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考评制度_三农工作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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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山镇“三农”服务中心效能考评制度
为了强化三农服务中心效能建设,正确中心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履行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情况,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试行制度。
一、指导思想
本试行制度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为目标,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核心,以落实局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制度为重点,通过考评,进一步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效能意识,促进机关转变作风,增强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内部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建立一个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机关管理体系。
二、考评范围
三农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三、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评工作实绩,把德放在首位。
德:指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表现,政治态度与理想信念,依法行政、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
能:指业务能力,管理能力,文字能力,创新能力和业务学习情况。
勤:指工作态度,勤奋敬业表现,出勤情况,吃苦精神,事
业心和责任感。
绩:指工作实绩,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贡献。
四、考评办法
1、考评实行百分制,其中德20分,能20分,勤20分,绩40分。
2、考评层次
(1)各部门主任负责考评本部门的副职及以下人员。本部门的群众评议分和主任考评分各占40%和60%。
(2)镇分管领导负责考评各自分管科室的主任。本部门的群众评议分和分管领导考评分各占40%和60%。
(3)年度绩效考评得分=本部门群众评议分×40%+主管领导考评分× 60%。
3、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考评办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分。如出现应扣分而不扣分,或不负责任搞平衡等情况,除补扣被考评人该项分数外,部门主任要负连带责任,扣减其相应分数(不同项目的累计连带扣分)。
五、考评时间
绩效考评每年进行一次,年度绩效考评应于次年的1月份内结束(与年终公务员考核相结合)。
六、考评等次
绩效考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合格)、不称职(不合格)三个等次。其标准为:综合分90分以上者为优秀;60—89分为称职
(合格);59分以下为不称职(不合格)。
七、考评结果的应用
1、考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2、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年度评优、评先、培训以及调整职务和工资的依据
3、年度考核确定的“优秀工作者”,一般从年度绩效考评的优秀人员中产生。
4、对于59分以下不称职(不合格)人员,除提出告诫外,还要提出警示。年度绩效考评为不称职(不合格)者,年度公务员考核等次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八、绩效考评机构
镇机关成立效能建设绩效考评小组,在镇党委领导下,负责绩效考评。考评小组由镇机关目标任务考核委员会成员组成,负责机关效能建设年度绩效考评审定工作。具体业务由镇绩效考评小组办公室办理。
镇绩效考评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刘坤来
成员:傅子南 黄伟钩
黄伟民 黄龙凤
九、其他事项
1、因病、事假或非单位派出、学习等原因累计超过6个月的人员,不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2、新调入的和新录入的人员在岗时间未满6个月者,不进行年度绩效考评,从下一个年度开始考评。
3、镇纪委负责《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4、对绩效考评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向镇纪委投诉,投诉电话:86590589