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制度_工作汇报制度

2020-02-27 章程规章制度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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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

(一)行政执法局职工守则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令和法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严守岗位,尽职尽责,坚决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4、举止文明,作风正派,着装整齐,讲究仪表,树立良好形象,维护集体荣誉。

5、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贪污受贿、敲诈勒索,徇私枉法。

6、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行政执法局考勤管理办法

为加强行政执法局人员的管理,建立正常、有效的工作机制和良好的工作秩序,结合行政执法局的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日常考勤管理

1、行政执法局的全体人员应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不民主迟到、不早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以及局里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各种会议、活动、亦纳入考勤。

3、执行早、晚签到制度,早8:00分之前,晚5:00之后(冬季4:30)为签到时间。规定时间内没有签到的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3、有事假、病假需要晚到或提前(或中途)离开工作离位的,应当事前向主管局长请假,因急事不能当面或者事先请假的,亦需向主管局长电话说明,事后被办有关请假手续。一天向主管局长请假,超过一天向局长请假,并填请假审批表,由局长签字,报办公室登记,否则按旷勤处理。

4、如因公事本人无法签到,可与办公室人员联系代替签到,注明情况。

5、每月2日将上个月考勤情况张榜公布,并上报开发区人事局。

二、加班考勤管理

1、加班日应遵守签到制度,按时进行签到。

2、按加班当天实际签到情况进行统计,加班当天一次未签到者视为半天,一天未签到者视为未加班,加班当天请事假、病假者,视为未加班,但不累计到考勤天数里,每月1日前将加班统计情况进行通报。

三、年底评比:

1、对迟到、早退或旷工人员给予经济处罚。迟到或早退的,一次扣2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4小时或旷工一天,扣100元,在年度奖金中执行。

2、办公室应严格对管理,派专人管理签到工作,坚决不予代签,如发现扣罚代签人及所代签人100元,在年底奖金中执行。

3、每月考勤要和评比先进相挂勾,全年累计旷勤10天、事假20天、病假40天者(公伤除外),年底奖金全部取消,并不得参加先进评比。

(三)行政执法局廉政建设规定

为加强行政执法局廉政建设,做到秉公执法,尽职尽责,使之成为作用硬、执法明,素质高的执法队伍,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准用手中的权力,借为单位办事之机,向被处理对象索取财物和其它好处。

二、严禁利用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风,杜绝出现卡、拿、卡、要、报的现象。

三、业务部门之间工作往来,不搞大吃大喝,确有必要的招待宴请,须坚持批准制度,严格掌握标准,减少陪餐人员。

四、严禁借出差、开会、学习、培训和考察名义用公款旅游、游出观水。

五、不得参与赌博、观看收听、复制淫秽书刊和录像制品及接受色情服务。

六、党员干部不得借婚、丧、嫁、娶、生日、节日、提拔、调转达之机收称、物、任何人不得用公款送钱送礼。

七、行政执法人员要认真执行上述规定,领导干部和党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对违反本规定个人,除给予批评教育外,还要给予相应处分。

(四)城建监察人员廉洁自律“九不准”

一、不准利用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二、不准利用职权或利用职务之便经商谋利。

三、不准利用职权介入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执法工作,严禁为亲友说情,走“后门”。

四、不准到被管理单位或个人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五、不准参加由被管理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六、不准越权执法。

七、不准穿便装执法。

八、不准单独执法。

九、不准野蛮执法。

(五)请假制度

为了严肃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实行上、下班考勤签到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考勤登记。

二、全体人员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无故不得迟到、早退,凡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5分钟以上,按迟到处理,超 4 过规定上班时间45分钟以上,按缺勤处理,提前15 分钟以上擅自离岗下班的按早退处理。

三、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请病假三天以上须医院医疗证明。情况特殊无法办理请假的,可电话请假,事后补办手续。病假、事假应及时到办公室登记、销假。无故超假按旷工论处,请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三天,超过一天扣100元。

四、请假审批权限。各科室人员都必须按级请假,须经分管局长同意。三天以上(含三天)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工作人员准假后,一律到办公室填写审批单进行登记,然后交代好工作,才能离开岗位。

五、凡请探亲假、年休假、婚丧假、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要求享受年休假、婚假等工作人员,应提前五天提出申请,须经局领导班子同意后,到办公室填写审批单进行备案方可休假。按批准期限,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向批准者和办公室销假,续假必须事先办理手续。

(六)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辆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益,杜绝事故。特订如下制度:

