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公司中州、广西分公司改革重组实施方案_中国移动广西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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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州企业改革重组实施方案
为了大力推进企业改革,实现控亏增盈,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根据中铝公司党组关于中州企业改革重组的批复意见,结合中州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改革重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改革重组以科学发展观和公司2009年度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结合中州企业实际情况,以改革重组为契机,大力推进改革,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促进机构精简管理高效,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实现熊维平总经理提出的“三个率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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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原则
1、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平稳推进,确保控亏增盈和改革重组顺利进行;
2、实行专业化管理,促进资源有效配置;
3、大力精简机构、理顺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4、妥善安置人员、确保全员安置、稳定员工队伍;, P,5、公平竞争,公开透明。
三、机构改革重组方案
中州企业原设置45个处级机构,改革重组后设置26个,精减19个单位,精减42%;原有机关部门21个,改革重组后设置12个,精减9个,精减43%;原有二级单位24个,改革重组后设置14个,精减10个,精减42%。
分公司机关部门设置12个:
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计划经营部、生产运行部、安全环保部、装备能源部、矿产资源部、供应部、销售部、党群工作部、综合管理部。
+ s5 @7 @(1 C6 QH, k* C分公司二级单位设置14个:
中州铝厂、氧化铝厂、第二氧化铝厂、特种氧化铝厂、热电厂、检修厂、运输部、计控室、技术中心、物资配送中心、坝区管理站、工程管理部、冯营石灰石矿、保卫部。托管单位:
中州铝厂,下设四个二级单位:河南中州铝建设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劳动服务公司、职工医院。机构改革重组方式:
1、根据总部改革重组方案批复意见,中州铝厂保留法人资格,由中州分公司进行托管,作为分公司二级单位。现中州铝厂正式职工全部并入分公司。河南中州铝建设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职工医院在完成产权交易和确认资产租赁关系之前,仍保持现状,作为中州铝厂下属单位。0!
2、撤销原中州铝厂办公室、实业管理部、计划发展部、财务部、人事部、离退休管理中心和焦作鸿锐化工有限公司。
3、成立中州分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资产租赁单位及中州铝厂的业务管理,同时代行中州铝厂的内部管理职能。
4、焦作市益陶建材有限公司采取承包经营方式运行,待合同期满后撤销;新乡双联机器制造有限公司待清算完毕后撤销。上述单位在没有撤销之前,由综合管理部管理。
5、成立中州分公司党委、纪委、工会、团委,各二级单位(包括中州铝厂)党委、纪委、工会、团委隶属分公司党委、纪委、工会、团委领导。党委工作部、纪委工作部、群众工作部合并成立党群工作部。
6、下列单位并入中州分公司:矿业公司(冯营石灰石矿)、保卫部(武装部)、河南鑫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其中矿业公司只保留冯营石灰石矿名称。
7、中州铝厂实业管理部、计划发展部、财务部部分职能整合到新成立的综合管理部,其他职能并入分公司相关管理部门。
8、中州铝厂人事部的社会保险业务、培训中心和人事档案管理并入分公司人力资源部,住房公积金管理并入综合管理部。
9、中州铝厂办公室车班及法律事务并入分公司办公室,档案管理业务并入分公司技术中心,信息化业务并入分公司计控室,文秘、机要等党委办公室业务并入新成立的党群工作部。q&
10、中州铝厂离退休内退职工管理中心的业务职能并入新成立的综合管理部,三个生活区活动室交党群工作部管理。原物业管理公司三个生活区的保安、门岗与中州宾馆的门岗并入保卫部。
11、焦作鸿锐化工有限公司下属铸钢厂并入检修厂成立铸钢车间、化学药剂厂并入第二氧化铝厂成立药剂车间。
12、物业管理公司更名为行政管理部。劳动服务公司绿色产业部并入行政管理部;中州宾馆并入行政管理部,按科级机构进行管理。
13、撤销中州分公司煤气厂。
14、中州分公司下列单位整合:信息部并入计控室;企业文化部并入党群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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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中州分公司项目管理部、设计院与河南鑫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重组为工程管理部。
四、人员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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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员安置原则
1、全员安排原则。此次改革重组涉及的正式员工由分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全员安排,保证每个员工都有岗位。
2、人员安排遵循人随业务走、人随资产走、先机构重组、后人员重组的原则。
3、改革与稳定并重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既要考虑职工和企业实际情况,又要服从改革、发展大局,确保职工队伍稳定和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人员安置渠道
1、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退出工作岗位休养(以下简称“退养”);
