本专业

承担的工程设计的质量进度负主要责任。

c)负责检查本专业设计输出文件标识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5.1.9 总工室

a)在院长、管理者代表的领导下组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及修

订工作。

b)下达设计任务单,向有关院领导及职能部门提供工程设计阶段信

息。

c)管理合同及设计文件出图印章,负责对各设计室评审顾客要求过

程的符合性进行审查。

d)保证图纸绘制和晒印的工期和质量。

e)控制本设计院的产品标识,负责本设计院的设计产品交付。

f)负责在交付之前控制设计输出文件(包括设计更改的输出文件),在交付之后督促项目负责人将设计输出文件(包括设计更改的输出文件)的原件送综合档案室归档,并将项目出图信息通知综合档案室。

g)收集顾客的意见和信息,向相关设计室或领导传递。

h)负责过程的监视和测量(见 5.2.3)。

i)负责将收集到的质量信息(包括其它部门传递来的质量信息)整

理、统计、分析,必要时组织实施纠正或预防措施。

j)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实施控制,审定技术资料(见 4.4.4)的有效性和适用性,公布有效、适用技术资料名录。

k)协助总工程师组织院管理工程的校审,组织开展科研、业务建设

工作及其它技术工作。

l)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如工程设计技术培训、计算

机软件应用技术培训等,以及质量意识教育。

m)负责本设计院应用的计算机硬件、软件及网络系统的购置和维护,确保满足生产需要。

注:1、总工室相关人员岗位职责见《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第二篇:设

计管理 2-03。

2、电脑室工作范围及相关人员岗位职责见《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第一

篇:行政管理 5-1 至 5-7。

5.1.10 综合办公室

a)确定本设计院质量管理体系各岗位人员的能力准则。

b)确保办公场所及相关设施,满足经营和生产的需要。

c)调查本设计院的经营和生产对人力资源的需求,拟定人员引进、调配计划,报送院长或分管院领导批准后实施。d)监督院财务管理。

5.1.11 综合信息档案室

a)组织本设计院中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如注册建筑、注册工程师等的培训和教育),以保证人员素质和能力满足规定要求。

b)保持有关人同能力的适当记录,如教育经历(学历、学位),培

训经历(已通过的合格培训或经考核合格的岗位资格等),技能、工作

经历等。

c)负责相关文件及记录的归档管理工作。

d)负责本设计院所需的技术法规、技术标准、标准(通用)图集的购买和发放。

5.1.12 设计室

a)负责在接受设计项目之前评审与产品有关的要求。

b)负责对产品实现全过程实施控制,以满足顾客要求和法律法规要

求,防止不合格的发生。

c)负责调查、收集质量信息和顾客满意程序变化趋势的信息,并向

相关部门传递。

d)负责在设计、服务过程中编制(填写)、收集,合理使用和保管

设计技术文件和记录,并按规定要求送综合档案室

第3篇:设计院有关岗位及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1 有关岗位及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5.1.1 院长(最高管理者)

a)向本设计院全体员工传达满足顾客要求和法律和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b)制定质量方针,在适当的层次上宣讲,以达到沟通和理解;并在适当时机对质量方针的持续适宜性进行评审,包括为保持适宜性更新质量方针。

c)确保质量目标的制定,并在部门层次上展开,确保质量目标与质量方针相一致。

d)指导和控制质量管理体系的策划过程,确保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GB/T19001-2000(idt IOS9001:2000)标准要求;并且在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更改进行策划时,保持其完整性。

e)指导和控制与顾客有关的过程,确保顾客的要求得到确定,并被满足。

f)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实施,包括持续改进和预防不合格,增强顾客满意。

g)在本设计院内建立适当的沟通过程,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信息以及过程运行有关的信息在不同层次和职能之间传递,对外联络,对内管理。

h)主持管理评审并确保管理评审的有效性;负责院内重在事务的裁决。

i)确保可获得必要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

j)负责不断改进设计技术装备,改善内部经营管理,降低成本费用。

5.1.2 技术副院长(兼管理者代表)

管理者代表由院长指定:除了原有职责外,管理者代表还具有以下职责;a)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策划的结果,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包括指导和控制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b)协助院长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负责;确定院管工程项目。c)负责监督总工室工作及相关技术咨询指导。

d)负责产品设计的监督和跟进及审核。

e)向院长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并提出质量管理体系改进建议。f)促进本设计院员工以顾客为中心的质量意识的提高。

g)就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事宜同外部联络。

h)负责督导电脑管理工作。

5.1.3 行政副院长

a)协助院长贯彻实施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b)领导分管综合办公室和综合信息档案室工作,督促检查其贯彻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c)负责监督员工的培训教育工作及信息情报的督导工作。

5.1.4 总工程师

a)领导院技术委员会和设计室的设计、科研工作。

b)审核所负责院管项目工作的方案、施工图设计、技术总结、标准(通用)设计,及明解决设计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c)分管全院的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工作,如推动科技进步,技术创