一、车辆:

1、凡因公务用车,应提高与办公室打招呼。长途用车必须与处长请示,要提前一天提计划,办公室可根据情况合理安排。

2、职工个人用车、外单位借车,(尽量不出市)均须处领导批准后,方可派车。

3、职工看病用车,可视病情,合理安排(无特殊情况不出市区)能行政的病人,一般不派车。

4、各科室外的车辆一律由科长负责。不经主管领导批准,严禁将车交他人驾驶,各科科长必须做到:听从管理,爱护车辆,安全行驶,定期保养,防损防盗。

5、车辆需要修理时,要及时提出计划,填明维修部件,大约需要支出经费,经领导批准后,到指定厂家修理。

二、司机:

1、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中要做到:热情、周到、准时、安全、文明、礼貌。

2、做到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按时,保质完成领导分配的任务。

3、严禁酒后开车,违章驾车,私自出车,有违者,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如记肇事,一切后果损失由本车司机自负。

4、自觉学习各种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指挥,时时按驾驶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养成良好的驾驶作用。做到遵纪、爱车、安全、中速、节油、不开英雄车,不开斗气车,不带故障出车。

5、讲究卫生,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体内外清洁,明亮、座垫套勤洗勤换。

6、下班后,各科车辆必须保存好,如丢失责任自负,并给一定的经济处罚。

三、油料:

1、油料管理实行单车、百公里耗油单车核算制。

2、严格油量领发手续。

⑴领发油卡要认真登记、签字,定量发给。⑵严格禁止油卡转送他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交通事故处理制度:

1、车辆发生大小交通事故,首先采取积极措施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安交通部门、保险公司和单位,以便戡查现场进行事故处理,不得私自处理。

2、违反道路交通法律、规定,发生一切交通事故,要依法承担责任,并追究其个人的责任。

3、肇事后,逃跑或破坏伪造现场,毁坏证据,隐眶事故真相,嫁祸于人者,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4、司机工作时间喝酒,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由肇事者本人负责。

5、不得将车辆随意交给、借给他人驾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车司机负责。

五、说明:

1、本规定如与管委会制度有冲突之处,按管委会制度执法。

2、如出现未在本规定之内事宜,可根据具体情况,由领导参考上级有关条款,集体讨论,定出处理方案。

(七)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工作管理,本着勤俭节约,双增节支的精神,特制订制度如下:

一、对拨入经费的使用:

经财政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拨入的经费,要按计划合理使用。

二、工资的发放:

按国家的规定,每月及时发放工资。

三、旅差费的报销:

凡借公款出差后,返回时,三天之内必须把旅差费结算清楚。

四、现金支票的管理制度:

1、无论是住院、出差或购买办公用品,需办理借款手续,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借款。

2、现金的使用范围,超过1000元的要通过银行结算(特殊情况可另定)。

4.一切收支都必须入账,不准设帐外小金库,不准个人借公款,不准使用白条子代替库存现金。

(八)市长公开电话管理制度

1、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把公开电话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密切联系群众的有效途径。

2、设立局长接待日。每月双周的周三为局长接待日。

3、亲自受理市公开电话办公室交办的重要工作,接待好重点来电来访,明确提出解决和处理问题的办法。

4、现场调查解决问题。对于重点投拆件,需要进行现 场调查的,按有关现场工作要求解决。

5、现场办公解决问题。对于重点投拆件,需要现场办公解决的,应召集相关科室现场办公处理。

6、对于投诉的一般性性问题或情况,用电话与投诉人联系,查明问题是否落实到实处;对于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并写出书面材料;并进行详细、认真回访,按时写出回记报告。

6、认真、及时、公正地解决群众提出的重点、难题,暂解决不了的,要耐心解释清楚,求得群众理解。

(九)罚没物品管理规定

为加大城市管理力度,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行政执法局的队伍形象,促进廉政建设,特制定罚没物品管理规定如下:

一、各科对所有罚没、暂扣物品实行统一管理,由科长责成专人负责,统一交到办公室仓库。

二、各科对所有罚没、暂扣物品予以登记入库,没有领导批示,任何人无权处理。

三、各科对所有罚没、暂扣物品必须填写入库登记,并于月末将各科所有罚没、暂扣物品汇总后公布。

四、对所有罚没、暂扣物品的处理按市财政局罚没物品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罚款审核批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长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制定罚款审核批准规定如下:

一、对个人处以200元(含本数)以下罚款的,由科员自行处罚。

二、对个人处以200—500元(含本数)罚款的,由科长核定后进行处罚。

三、对个人处以500元—1000元(含本数)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的,必须由分管局长审批同意后进行处罚。

四、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的,由法制科审核同意,报分管局长审批同意后进行处罚。

五、对个人处以2000元(含本数)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0 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由法制科审批,经分管局长同意后,提交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通过后进行处罚。

六、50元以上罚款必须按规定及时立卷归档。

七、申报罚款数额的确定必须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依据。

八、各科卷宗每月5号前向局内进行归档。

九、不按规定申报核定、立卷归档视为违纪行为,予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十一)交办反馈制度

1、坚守岗位,承办单位要认真受理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电话记录,及时准确办理。

2、重大紧急事项在做好应急处臵的同时,应立即整理成文字材料送有关领导研究处理。

3、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市长公开电话交办的事项,要在3月内反馈办理情况;对于比较复杂的问题要在3至7日内办结。

4、遇到难度大,情况复杂的问题,管委会公开电话办公室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并及时催办、督办。

5、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省有关部门迅速汇报,听取处理意见。

(十二)出现场工作制度

1、现场调查制度。根据群众投拆的问题,到达现场,必须进行周密勘察,认真了解情况并与周边群众座谈,掌握证据,搞好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

2、现场协调制度。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对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和当事人都要到达现场。根据调查了解、掌握的情况,请大家拿出最合适处理此问题的最佳方案。方案确定后,指派相关部门和专人对此方案进行实施。

3、现场协调责任追究制度。对涉及到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不能按公开电话办公室的要求到达现场,对问题进行协调的,或者达成协议不按要求去执行的,出现的后果由相关单位自己负责,并追究该单位领导的责任。

4、现场办公制度。现场办公主要是对一些当场能解决的,请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到达现场,划清责任区分,领导当场“拍板”或指令责任方当场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改正和解决。

5、现场登记制度。对调查的一些证据材料,协调处理的结果等一些细节情况要详细进行登记,之后存档。

(十三)罚款票据管理制度

根据市财政局及罚没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要求,为加强我局罚款票据管理,特制定规定如下:

1、罚款票据要由财会人员到财政局统一领取。

2、财会人员要根据罚没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将各科交到财会的罚款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不得截留、挪用。

3、财会要建立、健全有关罚没款项的帐簿、按月与银行、财政对账。

4、罚款票据要由科长领取。领取时候要填写“罚款票据登记表”。各科要设定专人负责管理罚款票据,设立罚款票据登记薄帐。

5、罚款票据内,需要执法人员填写的内容要填写准确、清楚、不得空项,存根部分同时填写。

6、各科的罚款票据用完后,要将存根与罚款同时交到财会后,才可重新领取新的罚款票据。丢失一张存根罚款20元,整本存根丢失罚款200元。

7、年末,各科要将罚款票据及罚款交回财会对账,核对无误后,再重新领取。

8、零星罚款票据丢失,必须立即报局财会,登报声明作废,由票据领取人按票据的同等金额赔偿。赔偿在本年度内结清。

9、零星罚款票据要按序号使用,不得从中间或后面使用。票据不行拆开使用,不得在上面乱涂乱画。

10、如果被罚单位用银行转账支票缴纳罚款,应在其本单位开户行将支票存入我单位的财政专户。等我单位查验收到此笔罚款后,由银行开出罚款收据。

(十四)学习制度

一、学习目的通过学习,不断改造干部职工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工作水平,形成良好的工作环境,建立高效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学习时间与形式

每周组织一次以上集中学习。学习采取主题发言、集体 13 讨论、专题辅导讲座、组织观看电视录像等集中学习与业余时间分散自学相结合的形式。

三、学习内容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各个时期重要政治时事、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等知识。

四、学习要求

要同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同开展本职工作结合起来。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拟定总结;要建立学习出勤登记,做好学习讨论记录;要撰写学习体会文章;要重视学习前的调查研究,注重实际效果,每年每股室撰写一篇以上调研报告或调研文章。学已致用,注意促进研究成果向实际应用的转化。

五、督促检查

要对学习笔记、心得体会、调研文章、出勤情况等定期进行检查,把学习情况作为评优评先重要依据。因事不能参加学习者,应提前向有关领导请假。

六、组织领导

由局领导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具体学习时间,并主持学习和研讨。办公室负责草拟集中学习计划,召集学习人员,并根据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和专题研讨,定期组织对学习内容进行考核。