2、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可协商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3、安排从事专项、专职工作;
4、参与选聘或竞聘上岗;
5、降职安排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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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安排到氧化铝厂、第二化铝厂、特种氧化铝厂三个单位生产一线操作岗位和保卫部、行政管理部后勤服务岗位;
7、企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人员安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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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养 中州企业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或连续工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由个人自愿申请,经单位和人力资源部批准可退养,计算年龄、工龄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
2、解除劳动合同
在职工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合同;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职工,企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新设机构的处级干部由分公司领导班子确定,其他岗位人员由新成立的机构根据分公司核定的定员编制,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由上到下逐级聘用。聘用以选聘为主,也可以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超出定员的人员,补充到生产一线操作岗位或后勤服务岗位。
4、处级、科级干部:中州企业男55周岁(含55岁)、女50周岁(含50岁)以上的,不再担任实职领导职务,由组织安排做专项工作,任调研员、协理员;涉及改革重组单位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全部参加选聘或竞聘。未被聘用的男50(含50岁)-54周岁、女45(含45岁)-49周岁的原处级干部,由组织安排从事专职工作。
五、资产重组方案
1、资产重组的原则:最大限度消除关联交易(除土地外); 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和国资委的相关监管要求;交易成本最小化;理顺管理关系。
2、资产交易方式:中铝股份以现金收购目前中州铝厂生产经营性资产,其余资产以租赁方式由股份公司运营并负责自负盈亏。具体交易资产按照总部资产处置方案执行。
中州分公司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暂行办法 为做好企业改革重组工作,确保中州分公司改革、重组、发展目标的实现,结合中州分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州分公司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以下简称“退养”)暂行办法。
一、退养范围中州企业在册职工。
二、退养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实行退养:
(一)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即: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中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年满50周岁、生产操作人员年满45周岁;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职工,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
(二)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且连续工龄满10年的。
(三)连续工龄男职工满30年、女职工满25年的。
(四)其他特殊情况,经分公司研究批准的人员。计算年龄、工龄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
三、退养待遇
(一)、按职工办理退养手续时的标准,岗位工资、保留工资、液化气补贴、女工卫生费100%发放,考勤绩效工资50%发放,其它工资项目停发。
(二)退养期间退养职工的工资调整,按企业工资调整的有关规定执行,不随地方调整。调整的工资计入个人交纳社会保险费与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
(三)退养职工为中州分公司在册职工,工资费用由中州分公司支付,日常管理由综合管理部进行管理。退养期间,按规定继续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费用,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缴纳部分由单位承担。
(四)退养职工在退养期间保留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工龄连续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按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享受退休待遇。
四、退养程序
(一)符合退养条件的职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交所在单位。
(二)单位结合生产经营情况,在确保岗位人员满足生产需要的基础上签署意见,并填写《中州分公司退出工作岗位休养审批表》报人力资源部。
(三)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提出批复意见,同意的办理退养手续。
五、本办法由中州分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中州企业改革重组人员安置办法
人员安置是此次改革重组的工作重点,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改革的成败和企业稳定。为妥善做好重组人员的安置工作,保持企业和谐稳定,保证各项业务开展和改革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州企业改革重组实施方案》,结合中州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安置原则