新,处理重大技术问题等。

d)及时掌握和介绍国内外的技术发展趋势、动态,审查院内外技术交流资料。

e)负责院长下达的对外业务联系及重要工程项目、建筑设计,并按设计程序进行质量管理。

5.1.5 副总工程师

a)协助总建筑师(总工程师)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负责;

5.1.6 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简称内审员)

内审员为兼职岗位,必须经专门培训,并通过考试,获取资格证书。内审员在实施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时具体负责编写检查表,进行现场审核,确定不合格项,编写不合格报告等方面的工作。

5.1.7 项目负责人

在院、室负责人领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掌握本工程的工艺和使用要求、收集、核实本工程中有关工程的设计基础资料。

a)代表本设计院与设计项目有关的各方进行沟通,如与顾客,施工单位,政府主管部门等沟通。

校对相关工种的技术设计条件,统一设计原则。

b)组织各专业设计人同按照合同要求和本设计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规定,保质、按期完成设计和服务任务。

c)对于不能胜任工作的工种负责人不符合设计深度规定或不符合标识规定的设计文件,有权要求更换和修改,完善各工种图纸的会签手续。

5.1.8 专业负责人

a)负责就本专业的有关问题与外界(如顾客、施工单位等)沟通。b)组织项目组中的本专业设计人中开展设计和服务工作,对本专业承担的工程设计的质量进度负主要责任。

c)负责检查本专业设计输出文件标识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5.1.9 总工室

a)在院长、管理者代表的领导下组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及修订工作。

b)下达设计任务单,向有关院领导及职能部门提供工程设计阶段信息。c)管理合同及设计文件出图印章,负责对各设计室评审顾客要求过程的符合性进行审查。

d)保证图纸绘制和晒印的工期和质量。

e)控制本设计院的产品标识,负责本设计院的设计产品交付。

f)负责在交付之前控制设计输出文件(包括设计更改的输出文件),在交付之后督促项目负责人将设计输出文件(包括设计更改的输出文件)的原件送综合档案室归档,并将项目出图信息通知综合档案室。g)收集顾客的意见和信息,向相关设计室或领导传递。

h)负责过程的监视和测量(见5.2.3)。

i)负责将收集到的质量信息(包括其它部门传递来的质量信息)整理、统计、分析,必要时组织实施纠正或预防措施。

j)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实施控制,审定技术资料(见4.4.4)的有效性和适用性,公布有效、适用技术资料名录。

k)协助总工程师组织院管理工程的校审,组织开展科研、业务建设工作及其它技术工作。

l)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如工程设计技术培训、计算机软件应用技术培训等,以及质量意识教育。

m)负责本设计院应用的计算机硬件、软件及网络系统的购置和维护,确保满足生产需要。

注:

1、总工室相关人员岗位职责见《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第二篇:设计管理2-03。

2、电脑室工作范围及相关人员岗位职责见《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篇:行政管理5-1至5-7。

5.1.10综合办公室

a)确定本设计院质量管理体系各岗位人员的能力准则。

b)确保办公场所及相关设施,满足经营和生产的需要。

c)调查本设计院的经营和生产对人力资源的需求,拟定人员引进、调配计划,报送院长或分管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d)监督院财务管理。

5.1.11综合信息档案室

a)组织本设计院中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如注册建筑、注册工程师等的培训和教育),以保证人员素质和能力满足规定要求。

b)保持有关人同能力的适当记录,如教育经历(学历、学位),培训经历(已通过的合格培训或经考核合格的岗位资格等),技能、工作经历等。

c)负责相关文件及记录的归档管理工作。

d)负责本设计院所需的技术法规、技术标准、标准(通用)图集的购买和发放。

5.1.12设计室

a)负责在接受设计项目之前评审与产品有关的要求。

b)负责对产品实现全过程实施控制,以满足顾客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防止不合格的发生。

c)负责调查、收集质量信息和顾客满意程序变化趋势的信息,并向相关部门传递。

d)负责在设计、服务过程中编制(填写)、收集,合理使用和保管设计技术文件和记录,并按规定要求送综合档案室

第4篇:设计院有关岗位及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1 有关岗位及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5.1.1 院长(最高管理者)

a)向本设计院全体员工传达满足顾客要求和法律和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b)制定质量方针,在适当的层次上宣讲,以达到沟通和理解;并在适当时机对质量方针的持续适宜性进行评审,包括为保持适宜性更新质量方针。

c)确保质量目标的制定,并在部门层次上展开,确保质量目标与质量方针相一致。

d)指导和控制质量管理体系的策划过程,确保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GB/T19001-2000(idt IOS9001:2000)标准要求;并且在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更改进行策划时,保持其完整性。

e)指导和控制与顾客有关的过程,确保顾客的要求得到确定,并被满足。

f)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实施,包括持续改进和预防不合格,增强顾客满意。

g)在本设计院内建立适当的沟通过程,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信息以及过程运行有关的信息在不同层次和职能之间传递,对外联络,对内管理。

h)主持管理评审并确保管理评审的有效性;负责院内重在事务的裁决。

i)确保可获得必要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j)负责不断改进设计技术装备,改善内部经营管理,降低成本费用。5.1.2 技术副院长(兼管理者代表)