(十五)行政执法局公示制度为使我局的工作不断提高,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群众监督机制,经研究决定建立公示制度。

一、公示内容

1、全局内部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2、党支部和局领导班子作出的一些决定;

3、全局人事管理上作出的决定。

4、每月对各科考核成绩;

5、党支部对发展党员情况;

6、全局评先评优、好人好事等;

7、对违纪的处理结果;

二、公示形式及时间

1、采取在单位内张榜公示的形式;

2、公示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最少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公示的要求:

1、对公示的内容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仔细地做好公示工作。

2、要加强领导,办公室要有专人负责公示工作,确保公示制度的工作顺利实施。

(十六)行政执法局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创造清洁、优美、文明的城市工作和生活环境,我局将依法对区内主要街路、公共场所、市容环境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机动监察,特向社会实行承诺,内容如下:

1、查处违法、违章行为时限:当日当时送发违章通知书,当日、立案。正常案件一周内结案,拒绝接受处理的案件,将能过法院强制执法,送达法院时限十五天。

2、对待群众来访,热情接待,及时答复;接到群众来信,当日调查,两日内复函。

3、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违章行为当日查处,当日立案,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举报群众。

4、树立监察就是服务的宗旨,通过文明执法,勤政为民,塑造良好的行政执法队伍形象。

5、坚持“五公开、一监督”的原则,做到违章处理公开、公正、廉洁。执法人员若出现卡、拿、要、报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十七)质量目标考核管理办法

1、市执法局督察处每月将对各城区、开发区进行市容环境检查,并进行打分,按照每月检查的分数平均综合后,得出各城区、开发区的年终评比名次;

2、建筑市场管理科将对开发区内所有的建筑工地进行登记,并定期对建筑工地的围圈、铺垫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工地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不合格工地数/工地数,得出建筑工地围圈、铺垫合格率;

3、市执法局法制处每季度对各城区、开发区进行执法卷宗检查,发现行政错案将进行通报批评。(十八)政务公开制度

为了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决策公开:重大决策需及时向干部、群众公开,决策前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

二、办事公开:办事程序、政策法规等内容公布上墙,并派专人负责咨询接待,以方便群众问讯办事,认真接受群众监督。

五、责任追究

我局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对有下列情况之一并经核查属实的,除按照法规政纪的规定处理外,还要根据责任大小、情节轻重以及社会影响程度,对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效能

1、不按政务公开要求实行规范和文明服务,给行政执法局形象带来较坏影响的;

2、违反政务公开承诺的办事时限规定;

3、推诿扯皮,严重失职,工作存在明显或重大失误的;

4、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5、受到群众投诉、举报,查实有违规违纪行为的。

对投诉不依法实行政务公开的当事人进行刁难和打击报复的,或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当事人和社会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

(十九)卫生检查制度

一、检查时间:

1、每周六下午,节假日前。

2、平时可随时检查。

二、检查内容: 各科室办公室卫生。

三、检查要求:

1、办公室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地面无痰迹、烟头、灰尘。

2、门、窗明亮、柜、桌、茶几、沙发、椅、杯等无灰尘。

四、评比:

1、每周六检查一次卫生,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对卫生优秀的科室,发给卫生流动红旗,对不合格的责令改正。

2.连续2次检查不合格的科(室),将扣罚科长绩效奖奖金,科长30元,副科长20元,科员每人10元。

3、全年有6次卫生属于不合格部门,年终将取消评先进的资格。

(二十)办公用品采购制度

1、各科室购买办公用品,要根据工作的需要合理配臵。先由各科室提出计划,并填写《购臵办公用品申请表》,经办公室审核,报管局长批准后统一采购。

2、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计划、统一采购,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凡未经允许自行购臵的不予报销。

3、执行采购验收、登记制度。物品采购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参加,购买后由办公室执行验收。凭购物发票、物品清单,由经手人签字后,经办公室签字后方可报销。

4.办公用品由专人负责保管,严格按照领用程序领取。

(二十一)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处内各种器材、办公设备均属局所有,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各科室有使用权和保管权,如有损坏和丢失责任人要按价赔偿。

2.复印机、打字机、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由专人管理,其他人员不准随意乱动。

3.办公用品实行入库登记,定时定量领取,并实行领取人签字制度。

4.一切备品不准个人占用,临时借用要经领导批准,用后立即归还,发生丢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二十二)行政执法人员八不准

1.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打扑克、玩电子游戏、上网聊天、炒股票;