1、全员安排原则。此次改革重组涉及的正式职工由分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全员安排,保证每个职工都有岗位。
2、人员安排遵循人随业务走、人随资产走、先机构重组、后人员重组的原则。
3、改革与稳定并重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既要考虑职工和企业实际情况,又要服从改革、发展大局,确保职工队伍稳定和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安置渠道
1、中州企业职工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退出工作岗位休养(以下简称“退养”);
2、中州企业职工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可协商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3、安排从事专项、专职工作;
4、参与选聘或竞聘上岗;
5、降职安排岗位;
6、安排到氧化铝厂、第二氧化铝厂、特种氧化铝厂三个单位生产一线操作岗位和保卫部、行政管理部后勤服务岗位;
7、企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安置办法
(一)退养
1、退养条件中州企业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或连续工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计算年龄、工龄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
2、退养程序(1)符合退养条件的职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交所在单位。(2)单位结合生产经营情况,在确保岗位人员满足生产需要的基础上签署意见,并填写《中州分公司退出工作岗位休养审批表》报人力资源部。(3)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提出批复意见,同意的办理退养手续。
(二)解除劳动合同
1、职工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由本人写出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经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合同。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企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不服从组织安排,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职工,企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组织安排
1、处级干部(1)中州企业处级干部,男55周岁以上(含55岁)、女50周岁以上(含50岁)的,不再安排实职领导职务,根据个人专业、特长安排从事专项工作,任调研员、副调研员。从事专项工作人员历史上为企业的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此次为改革重组作出了贡献,因此工资待遇执行同级实职同等待遇。调研员、副调研员由分公司集中管理。(2)涉及改革重组单位处级干部,男55周岁以下(不含55岁)、女50周岁以下(不含50岁)的,全部参加选聘。①被聘用的按分公司干部管理办法执行;②未被聘用的:男50(含50岁)-54周岁、女45(含45岁)-49周岁的,由组织安排从事专职工作,由所在单位管理,绩效工资按同级实职70%执行;男50周岁以下(不含50岁)、女45周岁以下(不含45岁)的,降职安排岗位,工资待遇按新岗位的工资标准执行。
2、科级干部(1)中州企业科级干部,男55周岁以上(含55岁)、女50周岁以上(含50岁)的,不再安排实职领导职务,根据个人专业、特长安排从事专项工作,任协理员、副协理员,由所在单位管理。工资待遇执行同级实职同等待遇。(2)涉及改革重组单位科级干部,男55周岁以下(不含55岁)、女50周岁以下(不含50岁)的,全部参加选聘或竞聘,工资待遇按新岗位的工资标准执行。(3)未被聘用的科级干部①原则上安排到一般管理岗位或工程技术岗位,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享受职称待遇;②自愿申请到生产一线操作岗位工作的,如新岗位工资低于原岗位工资,岗位工资可按原岗位标准执行,其他工资项目按新岗位标准执行;③2001年12月31日以前聘任科级的,岗位工资可保留此次改革重组前岗位工资,其他工资项目按新岗位标准执行。
3、一般管理人员①各单位可通过考核择优选用或竞争上岗安排一般管理或工程技术岗位;②由本单位在定员内安排生产操作岗位;③定员内没有被安置的人员,安排到生产一线操作岗位或后勤服务岗位。
4、生产操作人员①由本单位在定员内安排生产操作岗位;②定员内没有被安置的人员,安排到生产一线操作岗位或后勤服务岗位。
四、安排管理及工程技术岗位人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必须具备上岗资执的岗位,应安排具有相应资执的人员。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1)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从事本专业工作满8年以上。
五、安置权限及范围
1、各单位、部门处级干部,由中州分公司领导班子结合考核结果择优选聘。
2、科级及以下人员,由各单位、部门根据分公司核定的定员编制和人员安置相关规定,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由上到下逐级安置。
3、各单位、部门选聘或竞聘岗位人员时,原则上在单位内部进行,涉及业务重组单位的人员进入新单位参与选聘或竞聘。
4、各单位进行整合后,未被安置的人员,报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
5、各单位工伤、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人员,由原单位安排或随业务并入新的单位安排。
六、工作程序
1、改革重组方案开始实施2日内:①确定各单位、部门处级干部。②涉及撤销、合并、业务重组需安置的职工,在未明确安置岗位前,到指定单位等待安置。
2、改革重组方案开始实施1周内:①自愿申请退养或解除劳动合同人员,提出书面申请。②等待安置人员自愿申请到生产一线操作岗位的,可优先安排。③各单位、部门根据单位职责及业务划分,本着精简高效原则,提出本单位定编定员建议方案,并报分工负责领导审核,经分公司研究后确定。