管理者代表由院长指定:除了原有职责外,管理者代表还具有以下职责;

a)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策划的结果,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包括指导和控制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b)协助院长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负责;确定院管工程项目。

c)负责监督总工室工作及相关技术咨询指导。

d)负责产品设计的监督和跟进及审核。

e)向院长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并提出质量管理体系改进建议。

f)促进本设计院员工以顾客为中心的质量意识的提高。

g)就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事宜同外部联络。

h)负责督导电脑管理工作。5.1.3 行政副院长

a)协助院长贯彻实施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b)领导分管综合办公室和综合信息档案室工作,督促检查其贯彻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c)负责监督员工的培训教育工作及信息情报的督导工作。5.1.4 总工程师

a)领导院技术委员会和设计室的设计、科研工作。

b)审核所负责院管项目工作的方案、施工图设计、技术总结、标准(通用)设计,及明解决设计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c)分管全院的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工作,如推动科技进步,技术创新,处理重大技术问题等。

d)及时掌握和介绍国内外的技术发展趋势、动态,审查院内外技术交流资料。

e)负责院长下达的对外业务联系及重要工程项目、建筑设计,并按设计程序进行质量管理。5.1.5 副总工程师

a)协助总建筑师(总工程师)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负责; 5.1.6 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简称内审员)

内审员为兼职岗位,必须经专门培训,并通过考试,获取资格证书。内审员在实施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时具体负责编写检查表,进行现场审核,确定不合格项,编写不合格报告等方面的工作。5.1.7 项目负责人

在院、室负责人领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掌握本工程的工艺和使用要求、收集、核实本工程中有关工程的设计基础资料。

a)代表本设计院与设计项目有关的各方进行沟通,如与顾客,施工单位,政府主管部门等沟通。

校对相关工种的技术设计条件,统一设计原则。

b)组织各专业设计人同按照合同要求和本设计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规定,保质、按期完成设计和服务任务。

c)对于不能胜任工作的工种负责人不符合设计深度规定或不符合标识规定的设计文件,有权要求更换和修改,完善各工种图纸的会签手续。5.1.8 专业负责人

a)负责就本专业的有关问题与外界(如顾客、施工单位等)沟通。

b)组织项目组中的本专业设计人中开展设计和服务工作,对本专业承担的工程设计的质量进度负主要责任。

c)负责检查本专业设计输出文件标识的正确性和完整性。5.1.9 总工室

a)在院长、管理者代表的领导下组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及修订工作。

b)下达设计任务单,向有关院领导及职能部门提供工程设计阶段信息。

c)管理合同及设计文件出图印章,负责对各设计室评审顾客要求过程的符合性进行审查。

d)保证图纸绘制和晒印的工期和质量。

e)控制本设计院的产品标识,负责本设计院的设计产品交付。

f)负责在交付之前控制设计输出文件(包括设计更改的输出文件),在交付之后督促项目负责人将设计输出文件(包括设计更改的输出文件)的原件送综合档案室归档,并将项目出图信息通知综合档案室。g)收集顾客的意见和信息,向相关设计室或领导传递。

h)负责过程的监视和测量(见5.2.3)。

i)负责将收集到的质量信息(包括其它部门传递来的质量信息)整理、统计、分析,必要时组织实施纠正或预防措施。

j)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实施控制,审定技术资料(见4.4.4)的有效性和适用性,公布有效、适用技术资料名录。k)协助总工程师组织院管理工程的校审,组织开展科研、业务建设工作及其它技术工作。

l)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如工程设计技术培训、计算机软件应用技术培训等,以及质量意识教育。

m)负责本设计院应用的计算机硬件、软件及网络系统的购置和维护,确保满足生产需要。

注:

1、总工室相关人员岗位职责见《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第二篇:设计管理2-03。

2、电脑室工作范围及相关人员岗位职责见《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篇:行政管理5-1至5-7。5.1.10综合办公室

a)确定本设计院质量管理体系各岗位人员的能力准则。

b)确保办公场所及相关设施,满足经营和生产的需要。

c)调查本设计院的经营和生产对人力资源的需求,拟定人员引进、调配计划,报送院长或分管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d)监督院财务管理。5.1.11综合信息档案室

a)组织本设计院中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如注册建筑、注册工程师等的培训和教育),以保证人员素质和能力满足规定要求。

b)保持有关人同能力的适当记录,如教育经历(学历、学位),培训经历(已通过的合格培训或经考核合格的岗位资格等),技能、工作经历等。c)负责相关文件及记录的归档管理工作。

d)负责本设计院所需的技术法规、技术标准、标准(通用)图集的购买和发放。5.1.12设计室

a)负责在接受设计项目之前评审与产品有关的要求。

b)负责对产品实现全过程实施控制,以满足顾客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防止不合格的发生。

c)负责调查、收集质量信息和顾客满意程序变化趋势的信息,并向相关部门传递。

d)负责在设计、服务过程中编制(填写)、收集,合理使用和保管设计技术文件和记录,并按规定要求送综合档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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