2.不准在工作日中午和工作时间饮酒; 3.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及接受色情服务; 4.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失职渎职、贻误工作; 5.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报”。

6、不准穿便衣执法;

7、不准单独执法;

8、不准野蛮执法。

(二十三)行政执法局着装规定

一、行政执法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装,并要遵守下列规定:

1、保持服装的干净、整洁;

2、按规定佩带帽徽、肩章、领花;

3、胸牌统一挂在左上衣兜盖处;

4、扣好领钩、衣扣、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春、夏、冬季服装不得混穿,内衣下摆不得外露,着春秋装时必须内着制式衬衫、系制式领带,夏季着常服,系制式 领带;

5、在室外工作时一律戴大沿帽,不准着便帽;

6、不得在制服外罩便服、不准系围巾;

7、参加集会或集体活动时的着装按通知执行;

二、执法人员在非工作期间可着便装;

三、女士在孕期工作时可着便装;

四、行政执法制服不准变卖,不准擅自拆改或借给非工作人员。

(二十四)执法程序

一、立案:行政执法人员对发生的各种违法行为,应立即制止,查明违法事实,填写立案审批表,报主管领导审查。

二、调查。立案后,执法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执法人员调查案件不得少于二人,并要出示执法证件,调查应及时收集以下证据:

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只有查证属实的证据才能作为处罚依据。

三、评议。案件承办人应根据违法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所承办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并附案件调查报告。一并送主管领导评议,并作出行政处罚的初步决定。

四、告知。行政执法机关部门告知违法当事人给予处罚的事实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初步决定及其陈述、申辩的权利,被处罚人要求陈述、申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听取。

五、听政。行政执法机关部门依法作出责令停产、吊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执法机关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听证。

六、处罚。对违章行为事实清楚、证明确凿的,行政执法机关部门应根据行政执法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

七、送达。行政执法机关部门自作出处罚决定之前起七日内将处罚决定书送达被处罚人。处罚决定书自送达之日生效。

八、执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如被处罚人未按期履行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十五)执法人员行为仪表的规定

一、仪容仪表的规定:

1、头发整洁、不准蓄长发及漂染彩发、留胡须;

2、着制服时不准浓装艳抹、染指甲;除工作需要或眼 病外,不准戴有色眼镜;不准纹身;

3、只准佩戴国家统一颁发的勋章、奖章、证章、纪念 章,不准佩戴其他徽章。

二、行为举止的规定:

1、必须举止端正、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不准插手、背手、和将手插入衣袋,不准边走边吸烟、吃东西、扇扇子,不准搭肩挽臂。

2、在室内遇有上级领导来时,要自起立、戴帽时,行 举手礼。对来访者和办事者要热情、礼貌,按《服务规范》执行。

3、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尊重社会公德,自觉维护行政执法声誉。

4、精神振作,举止端正,姿态良好,不得着制服下饭店、喝酒,更不准酗酒、赌博,嫖娼卖淫及参加迷信活动。

5、参加集会必须按规定时间顺序入场,按指定的位臵就座,遵守会场秩序,不迟到、不早退,散会时依次退场。

6、监察人员执法公务时,要使用文明用语,不准用粗暴、野蛮语言,更不能用污言秽语。

227、同群众接触时,要谦虚,态度和蔼,注意礼貌,要遵守爱幼,关心群众,遇到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应奋勇保护,要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二十六)行政管理规定

1、凡上级发来的文、信、函件均由文书分类、登记、编号、造册统一管理,由办公室主任签署处理意见,分送领导阅批。在传阅和催办过程中,必须在三日内将文件收回,不能按期返回,可以另行输借阅手续,绝不允许将文件长期压在部门或个人手中。

2、本局及各部门形成的内部材料(包括处、支部、共青团、工会、各科的工作规划、安排报告、有关材料、报表、年终总结等)均由局办公室统一收回、编号、登记、归档保管,各科不应自行管理。

2、凡领导传阅文件,均由文书送取。领导阅文后要签字。

3、以本单位名义发现的文件,按照领导签发要求,认真核对无误后,编号登记发出。文稿和文件正本要存档。

4、办理完毕的文件、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报表、会议记录等材料要分门别类,整理编目,有序立卷存档。

5、文件借阅一般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借阅,需要向全处传达的文件,由处领导决定,具体由办公室安排传达。任何人不准擅自携带保密文件乘公共汽车、去商店和娱乐场所,更不准带回家中,以防丢失,如有丢失者,根据机密程度,视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6、严格执法印信管理规定,各种文用印要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7、定期开展文件大清理和保密大检查活动,年终将文件及时进行分类装订归档,做到归档整齐,目录清楚,方便查阅,无丢失泄密。