3、改革重组方案开始实施2周内:根据分公司确定的定编定员方案,各单位、部门制订选聘、竞聘办法,完成科级及以下人员选聘、竞聘工作,并将结果报人力资源部。
4、改革重组方案开始实施3周内:①办理完退养、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并退出工作岗位。②各单位、部门已确定的上岗人员中,属跨单位安置的,人力资源部及时办理调动手续。③各单位、部门上报的超定员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到生产操作岗位,人员安置结束。
5、接收单位按规定做好转岗培训工作,制订置换岗位劳务工计划,做到安全、平稳交接。
七、相关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安置人员办法规定,把人员安置工作做好、做细、做实,保证改革重组工作顺利进行。
2、各单位、部门安排择优选聘或竞争上岗工作时,应严格遵循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全过程公开、公正、公平,不得徇私舞弊、讲情面,确保改革重组平稳推进,确保队伍稳定。
3、要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各单位、部门要及时了解及掌握需安置人员情况,做好安置人员思想工作,应与每一名需安置人员进行谈话沟通,稳妥做好安置工作。
4、各单位要加强对置换岗位劳务工的管理,做好岗位劳务工思想工作,岗位人员置换期间,要做好因岗位劳务工提前离岗防范措施,确保正常安全生产。
5、在人员安置过程中,发现新的问题,应及时同人力资源部联系,以便妥善处理。
2009年7月23日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机关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分公司机关改革应以科学发展观和熊总的“三个率先”为指导思想,坚持“因事设岗,因事设人”,通过改革,进一步理顺业务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减少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的浪费,不断提升机关员工队伍的综合素质。
二、原则
分公司机关改革应坚持下列原则:
(一)统一思想,总体规划,循序渐进,分步实施。
(二)同类业务归口管理,无效业务取消。
(三)满足内控体系的要求。
(四)有利于机关人员安排。
(五)与总部职能部门只对应职能,不对应机构。
(六)减少管理层级,部室内一般不设科室。
三、机构合并与业务调整
(一)部室机构合并。
1.撤销平果铝业公司综合管理部、资产管理部、离退休管理部,其业务由平果铝业公司承接,平果铝业公司作为分公司的二级单位管理。
2.销售部与物资配送部合并,组建物流部,合并后销售部的销售业务、信息收集业务全部进入物流部,车皮调拨业务转入运输部。3.计划经营部与项目管理部合并,组建投资发展部。4.技术开发部与中心试验室合并,合并后组建技术中心,原技术开发部的业务进行拆分,其中专利管理、科研攻关、技术标准、研发项目的前期工作、合理化建议等划入技术中心;项目实施划入投资发展部,技术中心参与实施过程;日常工艺技术指标控制划入生产运行部。
5.党群工作部与纪检监察室合并,合并后组建党建工作部(纪检监察室),一套人马挂两块牌子,原党群工作部共青团工作划入新组建的群工部。
6.组建群工部,作为工会、团委等群众组织的办事机构,撤销原工会内的四个副处级机构(即工会办公室、组织民管部、生产生活保护部、宣教文体部),群工部内只按业务分设岗位。保卫部(武装部)更名为保卫部,武装部的印章保留(用于对外)。” 其它部室均保持原称谓不变。
(二)业务调整。
除前述因部室撤销合并所进行的业务调整外,按照同类业务归口管理的原则,在部室之间、部室与分厂之间对业务作如下调整: 1.生产运行部的零修业务划归装备能源部。
2.原项目管理部的工程预决算业务划归生产运行部,设计事务所业务划归平果铝业公司建设监理有限公司。3.安全环保部环境监测业务划归技术中心。4.各部室的生产经营统计业务划归生产运行部。5.装备能源部的电信业务、移动通讯业务划归信息部。6.生产运行部的企业管理、组织绩效考核业务划归人力资源部。7.办公楼内所有部室的办公用品、劳保用品领用、发放业务、公文传递业务等全部划归总经理办公室,各部门一律不设办事员岗位。除上述业务调整外,其余业务载体维持不变。
四、部内机构设置。
按照减少管理层级的原则和部门内部合署办公的要求,10人以下(含10人)的部室一律不设置科室,10人以上的部室原则上不设置科室,确实需要设置的,由部门按相近业务合并的原则对现科室经过精简合并后提出,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准。不设科室的部室,可按业务性质设置业务主管、业务主管助理职位,该类职位数一般应控制在现有的主管、主管助理职数的70%的范围之内。对科室主管、主管助理、业务主管、业务主管助理职位的人选,可由部门领导直接提名、组织考核、聘任,也可通过竞聘的程序产生,竞聘由本部门领导配合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
五、人员安排。
(一)因部室撤销、合并、业务重新划分而引起的人员变动,遵循工作需要的原则予以安排。
(二)因业务梳理而产生的富余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
(三)因部室撤销、合并而离职的部门领导由公司统一安排,必要时,可通过在部室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改革、在部室内设置主任工程师的方式安排。
(四)对因部室内科室撤销合并而离职的科室主管、主管助理的安排,可通过在部室内设置主管级、区域级专业技术职位的方式予以安排。
(五)对前述第三、第四条所列主任、主管、区域级专业技术职位的聘任对象不限于现有的部门领导及科室主管、主管助理,其竞聘条件及程序将作出专门规定。
六、其它
(一)搞好分公司机关改革的前提是统一思想,统一思想应围绕八个方面进行,即:
1.变革应当围绕降低管理成本进行。
2.变革应围绕理顺业务关系进行,树立小机关做大事、做实事的观点。
3.机关改革应与分厂改革相协调。4.不要拘泥于人员安排的难题。)5.变革中吃亏的、受冲击的是干部。6.变革应对传统思维方式、观念进行突破 7.变革中应处理好主动推进与外力推进的关系。
8.变革应以同行先进的民营企业、国外企业的管理水平为目标。
(二)在改革中,员工岗位、职位发生变化的,一律按新聘任的职务、新安排的岗位享受薪酬待遇。
(三)面对改革,公司要求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树立大局意识、差距意识(与民企外企的差距)、纪律意识,以宽广的胸怀迎接挑战,以务实的态度面对结果,服从组织的决定,充当改革的促进派。
(四)时间安排。
机关改革于6月中旬启动,6月底人员全部安排到位,第一阶段改革结束。
(五)本方案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后实施,本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009年7月23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