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一中教师管理制度_学校教师管理制度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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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一中教师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一)各种会议坚持考勤;学校各种活动或劳动要坚持考勤。
(二)有事必须先请假,未经学校同意不到校视为旷工。
(三)请假诊病作病假处理,不假离校视为旷工。
(四)未按时上课或到会视为迟到,提前下课或离会视为早退。上课期间不准擅自离开课堂,违者视为旷课处理。
(五)因外出开会、学习离校后,不出席会议、不参加学习视为旷工。
(六)事假一天扣10元,旷课(含早晚自习)一节扣20元,旷工一天扣5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元,一月内各类迟到、早退超过3次以上一次扣3元。教研活动无故缺会一次扣5元。教职工会无故缺会一次扣5元,升旗仪式无故缺一次扣2元,教师无故不坐班一节扣2元。以上所扣经费在当月不够扣除时,在下月发放经费中继续扣除或本人期末工作奖中扣除。
(七)每学期旷工累计三天以内(不含三天)者,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给予批评教育外,本学期不予评优,评奖或降低年度考核等级。凡旷工累计三天以上含三天者,该年度考核视为合格。
1、教职工每期允许3天机动假,每月最多休息一天,机动假未休息者不予补假,开校的第一月,期末最后一个月原则上不休机动假。学校有特殊工作时间内不休机会动假。
2、教师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生病住院(出示住院手续),本人自行请假护理,超过一周的视为事假。
(八)开校一个月和期末一个月所有考勤均按双倍处理。(特殊情况例外)
(九)每学期考勤结果由学校记入教师年度考核个人档案。
二、请假制度
(一)教职工因病、私事、公差、外出学习、公假、机动假等均应先办理好调课工作(包括岗位工作交接)填单,一天内的各类假,交教务处签字,一天以上,交校长签字同意后(部门负责人一律交校长签字)。未履行有关交接手续或交接工作的未落实或学校未同意自行离校者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例外),但应及时完善请假手续,作好情况说明。所有请假必须本人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一律无效。
(二)教师请假诊病视为病假,但需向学校出示医院药费收据发票。教师住院视为允许假不考勤。
(三)产假:教职工产假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办理,(正常产假90天)。
(四)请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丧假5天。
(五)1-2天内的请假,其课程自行调好报教务处登记,2-5天由教务处协助调好其课程,一周以上的代课由学校安排代课费3元/节。公假由学校支付代课费,私假由当事人支付,婚丧假由学校安排代课。
(六)未经学校许可,任何人之间不得擅自调课。
三、教师会议制度
(一)学校实行校务会、教职工会、教研组长会、班主任会等会议制度。会议的召开由校长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召开。
(二)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缺席,有事必须先请假,值周领导坚持考勤,违纪处理按考勤制度办理。
(三)开会期间,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不说与会议无关的话,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学校检查,将其视为工作内容之一进行考核。
(四)参会人员必须遵守会议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