(二十七)印章信件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城建管理处印章,须经处长批准,并予以登记。

2、介绍信存根必须与内容相符,严谨在稿纸、空白介绍信及与本局无关的文件空白处用印章。

3、印章、介绍信均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掌管,出现问题,要追究责任。

4、文书要准确使用印章,认真审查印信的内容,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有关领导。文书有权拒绝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印信。

5、印鉴掌管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履行手续,非经主管领导签批,不得任意使用单位印章。

(二十八)文书保密制度

为了严守党和国家机密,遵照“保守党的秘密,慎之又慎”的原则,使文件迅速、准确、安全的发挥作用,特制定如下保密制度:

1、树立严格的保密观念,按照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准擅自泄露机密或扩大传达范围。传阅中央文件一定要在下班前交文书归档,如果没看完,可在第二天续借,坚决禁止文件乱扔乱放。

2、机关部门和保密人员一定遵守保密制度。

3、所有工作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要自觉遵守以下保密原则:

⑴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⑵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⑶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⑷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⑸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机密; ⑹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⑺不在公共场所或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⑻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材料; ⑼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伟达机密事项;⑽不携带机密材料浏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以上保密制度,望大家自觉遵守;如有违者,按其情节 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二十九)文件归档范围

为了保证文书档案工作的完整、齐全,为开发区建设服务,特制文件归档范围如下:

上级来文:机构设臵、干部任免、审干工作报告、支部成立、改选的批复。办公室:干部统计年报、干部奖惩材料、组织建设等情况、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规划、方案、防火工作、劳资工作规划、职工复工、退职、退体调资工作名单、方案总结、福利待遇、年报、工资核定表、转正定级表、处务会记录等方面材料。

财务科:财务工作规划、办法、报告、财务预算、财务决算、工作总结、账目等材料。

规划科:民房审批资料和市政设施管理等有关材料。其它科室:工作计划报告、年度工作总结、审批书等有关材料。

党支部:支部会记录、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规划、党员奖惩处理决定、批复等。

工会:年度总结、表彰名单、方案、计划生育等有关材料。

团支部:支部成立、改选、批复、团的工作总结、年报、会议记录、团课教育、团员处分决定、表彰材料等。

希望各科按归档范围的要求,及时把要归档的文件材料,随时交给办公室,统一管理装订。

(三十)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1、凡是发给各科阅办的省、市、区文件承办后,按规定及时交给局办公室,不得由承办单位或个人分散保存,文书应注意收集归档。

2、凡是以局名义下发的文件、材料及各部门形成的年度计划、总结、报告等均应按时送交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

3、每年第一季度以前,必须将上一年的文件安《案卷类目》立卷归档完毕。

4、档案材料按国家档案局颁发《关于文书档案保管期的规定》划分保管期限,没有保存价值的材料要进行登记,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销毁。

5、平时经常清除档案柜中的灰尘,做好防盗、防火、防光、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的七防工作。

6、凡借阅文件档案者,首先进行登记签字。要注意保管,严禁损坏、弄脏、丢失、随便乱写、做标记。

7、按期办理归还手续,借阅时间三天内归还,对归还案卷应认真检查,有无缺章少页,如现发现问题及时查清,并上报有关领导处理。

8、借阅者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文件不得随便转借他人或丢失,如果文件丢失须立即向文书报告并讲明丢失原因。

9、外单位借阅文件档案时,须持介绍信,经局长批准方可阅看,不得带走。

10、对确认应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编制销毁清单,至少有两人以上,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字,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存档备查。

(三十)打字、复印管理制度

1、文件、材料、报表等必须经处领导审阅同意,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打字、复印,未经领导审阅或办公室签字的,打字员有权拒绝打字、复印。

2、打字材料原稿要字迹工整、清楚,打字后的材料必须格式规范,字迹清晰,整齐干部,凡经领导审阅并已定稿的材料,打字员不得随意改动。

3、打字材料的核对、装订由拟稿部门(人)负责,打字员要按签发的份数印刷,不得加印份数。

4、打字室外严禁会客,其他人未经允许,一律不得随意进入。

5、打字员要爱护、保养好机器设备,任何非本局本机打字人员不得上机操作。

6、打印的文件材料,需要保密的,必须严守秘密。

7、所有打字、复印的文件材料要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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